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背著王建民惡搞 中天被批無恥


自由時報2007/09/12
■中天新聞前天為宣傳台內新專題報導的廣告裡,找來男演員穿上「WANG 40」洋基球衣,魚目混珠誤導觀眾。(畫面翻攝自中天新聞)

在美國打拼、讓台灣人揚眉吐氣的「台灣之光」王建民,又被故鄉給消費了,這次是遭中天新聞台、中國時報利用來宣傳新專題報導,該台「移花」王建民專 屬的「WANG 40」球衣,還「接木」兩句泛政治語彙於旁,此舉形同拖建仔身陷政治議題;廣電基金執行長林育卉轟中天的行徑「等而下之」。

WANG 40球衣 旁白誤導觀眾

王建民前天凌晨甫在美國職棒大聯盟拿下18勝投,他不僅是台灣之光,更是台灣全民的重要資產。不料,前天中天新聞台、中國時報為台內新專題報導「台灣希望2008」宣傳廣告裡,卻找來男演員穿上洋基球衣,以側背方式大剌剌秀出「WANG 40」球衣。

而且廣告還在「WANG 40」的身旁,打上「台灣社會已經受夠了,人民有權利過的更好」字幕暨旁白,乍看之下,觀眾會誤以為這兩那段話就是王建民的心聲,並質疑「這是王建民同意的嗎?中天、中時有取得王建民認可嗎?」

台灣之光 淪為政治宣傳棋子

看過廣告的人不免納悶:為何替台灣人爭光的王建民,要無端淪為特定政治議題利用的宣傳棋子?這和中國喊出「王建民是中國人」一樣,都褻瀆了台灣人的情感。

廣電基金執行長林育卉昨天抨擊中天、中時此舉根本是「小偷行徑」,她說,中天、中時明顯看準了王建民在台灣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比政治人物還有影響 力,不敢「正面」採用,卻使用他背面,又秀出「WANG 40」,有魚目混珠之嫌,企圖遊走法律邊緣;林育卉更大罵中天、中時消費王建民的作法,既貪小便宜,又愛佔便宜,行為簡直是「等而下之」,相當無恥。

中天稱廣告創意 無消費意圖

中天企劃處昨天表示,王建民是台灣之光、台灣希望,廣告是以正面思考為出發點,絕非消費王建民,而是與有榮焉;使用王建民背面「WANG 40」球衣與旁白,則以「廣告創意」回應;至於有無事先徵得王建民同意,該處強調非製作廣告團隊,無法回應。至截稿為止,尚無法獲知王建民與洋基隊對此事 的看法。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

一個關於台灣的故事

by phopicking 2007/09/09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叫做台灣的小女孩。她從小家境貧苦,所以被賣到一個大戶人家裡面當童養媳。

一開始時,這大戶人家的主人,本來打算把台灣許配給他的長子中國當老婆,就算不是大老婆,也是個小老婆之類的。

不過後來,因為這主人愛賭博,把家產賭光了,就把台灣賣到日本去當妓女。換點銀子回來。

在日本當妓女的生活是很痛苦的,可是日本有位黑道老大,這個恩客對台灣還不錯,他對美麗的台灣印象很好,所以把台灣給贖身回家當小老婆,讓她吃的好,睡的好,比以往在大戶人家辛苦的工作,日子舒服不曉得有多少倍。

可是台灣在日本人家裡面,還是沒什麼地位,看到老大來了,就要雙腿開開,準備讓老大淫樂。雖然生活過的很享受,可是總覺得自己好像少了些什麼,因為當年,自己在貧苦時,是被中國這個大戶人家拉拔長大的,更何況,原本是要許配給大兒子。跟他相處久了,總是有一些感情與憧憬,所以不知不覺之間,會期待有朝一日可以回到他的身邊。

