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最後防線上的冤魂- 序《槍口下的司法天平》


李筱峰2012/05/27

戰後的台灣,在諸多方面都較中國進步,這是多數學者的共識。中國作家蕭乾甚至說,中國落後台灣五十年。

以司法來看,尤然。以下二例,當可窺知。

中國作家沈從文的自述,有一段這樣的回憶:清末,他家鄉湖南的苗人被懷疑參加革命,官衙為了區辨革命份子,竟然要苗人擲筊來決定,一仰一俯的「常卦」或兩杯筊都仰的「陽卦」,就無罪開釋;如果兩筊都俯的「陰卦」,便砍頭處決。這可能是人類司法史上最荒謬絕倫的事。

大約五年後(一九一五年)的台灣,發生噍吧哖抗日事件,日本當局逮捕許多涉嫌人之後,有三○三人獲不起訴處分。而被起訴的被告,日本司法當局都還幫他們配有公設辯護人,替他們辯護。我初次翻閱此事件的新聞史料時,發現日本是以現代司法的程序,在審判這群傳統農民的「抗日」行動,呀然不已。

從以上兩例對比,不難窺見台海雙邊的司法落差。

日本司法的現代性格,有其歷史背景。早在明治時代,著名的「大津事件」就奠下日本司法獨立的根基。事情發生於一八九一年,俄國皇太子訪問日本時在大津遇刺受傷。日本皇室、政府,以及俄國當局都希望將兇手處死刑,但是當時大審院(最高法院)法官卻堅持根據刑法規定,罪不致死,而只判無期徒刑。法官不受政治力量干預的獨立審判精神,為日本司法獨立奠定根基。

日本治台雖然不平等,但是法治精神貫徹,現代司法也在台灣確立。一九二五年的治警事件,一審的日本法官竟然判蔣渭水、蔡培火等人無罪,令人咋舌!

在日本現代司法教育下,當時台灣已出現了一批具有現代司法觀念的法界菁英。然而,這批法界菁英在戰後儘管熱烈迎接「祖國」的來臨,但是「祖國」的「前近代」文化,卻讓他們適應不良。一九四六年十一月發生震驚全台的「員林事件」—地方派出所的員警,竟然可以將前來拘提通緝犯的法警拘押起來,予以槍殺。如此無法無天,開了台灣人五十年未開之眼界!

台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在一九四七年一月八日的日記上這樣寫著:「合議時,張推事全無意見,梁推事又無法律知識,(案件)難辦,感覺不快…。如此無法律智識者不可以為法官也。」這段話,正是戰後台籍法界菁英們的共同心理寫照。翌月,二二八事件爆發,吳鴻麒在他上班的高等法院辦公室內,被穿便服的軍人帶走,慘遭殺害。同樣在事件中遭捕殺的法界菁英,還有林連宗、林桂端、李瑞漢、李瑞峯、王育霖、湯德章、許壬辰、陳金能…。另外還有多人遭拘捕,受盡酷刑。

常言道,「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戰後來自中國的司法,不但扮演不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連司法界的台籍菁英都自身難保。

全國律師公會最近將出版《槍口下的司法天平》,為我們整理出二二八事件受難法界菁英辛酸血淚。看著當年那段無法無天的歷史,想著今日「國民黨開的法院」還可以在訴訟中途將不中意的法官換掉、再想著海峽對岸那個關了許多維權律師的政權,正對台灣虎視眈眈。有朝一日他們跨海而來,我們是否還要面臨一次二二八事件?台灣人能不以史為鑑嗎?

