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地圖上的釣魚台

by Richter 2008/06/18



1959~1972 年,國防研究院陸續出版全五冊的《中華民國地圖集》與全五冊的《世界地圖集》。這一系列地圖集不但被視為是準官方地圖,也成為當時臺灣境內的製圖標準範 本。奧妙的是,直到 1972 年《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發行第四版之前,《中華民國地圖集》裡完全找不到釣魚台。那麼,釣魚台跑到哪裡去了呢?原來,它出現在《世界地圖集第一冊》的 〈琉球群島圖〉之中。只不過,釣魚台在該圖幅裡不叫釣魚台,而是叫做「尖閣群島」。它與臺灣之間,還標示著非常清晰的國界線。這幅地圖,讓臺灣在往後的釣 魚台主權爭議中吃了大虧。


為什麼這幅地圖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呢?我們得看看這幅地圖是誰製作的。


(圖二)

主編張其昀,他是何方神聖?我們不妨來瞭解一下張其昀的事蹟。

1. 浙江寧波人,曾任老蔣的秘書。換言之,他不但是老蔣的同鄉,也是親信。

2. 曾任教育部長、第一屆 (萬年) 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政務委員、考試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常委。換言之,他是不折不扣的黨國大老。

3. 他的著作包括:《三民主義概論》、《中國國民黨六十年奮鬥史略》、《國父全書》、《蔣總統八十晉九誕辰紀念論文集》等等。換言之,他是黨國思想的創作者之一。

4. 他在臺灣重新成立中國地理學會,擔任二十多年的會長,是地理學界與製圖界的領袖。

5. 他創辦了中國文化大學。當年政府緊縮高等教育,不讓私人辦大學,他卻是例外。由此可見他黨政關係之雄厚。

1958~1972 年,張其昀主持國防研究院,編繪《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當時地圖受到嚴格的管制,民間只能繪製街道圖。因此他主編的這一系列地圖集,被視為 具有準官方色彩。另一方面,他的地圖編繪工作,也確實動用了很多軍方的人力與資源。由此可見,《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是當時臺灣最權威、最具 代表性的地圖。這一系列地圖集對釣魚台的處理方式,當然也就具有重大影響力了。

《世界地圖集第一冊》是 1965 年初版的,當時釣魚台被畫成琉球群島的一部份。此外,在 1967 年三版的《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與再版的 《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五冊》中,仍然見不到釣魚台的蹤影。直到 1971 年,釣魚台主權爭議爆發,這一系列地圖集簡直自己打了臺灣方面一巴掌。日本方面更不會放過這個大好良機,也引用這一系列地圖集來證明:臺灣方面原本主張釣 魚台是琉球群島的一部份。

據一位地圖學的老教授指出,老蔣為此大為火光,導致國防研究院關門。不過在關門之前,國防研究院得趕快亡羊補 牢。具體的成果就是在 1972 年發行第四版的《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將釣魚台畫進領域內。此外,捅出最大摟子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之〈琉球群島圖〉,也得趕快塗改。於是,出現了 下面這個版本。


(圖三)

相較於原始版本,國界線重新畫了一條 (不過好像畫得太粗了點),尖閣群島被改成釣魚台列嶼。此外,魚釣島、赤尾礁、黃尾礁、北小島、南小島分別改成:釣魚台、赤尾嶼、黃尾嶼、北小礁、南小礁 (不過塗改的痕跡有些明顯)。這幅塗改版何時問世呢?版權頁是這樣記載著。


(圖四)

奧 妙的是,塗改版依舊宣稱其為初版,並且把初版日期定為 1966 年。版權頁刻意加上的許可證,日期也是 1966 年。然而,真正的初版日期應該是 1965 年,漏網之魚的圖二即是明證。那麼,塗改版真的是 1966 年推出的嗎?我們認為這個日期是捏造的。塗改版的版權頁刻意加了一行字:「本圖集界線不作政治依據」。然而,1965 年初版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並沒有這一行字,1968 年以後初版的第二冊至第五冊也都沒有這一行字。只有塗改版有這一行字。如果塗改版夾在 1965 年與 1968 年之間,未免顯得過於突兀。因為五冊的格式都是完全一致的,只有塗改版不一致。

另一個間接的證據來自國中地理 教科書。當時地理教科書的地圖係《中華民國地圖集》與《世界地圖集》的簡化版。事實上,張其昀本身亦為地理教科書的編輯委員。然而,1970 年發行的國中地理第四冊依據的仍是原始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直到 1971 年,國中地理第四冊的〈琉球群島地形圖〉才改成塗改版的樣子。如果塗改版是在 1966 年推出,為什麼國中地理教科書直到 1971 年才修改呢?

話說回來,塗改版其實也沒改乾淨。在英文地名索引中,仍可找到「Senkaku Gunto」(尖閣群島) 的條例。但根據該條的指示來到圖三後,卻找不到地名。

身為老蔣同鄉與親信、黨國大老、黨國思想創作者的張其昀,大概沒想到他在地圖上的「差之毫釐」,竟會導致在主權爭議的「理」上「失之千里」。


註:本文與黃清琦 (政大外交所國際關係組碩士) 合作完成。



在 1970 年代以前,國防研究院一直將釣魚台畫成琉球群島的一部份。我們可以辯稱,國防研究院畢竟不是正式的官方機構。不過,如果連官方制訂的教科書也將釣魚台畫成 琉球群島的一部份,那就真的是跳到淡水河也洗不清了。這幅地圖出自 1970 年版的《國中地理第四冊》,很清楚地用國界線將「尖閣群島」與「中華民國」隔開。


在那個年代,民間是不准編教科書的。所有學校,都必須使用官方制訂的唯一版本。當時的國中地理教科書長這個樣子:


1970 年版的《國中地理第四冊》版權頁如下:


到了 1971 年,外交部正式對外宣稱擁有釣魚台主權。如果教科書還把釣魚台畫成琉球群島的一部份,豈不是自打嘴巴?理所當然地,教科書得修改才行。於是在 1971 年版的《國中地理第四冊》裡,〈琉球群島地形圖〉出現一些微妙的變化。


(因原書裝訂太緊,翻拍不易,暫且用影印的。)

我們不難發現,國界線轉了個彎,「尖閣群島」也改成「釣魚台列嶼」。此外,「先島諸島」的標示往南邊移動,使釣魚台與「先島諸島」脫離關係。

1971 年版的《國中地理第四冊》版權頁如下:

最後,我們再對照一次,看看教科書於 1970~1971 年間的微妙變化。





地圖當然會說話。因為地圖總是幫權力說話。


聲明:本文所引述的地圖內容,不代表作者立場。


聲名:本文所引用的地圖內容,不代表作者立場。

中國如何偽造史料陰謀強奪日本的釣魚台??

by 自由時報


中國一般要宣稱釣魚台是中國領土時,大概都會拿這個出來當證據,只是早就被拆穿是偽造的,
而且偽造手法低劣,連盛宣懷當的官職都搞錯,只是中國人照樣臉不紅氣不喘的繼續拿 來當證據

最搞笑的是國民黨找來偽造證據的盛毓真居然連自己都是假,根本不是盛宣懷孫女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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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jun/26/imgtoday/today-o3.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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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封盛宣懷 釣魚台國有 光緒聖旨為證


釣魚台列島歸屬的國際問題,有一張私人產權的歷史文件,證明釣魚台應為中華民國所有;民國五十八年參與保釣運動的新竹高中退休老師黃祖蔭,廿三日找出清代光緒皇帝將土地贈封大臣的聖旨影本,述說來龍去脈。

黃祖蔭說,當年他在臺北曾引導部分華僑參與街頭抗議,從此不斷關心與蒐集各種珍貴資料,留存至今,這些背景資料大多已被遺忘。


他說,清代大臣盛宣懷因經營藥業,某次慈禧太后病中服用他的藥而痊癒,問起藥材來源,得知來自臺灣的釣魚台島上,慈禧與光緒帝因此於一八九三年(光緒十九年)頒旨將該島贈封給他。換句話說,盛宣懷家族登陸釣魚台採藥,應早於一八九三年。

盛宣懷孫女盛毓真,生於一九一七年,十九歲大學畢業後任中學校長,嫁北京某高級警官,又因當年徐淑希大使收為義女,改名「徐逸」。民國卅五年當選北京市參議員,被推舉為北京婦女界代表。

卅六年徐逸來臺,寫信通知父親盛恩頤,盛恩頤回信時,也將聖旨和釣魚台地理圖寄來,要徐逸隨時就近去看。盛恩頤並撰寫地理圖說,說明盛家與釣魚台的關係背景,雖未積極管理,卻提到釣魚台是北臺灣漁民往來棲息之地,且相關檔案已悉數捐上海交大,即盛宣懷手創的南洋公學。

後來,徐逸任國大代表,轉而赴美定居。保釣事件後回國,接受中外雜誌訪問報導,出版「釣魚檯面面觀─世界最大油田之爭」,內容敘述釣魚台與盛家的關係。各種刊物報導極多,香港也有書籍專門介紹。黃祖蔭印象中當年有消息指出,徐逸已將那一份聖旨捐給內政部。

黃祖蔭說,還有一份文件值得注意。當年保釣風波中,徐逸曾進入美國參議院作證發言,提出祖父受皇帝贈封土地的文件,獲美國參議院認同,列入美國第九十二屆 國會第一次會議記錄,錄於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九日出版的第一一七卷一六九期國會記錄一七九六九頁。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國務院據國會記錄,認可徐逸女士對釣魚 台的所有權,一九七一年十一月三日由法律顧問Robert Morris致徐女士函為證。

黃祖蔭說,手中還有民國五十九年基隆龍門工程公司在釣魚台開闢港口的新聞圖片,島上有兩座工寮、一座媽祖廟,也有臺灣人登陸釣魚台島拍攝的照片,島上更有青天白日國旗,與「蔣總統萬歲」標語。現在國旗和地上物都被日本人破壞,標語也被塗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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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霞

1972年,當中日關於釣魚島的歸屬問題成為敏感話題時,盛家也被捲了進去,這期間還出現了一個自稱是盛老四與一美國人生的女兒。她自稱「盛毓 真」,並且拿出一張慈禧太后的「手諭」,說是當年慈禧太后患濕氣症,盛宣懷進上一種藥,名「石芙蓉」,慈禧太后用後果真有效,便問是從哪兒采來的。盛答是 台灣以東的小島子「釣魚島」上所產。於是慈禧非常高興,提筆寫下「手諭」,將釣魚島「賜」給了盛宣懷……

這張「慈禧手諭」的出現,頓時引起一場軒然大波。美國的中文報刊及港台地區的新聞媒介,一時沸沸揚揚,連篇累牘地加以報導,記者們到處尋訪盛家的 後代,盛家幾乎所有「毓」字輩的人都被採訪過。當然,熱鬧的中心是「盛毓真」,她聲稱對於釣魚島擁有所有權,因為她說這張「手諭」是她的父親在臨死之前, 託人輾轉帶到美國交給她的。國內的《參考消息》報於1972年4月也轉載了香港報刊的有關報導,於是盛家的故事又與釣魚島問題扯到了一起,更增添了一層撲 朔迷離的傳奇色彩。

對於此事,盛家在大陸的子孫也非常起勁。這也很自然,因為大家都有一顆愛國心,按邏輯推理,既然慈禧太后把釣魚島賜給了盛家,那豈不是說明在清末 釣魚島就已經有了歸屬嗎?既然如此,那麼釣魚島是中國的領土還用得著說嗎?於是,大家把這張「手諭」的複印件傳來傳去,事情被弄得像真的似的。

然而這畢竟是一場騙局,是一般善良的人所無法想像的國際笑話!

當初「手諭」面世時,原上海圖書館館長顧廷龍先生尚在世。他在50年代曾親自把800包「盛檔」資料從盛公祠接收到上海圖書館。後來,華東師範大 學歷史系的教授夏東元先生,為撰寫《盛宣懷傳》,在顧廷龍館長的幫助下,成年累月地「泡」在「盛檔」資料裡。他們當即取得了一致的看法,認為此「手諭」 是假的,主要依據是上面的日期和稱呼與盛宣懷當時的頭銜不符。「手諭」所載的盛宣懷的頭銜是太常寺正卿,時間是光緒十九年(1893年),比盛宣懷實際被 任命的時間早了3年。事實上,盛宣懷是在1896年被任命為太常寺少卿的,而非「正卿」,這就露出了最重要的「馬腳」,說明作偽者連盛宣懷的履歷還未弄清 楚呢!然而鑑於當時的國際輿論,因為此事與該島的歸屬問題客觀上已扯在了一起,所以顧老和夏老就沒有對外發表文章談自己的看法。

