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郝龍斌的眼淚 陳肇敏的道歉


jun52382012/03/31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北市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引發外界批評。但檢視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可發現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從多數」,以防「釘子戶」惡意阻撓。二○○七年 底,第六屆立委任內最後一天,更明定都更計畫內之建物,如果逾期不拆除遷移,超過六個月期限者,各直轄市與縣市,有義務代為拆遷。

打開天窗說亮話,這王家不是釘子戶,

這文林苑事件,別說有網友製作懶人包可看,維基百科也說得很清楚,但是郝龍斌,馬政府乃至若干媒體名嘴,在聯合網站上的兩個格主,可能是太忙,忙到懶人包都不看,陸續出了幾篇評論,

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惡法快廢!回歸現實!

關於文林苑事件本身,我這裡就不贅了,我在這兩位格主的文章中都留了話,這話也不是我說的,是一個法國的哲學家,短暫當過一陣子的市長,蒙田說:

一個人若沒有良知這個學問,那麼,他所擁有的其他任何學問,也全都是有害的。

蒙田還說:

『當公眾利益要求背信棄義,顛倒黑白,殺戮同類時,讓我們把這類骯髒齷齪下流的差事讓給那些更機靈,更聽話的人去幹吧。』

當郝市府,馬政府,若干傳媒和格主,鋪天蓋地,要把文林苑講成是一切依法,惡法亦法,惡法快修或快廢,甚至跟馬總統的毛病一樣,有戀屍癖。(按:請參嘆!馬英九的「戀屍」怪癖‧‧‧)

竟叫大家去罵立法院?..嗯,請問是去罵這棟建築物嗎?

或是扒糞般真的找到幾個立了這法的前前立委們,像豬在打架一般,我請各位務必保持神智清明,別被這些跳樑小丑般的雜技牽引,轉移焦點了。現在,我把問題釐清,切割開,一個市文林苑的主事件,另一個是郝龍斌拆完王家的後續,這裡要談的是後續,簡單的說,這是另一個陳肇敏冤殺江國慶的慘案翻版,

跟甚麼惡法,都更法,一點關係也沒。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

這裡有一篇文章「抗繳健保釋憲,都更違憲土匪?馬的郝無恥!」,是最能貼切形容郝市府與馬政府對法的態度,欸,看完大家就應該知道,別說是都更法,就算是健保法,甚至是憲法,在馬總統或郝龍斌的眼裡,都屬於有為法,如夢幻,如泡影,有時像晨露,讓人心情愉悅,有時像閃電,風雲為之變色,對於這個國家的法,我們應該這麼看,當郝龍斌面對的是都更建商,也包下北市府都更的工程,關係匪淺,網路上轟傳郝龍斌與此建商親密合照的同時,郝龍斌的法,就像晨露

『工商時報 【2008/6/19 譚淑珍、薛孟杰/台北報導】 台北市的都市更新計畫,被工商企業界視為重大商機,但是由於都更審查行政程序太過繁複,往往打擊工商企業界參與開發投資的意願。台北市長郝龍斌19日明確指出,市政府已將程序大幅簡化,「最近,已經有一周就將執照發出的紀錄了!」

在郝龍斌在大膽鬆綁各項程序與法令規章時,最討厭聽到同仁告訴他,「於法不合」的話,他總是會反問:「那麼於情、於理合不合?」如果於情於理合,卻於法不合,他說,顯然是法需要改,他說,市政府要興利,就不要擔心圖利廠商。

當法不合,郝龍斌還要問於情於理的合不合。

但是,當郝龍斌要動用公權力,讓大家見識他這個軍頭之子,不是軟腳貓,發起偌大官威,動員逾千警力,「報告總長爸爸,王家這個山頭,已經被我攻下了」時,那就如同釘子敲進鐵板,鐵面無私,硬到沒有任何轉圜空間,

一切依法,惡法亦法,嫌法不好,去怪立法。

郝龍斌對付王家,或是手無寸鐵,僅為了是非公義,到場聲援的平民百姓或教授學生,有多麼心狠手辣,真是難用言語形容,我請大家自行上網看相關影片,然後,事情搞大了,民怨沸騰了,連馬政府都打算暫時切割他,這時,他趕緊流下鱷魚的眼淚,這段,請參「掃地出門!郝龍斌搞文革」,那是假的,百分之95,不,百分之百的假,

