2006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台灣的認同-荷蘭前總理范奈格 Andreas Van Agt專題演講

台灣的認同

荷蘭前總理 范奈格 Andreas Van Agt專題演講中文譯稿
「2006台灣歷史與文化國際會議」,2006年5月29日,台灣台北。

轉載請務必註明以上兩行並加註「2006台灣歷史與文化國際會議http://blog.yam.com/2006tw提供。」



台 灣是民主政體的典範,漫長的戒嚴令在西元1992年解除後(1987年解除台灣戒嚴令,金門戰地政務至1992年才解除),台灣完成了第一次的議會選舉。 接下來在西元1996、2000及2004年的總統選舉,更確立了台灣成為一個新聞自由、司法獨立的法治國家法統。這些值得讚揚的成就,與對岸超級強權的 崛起形成了強烈對比。全世界的人權擁護者及嚴守民主制度的社會,應該要對台灣的成就感到高興。台灣的徹底民主化進程,不僅僅是台灣人民的福祉,更是讓台灣 成為一座燈塔,如夜空之中的一顆明星般照耀著東亞及其他地方。

這樣一個值得被讚揚的國家,卻一直被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所遺忘,難道不該令 人驚訝嗎?台灣被聯合國及其隸屬的組織機構排除在外,就連申請成為觀察員身分的要求也被拒絕。在聯合國憲章前言宣告著其對「……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 念」,而在憲章第一條宣告:「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憲章第四條款也提到「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 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聯合國會員國。准許上述國家為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可惜的是,任何 安理會會員國皆可以動用其否決權來阻礙安理會提出的入會案。儘管它是「聯合國」組織,聯合國不僅是一個組織,並且是一個由國家組成的組織,如此看來,台灣 是一個國家嗎?或者台灣是組成中國的一部分?

現在讓我們大略的看一下台灣的歷史。西元 1624年,荷蘭人來到這個島,順便一提,他們並非最先發現這個島的歐洲人(荷蘭人於西元1624 來到這個島並在南邊開始殖民,他們的大量的紀錄與麻六甲 (馬來)-玻里尼亞人原住民人種相關。但是中國人在台灣屯墾居住的資料並不曾在這時期的記錄中出現過,更遑論來自中國的統治階層。) 兩年後,於西元1626年西班牙人佔領了北部地區的一部分,但卻很快地就被荷蘭入侵者趕走了。說這件事我並不感到驕傲,然而部分荷蘭的殖民時期的條例卻保 留下來。

鄭成功我們稱他國姓爺,在西元1662年趕走了荷蘭人,鄭成功Koxinga原是一個海上商人也是一個海盜,效忠於中國明朝政 府,但這並不相當於中國接管台灣。明朝皇帝正流亡著,而當時滿族人已經在北京掌握政權,鄭成功與他的兒子則在台灣及澎湖群島建立了他們自己的統治權,直到 西元1683年一位滿清將軍入侵這個島,並擊敗鄭成功然後執政。這位滿清將軍的入侵,並未解決台灣漸漸被中國所合併,這個島仍然維持一個落後的狀態,台灣 作為這相隔遙遠的河岸彼方,仍被北京的管轄所漠視。兩百年後的西元1885年,中國清朝宣告台灣為其一省份,顯然是為了試圖阻止日本這個擴張主義者的接 近,但卻於西元1895年的甲午戰爭之後,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使日本擁有台灣永久所有權。

西元1945年第二次世界 大戰結束時,同盟國的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上將,全權授權給蔣介石的軍隊代表同盟國暫時軍事佔領台灣,這是同盟國命令指示的說辭,代表著同盟國。由於同盟國 正全神貫注於巨大的戰後問題,並無暇顧及台灣。那短暫的風采過了,之後轉變為中國國民黨的永久統治更在某個時間國民黨與當地居民間的緊張關係發展到沸騰 點。於西元1947年二月的最後一天,全島性的示威運動在將近三萬人被屠殺的衝突中結束了,爾後於西元1949年,民族獨立主義的中國人與蔣介石,被毛澤 東底下共產黨的紅衛兵所擊敗,蔣介石大將軍及他的部下避難台灣,並且宣布維持了近四十年的戒嚴令,直到蔣將軍及他的兒子過世後才解除戒嚴令,然後在八○年 代後期民主化開始起飛且逐漸成長蓬勃發展。

同盟國於西元1951年迫使日本於舊金山簽下了舊金山條約,並於西元1952年簽訂國民政府與 日本間對等的和平條約,當時由國民黨代表的台灣將一疊文件具體化 。而西元1951及1952 年所簽訂的條約裡,台灣尚沒有國際承認的國家地位,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不過兩個條約都沒有明白指出這個放棄權利的接收人 是誰?如此一來台灣雖脫離日本卻不屬於任何人的狀態便受到爭議。這樣的本質仍持續存在於現在台灣主權上的爭議上。
台灣的治權歸屬於誰?誰是國 際法體系所認定具有統治台灣權利的一方?關於這個問題有兩派的看法:有些人認為西元1912年的台灣,為大清帝國的合法繼承者;也有人認為二次世界大戰後 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統治權?如我所說的,日本經由簽訂前述的兩份合約重新交出主權,日本於西元1951、1952年所做的事並對所謂國際法之「遺棄」產生 影響。由於所謂「遺棄」,台灣便成了「無主地」,是一塊沒有人擁有並且不屬於任何人的土地,然而這樣的領土很容易受到另一個權力的取得。

究 竟中華民國是如何在1945年後取得台灣的呢? 答案是時效性原則取得的領土所有權。其所參考的依據是由於「有效佔領」的事實。所謂有效佔領必須同時符合:一、有意願在其地實行其管轄。二、於其地事實上 已實行其管轄權。中華民國佔領台灣的事實在這兩個條件上成立,在1949年把中華民國政府轉進台灣後更是如此。

就台灣現狀而言,還有另一 派說詞:就是這個國家單純的處於一個非法的中間地帶,持這樣觀點的擁護者強調,大多數於西元1951年舊金山共同簽訂和平條約的參與者,發表意見希望台灣 人民對於他們未來的希望,應該在合法地位確立前被考慮到。舉例來說,英國的代表團提出聲明:「必須提出一個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及原則的解決辦法」,憲章 中規定國際關係應以民族自決為指導方針(第一條)。在西元1955年,即爾後成為大英國協外交部長的 Anthony Eden於眾議院發表聲明,:「根據和平條約日本聲明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所有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但此宣言並沒有將其對台灣的主權轉移給中國,不管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國民黨政府。他們因此主張,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如Eden所說,是「未被決定」的。美國賓州大學教授 Arther Waldern(一位美國人)不久前才表示,美國從未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不管是北京或是蔣介石。

我在此提出一些能夠讓雙方都可以接受,足以解決海峽兩岸結構性危機的想法。

首 先,解決問題的前提及辦法,應該是一個藉由和平談判而達成的結果,這不是因為道德或是倫理上的觀點所得到的結論。以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中國應該停止以飛彈 瞄準台灣、軍事演習或類似手段來恐嚇台灣的人民。無庸置疑的,武力侵犯台灣的行為將被視為危害國際和平及安全的侵略行為,而非中國內部事務管轄權之行使, 為此也勢必會召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議。明白的來說,台灣逆境的一大原因,是中國佔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中國越是富有,則他們政治的影響力也就會越發強 大,這點從歐洲的總理跟首相們時常率領著一群熱切渴望的商人前去造訪北京就是最好的例子。這種現象已經不再讓我驚訝,然而卻讓我為這些歐洲國家及政府的領 袖討好北京當局,一味奉承的行為,感到難堪及不齒。眾所皆知,台灣仍是歐洲很重要的貿易伙伴,台灣在科技上的發展有目共睹的,來自台灣的投資也被高度重 視。然而「中國、中國、中國」已經慢慢開始催眠並使人開始產生幻覺。即使政治迫害、示威抗議跟衝突、妨害人權等事件仍然時有所聞,然而這些道德的觀點,都 已經被中國的新淘金熱效應所排擠。歐盟政府對台灣嘗試取得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資格,以及其他國際事務參與的支持,都因為中國從中阻撓而停頓下來。當台灣由 民主選舉所選出的總統出訪,為了不讓中國視為一種挑釁,一般國家除了允許其過地加油外,甚至不願允許其自機場入境。自1994年起,台灣當局便給予歐盟國 家居民免簽證待遇,然後歐洲方面至今尚未在這件事上給予台灣相同的優惠待遇,而這一切都與其想要討好中國有關,想要藉此在經濟上,相對於其他在政治上與北 京較不合作的國家,如美國及日本等,能取得更加有利的條件。

台灣要如何從這前所未有的孤立情勢中掙脫出來?在可見到的未來中,台灣形式上 的主權獨立似乎已經無法達成,台灣的盟友們都敦促中國能夠保證不危害台灣安全及治權完整獨立,保有台灣的民主,自由及法治運作。所以,一個與香港模式一樣 的處理方法?一國兩制?看起來這個模式在當時是讓人充滿希望,不過這個模式是中國及英國已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後才去特別擬定的。聯邦制呢?看起來,施行這 種制度會讓台灣保有比實行香港模式更多的自治權,然而要建立一個由大陸及台灣共同組成的聯邦,達成兩個自治地區行政平等時,尚且要台灣的人民能認同北京為 聯邦中央政府的地位。以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及德拉威州為例,一個是幅員廣大的州,另一個是相對小的多的州,他們在聯邦的地位上平等,享有充分而完整的自治 權,然而聯邦政府所在地的華盛頓依然大權在握。同樣的情況也可以在德國的聯邦制上顯現。

與中國大陸一直建立「邦聯」則是另一種更鬆散的關 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瓦解的前奧地利-匈牙利帝國原是聯邦,卻只有一個名稱及一個首長,但實際上每一州每一個部份都擁有獨立政府及軍隊,同樣的其中有一 致性,將這樣的結構套用到我們現在在討論的問題之下,至少無論如何都能保住雙方面子。

我所能想到最鬆散的國家形式是邦聯。像是加拿大、澳 洲等國仍然在英國的王權之下。複製這個模式將帶來薄弱的統一形式,當然對岸的統治者如果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滿意的話這也是一個方式。我說這樣的形勢對台灣不 利,但這樣陰鬱的調子需要被讚美,發展上也是有光明面。中國大陸驚人的轉變為以資本主義為基調市場經濟,一定遲早會帶來政治上的自由化,絕不能讓北京執政 黨阻止這樣的政治過程。

就長程或是中程的來看,無論中國大陸樂意或是不樂意的朝著民主化前進,對台灣來說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遠景。同樣的理由:第一、中國大陸在民主化之後將能成為一個對話者,願意以一個講理的溝通方式來談判;第二、台灣也許不會想強烈要求的表達超過對外部自治權或更多其他的需要。

現階段我建議在台灣的朋友們,仍要堅忍的處理當前艱困的政治窘境。



Taiwan’s Identity

Andreas Van Agt (Former Dutch Prime Minister)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istory and Cultures on Taiwan
Taipei, by May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When reproduction or quoting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title of both the author and the conference should be stated


Taiwan is a paragon of democracy. In 1992, a few years after martial law was at long last lifted, this country managed to run its first-ever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Presidential elections followed in 1996, 2000 and 2004. Taiwan rightly boasts of freedom of press, its judiciary is truly independent, the rule of law reigns supreme here. These admirable achievements present a stark contrast with the state of affairs in the rising superpower across the Strait. The entire world community of adherences to democracy and proponents of human rights should rejoice at this remarkable accomplishment of Taiwan. The thorough democratization of Taiwan is more than just blessing for its own people, it furthermore makes this country a light house, a lode- star in the East Asian region and beyond.

Is it not astonishing that this praiseworthy country keeps being treated by most of the surrounding world as an outcast? Taiwan finds itself excluded from the UN and the as well as from its affiliate organizations and agencies. Even its request for observer status continues to be brushed aside. The UN Charter proclaims in its preamble, inter alis,
its” faith in the equal right of nations, large and small and in its Article 1, that its purpose and principles are among others” 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To which Article 4 of the Charters adds, ”membership in the UN is open to all ….peace-loving states which accept the obligations contained in the present Charter and, in the judgment of the Organization, are able and willing to carry out these obligations. The admission of any such state to membership will be effected by decis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up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Most unfortunately, any recommendation by that Security Council can be blocked by any council member wielding its veto rights.

Despite its name the Untied Nations is not an organization of nations but of states. So, is Taiwan a state? Or is it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state presently called the Republic of China? Now let us take a brief look at Taiwan’s history. In 1624, the Dutch came to the island they were not the first Europeans to discover this island and settled in the South. Their extensive records relate about Malayo-Polynesian aborigines population. No mention in these records si made of Chinese settlements here let alone a Chinese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Two years later 1626 Spaniards took possession of parts of the island in the North but they were kicked out by the Dutch invaders fairly soon. Dutch colonial rule was short lived, however, Koxinga, as we call him, expelled the Dutch in 1662. He was a merchant and a pirate, loyal to Ming Dynasty in China. This did not amount to China taking over Taiwan. The Ming Emperor lived in exile, at that time, as the Manchu has already ascended the throne in Beijing. On Taiwan and the Pescodores, as we call the islands, Koxinga and subsequently his son established their own dominion. That came to and end in 1683 when a Mancu general invaded the island and defeated the Koxinga descendent there in power.

That invasion by a Manchu general did not resolve in Taiwan getting incorporated into the Chinese empire. The island remained a backwater, remote hinterland disregarded by the rule of Beijing. Two centuries later, in 1885 China’s Ching Dynasty proclaimed Taiwan its province, obviously attempting to keep expansionist Japan at bay. But already in 1895, after the Sino Japanese War, China ceded Taiwan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s the treaty of Simonoseki put it.

By the end of the 2nd World War 1945, the allied Supreme Commander General MacArthur authorized a temporary military occupation of Taiwan by Chiang Kai-Shek army on behalf of the Allied. Mind the wording: on behalf of the Allied. That temporary presence has been turned over the years into a permanent rule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since the Allied powers were too absorbed in enormous post-war problems, thus unable to pay attention to Taiwan.

Between the Kuomingtang and the local population, tensions developed sometimes up to the boiling point. Island wide demonstration ended in a clash on the last day of February 1947, with ten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massacred. When in 1949, the Nationalist Chinese under the Chiang Kai-shek were defeated by Mao Zedong’s Communist Red Army, the generalissimo and his followers took refuge in Taiwan. There declared Martial Law which was to last for almost four decades. Only after General Chiang and his son had passed away, Martial Law was lifted. And then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1980s democratization took off, as of then evolving at an unstoppable speed.

The Allied powers and Japan signed a peace treaty in 1951 San Francisco. A bilateral Peace Treaty between Japan and China came about in 1952 China at that time was embodi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represented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The PRC had no legal persona at all yet. In both treaties, 1951 and 1952, Japan renounced, I quote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 to Taiwan. None of the two treaties did, however, identify a beneficiary of that renunciation. Thus, it is argued Taiwan was detached from Japan but attached to no one.

In which entity is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vested now? Who is measured by international law in charge of Taiwan nowadays? There are two schools of thought.
Some take the view t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of 1912 Republic of China was a legitimate successor to the imperial Ching Dynasty. So some take the view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ke th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after World War II. How did that happened? As I mentioned Japan relinquished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by signing the two peace treaties. And what Japan did in 1951, 1952 amounts to what is called the international law “dereliction” as a result of that “dereliction” Taiwan became “teras Nullius” A territory owned by no one, belonging to no one. Though such territory is subject to acquisition by another power.

So, why and how did the ROC acquire Taiwan after 1945? The answer is by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How does this come about? The protagonists of the view now under consideration point out that this is effected by “effective occupation.” Which presents itself when two conditions are met: a - when the intention and will to act as a sovereignty are demonstrated as well as b - the actual exercise of such authority. Both conditions were realized in the ROC’s occupation of Taiwan especially after the ROC government moved to Taiwan in 1949. Yet I wonder whether this doctrine fits Taiwan’s post World War II history marked by an ever-smoldering and sometimes flaring opposition against a repressive regime and a waxing awareness, more and more frequently expressed, of Taiwan’s xxxx identity. There is another view, another school of thoughts regarding the present status of Taiwan. This views holds that this country in a legal limbo. The proponents of this view emphasize that most of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conference which produced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1951 voiced the opinion that the wishes of the Taiwanese about their future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prior to determining Taiwan’s legal status. The British delegation for example stated that I quote “ A solution must be found in accord with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UN Charter.” That charter stipulates that self-determination should be a guiding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rticle 1). In 1955, Anthony Eden, then Foreign Minister of UK, stated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I quote “Under the Peace Treaty Japan renounced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Pescodores have this did not operate as a transfer to Chinese sovereignty, whether to the PRC or to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authorities. they further said that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are therefore, Mr. Eden said, territory, the “de jure” sovereignty of which is uncertain, undetermined. Professor Arthur Waldron from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ecalled not long ago that the US has never recognized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whether claimed by Beijing of or Chiang Kai-shek.

Fascinating as the confrontation of the different views on Taiwan’s legal status, maybe from the viewpoint of international law, they converged since the heirs of Chiang Kai-shek in Taiwan have dropped their claim on the mainland. All parliamentary groupings now share the view and subscribe to the thesis that Taiwan is a separate entity, not just a province of China. Opinions differ on whether Taiwan should seek unification with China or strive, however cautiously, for “de jure” independence.

A few notes on how a mutually acceptable solution of the structural crisis between the parties on either side of the Strait could conceivably be arrived at.

First a preliminary note. Any solution ought to be the outcome of the peaceful negotiations. China should stop browbeating the people of Taiwan, by deploying hundreds of missiles targeting Taiwan, by holding military exercises or in any similar way. And there cannot be a scintilla of doubt, that a military assault on Taiwan would not qualify as an internal matter, as a matter within China’s domestic jurisdiction, but as an act of aggression endangering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hence calling in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put it boldly, the tide goes against Taiwan. The wealthier China, harboring one fifth of the world population, the wealthier China grows, the stronger its political clout. European presidents and prime ministers flock to Beijing often with a pack of eager businessmen in their wake. I am no longer surprised, I am rather embarrassed and sometimes even ashamed of watching European heads of state and government coaxing their hosts in Beijing. It is just kowtowing at times.

Admittedly, Taiwan still is a big trade partner for Europe. Taiwan’s technological advances are most impressive. Taiwan’s investments are greatly appreciated. But China! That becomes mesmerizing, not to say hallucinating. Political oppression , demonstrations crushed, human rights trampled , what about this major injustices? Alas in this new gold rush on China such moral inhibitions are readily crowded out. Political support from European Union countries for Taiwan’s efforts to be accorded observer status in the Word Heath Organization and elsewhere is de facto paralyzed, simply because China groans us down. When Taiwan’s democratically elected president goes on travel abroad, he is hardly permitted to make a stopover for refueling, as China would consider a fuss about granting hospitality to him. Since 1994, Taiwan has provided unilateral visa-exempt entry to the citizens of many European countries, but there is still no reciprocation from Europe. This is all about cajoling China, trying to reap economic advantages over the US and Japan, countries that have been less obedient to Beijing’s wishes and whims.

How could Taiwan be released from its ever tightening isolation? Since full-fledged “ de jure” independence is out of reach, as far as we can look into the future, friends of Taiwan engage in a quest for an arrangement with China that would not hurt anyone’s pride, secure far-reaching autonomy, safeguard Taiwan’s democracy, freedom and rule of law. So, a Hong-Kong type of arrangement? One state two systems? It looked fairly promising at the time but the expectation that China-UK deal offered were not fully met. So what about a federation? That would, as it looks, grant Taiwan more autonomy than the Hong-Kong formula. Even so, establishing a Chinese federation comprising two equal components would still require the people of Taiwan to recognize Beijing as the center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alifornia and Delaware, a big state and a small one, have a broad latitude to mind their own business. Bu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of Washington is yet powerful. The same goes for the German states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Creating a confederation with mainland China would make for an even looser connection. The former Austro-Hungarian Empire which fell apart after World War I was a confederation. That country had a single name and a single head of state, but in actual fact each state, each part of the confederation, had its own government and armed forces. All the same, there this was unification. Transposing this construction to the problem now under discussion could anyway be face saving, to say the least.

The loosest connection I can think of is a commonwealth. Countries like Canada and Australia are still under the British crown. Copying that model would bring about the flimsiest form of unification. It remains to be seen of course if the rulers across the Strait would be content with such an outcome. I said the tide goes against Taiwan but this gloomy note needs to be complemented. There is a bright side to the developments too. China’s spectacular transformation into a market economy with capitalistic overtones is bound to bring political liberalization along. There is no way for the ruling party in Beijing to stop this political process. China is heading, willing or unwilling, for democratization in the medium or long term. And that is a beckoning perspective for Taiwan. For two reasons even. First, China turned a democracy will become an interlocutor more willing to negotiate and to negotiate on reasonable terms. Secondly, Taiwan may not feel urged any longer to present demands that go to the outer limits of autonomy or beyond.

For the time being, I command my friends in Taiwan on perseverance in coping with recurring political adversities.

2006年12月23日 星期六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的在介入、干預司法嗎?

by 直江山城守 2006/12/20

最近,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對病弱吳淑珍的『鐵漢』作為以及他對強大中國的『柔情』表現,經過一般小老百姓網友,以及若干媒體與政治人物的追蹤之下,有不少事情曝了光。從而包括我在內許多沒水準的人民都瞭解了中華民國發薪水給張熙懷檢察官之後他在忙些甚麼。

而在張大檢察官的事跡曝光後,許多有水準的媒體如中國時報啦聯合報啦開始口徑一致的宣稱『民進黨不擇手段的介入、干預司法』,講得我等沒水準草民不禁也心虛起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的在介入、干預司法嗎?


不過我在坊間聽到一位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在閒聊時,這位學生卻斬釘截鐵的說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全是屁話。

他何以敢認為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全是屁語?
理由如下:
刑事訴訟法裏有關於法官與檢察官迴避的事由,是那些有水準的媒體不懂或不想懂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以才會講出上述那類的抹黑栽贓屁話。

而我聽了自是有驚又喜,就趕緊請問這位大學生是哪些條文?
他要我去翻閱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我翻閱之後,發現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說的真的可能是屁話。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推事迴避:
一 推事有前條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推事有前條以外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第二十六條)
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檢察事務之書記官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
檢察官及前項書記官之迴避,應聲請所屬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
首席檢察官之迴避,應聲請直接上級法院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其檢察官僅有一人者亦同。

------------------------------------------------
喔,法條明白規定如此,那麼,我們去找出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或蔡守訓審判長有『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事實,提供給本案被告參考,正是法律賦予被告及其代理人的訴訟上權利,當然不是『介入、干預司法』,更沒有甚麼『不擇手段對付法官檢察官 』可言囉。

所以,請各位教教我,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是不是屁話?


T老師的來信

by 在水一方 2006/12/20

HW:


我最近開始學蒙文,只想學一點,目的是了解中蒙關係。

舊蒙文(一種特別的直寫字母, 內蒙古使用的)跟口語有點不一致,比較難學。還是學新蒙文(使用俄文字母)方便。 我造了第一句蒙文, 那是" 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би тайван хүн,хятад хүн биш.)。要學新蒙文,先得把俄文字母學會,其中有6個希臘字母。我以前就會了,所以沒問題。

幾個中大的熟人去蒙古參加學術研討會,在蒙古聽說他們對中國人並不友善,有人直接說是"討厭"。以前一位台商投書到中國時報說,他寫信給蒙古的旅行社。對 方完全不理,一再寫信,對方說不為中國人服務,他說他對成吉斯汗也與有榮焉,感到驕傲,怎麼對方會那樣(他假如說出上面的話,蒙古人就會對他友善了)。其 實不得不排華,不排的話以後他們就像內蒙古人一樣。我覺得東南亞民族排華理由正當,不排的話以後他們就像這裡的原住民一樣。

我的新發現是蒙古根本沒接受中國文化,中文借詞也很少。我這幾天很費力的只找到4個:
茶 tsai 瓦 waar 燈 den 館子guanz
新字全是來自俄國和西方,例如
銀行bank 博物館 muzei 電影 kino 汽車avtobus 工廠fabrik
還有好多好多。

蒙古是跟中國在文化上毫無關係的國家,中華民國居然聲稱那是領土的一部分。

蒙古值得學習, 在兩個邪惡霸權的狹縫中仍然能保持自主。今年是蒙古建國800年紀念,800年來他統治了中國一百多年。歷史上中國北邊都有一個國家,中國歷代從未佔領過 蒙古,蒙古卻完全征服過中國一百多年。明朝時兩國依然交戰,明朝的英宗皇帝被抓去。在清國時代,滿蒙共治中國,當時已沒有中國了,因此即使在清國時代也不 算中國統治了蒙古。進入民國以後,雖然北洋軍閥徐樹錚曾短暫的佔領過庫倫,但很快的被驅逐出去,蒙古也趁機收復了一些失土(以國民政府的觀點那是失地)。 二戰結束那年,蒙古軍隊曾進入張家口,直逼北京。這800年來中國也處於下風,因此說蒙古是中華民國領土,即使以中國的觀點來看,實在牽強,還很帝國主 義,更何況以台灣的觀點來看。蒙古從來不是中國的領土,跟台灣更無瓜葛。

照中國的邏輯來說, 中國自古以來是蒙古的不可分割的領土囉,其實歷史學家早已說過, 中國是北方遊牧民族南下牧馬的地方。

每一種外語都難學,我只想學一點,糗糗國共這兩個兄弟黨。

韓國也值得學習。她如何在3個邪惡鄰國的威脅下保持自主。真是了不起。越南也值得學習。她可說以鐵血的意志擊敗3個世界列強。奠邊府之圍。不知圍困幾萬法軍。中越之戰。也是把共軍全部驅逐。美軍更是落荒而逃。我一直記得一首越南李常傑將軍的漢詩:
"南國山河越族居 截然定分在天書
若有逆虜來相犯 汝等行看取敗虛"

你看,我的理論還不少。

祝好

2006年12月22日 星期五

民進黨在執政嗎?

by winglife 2006/12/19

這是很多人心中不解的疑問

民進黨不是執政了嗎?

