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 星期五

論理

by gnahcch 2006/12/29

We must not confuse dissent from disloyalty. We must remember always, that accusation is not proof, and that conviction depends upon evidence and due process of law. We will not walk in fear, one of another, we will not be driven by fear into an age of unreason.

又豈止是“質疑”呢﹖

在小眾輿論的法庭裡﹐張先生已經被定罪﹐高懸於木樁上。群眾手執叉子﹐火把﹐在宣稱巫術已經造成了禍害的領導者下﹐堅信自己是受害者﹐像鮮血一般憤怒的湧出。“叛國”是罪名﹐立場是證據﹐人人都是法官﹐毫不遲疑的宣判﹕“你有罪”。恐懼是獄卒﹐把自由囚禁於我們的心中。

久受白色恐怖之苦的人們﹐口中咒罵著白色恐怖﹐然後把毫不遲疑的將白色恐怖強行加諸於他人身上。由點點滴滴的蛛絲馬跡中找到了莫須有的證據﹐拒絕了被告的 辯解﹐把不是我們這一邊的“別人”逕行定罪。一如當時堅信愛國的人民﹐對於“臺獨”“ 中共同路人” 的指控。而自由在力量之前﹐頹然倒下。

一幅別人寫的布縵﹐一篇別人寫的報導﹐成為他人治罪的證據。被指控者本身的解釋不再重要。政治正確被用來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If we dig deep into our history and our doctrine, we will remember we are not descended from fearful men. Not from men who dared to write, to speak, to associate, and to defend causes that were for the moment unpopular.

推倒了威權的那面高牆﹐我們不知所措的在心裡築起了另一面高牆。在牆裡﹐我們堅信著我們不可能會錯﹐而我們是受害者。也就在不知不覺中﹐我們變成了我們當初所曾對抗過的那些人。受害者和加害者的距離﹐原來是如此的接近。在通往自由的道路上﹐我們離原來的目標越來越遠。

我們沒有從不久前的過去﹐學到任何教訓嗎﹖這個國度裡還有自由主義者﹐相信自由沒有立場﹐不分對象嗎﹖

The fault, dear Brutus, is not in our stars, but in our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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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不來客 2006/12/29

【回覆 gnahcch 於 2006/12/29 13:17 發表的文章 查看前文



一, 閣下, 您今天這篇, 可以適用於所有受邱毅指控的人。請教: 邱毅所為, 算不算白色恐怖呢?

二, 被指控者, 需要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乃是國民黨2000年以來的邏輯, 閣下對於國民黨毫無指責, 怎麼忍心指責有樣學樣的他人呢?

三, 既然中國網站寫出『祖國大陸』, 言之鑿鑿為張熙懷檢察官所寫, 台灣人民據以『質疑』張檢察官, 有何不妥嗎?

張檢察官被質疑了, 就是遭到白色恐怖了嗎?

恐怖在哪裡呢?

四, 您一再以白色恐怖反擊質疑者, 請問這些質疑者到底實施了哪些白色恐怖行動呢?

媒体舖天蓋地地捧張檢察官為神, 以他為委屈; 您還有一大堆前往法院伸援的人支持張檢察官, 紅杉軍甚至威脅要如何如何.....

請問: 到底是誰被恐怖到了呢?

五, 每一個被指控者/被質疑者,都有解釋, 都宣稱自己無辜! 張檢察官的, 就該被完全採信! 趙建銘的呢?(台開案據以判他有罪的『證據』難道足夠嗎?)吳淑珍的呢?

難道趙建銘, 吳淑珍的所說的『我沒有』都是狡辯, 都是屁話? 而張檢察官說的每句話, 別人都該採信?

如果趙建銘/吳淑珍的話該被台灣人/檢調質疑, 張熙懷的話憑什麼要平白無故地被台灣人採信? 無罪推論只能用在檢調人員自己身上嗎? 台灣其他的人, 都是賤人, 都該不被相信嗎?