執行惡法?郝龍斌扛責:別為難基層公務員郝龍斌說,他承擔所有責任,但希望各界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因為他們已承擔非常大的壓力」;至於有人要到郝龍斌的寓所抗爭,另有網民自發性發起「深夜市擊」行動,號召今晚11點在台北市長住家前聚集,對於這些抗議行動,郝龍斌表示會予以尊重,但希望別干擾他的家人。

拆了人家的老厝,讓人家家毀人散,無地容身,要人四處漂泊,欸,人家裡也有家人,也有老嬤呀!你郝龍斌惡整砸爛搞死王家,王家老嬤可以,人家到你家外頭抗議,吵到你家老爺夫人貴公子就不行?

在昨天年代台,請到王家代表上節目,王家人看完你郝龍斌流下的鱷魚眼淚,可是半點不買帳。王家人說,上個月(2月),營建署開會決議,請台北市想辦法把王家不願都更的兩戶,排除在外。當時王家人想,這真是一個美好的結局,誰料3月1日就收到郝龍斌急急如律令的公文,在日前用大批警力各種暴力行為,殺雞一般把王家拆了。

這裡,我請大家看到郝龍斌的眼淚時,收起一點點的婦人之仁。在金庸飛狐外傳裡,胡斐抓著鳳天南,本想一掌斃了他,卻看到鳳天南父慈子孝,流下的男兒淚,就這麼緩了一緩,遂中了人家的調虎離山,轉移焦點之計,回到北帝廟,鍾家滿門,全身被剁爛的慘死在廟裡。

回到文林苑的後續,現在我們應該知道,王家不是釘子戶,王家也可以排除在外,別胡謅是惡法的問題,惡法快廢!回歸現實!也別瞎掰啥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郭元益好大一戶,他不同意,郝龍斌還不是照幹,王家有兩戶不同意,郝龍斌已經幹完了咧。

我們把王家人,就當成江家人,被拆掉,回不去的房子,就當成江國慶。這段都更的過程,人家王家一開始就不要,別的建商,要賺錢但沒失去良心,來問到不要,就算了,單只郝龍斌的這個建商,非要強奪人家的房產不可,還沒奪下,就畫一畫新圖,把房子賣光,

這就像陳肇敏,破了大案,已經要高升了,同夥的反情報大隊,也要跟著發財了,江國慶這時,就是非殺了不可。

那為何營建署要郝龍斌排除王家,郝龍斌卻馬上幹了王家呢」這個道理一點也不複雜,當江國慶的家人,江爸四處陳情,江國慶還在可死不死的兩可之間,可是這時,在別的司法部門,竟然傳來疑似抓到真兇,這下江國慶就死定了。

怎麼會呢?不是沉冤得雪,應該放出來嗎?」那怎麼行,這一放出來,陳肇敏官就做到盡頭,哪來後來的國防部長可幹。同夥們官甭升,財甭發,搞不好被江家反告刑求,軍法一判,就關一輩子咧,「這江國慶,你也別怪我,為了我自己的小命,你絕對不能活」。

於是,當郝龍斌一接到營建署的決議,就好似陳肇敏聽到疑兇許榮洲的名字一樣,本來,想等到氣候穩定,風和日麗,看好風水,選個黃道吉日再拆,「把你王家排除掉?」是的,來人,來1000人,把王家馬上排除乾淨。

郝龍斌的眼淚,就像陳肇敏跟江家人的道歉。

接下來,才是讓人最最驚異的地方,陳肇敏殺江國慶,經過馬總統的平反。他說,陳肇敏是追訴期只有十年的強制、恐嚇及濫用職權凌虐等違法方式不當取共罪』,對於江家受到的冤屈,馬總統感同身受,但是法令規定只有十年,這時才抓到陳肇敏,已經過追訴期,這是一條惡法,會叫法務部檢討修法,六個月內,提出新的法案來..

喔,這六個月,是我加的,從馬總統說要修法到現在,快一年了,修法在哪兒?欸,別逗了,這是拿到錯的法條,用搜尋的,先將十年追訴期的法條列出,再找最像的一條用上啦,這個法條以後又不會用到,修來要幹嘛?

