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2日 星期六

美民調:多數美國人認為應支持台灣入聯

by 中央社 2007/09/21

美國佐格比國際公司今天公布最新民調資料顯示,有百分之五十五的美國民眾認為聯合國應該讓台灣成為會員;而如果台灣人民通過加入聯合國的公投,百分之七十的美國受訪者認為,美國不應反對台灣這項訴求。

這項由台灣政府委託進行的電話民調顯示,大多數美國民眾認為,美國應支持台灣現正推動的加入聯合國活動。這項民調結果已公布在佐格比的網站上。

民調結果顯示,有百分之六十一的受訪者認為美國政府應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的訴求,如同美國近來對科索沃的支持。

有百分之五十二的美國民眾認為,美國應該反對中國對台灣入聯的立場,幫助台灣贏得聯合國會籍。

百分之七十二的美國受訪民眾也表示,在決定是否給予個別國家席次時,聯合國對所有國家應平等對待,不能有歧視的行為。

另外,有百分之八十一的受訪美國民眾認為,在參與聯合國的議題上,美國應尊重每一個國家基於民主與自決原則爭取成為會員的權利。

數據顯示,針對美國是否應該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自由派人士較保守派人士顯示出更為強烈的支持態度。在自認屬於高度自由派的人士中,有百分之七十七的受訪者認為,美國應該支持台灣入聯,自認屬於高度保守派的受訪者當中,有百分之五十二表示支持。

對於美國是否應該反對中國有關台灣入聯立場的問題,高度保守派人士當中有百分之七十二認為國應該幫助台灣,高度自由派人士支持的比例占百分之四十八。

民調並顯示,對台灣越熟悉的美國受訪民眾,越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而男性較女性更傾向支持這項行動。

這項以「美國公眾對美國與亞太國家關係及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看法」民調,是由行政院新聞局委託美國佐格比國際公司進行,該調查機構在方法、經驗和數據資料庫方面均享有盛名。

民調進行時間為九月六日至九月十日,全美隨機抽取一千兩百零五名十八歲以上成年人為對象,正負誤差為百分之二點九。

(中央社記者蔡蕙如華盛頓二十一日專電)

國家認同

by 阿楷

有許多人認為國家認同是意識形態之爭,卻忘記了我們對台灣國家認同是用來生存的。 (by 阿楷)

聯合國點名簿上的異動(下)

by 慕容理深 2007/09/16


聯大第2758號決議文,英文版
Source:United Nations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沒)改變什麼?

聯合國大會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第2758(XXVI)號決議後,聯合國的會員名單並未出現變化。對國際社會而言,這是理所當然之事。為什麼?這得先從聯大第2758號決議講起。

大會決議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體會議。

從1971 年以來,我們的官方說法,包括教科書在內,皆曰「我國退出聯合國」。然而,聯大2758號決議文所說的卻是「驅逐」「蔣介石的代表」。換言之,聯合國大會與各組織中那個屬於「中國」的座椅沒動,只是換個「合法代表」去坐而已。即使「蔣介石的代表」代表早一步宣布「退出」,但由於大會認定「蔣介石的代表」在聯合國「非法佔據」了中國的席位,所以,其宣布的「退出」並無效力,也未影響到「中國」的席次與權益。

雖然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上使用「Republic of China」一詞,但是從聯合國成立以後,這個 Republic of China 主要以「China」之名出現在聯合國文件上。例如在聯合國第六號決議文(1946 年1月1日)裡,中、法兩國各自被稱為 China 與 France,而非 Republic of China、Republic of France。Republic of China 也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也罷,均以「China」之名出席聯合國會議。聯大2758號決議所處理的問題是:「China」該由誰來代表,而非「哪一個China該留在聯合國」。因此,該決議在決定「誰」代表 China 的同時,也無異於追認:在1949年,「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而消失於中國。這也是為什麼該決議文使用「蔣介石的代表」而非「中華民國的代表」。打個比方來講,這種情形就像有個「廟宇協會」開會決定說:啊,二十年來我們一直都搞錯,現在那個廟公才是正牌的,老早就被掃地出門的那個廟公是冒牌的。

國家政治體制發生變化並不影響其聯合國會籍。例如,葉門從王國改為共和國,仍在聯合國中保有Yemen之席次。在某個層次上, Russian Federation 之繼承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會籍亦為一例。假如在1991年時,有個蘇聯將領負隅頑抗,堅持由莫斯科政權所統治的 Russian Federation 是「叛亂集團」,並跑到某地堅持蘇聯「正統」,而國內外大多數人承認莫斯科的新政權,那麼,在此情況下,即使原蘇聯代表跟那位將領是一掛的而繼續想在聯合國當他的「蘇聯代表」,Russian Federation 所派出的代表還是會被認為有權利坐上前蘇聯的席位、並且把那位「蘇聯代表」擠出會場。