儘管大陸學者不吭聲,台灣學者卻也看出了破綻。一位教授發表文章說,慈禧太后在那個時間早已不用那兩枚圖章了,那兩枚章的款式是慈禧早些年使用的,據此可以判斷「手諭」是假的。

這麼一來,更忙壞了那些新聞媒體的記者,「主攻」對象當然仍是盛家後代。而盛家後代年輕的多,年老的少,一時也莫衷一是,說什麼的都有。

在東京的盛家毓字輩大哥、二哥(毓郵、毓度)算年紀大的了,也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說過,他父親還跟美國人生過孩子,也 從來沒有聽說過有什麼家傳的「慈禧手諭」。對於這位似乎從天上掉下來的「毓真妹妹」,他們是認也不好,不認也不好。因為當時的輿論已造成了一種定式,似乎 是承認了她就是承認了釣魚島屬中國,就是愛國,而不承認就似乎不愛國。在台灣的盛岫雲、馬芳蹤夫婦明知事情是假的,只好採取躲避政策。然而當「盛毓真」 拿出當年「爹爹去世之前給我的一封信」時,他們全明白了:不僅字跡是假的,裡面的稱呼、內容、落款全都不對頭!最大的「馬腳」是寫信的時間居然在盛老四已 去世兩年後的1960年,豈不叫人笑掉大牙!他們由此懷疑,持有這樣一封假的「爹爹遺囑」的人,能拿得出真的「慈禧手諭」嗎?

原來,「盛毓真」名徐逸,本在美國生活,很不得意,後來到了台灣,說是來「尋根」的,找到了盛家的人,並把「慈禧手諭」交給了台灣當局。她說,她 的母親生下她後,嫁給了一個姓徐的,所以她名叫徐逸。在「慈禧手諭」的假象被層層剝去後,輿論界大嘩,徐逸慌了手腳,就跑到東京,去做兩位老大哥的工作。 她對毓郵的太太任芷芳說:「等我把事情(釣魚島事)搞定了,我們就都『發』了,到那時你也不用辛辛苦苦地開飯店了……」這等於是打開天窗說亮話了,意思是 請你們幫幫忙,幫我把此事弄假成真,將來我們都可以發大財。說此話的時候,天並不怎麼冷,徐逸卻已經皮大衣裹身了,而那大衣的襯裡已破爛不堪,有的地方絲 絲縷縷地露在衣外了。一雙鞋也不合適,走不多遠就腳疼,即便是在百貨公司裡,她也會把鞋子一甩,赤腳站在大堂裡……這些都令盛家人感到很不對「味」。

「釣魚島事件」後來發展到兩軍對壘、劍拔弩張的地步,徐逸的「慈禧手諭」無疑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場騙局真是丟盡了盛家的臉,居然國際輿論也被 她騙得團團轉。在盛氏家族中,直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人能證明徐逸是盛老四(盛恩頤)的女兒,一切都是由她自己說的。所以不少盛氏子弟認為,她是藉著盛家 的名望和釣魚島問題的爭端而蓄謀行騙的壞人。

那年初夏我在毓老家中訪談,自然少不了關於「手諭」的話題。毓老說:「假如真有這麼張『手諭』,無論輪到誰頭上,也決不會輪到她頭上。我在家裡是 老大,家裡大事是從來不瞞我的,況且我從來就沒聽說有這麼回事。關於那張『手諭』的真偽,我不是歷史學家,所以說不出意見。然而那封所謂的我爹爹寫給她的 信,確確實實是假的!」

值得慶幸的是,徐逸前幾年在台灣死了。毓老夫婦說:「她還好死了,如果不死,還不知要鬧出多少大笑話來呢!」

不存在絕對的言論自由

by tigeranger3 2008/06/19

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言論自由。歸根結底,依然是受了支那文化影響的結果,我們對支那文化愚民的那套東西,警惕性很高。 卻往往忽略支那文化的另一部分-極端的平均主義,極端追求徹底的平等和平均,即所謂的「大同」和「等貴賤,均貧富」。某個talk show主持人說過這樣一句話 「Imperfection is the sword of the tyrant」 「不完美是暴君用來攻擊民主制度的利劍」。 而這把利劍用在支那人身上最有效,就是因為支那文化中的根深蒂固的極端平均主義。其實大家好好想一想,柏楊所列舉的許多支那人的醜陋都是源於支那文化中的 極端平均主義。支共是支那有史以來,對支那人2個軟肋-一是極端民族主義,二是極端平均主義拿捏的最準確的專制政府。這真是為什麼支共會使出渾身寫數來抹 黑民主國家,誇大民主國家的種種不完美的地方。因為這招對大多數支那人最慣用,現在有許多支那人已經愚蠢到只會拿著支共給他們的放大鏡去挑民主國家的刺, 卻任憑支共吸他們的血,割他們的肉的地步。支共再加上適時地煽動一下民族主義情緒就能把支那人輕易地玩弄於股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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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是針對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論的標準,其最大目的就是為了監督政府,所以與其說是政府管理老百姓言論的標準,還不如說是老百姓監督政府的標準。

1. 中國人很多愛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動不動就說絕對, 妄圖通過說明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東西來否定言論自由,

世界上確實沒幾樣絕對的東西,我們更不不需要動不動就討論什麼東西是不是絕對的。
為什麼不說:世界上沒有絕對可靠的D員?
為什麼不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大公無私?
為什麼不說: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言論限制?
卻單單強調: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

這就像是企圖通過說明,世界上所有白色的東西都不是決對百分之百反光,來證明世界上沒有任何白色的東西一樣滑稽可笑。難道說因為黑色和白色的東西都不是百 分之百吸光和反光,所以就能說說黑和白都是一碼事了嗎?這種說法,是想讓人潛意識裡形成白和黑差不多,以達到混淆是非的目的,這就好比說因為有警察的世界 一樣有犯罪,所以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法制,以暗示警察和法制對付犯罪沒用多大的用處,所以大家也就不要要求要什麼警察和法制了一樣荒唐。


2. 中國人很多愛犯的第二個錯誤是認為:言論自由凡是造謠,誹謗,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範圍。這是對言論自由的又一個誤解。

其實言論自由應該有的標準是:
僅僅除了允許針對普通個人的誹謗和漫罵言論,並且造成了實際損害的,可以由受害人提起民事訴訟。這裡大家必須注意。

第一. 是針對普通人,這是相對於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還有公眾事件中的相關的人來說的,比如總統,NBA名星,影星,民間的政治人物,甚至比爾.蓋茨,或者一個安然事件中的涉案人員等,這些人都可以受到大家的各種評論,當然也包括極端的言論,比如謾罵和侮辱。