走筆至此,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懂,把馬總統如何像真心幫江國慶平反一般,假借要修引用來錯辦的假法,開脫掉陳肇敏的殺人罪的行為,拿來套在馬政府,若干御用媒體及名嘴,某些格主幫王家平反的方式,拿都更法痛罵「這法太惡,要趕快修」,好開脫掉郝龍斌土匪強盜般,幫都更建商拆人祖厝,奪人家產房屋的行為,是不是一種歷史,以驚人的相似性重演著,

按:強盜行為,請參刑法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的解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家不是釘子戶。在十幾年前,淒風冷雨的夜,被陳肇敏騙,下跪,凌虐,嚴刑取供,自白犯罪又翻供,沒喬定就趕快槍斃掉的江國慶,他也從從來來,不是姦殺女童的殺人犯。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韓寒為什麼現在才“露餡”?


曹長青2012/03/28



“人造韓寒”的質疑聲浪掀起后,很多人提到安徒生的童話《皇帝的新衣》。其實西方這種諷刺“造假”的名作還有好多,像《百萬英鎊》嘲諷冒牌富翁,《大獨裁者》用真假希特勒諷刺獨裁。還有被選入“20世紀百本最佳英文小說”的《scoop》。中國也曾有過轟動一時的劇作《假如我是真的》(沙葉新著)。但所有這些跟“韓寒事件”不同的是,它們都是虛構的,而“人造韓寒”是真實發生的,而且還在進行之中。

安徒生真是天才,他能洞察造假者那種心理:在《皇帝的新衣》結尾,當孩子大人都在喊“皇帝沒穿衣服”時,皇帝明白是怎麼回事了,知道“百姓所講的話似乎是真的”;但為了面子,硬着頭皮把“游行大典舉行完畢”,還故意“摆出一副更驕傲的神氣”。今天韓寒父子還要出版《手稿書》,似乎也要把他們的游行大典舉行完畢。

●曹文軒是文盲,還是有隱情

無論《皇帝的新衣》、《百萬英鎊》還是《假如我是真的》,都展示一個問題,為什麼這麼大的謊言,人們開始時就沒有識破呢?難道那麼多人的智商都出了問題嗎?除了人間常態的缺乏自信、隨大流、勢利、諂媚等等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謊撒得太大,大到你不敢相信這是假的,或壓根不往這方面想,沒有這根“弦”。這就是為什麼當孩子喊出“皇帝什麼也沒穿”時,人們恍然大悟,經過這一觸撥,那根“弦”回來了,也就是人們看問題的“視角”變了,回到常識了。

我們設想,如果“皇帝”不游行,只在宮殿裡穿“新衣”,在大臣和裁縫的簇擁下,可能“新衣”就會長時間地穿下去。問題就出在“游行大典”上,一旦公開展示,就被具鑒別力的人看到,並被有勇氣的人指(喊)出來。

韓寒自1999年作文比賽獲一等獎成名,隨后出版《三重門》,成為全中國青少年仰慕的“天才文學少年”,這個持續了長達13年的“神話”,為什麼今天露餡了?問題也在“游行大典”上,只不過韓寒的大典模式是“博客”,碰了政治問題,引起爭議,導致有識別力的人去注意了,由此看出破綻。韓寒被質疑后,眾多的讀者在網上查到《杯中窺人》和《三重門》后,一眼就看出問題。

但是,“新概念作文比賽”的那些評委們,都是被稱為作家的人,其阅讀能力按常理應該高出普通讀者,為什麼沒看出韓寒的初賽作品《書店》、《求醫》以及復賽的《杯中窺人》不會是出自16歲孩子之手?《三重門》的責任編輯,尤其是那個給《三重門》作序的北大文學教授曹文軒,為什麼能相信那是一個少年的作品?到底是他們的文字鑒別能力有嚴重問題,還是有什麼內在隱情,這是很值得另外探討的問題。

● “韓寒”們的“剪刀差”

拋開上述這個在其他國家文壇不會發生的奇怪現像,過去“韓寒神話”沒被打破,主要因為他的讀者群是青少年。這個年齡段的人,由于受本身阅歷、思想和文字能力等限制,缺乏鑒別作品真假、好壞的能力。我前一段寫質疑韓寒的文章查資料時,在網上看過幾個韓寒訪談視頻,發現觀眾多是小青年。像《魯豫有約》那場訪談,台下都是20歲左右的大孩子(女孩居多),還會像啦啦隊那樣喊叫,打出支持韓寒的橫幅。你讓這個當代“追星族”識別出作品的真假,可能不太容易。