那…司法的黑暗,為何還解不開?

一般人只會只有二種答案

一是,民進黨無能?

二是,民進黨和國民黨一樣黑?

答案呢?誰來告訴答案是什麼?


==

前提不太精確

民進黨一直都沒有執政,掌握九成執政效能的是國民黨腦殘公務員

編按:倒不盡然是國民黨員,不過多是在國民黨「軍公教福利國」政策下的既得利益份子。

==
by 陳生

關於國務機要費進入審判,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扯上翁岳生一事?
我覺得「沒必要」,而且只是讓泛藍看笑話。

眾所皆知,在國民黨「黨國」殖民體制下,台灣司法人員被訓練成「忠黨愛國(KMT)」的司法機器,戒嚴時期司法人員只能聽命判刑,不能自作主張,何況國民 黨為鞏固這部御用機器,架搆終生保障福利制度籠絡。考上司法官特考的人都能感受到效忠國民黨一輩子食衣住行攏免煩惱,國民黨就是其一生的衣食父母,其主持 的正義是黨國一體的政治利益,這才是台灣司法界的原形面貌。

民進黨執政後,司法界不但未鬆動反而更行團結,民進黨政府只能在法務部長、司法院長調動,司法人員根本不把民進黨政府看在眼裡,這就是為什麼陳水扁會被起訴,吳淑珍必須抱病出庭的原因。

你用頭殼想一想也會瞭解,以忠黨愛國(KMT)的思維,陳瑞仁能辦第一家庭的案子,進而認定有罪起訴,歷史一定留名,擔任第一家庭審判庭的法官、審判長想法也如出一轍,這些帶有政治成見、立場偏差的司法人員個個享有終生俸祿,面對改革,不怕民進黨政府動他一根汗毛。
既然民進黨都無法對付的司法怪獸,無搏雞之力的翁岳生又能起什麼作用?


圖謀

法院去函總統府 12/27釐清秘密外交文件可否審理

審判長先裁定檢方起訴沒有違憲之虞,因此法院還是得繼續審理,庭訊中,檢方一度向法院聲請,要到總統府查扣與六大秘密外交相關的資料,不過,遭到法院駁回。法院表示,已經用最速件的方式去函總統府,要求總統府必須在下周三中午回覆,才能釐清涉及六大秘密外交的部分,是否要公開審理。

秘密外交資料交給「紅色檢察官」?!
嘿嘿!「明打總統貪污,暗圖機密文件」是吧!

==

<檢方一度向法院聲請,要到總統府查扣與六大秘密外交相關的資料,不過,遭到法院駁回。>

哈哈,露出狐狸尾巴了!

這也是藍紅軍連串攻勢,輕看台灣人的結果,還是『適得其反』:

1.激起台派的團結與反抗氣勢;
2.藍紅軍結合統媒亂台的技倆(自漏破綻)逐漸失效;
3.提早引蛇出洞--以後專打他們自己謊話連連、其公信力喪失的要害,張熙懷,陳瑞仁,及一票明顯不公正的檢察官!

不公正的檢察官若受到檢驗(他們圓謊會露餡),爾後雙方的攻守會均衡一點;
統媒造神與亂台的危害會日漸減輕!


洩底

by 不來客 2006/12/21

吳丹紅在12/20的這則新聞『張熙懷安排旁聽開庭? 大陸學者吳丹紅:經正常程序申請 』 http://www.ettoday.com/2006/12/20/138-2030169.htm中表示: 他『和張熙懷交情一般,是「一面之緣」』!!

那麼, 我們來看看, 這個『一面』到底『多有緣』哪?!

讀完下面這篇文章, 我有一個結論: 陳水扁, 你跟你老婆死定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2584981.html

吴丹红:与台湾司法亲密接触
发表时间:2006-7-17 10:25:00 來自:无法无天 http://laws.fyfz.cn

......罗[秉成]律师先陪同我到台北地检署张熙怀主任检察官的办公室......罗律师是上次王兆鹏教 授陪同我访问台北律师公会的时候认识的,他曾经是著名的“苏建和案”的辩方律师,也是民间司改会的执委......一位台北检察官,对于大陆法学的用心程 度,让我震惊。更让我称奇的是,他见到我的名字,居然说看过我写的东西,而且还有“蛮深的印象”。我只是无名小卒,他怎么会有看过我写的文章?我起初以为 是客套之语。没想到,他居然变魔术一样搬出了我参与写的三本书,要我签名......

大约十二点钟,我们去附近东吴大学校内吃午饭。我们三人到达的时候,一位瘦瘦高高的先生已经在那里等候,经介绍,才知道是台北地方法院的叶建廷法官......目前还在王兆鹏教授那里念博士班。

......

参观完高等法院,罗律师再次陪我去地检署见张检察官,说要带我参观一下检察署。于是,在张检察官和罗律师的陪同下,我有幸参观了一般人不能看到的检察署侯押室、羁押室以及侦查庭。

......

在张检察官的安排下,我有幸会见了地检署的检察长。在检察长办公室,一杯咖啡还没喝完,颜大和检察长就来了。

在地检署门外,我看到一个很特别的设置:申告铃。......在申告铃下,还有一个较低的“爱心铃”,是为残障人士专门配备的,因为吴淑珍有可能被邀到地检署问话,所以为坐在轮椅上的她而安装的这个铃,也被戏称为“扁嫂铃”。

......

本来这次一个司改会高层的内部会议,我没有必要参加,但既然来了,我也乐得旁听一下,因为其中有一项议题也是讨论刑事诉讼方法修改草案的。会议的事项很 多,不过,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司改会如何回应媒体要求它对阿扁弊案的表态。因为司改会一直关注司法,但这次阿扁事件,对于司法信义已经并还在造成伤害, 司改会不能再沉默了。这里还有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是,顾立雄、罗秉成律师曾经是当年“大选”的陈吕辩护律师,顾现在还是赵建铭的律师,所以舆论怀疑司改会有 偏“绿”的立场。但是,罗律师认为,法律辩护是法律辩护,不会影响到对这件事的判断。[羅秉成律師]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直指阿扁应该下台。看到他的这篇妙文,我都忍不住要击节赞叹。题目就很漂亮:“你没Sogo?我们so,go!”

......

送我回去的路上,罗律师告诉我,虽然外界有人认为他是绿营的,但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中性的,并不会因为曾经为阿扁他们辩护,而在政治上倒向他们。所以,明天的《中国时报》,会见到他这篇措辞严厉的抨击阿扁的文章。


==

幾個心得:


1. 台灣法界似乎很樂意對中國法界表達他們對陳水扁案的『嚴厲態度』!這是......為什麼????

2. 這幾個跟吳丹紅吃飯的法界人士, 關係都很好! 彼此有師生關係或者朋友關係.....真是一家親! 不但如此, 一個吳丹紅, 都可以勞動顏大和檢察長親自接待, 真是不簡單啊!!

對了, 吳丹紅參觀旁人不能參觀的地方, 有經過申請嗎? 外國人(或者應該說『祖國大陸』同胞? Wink )可以這樣長驅直入台灣的『禁地』嗎??

3. 『扁嫂鈴』變成笑柄了嗎? 是因為那個按鈴的人是個殘障? 還是因為那個殘障是陳水扁的老婆?

連一個為殘障者安排的按鈴, 都一定要編派成『扁嫂鈴』? 全台北/全台灣只有吳淑珍一個人用得到這個鈴嗎? 按不到正常的鈴的人很好笑嗎? 他們只能按那種鈴的事情, 應該拿出來開玩笑嗎?

4. 吳丹紅是林志玲嗎? 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還趕緊拿出三本吳丹紅跟人家合著的書請吳簽名??????

吳丹紅幾歲? 有什麼法學上的國際性知名度了嗎? 為什麼台灣的檢察官/檢察長/律師這麼屈意承歡?

==

by 四無君 2006/12/22

剛剛問了一名署立醫院的醫生,以下是談話內容。

我:「你不是很想去中國演講嗎?去申請不就可以了!
人家檢察官跟你一樣十幾職等了,還不是上頭一批,馬上出去接受中國熱情接待。」

他:「不可能啦!你以為那麼簡單嗎?」

我:「你是關係不夠好喔?」

他:「誰要扛那種責任啊?你知道兩岸交流的條件是什麼嗎?
我們過去演講或指導開刀,我們也必須答應他們派人來台觀摩開刀技術。哪個醫院院長要扛這種政治責任?」

---------------------
聽到這句話我真的恍然大悟,謎團漸漸解開了!
喔!難怪張熙懷要幫吳丹紅安排開庭旁聽位置勒。
敢情或許這也是兩岸交流的附帶條件,台北地院也得答應支那人士在場觀摹?



張熙懷與媒體關係

by KSC 2006/12/21

「國務費案」不是一個普通案件;這可是有關中華民國現任總統的去留!
張熙懷曖昧言行,惹火燒身,已引起極大的爭議!如果他是一位敬業專業的檢察官,在這種狀況下,清白與否,他實在應該自動告退(excuse himself)。
不甘心優雅下台,聽說他昨天還違規地,帶記者到他辦公室,蓄意顯示他辦公桌上一支小國旗,企圖表示他的"忠貞"!
搞什麼玩意? Surprised Surprised Surprised
有國旗能說明什麼呢?
那支國旗,搞不好是前天緊急調度過來的?

==
by CC_pee

張熙懷明知辦公室不得對媒體的規定,還帶媒體到辦公室拍照,可知道他對「處理」媒體很有一套。

平時可以爆料給媒體,跟媒體「博感情」。受害的是誰?就是這些隱私被揭發的不幸的嫌疑犯跟關係人!

那他怎麼來讓媒體pay back呢?除了讓媒體把他描述成一個神(例如;公訴之神)外,他還可以放消息,利用媒體來抹黑嫌疑犯,增加嫌疑犯被定罪的機會,這樣他的考績可以年年高分!

政府天天喊司法獨立,政治不要插手司法,但看起來,台灣現在是司法在手淫政治。

還真湊巧,也是張檢察官的傑作

by 上來看看 2006/12/20

有「公訴之神」(哪位好心人士請賞我個塑膠袋吧!)封號的張熙懷,屢次前往中國奉獻所學、貢獻時間金錢,並且滿懷開心的坐在貶損國格的紅布幔下,國家認同錯亂也就算了,張熙懷有沒有把這種錯亂意識帶入偵查業務呢?

白米炸彈被告楊儒門,就是張熙懷的「傑出」經歷之一,本案「檢察官衡量楊的動機是為喚起社會對農民生計的重視,非為一己之私,且所製爆裂物均無強大殺傷力,情有可原,未具體求刑。 」 Shocked

好康不只這一樁,跟據警局筆錄楊儒門「承認是遭員警帶入警局」。由於影響刑期甚鉅,辯護律師要求調查錄影帶,但關鍵證據,也就是中正一分局7點30分左右的大門口監視器錄影帶,居然「恰好」斷電沒有錄到楊儒門進入警局的畫面。 Rolling Eyes

不過,檢方仍認定楊儒門應屬於自行投案,所以啦,楊儒門判的很輕,「台灣省台北地區檢署主任檢察官楊熙懷」居功厥偉,搶救了一位「非為一己之私」的好炸彈客!

中國考察真是獲益良多啊!

http://www.ettoday.com/2005/01/24/545-1745884.htm
http://www.coolloud.org.tw/current/antiin/Detail.asp?ID=105638

這是政治,不是法律

by 海兒 2006/12/19

在「國務機要費」的承辦檢察官張熙懷曾經訪問中國,並且在中國設立獎學金為中國培養法制人才後,張熙懷是否因為「心向祖國」而配合中國國民黨惡整總統夫人吳淑珍一事,在台灣政、法界已然成為最受矚目的新焦點。

由於張熙懷在中國訪問期間公然稱中國為「祖國」,就算對政治再無特別立場、對政黨再沒有任何特別偏好的台灣人民,誰都會認為這絕非是一個身為「中華民國檢 察官」所應該有的言行。畢竟連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都尊奉其榮譽黨主席連戰的衣缽說:「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了,身為「中華民國檢察官」的張熙懷 又怎麼能夠在「匪偽政權」所竊據下的「大陸」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呢?

只不過,若是與張熙懷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的行為相比,在最近這幾年間每逢選舉就被檢察官「關切」的民進黨竟然沒有趁著此一機會打蛇隨棍上 的去地檢署告發張熙懷觸犯「內亂罪」與「外患罪」,就真的是讓人大惑不解,同時更讓人懷疑民進黨政治人物的智商每一位是否都是IQ零蛋?

或許,張熙懷的行為究竟是否已經符合「內亂罪」與「外患罪」仍有疑異,然而,若從張熙懷這一位「中華民國檢察官」都已經奉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 國」的情形觀之,張熙懷心已不在「中華民國」是可以確認的事實,既然如此,身為「中華民國」執政黨的民進黨其實也就不必考慮那麼多,大可直接去地檢署對張 熙懷提出「內亂罪」、「外患罪」的告發就是了,至於最後是否會成罪還是其次!

因為如果張熙懷被以「內亂罪」起訴,那麼此後台灣那些想要再去中國「聯共制台(獨)」的政客們將會懾於此一案例而不敢再亂搞,台灣可以就此擺脫過 去兩年來國不成國亂糟糟的政治亂局;反之,若是張熙懷被以「外患罪」起訴的話,那就等於檢察官認定:「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此後統派想再將台獨污名化 就會因此而破功!而就算到最後張熙懷被不起訴處分,那民進黨也可以立即指控檢察官果然是「官官相護」、「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此後檢察官想再對任何民進黨 的政治人物以起訴的方式惡整都無法再影響選情,民進黨不管怎麼樣都是贏家!

是以,民進黨不必再去管犯罪構成要件是否該當、起訴是否會成功,反正對張熙懷提出告發就對了!對付心向中國的小人,民進黨沒有必要再以君子待之, 反正他們本來就是仍把中國國民黨奉為正朔、把你們民進黨當成叛亂份子在對待,不要以為你們民進黨把檢察官當成了國家的公務員他們就不再以中國國民黨的打手 自居,而會真的跟你們民進黨談「行政中立」!

套句宋楚瑜在2004年320之亂時曾經對馬英九所說的話:「這是政治,不是法律!」,對付張熙懷這一位假法律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的偽善小人檢察 官,民進黨又何必以君子代之?除非,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們打算在2007年輸掉立委選舉,然後在2008年再輸掉總統選舉,把台灣透過馬英九之手奉送給中 國!

法院的標準程序在哪裡?

by Ashinakhan 2006/12/19

我只是好奇,「腫花抿龜」的法院也在台灣開張六十年了
一年要受理二十萬件刑事訴訟案(資料
六十年下來開庭最少五六百萬次跑不掉
難不成都沒有碰過被告重病?
難不成法院對身體狀況不適合出庭的被告,都沒有一個標準作業程序?
而這次蔡大審判長對吳淑珍女士的處置,是否符合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
人家越不講理,我們越要抓住道理說話
才能把對手逼出原形

2000年台灣政府總預算中人事費支出

by 老貓 2006/12/19



2000年台灣政府總預算
歲出15,755億元、九二一特別預算(1,000億元)及擴大內需之追加預算案(616億元),合計須執行之預算總數高達17,371億元
http://www.npf.org.tw/monthly/00108/theme-001.htm

而其中

2000年時軍公教薪水每年高達八千億元」http://ca2.cpa.gov.tw/oldweb/research92/pdf/Cbok.pdf 36頁

即人事費佔台灣總預算將近一半

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不認罪的語意陷阱

by 沈潔 2006/12/20

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庭,四名被告都異口同聲「不認罪」。看來「不認罪」是台灣司法上的習慣用語,意思是不服檢察官的指控,反扁媒體以大標題突出「不認罪」三個字,足見這個用語對被告帶有不利的偏見。

實際上,法官應該問被告承認「有罪」,或自認「無罪」。吳淑珍等被告應該向法官聲明「無罪」,而不是聲明「不認罪」。從人權、法律原則及語意上而言,這兩者區別很大。

司法上有「無罪假定」的基本原則,檢察官的起訴只是對被告的指控,他必須在法庭上提出確鑿證據,證明被告確實有犯罪行為,經法定程序判決,被告才算有罪。依此原則,被告初次出庭,當然是無罪之身,他可以主張、也應該主張自己並未犯罪,即「無罪」。

一般習慣用語,「不認罪」暗示被告已被認定「有罪」,只是抵死「不認」。反扁媒體誇大扁嫂「不認罪」,便是拿定它有「不知反省」、「有罪還不承認」的意義。

把主張自己「無罪」的聲明,用「不認罪」陳述,在語意上的錯誤很明顯。喜歡看「包青天」之類小說的人都熟悉這種劇情:被冤枉捉進官裡的人,並不是喊「不認罪」,而是喊「無罪啊!冤枉啊!」如果他嘴硬說「不認罪」,那可能要被多打五十大板。

美國司法用語,便沒有把被告假定為「有罪」的錯誤。在其司法程序上,被告第一次提堂,法官不是問「認不認罪」,而是純中性的問被告「你如何聲訴?」 (How do you plead?)其重點在被告的立場是主張「無罪」 (Not guilty),或「有罪」 (Guilty),而不是「承認」或「不承認」的問題。

檢察官指控被告「犯罪」,被告的相反主張應是「無罪」,見解分歧,檢察官只有在審判過程提出使法官(美國制度是陪審團)信服的證據,才能使被告定罪。

審判是檢方與被告律師對事實與法律的辯論,雙方處於對等與對立地位,如果被告聲訴用「不認罪」代替「未犯罪」,便容易使人誤認起訴有理,被告「明明犯罪,卻不承認」,那就與人權原則及法律程序的設計相去太遠。

(作者為自由作家)

有史以來最強的紀德艦 不值得說點好話嗎?

by 漢堡 2006/12/20

朋友傳來一篇文章-五顆星的極致腦殘表現,內容是在罵東森一篇腦殘新聞:

王牌戰艦? 紀德艦剛成軍就大修 武器買半套兵推遭擊沉
東森新聞報╱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2006-12-18 09:50

海軍最大的戰艦──紀德艦,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12月卻偷偷進了船塢準備大修。海軍強調是例行性維護,但內部透露,紀德艦武器沒有到位,幾乎等於空船,電腦兵推時慘遭擊沉,只好進廠大修。
11月2日陳水扁總統主持海軍紀德艦成軍,但才過了1個多月就風光不再,因為紀德已經進船塢準備大修了。軍方表示,因為紀德艦本來就是由封存艦重新啟封的,許多武器裝備例如聲納系統都還沒就位,所以才會進船塢。
事實上,我國向美採購4艘紀德艦時,預算就遭立法院刪除44億元,因此艦上配備的標準二型防空飛彈,本來每一艘都配備142枚,但交到海軍手卻只剩60枚。
海軍規劃紀德艦當成海上指揮中心,只是海軍史上最大戰艦在漢光演習兵棋推演時,卻都遭到擊沉。一名海軍總部官員表示:「(漢光)將近40架飛機,來向它(基隆艦)實施攻擊,所以說它在披彈9次以後受到重創,被判定沉沒。」
不管是後勤維修還是聯合作戰,紀德艦變成海軍的負擔。軍方透露,目前4艘紀德艦的其中1艘正在大修,是否影響其他3艘?就看維修結果。

不注意軍事新聞的人,可能不知道這篇報導到底腦殘在哪裡,雖然我已經很久沒逛軍事討論版了,勉力狗尾續貂一下,應該還過得去。

紀德

首先勒,漢光兵推是今年四月底五月間的事情,那時候已經成軍的是基隆艦和蘇澳艦,而報導中「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是十月初才由 米國返航的左營艦與馬公艦。那麼「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兵推時慘遭擊沈」的,會是同一艘船嗎?再怎麼「內部」,也不可能透露出這種 消息吧??

再來,「內部透露,紀德艦武器沒有到位,幾乎等於空船」,這也很可笑,當初紀德艦採購案,也就是光華七號計劃,除了每艘二億美元的船體外(紀德艦造 價的5%,封存品當廢品賣的價格;之前我國的主力防空艦,成功級巡防艦,只是巡防艦等級,防禦空域只有紀德艦的十分之一;同時接戰多目標的能力不到紀德艦 的三分之一,每艘不含飛彈系統的造價就要四億三千萬美元),還包括啟封費用、硬體升級、武裝,最初美方報價347億台幣,後來立法院亂鬧,砍掉了半數的飛 彈之後(只買248枚標準二型防空飛彈、32枚魚叉二型反艦飛彈),以244億台幣成交。而且,我方派出千餘名海軍官兵至米國參與啟封維修,歷經年餘,而 後自力航行返回國門,這些硬體裝備難道另外海運到台灣,再另外派米國技師來台灣組裝嗎?很沒大腦吧?照中央社2005年1月1日報導,紀德級上武器、雷達 設備,在返國前都已完成更新,其他媒體報導也差不多,似乎只有東森的記者不知道而已。

照說,左營號和馬公號8月25號在南卡羅來納州的查爾斯頓軍港交艦,10月初返台;經過月餘的遠洋訓練航行,這時候大修應該是很正常的事,何況新船 總是有需要調整的地方,若是某些系統在航行過程中發現不盡理想的地方需要調校,也是意料之中。但是說成「空船」,是要怎樣昧著良心才能說出口啊?戰艦每年 進船塢大修的時間,是用「月」做單位計算的。米國一個航母戰鬥群,大修一次就是三個月。四艘紀德級理當輪流大修,幹嘛要「偷偷」、「只好」大修?更談不上 「風光不再」、「成為海軍的負擔」、「影響其他3艘」。對大修大驚小怪,顯示這個記者對海軍全然欠缺概念

至於漢光演習被判定擊沈,也不可怪。演習不從嚴,難道從寬嗎?甚至2004的兵推還發生當時的參謀總長李傑對紅軍的戰術作為提出質疑,他認為紅軍想盡一切辦法要把海軍視為主力戰艦的紀德艦擊沈,採用的戰術手段,已超過所有海軍的戰術作戰規範,妨害了兵推的真實性和效果。

紀德級不但是我軍歷來噸位最大的主戰艦艇,在軍方和國際間的評價,更是僅次於日本金剛級戰艦的東亞第二強戰艦,在軍事討論版上,稱為「史普魯恩斯級 的加強版」,性能勝過早期版的神盾艦。雖然紀德級成軍不能改變台海中國攻、台灣防的基本態勢,但使我軍獲得區域防空能力、戰場管理能力,使我國海軍真正邁 入藍水海軍時代,取得接收新一代神盾艦的能力;紀德艦搭配博勝案,也實現了海陸空聯合作戰的戰力提升計畫。我不太明白這些記者到底是真的無腦,還是昧著良 心報導;對我國海軍跨世代的進步,難道就沒點好話可說嗎?

有人問我特別費,我想到我的高中好友黑狗

by 安平客 2006/11/27


念新化高中的時候,雖然不是台南一中、不是台南二中,更不是黎明、港明、興國等貴族私中,但還真他媽的,國文考試還得考默寫詩詞,什麼長恨歌、木蘭詩,又臭又長,一堆平常看不到的怪字。當小流氓的日子,原本一點都不長恨,直到國文段考、、、。

作弊,對!既然學校已經公布了題目,那就抄在墊板上,或夾帶小抄,就這樣,我們幾個小流氓,自己各顯神通,把木蘭詩事先抄好,就這樣混過了第一節的國文考試。

不幸的是,到了下一堂考數學,監考的竟然是那個威脅利誘全班同學加入國民黨的林姓歷史老師,他看出我們幾個惶恐不安的神情,開始檢查起我們的墊板、筆盒、座位,所幸,我該丟的都丟了,順利的逃過檢查。

不過,倒楣的黑狗,被檢查出墊板上抄著滿滿的木蘭詩,就這樣,考數學時候,被查出考國文時候作弊,結果是一支大過,外帶國文補考。黑狗夠豪氣,作弊就作弊,他沒什麼好講的,淡淡的說,「算我倒楣!考數學,卻因為木蘭詩被逮到,應該也是空前絕後的紀錄。」

黑狗沒有埋怨,因為錯了就錯了,他沒有說,「有很多同學都跟我一樣作弊,這是制度的問題。」,他也沒有說,「要查!那全校學生都要查!連第一名的模範生也要查」,他也沒有說,「我沒有錯,錯是錯在根本不應該考國文默寫。」

黑狗沒有硬ㄠ,他不是現在的馬英九,他拒絕向學校透露所有作弊的同學名單,對林姓歷史老師,他也沒有怨言,他斗大的三個名字,就貼在走廊的布告欄上,「查三年四班XXX同學,考試作弊,大過乙支。」黑狗吆喝大家下課後去打撞球,好好玩個痛快,把這件事給忘掉。

誰說特別費是制度問題?特別費的設計,是一種方便,是一種給行政首長在薪水與業務支出之外,應付「公務」所需的費用,再次強調是「公務」,而不是「私務」,不是薪水,更不是津貼。

一位擁馬派立委說,當初他當行政首長時,會計單位就告訴他,特別費就是你薪水的一部份,就是要給你匯入帳戶的。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為何不直接加薪?那如 果是這樣,這豈不是變相加薪?特別費就是特別費,否則就當成專業加給,就當成危險津貼,特別費是給你「特別」公務狀況時使用的費用。

那如果馬英九把特別費捐出來,或者特別費讓隨扈去報帳,那是不是公款私用?是不是貪瀆?第一,如果馬英九把特別費全捐出來,並用「馬英九」三個字去當捐款 人,那就是貪瀆,因為這筆錢是人民的錢,是要你用在公務上,而不是要你去捐給任何慈善團體,以換來「善心」的美譽,要捐,也該是以全體納稅人的名義,而且 要經過民意的許可。

第二、如果馬英九給隨扈買早餐、買報紙,那也是貪瀆,為什麼?請問那個公務單位,有免費提供早餐給公務人員?軍人,也得扣繳伙食費,不是嗎?如果特別費是 用來給隨扈買早餐,那豈不是光明正大的落在私人口袋裡面?這是公務嗎?而這些隨扈感謝的是誰?會感謝真正出錢的納稅人嗎?還是,他們的主人,馬英九呢?