伍, 不要拿出Julia Caesar/Brutus的故事出來隨便比喻! 這裡誰是凱撒大帝呢? 難道是張檢察官? 現在到底誰手上握著刀柄呢? 難道是那個被笑話成骷髏的吳淑珍嗎?



至於輿論, 閣下, 您沒辦法看台灣報紙嗎? 還是沒辦法看到台灣電視? 您聽不到TVBS? 中天? 中視? 您看不到中國時報、聯合報? 您無法閱讀中央日報、中華日報?還是蘋果日報? 這裡面, 有哪一家媒體不把張熙懷視為神祇?

輿論? 在媒抗提出質疑的這些人, 張熙懷檢察官或者任何檢調人員有放在眼裡嗎? 有真心聆聽嗎?

張熙懷檢察官連『譴責中國造假』這件事, 都不屑為充滿恐懼的台灣人民做, 他對台灣人民的真心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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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C_pee

【回覆 gnahcch 於 2006/12/29 13:17 發表的文章 查看前文



對不起,ganhcch,你第一句話就抄錯了。


We must not confuse dissent with disloyalty.
不是
We must not confuse dissent from disloyalty.

你也幫幫忙!在現在的台灣,誰是壓迫者?誰是威權?
我可以跟你講,這些人絕對不在綠營!

你的張先生可是囂張的很!
他對記者說,他一個文化大學畢業的,讓十幾個律師,其中還有留洋回來的啞口無言!
這樣子的人像是被壓迫的嗎?
自己的問題(即沒有誠實報告中國之行)被挖出來,一下子囂張的樣子變成受害者!?太方便了吧!

從挺張熙懷的連署書有八成檢察官連署證明一件事

by ascool 2006/12/29

從挺張熙懷的連署書有八成檢察官連署證明一件事


就是"檢調八成挺藍的",果然是沒錯的

當以前兩蔣時代到李登輝時代,發生重大判決時
有哪個司法界出來說過話(沒有)

為何今天阿扁當總統這些挺藍的檢察官就跳出來說話連署

因為台灣人不能當總統(管你是三級貧戶,還是一流社會的人,這也是像王永慶,蔡萬霖這些以前富可敵國的人不敢在政治攪局的原因)

重點是「認同」嘛!

by 不來客 2006/12/29

台灣檢察官的邏輯水準, 真得很高!!

搞了半天, 連張熙懷檢察官被質疑的重點, 都弄不清楚? 只會把問題扯到『去大陸就可能被抹紅』, 這是什麼邏輯推導?

難道, 張熙懷檢察官等人, 真的搞不清楚台灣人民到底在質疑什麼嗎? 楊榮宗檢察官這麼義憤填膺地說:『我也去過大陸 不怕抹紅』到底要表達什麼呢?

請問: 去過『大陸』的人, 都會被抹紅嗎?

台灣每年有多少人進出中國? 又有多少人被抹紅? 楊檢察官、張檢察官等, 要不要計算比例看看?

瞧不起陳水扁一家的人這麼多, 難道他們都會因此不提出質疑嗎?

如果一個台灣檢察官真的去了中國發表『祖國大陸』說詞, 如果一個台灣檢察官對於『台灣省台北地區』的紅布幔毫無感覺, 我不知道這個檢察官如何忠於提供他薪水的台灣人民以及台灣政府?

如果一個檢察官, 連該有的『中華民國國名』都無法捍衛, 我不知道他能捍衛台灣人民什麼權利?

如果一個檢察官, 連為什麼被『抹紅』的原因都始終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他如何能偵辦複雜度難上千萬倍的國務機要費案件?

如果一個檢察官, 在確定自己沒有說『祖國大陸』、並且發現被中國有關單位栽贓這四個字, 都還默不出聲、不去向中國抗議, 卻只會回頭責怪(有權質疑他的)台灣人, 我不知道這樣的檢察官如何自稱正義?