而那些具有識別力的文化人,絕大多數又對孩子的得獎作品、暢銷書之類不屑一顧。于是韓寒父子和他們的出版商就用這個剪刀差,剪出一件件皇帝的新衣。

在辦博客之前,應當說韓寒父子還是相當謹慎的。現在韓寒拿出的所謂《三重門》手稿,就可能是韓仁均把自己在電腦上寫的小說讓兒子抄一遍,以免出版社生疑。有人推算,以每天埋頭抄四、五小時的速度,書稿要抄差不多一個月!可見當初韓寒父子是如履薄冰的。

當時韓仁均迫切希望推出兒子,明顯地,一是可以解決令他頭痛的兒子不讀書、考不上大學問題,二是把作為成人作品連出版都困難的小說,以少年作家名義推出去,則成為名利雙收的一本萬利。所以,在二千年時,韓寒上中央電視台節目,去人民網對談等,應該都是韓父支持的。但很快發現,這位七門課不及格的兒子什麼都談不出來,再談就會露餡了。于是,韓寒被下了禁止令。這就是后來韓寒博客上的“公告”:“不參加研討會,交流會,筆會……原則上不接受當面採訪”等。說白了,就是本人不露面(書面採訪可以)。中國古代那個“濫竽充數”的故事還是有啟發力的:避免“獨奏”的機會,就避免了露餡的可能。

●因“韓天才”而“添財”

韓寒這種躲在幕后的局面一直持續了六、七年,大約到韓仁均寫出《兒子韓寒》時, 才打破了規矩。韓父清楚兒子是“假”天才,為什麼還要出這種書,不怕暴露兒子底細嗎?因為從作文比賽獲獎,近10年過去了,韓寒的神話越來越神,已看不出任何被質疑的可能。兒子被各方捧,“天才之父”得意忘形,警惕性就放松了。再加上看到署名韓寒的書暢銷,大筆版稅進來,韓仁均的胃口也大了,乘機寫寫“天才兒子”,也能變成大把的人民幣。

據語言學家石毓智教授的考證研究,起碼《長安亂》、《他的國》、《光榮日》這三部小說,都是韓寒的出版商路金波寫的,因為署名韓寒,就可以熱賣,動輒上百萬冊。這是著名人物的傳記也難以項背的數字。據網上資料,作家出版社那個責任編輯(袁敏)光是出《三重門》這本書就拿到80萬獎金。隨后路金波更是賺得滿盆滿碗,連他團隊作家都起名“財神”。上上下下,都因為“韓天才”而“添財”了。

到這個時候,“韓寒神話”已玩到了很高的段數。但路金波還覺得不過癮。韓寒雖已成了他(出版公司)的搖錢樹,但覺得搖出來的錢還不夠快(他說曾在四年內給過韓寒1700萬元版稅)。另外韓寒的競爭對手越來越多,后來居上,作品比韓寒的還暢銷。像另一位“新概念作文比賽”獲獎者郭敬明和其他一些新手的書都比韓寒的賣得好。

在這種情況下,路金波想使韓寒的書持續暢銷,就要靠新的“炒作”手法。據語言學家石毓智的分析,幾年前網上瘋傳的“韓國人來認領韓寒”一事,就是路金波團隊的炒作。近日又有網友調查揭露,制造韓寒的“緋聞女友”也是炒作方法之一。現在看來,持續炒作韓寒,讓他的知名度不降溫,以此換成金錢利益,是路金波團隊的目的。用“博客”炒作韓寒,則是這一系列炒作中最成gong的,也是導致“韓寒帝國”最終崩潰的導火索。 

回頭來看,韓寒這個“中國神話”的成gong,有其清晰的“中國特色”。當年韓寒僅憑一篇作文和一本書,或许風靡幾個月就過去了,但由于他的退學,挑起了關于中國教育體制的討論。韓仁均借韓寒發泄對教育體制的怒氣是可想而知的,自己被退學,兒子被迫退學,加上懷才不遇的邊緣人心態。而那些被考試壓得痛苦不堪的青少年們,大多都對現體制不滿,甚至痛恨死了,所以韓寒的“反叛”引起他們的共鳴。即使自己不敢做,也佩服韓寒的“勇氣”。所以韓寒不僅是“天才文學少年”,更是年輕人眼中敢反潮流的英雄。

