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建中女高音 "Ah, Guarda, Sorella!"

建國中學93年學年度第一學期週會表演節目,
女高音二重唱。唱得不好還請多包涵XD。
An opera performance, Così Fan Tutte:"Ah, Guarda, Sorella!", from Taipei Municipal Chien Kuo Senior High School(boys' school), in 2004.



玩的好!

為什麼要住台灣

by gaidhlig 2007/05/16

http://blog.pixnet.net/gaidhlig/trackback/0714082c67/4637110

我承認,國會打架是很不好的事情,上了國際版面也有一點顏面無光。不過,當立法院上週五再次為了總預算案上演肢體衝突的時候,看著電視上一群人在推擠,我 真的忍不住笑了出來。好啦,我承認,是哈哈大笑。這樣的反應,是以前還住在英國的時候不會有的。光看網路新聞片段而偏頗的報導,我的反應約莫也會認為這是 國會亂象,不足可取,進而大加撻伐政府的無能。而不是像今天這樣拍手叫好。

我所理解的是,總預算早在去年年底就應該通過了,為什麼沒有通過呢?因為有一種東西叫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我到現在才知道程序委員會是什麼東西),程 序委員會負責的事項之一就是決定國會表決法案的順序,而決定這些順序的,是程序委員會裡的委員。根據我的瞭解,民進黨好像是因為每次在程序委員會表決都贏 不過國親兩黨,久而久之就不太願意參加程序委員會。因此,程序委員會就變成由國親主導。基本上,由國親主導好像也沒有什麼了不起,反正國親是國會多數,只 要表決就一定贏,所以重要的是法案根本不要讓他進程序委員會,不要表決。

今年的問題出在程序委員會運用多數決,將「中選會組織法修正案」擺在第一案,擺在總預算之前。也就是說,只要第一案沒有表決,總預算就不能表決。「中選會 組織法修正案」內容最重要的改變應該是中選會委員改採「政黨比例制」。中選會屬於行政院,因此中選會委員的產生方式為行政權,也就是說,決定誰是中選會委 員完全是行政院的權利,立法院不得立法干涉。所謂「政黨比例制」這一件事情,之前已經發生在NCC,事後也經大法官釋憲,「政黨比例制」這樣的「產生方 式」是違憲,侵犯行政權。因此可以預見,「中選會組織法修正案」中的「政黨比例制」也是違憲,侵犯行政權。

既然明知違憲,為什麼國親還要用這種「給我過中選會案我才給你過總預算」的方法「綁法案」?說實在,我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實在不太敢相信國親是這樣沒有水準的政黨,我一直覺得一定還有什麼內幕。不過很悲哀的,似乎就是如此:一切都是為了馬英九。

2004年總統大選前,319槍擊案發生的時候,好像沒有人知道應該怎麼反應,大家一切「依法辦理」,也就是說,投票照常舉行。然而選前國親民調一直領 先,怎麼也沒有想到會輸個幾萬票(幾萬?我忘記了)。當初國親提出「選舉無效」,「當選無效」之訴時,一直要求中選會不能宣布當選,但是中選會說,我不宣 布當選,要怎麼宣布當選無效?中選會條文中也沒有規定差距在百分之幾之內就要自動啟動行政驗票,因此,後來是因為有當選無效的訴訟,才又重新驗票。

雖然如此,就我所知,2004年總統大選的處理方式是一切合法的。選舉訴訟本來就有選舉訴訟的程序。去年高雄市長選舉也發生票數差距很小的問題,後來也是在黃俊英陣營提出選舉訴訟之後,啟動重新驗票,最後還是輸,也沒有再出來嚷嚷了。

現在,國親害怕2008年總統大選又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因此想辦法要爭取中選會的主導權,比如說,在選罷法中加入「自動行政驗票」系統,差距百分之一(根 據2004年的票數大概是十萬票左右),就要自動啟動行政驗票之類的。不過,他們很顯然擔心馬英九輸太多,因此要將差距訂在百分之二,大約是二十萬票左 右。