對國家的貢獻


ghost_twtw2012/05/27
 

媒體報導:,針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批評,開徵證所稅1年只能收100億元,何必勞師動眾,劉憶如反嗆,郭台銘前年賣鴻海股票賺10億元,但只繳348萬元的證交稅,如果用證所稅,雖然有長期持股優惠,但還是要繳7500萬元。

針對報載劉部長的言論,鴻海25日發出書面聲明回應,鴻海指出,「 郭董事長經營企業從不考慮個人,而是著眼於企業社會責任和支持政府政策」。聲明更強調「鴻海集團和郭董事長都是依法繳稅,並且重視對國家的貢獻, 用心良苦做示範」。

劉憶如槓上郭台銘,真是一場好戲,兩個都是挺馬急先鋒,一個用「誤植」數字,大打宇昌案,一個用「投資」大打經濟恐嚇牌。稱得上是馬英九的哼哈二將。如今兩人對幹,精采可期,但是我不在乎這是一場狗咬狗,還是貓狗大戰,有興趣的是,郭老闆重視對國家的貢獻,這點倒是很新鮮。

根據新新聞民調,對國家貢獻度,阿扁比馬英九還高,奇怪了,如果郭老闆真的重視對國家的貢獻,應該挺扁才對呀,怎麼會挺馬呢?

根據遠見雜誌報導:營收3.4兆的鴻海,幾乎是台灣GDP 2成,從接單到製造、創造就業都在中國大陸,只有把帳做在台灣,造成台灣近年來,雖然經濟成長率不斷成長,卻和實質工資及消費脫勾,使台灣人民對於經濟成長無感。

也就是說,郭台銘創造的2成GDP,對台灣而言,就像馬英九的633,是看得到,吃不到,攏是假的GDP,不是嗎?相反的,郭老闆還為中國員工加薪,要超越台灣。這就是郭老闆對國家的貢獻吧。

平心而論,郭台銘對國家確實是有貢獻,只是這個國家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差別而已,不是嗎?

劉姍姍案簽結 破了馬謊

吳景欽2012/05/27

針對劉姍姍所涉及的外傭詐欺案,經北檢認定此僅屬私法糾紛,而將此案簽結,此結果不令人意外,卻也讓人感到錯愕。

劉姍姍案雖發生在美國,但涉案者因具有公務員身分,且涉及貪瀆罪嫌,依據刑法第六條第一款,仍為我國管轄權的範疇。而因此侵害者乃我國法益,美國無權也不可能對此為司法調查,所以關於追查真相的重責,自落在檢察官身上。

惟此案即便已暴露出駐外人員難以監督的弊端,且也一度造成台、美關係的緊張,檢方卻從一開始,即以「他」字案的關係人,而非被告身分為傳喚,實讓人感到不解。而關於外傭薪資,既然是因公支出,自應依法行政,檢方怎可任由駐外人員甚或外交部,擅自決定如何給付與便宜行事,而將之當成是私法自治的領域?

因此,即便認為菲傭願意減薪,但在此筆款項仍屬公款下,關於未給付部分,到底如何申報、此部分金額是否繳回國庫等等,在此方面資訊,全為行政機關所掌控下,若檢方僅憑一方之言,而無深入調查的決心,以查無貪瀆情事為終,實屬意料中之事;但對於一直以清廉與反貪腐自居的主政者而言,卻顯得格外諷刺。

而將剋扣薪資當成是單純民事糾紛,更屬荒謬。因關於以不當契約內容要求相對人提供勞務,除有刑法第二九六條第一項的使人為奴隸罪外,更可能涉及人口販運條例第三二條第一項,以不當手段使人從事勞務與報酬不相當之罪。而由於此類行為,乃嚴重侵害人權,基於人權的普世價值,不管在哪個國家犯罪、也不管行為人與被害人是否為本國人,各國皆有管轄權,我國刑法第五條第九款亦有明文。既然如此,則關於菲傭是否在自由意志下所為,檢方理應依據人口販運條例第二五條第二項,於我國駐外使館或代表處,對境外被害人為訊問,甚至讓當事人為對質或詰問。若僅憑外交部所提的菲傭同意書為判斷,不僅有瓜田李下之嫌,更是對人權保障的嚴重蔑視。

退萬步言,即便如檢方所言,劉姍姍無涉任何刑責,則不就代表美國司法機關無端誣陷我國公務員,則外交部自應拿此簽結書,向美方提出嚴正抗議才是。

福島核災輻射量 遠超過估算


中央社2012/05/25

 