●伙同路金波,一路走下坡

“韓寒”罵完教育體制,開始和精明油滑的投機主義者路金波合作之后,開始罵文壇、罵文化名人了。為什麼罵文壇呢,明摆着,主流評論界看不上路金波旗下的暢銷書作家們,不予好評,這樣就影響書的銷量,惹火了路金波,于是他開罵“文壇是個屁,誰也別裝X”。但這種放肆的罵,只有用韓寒的口出去,才能引來更多矚目,同時又能起到炒作韓寒的目的(之所以得出這種結論,是因為那種粗俗、流氓,隨便把生殖器搬到台面的文字,跟路金波的口氣、語言習慣等相當吻合)。

但文壇也不是天天有的可罵。于是路金波又想出了讓韓寒“去豎牌坊做知識分子”(路金波語)的新招兒。因為他們發現,替老百姓發牢騷很受歡迎。在《南都周刊》今年一月份對韓寒的專訪中,韓寒說:“在中國為了安全起見,我肯定站在發出呼聲最多的派系裡,我比他們都有名,如果我跟他們說的一樣,那些人肯定會覺得找到了代言人,就會紛紛誇我,太牛X了,太對了。”南都周刊:“那你就是安全的。”韓寒說:“對,因為他們都痛恨權貴,批評政府,這些事本質上都是沒錯的。”韓寒還曾直言:“我是說真話的既得利益者。”

在絕大多數人都噤若寒蟬的中國,韓寒的“敢言”,由于他前面名氣的鋪墊,加上新浪的力挺,使韓寒博客的影響力超過其他任何政治博客,尤其是《時代》網絡票選全球最有影響力人物時,中國網民的一哄而上,把韓寒推成影響力僅次于奧巴馬的人物(此種荒唐也代表了這種網絡票選形式的荒唐),接着被CNN專訪。至此韓寒衝到其人氣的頂峰。

● “韓三篇”引來火眼金睛

但政治話題在中國可不是像罵幾句髒話那麼好玩的。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引過韓寒自己的話,說他連“被喝茶”都沒有過。但現在感覺未必如此。認真想來,“韓三篇”的出現不是偶然的,頗有“刻意”的痕跡。因為“韓寒”沒必要一口氣連續三篇談民主、自由、革命。他以前都是就當前發生的某個孤立的新聞事件評論一番,而這種“無事生非”地單純“理論”一下政治,還是連續地“理論”,以前從未有過。而且調子跟中宣部同步,也是什麼“中國人素質差,不適合民主”之類。持“中國人素質差,民主要慢慢來”觀點的人不少,但大家仔細看一下的話會發現,幾乎沒有任何文化人把話說到韓寒那麼“極左”的地步(起碼我本人從未讀到過),連相當左派的文人都沒有。而韓寒這個被公認的自由派代表人物,居然忽地一下子跳到了極左派的觀點上,太超出常理,恐怕不會沒有原因。

但這從右往左的猛一跳,自然炸了鍋。這個曾針砭時弊、替大眾出氣的“偶像”突然站到了他不斷嘲諷的政府一邊,而且話說得比中宣部更露骨,于是不少文化人憤怒了!他們原來是不看韓寒書的,現在由于義憤,要研究研究他。這一看不要緊,馬上看出一連串的破綻。于是響起了“皇帝沒穿衣服!”的震天喊聲。

強調“沉默螺旋”理論的西方大眾傳播學家指出,其實一件事情,不是它本身發生了變化,而是人們由于某個震撼性提醒,觀察的角度發生了變化,于是對整個事情的看法就全變了。對韓寒這個事就是如此。經麥田大喊一聲,知識人開始去看韓寒的作品,于是不約而同,都發現韓寒是赤身裸體的。