以美國為例,美國法律規定---
官員和公眾人物、以及公眾事件相關的人不得通過提起法律訴訟獲得隱私權和名譽權賠償。因為如果批評和評論、監督政府官員,要求每一句話都必須完全 正確,要有一句話說錯了,就說損害了官員的名譽,就要求起訴賠償,這樣老百姓還怎樣有效的監督政府官員呢?同理,如果人們不能自由的評論我們周圍發生的公 眾事件,以及公眾事件中的人,老白姓又怎麼能夠參與到社會事務和政治生活中去呢?老百姓又怎麼能在社會思想文化的發展中發揮作用呢?當然有些官員在被罵急 了的時候也會提起訴訟,法院也會受理,但是即使是真的造謠,受害者也不能獲得賠償,法庭也就是僅僅是對受害者正正名而已,造謠者還可以繼續造謠。所以在美 國你幾乎找不到這種政治人物或者明星打名譽權官司的,基國卻有一大堆這種名人打名譽權官司的。

第二.是必須針對個人,也就是說,就當罵的是普通人,但是如果罵的是一個群體,比如美國人,非洲裔美國人,或者河南人,廣州的無業游民,或者那個 學校的老師們,這些都不是單獨的個人,而是一個群體或者一個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我們經常要以群體為單位評論各種社會現象,這些人雖然都是普通人,但是如 果我們不能對這些群體進行評論的話,我們又怎麼能夠評論我們的社會呢?比如我批評說:「我小孩的學校老師都是只知道收錢,不會教書的垃圾」那個學校就因此 說我損害了他們的學校老師的名譽,要和我打官司,大家說要是這樣,還有什麼言論自由可言呢?人們又怎麼能夠通過言論的評論參與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 呢?以美國為例任何評論政府提供的服務,企業和商場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包括公立和私立學校,等等這些在法律上都是言無禁忌的。

第三.必須造成實際損害,我舉一個例子,美國有一種專門造謠和吹牛的報紙,用來供人們茶錢飯後消遣看的,上面有很多莫須有的新聞,比如布什被拉登 強姦了呀,薩達姆沒有死,那個被抓的薩達姆是假的呀,等等無奇不有,曾經發生過對一個普通的教授的性生活進行調侃的報導,這個教授後來提起民事訴訟,結果 是,因為這種報紙本身就是專門造假的報紙,沒有人把他當真,所以也就不存在實際的損害,當然也就沒有獲得名譽權和隱私權賠償。另外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之間的 鬥嘴和罵架也很少有人去打官司,就是因為實際損害很小,根本犯不著為這種小事去費神討力打官司。

第四,只有民告民的民事官司,沒有官告民的刑事官司,也就是說只有普通的個人受害者能提起訴訟,政府不能因為言論對老百姓進行訴訟,老百姓任何評 論政府的言論都是自由的。也就說即使布什想通過打官司為他的名譽正正名,前面我們已經說了,他不能獲得賠償,打官司只能起到正正名的作用,布什也只能自己 掏錢,不能花政府的錢去為自己正名。如果大家覺得好,請先頂再看,讓更多的人能看到,

3. 中國人愛犯的第三個錯誤是認為:只要是涉嫌國家機密,和國家安全有關,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不能說。這又是另一個錯誤。

現代民主社會對保密的原則是:政府在某些領域範圍內,有責任保住自己的機密,但是作為監督政府的老百姓和媒體沒有這個責任。當然這裡還有個前提, 就是這些人或者組織沒有和政府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只有那些與政府簽署了保密協議的政府僱員(軍人也屬於政府僱員),並且政府為此支付相關的保密費,這樣 的人才有責任在合同規 定的範圍內為政府規定為機密的內容保密。

這條不僅適合於政府和政府僱員(包括軍人)之間,也同時適合普通的公司和他的員工之間,其實看看國外的公司和中國的外企就知道,經常公司和員工簽 署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時間等,並支付保密費,沒有這個,員工就是洩露了什麼秘密,公司是沒有任何權力起訴該員工洩密的,比如前幾年微軟的李開富跳 槽到Google公司,微軟就是拿公司和李開富當年簽署的保密協議打的官司,沒有這個保密協議,美國的法院連受理都不會受理的。

同樣道理凡是沒有和政府自願簽署保密協議的老百姓或者民間組織或者媒體和公司都沒有為政府保密的責任和義務,說簡單一點,對於我們老百姓,我們既 不是政府的人,又沒有拿政府一分錢,憑什麼要我替你保密,何況政府是我們老百姓請的公僕,本來僕人幹的事對主人遮遮掩掩,不讓主人知道就已經讓我們老百姓 不放心的了,萬一老百姓或者記者獲得了,作為公僕的政府可能損害大家利益的事情,作為公僕的政府還要以這是機密為理由要大家為他保密,不保密還要起訴我 們,甚至讓我們蹲監獄,這還了得,所以說保密這檔事兒,那是政府的責任,老百姓沒有替政府保密的義務。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感到疑問,那美國政府把某些資料列為機密文件幹什麼?關於這點其實很好理解,首先這是美國的行政部門內部制定的機密條令,這 種條令不是我們一般意義上的法律,因為他僅僅在美國政府內部有效,也叫行政法令(只在行政部門內部有效的條令,說得通俗點就是政府內部紀律),政府自己制 定的規矩是管不了民間自由的老百姓和媒體 的。至於政府怎麼保密,那就只有靠政府自己管好自己的人了。

看到這裡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在伊拉克戰場上的有些記者報導的內容要通過軍方審查後,才能發表了,其實這些記者都是自願和軍方簽署了保密協議的, 協議內容就包括記者到軍隊內部進行採訪和所有要對外發表的信息,都必須通過軍方先審查,當然作為回報,軍方會為該記者開放一些軍事行動,甚至提供戰鬥車輛 讓其跟隨軍隊到前線方便採訪。否則軍方可以不允許記者到軍隊中採訪,為了獲得這樣的採訪機會,有很多記者都是願意簽署這樣的保密合同的,當然這不排除某些 不怕死的記者自己跑到前線上去採訪,沒有和軍方簽署保密協議的,那這個記者要是弄到了什麼機密內容要發表,那軍方是沒有任何權力審查和阻止的。