後來,這個供養台灣的日本老大因為愛耍狠,所以跟美國的黑社會火併,被美國人一槍斃命,美國人看到了台灣,知道他以往是個中國的童養媳,就把台灣帶回去中國的家裡面。

這個叫做中國的長子,經過了多年的分離,其實已經產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因為女人被搶走,變得暴躁,易怒,看到台灣回來,十分歡喜,畢竟自己初戀的女友又回到自己的身邊。可是又不能忘記她被日本人睡過,所以就用很粗暴的手段對台灣進行性虐待。比如說用228支夾子把她夾得遍體鱗傷。可是虐待完後,又會想起自己其實當年對這小女孩的喜愛,所以每次都會在台灣的身體裡面播種。

台灣有時候在想,我為什麼當初會一心一意想要回來找中國呢?中國其實比日本人還要糟糕呀。被人家當妓女賣掉,好不容易又回來,結果日子卻比當妓女時還要慘,為什麼我的命運就要這麼悲慘呢?

這時候,中國的小弟弟,中華民國,因為在大家族裡面分不到什麼家產,然後又常常被中國這個脾氣暴躁的大哥打的很慘,所以想逃離這個大家庭。他在偶然的狀況下,看到了可憐的台灣被性虐待的畫面。他覺得台灣應該可以在他逃亡的過程中,提供他必要的幫助。所以他就帶著台灣一起逃跑。

中華民國跟台灣逃跑到了外地,兩個人開始了辛苦的新生活。而台灣,也在不久後就發現自己懷孕了,生出來的孩子,應該是中國所留下的種。她想了想,把他取名叫在台灣的中國人。

中華民國跟台灣兩個人很努力的賺錢,所以雖然有時候會面對家鄉的大哥派黑道過來騷擾與追殺,可是他們在努力賺錢時,還是累積了不少家產。

原本兩個人應該是可以過的很幸福的生活。可是,中華民國就是忘不了大哥性虐待台灣的畫面,他的淫念相當的熾熱,所以,他也有樣學樣的在台灣身上性虐待。他最喜歡用白色的淫具來長時間性虐待台灣,所以台灣有時候看到白色的東西,就會感到非常的恐怖。

兩個人一樣生下了孩子,這孩子就叫,中華民國在台灣。

這小兒子比較貼心,所以在台灣的心中,其實都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我的傳人,她就用自己家鄉的語言幫他取了個小名,就叫他『正港的台灣人』。

後來,中華民國年紀大了,就過世了。台灣感到很高興,因為這是頭一次,她可以不用再過著被人家打,被人家幹,被人家性虐待的生活。自己也賺了不少錢,可以很快樂的過日子。

原本台灣可以跟他的兩個兒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的大兒子,在台灣的中國人,很會唸書,最喜歡唸一些什麼四書五經之類的書,她心想,喜歡唸書是件好事。雖然,大兒子有一些壞習慣,他很愛錢,而且很喜歡用巧妙的手段從家裡面偷錢,不過她大體上覺得大兒子還不錯。反正她累積下來的財富還蠻多的,可以讓大家花花沒問題。二兒子,正港的台灣人,雖然比較不會唸書,比較不成材一點,這陣子也染上了賭博偷錢玩女人的壞習慣,不過這個孩子的本性還不錯。她總是想著,雖然我被中國,被日本人給凌虐侮辱,可是最少有兩個孩子,這兩個孩子也還不錯。可以讓我台灣在世上揚眉吐氣。

這日子本來過的也不錯,不過呢,大兒子,這個在台灣的中國人長大了,開始想念起了自己真正的生身之父。所以就開始尋找自己的父親。經過了漫長的等待與跋涉,他發現自己的生身之父,因為做惡多端,所以家道中落,生活十分落魄。他看到之後覺得蠻於心不忍的,所以就拿著台灣的家產去資助他的父親。

對台灣來說,她還記得自己貧苦時是被中國這家子給養大的。所以她對自己大兒子這種認祖歸宗的事情並不禁止。只是她內心裡面還是記得當年是怎麼樣被中國虐待。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在這種看似平靜的生活底下,以往台灣好不容易擺脫的夢魘,又在不知不覺之間回來了。

