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戕害言論自由的言論,是否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by sophist4ever 2009/10/05

這 篇文章的標題非常拗口,因為想要討論的話題其實也有點弔詭。就是最近很紅的陳昭榮先生事件。事情肇因於陳先生寫了幾篇文章引起眾網友的不滿,並被揚言抵 制,意外卻牽扯出立場不同媒體之間的多日論辯。口水之戰說來無益,但是這件事卻讓個人發現一個有趣的觀察點。那就是陳昭榮先生在文章中對於高雄電影節播放 「愛的十個條件」這部電影,有諸多批評,並堅決認為台灣不應該播放這部電影。他反對台灣應該無條件的堅持創作與言論自由,因為這樣會得罪專制的中國政府。 但是當他因為反對言論創作自由的文章被揭露而受到網友攻擊時,他又以「言論自由」的大傘積極為自己辯護。那這個問題就來了,「反對並攻擊言論自由的主張, 該不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


若採肯定說,「言論自由」所要保障的就是不設限的言論與思想自由,在法律保留的範圍外給予最大的自 由。那陳昭榮先生雖然攻擊播放電影的言論創作自由,認為台灣社會堅持的言論創作自由是狗屎,為了不要開罪中國,不應該保障尊重這部電影的播出。但是當他被 輿論攻擊與抵制時,他又祭出言論自由的保護傘。雖然他的行為可能有極大的爭議,但是畢竟言論自由所保障的自由,最可貴的就是不分立場與不管身份,一律給予 自由說話的空間,這就是這個制度最核心的基礎價值。那就算陳昭榮先生的文章裡,就是在攻擊言論自由本身的價值,陳昭榮先生的言論仍然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 護。

但是若採否定說,「言論自由」不應該包含保障攻擊這個制度本身的言論與攻擊行為。事實上,中國為了不要讓高雄電影節播出「愛的十個條 件」,已經利用各種方法向高雄市施壓,包播削減到高雄的中國旅客人數,這其實已經不只是「言論」,而是一種付諸於實現的攻擊行為,意圖壓縮台灣的言論自由 環境。對於這樣的攻擊行為與蠻橫打壓,還支持這種攻擊行為的言論,就不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因為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就是尊重每個人的不同意見,而不能 用行動去限制、恐嚇別人的言論自由。若再去保障與放縱這樣支持攻擊言論創作自由的可惡言論,恐怕有一天所有台灣人都將因此失去最寶貴的言論創作自由。再說 陳昭榮先生在文章中支持中國這樣的攻擊打壓行為,並認為中國侵害言論自由的行為不應該受到反制與譴責,那怎麼還有臉在他的文章受到抵制與聲討時,出面爭取 他的言論自由,因為他自己的文章就已經揚棄這個最基本的核心價值了。

不過老實講,不論是肯定說或是否定說,總說一句,陳昭榮先生他在受到網 友的激烈反彈並揚言抵制時,應該要心存感激的,因為畢竟他不是在中國,不然講錯話的後果,可能現在已經被跨省追捕(註一),蹲在秦城監獄裡勞教反省了。而 陳昭榮先生敢在部落格裡發表這樣的文章,也是看準了台灣這個自由社會,了不起就是幾日漣漪,他不可能因此被打入黑牢之中。台灣最根本的言論自由價值還算根 深蒂固,被多數的知識份子所珍惜。他拿來消費一下,甚至在被攻擊時,也拿出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來,還是非常好用。而且看陳先生這幾日的操作,並沒有要大事化 小,小事化無的樣子。想要趁此機會好好表態交心並將自己貼上藍標籤的意圖相當明顯。

當然啦,這是陳先生的選擇,未來會不會因此鴻圖大展,那 也在未定之天。不過個人是十分的不看好。畢竟在商言商,陳先生所從事的是娛樂業,娛樂業首重人和。以陳先生的高齡與戲路,想到中國發展實在有點難度,也不 是說陳先生實力不夠,而是競爭實在激烈,再加上完全流失了原本的基礎支持群眾,那前途恐怕坎坷。而且想順便說一句的是,「想不想看你演戲」甚至還不到「言 論自由」的層次,陳先生別忘了你從事的是娛樂業,沒有人會想要一邊咬牙切齒的想起你的網路文章,還一邊堅持聽你唸完可能有點含糊的台詞。「娛樂」的意思就 是大家都想開開心心的看點肥皂戲打發一下下班的無聊時間,開不開心非常主觀。像個人就因為某些原因,打死不看「篤姬」這部日劇,在網路社群裡有人談到這部 日劇,一律口出穢言,給予極低的評價,那你能說我在抵制誰,不尊重言論自由什麼鬼的嗎??那只是個人的喜惡,就是不爽看這部日劇罷了。陳先生的新作會有什 麼樣的評價,同樣十分主觀,而這主觀的評論權又握在眾多網友影迷手上,這因果關係可謂十分明顯易懂啊。

 

註一:「跨省追捕」,中國網路熱門用詞。中國網友在網路上發表文章,指摘地方政府的施政錯誤或貪污時,受到中國的地方政府派出公安跨省追捕,逮入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