東京電力公司表示,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排放的輻射總量為90京貝克(1京是1兆的1萬倍),遠遠超過先前的估算。(圖為東京電力公司,中央社檔案照片)

東京電力公司表示,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排放的輻射總量為90京貝克(1京是1兆的1萬倍),遠遠超過先前的估算。

這是東京電力首次公布詳細的輻射釋出量估算數字。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東京電力公布,福島一廠核災所排放的輻射量為90京貝克,遠遠超過政府機關等的預估值,大部分並不是氫爆或圍阻體排氣(vent),而是由於爐心熔毀,圍阻體失去圍阻功能而排放的輻射。

報導指出,東京電力在核災事故發生第2天開始到3月底為止,從分析爐心熔毀的燃料及測量核電廠附近的輻射,還有從土壤的輻射量等,對於散發到外部的輻射量進行估算。

結果發現,一共釋放出碘131與銫137共90京貝克,這個數字比原子能安全委員會與保安院公布的數值高,約車諾比核災事故排放輻射量的17%。

至於各反應爐的排放量,2號機與3號機各放出整體的4成,1號機排放剩餘的2成,4號機沒有釋放。

以時間來看,排放輻射最多的是日本時間去年3月16日上午10時起的3個小時,從3號機釋出18京貝克的輻射量。

報導指出,當時3號機的圍阻體壓力降低,但是東京電力對於輻射如何被釋出並不清楚。

至於排放到大海的輻射量,從海水的輻射濃度來推測,從去年3月下旬起半年內的放出量為15京貝克。

這是東京電力首次公布詳細的輻射釋出量估算數字,對於估算花費1年以上時間,東京電力表示,「與氫爆等現象的對照,及確認數值是否有誤等,花費很多時間,至於這次的評估是否妥當,會一面與政府及其他研究機關商討,一面繼續進行驗證。」

日本經濟產業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去年6月曾經公布77京貝克的推測值,今年2月改變分析條件後又得出48京貝克的推測值,內閣府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去年8月也曾做出58京貝克的推測。

(中央社記者曹姮東京24日專電)

希特勒的狗

 

 by Tottoro2012/05/25

據說希特勒本人偏愛德國狼犬。之所以是德國狼犬,應該不是為了愛用「國貨」。1921年的時候,當年希特勒還很貧困,所以不得不把人家送他的一隻名叫 Prinz 的德國狼犬託寄給朋友。沒想到 Prinz 竟然設法逃脫,並找回到主人的身邊;希特勒因此喜歡上這個品種,而且非常欣賞德國狼犬的服從和忠誠的特質。 

二十年後,一名納粹的高級將領馬丁.鮑曼(Martin Bormann),在1941年送給希特勒一隻德國狼犬。 這隻狼犬被取名為 Blondi(金髮女郎),據說希特勒非常寵愛她,而且兩者是如影隨行。Blondi 後來還成為納粹的宣傳工具,藉著許多影片和各式各樣的報導,納粹把希特勒描繪成一個愛好動物的領導者。

二戰快結束的時候,希特勒得知自己的盟友墨索里尼被意大利游擊隊處決身亡,加上蘇聯軍隊的節節逼近,希特勒已經明白自己的時日不遠了。因此,他決定自己和妻子絕對不可以被敵人捕獲。1945429日,他因為不信任希姆萊(Heinrich Himmler;納粹德國的一名重要的政治頭人)所給他的氰化物,為了驗證膠囊的藥效,希特勒下令用他的狗 Blondi 作實驗。 幾分鐘之後,Blondi 就中毒而死。

據說,希特勒還為了 Blondi 的死亡很「悲痛」。

這就是「愛好動物」的領導人的真面目。病態的政客利用狗來進行宣傳,藉以美化自己愛心滿滿的形象,然後就棄之如敝屣的故事是不是很耳熟呢?