●給“人造韓寒案”辦葬禮

近年韓寒的偶像地位已經很穩定,韓仁均的謹慎開始放松了,韓寒也成年了關不住了,于是韓寒開始上電視、接受採訪了。留心的讀者會注意到,韓寒接受媒體採訪,基本都是在韓父出版《兒子韓寒》前后這幾年,跟魯豫有約,跟楊瀾談心,跟陳丹青對話,跟王朔見面,跟何東扯裹腳布(長達四小時,普天下沒有這麼長的電視閑聊,把採訪當織布機了)。

所有的視頻節目,主持人都是捧韓寒,魯豫和楊瀾,簡直像丈母娘誇女婿,百般呵護,近乎諂媚。何東則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跟韓寒閑扯,但可不是打韓寒,而是變着法子討韓寒高興,那些錘子棒子,是給韓寒按摩的,讓韓寒舒服得忘乎所以,說出沒讀過四大名著,不知道《紅樓夢》寫什麼,更不懂什麼儒學之類,如果被抓就當叛徒,名著都是人們沒啥看的才會有的,等等蠢話(更是真心話)。

這些節目展現了真實的韓寒:談文學,一竅不通;談自己作品,一問三不知;談賽車女人,滔滔不絕。今天由于韓寒“千呼萬喚‘不’出來”,拒絕在公眾面前“走兩步”,于是這些現有的視頻節目,就成了韓寒文學能力的“終考”,考出一個真實的韓寒。

“韓寒事件”已到了這樣階段,不管韓家父子怎樣繼續抵賴,或縮頭不做聲,“韓寒”這個偶像已經垮了。不要說網絡的質疑聲鋪天盖地,即使力挺韓寒的公知們,也沒一個站出來,願幫韓寒辦場文學討論會,讓韓寒一展才華;因他們心知肚明,這樣做只能使韓寒繼續出醜,可能把姚文元說成元朝的了。

在西方,事情到這個份上,當事人只有一個出路,就是出來誠懇認錯,深刻道歉,質疑者也就不再追究,畫個休止符。但韓寒父子硬要把“游行大典”進行完畢,打破“高處不勝寒”的古訓,堅持赤身裸體站在高處,任憑質疑的寒風勁吹,還哆哆嗦嗦地嘟囔,“我穿的就是新衣”。但在如此高寒中,能挺多久呢?再呆下去,恐怕得凍成“韓冰冰”了,跟范冰冰用四千萬鈔票綁一起也暖不過來,人們就只好給“人造韓寒案”辦葬禮了。

2012年3月26日于美國

http://www.caochangqing.com 

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報稅資料算貧富差距 媒體、學者常用


鄭琪芳2012/03/28

 

根據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綜所稅申報所得最高與最低五%的家庭,貧富差距已飆升至九十三倍,再創歷史新高。這種計算貧富差距的方式,並非本報獨創,過去多家媒體及學者都曾引用,包括現任國科會主委朱敬一等。但馬政府不願正視財稅資料呈現的事實,只以「不能這樣算」來搪塞,一方面粉飾太平,一方面說要改善貧富差距,誰信?

政府公布的貧富差距,主要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依據,但主計總處採抽樣調查,樣本數僅二萬戶左右,代表性受質疑;且將國內家庭分成五等分,以所得最高及最低二十%來計算貧富差距,也被認為太過粗糙。

相較之下,財稅資料反而更具代表性與精確性,因為報稅資料涵蓋全國五百多萬戶家庭,財稅中心掌握所得的技術也愈來愈精進,且二十等分的算法,將所得最高及最低五%家庭拿來比較,更能看出所得分配的兩極化,因此,不少媒體及學者開始引用財稅資料來解讀國內貧富差距。

以二○一○年為例,主計總處公布的五等分位貧富差距是六.一九倍,低於二○○九年的六.三四倍;但報稅資料的二十等分位貧富差距卻高達九十三倍,遠高於二○○九年的七十五倍,顯示最富與最貧的所得差距已經愈拉愈大。

誠然,報稅資料並非真正的家庭收入,但若以真正的家庭收入來算,實際的貧富差距可能更嚴重,因為真正的窮人可能收入低到不用報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其真正所得可能遠高於財稅中心掌握的所得。

此外,二○一○年經濟成長率高達十.七二%,但所得最低五%家庭,申報平均年所得竟由前一年的五.一萬元降至四.六萬元;所得最高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則由前一年的三百八十二.九萬元增至四百二十九.四萬元;顯示經濟成長果實多由富人獨享,形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所得分配不公的問題,政府應嚴正面對。