張檢察官, 真正害你的單位, 是中國! 您搞清楚了嗎?

楊檢察官對媒体提出『被抹紅』的可能性, 到底想說什麼呢? 被抹紅, 就可以怎麼樣了嗎? 不被抹紅, 就可以不怎麼樣了嗎?

檢察官辦案, 為什麼有這麼多私人的花絮, 滿天紛飛?

秉公處理就對了, 老是跟媒體說些五四三做什麼呢? 這是檢察官應該做的『公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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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請纓代理蒞庭論告 楊榮宗:我也去過大陸 不怕抹紅
中時電子報╱趙國明/台北報導 2006-12-29 03:50

「我也去過大陸,但是我不怕被汙蔑抹紅,絕對挺得住。」請纓上陣代理張熙懷的主任檢察官楊榮宗,今天將率領北檢公訴檢察官團隊蒞庭論告,語氣中展現了無比堅定的自信。(節錄)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politics/200612/20061229748446.html

從上帝之子想到世界之女

by 素心人 2006/12/26

從上帝之子想到世界之女

耶誕節是為了紀念耶穌降生而來的。按照基督教或天主教的信仰,耶穌是上帝之子,為了散播上帝的大愛、救贖世人的罪愆而來。也就是說,耶穌之為上帝之子,是奉獻與犧牲的象徵,套句哲學名詞,叫做「道成肉身」。

在中國的帝制封建思想中,皇帝自稱「天子」,是老天爺的兒子,目的卻是神化自己的地位,為自己的統治權力建構愚民的「合理」基礎。

將中國的「天子思想」與中國文化「貴古賤今」、「貴遠賤近」的習性合併來看,其實是一致的。這種思想的特徵之一就是喜歡強調血統──不管是生物性血統還是象徵性血統。在生物性血統上,中國人重視族群和家世;在象徵性血統上,中國文化則又重視傳統和正統。重視族群、家世、傳統和正統,這些都無可厚非,世上主要的幾種文化體系皆然,壞在極端地定於一尊、壞在用族群、家世、傳統和正統以壓迫任何文化、思想創新的生機。

我一向不信台灣的問題出在族群,因此不喜歡用「本省人/外省人」的對立概念談現象。如果真的是DNA問題,試問百分之十五的外省人如何動搖百分之八十五的基礎?再說,來台都五六十年了,還有多「純」的外省DNA?我很懷疑。

我認為台灣問題的真正根源在於文化,問題的根源不是生物性血統的對立,而是象徵性血統的歧視。所以,當我們看到部分外省人愛台灣的心遠遠強過許多聲稱百分百「蕃薯仔」的屁話,一點都不必訝異。正因為象徵性血統作祟,所以不管是外省人娶本省人、外省人嫁本省人,他們依舊自認是外省人,誰罵到外省人,他們就會渾身不舒服地要和人糾纏對幹。他們「高攀」的、緊抓不放的,不是DNA,是那個想像中較高貴的中國文化。

文化無所不在,因此文化的影響也極難避免,中國文化在台灣的情形也是一樣的。在國民黨五六十年的填鴨教育之下,即使自認DNA血統正確、愛台灣不落人後的搖唇鼓舌、舞文弄墨之輩,舉手投足之間、言說論述之際,照樣流露出中國文化的病癥。

台灣文化受中國文化毒害的病癥,其中之一就是血統思想。我們看西方文化的發展,他們固然也重視族群、家世、傳統和正統,更鼓勵批判和創新。舉個簡單的對比:西方學術上,「後(post-)式思考」盛行,例如「後現代」(postmodernism)、「後結構」(poststructuralism),這些都是挑戰祖宗的態度。另一方面,西方文化史上,我們也可以不斷在各領域見到形形色色的新思潮、新流派創立的故事。然而,在中國學術上,就算有所謂「新儒家」的說法,人家的「新」可不是創「新」,不過整修門面而已。況且,在新儒家之外,中國還曾經出現過哪些「新」東西?「新詩」嗎?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翻翻五四那一段慘史吧。