俄羅斯之取代蘇聯席次的安排也頗似以前英、法兩國失去殖民地時的情形。從英、法殖民帝國獨立出去的國家在建國之初即申請加入聯合國,而英法兩國在一次次的領土範圍縮小後,依然安坐於他們在聯合國與安理會的原有席位上。這種保持主體席次不動的情況亦見於非屬「殖民地」的案例,例如在新加坡獨立後,馬來西亞依然保有其席位。相反地,在國家分裂之後,在「誰也沒資格代表原國家」被普遍(尤其是被當事國)認可時,原國家的席次就被取消,而新成立的國家則各自以新會員的姿態加入聯合國(例如Czechoslovakia 、Socialist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


「重返」?以「中華民國」之名?

至於所謂「重返」,在本文上篇所提及的印尼與敘利亞,他們的代表團離開聯合國後,其席位在聯合國即跟著消失。聯合國再次接納他們的代表團後,他們的的代表所坐的仍是原來的座位:這種情況下,他們算是「重返」聯合國。就敘利亞而言,聯合國官方如是說:

On 13 October 1961, Syria, having resumed its status as an independent State, resumed its separate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至於印尼的情形則是:

By telegram of 19 September 1966, it announced its decision "to resume full cooperation with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resume participation in its activities".

On 28 September 1966, the General Assembly took note of this decision and the President invited representatives of Indonesia to take seats in the Assembly.

以先前我們所提的廟宇作比喻,「退出」與「重返」的不只是廟公,而是整座廟。

聯合國大會在第2758號決議所認定的是中華民國於1949年消失於中國,而中國的席次則未消失,而當時被驅逐的是「蔣介石的代表」而非「我國」。因此,我國根本不可能「重返」聯合國。既然蔣介石早已作古,就再也沒有「蔣介石的代表」可以「重返」聯合國。所以,如果我們說我們要「重返」聯合國,恐怕有人會笑說:活見鬼。

由於聯合國歷史上從未有會員國的主權範圍等於台灣,因此,我們只能申請「加入」聯合國。至於名稱,本文中篇已指出,其決定權在我們。我們若像國民黨所說的那樣要以 Republic of China之名加入,除非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放棄「one China」政策,而像葉門、剛果、兩德、兩韓之例同意,否則根本是在惹麻煩。更何況,聯合國憲章上的「Republic of China」被認定為等同於現在由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代表團所代表的 China,所以我們更不可能使用「中華民國」之名,除非「反攻大陸」的白日夢成真。而從台灣自己的觀點出發,顯然沒有必要再去跟人家鬧雙包案而遭各國人士白眼以對吧?!相反地,若使用 Taiwan 為名,他國在法律上根本找不到任何站得住腳的理由可以反對我們。

其實,在聯合國會籍的議題上,不管我們用什麼名稱,中國都反對。聯合國會員必為主權國家,在這點上,它跟國際奧委會等國際組織有根本性差異。聯合國憲章第4條有言:

Membership in the United Nations is open to all other peace-loving states which accept the obligations contained in the present Charter and, in the judgment of the Organization, are able and willing to carry out these obligations.

本文上篇以來所檢視的所有例子無一違反此原則。一旦我們具有聯合國的 membership ,我們這個member就是被大會公認為「a state」;因此,對於聲稱台灣為其一省的中國而言,這個member不論用什麼名字,都不應該存在。只要我們能突破中國的封鎖而進入聯合國,根本沒有任何國家可以限制我們的名稱,除非我們要去使用別人家的國名或其一部分。因此,「用什麼名稱」根本是個從屬於「要不要加入」這個主議題下的次議題,而國民黨所謂「彈性務實」的說法則是模糊議題優先順序後所投射出來的幻影,跟「返聯」一樣虛妄,一樣地是眛於國際法、現實、歷史而自欺欺人的政治修辭。

聯合國點名簿上的異動(中)

by 慕容理深 2007/09/14

When we take away the right to an individual name,
we symbolically take away the right to be an individual.
Erica Jong


改名、正名

從南斯拉夫到塞爾維亞:拆夥、更名

在2000年11月加入聯合國的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 經由憲法程序改名為 Serbia and Montenegro,該國在聯合國會籍上的名稱亦隨之改變。