記者鄭琪芳/特稿

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

瘦肉精懶人包 by 信心銘

012/03/11 13:14

深音:美牛與瘦肉精



詹長權教授告訴我們整個故事,有興趣的人可以仔細聽完。沒有時間的人,我為大家簡略複述一下:


1、瘦肉精因為一停藥,豬牛就會長回肥肉,所以必須到宰殺前都不能停藥,必有藥物殘留。

2、瘦肉精所製造出來的是口感肉質較差的肉。但瘦肉精可以製造出肉較多較重的豬牛,這會減低飼養成本。

3、瘦肉精會使牲畜焦燥不易入眠,使心跳加快。這可能是美國人心臟疾病較多的原因之一,美國是心臟病死亡率全世界第一。

4、美國與歐盟國際談判十幾年,最後美國向WTO申訴成功,歐盟必須進口美國瘦肉精牛肉,兩方需簽署牛肉的貿易協議。簽署協議時,歐盟反過來要求必須提供高品質肉品,所謂高品質是不含瘦肉精。結果,歐盟依然沒有進口瘦肉精牛肉。

5、日本與歐盟管控瘦肉精問題,是直接從美國產地就在控管牛肉飼養流程。這些出口牛身上會標記將來出口地。

6、台灣承諾會重新檢討瘦肉精是源自當年(1999)要加入WTO。結果因為政權轉移,又拖了六年,美國後來一直施壓,扁政府就向WTO提出瘦肉精定最低檢核標準的議題。不過,因為WTO是多邊談判,這個策略就把台美間的問題變成台灣與所有國家的問題,增加談判的複雜度。

7、在向WTO提出意向之後,正好當年有一種瘦肉精,也就是萊克多巴胺在中國出現問題,被中國提到WTO,於是當時的農委會主委蘇嘉全就依據這個國際通報,將萊克多巴胺禁止使用。當時已經罰了不少台灣農民。

8、殘留標準是衛生署的權責,農委會的權責則是禁不禁用。

9、WTO還在爭論是否訂立萊克多巴胺最低標準。

10、美國這麼急是因為三月要決定今年是否重議。因為台灣原本是堅拒,但如果三月時台灣同意瘦肉精美牛進口,則美國即可以台灣改變立場,要求WTO對萊克多巴胺訂立標準重議。

貧富差距飆至93倍 歷史新高


鄭琪芳2012/03/27

最窮與最富 年均所得差420

台灣貧富差距惡化速度驚人!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二○一○年最窮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四.六萬元,最富有五%家庭平均年所得達四二九.四萬元,貧富差距飆升至九十三倍,不僅續創歷史新高,更遠高於二○○九年的七十五倍,也是貧富差距擴大最快的一年,國內貧富差距可能很快就飆破一百倍,令人怵目驚心。

財稅官員直言,實際的貧富差距可能更嚴重,因為真正的窮人是收入低到不用申報綜所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不用申報,例如炒房、炒股的資本利得等,有錢人的真正所得可能遠高於財稅中心掌握的所得。

政府公布的貧富差距,主要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依據,將國內家庭分成五等分,二○一○年所得最高二十%及最低二十%家庭,貧富差距六.一九倍;若未計入社福及稅負等政府移轉收支,貧富差距達七.七二倍,兩者都是史上第三高。

惡化速度加快 恐將飆破百

不過,主計總處將家庭所得按收入高低分成五等分,常被質疑太粗糙,部分媒體及學者開始引用財稅中心資料。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就曾指出,五%的層級所得比(二十等分),就恰能掌握原本二十%粗分(五等分)所遺漏資訊。

若參考財稅資料中心統計,將全國近五五一萬戶綜所稅申報戶分成十等分,二○一○年所得最低十%平均年所得九.四萬元、所得最高十%平均年所得三○八.五萬元,貧富差距三十二.八二倍,高於二○○九年的二十八.一三倍。若進一步分成二十等分,所得最低五%平均年所得僅四.六萬元、所得最高五%平均年所得四二九.四萬元,貧富差距擴大至九十三.三五倍。

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情況更加明顯,二○○九年所得最低五%家庭,平均年所得五.一萬元,二○一○年降至四.六萬元;反觀所得最高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從三八二.九萬元增至四二九.四萬元。