最重要的還是中選會的委員席次。這就好像說,台灣的棒球隊要出去參加奧運,又怕實力不如人,到時候輸的難看,就硬要擠進國際奧會去,到時候如果打輸了,在裡面用多數優勢改變遊戲規則,改到贏為止。

國親立委一定要讓中選會法案通過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沒辦法,明的贏不了,只好來暗的。但是,民進黨立委如此努力的阻擋我就有一點不懂了。即使過了又怎麼樣呢?反正是違憲,給他過有什麼了不起?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何必擔負阻擋總預算的罪名?

想來是因為上一次(NCC)時掉以輕心,後患無窮,這一次如何也不能鬆手,名副其實的「不能鬆手」。如果我是立法委員,我大概也只能這樣做,沒有辦法之中 的辦法。於是這些月領30幾萬的立委們,只好無所不用其極,用大鎖的,用3秒膠的,丟鞋子的,搶麥克風的,擠到跌倒的,受傷的。荒謬到好笑的程度,然而, 在荒謬之中,又有一點點的感動:他們大可以放棄,但是,因為不對,就是不能讓法案過關。因為這樣的感動,我想為他們拍手叫好。

看似荒謬劇的行動中,我覺得住在台灣真精彩。(沒有網路查證細節,如有差池請勿挑剔,知道我的意思就好了。)

十幾年前住在日本的時候,拿的是單次進出的學生簽證,那時候,每一次要回台灣都要到大手町的入出境管理處辦「再入國」。當時,日本政府不給多次簽證,每離開日本一次,就要提前去申請再入境,花費數千日幣。(現在還有嗎?)

至於英國簽證,除了北愛和蘇格蘭,全英國只有2個地方可以辦延簽:Birmingham和Croyden。可以用郵寄,但是最好辦延簽的那兩個月都不要出 國,因為護照收去之後,兩個月還不一定領的回來,整個遺失是很平常的事情。我曾經因為延簽時間碰到要出國開會,前一天晚上到Birmingham過夜,早 上5點就到Home Office排隊,9點才能進門。更不要說所費不貲,動則數千元台幣的簽證費。

台灣政府有這樣對待合法居留的外國人嗎?

我曾經寫過「偉哉杜正勝」,有機會的話,我還是會再說一次。媒體常常將台灣的問題寫的好像只有台灣才有,寫到國際新聞的時候永遠是人家比我們好。事實是這樣嗎?

台灣的語言現況,和政治一樣精彩。

剛回台灣的時候,我也以為台灣學生的中文程度越來越差,我和外甥女幾乎無法用MSN交談,問題是,是誰越來越差,比什麼越來越差?語言是文化和經驗的總 和,語言是活的,會進化,不是靜止不動。語言會改變,會汰舊換新。人類在使用語言的時候會選擇最能夠表達自我的方式,所以,「很好吃」變成「超好吃」, 「很酷」變成「很屌」,這是選擇下的進化,諸不見現在法文也有「le weekend」、「le holiday」。如果因為不會古文或是不會成語就是退步,那麼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也都是從拉丁文退步來的。當所使用的語言沒有辦法達到溝通的目的 時,問題究竟是出在想要溝通的那一方,還是被溝通的那一方?有問題的,是繼續進化的一方,還是停滯不前的一方?

真正能夠在進化下生存的語言,才是生活的語言。諸不見閩南語和客家話在經過50年的打壓之後,反而如浴火般重生。若要問我的下一代會古文比較重要還是台語 比較重要,我希望她聽的懂我的話,我的媽媽的話,我的媽媽的媽媽的話。如果她對古文有興趣,台灣大學多的是中文系,稱教改為滅國,實在太沈重。

如同每一次開始寫文章時一樣,最後總是沒有將原本要寫的寫進去。風土人情篇,只好下次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