特別費需不需要存在,那是另一個制度設計的問題?操守不乾淨,就是不乾淨,錯了就是錯了,不管你是故意,還是不小心,而貪一塊錢也是貪,貪一百萬也是貪,捐再多的錢,買再多的贖罪券,有罪就是有罪,這沒什麼好說的。

註1:
我承認我高中時後作弊,但我有我作弊的原則,只有在考2個科目時候作弊,第一、國文默寫課文,因為背課文、背詩詞,太浪費時間,生命不該消耗在填鴨上。第二、考三民主義,這種莫名其妙的科目,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學校課程內,這種政治教條,就留給國民黨黨工就好了。

不只顏色、也是認同問題   評張熙懷檢察官

by 何必 2006/12/20


〈將傳訊總統?檢察官張熙懷:「不會傳訊不說實話的人〉(《聯合》12/16;記者王文玲)
〈刑事豁免權╱扁態度反反覆覆╱主任檢察官(指張熙懷):不需要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中時》12/26;記者林淑玲)

12月15日,「國務機要費案」首度開庭,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一席「不需要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引發各界的議論;隔天《中國時報》與《聯合報》馬上把張熙懷捧成「英雄」,《中時》除了用「鐵漢柔情」,還以「黃埔一期」;「理性論告、感性求刑」來形容他。

《中時》說,張熙懷在司法改革浪潮中,堪稱公訴的「黃埔一期」,……張熙懷如同「心靈大師」般,柔性的請辯護人們,閉起眼睛,回想大學法律系時代追求的公義是什麼?……。

從新聞、側寫到照片處理,張熙懷在《中時》的眼裡,就跟神一樣。不過事隔幾天,張熙懷的政治立場,受到質疑,包括:

一、在中國設立「刑事訴訟法獎學金」

二、以「公假自費」方式,3次訪問中國,民進黨立委說,既是公假,即代表公務,何需自費;若是私人行程,何以可以用公假到中國?

三、今年10月17日,參訪「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時,被稱為「台北地區」檢察官。(見:http://www.haijian.gov.cn/dispnews.asp?id=755)

四、今年10月19日訪問「西南政法大學」時,被主辦單位稱為:「我國(指中國)台灣地區台北地方檢察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來我校進行學術訪問。……」
(見,西南政法大學國際與合作交流處網站http://202.202.80.9/mweb/waisb/content.asp?cid=818943743&id=846116371)

五、中國《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10/24刊出有關張熙懷的新聞,內容提及:「張熙懷(台北地區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我了解到,祖國大陸的《刑事訴訟法》一共有225條,於1996年實施,目前正醞釀著在近年內作一次修改,……。」(見: http//npc.people.com.cn/BIG5/14957/53051/4950428.html)

六、民進黨立委林國慶質疑,張熙懷在北京大學校慶五週年講座上,口口聲聲說:「我們祖國大陸」。

七、在中國講演時,以「 台灣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遷與展望-從“第一女婿”說起」為題目。

八、安排北京大學法學院講師吳丹紅旁聽「台開案」,讓吳丹紅將直擊趙建銘台開案開庭過程寫出來,讓全中國的人看到。

九、和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辯護律師宋耀明是同期同學,交情比兄弟還好,還合出一本書「傳聞法則」。

前述9點,有關獎金部分,張熙懷雖然透過媒體澄清,他設立的獎學金,申請人條件不限於大陸地區學生,華人學生與外國學生都可以申請,他不知道自己這樣的作法,到底該歸類成哪一種政治立場。

但事實呢?張熙懷成立之初就是為了幫助中國的學生,而且獎學金是人民幣,現在為了迴避立委、媒體的質疑,馬上改個說法,澄清不限於中國學生,如此解釋、缺乏說服力。

其次是,張檢察官對於中國一再矮化台灣,矮化他的代表性,不僅沒有抗議,甚至視為平常,例如:
一、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訪問時,被稱為「台北地區」的檢察官;
二、到「西南政法大學」時,被主辦單位稱為:「我國(指中國)台灣地區台北地方檢察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來我校進行學術訪問。……」;
三、中國《人民網》,寫到張熙懷時,用(「張熙懷:(台北地區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我了解到,祖國大陸的《刑事訴訟法》一共有225條,於1996年實施,目前正醞釀著在近年內作一次修……」)
所謂的「祖國大陸」說法,若不是張檢察自己說的,就是《人民報》報導時擅自加入的說法,不管是那種情形,我們都未見張檢察官對於自己的代表性被矮化,有任何異議。

至於安排北大講師吳丹紅旁聽「台開案」一事,根據吳丹紅發表於中國《法治早報》的文章指出,是張熙懷主動會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可以設法幫他安排一個座位,而且是第一排座位,甚至在開庭之前,張熙懷還帶他過去,為他介紹環境,開庭當天他們就坐在第一排,離被告席最近,趙建銘就在他的斜前方,事後,吳丹紅將直擊趙建銘台開案開庭與參與過程寫出來,讓全中國的人看到。

張熙懷如此熱心安排吳丹紅旁聽「台開案」,甚至到中國演講時,也是以「台灣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遷與展望-從“第一女婿”說起」為題目,以上種種(包括他與馬英九特別費辯護律師宋耀明的關係),在在讓外界對張熙懷檢察官的「親中」立場、政治立場,打了問號?甚至在國務機費案上,他可能採取的「心證」,疑問更大?

備註:
一、中國《人民網》(2006/10/24)
http://npc.people.com.cn/BIG5/14957/53051/4950428.html

二、中國「西南政法大學國際與合作交流處」網站(2006/12/19)
http://202.202.80.9/mweb/waisb/content.asp?cid=818943743&id=846116371

三、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2006/10/17)
http://www.haijian.gov.cn/dispnews.asp?id=755

〔資料來源:FORMOSA共和國通訊網 〕

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18趴與朱元璋

by 張烽益 2006/12/19

十八趴改革,又被國民黨、親民黨搓掉了。先說一段歷史吧!

明朝的滅亡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恐怕是統治階級的腐敗,國家的大把銀子被權貴階級拿去花天酒地,最後當然是各地民怨四起,老百姓一條命豁出去之後,就是改朝換代。

話說筆者最近看了一本《洪業》,原名《The Great Enterprise》,提到明初本來是賦予皇子兵權,以牽制當地的富豪與北方蒙古的勢力,後來因為幾次的謀反事件,使得皇室成員權力被削弱,不能參政、入仕、經商,最後變成全靠中央俸祿供養的有閒階層。

開國者明太祖洪武帝朱元璋有二十六子、十六女,繁衍到一五九四年,全國有六萬兩千名男性皇室成員。一五六二年,山西省糧倉存糧一百五十二萬石,但是 該省的皇族年俸卻達二百一十三萬石。一六一○年,男性皇室成員更已超過八萬人。之後,供養皇族的俸祿,竟然超越全國的賦稅收入。一個國家搞到這樣,不倒也難。

看到這裡我不禁想到,台灣國民黨威權統治集團所遺留下來的遺毒—十八%,以及其他諸多「軍公教福利國」特惠方案,對台灣財政的負擔是如此的巨大,許 多地方政府光是以全縣的自有稅收,都無法支應縣內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根據主計處統計,二○○○年所有地方政府的總人事費(包括退休金與平常薪資)占總歲出 六十二點二%,占縣市政府自有財源的一○七點二%,也就是地方政府的稅收連支應該政府的人事費都不夠。以二○○五年屏東縣政府為例,每年稅收僅有三十八億 元,光是負擔每年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就高達十七億元、十八%利息補貼十三億元、積欠台銀十八%代墊款四十七億元。這不是特例,是地方政府普遍現象。

這種特權階級由基層受薪階級繳稅供養的社會不正義,其實只是過去外來統治階級的殖民手段。但很奇妙的,在台灣人「當家做主」之後卻繼續存在,而且只要有人提出檢討,就被扣上「撕裂族群」的大帽子,所以我也只能向胡志強一樣,讚嘆台灣人的善良了!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2006年12月18日 星期一

給寶寶一生的禮物: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by Lexis 2006/12/17

統媒老愛說台灣人沒有國際觀,好吧!那我們就來關心一下鄰國事務。

最近香港有個議題炒得很熱,就是根據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大陸父母的子女均擁有香港居留權,近年從中國湧入香港生孩子以取得香 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數逐年攀升。2001年只有620個嬰兒的父母是中國大陸人,到了2006年的前九個月,中國大陸婦女到香港產子的數目已經超過 10,000人。

這樣的現象在香港引起一些民眾的反彈,認為從中國來的婦女佔用了港人的醫療資源,而這些小孩將來因為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也將享有教育、醫療 等福利,對香港的納稅人非常不公平。但也有人認為反正香港近年來初生率偏低,中國來的婦女幫忙注入新血未來可增加勞動力,沒什麼不好。

香港的問題就是主張統一的台灣人會害所有的台灣人以後必須一起面對的問題。參考看看吧!

從BBC中文網可看到一些相關的報導與讀者的回饋(連結如文末),尤其來自中國大陸讀者的反應非常有趣!

其中有一篇由曹景行寫的「香港觀察:看來又要請人大釋法」中提到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數字,2006年11月27日香港大學發表的調查結果中顯示,香港人中贊成香港獨立的已經達到二成五。由此可見一國兩制的成效。 Twisted Evil

中國大陸孕婦到香港產子數字徒升
香港觀察:來香港產子
生子旅行團:香港四成產婦內地湧入
香港觀察:看來又要請人大釋法了

星雲「法學博士」專精「佛法」

by 上來看看 2006/12/17

今天台灣出現一位偉大的輔仁大學法學博士:星雲和尚。星雲「法學博士」專精「佛法」,凡人翻爛大陸法、英美法,也參不透,想必您的皮毛已經嚇的掉光了吧! Laughing

http://www.merit-times.com.tw/list.asp?unid=34265
有一次與大師見面,問他說,「你得過這麼多博士學位,範圍涉及教育、文化等,還有什麼獎沒得過?」大師想了想說,「我還有法學博士學位沒有得過。」;單國璽一聽大笑說,「你將佛法弘揚至五大洲,我就頒給你『法』學博士學位。」

單國璽說,大師是一位有神貧的智者,體驗到世事無常,讓他得以度過安貧樂道的靈修生活,他強調,台灣社會需要創造一個正義、仁愛、慈悲與和平的世界,大家要學會寬恕,不分種族共容。


感言:讓偶屎了吧。

2006年12月16日 星期六

統治集團種的因.外省既得利益者享受這種果.這都是事實

by comcom- & 飛揚 2006/12/16

>>>是國民黨在自居統治者?還是外省族群?這樣的推論結果,您看了,要痛恨誰?

統治集團種的因.外省既得利益者享受這種果.這都是事實

當年安插多少外省公務人員在公務機關.一直延續到現在
最近看見一個50多歲還在當工友的外省女人.
身穿名牌.背著一萬多元的名牌皮包.還直喊便宜.
問題在他什麼事都幹不了.但誰動得了她



>>>>這一段把國民黨外省貴族的特權夾雜了對低層榮民的控訴!但事實上,是榮民去佔用國家土地嗎?現在不是說還有三十二萬(三十五萬?)榮民還沒有安置嗎?

還有35或32萬榮民未安置.已安置的不知已有多少了?
這對台灣人民都是不公平的.
儘管未安置的35萬人.人人都還有13000可以領吧
一個月13000元.這對台灣人來說真是奢侈啊~作夢啊~



>>>那位老兵之子寫的:「國民黨立法委員在蔣介石遺棄「台灣的外省賤民階級」幾十年後,現在突然發善心要對『所有列管有案卻未獲配得眷舍的榮民』...」他們靠自己努力繳貸款買房子子住的事實,您沒看見嗎?

台灣人誰不是靠自己努力繳貸款買房子子住?
哪一個台灣人買房子時.政府幫她出320萬元?
這位老兵之子雖未配到房舍或配給到320萬.
但政府還是一個月有13000元養他老父.比起台灣人是強多了

最近選舉聽到一位老太太說:
一想到早上起床.就能買一碗10元熱騰騰的蕃薯粥吃.
再怎樣.票都得投給為台灣老人爭取3000元老人年金的民進黨
聽了讓人流淚啊~


>>>然而,涂醒哲這篇文章是要大家痛恨誰?整個族群?

凃醒哲是要台灣人清醒一點那被奴役的心
臺灣人被整個既得利益的外省籍團糟踏到此.還須靠涂醒哲來提醒.夠悲哀.
可見國民黨教育老百姓.洗腦洗得夠徹底了吧~



>>>看看他把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如何跟「族群」結合?
看了這樣的文章,讀者會痛恨誰?

但事實上這些人難道不是外省族群嗎?
你們該罵的是這群外省頭子操弄族群的.而不是怪台灣人的覺醒.
更不要怪帶頭讓臺灣人醒悟的民進黨


>>>那位老兵之子難道沒有控訴國民黨嗎?
他說:「我受夠了!」並不是沒有道理,
難道他的感受也是高高在上,把台灣人當賤民嗎?您真的看了他的文章了嗎?

我當然是看了.(你是說我看不懂?)
一個老兵之子的哀號.讓你看見她的創傷
所有台灣人的哀號.民進黨不該出聲嗎?
你將這些轉移來對"民進黨和台聯黨扇動族群".
你是不是轉移焦點了???

--
向前看 reply

<<<
>>>看看他把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如何跟「族群」結合?
看了這樣的文章,讀者會痛恨誰?


但事實上這些人難道不是外省族群嗎?
你們該罵的是這群外省頭子操弄族群的.而不是怪台灣人的覺醒.
更不要怪帶頭讓臺灣人醒悟的民進黨

>>>

comcom (編按:應是請飛揚小姐)大大,

補充,請您參考一下:

會有那麼多人將『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轉嫁到『外省人「族群」』身上,主要原因或許在於:無論本土政權如何地照顧眷村,綠營在眷村就是拿不到選票;『外省人「族群」』非常團結於族群立場而不顧是非,藍綠在台北市的選票結構是一個最近的明顯例子。

因此,『外省人「族群」』的確是欺壓台灣的幫兇!怪不得人罵。


眷改方案,順便討論「外省族群」

by 中猴 2006/11/23

拍寫,由我這隻經常出入敵營還有個臥底探子在退輔會的猴子來報告一下:

每回帶著猴舍管理員回『娘家』的時候都覺得很懨氣 - 凸 -

一座一座改頭換名陸續完工交屋的XX新城(新眷村), 從一開始就在欺負台灣的納稅義務人(再來2個凸 - 凸) 剛開始逃難來台灣,四處佔地蓋起村落原本只是『職務配給』的宿舍, 蔣光頭答應給他們的地是在『中國』(戰士授田證) 結果反攻不成,台灣人付『贖金』把那些『空頭權狀』 按照階級大小通通給買了回來。 竟然是哪門子天理,還要再付錢幫這些人改建新房子『送』給他們住。

講到『送』<-有點對又有點不對, 基本上,改建案一通過又開始算計如何欺負一般社會大眾。

例如:

以某個較大面積的眷村來改建新大樓,再規劃併入週邊幾個小的眷村戶, 這其中因『原眷戶』和『被併入眷戶』分作兩種『購買計價方式』:

1原基地眷戶- 扣除掉改建所需用地後,剩下的地按照『地價』賣回給政府, 售地所得來補貼建造房舍所需經費, 再來眷戶可以表決『一樓』是否納入分配, 如果納入,則所有樓層(含一樓)一起按照『實際坪數』均攤建築成本 如果不納入,則『假定』1樓按『預定價』出售後可獲得多少經費, 將建築成本扣除『預定收入』之後,再來平均計算本戶應負擔建築費用。 (如果1樓根本就賣不出去,當場納稅人又被A一次凸×2)

2被併入眷戶- 以原有眷戶所在的土地按地價『售回』給政府,均算每戶可得金額, 再來比對新分發房屋所需負擔建築費用,如果原居住地地價較高, 則幾乎可以『免費』取得新屋。

大致上,不管是原戶或被併戶都只需負擔大約房屋市價的1/5~1/4金額, 就可以得到『含公設坪數』的權狀(通常為實際坪數的1倍) (無辜納稅人連莊3次再度被A凸×3) 甚至,如果是將官所配屬的高級精華地段, 因為預計改建後剩餘戶售出的價值非常高, 原居住戶數又非常少,收入支出兩相抵銷之後, 這些大官幾乎不用再付任何費用就可以擁有千萬豪宅, 然後因為一般承購戶的收入扣除建築費用都還有節餘, 記得是可以『轉為』管委會的基金(因為不認識大官,這部分不是很確定)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A昏了凸凸凸凸)

當時這些眷村改建所需經費,為了能夠順利蒙混過關, 就打散在各單位裡面去編列預算執行, 例如:陸、海、空、聯勤、國防部˙˙˙ 記得立法院長『王八王八干八』在競選黨主席時有公開說過: 「眷村改建花了八千億,是由他促成通過」 可是,後來在一些報導中看過『1兆4千億』的數字, 大概是因為被打散暗藏在各處,不容易被一一抓出來核對。 太激動了(想到被A成這款程度) 有關這種新眷村所造成不公不義階級差異,及各種弊病, 下次再繼續說明。 先再提1點: 退輔會每年大約1400億元的預算中, 其中大約1200億元是代國防部編列『退伍軍人終身俸』, 而這些預算經費大約是在照顧那些所謂『弱勢中的弱勢』 這些『弱勢團體』目前人口數大約在32萬人(不想去清點所以不是很精確) 扣除掉823那些『空頭榮民』不領終身俸的人數大約31萬左右。 平均每人/每年:40萬元(不含18﹪優利定存收入,健保補助)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擊敗凸×40萬次)下次再報。


part 2
特別聲明:
討論有關『眷村改建』種種特殊利益,對應的2方,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納稅義務人』vs『免稅人及其受益人』
因為那些新眷村裡,還有很高比例的『本土裔女性』(另有外籍女性)
(相關論點及延伸討論,詳見下文)
若是以『族群名稱』來作討論,不但失之精確,也容易產生爭議。
說明之前,猴子誠摯拜託Orz勞力!感恩!

(一)

乍看之下,『眷村改建計劃』非常美妙,若執行得宜,
政府不但能夠解決零散在各處的老舊眷村,整頓市容,重新規劃利用土地,
還可以將土地資源轉化成為資金收入,改善國家財政狀況。

用一個簡單的模型來看-
政府手上有許多土地(眷村),再準備一筆預算資金,
就當政府開起『建設公司』,進行土地開發銷售房屋。
如果原眷戶與一般有意承購的社會大眾立於同等的基礎點。
這些改建完成的新眷村-
政府的成本=房屋建築費用+相關計劃作業執行費用
承購戶的買價=(政府的完工成本/每戶)+(土地權狀坪數*公告地價/坪)
如此的房屋定價必定低於一般市面上所供應的房屋價格=照顧弱勢
原眷戶所擁有的只有保證承購權,頂多是私下轉讓承購權的權利金。
房屋如果順利銷售完畢,除了原本編列改建計劃的執行經費可以回收之外,
還可以將到處散置的眷村土地回收轉換成為『財政收入』。
˙˙˙˙˙
↑如果『眷改計劃』真的是這樣就好了>_< 就算執行結果-「計劃趕不上變化」,至少符合公平原則。 (且先不論,政府當起建商與民爭利,似有不符合『公義原則』的嫌疑) 實際的『眷改計劃』問題在- 『土地所有權』的認定是屬於原眷戶 (納稅義務人開始流血了,『戰士授田證』算是什麼?) 我們不必管各單位令人眼花撩亂的執行辦法, 以巨觀的「收入vs支出」來看現在這個『眷改計劃』- 整個眷改計劃所需要的經費和資源: 成本: 「所有房屋的建築成本」+「計劃執行費用」+「購回土地經費」= 政府執行計劃所需資金(及流失的土地資產)總成本=納稅義務人支出 收入: 原眷戶所給付的房屋建築費用(1)+標售後一般承購戶購屋款(2)。 如果政府執行此項計劃要達到『財政平衡』,這表示 第(2)類收入=非眷戶房屋建築費+所有土地費+計劃執行費用 這樣的成本累計上去(豈不是比市場所供應房屋還貴),有2種情況- 1.全部賣出達成收支平衡=由一般承購戶負擔原眷戶的土地費用 (這種房價賣得出去還真的活見鬼,保證原眷戶搶著先賣) 2.無法全部賣出=政府負擔部分眷改計劃經費=納稅義務人出錢 (到了這個階段,納稅義務人已達血流如注的程度了*..*#) 所以,整個『眷改計劃』由於土地所有權的因素, 最後的結果一定由政府的預算經費來補貼, 差別只在剩下房屋的銷售價/量如何,才能結算總共耗費多少。 況且,這些新眷村的一般承購戶是以『散客模式』進駐, 所以新社區的管委會必定是由原眷戶群所把持, 台灣派的支持者如果去買那種房子簡直就是『找無哉路』、自討苦吃。 二) 再來看看這種新眷村及『榮民福利』可能造成的許多問題及不公平的現象- 照例先借用一個簡單的心理現象: 1個人可能不敢作壞事;2個人可能結伴去偷竊;3個人就連殺人放火也敢做 我從整個總統大選前、後過程,來觀察這些新眷村裡面, 從管委會、公佈欄、電梯間、交談言論˙˙˙ 那種極盡詆毀、醜化、辱罵的文宣品, 不斷加強升高宣洩仇恨式的意識型態。 有一次,我趁機摸了一張出去給我的同事(華客2代)看, 連他看完都很訝異那種偏激到極點的言詞(內容我就不在此複述了凸) 這就是因為有了這種『集合式社區』 在台灣內部造就出了『異化世界』, 不斷生產出脫離現實的『正義價值』, 進而裂解了台灣社會,加深、加大對立的『意識型態』。 可不要以為這些人數就僅僅是那些退輔會登記有案的『榮民』人數, 假定這些新眷村的戶數是那30餘萬的『榮民』 (先忽略有些『榮民』沒有承購資格) 以30萬『榮民』人數計算: 再加上30萬的配偶- ˙只要配偶在,房屋使用的水電半價(政府補貼), ˙如果是有本國身份的配偶,即使領終身俸資格的『榮民』先死亡, 配偶仍然可以領『半俸』直到配偶死亡。 ˙非本國籍配偶,如遇有子女,則可領『半俸』到子女成年。 由於有許多7、80歲高齡榮民仍然生育多名子女, 退輔會曾編列預算實際訪查數萬名中國籍配偶並希望能查驗血親關係, 多數遭到老榮民嚴厲斥責而無法確認子女是否真為親生, 因此,若是在台灣本地出生子女一率視為親生子女。 ˙另外,原規定中國籍配偶須滿11年才得取得本國籍, 如『榮民』有重大傷病,需要配偶取得工作才能維持家計則不在此限, 實際發生中風臥病在床的老榮民,數年內先後與多名中國籍女子結婚, 待該名女子依法取得本國身分證後隨即離婚,訪查後無法得知去向, 也無法要求此類老榮民不得再發生此類結婚行為。 ˙新眷村可直接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可規避遺產、贈與稅 如為具備終身俸、配發新眷村資格的榮民子女, 相對於同年齡距的一般社會大眾,享有: 不必負擔父母生活費所需;可避稅繼承房屋財產的『經濟優勢』, (註:『終身俸』每半年1領,按退休前階級本俸8成計算, 如現職現階者薪資調升或加發年終獎金,則以相同調幅調加退休俸) ˙˙˙˙˙(不計其數、不及備載的規定、辦法,如:18﹪) 綜合以上的『福利措施』,假設每對『榮民』夫妻育有4名已成年子女, (30萬+30萬+4×30萬)×90﹪支持國民黨=大約160萬 也就是,單單就具備『榮民資格』的30萬人, 因為林林種種的好處,所擴散出來『特殊意識型態』的鐵票數就至少160萬。 這還只是粗略估算『軍』部分的第1、第2代, 不含第2代因『經濟優勢』,所擴散出來的『配偶效應』人數。 如此類推- 『教』的中、小學老師(2種免稅人之1)也會如此產生擴散效應。 『公』的部分,因為任用、退休制度的改革,擴散效應會低於前2種。 這些都是由政府來編列預算執行=全體納稅義務人的錢, 納稅義務人出錢,『功德』全部作給『國民黨』, 有些時候,台灣派根本不是在和對方在爭論『真理、前途』, 而是活生生、白花花的『現實利益』, 這些『現實利益』至少幫國民黨『綁住』了數百萬的支持者, (註:如果以『血統人數』來估算選票比例,不但完全錯誤,也嚴重低估對手) 那些『正義公理、民主法治、未來前途』的『普世價值』 到了『現實利益的異化世界』有幾個人聽得下去? (納稅義務人不但大量失血,還拿石頭砸自己的腳XP) (三) 這樣想來,其實阿扁總統真的很努力,也很不簡單, 歷年以來的選舉,都是他個人的得票數超過民進黨的得票數, 後面那些人不但沒有心懷敬意,更加努力鞏固阿扁總統所拓展出來的票源, 還自以為是競選大功臣,從頭到尾見縫插針、批評謾罵,只想分食不勞而獲, 中國派很清楚台灣派(民進黨)只有這麼一個陳水扁有辦法吸引改革力量, 全面性發動共產黨式的總鬥爭,來摧毀這種『正義價值意識』。 雖然經過了這次『貪污案』的調查後, 讓我更加敬佩總統堅持的理想和付出的心力,但是, 全體台灣改革意識備傷害的程度(中國派的反撲成果)很難估算, 況且,我不認為目前有另一位台灣派政治人物有此能力、魅力。 (這兩天重聽阿扁10年競選歌曲專輯,猴子和管理員都哭了) 寫到這裡,納稅義務『猴』因『失血過多』感到暈眩, 『榮民醫院』床位已滿,只好先去找牛屎熱敷一下, 有機會下次再報˙˙˙ PS: 1. 報告住在新眷村的台灣派支持者,不需為您索取的『福利』感到任何愧疚, 這是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些福利是經由立法院多數通過的法案, 更何況,懷有台灣意識的人住在那種社區裡,簡直是一種精神虐待, 猴子派駐在退輔會的情報員,只不過拿了份『自由時報』進辦公室, 就被那些約聘僱資格特權漂白升等的下級職員群起圍剿。 希望你們能夠不受『異化世界牽絆』繼續為台灣努力打拼, 猴子向你們致敬Orz。 2. 猴舍管理員在他爹還沒領終身俸時就開始出社會工作(正常繳稅), 等到嫁給猴子(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也不想去分配 新眷村的財產資格(有一大堆2代為了財產打得頭破血流、反目成仇) 正因為不曾享受這些『福利』,純粹立於正常的邏輯世界來討論, 猴舍管理員才能從那種『虛幻荒謬的異想世界』走出來, 我從小就無端被人誤認為『眷村2代的壞胚子』(講台語罰1~5元的世代), 迄今為止,我身邊週遭反而以這種『朋友』居多, 下次如有機會,再來說明一些我所知的『他們的』思考模式和價值觀感。 不扯了,猴子要去『糊牛屎』了。 3. 再『猴』囉唆一下 很奇怪,我每次跟那些沒湯沒粒沒半點便宜的台裔中國派這些 『狗皮倒灶』的好坑,勸他們不要再投票給會聽黨令支持『福利』的立委, 結果反應都很冷淡,大概是沒有當面從他口袋把錢拿走,感受不到吧XD part 3
除了"新眷村"
還有"榮民之家">_< 只不過每月要收6000(編按:作者後篇修正錯誤,應為3000元)的伙食費 大多數的"榮民"認為"不合理"就不去住(要全免包吃包住) 目前多半10室9空,一般"非榮民"的台灣老人卻不可以去住

