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美國眾院通過台灣高層訪美決議案

美國眾院通過台灣高層訪美決議案

在前行政院長,也是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參訪美國國會後不到一個禮拜,美國眾議院隨即於美東時間30日無異議通過第136號台灣高層訪美決議案。雖然類似的決議案在過去幾屆國會裡曾由一些友台議員提出,卻未有任何進展;美國國會首次於全院通過類似的決議案,可稱史無前例的重大性突破。

 第136號決議案於今年5月1日由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夏波(Steve Chabot)與博克莉(Shelley Berkley)聯合提出,並獲得近50位議員的聯署,決議案旨在呼籲廢除美國政府長期以來加諸於台灣官員,包括民選總統訪美的眾多限制。預計決議案通過後,將轉交參議院。

 這項提案先於六月二十六日在外交委員會獲得無異議通過,也是類似提案被提出無數次以來,第一次在外交委員會過關。現在眾院院會又無異議通過決議案,顯示兩黨議員對要求政府解除台灣高層訪美禁令的高度共識。

 決議案對行政部門提出三項主要呼籲:所有加諸於台灣高層官員,包括民選總統訪美的限制,應全部解除;美國政府應允許其內閣成員與台灣對等層級官員直接交流;加強美國與台灣民選官員的關係符合美國的利益,也是向亞太地區展現美國對民主的強烈支持。

 決議案並要求美國政府確切遵守一九九四年生效的美國「移民與國籍技術修正法」第兩百二十一條款規定,同意台灣的總統與高層官員訪問美國。

 決議案指出,台灣海峽是全世界公認的可能衝突點之一,美國政策決策者有必要直接與台灣政府高層對話。

 決議案同時強調,協助美國盟友脫離外交孤立,有助於亞太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在上週三美國國會歡迎謝前院長的酒會裡,許多議員們紛紛致詞表達對這個決議案的支持,並高分貝地呼籲行政部門解除對台官員的訪美限制。外交事務委員會的副主席蘿斯列支娜(Ileana Ros-Lehtinen)便在酒會裡表示,美國國會對這項議題的支持是廣泛、橫跨黨派的;出生於古巴的她並在致詞中表示,「不應該只有前行政院長才能率團訪問華府,台灣的現任行政院長與其他高層官員也應該能率團到華府才是。」

 她表示,不管是上海公報還是台灣關係法都沒有規定台灣高層官員不能訪問美國。

 她說,常被引述的上海公報並沒有包括這些限制,在台灣關係法裡面也沒有列出這些限制。台灣關係法上說,為了推動美國的外交政策,美國人民和台灣人民將繼續推動在商業、文化、和其他關係方面的發展。但是,當美國和台灣官員無法直接溝通時,要怎麼推動關係發展呢?

 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費利奧馬瓦耶加表示,美國政府長期不允許台灣政府高層官員訪問美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擔心引起北京當局的憤怒。

 他說,這個邏輯是錯誤的。歡迎台灣官員訪美並不代表我們放棄了一中政策,也不代表我們支持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這只是要表示我們要對民選台灣官員的尊重。

 另一位長期支持台灣的安德魯斯眾議員(Robert Andrews)表示:「我希望謝長廷先生,如果當選,能夠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訪問美國。」

 美國新墨西哥州議員皮爾斯(Steve Pearce)在議場上特地發言嘲諷目前現有的不合理政策,他表示:「我們美國能做到最麻木與最沒同情心的舉動之一就是拒絕台灣民選總統訪問華府。」

 FAPA會長李青泰表示:「謝長廷先生上週才在美國國會受到議員們的歡迎,如果他在明年三月勝選台灣總統,卻反而從此受限不能踏上華府一步,這是極大的諷刺。」

 李青泰說,謝長廷前院長的華府之行,突顯出這些限制的不合理,加深許多美國國會議員對解除台灣訪美限制的意願,包括眾議員外交事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雙雙聯袂呼籲行政部門儘快廢除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