同時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那個把美軍運送死亡士兵遺體的照片,發到報紙上的飛機運輸公司員工會被解僱,因為和美軍合作運輸軍事物資和人員的飛機 運輸公司是和美國軍方簽署的有保密合同的,不能洩露任何運送的東西的任何信息給外界,當然這個公司和他的員工也是簽署的有這樣的保密協議的,所以發表照片 的那個事情,飛機公司員工被解僱其實還算好的了,因為她這就是違反了保密合同的行為,幸好該照片的信息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要不然他會吃官司,飛機公司也 會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外美國法律規定記者或媒體沒有義務向政府提供其獲得的信息(包括政府的機密信息)的消息來源,目的就是為了保護作為監督政府的媒體更好地行使監 督職責,在道義上,受訪者好不容易冒著風險接受了你的採訪,你還要出賣她,這也太讓記者在道義上為難了,民主制度的原理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要儘可能大 的保障媒體和老百姓監督政府的權力,大家想一想,作為為大家辦事的政府有權力瞞著老百姓做事,把一些事情列為機密,如果還不大大加強民間的監督,這個政府 就極有可能在暗箱chao作下,迅速蛻變成為化老百姓錢,又 不干事的腐敗政府。至於美國政府自己要怎樣找出洩密的源頭,他只能自己想辦法。或者加強自己的內部保密工作。

我這裡還可以舉一個美國的例子,當年有一個原子彈的愛好者,自己寫了一本書叫做如何製造原子彈的文章,想在報紙雜誌上連載,後來被美國政府知道 了,一看都是保密內容,就到法院起訴,這案子在當年鬧的非同小可,因為這可是威力巨大的原子彈,連法官也吃不準到底該怎麼辦,可見美國人在遇到緊急的新問 題的時候腦袋也會犯糊塗,後來就開始打官司,這官司打得好笑,代/表政府方的檢察官說被告洩密,法官問洩密了什麼內容,政府方回答,洩密的內容是保密的, 不能告訴你,法官又問,能不能在他的書裡指出來,是那一頁,那一行?政府方說,這也是機密,法官又問,那麼你們為什麼說原告洩密了機密,政府方回答,這個 問題的答案也是機密,大家看看這個案子還怎麼審:),最後這個案子不了了之,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翻翻這個案子的資料看看,很有意思的,我就不贅述了。如果大 家覺得好,請先頂再看,讓更多的人能看到。

4. 中國人愛犯的第四個錯誤是認為:所有的公共場所都是「公共的」,只要是公共場所就能隨便說,這又是另一個錯誤。

不知道這是漢語的語言豐富性呢,還是語言表達不準確,人們經常容易混淆這樣的概念,之所以會出這樣的問題,根源在於我們經常所說的公共場所其實分為兩類:

第一類為真正屬於「公共的」場所,比如街道,廣/場,開放的公園等等。屬於這這類的地方一般大家都不會搞錯。

第二類準確的稱呼應該叫「准公共場所」,它僅僅是公眾能夠活動的但是並「不歸屬於公共的」比如候車室,電影院,這些場所雖然公眾能夠活動,但是其 實他僅僅是某個公司的經營活動場所而已,它的歸屬權屬於某個公司,在這些場所經營者當然有權力制定某些規章制度來保障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這就好比說你開 了一個餐館,我卻沒有經過你允許,天天到你的餐館裡面吆喝買報紙,還美其名曰吆喝是我的言論自由。這個說法是荒謬的,因為這個所謂的公眾場所並不是屬於公 共的,而是你或者你的公司買或租下來的屬於你或者你的公司的經營場所,在這些地方如果因為你的言論導致經營者受到了損失,你是必須賠償的,所以這就很容易 理解為什麼在美國的飛機裡面某人喊「劫機」是犯法的(即使他並沒有劫機),這也就能理解為什麼在美國的電影院裡面亂喊「失火了」是不允許的,是犯法的。

屬於准公共場所的地方還包括某些屬於政府的辦公場所,比如政府辦公地點,法院,議會等,這些地方也屬於第二類,甚至只有經過政府允許或批准才能進 入,道理也很簡單,這是政府工作人員專門辦公的地方。這也就是很容易理解為什麼美國那個「反戰母親」會被逮捕,因為你可以在政府辦公樓外天天喊,但是你不 能闖到政府辦公地點裡面喊,反戰母親就是闖過白宮前面的籬笆進入政府辦公區域被捕的。
當然他另外還有幾次被捕是因為闖入「私人地點」,比如闖入布什家的農場,這當然也是犯法的。因為這些地方屬於「完全的個人」。

5. 中國人愛犯的第五個錯誤是:公私不分,你我不分,把很多私人空間和他人空間當做公共空間,並要求自己在那裡擁有言論自由。說起來大家不相信,但是它在我們周圍確確實實就經常發生。

犯這種毛病最多的是認為QQ群和私人論壇應該有言論自由,但實際上這些「看似公共的場所」其本質是私人的,或者說是個人擁有控制和管轄權力的,說 到底他是某個個人結交朋友的地方,它和大家在家裡開的派對其實是一樣的,主人有讓你來的權利,同時也有不喜歡你,請你離開的權利,當然這個「不喜歡」也包 括不喜歡你說的話,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有點象公共場所,但實質上那是私人場所,哪怕那個私人場所是臨時租的也一樣。

同樣的道理中國很多人認為報紙是公共空間可以隨便說,這就是典型的你我不分,報紙的言論自由是指——擁有報紙的人可以在他自己的報紙上言論自由, 並不是說你可以在別人的報紙上隨便說,要是可以那樣,那不就成了你強迫別人說你想說的話?這也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911剛發生後,很多報紙會拒絕發表太過 刺激性的文章,因為發不發表這是報紙的自由,其實不止911的時候,就是在平時也是你投稿,報紙同意才能發表的,只是911的時候,事件發生的突然,很多 以前可能基本同意發表的文章都得不到發表而表現的比平時突出而已。因為報紙(也包括所有屬於某個組織和公司的媒體,當然也包括某些媒體開辦的論壇)不是歸 屬於「公共的」,雖然他是讓公眾看的(有時甚至是公眾可以參與的),但本質上他是歸屬於某個公司、組織或個人的,這樣一來很多中國人就會認為既然媒體不能 隨便說話,也就沒有什麼言論自由了,這個觀點也是錯誤的,要回答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講:

首先大家要理解——言論自由是指你有自由說話的權利,但是絕沒有強迫別人說話的權利,更沒有強迫別人按你的話來說的權利。

其次大家要理解——言論自由的核心是指政府不能控制民間的言論, 不管媒體要說什麼,政府你是管不著的,這個「管不著」並不是說政府不能表態,政府是可以對某種言論發表看法,甚至譴責某種言論,但是它就是不能去堵別人的 嘴巴,不能去查封媒體,不能去審查媒體的內容等等之類的,當然也不能因為內容而禁止某人或者某組織和公司的媒體的開辦——即任何人可以開自己的媒體,比如 開派對,開qq群,開聊天室,印刷傳單,印刷報紙(大型的傳單其實就是報紙),出版書籍,開辦論壇、網站,電台電視台,只要做到了這些,這就是言論自由。

總結一下這兩點,言論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說話的權利,政府管不著,而不是你有在別人的地方說話的自由。從而可見qq群踢人、論壇刪帖、媒體不刊登某篇文 章和廣告,這些都是符合言論自由原則的,而不符合言論自由原則的是,政府禁止某人、某公司、某組織建自己的即使通訊網絡、開辦論壇網站、電台、電視台、出 版書籍、傳單、報紙等這樣的行為。

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甚至是致命的錯誤,在這裡要單獨提出來——很多追求自由民主的中國人經常性的犯一個致命錯誤,這個錯誤在上面的內容已經部分涉及到, 就是認為 「言論自由就是要給人說話的權力」(尤其在談自由民主的時候),這句話看似正確,其實完全錯誤,其實這句話光字面上就前後矛盾,首先說話的權力不是某人 「給」的,如果需要給,這恰恰說明此人根本沒有這個權力,需要別人給他,授予他這個說話的權力,既然權力需要別人給,怎麼能說這人在這裡有說話權,怎麼會 有言論自由?所以首先要去掉「給某人......權力」的意思,改為「某人有......權力」,另外就是要加上一個地方範圍——「完全的公共場所」,什 麼叫做完全的公共場所,前面我們已經解釋過了,這樣這句話就變成了:「在完全的公共場所,任何人都有說話的權力」這樣才正確。

那麼在准公共場所這句話成立嗎?答案也就是否定的了,因為在准公共場所,言論自由的提法根本就不正確,某人說話的權力確實就是別人給的,或者說授予的,所以應該說「在准公共場所,人說話的權力是由該場所的主人(控制者)授予的」。

比如在公司裡面,允不允許說話,誰可以說話,是由公司的所有人老闆說了算,
——客運公司規定駕駛員不得和旅客閒聊。
——電影院規定觀眾不得大聲喧嘩,甚至規定關掉電話鈴聲。
比如某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會議或者聚會,開辦的聊天室,建立的QQ群,允不允許說什麼話,誰允許說話,也是由該組織或者個人決定或者說授權的。
——新聞發佈會哪個記者有權力提出問題,是由該新聞發佈會的舉辦方(一般為新聞發佈人自己)決定的,而不是任何記者都有權提出問題,
——美國共和D的大會裡面一般是不允許民主D人來發言的,除非得到共和D大會的邀請,不過美國的兩D本來就是進退自由的,任何一個民主D的成員都可以今天 退出民主D,明天馬上就加入共和D,要是有人冒充共和D人去共和D大會發言,說的都是共和D人反對或者不想聽的觀點,這時台下的共和D人就會起鬨,給這個 人喝倒彩,叫他滾蛋,甚至把雞蛋,冰淇淋扔到他臉上,因為這個大會的主人恰恰就是台下的聽眾。

其實要理解這個問題很簡單,這些准公共場所其實是應該屬於他的主人掌控的,主人讓不讓某人說話自然應該由主人決定,如果主人不願意聽,他人卻要強行發言, 其實是剝奪了主人的權力,言論自由是指(在完全的公共場所,和自己的媒體和組織裡)人有說話的權利,但是他人沒有在本屬於你的媒體和組織裡強制發言的權 力,更沒有在本屬於你的媒體和組織裡強迫你聽他人發言的權力。

所以說在QQ群,聊天室,會場等地方,談自由民主的時候,對某人禁言,大家不聽某人的言論,甚至把人驅逐出去都是合理的,不能以「大家都是談自由民主的,所以應該允許別人發言」作為藉口,讓大家聽些大家都不想聽的話當誤時間,因為這句話本來就是錯的。


尤其是最後一點,非常重要,雖然內容和前面有些重複,但是我還是單獨把他拿出來強調,現在很多搞自由民主的人群裡,討論問題經常被破壞就是因為這句話——「都不允許人發言,還談什麼自由民主」,大家千萬不要上了這句話的當,直接給這種人臉上扔雞蛋。
6.中國人愛犯的第六個錯誤是認為——縱觀全世界所有的媒體,沒有任何一個媒體能做到真正的公正、中立,都有或多或少的錯誤和不實,於是就認為言 論自由對追求客觀,事實,真理沒有什麼作用,甚至認為什麼都能亂講,不但對追求事實和真相不起作用,還讓事實和真相更加混亂,這也是錯誤的觀點。

小時候,我們人人都聽過《狼來了》這則寓言故事,故事中的小孩說了三次謊,最後一次再也沒有人相信他了,小孩也得到了撒謊的懲罰,小孩確實有說謊的自由, 結果說謊得到了懲罰,被狼吃掉,現實自由民主世界中,媒體不會被狼吃掉,取而代之的是信譽度下降,銷量降低,裁員,甚至虧損,優勝劣汰的結果,自然是媒體 在競爭中不得不不斷提高自己報導新聞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站住腳跟。其實大家想一想自己周圍的人,你會相信哪些人說的話?我想必然是那些平 時少說假話,多說真話的人更值得你相信。

另外之所以會形成這種錯誤的看法,還在於不能動態的看問題,認為某人或者某個組織現在說真話,以後也必然說真話,現在說假話以後也說假話,其說真話,說假 話的程度都是一成不變的。以上面《狼來了》這則寓言來說,如小孩是專門幫村民在山頭瞭望的,而且有兩個小孩,其中一個還是原來那個小孩,第一天,原來那個 小孩謊報「狼來了」,這時另一個小孩說「沒有狼」,這次村民可能還會像故事中那樣拿著工具去打狼,但是如果第二天原來那個小孩又謊報「狼來了」,另一個小 孩還是說「沒有狼」,還有幾個人會相信原來那個喊狼來了的小孩呢?這就是有競爭和沒有競爭的區別,在相對競爭較少的只有一個小孩的情況下,村民要上兩次 當,在有競爭的情況下,村民上當的次數就減少到一次,而且不僅會減少村民上當的次數,而且也會改變故事中原來說謊的那個小孩,在一般情況下,這個小孩第二 天就會停止謊報,以後謊報的可能性也會大大降低,其實這個小孩還是原來故事中的那個小孩,但是在其他人的競爭之下,他不得不改變自己,在說話時選擇說真 話。