part 4

感謝comcom大大提供的連結消息
這種剝削納稅義務人的錢坑法案一定要努力宣傳讓更多人了解
所謂的"散居榮民"
指的就是那些"只能"領13500元"就養金"
沒有"終身俸",人死後配偶不能再領半俸的"榮民"
當時蔣光頭聽從日本軍官顧問團(白團)的建議
開始整頓軍隊,把當時從中國拉來一大堆不識字的兵逼退
改以台灣年輕的充員兵替代(略為識字的外省兵就升格士官)
這些外省兵(含一些"開小差")當時沒有什麼特殊福利
一直到中國黨政權為了加強鞏固統治支持基礎
有一段時間把"榮民"資格改為
[曾經參加反共抗俄戰爭達3年以上即可申請為"榮民"]
鬼打架 Evil or Very Mad 這個不折不扣就是"族群條款"
3年以上+反共抗俄,就是排除任何台灣人列入"榮民"的限制
等到報到人數差不多之後,又把榮民資格改為服役達10年以上

如果現在針對這群"散居榮民"再作"房屋補貼"
那不折不扣就是"特殊族群福利政策"
明明還有"榮民之家"又來搞"變種眷改" Evil or Very Mad

另外報告VRC174大大:
猴子前面寫錯了 Embarassed 更正一下
就養榮民如果進駐"榮家"伙食費一人是3000元,配偶則稍微多一點
而且13500元照領

part 5

想想還真諷刺
參加"反共抗俄"有功的榮民由台灣人供養
然後這些人支持"聯共制台"來修理台灣人
世界上有這麼搞笑的"福利制度"嗎?

part 6

退輔會一年要花掉將近一千五百億左右的預算,相當於是教育部一年的預算!不知道其他哪種職業的人何時才能達到這個水準?

或者是沒營養午餐吃的小朋友、沒球打的國中小球隊,請退輔會分一些剩下不喝的湯汁來喝,如何?

part 7

飛揚大大寫到:
<<據國防部估計,目前約有三十二萬名有眷無舍的散居榮民,如果全都納入適用,以每戶房價四百萬.... 對照12月15日最新的有關報導: 國防部表示還有三十五萬餘榮民還沒安置? 這是怎麼回事?榮民不會死,越老越多嗎?>>

報告飛揚大大
『榮民』的資格認定一直有所變動,(如您所言是照顧國家退伍軍人的制度)
退輔會的網站資料目前將『榮民』分作2類:
1資深2在台入伍
此次新聞事件中的『散居榮民』應該屬於『資深』那一類其中一部份,
至於國防部公佈的人數為何前後有差異,在官方資料中實在難以區分,
原先我以為差額的3萬人是將『823金門戰役』的『榮民』數納入,
(因為人數相當)可是也無法在網站資料中求證(我認為也應該不是)。
記得以前有一份資料是所謂的『資深類』(來自中國)榮民人數變動統計,
現在卻找不到,就以印象中的數據稍微說明一下:
榮民資格曾經有過幾次變動,大約都是須服役滿10年以上,
剛開始認定『榮民』似乎是5年,但是曾經有過短暫幾年期間,
更改為「參加反共抗俄戰爭達3年以上」(如同前文所述)
而這項資格就完完全全是國民黨為了『補償』當年一些低階的外省兵,
目前所謂的『榮民就養金13500』就是針對這些
不具有終身俸資格(服役未滿25年)或未配發眷舍的『資深類榮民』。
(註:以資深vs在台入伍,就產生了『族群身分』的差別對待)
可是,不論是32萬人or35萬人,原本不享有眷舍資格,
應該都已請領過『戰士授田證補償』,
國民黨立委再慷納稅人之慨去綁這些人作『鐵票』←凸 . 凸 事實上,領這種錢的人如果會基本算數就該知道, 這種花錢方式=全台灣大家一起玩完
(納稅人付不起稅→政府垮台→國家內亂→沒錢可領→空頭福利支票)


有關comcom-大大、飛揚大大、向前看大大的延伸討論,
拍寫,猴真正『猴』囉唆 Embarassed ,一些觀點提供參考-
大家都很關注長期存在於台灣社會這些不合理的福利制度,
目的是為了在民主體制下爭取多數選票(不管是從何處爭取),
希望建立符合全體人民正義價值的制度,最終完成台灣建國。

選舉如戰爭,就當作幾位大大們和猴子編成一『作戰任務小組』,
目標要從對方最團結的部分(大家所謂的『外省族群』)來進行攻堅˙˙˙
媒抗虛擬『線上遊戲』-
猴子、comcom-、向前看,把這群人都當成『一種』來進行作戰想定,
這時,出身是那群人的飛揚戰友提供情報:
「那群人裡面其實彼此間還是有差異(矛盾)可以讓我方進行突破,
不要把那邊的人全都當成『頑敵』,要設法進行『溝通』、『策反』」
因為,猴子等幾位,並不真正完全了解那群人的情況,
所以,猴子對飛揚說:「妳是不是還是在幫那邊?要讓我們白費力氣?」
結果,其他幾位同意猴子的看法,認為飛揚戰友常常提供一些不實情報。
可是,飛揚戰友一向理性嚴謹,猴子想一想認為還是有再確認的必要。

(以上純屬虛擬比喻,冒犯之處尚祈各位大大見諒Orz)

那麼,我們就來檢查『那群人』到底是不是『一種頑敵』?
˙狹義外省人定義:
1946年台灣人口統計資料:609萬860人
1949年台灣人口統計資料:739萬6931人
相差130萬6071人,當作蔣政權所移入的『外省』人數
此時外省人口佔全台灣人數比=17.5﹪
(註:引自『台灣人民與政府』˙楊新一著˙前衛出版˙p62
˙廣義外省人定義:
狹義外省人及其所生子女or調查統計時『自認為是外省人』

蔣政權流亡當時所帶來這130餘萬人-
以職業屬性來看可概分為:黨、政、軍、教、商、其他
以性別來推定:大多數為青壯男性,女性多為家眷。
假設男性為100萬;女性家眷30萬,
則其餘70萬男性在蔣政權戒嚴統治的基礎賦予『擇偶』的優勢地位,
此時,原來610萬左右的台灣住民中的70萬女性就被吸納沒入『狹義外省人』,
就算剩下的台灣住民人數全都是青壯可生育人口,
『台灣住民配對數』=270萬對/『狹義外省人配對數』130萬對
(註:忽略台灣這邊的老年人口來抵銷外省人中許多未婚配者)

(台/外)雙方平均生育4名子女-
130萬*4=520萬人←戒嚴時期仍採『籍貫制』=外省2代人數
狹義外省人數130萬+外省2代人數520萬=670萬
670萬/此推估模式中台灣總人口數2360萬=28.4﹪

好了,上面的『廣義外省人數』不包含第1代所吸納的台籍配偶,
而台灣住民是以『最大估算數』來加總當成分母(所以才會超過2300萬)
這樣的情況下,『廣義外省人數』(只計算第1、2代)比率都不低於28﹪,
那麼,所謂「『外省族群』佔台灣人口15﹪」這種說法就很可疑,
接著,所謂「『外省族群』90﹪支持中國黨」的這種調查統計就更怪異。

(註:若是討論到選票支持意向,前面的推算中『廣義外省人數』
都還沒有計算到配偶,以個人經驗來說:基於所謂『外省優越感』,
通常所謂外省2代女性嫁給所謂台灣男性的比率較低,
而所謂外省2代男性娶所謂台灣女性的比率較高,
就算扣除外省第1代的死亡數、移民數等等,『外省族群數』都不應低於17.5﹪)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
調查族群屬性時,會表態自認為『外省人』的人本來就傾向中國黨,
而這類人數約佔人口數15﹪,其中90﹪會表態支持中國黨。


兩軍對峙時,最怕『低估』對方軍力,『高估』己方實力,
如果實際上『廣義外省人數』超過15﹪很多,只不過其中會表態的是15﹪,
那我們針對國家前途及社會制度進行批判、對抗時,
一直簡單援用『外省族群』如何如何(鎖定為中國黨的主要主體),
那麼是不是反而把一些游離在中間未表態的『廣義外省人』推回敵方?
然後,我方每次越打越覺得對手人數越多?越來越艱困?

回過來檢視我們一直大力撻伐幾件由中國黨制定的不公不義制度:
˙18﹪優利定存:軍、公、公立教師享有
˙終身俸:軍、公、公立教師享有
˙免稅:軍、公立中小學教師享有
˙眷村改建:部分狹義高階外省人及其配偶、子女
˙榮民就養:部分狹義低階外省人
˙˙˙˙˙
上面哪一項是對應到全體『廣義外省人』?
要罵要批是不是針對制度、制定人、支持者去批去罵?
這些雖然『合法』凸>_<,但不合理的『福利』 背後綁住的家庭人口結構裡,有多少是『非外省籍』的選民? (註:有機會再來談一談中國黨帶來的『外省人』之間的差異對待, 以及許多所謂外省2代支持中國黨的可能因素/情結) 再以飛揚大大所提供那位『外省賤民階級』後代的文章為例:
他/她談到-「以自己之力貸款購屋居住不像那些有權住新眷村的人」
有大大回應的意見大約是:「台灣人有哪個會指望政府出錢蓋屋給他住?」
沒錯,對於一般台灣人而言:「這有什麼好拿來說嘴的,你家還有13500元咧」

以這位外省2代的立場往2邊看:
˙往外省權貴這邊看-
你們吃香喝辣,好處佔盡,我家一等賤民整天在外被台灣人罵,
有機會,我靠過去台灣人那邊把你們那些好處拿掉。
˙往台灣人這邊看-
左一句「外省人禍害」右一句「外省人滾蛋」,我家招誰惹誰?
就算靠過去台灣人那邊,我家還不是又成了『一等賤民』。
兩邊看一看仔細衡量一下,回去『外省人』那邊至少還有點好處˙˙˙
(註:這恐怕也是中國黨急著要通過『散居榮民眷改』的真正目的,
那些老頭子剩沒幾年,重要的是把那些原來處在『外省邊緣』的人數收攏回來
要知道,收攏1個老先生,至少可以獲得4~6票的加成效果,這些人數不少喔)

經過仔細研究之後,猴子發現飛揚大大『苦口姐心』,
一直在提供台灣派這邊有利突破戰局的途徑和對象,
告誡我們可能受到資訊誤導(如:15﹪外省人、90﹪支持中國黨)而低估對手,
卻經常被誤解為『非理性替外省人說話』-_-#
因此,猴子很認真地結論:
「飛揚大大的發言不是替『外省人』卸責,而是在幫忙台灣人爭取更多『台灣人』」

以上又臭又長 Embarassed 、仔仔細細爬文的心得報告懇請大家參考。Orz*n次

PS:
1其他還有一些想法,如有機會下次再『猴』囉唆^^|||
2坦白說,我對那些『族群人數』的統計調查說法一直很懷疑

part 8

虛擬遊戲2
假定情況-
把台灣裡面最死硬派的台獨份子一傢伙全遷到美國某州某小鎮去居住。
大家猜想一下,我們這些台獨份子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方式?
只要人數夠多;各行各業各種專長的人都有,
是不是很有可能許多人不一定要會美語就能討生活?
日常生活、飲食習慣、消費購物、宗教信仰、甚至連台灣學校都有可能?
然後再猜想一下,該地區如果有民意代表選舉,我們推出的候選人
在這群死硬派台獨份子可獲得多少比率的選票?

(聰明如媒抗的各位大大應該看出這個案例是在對應台灣的什麼歷史情況吧!)

沒錯!就是因為新居地對新移民所造成的『外來陌生感』所產生的『團結行為』
可是大家會反過來質問所謂『台灣的外省人』:
「都已經住在台灣幾十年了還不『融入』那是自己的問題」
且先不管美國許多地區都還存在所謂的『中國城』、『唐人街』、『僑社組織』

舉一個猴子自身的案例-
多年前我也曾對著猴舍管理員(當時未婚=『村姑』)罵到:
「都已經來台灣幾年了,連holo話都不會聽不會講」
很不巧,管理員的holo語聽、說都很溜,她冷冷的回了我一句:
「等你會講客家話再來罵人」猴子當場猴嘴變扁嘴。
「因為沒接觸啊,所以沒機會學啊」猴子還不肯認輸。
「對啊~因為沒接觸啊,所以沒機會學啊」村姑碰到這種情況挺機靈的嘛XD。

國民黨為何、如何讓這些人沒機會、沒需要來接觸、學習?
這就必須要回顧一下國民黨與這些人的背景和組成歷史
(拍寫,『猴』真正囉唆 Embarassed ,反省檢討|||Orz)
承襲自滿清末年的『新軍』,中華民國成立之後一直就是『軍閥割據』的局面,
雖然蔣光頭卯足了勁,連殺帶騙勉強弄成了『統一』的表面,
實質上不單中國裡面還是各吹各調,連國民黨這個法西斯政權也是派系林立。
美其名打抗日,實際上當時中國軍人的素質水準極差完全不經打,
蔣光頭一路逃往重慶的路上,真正『打』的算盤還是借刀殺人、肅清異己-
每次接敵都派出非嫡系的3個師去當炮灰,留1師蔣軍部隊督軍殺逃兵。
實際上抗戰到了後半段,國民黨徹底被截斷在中國西南一隅無能反攻,
要不是美國結束歐陸戰事,緩出手全力打太平洋戰爭,
國民黨的蔣光頭還真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說出那句:「以德報怨」

說到「以德報怨」,國民黨真的是
無恥至極、吃乾抹淨還裝作道貌岸然的一貫作風。
事實上,中國本來就沒有談判籌碼要求日本作出戰爭賠償,
可是,日本戰敗後留在中國約有4萬億銀元的『敵偽資產』,
這些在中國的敵偽資產如同國民黨接收台灣一樣,接收變劫收,
多數全進了黨官、黨產的口袋裡,然後『偉大』的蔣委員長再宣稱『以德報怨』,
要中國人民不要追究戰爭責任,索取賠償。
令人噴飯的是,逃亡來台後一方面又教育人民『仇日』,
背地裡馬上花錢聘請日本高級軍官顧問團來組訓部隊。
到底有沒有人檢查過國民黨這群頭頭們精神智能狀態是否正常。凸
扯遠了˙˙˙省略一些˙˙˙

抗日結束原本是要將部隊『復員』(復的又多數是非嫡系),
沒想到又跟共產黨打內戰,東北戰役(遼瀋會戰)打垮了,
接著徐蚌會戰(淮海戰役)打死了60萬部隊,稍微像樣的美式裝備軍
差不多都給號稱小米酒加步槍的共軍給打散光了,中國爭霸勝負已分。
可是國民黨內位居要津的那些『黃埔將領』(其實沒有什麼本質學能,
能打會打的都打死差不多了,剩下的多是能逃會逃的蔣軍嫡系),
各派軍頭還是必須『擁兵自重』才能鞏固在黨內地盤地位,
然後就一路逃一路拉伕,打濫了一個團就趕緊去拐騙一個營,
當時中國經過戰亂千瘡百孔,原有日本的一些建設又被劫收殆盡,
人民多數無以為繼,聽到『共產共妻』的恐嚇再加上有飯可吃,
於是幾十萬不具備軍事訓練的年輕人就這樣跟著多得嚇人的『部隊番號』
作蔣光頭和國民黨的『人肉盾牌』來到台灣,嚴格來說,
這些部隊番號底下的『軍人』其實絕大多數都已經不是打過對日戰爭那些人,
更何況國民黨(乃至共產黨)對日本根本沒打過幾場算得上『戰役』的『戰鬥』,
這批多數被『拉』來台灣的『軍人』絕大多數的軍事經歷就是『逃給共軍追』,
有實際對共作戰的人不是吃敗仗死了就是降了,最後又被送朝鮮戰場當炮灰。
(雖然無從調查實際情況,就上述國共歷史過程可以判斷軍人的組成成分)
(這些從了軍的年輕人中的多數,在台灣現在就被稱為『資深榮民』)

先報告到這裡,以免又臭又長傷害大家眼睛Orz
至於國民黨如何、為何致力營造『故國親切感』/『外來威脅論』
來鞏固『外來移民』的『團結向心』後續再報。

PS:
1謝謝幾位大大的鼓勵與支持(猴子是用手寫,算不得是寫手啦Embarassed

2前篇貼文的『狹義外省人配對數/台灣其他人口配對數』有誤-
應該是:『狹義外省人配對數100萬對/台灣其他人口配對數270萬對』
若以此推算『廣義外省人數/全台灣人口數』=530/2150=24.6﹪
雖然是無關緊要的『想像式』推論,仍必須作更正致歉Orz,
但根據當時所移入的人數(1949年後其實持續有)來推估,
所謂的「外省族群佔台灣人口比率12﹪~15﹪」實在很可疑。

part 9

澄清更正
猴子詢問休假回家的臥底情報員有關『散居榮民』的定義,
說明如下:
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榮民總數約80餘萬人
其中約30萬已身故,現存榮民數約50餘萬
50餘萬現存榮民含:20餘萬『青壯類』(退役軍人照護制度)
剩下約30餘萬中:
9萬餘『就養榮民』(無終身俸、眷戶資格、月領13550元)
3萬餘『823&金馬自衛隊』(無終身俸、眷戶資格、無月領金)
其他則為具終身俸、眷戶資格的『資深類榮民』(約20萬人)

所以此次國民黨立委打算推出的『散居榮民配發眷戶』
所指的是,除開已配發新眷村的所有榮民=
只要是榮民就配發房屋』;並非只針對『就養榮民』。
若猴子前面貼文中有造成誤解或部份身分人士的困擾,
特別在此說明致歉。Orz*n次 Embarassed

該死的國民黨凸
你刷卡我買單凸
你綁樁我付帳凸

PS:
不過可以推算國民黨帶來的軍人總數約在60萬人左右。
剩下的稍後再扯:P

近來在媒體上因18﹪、眷改的特殊福利議題被報導,
而有許多相關人士投書,除了表達支持卻也認為討論此議題會有:
『藉機炒作』、『破壞族群和諧』˙˙˙的意見@@
猴子個人觀點-
如果這些看似『合法』卻不合『公義』的制度已經被廢止,
我們這些卻還在『批判』,那就有『炒作』、『撕裂』的嫌疑。

問題是:這些制度不但繼續侵蝕國家財政,還有擴大的可能>< 我們努力宣傳說明,爭取更多民意來支持,設法改變現狀, 這樣算是『炒作族群議題』?這樣算『增加仇恨誤解』? 雖然享有福利,只要肯投票支持改革,我們一樣會尊敬您, 但是請勿『紙上服務』、『光說不作』,還順便要罵我們兩句。 麻煩這些人記得自己願意支持『廢除不公平福利制度』的承諾喔。 2007年懇請支持台灣派立委!拜託、感恩、勞力。 很高興


錢坑法案






今天自由時報登載這一則新聞
因無法在電子報找到.特地照下來給沒看到的人看
榮民沒配給到國宅的.政府給320萬補償
日後還有35萬戶還待處理
終有一天.國民黨會強渡關山
讓所有榮民都得到補償

台灣人哪~
何時你要買房子時.政府能給你們320萬加添?
唉~那些會去支持統派的台灣人.真是瞎了眼啊??

享慣特權成自然

from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06/11/23

享慣特權成自然

■ 涂醒哲

國民黨外來政權來到台灣後,自以為「光復」台灣,當然就以台灣「統治者」自居,把台灣人看成二等人民。不但趾高氣揚,把貪污當成正常,選舉時更以做 票買票,塑造反民主的惡質文化。這種認為台灣人沒資格做總統,台灣人文化低俗,外省統治集團才是高水準,外省族群享福利是應該的觀念,都是源自外來集團的 貴族心態。

因此,榮民可以因對國家有貢獻而每月領取一萬多元,但幫助台灣經濟起飛,奉獻良多的老農民,連每月領個三、五千都不可得,拖拖拉拉。榮民佔用國家土 地的眷村,可以花六、七千億來改建,甚至低價賣(配)給郝柏村等高官購買以轉手圖利,而一般台灣人民則要為了抽個國民住宅而大排長龍。外來集團的李煥、郝 柏村退休後可以「禮遇」豪宅、汽車及水電,台灣人稍有享受就是「特權」。外來集團的台北馬市長可以把公務用的一半特別費不必檢據,全數放入自己帳號,而台 灣人民選出的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須每筆檢據。哪會差這麼多?真是「吃人夠夠」。

原因就在於外來集團高高在上習慣了,好像台灣人欠他的,故只有「禮遇」而無「特權」。為何「禮遇」外來集團?因為依法(或要點),而法(要點)誰制 定?當然是外來集團自己制定。這種「依法」享受「禮遇」的心態,正是馬英九操弄族群,把在台灣的人民分成一九四九年以後才來的一等中國人及一九四九年以前 來的二等台灣人,並且在其補助出版的台北市導覽中警告外國人,不要把一流中國人稱為台灣人,否則他們會生氣的緣由。

為何外來集團的中國人,不但可以在二二八事件屠殺台灣人退休後還可以「依法」「禮遇」,而台灣人即使執政,也不能「依法」享有「特權」?唉!連基本權利都不如中國人的台灣人,還能「特權」嗎?郝龍斌大言不慚說郝柏村沒有享受「特權」,只有「禮遇」,真是何不食肉糜呀?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統派媒體玩賄選

by 威兒乾 2006/12/14

對於賄選一事

統派的策略即是..................