由於Montenegro 在2006年5月所舉辦的公投決定獨立建國,Serbia and Montenegro 乃無以為繼。就在 Montenegro 正式獨立那一天(同年6月3日),Republic of Serbia (當然不可能再自稱為 Serbia and Montenegro )總統致函聯合國秘書長,通知聯合國,在Montenegro 獨立後,原先Serbia and Montenegro 之席次由 Republic of Serbia 繼續保有。自此,聯合國會員名冊上的 Serbia and Montenegro 改為 Serbia。至於新成立的Montenegro,聯合國大會於6月28日正式通過這個第192個會員之入聯案。顯然,塞爾維亞從上世紀末期的戰爭中學到:既然人家想獨立,何必強留。

從蘇聯到俄羅斯:更名、繼承

塞爾維亞走了好長的一段路才達到俄羅斯早就抵達的地方。作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在1991年解散後,新成立的 Russian Federation 總統 Boris Yeltsin (葉爾辛)在該年耶誕節前夕通知聯合國,前蘇聯在聯合國所有的席位,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職權,全部由Russian Federation 所繼承,而由前蘇聯所分裂出去的各國對此亦表支持。


白俄羅斯:正名

原本在加入聯合國的 Byelorussia 於脫離蘇聯(1991)後,把從沙皇時代就被俄國人強加在自己頭上的 Белоруссия 改回 Беларусь,而英文名稱也從 Byelorussia 更改為Belarus。與其說這是「去俄羅斯化」,倒不如說這是「去殖民化」。


從馬來亞聯邦到馬來西亞:因國家範圍擴大而改名

在1957 年加入聯合國的Federation of Malaya 由於在1963年接納 Singapore、Sabah (North Borneo)、Sarawak之加入聯邦而改國號為 Malaysia,該國在聯合國的會籍名稱亦隨之變更。(Singapore 在兩年後宣佈獨立,並加入聯合國)


坦尚尼亞:國號簡化

Tanganyika 與 Zanzibar 分別在1961年與1963年加入聯合國。兩國在1964年4月合併為 United Republic of Tanganyika and Zanzibar ,兩國的聯合國席位隨之併而為一。同年11月,該國把 Tanganyika 與 Zanzibar 融合為一字,變更國號為較簡短的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從這些例子來看,非洲人跟馬來人比中國人彈性靈活多了。


ROC、薩伊、剛果:同名、改名、復名

在1960 年有兩個「剛果」在同一天加入聯合國。兩者於同年分別脫離比利時與法國的殖民統治而獨立,正式國號均為 République du Congo,英文名稱為 Republic of the Congo,簡稱 ROC。似乎,非洲剛果人比亞洲 PRC 與 ROC 之中國人的包容性大許多。

如何區別這兩個同名的國家?為方便起見,國際上以加註首都的方式解決,簡稱它們為 Congo-Kinshasa(Kinshasa 舊名為 Leopoldville)、Congo-Brazzaville。聯合國在處理這兩國的會籍時亦採類似方式,而在1480號與1486號決議文中分別使用 Republic of the Congo (Leopoldville) 與 Republic of the Congo (Brazzaville) 之名號。

為避免同名所帶來的困擾, Congo-Leopoldville 在1964年改名為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次年, Mobutu 將軍發動政變取得政權。這位大獨裁者在1971年時把國號改為 Zaire(薩伊)。到了1997年,Mobutu 政權被推翻,國名又改回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該國在不到四十年的期間,改了三次國名,聯合國也只能來函照辦地配合更改資料。


命名之權

基於國際法與聯合國憲章,國家有權自由選擇與更改自己的名號,其它國家與組織並無置喙的餘地。更何況,相互尊重乃構成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即使是本文上篇所提到的 Macedonia,雖有希臘的反對,但聯合國會員名錄上那個大家都不滿意的「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中至少還是擺進了「Macedonia」這個字。

希臘反對自己國內的地名鄰國拿來當國名,這種主張雖然不見得人人同意,但在這個到處有專利法、商標法的世界裡,至少還可以理解。而即使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中,兩個剛果也未因名稱之爭而起衝突。相較之下,中國到處反對台灣使用「台灣」之名愈顯得莫名其妙、不夠文明。

延伸閱讀:

* Kendra Fox-Davis, Naming oneself: essential to cultural survival
* Igor Janev, Some Remarks About the Legal Status of Macedonia in the United Nations

聯合國點名簿上的異動(上)

by 慕容理深 2007/09/12

擁有聯合國會籍乃我國多數人民之共識;不過,關於「如何擁有」,目前有兩種主張:民進黨版的「加入」與國民黨版的「重返」。應該走哪條路?判斷的首要標準在於可行性,過不了這一關的案子當然就甭談了。「加入」可行乎?「重返」可行乎?從聯合國會員國名單上的異動紀錄來看,答案應該很清楚。