中國這個敗家子在敗光家產之後,一開始是一蹶不振,不過在在台灣的中國人的贊助下,開始重新振作。不過他的方向就急功近利些,他加入了黑道。靠著逞兇鬥狠與強大的家族武力,迅速在黑道中建立一片天地。沒有幾年,他又開始跨足色情行業,透過充沛綿密的專業人口販賣集團,他用大量而價格低廉的賣春女子,迅速建立起一方勢力。

看到中國變的家大業大,台灣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喜悅。畢竟這個男人以往對他有多壞,怎麼樣虐待她,她可是記得清清楚楚。中國的強大對台灣到底算不算好事,她自己其實理不太清楚。

不過大兒子在這時候,看到了父親的勢力不斷擴大,又想起了在父親危難時自己所提供的協助,他覺得,如果可以讓父母復合在一起,他應該就可以接收父親的勢力,成為一方之霸。雖然,他的父親已經有了幾十個兒子,雖然,他就算讓父母復合在一起,父親會不會特別眷顧他也很難說,可是,在一個父母離異的孩子心中,總是覺得,爸爸跟媽媽要是可以重新在一起,那日子一定可以過的很美滿。

所以,大兒子,在台灣的中國人,看到父親中國會遇到台灣的情況時,總是想要剝光自己母親愛穿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套裝,想要把自己的媽媽脫光光後再推到爸爸房間,在他簡單的想法下,只要爸爸再重新臨幸了母親,兩個就會在一起,我就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就算我沒有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我最少可以擁有中國的勢力,有這樣的爸爸罩著,那就可以躺著幹了。至於母親是否被性虐待,是否被家暴,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又是一個團結在中國底下的大家庭了。

他告訴他自己,台灣以前做過妓女,也經歷過無數次的性虐待,可以回歸中國,再被打個幾次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再怎麼說,打她的人是我的爸爸,夫妻嘛,總是床頭吵床尾合,至於閨房裡面的事,我這做兒子的也管不到。

小兒子當然覺得很不對了。他告訴他哥哥:『我們要錢,可以自己去賺,為什麼一定要脫媽媽的衣服,逼他去賣身呢?我們已經很有錢了呀。』

大兒子:『你不懂,將來的世界會是中國的世界,現在叫媽吃點虧,以後要擁有中國的資源,我們才可以繼續過這麼有錢的日子,而且還可以變得更有錢,去住帝寶開法拉利。你呀,就是都不好好努力賺錢,家產都被你敗光了。家裡面的錢都是靠我賺來的。你都拿家裡面的錢去送女朋友鑽戒,還送他小孩童書,你以為我不知道嗎?』

小兒子:『你不是也拿錢去繳你女兒在美國生活的卡費?你怎麼會有資格說我?我就是覺得我們自己這樣生活就好了,沒必要把自己的媽媽送入火坑,再去讓中國玩弄。』

大兒子:『你緊張什麼?我講的也不是現在。我是覺得,等中國變成了一個好人,那時候我才會叫媽媽再回到爸爸的身邊。』

小兒子:『我是覺得,我爸爸在我小的時候帶媽媽逃出來,就是覺得中國是個大壞蛋,你讓我爸爸養到這麼大,居然為了這一點小錢,就要推我媽入火坑。平時在講說要怎麼捍衛媽媽,根本都在打嘴砲。』

大兒子:『我哪有,你胡說,我也是為大家好,中國的勢力這麼大,他要是再用武力來打我們,我們誰擋的住?他要再來中出老媽,我們也只能投降。與其搞到這麼難看,不如現在就不要扯破臉,大家想個比較體面的方法。』

小兒子:『我不贊成啦。有人要打架我奉陪啦!』

大兒子:『你就光一張嘴啦,我們要錢沒錢,要武力沒武力,一旦打起來就是被人家當俗仔電到死。』

小兒子:『就算這樣也比賣母求榮好。』

大兒子:『不要來這一套,你把中國惹火了,真的來打我們,到時候一定自己坐飛機逃命去美國了。你那什麼嘴臉?就是長的一副鴨霸又欠揍的樣子,才會惹火中國,他們要是來打我們,都是你這副帶衰的蠢樣,他們看到你不爽才會來打我們。』