總之,我們非但不是勇於強調自己如何與前人不同,倒是必須一再標榜出身多麼榮耀高貴而源遠流長。比如說,總是三五句話就不忘告訴人家我的學歷怎樣優秀,是哪個名人的弟子、經歷如何輝煌,擔任過哪些高位。你可以說這只是虛榮心罷了。沒錯!是虛榮心。但我感興趣的卻是這虛榮心的「方向」──它是逆流回溯式的,不是嗎?腳往前走、頭往後看,伊於胡底?

中國文化的血統思想相信老祖宗的一切都是「歷久彌新」的,讓我們的最高標準就是只敢克紹箕裘、做做孝子賢孫,絕不敢破釜沉舟、另起爐灶。看看從過去陳水扁的《台灣之子》到最近呂秀蓮的《世界之女》,不也是這種血統思想的反映?你看看這種文化遺毒有多可怕!

你說〔空無限格〕國父孫中山先生驅除韃虜、推翻滿清、創建民國,不算是破釜沉舟、另起爐灶嗎?唉,回家複習一下三民主義吧。他老人家可是上繼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之後的中國文化傳人喔,不又是血統思想的典型?而且,沿用朱元璋反元時的革命口號,非我族類,就是「韃虜」,賓果!還是血統思想。

再回到呂秀蓮的《世界之女》。更讓我不解的是:呂秀蓮想藉此暗示她的「天命」嗎?又來一個愚民權術……女性而有權力野心未必是壞事,但是拜託請長進點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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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若你說《世界之女》的「女」是「女性」而非「女兒」,我無言以對;請恕我中文能力根基淺薄,以致誤解過深。

臉皮夠厚!

by spark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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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of Promised Tsunami Aid Unfulfilled
By Anadolu News Agency (aa), London
Thursday, December 21, 2006
zaman.com

According to figures from the U.N. Department for Aid and Development (UNDAD), about half of the aid promised by states, companies and individual donors to the surviving victims of the 2004 Asian tsunami has not been given yet.

On Dec. 26, 2004, a powerful earthquake in the Indian Ocean unleashed a tidal wave that hit 12 countries. The tsunami killed over 230,000 people and devastated entire communities.

Using UNDAD’s own database, the BBC has revealed that half of donated funds intended as aid to the region are still sitting in banks. The BBC said disaster victims made use of $3.3 billion of the promised $6,7 billion.

China tops the list of countries who haven’t kept their word. China promised to donate $301 million, yet only delivered $1 million to Sri Lanka.

Spain also made promises of $60 million and only sent $1 million to Sri Lanka. France sent only $1 million to the region instead of the promised $79 million.

Kuwait also pledged to help by donating $10 million to the Maldives Islands but has not spent anything yet.

The United States fares a little better. It has so far sent 38 percent of its promised amount.

According to the BBC report, of the $2.2 billion donated to the Red Cross worldwide, about $1.3 billion has not yet been spent; and of the 50,000 homes promised by the Red Cross, only 8,000 have been finished.

翻譯by sparkle 2006/12/26:

By Anadolu News Agency, London 安納托利亞新聞通訊社
Thursday, December 21, 2006
12.26.2006 Tuesday載自zaman.com


根據「聯合國發展援助部門(U.N. Department for Aid and Development,UNDAD)」提供的數據,各國、公司行號以及個人原先承諾捐給2004年南亞大海嘯受害者的援助款仍有半數未獲兌現。

