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金髮」殺手、「捨命」駕駛、貪污「魄力」

by  慕容理深 2011/07/27

「金髮」殺手、「捨命」駕駛、貪污「魄力」
慕容理深2011/07/27


彩色地圖:by NordNordWest@German Wikipedia。原版地圖:Beals, R. L., & Hoijer, H. (1965). An introduction to anthropology (3rd ed.). New York: Macmillan. p. 214. 圖名與圖例為我所加。雖然此分佈圖反映的是半世紀以前的概況,但仍具參考價值,亦為 Peter Frost在2004年的一篇論文中複製引用。

金髮槍手『冷血得像冰』」,這是7月24日的《蘋果日報》某篇報導的標題。金髮?幹嘛在標題上寫「金髮」?

 

在挪威,滿頭金髮的人比例不低---前往法國訪問兇手父親的挪威記者也是金髮。這對世界上很多人而言,屬於常識等級的事實。就算原本不知道,記者也可以從近日的媒體報導中略窺一二(例一 例二)。強調挪威的「金髮XX」跟台灣的「單眼皮XX」一樣,沒啥意義,有講等於沒講。

搜尋了百餘篇英文相關報導,我沒看到有人在標題使用「blond」之類的字眼。在漢文媒體中,「金髮槍手」似亦為《蘋果日報》的「獨家」。該報編輯為何會如此下標題?莫非是因為:

  • 覺得金髮很希罕?
  • 不知道金髮在挪威並非希罕?
  • 認為金髮的人不會這麼兇狠?

這是個識見問題;接下來要談的案例則是屬於常理判斷的層次,四個例子敘述的都是日前的中國高鐵大車禍:

一個超簡單的問題:「追撞之前,那位潘姓駕駛如何逃生」?打開門,從時速超過兩百公里的列車往外跳?還是駕駛室裡有像戰鬥機那種可以將飛行員彈射出去的裝置?當然都不可能。還有什麼方式?中國的 浙江電視台新聞還提供了一個很天才的「逃生路線」:

剎車推到底,需要1-2秒﹔從司機座位上跳起,逃往車廂,也只需要2-3秒,生還的希望要大很多。危急關頭,潘一恆果斷選擇採取緊急制動…(2011年7月25日18:34

向後逃至車廂只需要2-3秒?開玩笑!在中國這場大車禍中追撞前車的是取名為「河蟹和諧號」的 CRH-2型列車。網路上有一段影片清楚地呈現這型列車的駕駛室與乘客車廂彼此的空間關係。由此段影片,我們可以推知,駕駛的動作再怎麼快,「逃至車廂」所需的時間絕對遠大於2-3秒。浙江電視台的記者大概是誤以為那個駕駛室跟主播台一樣,人一轉身就到得了後台。

更重要的是,就算逃到乘客車廂,八成也來不及逃離第一節。況且,一旦放棄煞車,追撞會更快發生,撞擊力道也會更強。總而言之,就算向後逃,還是死路一條;盡力煞車反而還有可能挽救全車及自己。所以,那位駕駛員所作的「選擇」是最正確的,因為沒有別的選項。即使是菜鳥,也會直覺地力求煞住列車,何況潘一恆是個具有十八年資歷的老手。所以,「放棄逃生」、「救乘客」、「死守崗位」、「捨身」云云皆是廢話。不但是廢話,而且還傻傻地複製、傳播了中國政府意圖藉由塑造英雄故事來轉移焦點的訊息。香港《明報》警覺性較高,打從標題開始,就提醒讀者注意話是誰講的:「官媒讚司機英勇 為乘客贏一線生機」。《明報》記者還注意到了網路上的批判聲音:

不少網民對潘一恆發出「英雄一路好走」的哀思,然而也有人質疑道,他在事故時只是做了份內事不應人為製造英雄。(上引文)

有人會覺得,本文提到的這兩個案例都是小問題;或有人會認為那些都是台灣媒體司空見慣、不值得一提的毛病。我的看法不一樣:此等素質的媒體會跟閱聽人的腦袋形成一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弱智化循環。這種惡性循環的後果相當嚴重。現成的例子:馬英九對著他的全國婦女後援總會說:「我承認,我沒有『貪污』的魄力」。(中央廣播電台,2011年7月23日 13:47

不貪污是從政者的基本條件,有啥好拿來說嘴?!由一個尋求連任的人說出,這種話更洩漏出說話的人心虛、自知缺乏積極正面的成績來向選民交代。再說,貪污哪需要魄力?把公款轉到妻子的帳戶,哪需要啥魄力?指公款為私款,又改口說那是公款,反反覆覆顛顛倒倒鬼鬼祟祟,這哪需要魄力?通通不用啦,只需要厚臉皮與替死鬼就夠了。

總歸一句話:每則新聞報導與每場公職選舉都考驗著公眾的智力、識見與清醒程度,或反過來講,都在測試一個社會有多少「人才丁丁」、有多「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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