小兒子:『動手打人的人就是不對,你不去怪出手的人反倒怪我長的不好看,你是哪根筋不對了?你不要以為你是他兒子,回歸以後就有什麼好處?他兒子有幾十個。你現在再怎麼抱他的大腿,也是沒用啦。』

大兒子:『我聽你在放屁,我們自己又不是沒有錢,我們會帶錢進去,然後把生意做到更大。』

小兒子:『他會耍陰把你吞掉。』

大兒子:『才不會。就算會好了,我們一定可以從他身上多拿到一點好康的,失之桑榆,收之東隅。』

小兒子:『你在做夢。』

大兒子:『你在眼紅。』

台灣看到自己的兩個兒子的不斷爭吵,覺得很難過,她對自己為什麼會養出像大兒子這樣的人,也覺得很不解。或許真的是因為血緣的關係吧。流著相同血液的人,總是有類似的想法。好不容易拉拔大的小孩,在申請加入聯合國俱樂部時,想的卻是幫自己改名字。來迎合中國的喜好。比如說,他想把我改名成:『被中國中出過的台灣』,『被中華民國敦倫過的台灣』...唉,我教育小孩時,到底哪邊失敗了?

這個有點悲哀的故事,還在繼續上演下去。到底最後會怎麼收場呢?老實說,我不知道。我現在處身在兩個兒子的口水中,實在感到很無力。

看著一派人想要剝光台灣的衣服,去跟中國送作堆,另一派人,除了無力的反擊,以及持續的不成材以外,又拿不出什麼東西來。我對於台灣的未來,雖然有著無限的想像,可是對於台灣的現在,卻有一股感到很無力的悲哀。

我喜歡台灣,我不希望她被推到火坑裡面,我希望台灣可以自由自在地靠著自己的力量快樂的活下去。如果這叫台獨,那你就把我算做是台獨的一份子吧。如果有任何人想要把台灣送到中國的懷抱裡,請給我一個夠好的理由。如果只是一直講說,中國的老二比較大支,跟他嘿咻會比較爽,所以我們應該要終極統一。我會覺得,這種理由聽起來就跟因為中國勢力很大,所以我們要終極統一一樣無聊...我講反了嗎?Anyway... you know what I mean.

真的要因為比大支比贏了就要結合的話,那我們幹嘛不跟美國統一呢?再者,有經驗的人告訴我們,大支不會比較爽呀。只有A片看太多的傻瓜,才會覺得男人只要大支就好,女人遇到大支就會比較爽。
□ 〔資料來源:獨孤木with diggirl.net〕

三中傳奇--中視洗錢通黨庫

by 曾建元 2007/09/10

馬英九在2005年8月接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後,為了在〈廣播電視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的法定期限2005年12月24日屆臨之前處理掉黨營華夏投資公司所屬中國廣播公司和中國電視公司的持股問題,開始與財團接觸,希望股權賣掉後,仍然可以維持黨在廣電媒體中的影響力。已擁有中天有線電視頻道的中國時報集團董事長余建新,一直想擁有無線頻道,和馬英九一拍即合,便組成榮麗投資公司,買下華夏及其旗下的中廣、中視和中央電影公司三中。資本額4億元新台幣的榮麗只預付了1億元,三中的帳面成交價格是40億元,分明是巴蛇吞象。

榮麗公司想要的,其實只有中視,買下中廣和中影,是順便幫馬英九和國民黨處理掉黨產的所有權,可是榮麗並不願真的花大錢入主中廣和中影,所以馬英九和國民黨幫他找到下手買家趙少康和郭台強。

〈廣播電視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國防部所有中華電視公司和台灣省政府所有的台灣電視公司公股便全部捐贈給了公共電視台,就馬英九找了小財團來買中廣和中視,顯然為了2008年的立法院和總統選舉,國民黨還需要錢糧和宣傳機器,所以不願捐贈國家或公益團體。