2004年12月26號,在印度洋發生強震,引發的海嘯衝擊12個國家,造成逾23萬人罹難,多個社區全毀。

BBC引用UNDAD資料表示,超過半數要捐給災區的援助基金仍放在銀行裡,災民只用了67億裡的33億美元。

在未如實屢約的國家裡,中國居於首位。他們承諾捐出3億1百萬美金,然而只給了斯里蘭卡一百萬美元。

西班牙原先承諾6千萬美元捐款卻只付斯里蘭卡一百萬。法國也僅撥款一百萬給該區,而非原本許下的7千9百萬元。

科威特當初承諾援助馬爾地夫1千萬美元,到目前為止連一毛都沒付。

美國情況稍微好一點。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兌現了百分之38的承諾金額。

根據BBC的報導,紅十字會全球22億捐款中,約13億還未動用,而該組織承諾幫助的五萬受災戶裡,只有八千戶獲得實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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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零四年海嘯受災國援款 已全部安排完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6 12:19:37


中國對04年海嘯受災國進行了建國以來最大規模的對外救援行動。
  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04年印度洋海嘯發生後,中國政府先後三次宣佈向受災國提供總額逾六億元人民幣的援助,目前援款已全部安排完畢,其他的各類援助項目亦已大部分完成。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今天就中國政府關於印度洋海嘯的援助落實情況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中國政府對海嘯受災國援款已全部安排完畢,承諾的各類援助項目大部分已完成,在建項目進展順利。

  秦剛介紹說,2004年印度洋海嘯發生後,中國政府與人民感同身受,對受災國人民遭受巨大損失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慰問,進行了建國以來最大規模的對外救援行動。中國政府先後三次宣佈提供總額為68,763萬元人民幣的援助。

  秦剛表示,中國政府和人民的義舉和善舉是中國“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外交政策的又一體現,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賞和受災國政府和人民的感謝。中方將繼續同有關國家一道,落實好在建項目,為受災國家和人民重建家園作出貢獻。

判決書的啟示: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by lefoucalme 2006/12/28

2006年12月28「對內線交易趙健銘重判」,一審判決六年,相信一定會大快人心,當然還有人認為不夠重!但是拿《莊子》作為引據,卻有點不倫不類;再 加上《莊子》並未告訴我們要對所謂的「權貴加重判刑」。因此,林法官引用《莊子》到底要告訴我們,趙健銘是『竊鉤者』還是『竊國者』?

林孟皇法官引用《莊子》外篇第三〈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白話點說:所謂竊鉤者誅,就是犯罪輕而重判,真正 竊國者則逍遙法外、加官晉爵,並聲稱自己大仁大義。那麼,或許林法官真得要辦那些「竊國者」的權貴,可惜莊子並沒告訴他怎麼判「竊國者」,或許《莊子》只 告訴他:「竊鉤者誅」,反正判重一點就是了!難道「重判」是他讀《莊子》唯一的啟示嗎?反倒是,林法官「知識份子的叔世理想」對趙健銘加重量刑,卻暗中應 合《莊子》所諷刺的「竊鉤者誅」。

其實一個法治精神的重要性,只是「依罪量刑」,不過諳熟《莊子》的林法官,對趙健銘所下的重判,是否是「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莊子內篇齊物 論),也只能在深夜靜默時捫心自問了。國內許多高度政治性的法律訴訟「台開案」、「國務機要費」、「特別費」等,我們將看到的可能是法官「刻意為高」,受 了社會上不斷競標道德仁義下,所反映出的媚俗心態。人民需要的是法官專業的法律判斷,不是以道德掩飾好惡的判斷,更不是政治判斷。