先以大篇幅新聞報導, 往民進黨的自導自演的方向誤導 造成民眾的印象

用選舉無效之訴鬧大, 勾起投黃的選民忿怒 維持住高泛藍的基本盤 以備二零零八之用 換言之就是固盤

等到不利統派之後續發展時 將新聞做小

最後就算真相終於明白 對南部國民黨的基本盤傷害也最小

因為印象已經造成

事後道歉只能澄清事實 卻不能改變印象 統派媒體玩的就是這個

2006年12月15日 星期五

可笑的中國時報竟要自由時報提供「獨家秘方」

by 海兒 2006/12/15

這一次高雄市長選舉,在所有的各大媒體中由於自由時報所公佈的民調最為準確,相形之下,包括中時、聯合以及TVBS這些統派媒體事前對國民黨的黃俊英支持度的高估也就紛紛「踢到鐵板」而無法對讀者自圓其說。

在這樣的情況下,或許是由於自由時報精確的民調讓這些統派媒體眼紅,使得中國時報在12月13日竟刊登了一篇題為「真的這麼準?自由時報應公布民調方法」 的評論,提出質疑並酸味十足的說,自由時報必有「獨家秘方」,足供國內其他五家擁有十多年民調經驗的媒體、民調機構和學者參考,要求自由時報公布調查方法 和問卷題組,以共謀提升國內民調水準(註)。

事實上媒體所作的民調的準確性不但攸關了其本身的公信力,更與媒體的商業利益息息相關,是各個媒體的商業機密,在競爭如此激烈的台灣媒體市場,除非是媒體 經營者頭殼壞掉才會把民調的「獨家秘方」與同業分享。這就如同中國時報絕不可能公佈他們為何可在本業虧損累累的情況下,其卻還有那個閒錢大手筆的買下國民 黨的「三中」擴充事業版圖的「獨家秘方」與同業分享,是不問就可知道的事情。

是以任何媒體如果要做民調的話,本該憑自己的本事以公正客觀的態度為之,以期儘可能貼近真實的民意才是。如今中國時報不去檢討自己一向以偏頗的眼 光與立場作報導與民調,造成了其自身的公信力逐漸遭到讀者的質疑而不願甚至於不屑受訪造成了其所做的民調失真,卻反過來質疑自由時報、要求提供民調的「獨 家秘方」,簡直是可笑到了極點!

(註)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61213/polity/da7817b9302c.htm

==

by 不平路人

當我看到中時電子報這篇「報導」時,就覺得納悶,過去不知幾次民調,這些統媒做的從來沒準過(最明顯而離譜的,該是2000年選總統,當時,許多人還覺得 只是不準,不是惡意;2004那場統媒的惡意扭曲民調結果,造成選後大亂,我才驚覺媒體的惡意操弄)。民間要求這些統媒公佈民調採樣、計算、加權的方法, 這些統媒給了什麼回應?

而今,自已不準也就算了,還說別人準是不對的?自已墮落非得別人一起墮落?真有你的!華客媒體!!

==

by FSW437

各位把大陸時報想得像豬頭一樣,我可不是那麼想

歷次民調都可以用最後選舉結果票數收場做驗證,我認為各位想得到的各種技術性問題,誤差出在哪一方選民,大陸時報民調組早就發現到了。

但是,知道了,卻不去校正,這就是有趣的地方了。

反正做出來的民調符合他們意識形態,又何妨拿來「引導」選民。

你看他們那篇:真的這麼準?自由時報應公布民調方法。裡面他們自己講的:「雖然民調顯示黃俊英領先十幾個百分點,但事前已預知直接支持度並不完全可信,並在歷次民調報導時有所說明,因此預估這次選舉的結果將會很接近。」

好了,自己都知道不可信了,請問你幹嘛還拿不可信的出來登?

結論只有:你大陸時報刻意作假

如果大家把這件事往這兩個地方去想:

1.大陸時報民調組的成員全由不食人間煙火,不懂台灣的豬頭組成。

2.台灣派選民在大陸時報民調時惡意欺騙政治意向及投票人選

我認為,這反而讓這家報紙脫身。

事實的真相,惟有「大陸時報惡意假造欺騙」,才符合邏輯!也符合該報後來提出的各種攻擊文章內容!





官員業者原來一家親,退休後投靠企業不亦樂乎

by reporter 2006/12/14

金管會國會組組長林英哲即將退休,明年初轉任中華民國証券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這一則人事消息,在經濟日報僅是短訊,卻是証券圈內的重要消息,公會理事長簡鴻文為何會找他去幫忙,大家心知肚明。
林英哲是台南縣將軍鄉人,1977政大應用數學系畢業,與過去的某外商壽險公司總經理吳家懷同班同學,並取得政大財政研究所碩士,考上公務人員考試,先後 在國稅局、証管會,証期局服務,後來以參事銜負責金管會國會聯絡,原來負責的鄭濟世(前保險司長,逢甲畢業、台大商研所在職專班碩士,曾接受南山人壽招待 住花蓮觀光飯店總統套房,被經濟日報爆料下台)黯然下台,不久即辦理退休,目前在新光集團子公司擔任獨立董事。
簡鴻文理事長會找上林英哲,就是看到他過去在証期局的背景;由於林曾任証期局主秘,以後券商碰到各種疑難雜症,找林英哲就對了。法律上規定的旋轉門條款是否違反,可能要查一查。
1954年出生的林英哲,離退休年齡還有一大段,為何要走呢?瞭解他的人都知道,去年他利用公務車到學校兼課的事被檢舉,受到處分,心裡非常大爽,雖然有 當時還在的金管會委員黃顯華幫助,讓他國會聯絡的成效記功,功過相抵,抹去紀錄的陰影,但是和他是政大財政研究所先後期同學的黃顯華已經任滿離開,有力人 士已經不在,還留下來沒有太多意思,何況妻、子均在日本,家中財力雄厚,不愁吃穿,何必困在一隅?正好有伯樂簡理事長相邀,就規劃另一段人生!
金管會官員,不少人都會規好好劃自己的下半生,與財團和業者建立良好的關係,以便退休後轉任,過去出了一些問題的檢查局副局長長楊文慶,離職後也是悄悄的到某財團任職,但是因為被立委質詢,才迅速離去。
最近証期局長吳當傑,不擇手段的想辦法讓財團主張的「董監酬勞總額揭露辦法」通過,置公眾利益於不顧,看看以上一些金管官員的動作,就不難理解他為何有此不正常的舉動。

1 > 2n-1 !

by takayuki

如果『 1 個父輩來自中國, n-1 個父輩跟 n 個母輩都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我的祖先來自中國』的話,不就是 1 > 2n-1 !?
要也是『我的祖先來自台灣』!

替缺乏國際觀的中時張慧英開這一欄

by blackbox 2006/12/14

無意間看到以下的標題,點進去看。

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 2006-12-13 08:23 張慧英
替缺乏國際觀的台灣講幾句話

裡面說的都是一些泛泛之談:台灣缺乏國際觀,和台灣媒體、國際孤立有關係。。。云云。(這個帶頭參與政爭的媒體還抱怨媒體,真有趣。)不管這個『台灣缺乏國際觀』的命題,以及探討原因有沒有意義,反正這早就是陳腔爛調,就姑且聽之吧!

只不過,文中的這段話引起了我的注意:

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但這也和他們的成長歷練有關。過去的威權時代,人民不能出國觀 光,只有統治階層及社會精英,例如政府高層、外交官、成功企業家,不然就是留學生,才有國際接觸的機會,當時外交官還多數是外省籍。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基 層,英文恐怕都講不了幾句,那有管道接觸外在世界?國際觀不是吃幾次西餐就補得來的,那需要深厚的底蘊和長期的學習;得宜的應對風度不是死背國際禮儀就搞 得定的,需要許許多多的接觸互動,最後內化成自然而然的行為。

原來,在張大記者的眼中:『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但這也和他們的成長歷練有關。。。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基層,英文恐怕都講不了幾句,那有管道 接觸外在世界?』那裡比得上在『過去的威權時代。。。才有國際接觸的機會』的『統治階層及社會精英』?更何況,『當時外交官還多數是外省籍。』

張大記者似乎有意忽略: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曾在美國聯邦政府工作多年,蕭美琴的母語是英文(可不是馬英九這種後天的三腳貓英文),駐日羅福全對日 本的熟悉、駐德代表謝志偉德文流利(之前的駐德代表不通德文)。。。。似乎,她比較鍾意於權貴子弟如馬英九、胡志強留學時的特務學生國際觀(還有他們的英 文)。

對於這些階級歧視性的批評,既然媒抗有許多大大,可以發揮,我就暫時不多說。

我感到好奇的是,這位張慧英主筆,到底是根據怎樣的高度,夸言『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還進一步訓示大家『國際觀不是吃幾次西餐就補 得來的,那需要深厚的底蘊和長期的學習;得宜的應對風度不是死背國際禮儀就搞得定的,需要許許多多的接觸互動,最後內化成自然而然的行為。』(姿態擺得好 像是個專家呢!)

於是,看了一下她其他的國際觀文章(有好幾篇呢):
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sheena/

我的天,這些沒做功課的膚淺報導,本來應該剛好可以用來印證台灣媒體對國際事務的缺乏了解。

只不過,沒想到該作者竟根據如此程度之國際觀夸夸大言,還進一步貶抑『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基層,英文恐怕都講不了幾句』,吹捧『出自統治階層及社會精英者。。。才有國際接觸的機會』。

既然這樣,我決定特別為國際觀主筆張慧英開這一欄,以檢驗她之前所販賣的『國際觀』文章。

--

一篇典型的人云亦云,想當爾然地討論土耳其加入歐盟困難的文章。

中時電子報網路主筆室 2006-11-29 00:24 張慧英
土耳其的歐洲夢

。。。其實說穿了,還是白種基督教的優越感作祟。歐洲人總認為自己這個「基督教俱樂部」高人一 等,膚色、身高、文明、政經成就什麼都優,和其他世界次等文明拉拉手作友好態還可以,但讓伊斯蘭特徵明顯的土耳其加入平起平坐,從此還藉歐盟之助自由水乳 交融,可就怎樣都難以接受了。。。

信仰伊斯蘭的土耳其,上個世紀才放棄和歐洲敵對;現在要求加入以基督教文化圈為主軸的歐盟,如果因為沒有達到這個團體的要求,就說成是白種基督教的優越感 作祟,連我這個非白人都無法同意。更何況,某些被歐洲視為是普世價值的女性地位、教育權利、信仰和言論自由,在伊斯蘭的土耳其仍有距離,更不可以單用歐洲 的優越感解釋。

其實,土耳其要加入宗教信仰完全不同、歷史上又敵對的歐盟,是基於國家利益。所以,也不能責怪目前歐盟的會員國為自己的利益計算,舉例而言:土國人口貧窮且眾多(近七千萬),如果加入歐盟,立刻會影響歐盟議會席位的分配,眾多歐洲小國在歐盟分配的利益會大受影響。

不同文、不同種、不同信仰、社會差距巨大、並且在歷史上是敵對的陣營要統合,是一件錯綜複雜又不一定可行的事。把這麼多面向的事情用一句『其實說 穿了,還是白種基督教的優越感作祟』簡化,控訴歐洲『難以接受』與『伊斯蘭特徵明顯的土耳其加入平起平坐』,不僅是偷懶不用功,還充滿了自以為是的偏見。

只不過,令人納悶的是:會隨意指責歐洲白種基督教優越感的張主筆,是根據那裡來的優越感,輕易地說出『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出身草根基層,英文恐怕都講不了幾句,那有管道接觸外在世界?』


--

敝人以為這些都不是重點吧?

重點是在外交戰略的擬定,

如果KMT真的懂外交、有國際觀,

何來漢賊不兩立?

何來退出聯合國?

這不是某些人最鍾愛的「專業」時期嗎?

如果這麼嚴重的外交戰略都會犯錯,

英文好、法文讚,有屁用嗎?

何況一定要會外文才有國際視野?

那周恩來怎麼去穿梭萬隆會議?

周恩來會荷蘭文跟蘇卡諾話家常?

周恩來又英文很溜能跟季辛吉論天下?

所以用語言來決定國際觀,

才是真的好笑。

DPP今天的問題不在於外交戰略,

我國的外交困境也不會因為外交官外文變好就有重大改變,

把外交困境歸咎於沒有國際觀,

那誰來解釋1979-1989的外交困境?

另外,關於國際觀的因素,

有機會應該看看蘇聯在中東路事件與之後對日交涉的外交能力,

蘇聯的對外封閉與保守不用多言,

但是其外交人員為了國家利益,

不惜爆料、恐嚇、耍流氓、裝可憐、偽善等等不道德的手段,

並且將五分的國力發揮成十分。

換言之,

外交官的道德不等於一般人,

偏偏我國外交官的教育是溫良恭簡讓,

怎麼拼得過中國流氓?

固然一天到晚耍狠不妥,

但要耍狠時毫無能力,

不也是台灣外交的悲哀?

所以與其抱怨外交官語言素質不佳,

但不如歸咎外交部對於外交官的厚黑學與兵法教育過少,

畢竟他們得將台灣的籌碼放大,

這是常規手段難以做到的!

--

我平心靜氣的讀了張慧英的原文,發現主要問題在這一段:

『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但這也和他們的成長歷練有關。過去的威權時代,人民不能出國 觀光,只有統治階層及社會精英,例如政府高層、外交官、成功企業家,不然就是留學生,才有國際接觸的機會,當時外交官還多數是外省籍。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 基層,英文恐怕都講不了幾句,那有管道接觸外在世界?』

這一段是在講了《可是,台灣缺乏國際觀,還有兩個基本的背景。》之後,有點突兀地多出了一段!

感覺上整篇文章主要就是要來說『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

只是,這一段話有兩個問題:
A.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普遍缺乏國際觀
-1.民進黨政府的官員,若是文官,其實都是國民黨時代引進跟培育的吧,若指責這些文官缺乏國際觀,那民進黨算是有相當比率是背黑鍋;
-2.若『民進黨政府的官員』是指政務官與特任官,那相信大家都知道,民進黨的精英更多的是長期在海外所謂黑名單的,他們會比舊政府時代的更缺乏國際觀?!

B.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基層(所以缺乏國際觀)
-1.民進黨多半出身草根基層,但出身高等教育的精英也不少!其精英與草根之比,不比國民黨差吧!
-2.須有國際觀的,在前述不比國民黨差的比率中,還是夠用的吧──內政為主部門的需要性較弱,而民進黨的也未必比國民黨時代的差吧!

當然啦,綠營執政後才派外的『新手』,或許卻有部份是酬傭性質,但我很難相信是無法勝任的混混!若因著重方向不同(如親中或反中、重華僑或台僑等),導致僑民之感受改變,那根本文主題是無關的。

最後,中時報系經常讓人挑出其有關美國對台灣評論的報導有扭曲與造假等問題;我的感覺是:
對於國際新聞,若出現可以減損台灣或打擊阿扁的,中時報系才會大肆報導,否則,平時又少又輕。

中時報系正是國人日漸缺乏國際觀的元兇,而在其間耳濡目染的張慧英寫這篇文章的存心就是幫兇!

--

來來來
來看看外交官的省籍比例跟他們是怎麼當上外交官的
這是一生從事外交工作的張超英自傳「宮前町90番地」中的描述
他雖曾是新聞局駐美駐日人員,但其實做的都是外交工作
原文如下:

『大約1973﹑74年,總政戰部復主任王昇到紐約來。王昇從江西贛南就跟著蔣經國,地位非同小可。紐約新聞處沒有司機,陸以正叫我開車送王昇回旅館。在 新聞處電梯間,他很客氣問:「你府上哪裡?」我回他:「台北」他又問了一次:「不是,我問府上哪裡?」我只好再回答一次:「台北」忽的他才恍然大悟一般 說:「哦?你是台灣人?!」接著就沒話了。在國民黨政府「台灣人」意味另一類種,不是自己人。那時候,人人夢寐能派到駐國外單位,所以,紐約辦事處充斥著 有關係、有來歷的人,連工友、接線生都是,也都要加入國民黨,根本沒有本省籍的空間,我是第一個派赴紐約的台灣人,更不是國民黨員,我猜王昇根本沒料到在 紐約會冒出台籍官員來。』

小明大大所言極是,以前派外的駐外人員都是菁英?英文都很好?
都有國際觀?絕對不是這樣,是外省籍還不夠,還要有關係、有背景
有來歷。
張超英是因為英日文都十分精通,又陰錯陽差才派赴紐約,
整個紐約辦事處只有他一個人是台籍
而他在台灣新聞局時,全新聞局包括他只有四個台籍人員!
後來有人離職之後更變成三人。
外省籍只是基本條件,最重要是「有關係」

--


2006年12月13日 星期三

血統獨立

by 沈建德

  台灣人的祖先不是來自中國,而是土生土長的原住民,被強迫漢化而變
成的假漢人。因為滿清佔據台灣長達212年,而且嚴格執行「化生番為熟番,
化熟番為漢人」的政策,滿清眼中的生番---台灣住民,若堅持不漢化就無法
生存。而漢姓、漢族譜、及閩客語言,是滿清政府決定台灣人已否漢化的標
準,沒有漢姓、漢族譜、不會講閩、客語言者必遭政策性的歧視,最後家破
人亡---見「熟番歌」。

  所以,不要以為你有漢姓、漢族譜、會講閩、客語言就是閩、客了。不
管你家的族譜記載先祖來台已經幾代,必須確知所有男女祖先都來自中國,
才能確定是中國人。因為族譜、傳說大都是假的。你必須如1949年來台者的
後代確知祖先來自何方,若不確定,或只是聽說,那麼閣下很可能就是原住
民的後代了。因為本人研究發現,目前台灣人口之中,除了1949年逃難來台
那批人之外,其血統或多或少有原住民成份,不是中國人。族譜及祖先來自
中國的傳說是中國人編的,切勿上當。

  台灣人之所以會誤認為祖先來自中國,用常識判斷也可知道,因為台灣
被來自對岸的政權統治最久、完全被矇蔽的緣故。到目前為止,台灣被鄭、
清、蔣三個政權統治,加起來已有288年以上,若台灣被荷蘭或日本也統治了
288年,今日的台灣人也會認為祖先來自荷蘭或日本。因為300多年來,所有
外來政權,都嚴格行「皇民化」政策,不僅日本而已。台灣人必須認識清
楚,祖先真正的來源,到底是原住民,還是荷人、日人、西班牙人或閩客。
目前,學術上的證據已可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不是中國人。例如,從「戶
政資料」及「人口成長」,可以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而「地政資料」和
「糧食供應」則否定了台灣人是中國人。茲分別列述如下文。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共10年。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Fax:08-753-6335


1.從「戶政資料」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
  我們知道閩客來過台灣,但官吏任滿就走、投機客賺飽就走,「羅漢
腳」雖不走,但,無後代,台灣實在沒有多少中國血統。台灣人祖先多來自
中國的說法,顯然經不起分析、求證。台灣血統主流屬於原住民,不是閩客
血統。

由歷代戶籍、國籍記錄可查證台灣人血統
  檢驗台灣人血統的方法,作者發現有好幾種,用歷代的戶籍資料是其中
之一。以下就來檢查荷鄭清日蔣等五個時期的戶籍資料。

史前時期
  台灣自古獨立不受外來政權管轄,也不屬於任何強權、帝國。因為本身
沒有文字,所以,歷史自1624年荷蘭入據後始有記載。但最近的研究發現,
原住民中的平埔族全部9大族,至少在4~7千年前就已經在台灣,而高山族的
存在,更在一萬年以上。這些事實,有考古資料做為佐證。由此可知,台灣
人早在7千年以前就已生活在台灣,而中國傳說中的始祖黃帝,4,600年前才
出現,台灣先中國後,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非常確定。

荷據時期有戶政登記者就有10萬
  1640年後的「番」口約55萬, 依據台南地區1635年12月18日及屏東地區
1636年2月4日的7條荷番協議,約6萬降荷編入戶籍,為荷蘭國籍,1654年降
者增為10萬,但是稱為「土番」。

鄭時歸順的有21萬
  1661年平埔、山胞約有63萬,依據荷蘭降書陸續降鄭漢化者21萬,但仍
註明為土番,與歸化的原住民及閩客有所區別。歸入鄭氏戶籍的台灣原住民
有12,727戶,估計為6萬人(可能是最初降荷那一批人的後代),稱為民,是台
灣第1批的假漢人。

200多年前滿清把台灣人全改為中國人
  1683年原住民約有71萬,依鄭克塽降表降清入其戶籍、國籍者6萬,稱為
民(漢人),與閩客沒有區別,其餘65萬仍註明為土番。雍正 8年(1730) 許良彬
奏報台灣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1756年滿清把土番改稱社番,1777年社
番83萬改稱民,只要原住民歸順漢化者,就視為漢人(見下表台灣人由番變漢
的證據)。當時漢化者83萬,不漢化者尚有近百萬,但台灣血統從此被竄改,
歸順1個就竄改1個,後代子孫焉能得知血統真相?

  滿清戶籍登記,1811年台灣總人口為194萬,1893年為254萬,這裏面絕
大多數是原住民。第1, 真正閩客的戶籍地是中國,若有轉籍也不可能很多,
因為來台者多是居無定所的「羅漢腳」,連住所都沒有何來戶籍?所以,台
灣戶籍上所登記的,多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若閩客也記為台灣人口,就重
複登記了,不可能如此。第2, 清末台灣人口254萬,這和由清初的原住民數,
依已知的人口成長率計算得到的數字相差不多。可見,清末台灣原住民已有
兩百多萬,到現在應接近兩千萬,誰說台灣人不是原住民。其他證據還很多
詳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新聞第16期。

台灣人由番變漢的證據
年代 府志或奏摺戶口報告辭 出處
康熙22年(1683) 口 16,820,另八社土番口3,592 台灣府志
康熙30年 17,450,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35年 17,773,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0年 18,07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45年 18,562,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康熙50年 18,827,另八社土番口 xxx 台灣府志
雍正 8年(1730) 番社新舊歸化至少60萬人 許良彬奏摺
乾隆16年(1751)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7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8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19年 民戶并鳳山縣八社土番xx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1年(1756) 土著流寓并社番 660,147 喀爾吉善奏摺
乾隆28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040 定長奏摺
乾隆29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210 定長奏摺
乾隆30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66,380 定長奏摺
乾隆32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87,290 崔應階奏摺
乾隆33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691,338 鄂寧奏摺
乾隆38年 土著流寓并社番765,721 余文儀奏摺
乾隆42年(1777) 土著流寓民戶 839,803 鐘音奏摺
乾隆43年 土著流寓民戶 845,770 黃檢奏摺
乾隆44年 土著流寓民戶 871,739 富綱奏摺
乾隆46年 土著流寓民戶 900,940 楊魁奏摺
乾隆47年(1782) 土著流寓民戶 912,920 雅德奏摺
乾隆48年 土著流寓民戶 916,863 雅德奏摺

日本依據馬關條約變台灣人為日本人
  依據1895年的馬關條約,2年內不遷出台灣者視為日本國民,根據此約,
日本政府做成中國人退去令。1897年馬關條約中國人退去令屆滿時,台灣人
口當在254萬人以上,但僅6,456人回中國,足見台灣人之中,真正屬於閩客
血統者的確很少。但日人以台灣人所操口音及自報資料為依據,把原住民的
籍貫改為福建或廣東,進一步弄亂台灣人的血統記錄。今日台灣人之所以會
自認為是閩客,除了滿清的強迫漢化以外,日本的上述錯誤也有很大的關
係。

1945年中華民國非法改變台灣人國籍
  1945年中華民國以開羅宣言做為條約,宣稱台灣已交給中國,就像日本
聲稱依據馬關條約台灣已交給日本一樣。但中華民國自知「開羅宣言」是假
的,不能做為變更台灣人國籍的依據,所以用自己的行政命令充數,而不敢
用開羅宣言。可悲的是,到現在,台灣人拿的是中華民國身份證、護照,卻
沒有人去追究其合法性,致令中國人變本加厲的欺負台灣人!