另一方面,整個華夏三中案的買賣決策過程並不透明,除了他和副祕書長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哲琛主導並深知其間始末外,馬英九並未對黨內中央常務委員會或全體黨員公開,所以那事實上乃成為號稱不沾鍋的馬英九對於建立其金脈向財團的投石問路,其間還可以從展開各種形式而意在不言中的政治交易,這種事情豈容攤開在陽光之下,根本就會見光死。

台灣團結聯盟和民主進步黨先後公開質疑中視釋股可能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本介入,你不能怪罪別人扣紅帽子,因為三中交易私相授受,何以杜攸攸眾口。再者,三中賣價40億元,也有低估之嫌,外傳其市值就有152億元,2006年11月23日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莊碩漢、高志鵬、黃昭輝就公布了一份國民黨黨內文件,其中約定道:「對所列示之不動產設立回算機制,將依該等不動產於日後實際處分價格,結算雙方應取付之價金」。如果買賣和轉賣過程存在密約或默契,如未來不動產處分所得應回算分撥一定比例作為政治獻金,讓原本應歸國庫而不得不歸黨庫的錢,進入競選總部和倏人皀戶頭,請問這是不是洗錢或是回扣?馬英九對於廣大的國民黨員和其後的台灣人民,有沒有背信嫌疑?

馬英九聘任的黨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陳長文呼籲馬英九對於黨產要歸零處理,全部捐出來,耿介之士看不下去,索性自請辭職,馬英九和國民黨還不醒悟?

(作者曾建元,苗縣竹南人,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納稅人繳錢養的警察,變成要聽民間主辦單位指揮?

by phopicking 2007/09/10

前幾天我看記者在追問馬前市長,想了解一下這個女子足球賽的國旗風波是怎麼一回事。當記者問馬前市長:『以前在台北市時,你們不讓女足賽的觀眾拿國旗進去,這該怎麼說?』

馬前市長:『這個問題,我已經請發言人代為澄清了,請各位去問我的發言人。』

好吧,那我們看一下馬英九的發言人怎麼說。

嗯看一下Yahoo的TVBS報導好了。

馬英九發言人強調,當時是主辦單位要求,台北市警方配合維持秩序,馬英九絕對沒有下令禁止民眾攜帶國旗進場。

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到底是誰下令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已經解釋了3天,對手有聽沒進,陷入無止盡的循環,馬英九請發言人再說一次。馬英九發言人羅智強:「馬英九先生從來沒有下令禁止觀眾攜帶國旗入場,要民眾收起國旗的是主辦的民間單位,各個運動的民間單位,警察是配合維持會場秩序。」


好吧,所以這意思是說,民間的主辦單位,可以指示台北市的警察,雖然這些人是我們納稅人養的公僕,卻聽民間單位的指揮,去阻止國民在自己的國家揮舞國旗,我們繳的稅就是請他們來做這種事。然後台北市的警察,會這麼乖巧而枉顧法律地要求民眾不要揮舞國旗,這等於是在沒有法源的情況下,限制了民眾的人身自由。這種圖利主辦單位,又違背馬市長捍衛中華民國的決心與宣示的行為雖然發生了,可是馬市長在發現這種不愛國又不合法的事情後,既沒道歉,也沒懲處,就只是默許這種事情,還很理直氣壯的說,這都是民間單位的錯,跟我馬市長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在捍衛中華民國?