不過有「知識份子的淑世理想」的林法官,還是藉由引用《莊子》〈胠篋〉篇讓我們去思考誰是「竊國者」的問題。或許他是用心良苦、告訴我們「竊國 者」尚逍遙法外。但是誰是竊國者呢?或許他暗指阿扁,但看起來阿扁還沒這個能耐, 連拿來做秘密外交,區區的一千多萬的國務機要費都沒有自主權,遑論「竊國」!加上沒有談「仁義誠信」的權利,自然列不了「諸侯之門」。林法官或許告訴我們 真正的諸侯之門是「國民黨」。國民黨的黨產、立法院多數黨對預算案、民生法案的擱置,一天到晚講自己清廉的國民黨,不就是這些都是「竊國者侯」誇耀自己多 有仁義誠信呢!再加上媒體將馬英九聖人化,又直中〈胠篋〉篇的寓意,「聖人生而大盜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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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

支那人的壞毛病 要教訓整各社會? 受審判的不是台灣社會吧 用教訓的口吻 是要教訓誰呢? 支那老師 支那檢察官 支那法官 自以為比所有人高道德的斯文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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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ndlife

會覺得大快人心的應該只有泛統派而已!

就算趙建銘內線交易,並沒有侵佔到一般小市民的錢,也沒有造成經濟問題,只有泛統派會因此打擊泛綠而覺得高興而已。

如果他們是因為犯了貪污被治罪,才是全民之福。

反觀現在台灣各地地方政府,私相授受早以習以為常,這些才是捍動台灣根基的事情,該盡全力辦的也是這些,沒見檢查官發揮多大的功能。
辦到是滄海一栗,國民黨賤賣黨產,肥自家人,也不見檢查官剪報分案!

趙建銘算什麼,沒什麼值得高興的!

若以台灣近幾年來聽到的判案案例,台灣的法官「民主素養」嚴重不足!

現在是民主時代,首重民權,既是重民權,不該有權貴貧賤之分

不然,就以藝人吸食大麻,是不是該說身為偶像級人物,而言行不當,就施以兩倍三倍之加重刑責?

一個殺人犯因為家屬已原諒而不施以刑罰?或因為平時樂善好施就從輕量刑,讓家屬更家悲痛?

法律有法律評量之刑罪輕重,不該因人富貴貧窮職位高低而有所異,

剩於人民觀感,該交由受刑人自行去承擔,不該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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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瞎子讀莊子:
「竊狗者豬,竊果者猴 」
沒錯沒錯,豬狗不如的很多,猴子喜歡吃水果 Laughing

什麼「莊子」不「莊子」的,這是刑法哪一條?
在法庭上,根本沒有「莊子」立足之地
倒是「瞎子」一大串 Cool

已經曝光的增貸資訊,竟然可以構成「內線交易」?
這不是「莊子」的問題,是「瞎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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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lfon

我是看自由時報網路版的啦。

關於貸款的問題,法官好像是認為已有的145億貸款不算,但是另外的"20億"及不良債券則因為是「媒體已報導的訊息,若不是完整且真實報導,即不可將媒體已報導的內容,視為已公開的訊息。」。

問題來了。

一、「145億貸款」比不上「20億的貸款及不良債權出售」對於投資及購買股票的影響力!?

這個見解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商場或學界的人可以說說看是哪門子的商業經營新顯學? Shocked

另注:如果不良債權的出售是指台開信用部出售予日盛的話,一樣是經濟日報事先就報導過的。

二、如果媒體報導「不是完整且真實」,即「不可將媒體已報導的內容,視為已公開的訊息」,那是說經濟日報的報導「不是完整且真實」嗎?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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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只要是和第一家庭有關的,即使是一塊錢也都叫竊國?
只要是和國民黨有關,即使是億來億去的金額也都只能叫竊鉤?
還真是國不如鉤啊!法官千萬不要因為看習慣了鉤子以為鉤子真的不值幾錢啊! 但願竊鉤者真的該誅則誅. 否則還真的比不上幾千年前那時代的清廉反貪腐標準.
數以千億計的黨產還不都是取之於國,然後再將污來的黨產投入選舉妄想竊國嗎? 還是大多數人都只認為這只是竊鉤? 見慣不慣?慣完再幹?
好一個禮教飾非禮的吾心即是理! 腐儒阿腐儒!不知其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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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ckbox