歷史早已證明,獨裁者往往不只是殘酷和邪惡,而且多半是「怪怪的」。人類史上似乎沒聽過有理性的獨裁者。絕對的權力給他們帶來了「自我感覺超級好」的錯覺和幻想。

根據英國軍方的情報單位 MI5 去年才解密的報告,希特勒還曾經大力支持訓練狗狗的學校,試圖教狗講德語。當年狗學校的校長 Frau Schmitt 還聲稱,只要提問:「阿道夫•希特勒是誰?」有好幾隻訓練成功的狗會用德語回答說:「我的元首!」

看樣子人性其實是很類似的。不論是世界上哪一個角落,獨裁者底下總是有一批逢迎拍馬﹑恬不知恥的「喇叭手」。

參考資料:
1.
Blondi
2.
Hitler's Talking Dogs

這就是寒蟬效應!


by 何榮幸2012/05/24

一位研究空氣汙染長達二十年的學者,在政府舉辦的專家會議中提出報告,竟然被大企業控告並求償四千萬元。此例一開,今後誰還敢本於學術良心發表不利於大企業之言論?尤有甚者,今後所有學術爭議都將由法官裁定是非對錯?台塑集團控告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案之荒謬,可見一斑。

  去年國光石化案審議期間,在一場環保署強調不影響國光石化案結果的專家會議中,莊秉潔以台塑六輕為例,發表PM2.5對當地居民健康已經產生重大影響的研究報告,並據此反對興建國光石化。沒想到國光石化叫停一年之後,莊秉潔收到了台塑集團台灣化纖、麥寮汽電的毀損名譽民、刑事提告通知。 

此案匪夷所思之處,在於雲林地方、學界乃至新聞界長期披露台塑六輕造成附近居民致癌率提高,六輕的空氣汙染當然是公共議題,當然應受公評;但長期汙染、工安問題不斷的台塑集團,在六輕有如不定時炸彈的社會負面觀感下,竟然採用法律手段面對應受公評議題,以為法院足以為其洗涮汙名。

台塑集團提告並對學者提出鉅額求償,則至少已造成三項嚴重負面效應:

其一,學界的寒蟬效應。學術研究應本於學術良心為之,且接受在學術領域「真理愈辯愈明」之檢驗與公評。六輕空汙問題是否如同莊秉潔所指那麼嚴重,不同學者的看法相當紛歧,台塑集團若無法接受莊秉潔研究結果,合理的作法是援引不同學術研究為己辯護,這樣的辯護也才會具有說服力與公信力。

當有權有勢的大財團對不利於己的學術研究採取司法手段、鉅額求償,其意圖恫嚇乃至「殺雞儆猴」的心態已昭然若揭。先不論一介學者如何與大財團的龐大律師團抗衡,此舉對學術界形成的寒蟬效應,勢必嚴重傷害民主社會中極重要的學術自由與言論自由。

其二,法院的角色混淆。台塑集團律師宣稱此舉是為「釐清真相」,若勝訴將把四千萬元捐出;但法院並非萬能,相信法官有能力釐清六輕空汙問題的真相,實在是對於法官角色的高估,以及對於學者角色的踐踏。

莊秉潔絕無能力、也不可能做到學術界一言堂,他的報告會被眾多媒體引用並產生重要影響力,是奠基於長期研究空汙問題的專業地位及敢言性格。司法系統若角色混淆,企圖取代學者來釐清空汙問題真相,反而可能成為干預學術自由的不當外力。

其三,署長的錯誤認知。莊秉潔研究中的汙染排放量,是根據環保署委託中興顧問工程公司所作的報告進行推估,然後在環保署召開的專家會議中發言,環保署長沈世宏捍衛專家會議中的學術自由空間都來不及了,豈有口出「只要本於學術良心,何必擔心寒蟬效應?」之理。

環保署當初在專家會議質疑莊秉潔的研究,相關角色扮演早被外界抨擊為「比經濟部更經濟部,比國光石化更國光石化」,如今外界已更加了解,原來署長如此缺乏民主素養,對於寒蟬效應如此無知及曲解,真是令人無奈。

一言以蔽之,台塑集團與司法系統若讓此案持續威脅學者,則其造成的寒蟬效應將對學術自由造成極大傷害,台灣民主社會也將因此付出極大代價。 

吃了瘦肉精之後呢?