  中華民國非法變更台灣人為中國國籍,逼迫陳水扁、張俊雄承認自己為
中國人的依據是「行政院」自己定的命令。那就是,1946年1月12日行政院節參字第01297號訓令,上面寫著:「查台灣人民原係我國國民,以受敵人侵
略,致喪失國籍。茲國土重光,其原有我國國籍之人民,自34年10月25日
起,應即恢復為我國籍」。陳、張都是在地的台灣人,不知有何感想?聽說
陳水扁自認為是福建詔安的客家人、漢人,但作者研究出,他是麻豆社平埔
族,不是客家人。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台灣人不要再錯下去了,否則被中
國羞辱是咎由自取。

2.從「人口成長」證明台灣人是原住民
九成台灣人有平埔或山胞血統
  這個標題似乎很聳動,但卻是事實。原因是滿清據台後,一方面禁止閩
客渡台以防作亂,一方面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使在台灣的人真正
閩客很少,而假漢人到處都是。

嚴罰和重稅禁止閩客偷渡
  禁渡的方法是嚴罰和重稅,例如,偷渡被查獲者處罰100大板,船東流放
黑龍江,責任區官員降級。合法在台設籍者課以兩倍於中國的人頭稅(稱為丁
銀),例如,乾隆元年的「諭減台灣丁銀」中言及,「台灣丁銀一項,每丁徵
銀四錢七分;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查內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
錢不等,而台灣加倍有餘」,因此寧可設籍中國流寓台灣。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課重稅
  化番為民的手段也是重稅。歸順番不漢化者繳鹿皮,稱為輸餉,以低價
折算,稅負最重。漢化者(薙髮、穿衣)的稅負次之,平均每丁繳谷1石3斗,
每石谷折價才3錢6分,中華民國的肥料換谷手法與此相同。這樣算出的稅負
每丁只有4錢5分,看起來比閩客的4錢7分還低,好像是優待番人,事實不
然。當時谷價,便宜時每石7錢,貴時1兩6錢以上。所以漢化者的丁銀,每人
高達2兩。番人為了節稅,只有勤學閩客語言、以漢姓到官廳登記為閩或客,
成為國民享受國民待遇。未登記者在乾隆23年及道光、光緒陸續賜漢姓澈底
漢化,使台灣的平埔及山胞無一不是漢姓閩、客!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徭役重
  徭役,番人更重,10倍於閩客。雍正2年「藍鼎元與吳觀察論治台事宜
書」說,「土番頑蠢無知;鳳山以下,諸羅以上多愚昧渾噩,有上古遺意。
然皆供辦車輛,策應兵役,以及差徭絡繹,走遞公文,勞苦較民十倍」。

台灣人不肯漢化者田被搶去餓死
  不管是稅負或徭役,都是番重民輕,訟案方面也是偏袒閩客。道光年噶
瑪蘭通判柯培元的「熟番歌」言及此事:「人畏生番如猛虎,人欺熟番賤如
土,強者畏之弱者欺,無乃人心太不古!熟番歸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爭,
唐人爭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竊聞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
鳥語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訴未終,官若聾,竊視堂上有怒容,堂上怒,
呼杖具,杖畢垂頭聽官諭。嗟爾番,汝何言?爾與唐人吾子孫,讓耕讓畔明
弗遵?吁嗟乎!生番殺人漢人誘,熟番翻被唐人醜?為父母者慮其後!」。

人口成長模型顯示台灣血統真相
  台灣人為了生存只好忍辱自滅血統以求偷生。可是這段悲慘的歷史已被
湮滅,尋根的研究工作,只能從殘缺的資料中努力耙梳推知全貌。它們是歷
代開墾田畝面積、片斷的統計,古人的遊記、官員的奏摺、學者的研究報告
等。為求研究結果正確,作者建立了「台灣人口成長的模型」(見本節末)
,時間從1624年荷據開始至1995年為止,共371年。模型中,設立檢查點,共
有十點。在每一個檢查點,分別估算漢蕃人口,結果是,94.2%的台灣現住
人口都有原住民血統。不是純平埔、山胞就是和閩客的混血種,只有5.8%的
人口是純中國人。這和一般以為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現在就
逐點檢查,看看為何會有如此令人震驚、翻案性的結果。

第1檢查點. 荷據的1624年,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數千人
  「模型」的第一個檢查點是1624年。荷蘭人在這一年進入台灣,據估
計,當時的台灣原住民約有50萬,分別是平埔30萬,山胞20萬。和佬人有數
千。
  在1624年之前閩人來台甚少,據荷蘭水手說,那時有許多閩籍移民和平
埔族的女性結婚。不過大多數的福建流民是農民,春間來台秋收返回,工作
是幫傭性質,流動性很大,多未在台留根。1636年荷人巴城日記也証實,當
時在台閩人,向來是無業遊民。爪哇僑領蘇鳴崗留居台南之後,獎勵農業,
閩人才開始定居,以種甘蔗為主。1644年清兵入關,1648年兵至福建,不但
戰亂而且發生飢荒,約8千人來台,亂後又全數離去,這說明了台灣並不適合
「漢人」居住,若有選擇,他們也會離開。簡單的說,他們不認為台灣是他
們的家。這和中國人所宣傳、教育下一代的說法──中國人熱愛台灣,是完
全相反的。

荷據時在台華僑佔台灣總人口僅1~2%
  瞭解此一背景之後,讓我們檢視蕃族人口。根據日本學者及台灣官方的
估計,是時,平埔族及高山族各為20萬人。人口年增率概以0.7%計算,從檢
查點一到檢查點六(1811年)全部相同,這個人口年增率是偏低的估計。因
為同時期中國全國的人口成長率平均為1.054%,福建為0.717%,不管和中國
或福建的平均人口成長率相比,本模型所採計者均較低,所以蕃口被高估的
可能性很小。至於閩客人口,多係農民,仰賴土地生活,其估計係以每甲土
地可養活3.3人為基礎,所有已開墾田園甲數乘以3.3,得到的就是閩客人數。
每甲養活3.3人正確嗎?從檢查點2、7的人田比例中証明正確。另外,從實際
狀況來看,當時農作年僅一熟,每甲的年收穫量頂多兩、三千斤稻谷,每甲
養3.3人已可能是高估,所以用每開墾一甲代表3.3個閩粵人口不會低估。

第2檢查點. 鄭據的1661年,平埔31萬,山胞25萬,混合 2 萬人
  在1661年(第二檢查點)時,依0.7%的人口成長率,山胞應有25萬,平埔
38萬。因為鄭軍入侵騷擾的對象多為平埔族,荷蘭暴政的對象亦然故平埔人
口僅估為31萬。閩人的計算方面,荷蘭在這年投降鄭成功,留下已墾土地
8,403甲,以本模型每甲3.3人估計,應不超過2萬7千,荷據末年則僅有幾千
人。荷蘭長官揆一證實了這個估算法正確,也證實閩籍婦人很少,就地娶番
婦者很多。因此,這兩萬多人之中有多少是純血的閩種無法分辨,只好以
「混合」處理。

被忽視的台灣
  這些事實,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
所記載。他說,當時除婦孺外,台灣有漢人壯丁2萬5千人。依台灣官方的文
獻會推定,婦孺應有九千人,合計為三萬四千人。但是這個人口數字扣掉漢
人傭工,而土地扣掉平埔人所墾的一小部分後,得到,每甲約當的人田比仍
是3.3人或者更少。荷蘭據台的最後一年,漢人則僅有幾千人。
  必須注意的是,荷據時,平埔人仍以打獵為主,農耕為輔,因此需要廣
大土地做為天然鹿場。開墾意味著鹿場的縮小,獵獲量當然減少,為了生活
必須參與開墾。這個隱藏的現象,到了滿清時代完全顯現出來。可是以中國
為主體的歷史,把開墾全歸功於漢人,原住民好像是旁觀者,顛倒事實。所
以若一直以官方記載已墾田數乘以3.3做為漢人人口數計算,必然是個大錯
誤。此事在乾隆年完全明朗,因在鄭成功時蕃人仍以打獵為主,以墾田甲數
換算閩客人口仍屬正確。

鄭據時華僑佔台灣總人口不到4%

  鄭成功到了台灣,沒收荷蘭人開墾的田園,佔據了平埔人西拉雅族的土地,一部分「蕃人」被迫從所居住的台南新港遷至左鎮及高雄旗山。原住新港以東的一支 平埔人則遷往玉井。被中國海盜林道乾所屠殺的是西拉雅族,被海盜之子鄭成功所欺凌致有家歸不得的也是西拉雅族。這一族最先和中國接觸,受害也最深,不知道 該族的後代,還記得這段歷史否?或者已經如李登輝評二二八,只向前看不向後看了?回想起來,當時的平埔和山胞加起來至少有62萬人,鄭成功入台初期才有三 萬兵,若原住民團結起來,要趕走這個海盜之子並非不可能,歷史總是遺憾的多。

第3檢查點.清據初的1683年,平埔41萬,山胞30萬
  康熙22年(1683)滿州人打敗鄭氏,只佔領台南及半個高雄。此時,照
人口模型以0.7%的人口成長率估計,山胞約30萬,平埔36萬多,因戰亂關
係,平埔只估為35萬。山胞因不受影響所以不予減估。平埔和山胞相加有71
萬,這是第三個檢查點。而鄭時總共開墾田園18,454甲,依每甲3.3人估計,
閩籍平民應有六萬多,軍人及官員不算。但鄭亡之後,不分軍民或官員,全
都被滿清遣回中國,只留下平埔、山胞和平埔女婿。所以,清據初期,台灣
全是「蕃族」血統。這些事實,一五一十的記在文獻裏。
  康熙27年至乾隆21年(1688~1756),是閩客移民的決定時期。當時的開墾
土地累計甲數為:康熙32年26,460甲,康熙49年30,110甲,雍正13年50,517
甲,乾隆9年53,185甲,乾隆21年61,967甲。平均每年開墾數百甲至兩千甲,
乾隆年代比康熙、雍正年代多。在閩客血統方面,從文獻得知,直到雍正初
年,閩客有配偶者才一千多,其中配偶屬番的還不知有多少。雍正十年開放
閩客回閩粵攜眷,直到乾隆初年停止。之後又開放兩次,乾隆26年停止。前
兩次,來台眷屬僅有三萬人左右,包括父母兄弟妻子兒女。第三次(1761年
止)則僅兩百多人。眷屬來台遽減,顯見當時的台灣已非淘金之地。而接來的
眷屬當中,女性必然是少數,這是移墾社會必然的現象,估計在六千至八千
人之間。
  在這段移民的黃金時期,閩客婦女來台者不到一萬人,其中,根據記
載,還有嫁給蕃人者。就算閩客婦女有一萬,也全部嫁給閩客傳純種,就當
時(1756年)而言,原住民人口已有119萬,純閩客所佔總人口比例為2萬比119
萬,1.67%而已。1756年之後必然融入98.33%的原住民血統中,台灣有純閩
客血緣者,實屬鳳毛麟角。有人以為1789年設立官渡、廢止禁渡禁攜眷後,
閩客來台人數必然大增,事實不然。第一、1761年開放攜眷僅來兩百餘人,
透露台灣非移民的天堂。第二、人口統計顯示,1811年後的成長率,每年僅
0.3%,屬於自然增殖,沒有移民。第三、1834、1838年道光重申嚴禁偷渡,
而1874年沈葆禎的奏摺指出,「山前一帶,雖蕃息百餘年,戶口尚未充裕,
內地人民向不准逾越,近雖文法稍弛,而開禁未有明文」,所謂的廢止禁
渡、禁攜眷,只是「稍弛」而已,到1874年止,滿清對解禁仍不放心,閩客
血統僅為台灣全體的1至2%應可確定。對於血統有上述輪廓性的瞭解之後,
回頭我們再來檢視和血統有關的滿清文獻。
  「台灣省通誌」提及,早在入台前的1656年,滿清為實施對鄭經濟封鎖
而頒佈禁海令,「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1661年鄭氏據台,滿清
更進一步實施遷界,北起遼東,南至廣東,所有海岸地區二、三十里的居
民,必須向內陸遷移,堅壁清野,以期鄭氏「海上食盡,鳥獸散」。因此,
本來多是光棍的鄭軍求偶更難,除非娶蕃婆,來台平民亦然。而鄭氏移交滿
清的田園有18,454甲,依每甲3.3人的估計,意味著可以養活六萬多。但實際
軍民只有3~4萬。據聞,這些人是「難民與流氓集團」,對台灣懷著五日京
兆之心,和荷蘭時代來台那批初無二致。想成家,結婚對象不挑剔,不結婚
也無所謂。因此,娶蕃女或是獨身是最普遍的現象,猶如現在的老芋仔,在
台灣留下純漢種的可能性相當低。

滿清一到台灣就把和佬趕回中國
  即使鄭時移民所傳純漢種,但因滿人來台之後,立即把鄭氏官僚、家眷、軍隊及漢人遣回其國內,斷絕反清禍根,可能一人也不留。據「華夷變態」敘述, 1688年的台灣,僅有數千漢人居住。這些漢人可能是1687年偷渡來台,想搶先佔有鄭氏所留下已開墾的土地的那一批粵籍亡命之徒,或者是娶了平埔妻而獲 准留台的閩籍移民,或者兩者都有,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1688年時,在台漢人僅數千人,而原住民已有七十多萬,加上禁止攜眷的聖旨,你認為這幾千 個漢人即使留下來了,他們的結婚對象會是誰?
  漢蕃的人口及性別比例有如上述,而土地開墾的情形在郁永河的「裨海紀遊」裏,有此記載:1697年時,台南縣佳里鎮以北的平地,全都是平埔人的部落, 幾無漢人足跡。可是1693年的「台灣府志」等卻記載著,嘉義縣開墾了8,866甲,這表示了平埔人(洪安雅或貓霧拺等)或被招贅入蕃地的和佬,為了生 存,不得不把原來打獵的鹿場、麻地闢為農田,因為他們的人口從荷蘭入台算起,已增加了五成以上。「台灣府志」的此項記載,也證明了前文所說,墾荒不是漢人 的專利,把所有開墾農田甲數都乘以3.3計算漢人口確是嚴重高估。因此,我們必須在本模型中扣掉平埔人所開發的才可糾正錯誤。

平埔族人被學者專家誤解
  文獻會統計,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時,台灣的開發,除鳳山、台南、嘉義已完成之外,尚包括雲林、及一小部分的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等 地,面積共為3萬多甲;1717年,偷渡滲透的「先鋒」部隊到達台北。郁永河告訴我們,1697年時台南以北,除了平埔人的聚落(稱為蕃社)以外,都是一 片蠻荒的原始狀態,開墾不易,不見閩客蹤影。短短的13年間,不但滲入了嘉義、雲林,而且一路北上直到桃園,每個大聚落都有開墾的痕跡,七年之後到達台 北。依照中國學者的說法,這是偷渡犯大量湧入的結果。可是他們都忘了,1717年時的原住民人口,估計有九十多萬人,將近荷蘭時代的兩倍,即使中國流民不 來,他們的生活空間已經縮小了一半,若開墾全為漢民所為,則平埔的生活空間只剩四分之一。這是假定原住民也是以農為生得到的結論。若他們仍以打獵為生,山 胞可能還無問題,平埔族的蕃社因都已被墾完,動物也被趕走,生活空間等於零,他們大部分必然投入開墾。由滿清的記錄上只看到小規模的平埔族遷移,而且還是 1744年以後的事來看,平埔人必是留在原地漢化拓荒,因此被算為閩客人口,而事實上是平埔族。因為該族當時的人口有52萬以上,而且土地所權都在他們手 上,滿清政府也禁止漢人進入開墾。清乾隆朝巡台御史六十七所繪,「番婦負子操犁圖」、「番人插秧圖」等可為明証。

閩客無田可墾尚可回中國,蕃人不墾就沒飯吃
  假使平埔族自己不開墾,蕃社的鹿場、麻地,有可能像鄭成功時,被中國來的軍民當成荒地而被霸耕,台南西拉雅族有人退入山中討生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除此之外,鄭軍在恆春、鳳山、嘉義、斗六、彰化、台中、新竹、台北、基隆等地侵佔平埔人的土地謂之屯田的歷史,使嘉義的洪安雅族、彰化的貓霧拺、台中的巴 宰海、拍瀑拉、新竹的道卡斯、台北的雷朗、凱達格蘭等平埔族人,不得不提高警覺。因為他們還摸不清滿州人的底細,好歹先開墾了以後才有理由佔有,免得鹿場 荒著被徵收。因此,這些證據顯示,平埔人害怕田地被沒收才是台灣開墾的原動力,不是閩客。閩客在台灣無田可墾還可回去中國,平埔人若無田可墾就無路可走。 因此,中國學者的論點似乎是站在中國政府想強佔台灣的立場做出發點,不是根據客觀的事實做推論,實在使人感慨文人竟也無法保存學術良知。

康熙時華僑蕃人混居難分,但也佔不到總人口的10%
  若台地全為閩客所墾,則此時至少應有3萬餘閩客男子在台灣。然而我們知道,從1656年起至1732年第一次解除接眷令為止的76年間,他們除了和蕃女牽手之外,只有光棍到死。這個事實有藍鼎元1728年的「經理台灣疏」為證:
  當時的台灣「自北路諸羅(嘉義)、彰化以上,淡水、雞籠(基隆)、山後千有餘里,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南路鳳山、新園、瑯嶠(恆春)以下四、五百里, 婦女亦不及數百人」。這兩個地區當時已開墾萬餘甲,每甲以3.3人計算,可能的漢人應有3萬餘光棍,因為婦女總數才一千多,約佔男性的3%。97%的男性 不娶蕃女不能傳宗接代,娶了蕃女,後代已不是純種漢人而是半蕃。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是,若地為蕃所墾,則依每甲3.3人所算出的人口應屬全蕃,若地為漢 墾,算出的人口屬於半蕃,都不是漢人,只是這些半蕃因為父親的關係而冠漢姓,如此而已。但是,據瞭解,半蕃及其後代都認為自己是漢人,殊不知身上蕃血可能 已有99%。

第4檢查點. 乾隆前期1756年,平埔69萬,山胞50萬,混合5萬人
  乾隆21年(1756)是本模型第四個檢查點。這一年,累計土地開墾並無確切數字,只含糊知道21年至27年為61,967甲,因此以6萬甲當做本年 的累計開墾甲數。而台灣的總人口,從1756年起才有官方的奏摺被發現(在此之前的人口數,似多只計算已婚成年男性),但只有總數,不分男女、種族,要為 台灣血統尋根,必須從總數中去分析。
  這年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有關台灣人口的奏摺這樣說:「台灣府屬實在土著流寓并社番共八萬四千六百一十一戶大小男婦共六十六萬一百四十七名口」。這是目前 最詳細的官方資料,男女、漢蕃各多少無法知道。而奏摺上所指的「社蕃」係已歸順的平埔族,未歸順的,以及山地蕃,人口奏摺並不計入。雖然如此,閩蕃人口從 本模型卻可分辨出來,那就是:以0.7%成長率估算此時的蕃口,得知平埔族有69萬,高山族50萬。此時的墾地已有六萬甲,乘以3.3,得到20萬(其中 屬平埔族開墾換算而得者確定為14萬,剩下的6萬才屬閩客),三族人口共計125萬,這應是當時台灣的人口數,奏摺所報總人口才66萬尚缺59萬,顯然是 未包括山胞的50萬所造成。漏列59萬的原因,或許是因當時的山胞只是歸化沒有薙髮,不能編入戶口吧。

第5檢查點. 乾隆後期1782年,平埔81萬,山胞60萬,混合9萬人
  公元1782年滿清據台百周年,是「人口模型」的第五檢查點。累計墾田估計為82,967甲。在人口方面,這年清國奏摺所列是91萬。而而本人口模型 估算出的人口為151萬,其中平埔81萬、山胞60萬、平埔閩客混合人口9萬多。奏摺所報人口與模型所估計者相差60萬,而此數剛好是山胞的估計人數。顯 然,到了1782年滿清奏摺尚未將山胞人口列入。由此可見,當時的山胞只是嘴巴歸化內心不歸化,故滿清未將之列入順民之列。經過上個和這個檢查點的檢驗, 證明本人口模型的正確性。

江八條的犯台理論基礎
  從人口血統分析的過程,我們發現,滿清人口奏摺包括蕃民的事實,最近才被公開。以前中國國民黨的教育是,除了現在住在山上的山胞以外,台灣人都是中國 人,中國共產黨也一樣。這兩黨的代表性人物沈君山和江澤民,1992年1月29日在北京的談話內容,證明兩黨的教育成功。沈說,台灣獨立派或許可以稱做台 灣民族主義者。江問:「什麼台灣民族主義?是不是高山族?除了高山族,不都是從中國去的中國人嗎?」沈答:「高山族不過35萬,也不搞獨立,現在台灣的居 民98%都是從大陸移民過去,但有人認為台灣原來是一片蠻荒之地,是他們祖先開發出來的」。沈、江兩人顯然故意假裝不知道,滿清時的台灣人就是蕃民,台灣 的土地是具有平埔、山胞血統者所開發的,不是中國人。

中國學者害怕台灣人皆蕃
  知道台灣人口就是蕃民的中、台兩地學者的態度又如何呢?刻意淡化、隱瞞。中共「學者」鄧孔昭,在其「清政府禁止沿海人民偷渡台灣和禁止赴台者攜眷的政 策及其對台灣人口的影響」的文章中,赤裸裸的說,奏摺的數字包括社蕃的人口,但皆算為漢族人口,他說,為方便比較人口的增長率,暫時不認定蕃族人口。其 實,從頭到尾,鄧文都未提及蕃口,故意抹煞。台灣的中國學者也都隱瞞事實,例子很多。有一篇以前述人口奏摺為主體,討論台灣人口的文章上承認,奏摺上的人 口包括漢人和原住民,但他的結論還是,「漢族人口在台灣的成長,立下台灣土地以漢族為主的基礎,雖經日本五十年的佔據,也沒有辦法改變這一事實」。他們應 該知道,1782年時,平埔和山胞加起來已經超過141萬,漢蕃混雜只有9萬,佔總人口151萬的5.96%而已。由此可知漢族人口是絕對的少數,實不必 等到把漢人從漢蕃混雜人口之中分出來就可知道。「漢蕃混雜」人口是由已墾甲數乘3.3得到的數字。本來全數計為漢族人口,後因發現平埔人可能才是開墾的主 角,因此以混雜人口處理,再根據事實,把這部分的「漢」蕃人口分開。

閩客混入蕃地血統難分,但也只佔總人口的9%以下
  把閩客從與蕃混雜人口之中分開的當時,我們發現有一大片灰色地帶,那就是漢蕃混血兒。混血的事實由來已久,嚴重的影響原住民人口。所以乾隆二年滿清頒 佈「戶律婚姻嫁娶違律主謀人罪附例」。它規定,閩客不得與蕃人結親,違者離異,並打一百大板。「蕃俗六考」對漢蕃婚姻的影響也有敘述:「納蕃女為妻妾,以 致蕃民老而無妻,各社人口日就衰微」。此處,蕃社的衰微,不就是混血嬰兒潮的明證嗎?這兩百多年前的混血嬰兒潮中的嬰兒,有多少人是當今自稱是「漢」的台 灣人的祖先?他們的子孫也和他們一樣,必須娶蕃女才能傳宗接代,使今之在台「漢人」血液成份,有75%到99%的蕃血。

平埔賜姓山胞不賜姓如何漢化
  有唐山公的蕃孫固然冠漢姓,沒有唐山公者也可有漢姓。乾隆23年對平埔族的賜姓前已提及。對山胞賜姓比較晚,因為山地開發的時間比較晚。山胞賜姓有案 可查的是在道光六年(1826)及光緒元年(1875)等。所謂賜姓,就是一種命令,不得不接受。潘姓的「潘」字拆開,有水、有田、有米最得青睞,平埔、 山胞皆然。道光六年賜姓桃竹苗地區的賽夏族,姓氏包括,高、朱、夏、樟、蟹、日、豆、錢、豐、潘、絲等。光緒元年賜姓恆春排灣族頭目漢名「潘文杰」。光緒 十二年,台中縣泰雅族頭目被賜姓「白」。其他山胞種族可能也被賜姓,只是未能一一收集而已。由此可見,不管原住民有沒有和閩客混血,最慢自乾隆二十三年 (1758)起就開始有人冠漢姓,所以光看姓氏很難區分閩客或平埔。1826年之後分辨山胞也開始有困難。既然一、兩百年前台灣原住民就被改裝成中國人, 後生的新人類或新新人類,怎會知道原來他們是平埔或山胞呢?