林孟皇法官引用《莊子》外篇第三〈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白話點說:所謂竊鉤者誅,就是犯罪輕而重判,真正竊國者則逍遙法外、加官晉爵,並聲稱自己大仁大義。

引用《莊子》的林法官,身體力行註解莊子,用重判竊鉤者如趙建銘之流,來提醒我們:真正竊取國家財產的國民黨不但逍遙法外、加官晉爵,還聲稱自己大仁大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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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ohenan

不用科學證據辦案, 竟然要人直接認罪, 實在是走回頭路. 如果你能不
要用一堆古文觀止還有包公傳抄出來的東西來當判決書, 客觀中立地把
犯罪事實指出來, 豈不更有說服力? 要用到一堆道德文章來補強, 本身
就是一種證據力不足的表現, 用"社會觀點"來入人於罪的行為, 更會造
成嚴重的後果. 我覺得這已嚴重損害人權. 但好像會幫趙建銘講話的人
沒幾個, 因為趙已被鬥臭, 誰幫他講話對他自己都沒好處. 這是準文革
模式.

當法官捨棄證據主義, 用道德主義, 而這道德也只算是相對性, 來審判
趙案時, 等於入了綠營的口實, 等於把綠營人士的關心焦點捨棄, 就是
他們要看一個中立的天平來評判這案是否真的有罪, 或是只是藍營的政
治鬥爭產物. 如果你能拿出科學的證據來判, 那綠營的人一定沒話說,
從此把趙家定了位, 不會再為他們說話, 但如今用道德文章來寫判書,
用統媒的社論觀點來寫判書, 等於邀請綠營繼續保持在懷疑不信任的狀
態. 所以, 審判的法官, 雖不敢說亂判, 但我覺得錯得很離譜. 製造了更
多的問題和社會分岐.

..

昨天的大話有講到"媒體大亨"的問題. 鄭說到底是誰把台開炒高的?
為什麼沒有人究責? 隱約好像有以下這種聯想:

某媒體大亨引誘趙家買台開股票 ->
媒體大亨再把台開炒高, 製造獲利的事實 ->
媒體大亨再把以上事實交給旗下的批鬥性節目和特定槍手暴料 ->
趙家被坐實內線交易的罪名

所以有點像金光黨, 要不上金光黨的計, 除非自己沒有貪財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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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鬥爭是世界一流的
觀察中國的歷史
多少上至天子下至庶民在毫無罪證的狀況下被處刑、被鬥爭、被殺戮
用的還不就是"無德"、"無能"、"失德"、"無道"
就算多清白的人還是逃不過中國人的鬥爭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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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健銘到底有沒有罪看支那時報的分析就知道:

"新見解",

什麼叫新見解??就是和正常審判的標準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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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為,內線交易行為是即成犯,且為抽象危險犯,故只須具備「內部人或自內部人處獲悉重大消息」及「在該消息未公開前,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為買入或賣出」形式要件就可構成,並不以發生結果為必要,也不以行為人主觀上有圖利意圖為必要。

正因如此見解,合議庭在台開案中認為,重大消息的公開方式,並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限,即使新聞媒體已大幅報導的訊息,除非該重大消息已經媒體完整、真實報導,否則也不得認為是已公開的消息。

新見解 應可產生嚇阻性

另外,內線交易中消息重大性與否之判斷,必須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應以消息對於投資人買賣證券的影響程度著眼,衡量交易可能完成之機率與完成後對投資決定可能產生之影響作綜合判斷,而非單純以尚未完成特定之程序,即否定其為重大消息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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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送法官:

國已民主,何來竊國?
舞文弄墨,循私枉法,夢猶帝國王朝下?
大奸大惡,天平唯一!
因人斷案,殺惡棍也六月飛雪...