聯合國創立時有51個會員國,六十多年來,會員數隨新國家出現而水漲船高,如今已有192個會員國。其中,在獨立建國後不久即加入聯合國者佔絕大多數。聯合國網站在其會員國名單上針對某些較特殊的異動加註,本文先談論這部分。另一類註記則主要與名稱改變有關。兩者的基本差別在於:第一類的異動通常造成會員國總數的變化,而且往往牽涉到改名;在第二類的情況下,會員國總數並不會改變。


加入、退出、除籍、併籍 、復籍


併籍:兩個葉門與兩個德國

在1918年自奧圖曼帝國獨立出來的 Mutawakkilite Kingdom of Yemen於1947年以Yemen 之名加入聯合國。該國在1962年變更政體,並改稱 Yemen Arab Republic,而繼續以「Yemen 」之名留在聯合國。1967年11月,在這個葉門的旁邊出現另一個「葉門」:在英軍撤出之後,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of Yemen宣布獨立建國,並在兩個星期後以Democratic Yemen 之名加入聯合國。後者國名中的「People's」標示著它在冷戰中的定位,而事實上,它與中、蘇關係的確相當密切。向來反對「兩個中國」的北京倒是不吝於支持「第二個葉門」的獨立建國,呵呵。

俗稱「南葉門」的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of Yemen並未錯過上世紀末期的共產政權倒閉風潮。兩個葉門於1990年合併為Republic of Yemen,雙方在聯合國的席次也合而為一,會員名稱則沿用「Yemen 」。

德國的案例頗似於葉門;只不過,於1949先後建立的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俗稱西德)與 Deutsche Demokratische Republik (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俗稱東德)捱到1973年才同時各自以國名之全稱加入聯合國。隨著東德併入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1990),他們在聯合國的兩席也跟著併為一席,英文名稱則不再囉囉唆唆,直接採用Germany。


先併籍後復籍:敘利亞

敘利亞與埃及各自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兩國在1958年合併為 United Arab Republic後,在聯合國的會籍跟著合併為一。兩國的統一維持不到四年即告吹,敘利亞在1961年恢復獨立地位及其聯合國會籍(幸好聯合國不像網路,沒有搶佔名稱的「蟑螂」)。


「退出」後「重返」:印尼

在1945 年即宣告獨立的印尼,直到1949年年底才正式擺脫荷蘭的殖民統治。次年9月,印尼獲聯合國大會全票贊成,被接納為第60個會員國。1965年初,為了抵制馬來西亞進入安理會,印尼宣布退出聯合國。同年九月的一場流產政變後, Suharto(蘇哈托)將軍開始奪權。外交政策亦因內部政局變化而轉向。1966年9月,印尼宣佈它將「重拾與聯合國的合作,並恢復參與聯合國活動」。聯合國方面則擺出一副本來就沒事的樣子。幾天後,聯合國大會主席請印尼代表團入席參與大會。雙方演技之精彩、身段之高超,當然不是我在小標題上所加的引號可以形容。


註銷與加入:捷克、斯洛伐克、前南斯拉夫

作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 Czechoslovakia (正式英文國名為Czech and Slovak Federal Republic )在1992年底一分為二,而成立了Czech Republic 與Slovak Republic。Czechoslovakia 正式消失前二十天,該國代表團函告聯合國秘書長,「分裂國土」後所成立的兩個新國家將申請加入聯合國。1993年1月19日,聯合國因此多了兩個會員國;至於創始會員國Czechoslovakia 的席次則人間蒸發,成為歷史。二減一等於一,所以聯合國會員國總數只增加一個。

相較之下,亦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 Socialist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 的解體則複雜許多。南斯拉夫的四分五裂使聯合國在1992年5月22日一口氣多了三個會員國:Bosnia and Herzegovina, Croatia, Slovenia。不到一年後,又來了個 The former Yugoslav Republic of Macedonia (馬其頓)。這個落落長的名稱是個妥協下的暫時性產物。反對該國直接了當使用Macedonia 為名的,倒不是同屬前南斯拉夫的冤家,而是國境內就有個地區叫做「Macedonia」的希臘。雖有鄰國希臘的反對,「Republic of Macedonia」依然被該國用為正式國名,國際社會分兩派,有些承認之,有些則只承認聯合國版。「Republic of Macedonia」之名為中國所承認,這說來好笑:一方面在別人家的名稱專利權糾紛中選邊站,一放面又對自己的名稱專利權死抓不放。

故事到此還沒了。在上個世紀結束前。簡直成了會員國製造機的前南斯拉夫又為聯合國帶來了一位敲門者:The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不過,聯合國大會的總席次並未因接納這位新會員而增加* ,因為 The Socialist Federal Republic of Yugoslavia 自此在聯合國大廈中名實俱亡。

到了二十一世紀,這故事還有後續發展。留待下一節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