更令人擔心的是,國內貧富差距惡化速度持續加快,一九九八年所得最高五%與最低五%家庭,貧富差距只有三十二倍,二○○八年已達六十五倍,二○○九年續攀升至七十五倍,二○一○年更高達九十三倍,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北市家戶所得 將近嘉縣兩

另外,各縣市貧富差距也相當明顯,二○一○年平均每戶所得最高前三名,依序是台北市的一二二.九萬元、新竹市的一一七.九萬元及新竹縣的九十五.六萬元;平均每戶所得最低三名,則依序是嘉義縣的六十四.四萬元、彰化縣六十五.四萬元及雲林縣六十五.五萬元。台北市的平均每戶所得,將近嘉義縣的兩倍。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人民參與審判違憲嗎?


吳景欽2012/03/26

司法院在推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並擇定在明年,由士林與嘉義兩地方法院為試行後,已分別在此兩地方法院為模擬,成效如何,仍待司法院多辦幾場模擬為評估。惟觀審制,雖讓民眾參與審判,卻僅能陳述意見供法官參考,此種「半套式」的國民參審制度,是否真能使司法獲得信賴,實讓人產生懷疑。而司法院之所以未敢於推動真正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一個主要原因,正在於此類制度可能有違憲法第80條的法定法官原則。而剛好,日本最高法院在去年,針對裁判員制度是否違憲,也做出了判決,或可為他山取法的對象。 

日本在2009年5月21日,正式實施國民參與審判,即裁判員制度,只要屬於重罪案件,就須由六位從公民所選出的裁判員與三位專職法官來組成合議庭為審理。裁判員不僅可於審理時,詢問證人與被告,在評議時,也與法官同有判決有罪、無罪與量刑的權力,而近似於法國的參審制。由於裁判員不具有法律專業,卻擁有與法官相等同的權力,因此,從1999年開始研擬此制度至今,即不斷有違反憲法的質疑。而在此制度實施二年多後,終於有一起經裁判員審理的案件上訴到日本最高法院,而有機會讓此問題由司法機關為解決。 

日本在二次大戰後,受到美國影響而採司法一元化,因此,並無如我國般,有專職為憲法解釋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之設置。因此,所謂違憲審查,乃由日本最高法院在審理案件時,附帶來審查法律是否違憲。而日本最高法院有15位法官,並分為三個小法庭以為個案審理,各小法庭若發現案件有涉及憲法爭議,即必須提交由15位法官所組成的大法庭,以為憲法解釋。也因此,在去年11月16日,關於一起經裁判員審理的販賣毒品案件,於上訴最高法院後,辯護人對裁判員制度是否違反憲法的法定法官與程序法定等原則提出質疑,因此,必須由大法庭為審理。 

面對此案,首先,即須對裁判員審理,是否有違法定法官原則的問題為解釋,日本最高法院認為,日本憲法第76條第1項,雖將司法權歸屬於最高及其下級法院,但這只是基於權力分立原則所為的劃分,並不代表審理案件的法官,一定得是經由司法考試及格的專職法官來擔任。既然如此,藉由平民參與審判,只要基於「法定」而產生,實也無違反憲法之理。 

其次,根據日本憲法第76條第3項,即強調法官必須依法獨立審判來看,如何達於公平法院,才是審判最該重視者。而藉由平民參與審判,不僅可一改過往審判延宕化、形式化與書面化之弊,致能落實集中審理與言詞辯論,而能使當事人的武器平等,更可使審判透明,並因此來抑制法官的恣意與專斷,而能達於公平法院的要求。也因此,裁判員制度,不僅沒有侵害被告的訴訟權保障,反使被告的地位更為提升。 

而更重要的一點是,關於憲法的民主原則,於現今,不是僅讓人民有權為選舉或罷免的政治民主而已,更應深化至司法民主,這自然成為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合憲的最終與最佳理由。 

同樣的道理,我國憲法第80條,既然只言明「法官」必須依法審判,而未限制法官的資格,則只要立法院通過陪審或參審條例,陪審員或參審員自然就屬憲法中的「法定法官」,根本無違憲之可能。既然如此,與其實施半套式的觀審制,不如積極推動真正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這才是在落實與貫徹司法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