這也就是為什麼言論自由表面上讓說真話和說假話的人都能說話,而磚制只允許講「真話」,看起來好像磚制制/度對追求事實真相和真理更有利,然而全世界這兩 種制/度實際運行下來的結果卻恰恰相反,磚制制/度國家的媒體謊話連篇,自由民主社會相對媒體的報導更接近真相和客觀,這就是(無競爭的)官辦壟斷媒體和 有競爭的自由媒體之間的區別。

支那人與一般人類的不同之處


by 冰封三尺

支那人與一般人類的不同之處



其他說什麼都是廢話 Laughing

八個機場 笑話還是陰謀?

by 洪世才 2008/06/24

開放八個機場供中國人入台觀光通關,要說不粗糙,就只能說這八個機場對中國而言是「國內」機場,為一國兩制鋪路,否則怎麼解釋以台灣面積之小、交通之方便,中國觀光客不論在那個機場入關,行程安排都可以很周延的情況下,要一口氣開放八個機場?

以日本觀光資源之多,國土遠大於台灣,其開放中國人旅遊之初,也僅僅開放了東京和大阪兩個機場。韓國、中南半島各國、澳洲、歐洲各國等等開放中國人旅遊觀光,有那一國一下子開放八個機場供中國人通關?沒有,也沒必要。

縱然很多國家對中國有很多想像,希望搶到中國人觀光這塊餅。但是,他們也沒有盲目到「完全不設防」的開放,依然嚴謹把關,讓國家得到實質的利益,並照顧國安需求,以及減少中國觀光客可能帶來的危害,例如造成日本的犯罪問題等。

但在台灣,政府眼睛裡只有誇大的經濟利益,缺少主權與安全考量。甚至,經濟效益也是傾斜式的考量。怎麼說呢?馬政府開放台灣八個機場供陸客來台觀光,顯然 無事實之必要,所以應該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兼安撫地方政府拚經濟的想法,他真正的用意,恐怕是方便台灣人到中國旅遊經商吧!我合理懷疑這是一國兩制的初步 實現。

要提醒馬政府的是,一向是兩岸旅遊推手的某重要旅行社負責人(是我朋友),日前到北京拜訪各組團社,這些昔日的北京旅遊界好朋友,在商言商拿出已有台灣旅行社簽約的每日四十五美元的團費契約,言下之意就是「看著辦囉」,交情也一樣暫擱一邊。

筆者常駐北京採訪旅遊新聞時,中國國家旅遊局也曾經因為東南亞的旅遊業接待社報價太低,影響旅遊品質,糾紛層出不窮,終於勞動中國與東南亞各國在昆明展開 協商,針對旅遊糾紛提出檢討,並取消了好幾家旅行社的出團與接團資格。有些國家的旅遊官員,還被中國協商旅遊官員修理得面無血色。試想,當時中國還是與相 關國家「國對國」協商;現在,如果台灣發生同樣事件,那可好玩了。 

(作者曾任TTG旅報駐中國代表 )

馬先生的芭樂票

by 貓主席 200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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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2月1日,中國時報刊登了這則新聞:

喊出「四六八方案」 馬:退稅補貼中低收入

國民黨正副總統參選人馬英九、蕭萬長昨日公布財稅政策,承諾當選後將推動勞動所得退稅補貼「四六八方案」,針對中低收入的四口之家實施退稅補貼,最高可達四萬六千八百元,預計全台有約九十萬中低收入的工作家庭、共三百廿萬人可受惠。

馬英九表示,當前台灣整體租稅負擔率中,薪資所得明顯負擔過重,為減輕勞動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增加工作意願、協助低收入之工作家庭脫離貧困,所以推行這項政策。

這個制度的主要機制是,工作收入愈多,補貼愈多,一直到一個高峰,然後逐漸減少。四口之家的高峰是年薪資卅六萬元,只要薪資少於此數,一律照一三%補貼,超過卅六萬元,補助金額遞減,到了每年四十八萬元就不補助。

馬英九表示,這個制度在美國行之多年,頗有成效。他承諾,若能執政,每年將編列二百五十億元預算實施這項政策。

............

馬英九表示,馬蕭有完整的治國規畫,藉由參選至今陸續推出的各項民生政策,都是向選民承諾,馬蕭的政策是從出生照顧到老年,是人民「一生安心工程」。

至於推動減稅政策是否導致政府財源短缺,蕭萬長表示,減稅所失財源可望從開放兩岸經貿帶來經濟成長補得,財源不會受影響。

選前的馬先生,是主張退稅的,但是馬先生進了先生府,好像得了失憶症,忘了他曾經說過這些話,所以上官鼎才會在立法院反對民進黨所提減稅政策

既然要不要減稅,馬先生在選前提出的政見,和民進黨是有共識的。至於不足的錢從何處來,蕭萬漲也說"減稅所失財源可望從開放兩岸經貿帶來經濟成長補 得,財源不會受影響"。為什麼行政院反對? 顯然不是馬先生開芭樂票,就是是上官鼎害馬先生背黑鍋了。雖然你武功蓋世,但是你出賣自己的老闆,是不會有好日子過的,上官大俠似乎很有希望成為余文4 號,不過事情其實也沒這麼嚴重,反正關了一個余文,還有千千萬萬個余文 。

你不知道的謝志偉

by 杜淑真 2008/01/20

連日來看到台灣的媒體報導,民進黨的某些政客真的是被敗選震得頭殼壞掉,竟跟著某些別有居心的媒體打擊「勝偉榮」起來。且先不談教育部長杜正勝、主秘莊國榮,筆者住在德國三十年,今生有幸,第一次看到台灣代表在德國為國爭光!這句話不是隨便說說的。

謝 志偉出任台灣駐德代表兩年期間,筆者看到他接受報紙訪問、上電視,次數多到數不清,不但大大提昇台灣的能見度,也創下我國駐德代表的紀錄。「把他調回台 灣,是德國的損失。」這句話,可是德國外交部次長破例參加台灣代表返國述職酒會時的感性贈言,令很多與會的台灣人感動落淚。

德國外交部次長為什麼這麼說?且套用一位德國記者在謝代表返國前的演講會上對筆者所說的話:「我在柏林當外交記者十數年,這位謝教授,語言才華堪稱東南亞人第一名!魅力風靡柏林外交界,為刻板單調的柏林外交圈帶來一陣旋風。」

想 起在德國中部達姆斯大城的國家劇院,謝志偉為「台灣文化日」的公演所作的演說,風靡很多德國的政經顯要以及文化藝術人,酒會時市長一改平日應酬稍留片刻即 走人的作風,與謝志偉長談甚歡,久久才散。國家劇院的人對筆者說,台灣藝術家的演出一流,謝代表的演說則是「畫龍點睛」!

