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昨天的醜陋文化】機關算盡當然累!

sophist4ever 2013/05/23

 

 

 是說公視董事會的爭議,說複雜很複雜,說簡單也很簡單,幾句話說完就是國民黨執政後,利用改選董事會與凍結預算的方式想要控制公視,卻無法如願。於是想到修法來增加公視董事會名額,計畫「稀釋」原有董事,改利用人數優勢來控制董事會。無奈公視董事的提名同意門檻達高四分之三,國民黨所提的一些「聽話人選」通通無法過關,社會推薦的優良人選國民黨又擔心不夠聽話因此也不同意,於是僵在那裡。龍應台上台後計畫再度修法,好降低同意門檻,讓聽話的人可以順利通過,但是卻遭到很大的反對,目前還無法如願。所以國民黨提名的人選仍然無法通過,龍應台也不敢提名社會各界所推薦的優良人選,怕通過「不聽話的人」擔任董事,讓國民黨計畫控制公視的多年努力功虧一簣。這樣你就知道為什麼一個文化部長會作的這麼累,每天算計這些東西能不累嗎? 

其實解決公視董事會爭議的方法很簡單,龍應台推動修法將董事會的人數恢復成原來的數量,那現任的董事人數就已達最低開會人數。或是龍應台同意提名由社會各界所推薦的優良人選來出任公視董事,一樣可以順利解決。問題是如果這樣作,龍應台就毀了國民黨控制公視的計畫,這就是問題無法解決的關鍵。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批評說,龍應台就是公視醜聞的一部份,雖不中亦不遠矣。龍應台在左右為難下,才會說出再無法解決就要廢除公視的威脅,這是很典型的「得不到你,就毀了你」的思維。只是公視這幾年來在之前許多人的努力下,紮紮實實的作了很多好節目,龍應台的威脅瞬間讓輿論嘩然,對照之前國民黨高官提議要引進中國央視與鳳凰台的新聞,實在讓人不勝唏噓,這個政黨的核心價值竟然是無法控制優良公共電視台,就想關閉它,然後想要引進專制國家的洗腦媒體。台灣的自由其實岌岌可危,連中國的知名異議作家,都在當時公開發表文章「龍應台比江炳坤更危險」,對這個文化部長提出了嚴厲的批評,可惜文章刊載在香港蘋果日報上,台灣很少人知道。

一個文化部長會作的這麼累,這就是原因,應該搞文化的人在搞政治權謀,當然累。應該要扶持在地文化,厚植民主自由精神的政黨,卻努力想要壓制這些普世價值,選擇迎合專制政權,文化部長還要替這樣的政策服務,當然很累。然後還要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所做所為,會被社會輿論抨擊,而留下歷史罵名,當然超累。最後還要替夢想家們擋子彈,那就更累了。地方縣市的文化局長,一向是酬庸性質很濃厚的位子,因為這是花錢辦活動,人人都喜歡的工作,之前連個不到三十歲,幾乎無任何文化行政專業的人,都能當文化局長了,龍應台卻當的這麼累,關鍵的差別就在於,那些個靠酬庸當上文化首長的人,心裡想的可能只是幫提拔他的首長拉攏人心,偶而有機會替自己撈點小錢,辦辦活動,皆大歡喜,但是龍應台想要的更多,是有「使命」的。問題在於,龍應台心中想要達成的「使命」,是不是這個社會想要的,如果是想要控制公視,控制不了就毀了公視,並引進中國央視或鳳凰台,那龍應台未來可能會更累,因為有很多人不會坐視文化部假藉文化之名,摧毀台灣的核心價值。

龍應台說:「因為卡在公共電視法,公廣政策不能推出來。」也許在現階段,龍應台無法推動他心目中的公廣政策,也不是什麼壞事。

〔 資料來源: 假圖天國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沒有常識的文化部長

amisgin 2013/05/23

由於公視董事難產,文化部長龍應台說:「公視董事會改選是我看過最醜陋的事情,台灣最大的國際醜聞」、「公視已成國際醜聞,爭議再無法解決,贊成廢除公視。」過去只知誇大比擬模糊焦點是部長的本事,現在才知龍應台沒有常識。 

有常識的人是不會因為門檻過高,不易進門,就把房子拆掉。過去把公視董事門檻由11至15人提案修改為17至21人,是馬愛將林益世的傑作,解鈴還須繫鈴人,折損一名愛將,馬還有其他人可代打。醜聞來自提名龍應台的馬主席,不是國際醜聞,而是台灣笑話。 

相對台灣笑話,是這項世界紀錄。2010年6月比利時舉行大選後,新政府難產,直到2011年12月國王艾伯特二世任命埃利奥·迪吕波為首相組成聯合政府,才結束創下超過500天無政黨領導政府的世界紀錄。其間公眾事務運作自如,還能擔任歐盟的輪值主席國,民眾是稅照繳、舞照跳,抗議示威樣樣不缺,要是開快車,罰單一樣來,媒體自嘲火車比有政府還跑得準時,美中不足的是政府公債被國際信評機構調降評等。 

對於這項世界紀錄,中國與台灣有不同的反應。中國媒體多以欣羨口吻報導,台灣則較為平淡。可能過於平淡,文化部長龍應台忽略這項世界紀錄的啟迪,所以說:「我最不滿意的是公視,以致公共廣播政策無法推動。」 

政府從未放棄黑手伸進公共媒體,對公媒掌控是矢志不移。公視董事遲遲未選出,公視員工還是運作自如,節目品質並沒有因此低落而被觀眾罵得臭頭。被罵臭頭的,是那隻黑手與沒有常識的文化部長。 

〔 資料來源: amisgin 的部落格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