第6檢查點. 嘉慶時的1811年,平埔99萬,山胞72萬,混合17萬
  閩客與蕃混雜,但也只佔總人口的9%以下
  台灣人口成長模型的第六個檢查點為嘉慶16年(1811)。當年已墾土地的累計甲數沒有資料可查,不過根據其前後期數字(乾隆21年左右的6萬甲,以 及光緒19年左右的36萬甲) 來估計,累計開墾數字為118,057甲。台灣人口方面,其版本有三:連橫的200萬、文獻會的194萬、中國學者的190萬。本模型估出之人口為190 萬多,加上澎湖人口6萬後,和文獻會版本較接近。從這個總數來看,嘉慶16年已把山胞人口計入。

今日之主要鄉鎮係當年開發早
  為何乾隆時不計而他的兒子嘉慶卻計,理由何在?從日人伊能嘉矩所著「台灣文化志」下卷可知,全台195個鄉鎮(鄭、清時稱為堡或里),有169個屬平 地鄉鎮,在乾隆時代就已開墾完畢,嘉慶以後所開墾的是南投、宜蘭、台東、花蓮、恆春等山地區域,或距離堡、里較遠交通不便的「蕃地」。依大清會典(滿清法 律):「回、番(包括西藏及台灣山胞)、黎、猺、夷人等,久經向化者,皆按丁編入民數」。根據這條清國律令的規定,山胞進入台灣的人口統計之中乃勢所必 然。滿州人還算坦白,日本人、中國人等外來統治者故意隱瞞事實,用筆把原住民祖籍登記為福建或廣東,消滅
台灣原生血統,使台灣人永遠忘記自己的祖先,好供其驅使。

原住民薙髮就是漢化
  平埔人在乾隆時就已全部「向化」,是不爭的事實,最簡單的依據有二:一為所住西部平原的蕃社均被開發成堡或里;二為乾隆賜姓。山地人何時全部向化則不 得而知。有案可稽者為光緒13年(1888)的14萬8千人,以當時將近有100萬人口的山胞而言,實屬微不足道。嘉慶16年時的人口統計把全部山胞人口 列入,莫非當時的山胞已經全數向化?或者只是清國官員好大喜功,把未向化者也列為向化,以向滿州人表功?從1871年的清日兩國交涉可瞭解,原因是官員浮 報。當年因有日本向清國抗議恆春蕃殺死在該地發生船難的琉球人,清國大臣毛昶熙回答:「生蕃既我化外,伐與不伐,惟貴國自裁之」。可見平埔人投降了滿清, 而山地人沒有。中國向以繼承滿清為理由,主張對台有主權。但若中國有權繼承滿清,台灣人為何不能收回被滿清所侵佔的土地?何況滿州人早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 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將台灣讓給日本,中國有權繼承並非事實。

平埔族並未遷到山區而是留在故土
  談到平埔人,他們也不是全部投降滿清。台灣西部平原本來都是他們「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為鹿場或為麻地,都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開墾之後, 必須以農耕為主,打獵變成休閒活動。過不慣新的生活方式,或因拒絕漢化受到政治迫害者往山區遷移。除前述受中國海盜林道乾,鄭成功迫害的西拉雅族大遷徙之 外,1744年前後,這些人的後代有的遷入高雄縣的杉林、荖濃、甲仙,把原住於此的山地曹族趕向深山;有的遷往玉井;有的遷往埔里。這是台灣南部的情形。 在台灣北部,1709年「漢人」進入之後,並未有平埔人遷走的記錄。在中部有些遷往埔里、宜蘭,再遷羅東、花蓮。台東的平埔人係在1829年,由屏東枋寮 越中央山脈而到此。這些遷移的規模都不大,多者千人,少者百人或數十人,守著原住蕃社或鄰近地區者居多,可能有九成以上。可見平埔人「務實派」多,「基本 教義派」少。由於平埔人不搬家,故西部平原的血統仍舊以平埔為主流。怪不得今日政壇上務實者多,基本教義派少;獨派少,而維持現狀者多。以平埔血統為主流 的現象,說明了在文化上他們被中國人強制同化,在血液上,漢人卻被平埔或山胞溶化,無知且虛榮的平埔、山胞後代,竟自稱是中國人。

第7檢查點. 光緒的1893年,平埔133萬,山胞97萬,混合24萬人
  馬關條約的締結前兩年(1893),是第七檢查點。當時清國檔案所示,累計墾田為361,417甲。人口統計為254萬,全部計算為「漢人」,但由本人口模型分析得知,平埔、山地人為230萬,「漢」蕃混合者的總數才24萬,純「漢」人口可能已經找不到了。
  由當時累計的墾田36萬甲,人口254萬計算,平均每甲可養活7人多,和本模型的計算基礎每甲3.3人相較,扶養力超過一倍有餘,是很明顯的錯誤。經查發現,這36萬甲在日人接收後清丈的結果是77萬甲,254萬人除以77萬,
約得3.29,證明每甲養活3.3人,直到清末仍然不變。

日人查出清末台灣隱藏性田地41萬甲
  清、日兩國對台土地資料所以有如此鉅大差別,原因在於清國禁止其民進人台灣蕃地,而當時台灣無處不是蕃地。滿清的土地登記只是對偷墾或蕃墾的追認,離 平埔蕃社較遠之地均視為蕃界,免稅,不計入開墾田園。康熙61年(1722)第一次立碑在「非蕃界」四周,禁止閩客(或混血半蕃)越界入墾蕃地。隨時間的 推移,蕃界越墾越多,界碑不得不向原蕃界移入,產生新界線,蕃界越縮越小。如此前後數次,直到乾隆55年(1790)。當時乾隆發現只有3,734甲越界 開墾沒有申報繳稅,可見未申報者到乾隆末年仍舊很有限。本模型以滿清登錄的土地甲數換算成閩客移民,只計算到嘉慶16年(1811),所以,縱有誤差也可 能只在10%以內,對依此估計出來的閩客人口的正確性影響不大。1811年之後人口成長遲緩,年成長率只有0.35%,顯示移民不再,新增墾地應是在地人 口開拓,不是閩客移民,所以不再依據開墾甲數換算移民人口。1811年已開墾農田,估計有11萬8千甲,以此算出之閩客蕃混雜待分者38萬人,與總人口核 對後應是24萬。

閩客無別於蕃,但也只有總人口的幾%
  根據以上的分析,台灣的人口當中閩客所佔比例甚微,為何史籍所載清初就有數十萬人來台?若這批移民以90萬計算,到現在其子孫就應有2,100萬,真 的如江澤民所說,除了2%的山地人以外,台灣人都是從中國過去的中國人了。到底問題出在那裡?主要是閩客來台多為流動人口。典籍記載,因滿人不准閩客來台 定居,所以粵籍流民來台只能扮演傭工的角色,「饑來飽去」,「人眾不下數十萬,皆無妻孥」,「春季赴台耕種,秋收回籍」。閩籍來台較早,和蕃女婚配而有田 可耕者不少,但羅漢腳更多,強者為盜,弱者為偷。所以,從康熙35年(1696)起到光緒14年(1888)為止,不到200年期間內,發生了73起民變 及械鬥,其中以朱一貴和林爽文之亂規模最大,查看事平之後叛亂犯的供辭發現,皆為單身男性,林爽文除外。

第8檢查點.日據末1943年,平埔315萬,山胞230萬,混合58萬人
  日本投降的前兩年(1943),台灣的人口為603萬,平埔315萬多,山胞約230萬,閩客蕃混合58萬多。所以,若把閩客蕃混合的部分全算為純閩 客,則閩客血統最多也僅為總人口的4%。事實上,閩客因長期的陽盛陰衰又和原住民族混居,混入台灣人血統是必然的。這是第八檢查點的情形。
  這時的平埔加山胞應有545萬,可是在日人的統計只出現山胞沒有平埔,而且只有16萬。在1935年的人口普查中,還有生番15萬、熟番5萬的字樣, 其餘標示為福建系人和廣東系人,可見平埔(熟番)人為消失之快。其實不管生番、熟番、福建系、廣東系,主要構成人種都是平埔和山胞,只因賜漢姓的滿清政策 成功,連精明的日本人也被瞞過了(或者故意愚民,使台灣人不知自己是在地血統,而接受日本外來民族統治)。以訛傳訛的結果,到現在知道自己真正祖宗的台灣 人百不得一。

閩客血統巳全部蕃化,疑似閩客人口最多4%
  1943年日本據台最後一次的人口統計指出,設籍台灣的中國女性有1萬8,男性3萬3。1949年蔣介石兵敗逃難到台灣,跟隨他一起來的中國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好像有200萬軍民。事實上沒有。
  1943年設籍台灣的中國人,大都不住在台灣,只是為了拿日本護照,回中國後,在日本租界及佔領區享有國民待遇,並且顯示,是比中國人高一等的「台灣 籍民」。就像現在有許多三流國家的人民拿外國護照的心理一樣。雖然「台灣籍民」不在台灣定居,不影響台灣血統的成分,但為了保守起見,仍將之入考慮。

第9檢查點.蔣據1956年,平埔412萬,山胞301萬,混合 209萬,(中國人94萬)
  第九檢查點為1956年,當年的「台閩地區戶口普查」指出,在台中國人只有94萬,包括軍隊,及大陳撤退的難民。這裏面,女性只有21萬,因此不少老芋仔必須往山上找配偶,否則面臨絕後。事實上,有相當多的蔣軍像當年的鄭軍一樣,娶蕃女以傳嗣。

第10檢查點.李政權1995 平埔951萬,山胞694萬,混合 358 萬,中國人124萬
  最後一個檢查點是1995年,平埔951萬,山胞694萬,混合 358 萬,中國人124萬。其中,有關「中國人」血統的計算,係根據前一檢查點(1956年)依性別析出之難民數,加上日據時代「滾存」的「台灣籍民」,男女配 對之後,依2.165%成長率核算,可能的龍種有155萬。若考慮到實際上可能有一成以上的龍女,下嫁蕃人或半蕃的台灣人後代,則純種中國人在今日只有 124萬,佔總人口的5.8%。至於閩客蕃混合部分的358萬人,因從1683年起累積計算,前後已有300多年之久,推定已經混血。
  前述「中國人」是以國籍為準,若以血統的標準來看,「中國人」必須是真正的漢人,生長於黃河中下游,河南、河北、山西、陝西四個省份,俗稱中原地區。 從這四省逃難來台的難民,依據1956年的戶口普查,女性有3萬5千,男性5萬3,但只能配成3萬5千對,其後代才是純粹的漢人。這樣配對繁衍出的真正漢 人只有9萬7千,只佔總人口的0.45%。而這些人的血統是否純漢種仍有很大的疑問,因為中原在四千年來一直為外族統治,中原血統非漢可能已是不爭的事 實。
  漢人的血統由漢人自己去尋根,台灣血統的今貌為,平埔和山胞合計達1646萬,佔77.4%的總人口數;閩客蕃混血358萬,佔16.8%,台灣的現 住人口中,有94.2%,不是平埔就是山胞的後裔,和沈君山、江澤民所言,除了2%的山地人以外,台灣人都是中國人的說法完全相反。只要你的祖先在清據時 就來台灣定居,那麼你是蕃族後代的能性非常高,例外很少,唯一的差別是蕃血百分比的高低而已。在台灣只有全蕃和半蕃之別並無閩、客之分。

結論:葛天之民被歐亞兩洲土匪驚醒
  從七千年的台灣歷史來看,平埔和山胞悠遊歲月六千多年,近四百年才受到外界的干擾。荷蘭、鄭成功來把他們的土地奪去,使他們學會了耕種。等滿清趕走鄭 氏及所有閩客之後,在台南、高雄的平埔先祖,趕快把鄭氏遺留的田畝接收過來,台南以北的平埔則開始墾荒,惟恐不開墾,滿州人會像鄭軍來把他們的荒地佔去屯 田。這是人類生存的本能,也是台灣全島開發的原動力。可是以漢族為中心所寫的歷史,卻說台灣為漢人所墾。然而對照中國所稱開墾出的堡里名稱,正是昔日平埔 人所居住的生活領域。一直到滿清中葉所墾的195堡里,個個莫不如此。
  例如,台南新化,鄭成功之前稱為大目降社,鄭氏開墾後改為大目降里;西螺社改為西螺堡;南投社改為南投堡;八里坌社改為八里坌堡;大雞籠社改為基隆堡 等等。從舊社名就可知道新地名原來是什麼族人的土地。其他例子還很多,大部分和原始社名不同,不能一望便知其由來。大概這是外來政權統治台灣的共同手法 吧,目的在使平埔人忘記自己是誰。國民黨外來政權也一樣,來台後拼命把地名換新,好讓台灣人忘記自己的歷史。

西螺、南投等等是昔日平埔社名為歷史留下見證
  平埔人選擇蕃社為開墾地點實有其理由。第一,離住所近。第二,因為是蕃社,交通必然比較方便,運送笨重的農產品不成問題。離開蕃社就是一片蠻荒,徒手 走路都有困難,況且運送笨重的農作物。我們知道,乾隆末年,台灣蕃社大致開發,共195堡里,10萬甲土地。很顯然,乾隆後的開發,必然由這195點,向 每一點的外圍發展,開墾到那裏,路就築到那裏。不管是點內或點外,土地多是平埔人的,原屬番界,開墾不由平埔人主導根本不可能,閩、客實居於被動地位,只 能偷墾,因為滿清禁止漢人入墾。漢人進入蕃地的最主要方法是娶蕃女而得到土地,其次用騙的。但用這些方式得到的土地,和總面積比較起來仍是少數,而且以閩 籍所取得居多。所以,古書記載,閩籍多有妻,而粵籍無妻。

1790年代台灣可墾之地已墾完淘金夢斷
  
支持這個看法的有力證明是,1732年藍鼎元所寫的「粵中風聞台灣專論」。他 說:「廣東潮、惠人民在台種地傭工,人眾不下數十萬,皆無妻孥」。另外,「論治台灣事宜書」中也提到,粵籍赴台當傭工者,每村落聚集千人或數百人。應是替 平埔或平埔的閩籍女婿打雜。在此必須挑出一個重要的問題:當滿清禁止接眷的命令仍舊有效時,為什麼閩籍移民有妻,而粵籍移民無妻?假使閩籍有閩妻,粵籍必 然也會有粵妻,一有一無的情形,唯有閩籍所娶的是蕃妻才有可能發生。此事證明了台灣血統以原住民為主流的結論無可懷疑。
  在這個前提之下,大福佬沙文主義變得很荒謬。因為在今日的台灣,不但是和佬,連客家也要到5.8%這一小群的「中國人」中去找才有,其餘的94.2% 都有蕃血,真正的和佬寥寥可數,那來「大福佬沙文」。但願山胞不要妄自菲薄,平埔族趕快找回自己的祖宗,有蕃人血統的假漢人也不要因染蕃血而自卑。
  種族沒有尊卑,人格才有高下,唯有自尊人家才會尊敬你。

統治者

荷 鄭

公 元

1624 1661 1683 1756 1782 1811 1893 1943 1956 1995
1成長率 0.7% 0.35% 1.74% 2.1% 2.165%
2官報人口

66

91 190 254 603 923 2130
3累計墾田
0.8 1.8 6.1 8.2 11.8 77.7
4平埔族 30 (38) 41 69 81 99 133 315 412 951
5山地族 20 25 30 50 60 72 97 230 301 694
6中國人
124
7混 血
2 0 5 9 17 24 58 209 358
 

*混血兒比率 3% 4% 6% 9% 9.5%
* 若澎湖計算在內,則1811年之官報人口為194萬。

說明:
1995年根據上表資料算出的結果,台灣人口之中,純平埔族血統應有951萬人,純山胞血統694萬人,純中國人血統124萬,混血358萬人。 但實際上只有124萬的中國血統係跟蔣介石來台可確定是純中國人之外,平埔、山胞共同生活在台灣已有五千年,必然混血;閩客單身來台和平埔、山胞雜居也有 三、四百年,純種閩客實在沒有。平埔族已自我消滅,純山胞只有30萬,今日的台灣住民顯然是混血種,不是和佬人,也不是客家人、平埔人,對自己最恰當的稱 呼應是台灣人。
3.地政資料否定台灣人是中國人

除無主荒地外鄭氏及滿清均禁止閩客進入,鹿埸在內
(1)鄭氏:不准混侵土民及百姓現耕物業。1662年楊英「從征實錄」。文武各
    官開墾田地,必先赴本籓報明畝數而後開墾。至於百姓必開畝數報
    明,承天府,方准開墾。如有先墾而後報,及少報而墾多者,察出定
    將田地沒官,仍行從重究處。
(2)滿清:
 康熙:
 不得進入生熟番地界(佔台灣土地總面積的98%以上)。將鄭氏之官私田園(1萬
 8千甲)改歸民業,其餘,在番界外者,准予耕墾,屬熟番埔地者,令與平埔
 族妥協,付與一定代價,交給墾照,准其墾耕,墾成一段時間後,報官陞科
 納稅。但不得私入番界,包括野外的鹿場。
 (a)大清兵律,私出外境及禁下海之罪則:「偷入台灣番境及偷越生番地界
  者,杖一百(打100大板);抽籐釣鹿伐木採稷者,杖一百,徒三年」。
 (b)大清戶律戶部則例:「台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律問擬,於生
  番界內私墾者,依越渡關塞律問擬,田仍歸番」。
 雍正:
 2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台北、彰化縣,地多荒,宜令民開墾 為田,勿致閒曠,前此昔以番地禁民侵耕,今已設縣治,無仍彊拋荒之理,
 若云番地,則全台皆疆番,欲還不勝還也。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墾闢,
 限一年之內盡成田園,不墾者聽民墾耕,照依部例,即為業主,或令民貼番
 納餉,易地開墾,亦兩便之道也」。
 3年,「戶部則例」:福建台灣各番鹿場閑曠地方,可以耕種者,令地方官
 曉諭,聽各租與民人耕種」。這是開放閩客可以進入番界的規定,但只能租
 不能買,而且為時很短,雍正7年又禁止了。
 7年,「戶部則例」:台灣南勢北勢一帶山口,生番熟番勒石分界,如有姦
 民偷越番界……,一將失察之專管官員降一級調用……。
 9年,減輕新墾田園賦率。
 乾隆:
 3年,嚴格禁止越界租田或購田。閩浙總督郝玉麟奏請立石,劃定漢番地
 界,翌年實施。飭令查明有契可憑,輸糧已久,各照契向所開四至畝數,立
 界管業;其漢人原瞨界內有未陛田園,應令開墾報陞,仍將原瞨買之契,示
 諭各業戶呈縣驗明蓋印。該縣設立印簿,照換內買賣本人及中保姓名,畝數
 價銀、輸糧額數、土名四至,逐一填明簿內。有不墾未陞若干,一併登明,
 毋許弊漏。仍照式彙造清冊,送同存案,將來倘有轉售,盡一呈驗登填。庶
 田地有冊可考,不致侵佔番業;倘有契外越墾,並土地強佔者,令地方官查
 出,全數歸番分晰呈報,嗣後永不許民人侵入番界,瞨買番業。令地方官督
 同土官劃界立石,刊明界限土名,仍將各處立過界址土名,造冊繪圖申送,
 以垂永久。
 31年,「戶部則例」規定,不僅租或買不可以,番地連用來抵債都不可以:
 台郡之安戢邊疆善後各事宜案內,重申禁令查番業一款,原卷內開:「立明
 從前界址,非有檔案可稽者,俱一清出,再為立界,如有侵越,即為追出,
 歸番耕管,其例後私瞨及剝債佔抵各田園,悉行還番將本人逐令過水,以杜
 滋訟」。
 北路理番同知史密「籌辦番(?)地議」:全台無非番地,一府數縣,皆自生
 番獻納而來」。
 53年,「戶部則例」:台灣東界內既墾埔地一萬一千餘甲,內民人租瞨之
 地,與番社田畝一體,同免其陞科,如有賣斷與民者,即照同安縣下沙科
 則,按甲計畝徵銀,免其納粟。至集集埔、虎仔坑、三貂、瑯礄等私墾田
 畝,俱立石為界,照民買番地之例,一體陞科,巡視台灣之將軍督撫提鎮,
 及該處地方官,不時巡查,如清查後再有越界私墾者,即行從重治罪,失察
 地方文武各官一體嚴參議處」。
 光緒:
 元年11月8日諭示開禁,從此閩客才能進入番境:「福建台灣全島,自隸版
 圖以來,因後山各番習俗異宜,曾禁內地民人渡台,及私入番境,以杜滋生
 事端,現經規制,自宜因時變通,所有從前不准民人渡台各例禁,著悉與開
 除」。
 由上可知,從1661年鄭成功入台,至1875年光緒解禁之後的214年間,只有
 雍正3年到7年閩客才能自由進入番境,其他的210年間,閩客只能在番境以
 外的2%土地(7萬多甲)活動,你若說台灣人都是漢人,有誰相信?

4.糧食供應否定台灣人是中國人
  以唐山的歲食穀量計算結果顯示,全台灣都不是唐山人:

  以荷日據台時的標準計算,當時1甲地所生產僅夠3.3人食用。雍正時有墾
地5萬甲,故僅能扶養16萬人。但光是歸化番當時就有100萬,未歸化者還不
算,這顯示墾地所產僅夠部分人口食用,閩客之外尚有人不靠墾地生活,而且
佔人口的絕大多數。閩客人口很少,且多娶番女,後代混血。我們改以唐山的
歲食穀量法計算,結果也是「番」多漢少:

台灣水田,每甲每歲可收50餘石
  「重纂福建通志」云:台灣官佃田園盡屬水田,(每甲)每歲可收粟50餘
石。旱田產量約6成。但是為了保持地力必須休耕,故每甲水田平均只能以25
石(50 ÷ 2)計算。若是新墾地,依1717年的「諸羅縣志」:「上者出粟六、七十
石,最下者亦三、四十石」,但第3年開始必須休耕,否則地力無法恢復。此
事1764年「重修鳳山縣志」有所記載:「土性浮鬆,三年後則力薄收少;人多
棄其舊業,另耕他地」。因此最高也只能以每年35石計算 (70 ÷ 2)。長期而
言,清據時台灣的上等土地,每甲每年平均產穀在25石至35石之間。扣除購買
農具、副食及租稅,每甲每年可供食用者僅20至30石,平均25石而已,下則水
田更少,旱田最少,約6成。

乾隆5年(1740)開始一年兩穫
  乾隆5年(1740)始有雙冬早稻稻種,一年兩穫,帳面上看來好像可增產一
倍,但事實不然。因為地力關係,一年一熟的土地3年就要休耕,一年兩熟
者,勢必提早休耕,所以,長期算來,每甲的收穫量差不多。1900年伊能嘉矩
的「台灣踏查日記」中指出,有谷倉之稱的屏東一年兩熟,第1季每甲可收12
石谷,第2季9石,加起來,每甲年收穫量亦僅21石而已。可見不管一熟或兩
熟,從清據到日據,台灣的水田收成,每甲每年約20幾石而已,旱田收穫更
少。

古人「人日食米1升」「歲食米3石6斗」
  再依據中國說法,「人日食米1升」或「人一歲食米3石6斗」。3石6斗的
米以當時的稻谷去殼技術約需穀7石,亦即每人歲食穀7石。「台灣人口成長模
型」以每甲扶養力3.3人計算,等於是每甲產量23石 (3.3 x 7)以上,只有上則田
扶養得起這麼多人,若是下則水田、旱田就不可能了。可是當時的墾地旱田佔
7成,下則水田至少1成,總共8成。可見「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以每甲3.3人計
算扶養力,只會高估閩客人口,不會低估。台灣土地開墾歷年累積統計如下:
荷據時期 (1658年) 8,403甲
康熙23年 (1684年) 18,454 甲
康熙32年 (1693年) 26,450 甲
康熙49年 (1710年) 30,110 甲
雍正13年 (1735年) 50,517 甲 流失2,369甲
乾隆 9年 (1744年) 53,185 甲
乾隆20-27年 61,967 甲
(來源:台灣文獻會)

  61,967 甲是終滿清之年漢人在台灣可能開墾的總數,加上侵越番界等被沒
收者約1萬甲,共7萬甲,是可能扶養漢人的經濟來源。其有不少是台灣人所開
墾不算,即使全數算為漢墾,頂多僅能養活23萬人,約為1/10人口,若台灣人
非閩即客,至少在清據時期就餓死了9/10,還有今天的兩千多萬人口嗎?可見9
成以上的台灣人的確不是中國人。

5.其他大小證據也證明台灣人不是漢人
  (1) 福建大姓陳氏,族譜記載留台人數很少。大姓都如此,小姓更不必說。
  福建南安縣陳氏族譜記載,從1624年荷據之前到乾隆60年(1795)為止的171
年間,該姓歷年移居台灣者(來又回去者不算)只有156人,平均1年不到1個。其
中53人終身未娶,17人妻子在福建改嫁,37人留籍未隨往,僅49人有妻(佔總
數的3分之1),而有妻的,不是娶台灣番婆還有什麼選擇?
  陳姓是大姓,在台約佔人口的11%,南安屬泉州五縣之一,而依日據時代
台民向日人申報籍貫的結果,泉州移民佔全台總數之44%。假設此數為真,以
此估計,到乾隆60年時,累計中國對台移民也不過16,000多人。
  乾隆初是移民全盛時期,嘉慶以後因無良地可墾而遽減。黃金時期的累計
移民都只這一點,移民沒落時期更不必說了。這16,000人開墾土地,每甲3.3人
折算,墾地面積僅5,000甲而已。但是,滿清的統計,乾隆60年時,台灣已墾土
地約10萬甲,顯示有很多土地確是蕃人所墾,推翻了台地漢墾的說法,也証明
了以墾地折算閩客人口的方法沒有低估移民數目,反而是高估了。由於這
16,000人之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終身光棍,只有4,000多人有配偶,其中還不
知多少娶「蕃婆」,台灣人那裏是中國人?
  (2) 福建「玉山林氏宗譜」顯示,來台者9成無後,而「在台出生者」恐係
乾隆23年被賜林姓的原住民及其後代。
  福建晉江縣「玉山林氏宗譜」指出,該姓族人渡台始於鄭氏據台,當時只
有2人,康熙年間亦僅11人,雍正至乾隆5年有26人,乾隆6年至25年43人,累
計82人。其中只有7人有眷屬,但在台都無後代,直至乾隆中葉才有1個後代出
生。「很巧」在這之後「在台出生者」就越來越多,至光緒20年(1895)間達到
最高點,為105人,之後又劇減至1921年的3人,相當戲劇性。
  林姓早在1680年以前就來台,但第1個「在台出生者」卻「恰巧」在乾隆
年間,和乾隆23年(1758)賜姓同一時期,這顯示,「在台出生者」恐係台灣原
住民被賜姓林的漢化番。
  由於滿清有「化生番為熟番,化熟番為漢人」的政策,台灣人被改成漢
人、灌輸中國思想200多年產生失憶症,自認是漢人。所以1895年台灣移交日
本,不願被「異族統治」而搬回「祖國」,因此「在台出生者」劇減。台灣林
姓如此,他族他姓也不會好到那裏去,都患了嚴重的歷史失憶症。
  (3)清國3次開放接眷,真正眷屬來者無幾,大多是冒名偷渡,說明在台長
住閩客根本很少,所謂移民湧進台灣是無稽之談。
  滿清官報指出,雍正時開放接眷1次,乾隆開放2次,總共3次。前兩次來
的很多,但事後查出很多係冒名頂替,鑽漏洞偷渡的男性,等於是開放合法的
偷渡。乾隆26年第3次開放台民搬眷,嚴格取締冒名頂替執行完畢時,廈門同
知張埰匯報「各廳縣給照搬眷到廈,配船過台民人共48戶,計男婦大小共277
名,其中查係漳泉民人在台灣大小衙門充當書辦衙役者居多」。假使在台閩客
移民真有幾10萬或上百萬,為何只有48人搬眷過台而且多為滿清政府的工友而
非移居的農民?乾隆26年時移民狀況都只如此,上述的陳氏族譜所記載,171
年滯台人數僅156人並不少得誇張。而玉山林氏宗譜指出136年間來台僅82人且
都無後代,更慘。