謝志偉在德國為台灣打拚,被他感動的僑胞不分藍綠,我國外交部駐當地的官員就向筆者感嘆說:「我在外交部多年,沒見過像這樣的長官!勤勞、沒有官架子,全國各地大場小場他都跑,累到大病了一場,才見他休息! 」

謝志偉在柏林耕耘播下去的種子,在德國的我們已經看到了,但是在台灣的你們,有看到嗎?是不是媒體報導得很少?有些見不得台灣好的媒體,談起謝志偉咬牙切齒,恨不得置之於死地,他們可曾給謝志偉公平的評價?

其實,光看「上杜下謝又連莊」七個字,就可以看出那種玩弄文字遊戲、小鼻子小眼睛的小人嘴臉。

可歎的是,學有專精、戮力正義的「勝偉榮」,竟也被一些執政黨人討伐、踐踏。寫到這裏,我又落淚了,不是因為像在柏林時的感動,是不忍,是嘸甘。台灣人,你是頭殼歹去也不是?

(作者為旅德台僑,現任僑務顧問)

誰的邏輯不通?

by 昆蟲 2008/06/25


行政院長劉兆玄24日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表示,擴大內需的經費來自舉債,如果用舉債的方式來退稅給民眾,似乎不太符合邏輯。

我不是經濟學家,不知道政府有沒有錢退稅給人民,
但是英明的,有國際觀的劉院長
要舉債來退稅給民眾不合邏輯
所以,舉債來買垃圾桶,垃圾車,蓋殯儀館,修馬奮館週邊道路就合情合理嗎?
這就是你的國際觀邏輯?

我個人並不贊成全民退稅,因為稅制的存在,
對我而言,在某程度上,具有縮短貧富差距的功能....

現在的問題,並不是在於政府財政吃緊,在野黨還硬逼執政黨舉債來退稅
而是,執政黨硬是要去借一大筆錢,然後去亂七八糟花....
我搞不清楚,到底是誰的邏輯壞掉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退稅措施不是不能做,但台灣目前消費低迷,不僅人口 老化,高消費傾向的人口也不在台灣消費,如果將五八○億元均分給全國人民,或分給中所得以下人民,則每人約各分得不到三千元、頂多六千元,因部分成為儲 蓄,他估計用在消費比率不會超過八成,對刺激內需效果相當有限,恐無法達成下半年預定經濟成長目標。

陳主委也是另一位超有國際觀的綠卡隊員,
聽起來好像是有作功課,計算過退稅的措施,
但是,不好意思,你這些話就是擺明了唬人啊!!!
基本上,退稅的措施,主要就是要針對
290萬戶近貧和貧窮的家庭,
沒要你退稅給高消費傾向的人口啊,
580億如果均分給290萬戶近貧和貧窮家庭,平均一戶可以分到兩萬塊
這些家庭,很多都是家庭有困難,可能有負債,經濟出問題,造成子女教育問題,生活問題
他們有可能拿了兩萬塊出國去玩嗎(
不在台灣消費不成立)
他們當然是先還債,應付生活所需,子女教育,解決食衣住行先,
政府如果可以讓經濟好到近貧和貧窮的家庭能夠有一點點(全部存也是兩萬最多)存款,那是政府厲害,還有政府怕人民拿錢去存的哦....
還有你們下半年的經濟成長目標,反正633早在你們馬先生上台之前就宣佈跳票了
今天經濟搞到這樣,經濟成長目標少個零點幾,你認為民眾會覺得有差嗎?
陳添枝強調,依照法律規定,舉債只能用於公共建設,如果政府舉債退稅,恐有適法性問題,外界若認為現行稅制不合理,他支持通盤檢討稅制,全民降稅。

少來!
現在kmt在立院一黨獨大,連擴大內需這種荒腔走板的預算案都可以強勢舉手通過了,
要修法,有什麼難,
不是什麼全面執政,全面負責,
馬先生一線二線一直退,快要退到太平洋了,
你們誰給我站出來負責,修法,kmt真要作,早上舉手,下午就過了,
不要在那裡牽拖....

今天是你們硬要亂花一筆大錢,
當初保証不舉債的,也要舉債了,
當初保証不加稅的,現在沒錢,財政部長叫民眾要
誠實納稅和繳交罰單。
這是那一國的鬼話,納稅也就算了,你還要從開罰單來籌措財源,
那你要不要用一對一緊迫盯人戰術,派警察在每個角落拿一本罰單卯起來開,
這樣,說不定連舉債也省了.....
(話是這樣啦,那天你們kmt吳主席生日,路邊違規停一排大官的車,台北巿長,你倒是說說看,你是開了幾張罰單啊?)
跟民眾借錢,然後再開罰單給民眾,讓民眾繳錢給政府,好讓政府還錢給民眾...
這就是kmt的邏輯......

如果你家很窮,錢很少,
手上有一點錢,一定是先解決家裡人的開門七件事,小孩子要念書吃飯,
有什麼神經病會去借一大筆錢來舖房子外面的草地,還是在家裡裝潢佛堂,公媽牌位,讓家裡人餓肚子....
kmt就是這種神經病,
我知道殯儀館是尊重先人啦,草地綠化美化是環境需要啦...你可以再多講一點啊
這些會比農民買不到肥料休耕,漁民因為油價爆漲休漁,學生因為漲學費休學還要急迫嗎????

不是很愛算有幾個小朋友可以吃幾年的營養午餐嗎??
現在怎麼就不算了呢??

不退稅!不降稅!就把擴大內虛方案給我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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