吃了瘦肉精之後呢?
ghost_twtw2012/05/24
 

媒體報導:甫就職展開第2任期的總統馬英九今(23)日以國民黨主席身份主持中常會表示,台灣希望跟其他國家簽FTA(自由貿易協定),自己必須先準備好,不可能要別人開放,自己不開放,尤其是我們的競爭對手,例如韓國已經與美國簽訂了FTA,我國現在則卡在美牛問題上,當食品安全無虞時,大家必須慎重思考讓台灣有恢復協商的機會。

馬英九說,與中國簽署ECFA,其他國家就會與台灣簽FTA,這下糗大了,ECFA簽了,其他國家的FTA連個影子都沒有,這種吹牛皮治國法,牛皮早就吹破了。如今眼看下不了台,又來個美國TIFA,還在吹法螺,還拿韓國與美國的FTA來嚇人。不但嚇人,還拿瘦肉精來壓驚。

美國就算跟台灣簽了FTA又如何?在美國市場,台灣汽車可以贏過韓國嗎?台灣手機可以贏過韓國嗎?台灣家電產品可以贏過韓國嗎?台灣成衣可以贏過韓國嗎?還是中油台塑的汽油可以外銷美國?

想想看,在台灣韓國汽車到處跑,手機到處有,家電產品更是隨處可見,成衣更不用說,韓國產品早界在台灣的馬路,公共場所出現,還跑進家家戶戶的廚房,客廳,甚至臥室。台灣的產品呢?每年賣給韓國幾部汽車?幾隻手機?幾台電視,冰箱,洗衣機?

從雙方市場戰爭來看,韓國商品早就像當年的八國聯軍打入頤和園了,打進了台灣人的廚房了,台灣商品呢?有進入韓國人的廚房嗎?差遠了吧。韓國的消費性電子產品已經打敗了日本,台灣商品呢?是韓國的對手嗎?就算台灣跟韓國一樣,跟美國簽下FTA,在美國市場還不是一敗塗地,不是嗎?

所以跟美國簽署FTA,重點不在誰跟美國已經簽了FTA,而是簽了FTA,台灣有甚麼東西可以賣給美國,可以在美國市場跟韓國競爭?汽車行嗎?消費性電子產品行嗎?石化產品行嗎?總不會要賣蚵仔煎,泡沫紅茶給美國吧?

瑞士沒有跟美國簽FTA吧,美國人不買瑞士錶嗎?德國沒跟美國簽FTA,雙B汽車美國人就不買了嗎?

經濟發展的根在產業競爭力,也就是商品競爭力,商品的品質,品味,價格,附加價值,這才是真正競爭的內含。

政府要產業轉型,轉到哪裡去?轉到金融業嗎?要賣股票給美國嗎?還是賣保單?轉到房地產嗎?要賣房子到美國嗎?轉到服務業嗎?要賣蚵仔煎去美國嗎?

政府該思考的是,產業政策怎麼辦?汽車業要如何贏過韓國?家電業要如何贏過韓國?通信產品也一樣,這些都不思考,只是讓製造業不斷外移,沒有足夠競爭力的MIT產品,簽再多FTA有用嗎?空有市場沒有商品,這種市場有等於沒有,不是嗎?如果是這樣,台灣人照三餐吃瘦肉精有用嗎?經濟會好嗎?

產業不爭氣,簽ECFA,FTA都沒用,就像簽了ECFA,不是有「Chiwan」商品嗎?結果呢?不是笑話一場嗎?企業只想吃台獨紅利,高喊九二共識,為了跟美國簽FTA,就是全台灣人都吃瘦肉精,瘦到變紙片人,經濟發展就能贏韓國嗎?簡直是癡人說夢,白癡說夢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