警察到底是聽誰的?如果馬英九說是聽主辦單位的,那是表示警察的指揮權居然被私相授受,為什麼人民的公僕,可以在私相授受的情況下,被地方政府移轉成民間單位的免費人力?最重要的是,還在沒有法源的狀況下,做了限制民眾人身自由的事情。市警局的警察出了這樣的問題,這不該你負責,又該誰負責?喔,又是阿扁的錯就對了?還是說因為謝長廷沒有來指揮你的警察,幫你捍衛中華民國,這是謝長廷的錯,所以謝長廷就不要廢話了?要是是聽馬英九的,那現在是在撇什麼清?你就算沒有事先指示,最少也是事後默許。

當別人在質疑用中華民國加入國際組織,會遇到很多問題時,馬前市長主張就是要用中華台北,要捍衛中華民國,可是當人家問你,你不是說要捍衛中華民國嗎,這算什麼捍衛?又講說,你們這些主張台灣國的不要講話。

明明就是你說要用中華民國加入國際組織,我們說你會遇到很多問題,你說不會,你要捍衛中華民國。那問你怎麼捍衛,以前怎麼做的這麼爛時,卻又惱羞成怒,要主張用台灣加入聯合國的人不要講話。因為你們會捍衛中華民國呀。而捍衛的方法,就是叫大家把國旗收起來...

老實說,我實在是搞不懂,這到底是在講什麼。

你不能一方面又害怕中共的壓力,一方面又要裝的很硬頸,然後明明就是要警察要人民把國旗收起來,另一方面又要捍衛中華民國。想法本來就變來變去,卻還要說自己始終如一,一直在捍衛中華民國。這邏輯是什麼我不懂,不過看來邏輯不是政客必修的一門課。顧左右而言他才是。

當然啦,要是馬英九發現,發言人講的話反倒帶來像我這種抓小毛病的人幫他找到更多問題時,他又會找人把發言人再幹掉一次,然後說發言人講的不是全部他要表達的意思。他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一直堅持要捍衛中華民國主權。

記者「胡」說

by 林祖晞 2007/09/11

最近APEC領袖會議在澳洲舉行,台灣的記者大多把焦點放在台灣領袖代表施振榮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身上,但是記者們在用字遣詞時,對胡錦濤的稱呼幾乎都是「中共」國家主席。我覺得這些台灣記者真的是脫離現實了!

胡錦濤的正式職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簡稱是中國國家主席,國際媒體也是這麼稱呼他的。至於「中共」一詞,是當年蔣前總統領導的國民黨一黨專政時,為了宣揚反攻大陸、消滅「共匪」的決心,而將對岸的一切人事物全冠上了這個「共」字,而今日兩岸各自獨立的情勢雖然未得到世界各國的法律承認,但卻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現況,因此,台灣的記者們實在應該拋棄「中共國家主席」這個脫離現實而且是不正確的名詞,直接用正確的「中國國家主席」才對。

教育的目的是求真,相信新聞報導的功能亦應如是,台灣的記者要加油。

市府曾決議勸阻帶國旗?段宜康:馬英九應說明

(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一日電)前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舉辦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時,即在市政府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紀錄中明確寫出若有觀眾在場內揮舞國旗,應柔性勸導,避免刺激中共,難道市政府的決議,馬英九不必負責?對此請馬英九說明清楚。

段宜康、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拓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六年前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之前,馬英九曾公開對外呼籲,不要攜帶國旗進場,事後也表示,希望大家看遠一點,為了舉辦國際賽事,應遵守國際規範。但現在馬英九卻說從未下令禁帶國旗,且要攜帶國旗迎接聖火,根本就是態度前後不一,陷入進退失據的尷尬。

他出示2001年台北市政府為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成立危機小組的會議紀錄表示,當時召集人為副市長白秀雄,且在狀況推演的會議記錄中寫著,比賽期間若有觀眾在觀眾席上揮舞國旗,應該會同警力柔性勸導,避免與中共相互刺激,這是市政府的決議,難道與馬英九無關?

段宜康說,馬英九當初聲稱受限於奧會模式,不能攜帶國旗入場,但體委會曾發文台北市政府指出,奧會模式對觀眾自發行為並無規範。

他舉例,以2002年世界盃足球賽為例,在中國與土耳其的比賽中,觀眾席上掛著東土耳其斯坦,也就是「新疆獨立運動」的旗子,對中國是多麼敏感的議題,但主辦單位韓國卻從頭到尾都沒有把這面旗拿下來,可見當初馬英九就是懼怕中國壓力,才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