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你們」和「我們」

 

老公有一位台灣的親人是在台北的一間教會工作,而且碰巧這個教會的屬性又相當「藍」。幾年前老公回到台灣,驅車前來會面的親人開著一輛嶄新的休旅車。由於教會工作的薪水並不高,這位親友解釋說,那其實是一位教友全家移民前,賤價賣給他們的中古車。

根據過去和這位親友相處的經驗,這間教會的教友們有「中國熱」的傾向,而且大多數的自我認同是「中國人」,或頂多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當年阿扁還在執政的期間,我們聽過的轉述是教友們罵起台灣會「嘴角吹泡泡」,但談到中國反而是眼睛發光,前景美好的表情。有趣的是,罵歸罵,但阿扁總統的八年他們反而還在台灣,但馬先生執政兩年多後,也就是2010年底,故事中的這家人倒是移民走了。 

坦白說,世界這麼大,出生時又沒有生在哪個家庭或國家的選擇,既然不喜歡或因其他因素要移民離開都是每個人的自由。不過既然親人所屬的教會對中國是如此讚揚,老公很自然的問了:「所以他們移民去中國了嗎?」 

答案揭曉:「不是中國,他們移民去加拿大。」 

這樣的故事在台灣社會中真的很常見。極度看不順眼台灣或台灣人,且口口聲聲吹捧中國和中華文化,然而在關鍵時刻,他們的選擇卻又和中國相差十萬八千里。有人稱這是在台中國人的「種族優越感」;但嚴格說起來,這些人的言行還是比較像「極端自我優越感」。 

正如同日前的王效蘭女士事件一樣。因為不滿李登輝的「釣魚台是日本人的」發言,王效蘭在公開場合以「你們台灣人真可惡」等等誣蔑性的言詞,大聲咒罵這個待她不薄的土地和人民。不過,當許多人不爽王效蘭罵台灣人可惡時,令我更感興趣的反而是開頭的「你們」一詞。

假如,台灣人在她的口中是「你們」的話,按邏輯推論,對王女士而言「我們」應該就是中國人。而且王效蘭在今年二月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也鄭重表示,「別叫我台灣人,我是中國人。

王效蘭自稱是中國人並沒錯。她出生於中國重慶,更何況,自我認同本來就跟宗教一樣,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不能也不該強求。然而有意思的是,不願認同台灣的王女士的生平簡介中,卻只記載了她在台灣、瑞士、和法國長住的紀錄;獨獨少了中國,這個照理說應該是她心中最愛的祖國。

更有趣的是,王效蘭雖然自稱反共,但她又認同中國北京政府的統治手法。王女士對《金融時報》記者說:「現在,我同意他們的作法。他們有紀律。在有法治之前,不必給予太多自由,」她強調,「你必須教導人民尊重法律,即使是惡法。」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像這種反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權的驚人之語,出自一個享盡民主自由社會好處的人,果真是特別諷刺,也再度證明了王效蘭其實是「極端自我感覺良好」的病態,連「種族優越感」都談不上。否則,王女士又為何要對自己的同胞(中國人)如此殘忍?

事實上,王效蘭口中的「你們」,正好也是「極端自我感覺良好」者的發言特色。這是下意識區別自己和外界的界線,更是階級化周遭人的工具。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應當就是馬英九先生2007年對溪洲部落原住民朋友的發言:「我把你(們)當人看,我把你(們)當市民看,要好好的把你(們)教育」。

然而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你們」和「我們」的區分。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描述的,就是志同道合的人會相聚成群的自然現象,因而有不同群體的差異。今天台灣社會最大的癥結,其實是馬先生之流的人認為,在分享社會資源時,「你們」和「我們」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或標準是理所當然;而在歧視的想法中,甚至還對「你們」有下意識的「非我族類」的仇恨心。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勞工基本工資一天多一顆魯蛋很困難,但軍公教先有18趴還能加薪3%是天經地義。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沒錢繳健保費的人民是活該被鎖卡,但馬先生可以欠繳四百億的健保費還能進駐總統府。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國營獨佔事業的虧損要人民買單,但台電員工的年終紅利還是年年照領。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中國國民黨可以「開法院」,但台灣民主進步黨就應該「挫著等」。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李慶安詐騙台灣人民一億多是「勞務所得」並全身而退的同時,阿扁前總統財產申報不實匯款海外當然就是貪污所得而且罪該萬死。

不公不義在全世界任何社會都可能存在,但在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當我們有超過半數的人民,對普遍的不公不義不僅視而不見甚至為虎作倀,這不但是身為現代台灣人真正的悲哀,更是遏阻台灣社會進步發展的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