聖經申命記第一章:
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
聖經利未記十九章
15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那些信仰中華文化的法官,哪來公義?他們畏懼神,還是畏懼人?恐怕他們連人(人民)都不畏懼,只畏懼心裡的那個偶像--大中華帝國文化之惡龍?!


中國時報和馬英九 你儂我儂到何時?

by 嚴家同 2006/12/15

對於台北市民的新聞讀者來講, 十二月十五日 大多數主要報紙都報導了一件事,即台北市有條件通過中時回饋案,遭到在地人強烈抗議。



不僅自由時報放在全國版第四版:「中時縮水回饋過關 居民要抗爭」,聯合報的北市版也是以頭條刊出:「甘蔗公園太陽春 在地人抗議」。那麼做為當事人的中國時報是怎麼報導? 答案當然是”NO”!一個字都沒有。這不打緊,他的市政版頭條刊的,卻是他們老闆余建新的特別助理羊曉東將出任台北市新聞處長的消息:「郝團隊首波人事 副市長:吳秀光 新聞處長:羊曉東」。

2002年中時獲得台北市政府同意變更大理街土地,相對條件要提出回饋案,然而拖啊拖,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到了2006年底馬英九即將卸任前,又送了 一個禮物給中時,即通過所謂有條件放水兼縮水的回饋案,對於這樣的新聞,中國時報當然是延續中時總編輯王建壯對於「中時購買三中」不報導就是不報導的一貫 原則,隻字未提。

但是中時和台北市政府的異常密切關係難道不怕令人起疑?馬英九放水給中國時報,使其大理街土地不知增值多大的利益,回饋案卻是能慢則慢,然後中時再投桃報 李購買三中解決國民黨出脫黨產的燃眉之急。現在更利害了,乾脆就把董事長特助直接安排進去台北市政府上班,而且還是擔任發言人的角色,以後遇到和中時有關 的各種爭議案件,不用新任市長郝龍斌的吩咐,直接由羊曉東代為發言就行。

事實上,羊曉東從郝龍斌競選台北市長時,就是他的新聞聯絡人。以羊在報社的地位和後來果然隨郝入主北市府,誰能相信這段競選期間,中國時報對各陣營候選人的報導會是公平的?或者該報記者根本只能幫郝龍斌擦脂抹粉?

但中國時報的臉皮真是厚到極點,涉入政治利益如此之深,和台北市政府及國民黨又有那麼多曖昧關係,竟然還可以在自己民調嚴重失真的情況下,以社論大罵民調神準的自由時報。如果這樣的媒體可以稱做質報,大概只能說是劣質報的簡稱吧。

人民有知的權利,媒體則是提供人民知的權利最主要管道。然而中國時報對政治立場的偏頗已經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如果只是意識型態的緣故也就罷了,還根 本的涉入現實的利害關係之中,不僅以新聞做為投資的籌碼,更成了一份欺壓所在地人民的一份報紙。台灣有這樣的一份媒體,坦白說,真是媒體人之恥。


註一:自由時報

「中時縮水回饋過關居民要抗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15/today-p1.htm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昨天趕在馬英九卸任市長前快速通過「中時回饋案」,居民痛批回饋縮水將會抗爭到底,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市議員周威佑也痛批馬英九不要把賤賣黨產的事,牽扯到社區回饋案上。

「億元回饋剩6000萬 中時開惡例」

〔記者陳璟民、洪敏隆/台北報導〕中時回饋案昨通過內容與馬英九於民國九十一年和中時簽定的協議內容明顯不同,創市府通過都計案後還能修改回饋內容的首 例,也就是原本一億元的工程回饋造價,初估只剩六千萬元,不僅地下一樓停車場開發規模縮減,原協議回饋的 三百坪 社教設施也沒了。

註二:聯合報

「甘蔗公園太陽春 在地人抗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648034.shtml

註三:中國時報

「郝團隊首波人事 副市長:吳秀光 新聞處長:羊曉東」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11200612150007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