中方記錄顯示來台人少但被誇大
歷史記載使中國謊言現出原形

  由中國本身的記錄就可知道,閩客實際來台人數很少,但被官方及御用學
者誇大。而幾佔人口全部的原住民,在原住地漢化成為假漢人,故「原住民」
大減,「漢人」大增。這個現象卻被說成,漢人移民湧入台灣,而原住民被趕
到山上,逐漸消失,台灣是移民社會,真是可笑。但這種拙劣的手法,已造成
了台灣人祖先都來自中國的錯誤印象。為了瞭解事實的真相,我們就從有歷史
記載的荷據時期開始檢查。荷據時期從1624年~1661年,當時在台閩客人數的
記載如下:
荷據時期 (1624~1661) 200人~1,550人

蝗災、旱災餓死漢人
1625年 200人。由「赤崁屋租漢人3、40間」的記載推估。
1640年 3,568人 漢人向荷蘭繳人頭稅的人數。
1644~1648年 25,000壯丁 逃到台灣以避清兵入關後之戰禍。
1648年 8,000人 滿清入主中國大陸大勢底定,難民回中國。
1650年11,000人 漢人向荷蘭繳人頭稅人數。
1652年16,000人 郭懷一叛亂,漢人被殺1,800人。
1653年 蝗、旱災。1654年 蝗、旱災,漢人餓死8,000人。
1655年 蝗災、旱災。一定有餓死的漢人,但未記載
1661年 蝗災。
   由這些資料可以知道,荷據末期在台閩客人數在 6,200人以下,絕大多
數是和佬人。若以1652年和1653年一次蝗災死去半數閩客的比例來估計,1655
年災後只剩閩客3,100人,1661年災後可能只有1,550人。可是當時的高山族及
平埔族人口,據估計已有60萬以上。

鄭據時期 (1661~1683) 兵2萬多,民1萬多。
根據1668年施琅「盡陳所見疏」等所記:
(1) 鄭成功帶去水陸偽官兵并眷口,共計三萬有奇;為伍操戈者不滿二萬。
(2) 鄭經復帶去水陸偽官兵并眷口,約有六、七千;為伍操戈者不過四千。此
 數年,彼處不服水土,病故傷亡者五、 六千。
  (1)(2)兩項合計然後減去病死人數,隨鄭氏來台者3萬多人而已,多數是和
佬人。可是中國學者卻假造歷史,說鄭據時期來台者有12萬人,浮報了3倍。

台地初闢,水土不服,病者即死
  又根據上述施琅所記,及1704年江日昇的「台灣外記」:「台地初闢,水
土不服,病者即死,故(鄭氏)至各島搬眷,俱遷延不前」。閩客既然怕死,搬
眷遷延不前,隨鄭氏來台的3萬多人,因死亡或逃回中國而減少的可能性大,
增加的可能性小,所以鄭據時期來台閩客為3萬多人應屬可靠。
  再根據鄭據時期開墾土地總甲數只有18,454甲來看,頂多只能養活6萬人,
若鄭據時期來台人口有12萬,至少有一半的人會餓死,根本不可能。另外,
18,454甲雖能養活6萬人,但收成的一部分必須賣掉換錢買武器,故實際上不夠
6萬人吃,所以,鄭時在台閩客3萬多,是合理的數字。

清據時期(1683~1895),驅漢回中國,禁止自由來台。
  不管閩客是12萬或3萬隨鄭氏來台,但清據後全數逐回中國原籍,禁止自
由來台灣,「台灣人祖先大都是隨鄭成功來台」的說法不能成立。證據如下:
(a) 1684年施琅「諸羅減租賦疏」說得很清楚:「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 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
(b) 到了1688年,「華夷變態」上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
 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
 漢人居住」。1688年後驅漢行動並未因而停止,到了1690年漢人可能就全部
 清掉,還有幾個是台灣人的祖先呢?

唐山過黑水溝10去6死,到了台灣水土不服10個死8個
  在過去帆船或竹筏時代,台灣海峽的黑水溝是天然的障礙,民間傳說10去6死3留1回頭,上了台灣,瘧疾、霍亂、登革熱流行,據記載,10個死8個。詳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政治內幕」第6~7及11~12期新聞。
  即使大難不死,碰到台灣人的祖先,有可能被砍頭,真正留在台灣的閩客並不多。

閩客來台多數沒有後代
  即使有,早已溶入原住民血統,那來閩客在台生活的漢人不多,能夠傳純種後代的絕少,因為他們多數單身。娶原住民所生者為混血種,且居於台灣總人口的絕對少數,和原住民通婚兩代之後,血統上就溶入台灣,成為道地的原住民。這是「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者最後的結果。
中國人來台「羅漢腳」居多,官、兵及依附他們的投機客是少數其共同點為,都不是好東西可是「有唐山公無唐山媽」者也不多,因為,根據檔案記載可知,閩客來台人數以「羅漢腳」居多,其餘是官、兵及依附他們生活的投機者,共分3大類。

官、兵能撈錢就撈,與今日相同
  當官及當兵的,加起來約有1萬人,3年1任,任滿回中國,也有連任1次的。滿清大官,例如,鹿耳門同知,淡水同知,台灣鎮總兵等,多貪官,因為來台可 能會病死,不貪白不貪,因此大撈特撈,3年官2年滿,貪汙很普遍(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12期報導)。
  小官就是所謂的吏胥、胥役,其出身和操守也都令人搖頭。先談吏胥。「諸羅縣誌」記載:「內地稍通筆墨而無籍者,皆以臺為淵藪;訓蒙草地或充吏胥」, 「其姦猾而窮無依者,並為訟師。愚民一紙公門,惟訟師是主。訟師一經包攬,訟者雖欲自止而不能矣,更有唆使番夷,造端飾詐……遂為地方大害」。
  「胥役」也是壞蛋。「各處所有,台屬為盛。有室家者十之二、三,謹愿者十不得一、二焉;皆遊棍望風夤緣而入也。一衙門而數百眾、一皂快而十數幫,非舞文撞歲、見事風生欺官以脧民之膏血,何以飽其蹊壑乎」!
閩客官商勾結炒地皮而非來台開墾而所謂的閩客「移民」,就是勾結大官、吏胥、胥役,獲得墾照(開墾許可)之人。關係越夠,所得墾照的甲數越多,從數十甲、 數百甲、千甲都有,當然要給回扣。這些閩客「移民」再把土地租給台灣人開墾,坐收租金,不敢親自下田,因為容易染病而死。而且,即使下田,一個人的能力頂 多耕一甲,所穫有限,冒死無意義。可是中國人編的台灣史都說,閩客是「移民」來台開墾,根本是鬼話。他們是來台剝削台灣人,賺飽了就回中國。1717年的 「諸羅縣誌」證實此事:「庄客佃丁,稍有盈餘者復其邦族(回中國)矣」。

公費開墾都不幹了,還會自費開墾?
既不開墾,漢人何來飯吃?

  閩客是來台炒地皮不是來開墾的事實,還有「台東州采訪冊」的記載為佐證:滿清設招墾局,以免費乘船,供給口糧、耕牛、農具、種子等等做為獎勵。在廣東 汕頭「招募潮民2千餘名,用官輪先載800名赴台灣,聞所招募半係遊手好閒之徒,不能力耕,1878年裁撤招墾局,停止招募」。
  由官府出資、出旅費,中國人都不認真開墾了,還會冒著極大的生命危險自費來台開墾?可見,來台之人不是亡命之徒就是投機客,正常人必不可能冒死來台,而亡命或投機這兩種人也必不可能安份的開墾。以下的記載證明了這個推測,先談投機客(亦即所謂的閩客移民):
1. 台灣文獻會:
 「墾民多屬浮浪之徒,為貪慕口糧(每日8分錢)而來弊端百出」。
2. 恆春知縣黃延昭於光緒3年(1878)說:「台灣後山之開墾,於茲3年終無成
 效。宜廣募島內農民,開拓荒土」。後來雖也「廣募島內農民」,但證實
 應募者意在搶上市炒地皮並非在開墾,記在下面第3點。3. 光緒13年(1888)
 ,恆春知縣程邦基說:「招墾應募者多係衙外胥吏及其親友,與衙役勾
 結,稔悉地理。於獲准開墾之後,轉賣他人,或僅壟斷權利。致膏腴之
 地,置諸荒廢」。這曝露了台灣漢墾的真相,台灣是台灣人自己開墾的,
 閩客只是土地捐客、剝削者,「稍有盈餘者復其邦族矣」,根本沒有在台
 生根傳後代。閩客多是無妻室的亡命之徒,那裏是台灣人祖先其次談亡命
 之徒。他們老早就「湧入」台灣,自1721年至1874年,記載不斷,詳細如
 下:
(1)康熙60年(1721)藍鼎元上書閩浙總督:「台民不馴特甚,皆內地作法犯科,逋逃萃止,豺心鼠性,隨處欲張」。
(2)嘉慶12年(1807)謝金鑾「續修台灣縣志」:「惰游失業或負罪逃奔,名在士師之籍,謂海外可以藏奸,指此邦為利藪……莫不躍身以東,飄風而至」。
(3)道光13年(1833)北路理番同知陳盛韶「問俗錄」:「台灣有一種無田宅,無妻子、非士、非農、非工、非買、不負載於道路者,俗指稱為羅漢腳,嫖 賭、摸竊、械鬥、樹旂,無所不為,其所以稱為羅漢腳者,謂其單身遊食於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裾不全,赤腳終生也,大市不下數百人,小市村亦不下數十人,台 灣之難治在此,是為清莊之時,另造閒民一冊,使總理族長嚴加管束,分授執事,不令閒遊,不率教者,稟官逐水內渡」。
(4)同治13年(1874)丁紹儀「東瀛識略」:「羅漢腳,驅之不勝其驅,無復知有逐水事矣」。
唐山過台灣的人可分3大類,大小官吏、投機客及亡命之徒「羅漢腳」,而以第3類居多。官吏任滿就走、投機客賺飽就走,「羅漢腳」雖不走,但,無後代,死無人哭,死無人埋,萬應祠是其最後的歸宿。台灣有多少中國血統?實不難理解。

來台閩客乃棍徒流匪乞丐
全台皆然,屏東有碑文為證
其他縣市也一樣


  羅漢腳,是來台「閩客」的代名詞,無田宅,無妻子,當然也無後代,流竄於全台各地。此事,道光13年(1833)北路理番同知陳盛韶的「問俗錄」已有 談及。大市數百,小市村數十人,白天為丐、晚上為盜,史不絕書。在屏東一地就有3塊碑文,見證來台閩客乃棍徒流匪乞丐,可是屏東人和其他縣市的人一樣,認 他們為祖先,真是認賊作父。

嚴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
(1)嚴禁棍徒流匪侵擾碑記
碑文時間:乾隆43年(1778) 5月。
現在存放地點:枋寮枋寮村德興宮。
內容:枋寮孤懸海角,居民雜處,每有無賴棍徒,潛往斯境…勾結匪類乘間
   為盜,賒借不遂,架詞妄控,捏名告害,難以枚舉,准街眾查寔呈稟
   究逐。
嚴禁開賭強乞翦綹碑記
(2) 嚴禁開賭強乞翦綹碑記
碑文時間:乾隆47年(1782) 6月。
現在存放地點:里港大平村雙慈宮。
內容:照得阿里港街近有一種無藝之徒,聚賭釀禍;一種流丐,身無殘疾強
   乞圖賴;一種羅漢腳,混竊翦綹。合出示嚴禁,違者按律嚴究。
禁頑保蠹差藉命索詐諭碑
(3) 禁頑保蠹差藉命索詐諭碑
碑文時間:乾隆48年(1783) 7月13。
現在存放地點:屏東市天后宮。
內容:照得台地五方雜處每多游手失業或為飢驅...串謀鄉保里差謀死外來流
   丐將屍抬於…套出無賴棍徒冒親告命…分肥種種弊害殊堪髮指本司正
   在嚴拿示禁。

中國棍徒流匪乞丐聚集台灣
3年1小反,5年1大反
每次死亡成千上萬都是為了錢


  由於台灣容納了太多中國垃圾,社會不安是必然的。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18號中提及,中國來台的訟師包攬訴訟,「訟者雖欲自止而不能」,煽動台灣人相告,而中國訟師從中取利。對台灣淳樸的風俗,影響甚大。而中國來的羅 漢腳,本質上是亡命之徒,手段更狠毒,不時發動械鬥,趁著社會動亂,混水摸魚,或偷或搶,比平時容易到手。這是清據時期,台灣社會3年1小反,5年1大反 (見下表)的重要動機。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誰說台灣過去的400年史不是悲情的歷史?要不要告別悲情,就看這一代的台灣人了。

謀反 械鬥 代表人物

謀 反 械 鬥
朱一貴 4次 康熙35~61年 1次
吳福生 1次 雍正 1~10 年 1次
林爽文 5次 乾隆35~60年 4次
蔡牽 10次 嘉慶 2~25年 6次
張丙 9次 道光 3~27年 9次
林恭 8次 咸豐 3~10年 5次
戴萬生 4次 同治 1~ 6年 2次
施九段 3次 光緒 1~14年 0次
合計 44 次 28次

*本文摘編自「台灣血統」每本300元,郵政劃撥:4061381-2 沈建德 帳戶。各鄉鎮及附近地區屬何族何社,請看本網站 www.taiwannation.com.tw 新聞第33~49號。

提拉米蘇與正藍的論證關係

by 布萊克萊恩 2006/12/11

週末的下午,她在台北 101 附近一家最低消費額 400 元起跳的咖啡店中,細細品嚐提拉米蘇的可可甜味。嗯,要吃,就得吃這種帶有義大利風味與發音的聖品,不能是滷肉飯或台南肉燥麵,才能顯得優雅。有時候,旁 桌剛好有年輕男子時,她還會蘭指一展,故意向櫃臺招呼「麻煩給我一客 Kramoo Blay ! 」。雖然把 boo-LAY 錯唸成 Blay,有時候會讓旁邊的熟客皺起眉頭,但這些奇奇怪怪的法語詞音,不管唸對或唸錯,總會讓她覺得飄飄然,血液中也好像突然多了幾千個貴族基因。

逛了一上午,手中大包小包暫且放在一旁的椅子上。掛在她座椅旁邊的,是一款 LV 限量包包,裡面有一本連書名都看不大懂、一直讀不完的原文小說,等人的時候擺擺樣子,是不錯的道具。她翻開剛在超商購買的報紙,不禁皺起眉頭.斗大的標題 這麼寫著:「陳X中、黃X靖在紐約生活奢華」.真是奢華!不要臉!她腦中這麼咒罵著。

也不管那家法國餐廳消費額大約是 5000 元、也不管她前幾天才跟死黨吃過信義路上那家新開的義大利餐廳,一餐下來八千元。也不管旁邊椅子上堆著是 Gucci、Prada 等名品,她就是覺得,那一家人簡直是混蛋到極點,奢華到極點。

她不知道的是,出版社裡面那個雙眼靈動、剛從美國拿到碩士回來的編輯同事、以及那些真正把台灣當作家鄉的記者同事們眼中,她只是個「無腦動物」的笑話。她 常對別人說不喜歡八卦、不喜歡膚淺的文化,但在沒人注意的空間中遞給她一本數字週刊,裡頭的內容,連同廣告頁上的隆鼻隆胸特價,全都被她掃描進空間還剩很 多的大腦中。

她不知道的是,當她驕傲地背誦著陳文茜在政論節目的精闢言語,試圖說服同事們應該選馬英九當總統時,同事們眼中都露出訝異的表情,不敢相信她居然將陳文茜 這種半吊子等級的人當成是泛藍的偉大宗師 (她當然不知道蔡英文在公投辯論把陳文茜修理得慘兮兮)。當然,當她跟同事們談到南方朔跟李敖時,她那些泛綠的同事們只能偷偷跑到洗手間去大笑特笑,順便 擦去笑出來的眼淚,因為她們認為將一個活動書櫃跟一個報紙剪貼專家視為「大師」,是足以讓人笑倒在地的膚淺行為。

不要臉的無腦動物,這是同事們所能給她的最仁慈的封號。當她侃侃而談她對於中華民國的堅持時,她的同事們都知道,她家全家上下都有美國籍,她也一直在詢問 與查詢最晚的搭機懷孕週數。同事們當然也都知道,她隨時關心航空公司的航班時刻表,因為她認為台灣隨時有危險,一有狀況,必須搶先趕到桃園機場,以免機場 高速公路大塞車。

在辦公室中,她無時不刻都在高談去年她到上海去所見到的種種風華與感動。但是一起去的同事們都知道,她對上海那些穿著普通的勞工階級「同胞」們的臉色是如 何地鄙夷。大家都知道,她之所以喜歡上海,並不是因為什麼血肉同胞之情,而是因為在那裡,她享受到比台灣還要愉快的布爾喬亞優越感,她在那裡到處自稱是台 灣人,台灣人三個字成為她優越感的主要憑恃。大家也知道,在台灣時,她是絕口不提「台灣人」三個字的。當然,當大家笑著慫恿她放棄台灣國籍、乾脆移民到上 海時,她只能支吾以對、顧左右而言其他。「上海又不是每個地方的廁所都有門!我怎能移民去那裡?」,這一點,她倒是很清楚。

她說話喜歡捲舌,自認自己的「國語」字正腔圓,但她的同事們都知道,她原本是福佬人,小時候在家裡就是說台語長大的,再怎麼努力調整她舌頭的彈性,捲舌音還是稍嫌做作,偶爾也會迸出一兩字咬音不清的台灣腔國語,就跟張雅琴一樣。

終於有一次,好心的同事告訴她,辦公室裡面另外兩三個「正藍血統」出身的記者,私底下湊在一起嘲笑她的國語是如何不自然、不入流、不夠標準。她聽到後,忿 忿不以為然「哼!妳們的媽媽還不是本省人,混出來的血統哪能比得上小馬!」儘管如此,多數時候,她還是跟那些「半」藍血統的同事混在一起,因為她覺得這樣 才能襯托出她的布爾喬雅與高貴。

某次泛藍群眾選輸大鬧台北時,她也偷偷請了假,在廣場上跟著許多人一起振臂吶喊、控訴、甚至流淚。儘管她聽不懂廣場上許多北北的「國語」,但她始終認為大 家都是一家人。但是,因為她的國語並不是那麼標準,因為她的長相是那麼的「平埔」,終於有一天,廣場上一群人圍住她,質疑她是泛綠的臥底,讓她百口莫辯。 急亂之中,標準的國語之間又迸出了幾個不精確的子音,更讓那群人加深質疑,把她趕出廣場。她終於體會到連勝文被泛統媒體抹黑為「神豬」的無奈,也終於體會 到連戰在 2000 年總統大選被泛藍群眾棄之如敝屣的心情。

現在的她,一樣習慣在那家咖啡店,一樣品嚐著提拉米蘇,但是桌上攤開的是一本某書局出版的「台灣之美」。她隨便翻開一頁,看見北橫之上的一個村落:雪霧鬧。台灣居然有這麼美的地名!這時,她才乍然驚覺,她對台灣這個家鄉,竟是如此陌生。。。

P.S.
1.本文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2.感謝綠汪汪大大提供名牌與女性心理學資訊

弊案再多 政績再爛 台北馬迷打死不退

by NYDECO 2006/12/12

今天中時林淑玲寫了篇特稿:

2006.12.11  中國時報
弊案再多 政績再爛 本土票打死不退
林淑玲/特稿


基本上, 光看標題, 就感覺“本土”這個名詞是惡劣的, 是不進步的, 是沒水準的. 否則弊案再多, 政績再爛為什麼是要本土票來退呢? 為什麼不是需要更多“本土票”來化解弊案, 改善政績? 看了文章之後, 更只能說林淑玲真的是坐井觀天. 無知至極.


謝長廷在台北市的得票最能反映出這個現象。台北市向來是藍軍大本營,中產階級、高教育程度選民,通常也是對弊案、政績最在乎的一群。謝長廷這次的得票率卻 硬是比四年前的李應元成長了五%,民進黨市議員席次也有成長;其中固然有謝個人因素在內,絕大多數要歸功「本土牌」。


好笑的是林大記者上述整段文章前段或許說得通, 但後段應該是郝龍斌這次選舉雖然勝選但比四年前馬英九少了十幾萬票, 固然有郝個人形象不突出因素在內, 絕大多數要歸功於死忠馬迷打死不退

要舉馬英九北市執政的政績及弊案只要看媒抗小馬哥寫真集 自然一目瞭然.

從這場選舉可看到,死忠的本土選民會自動切割弊案、政績與意識形態。扁家弊案是一回事,政績差點也 可以忍受,投票時還是要支持本土政黨。比起前兩次總統大選的「肚子扁扁也要投阿扁」,又向前邁進一步。很多觀察選舉的人覺得最不可思議的地方,就是連弊案 都可在意識形態下被極小化。正因國際上絕少看到這種特殊案例,難怪大部分國際媒體會看走眼。

再來, 這段剛好可以改成: 從這場選舉可看到,死忠的馬迷選民會自動切割弊案、政績與意識形態。馬家特支費案是一回事,政績差點也可以忍受,投票時還是要支持權貴子弟。比起前兩次北市大選的「肚子扁扁也要投馬神」, 又向前邁進一步。很多觀察選舉的人覺得最不可思議的地方,就是連弊案都可在意識形態下被極小化。正因國際上絕少看到這種特殊案例,難怪大部分國際媒體會看 走眼. 當然, 國際媒體倒楣大部份只能接受你們統煤操作後的民調及報導, 當然是看走眼﹗不然他們要是知道馬英九風光歷史也會覺得台北現象真的是國際上絕少的特殊案例. Laughing

後來林大記者又說藍營主動棄守本土大餅... 這不就是你心中馬神的傑作嗎? 王金平, 葉金川等人不是被你鬥倒就是將他遺棄. 馬英九初任黨主席後不是還有什麼台灣論述? 結果一個終極統一直接下終極結論: 本土再見﹗馬英九團隊弊案不斷, 政績乏善可陳, 馬英九背離本土, 種種負面事跡罄竹難書﹗ 然而台北馬迷打死不退﹗選了另一位更是權貴中的權貴子弟來接任. 攻下山頭. 好在在台灣中國城的本土票也真的是打死不退. 讓台灣意識的認同者仍然有希望, 有信心. 在接下來的立委, 總統大選只會更打死不退. 看這些馬迷能在這個山頭囂張多久!?


==

我不了解吳玉山教授個人背景如何. 但看他這位中研院政治所籌備處主任這種論點跟林淑如這種統媒台北記者竟然如出一轍也只能搖頭.

吳玉山:綠選民「認同投票」 藍難撼動

【聯合報/記者 郭乃日】


只問是不是同一國的

這次北高市長選舉所表現的選民投票行為,反映出台灣的民調、選情分析太理性了。南部綠營選民投票行為是認同投票,即注重是否為同一國的,而不問候選人的表 現;北部藍營選民剛好相反,為表現投票,完全視候選人表現而定。如果能認清這一點,就不難了解為何南部選民會有「綠色抗體」,能抵抗藍營的反貪腐攻擊。

這種投票行為,也成了藍營的困境。因為北部支持藍營的民眾不是無條件的,但民進黨在南部卻有認同基礎,這也是即使民進黨聲望處於低點,陳菊仍能險勝的原因。選後台灣政治研究的重點應在認同學和政治心理學,尤其是國民黨更應該深入了解南部選民內心深處的「認同」是從何而來。


光看這段就好. 實在懷疑他觀察的選舉是發生在台灣嗎? 北高市長投票結果反映出台灣民調, 選情分析太理性? 為什麼不是北高民眾賞了這些統媒的政論家, 名嘴及民調兩大巴掌? 媒體的民調結果, 或選情分析的謬誤也不是第一次了. 難道自己都無法反省問題是出在哪裡嗎? 再來又是一個對南部選民歧視的言論. 南部選民只問認同, 不問表現. 北部選民正好相反? 那試問謝長廷跟後來代理的葉菊蘭市長的表現如何? 民眾滿意度多少? 再遠一點, 阿扁挾著近80%施政滿意度競選台北市長連任, 結果失利. 泛藍救世主馬英九登臺, 這是台北市民只問認同還是只看表現? 再看近一點的. 許財利明明就是貪污被訴, 馬英九牽著他的手登高一呼, 還是當選. 這是看表現還是看認同? 另外, 雖然是題外話, 但吳教授顯然對免疫學不甚了解. 如果南部選民有綠色抗體還會投綠嗎? 請先把抗原跟抗體之間的關係搞清楚再來引用, 免得引喻失義, 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