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蕭少滔:鴉片戰爭 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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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是滿清極權政府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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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國際關係歷史,早就應該更正、從頭寫過。

歷史書,不能隨便按着人家的編寫來看,會看壞腦的。尤其是牽涉到香港自身的歷史,更加不能盲目附和。

以下文字全部按照真實的材料編寫,與通用歷史書完全不一樣。對於一眾大中華膠以及各色「愛國」份子,如果發現自己一直活在謊言之中,因而需要排隊接受心理治療,請及揚聲。而對於港獨份子,可能會引起過度興奮,也請盡早求醫以免中風。

例如「中國」的書都是這麼寫:英國人因為賺不到中國的錢,於是要對華輸出鴉片來平衡貿易收支;其後看準了滿清政府的軍事落後,於是乘機生事,向中國發動戰爭,打開通商口岸,並割據香港這個不毛之地云云。

而按此「邏輯」,香港之所以在近在歷史發展之中獨立於中國,乃是中國人的恥辱,回歸中國才是雪恥的正當行為等等。

如此陳述,是愚民教育,理應推翻。

先來幾點事實說明,將以上陳述的邏輯踢爆。至於真實的歷史,另行討論:

1. 滿清的海軍力量在1842年是先進還是落後?

對於滿清海軍力量落後一說,乃是基於「事後孔明」的想法而來,與事實不符。這個是基於滿清政府於相關時間的實際軍事經驗來印證。

大家都有聽過「香港海盜張保仔」這個故事吧。不過這個不止是故事這麼簡單。大家更要看看滿清政府的官方記錄《清史稿》,以及沿海各縣市的記錄來分析。而這些事實在澳門和葡萄牙的官方記錄也可以互相印證。

話說張保仔原名張保,在投降滿清後,改名為張寶。歸順之後的張寶需要為滿清政府「肅清海疆」,最終升官到「福建閩安副將」。張保生年不詳,但肯定在1822年過世(妻兒最後移民澳門終老),這些都是有官方記錄的。而張保仔作為一個海盜,他的海戰經驗如何?

話說香港曾經發生過一場《大嶼山海戰》,地點就在今日赤鱲角海岸地方。張保仔當時指揮的海軍,總共有兵員四萬、戰船六百,火砲數千台。1810年,滿清海軍與澳門的葡萄牙海軍的「聯合艦隊」在大嶼山對開海面夾擊張保仔艦隊。雙方數百戰船雲集、激戰一日之後,張保仔不敵敗逃。這個畫面,應該比什麼加勒比海盜電影更有睇頭。

當時盤據海上的海盜其實不止張保仔一伙。當時有所謂「五色旗」海盜的說法張保仔領導的是「紅旗」海盜一伙。在大嶼山戰敗之後,由於張保仔的領導地位動搖而海盜之間出現了不和,張保仔最後只有向滿清政府投降,並且反過來負責替滿清政府「肅清海疆」。

而所謂「海盜」也者,歷史也有明確記載:張保仔等人,受到沿海漁民擁戴,認為他是「俠盜」。因為他只對途經的商船征收「行水」(亦即買路錢),但愛護平民,向鄉民購買糧食時,往往加倍給錢,並保證不滋擾貧民和漁戶、嚴禁部下在駐紮地區掠奪。

假如張保仔也只是「五色旗」海盜的其中一股,可以推算當時南中國海的貿易路徑之上,會收買路錢的中國海盜肯定人數不在十萬之下! 而所統領的戰船也不在千艘以下。而這些海盜後來不被張保仔打垮就是向滿清投誠。

因此在1822年張保仔過世的時候,南中國沿海的滿清海軍,理應已經有國際軍事合作的聯合艦隊協作經驗,更加收編了大量有豐富海上作戰經驗的前線人員,又豈能形容為「不懂海事」?

當中事故,稍後再詳加說明。

2. 1842年之前,滿清的鴉片貿易到底是怎樣情況?

都說「英國對華貿易難以平衡、因此只有販賣鴉片來圖利」。不過這個講法,似乎對英國佬過於「抬舉」了,因為鴉片進入中國的「消費市場」,比這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獨家銷售」早了幾百年。

中國的官方記錄嘛,說得明白:鴉片是一種珍貴的藥品,花色豔麗,叫「阿芙蓉」。鴉片在唐宋間已從中亞進入中國,最初是作為藥品。鴉片作湯藥飲用,在唐宋時代的中國,似乎並不流行。李時珍《本草綱目》(明萬曆六年,約1578年出版),在「穀部」記載:「阿芙蓉前代罕聞,近方有用者,云是罌粟花之津液也。」。

阿芙蓉所製的藥膏又名「阿片」,正是日後「鴉片」一字的來源。這個說法更接近於歷史事實,大概直到明朝初年,鴉片作為助興藥品(party drug),已開始流行民間。

而如果大家還未至於搞亂了歷史次順,中國的「大航海時代」算是「鄭和下西洋」的時間吧。明永樂三年(1405)至宣德八年(1433)的 28 年間,鄭和七次遠航,在南中國海、印度兩岸、波斯灣以及東非沿海,歷經當時三十幾個國家。而這些地區的「高檔消費品」,正正就包括了「鴉片煙」! 因此李時珍的醫學記錄,所謂「近方有用者」,相信可以在永樂皇帝的貢品清單裡面查核一下噢。而至於明朝萬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的記錄,據報也和鴉片有關,傳說他「如獲至寶」,日日關起門來在後宮和各色佳麗「吞雲吐霧」胡天胡帝云云。

因此中國人對於沉迷鴉片這種「西洋玩意」,早已不是新聞,又何來英國人「忽然」發現這個好東西的講法?而實在鴉片這種合法玩意,當年同時在歐美各國也大行其道,也又不見人家會發生甚麼「鴉片戰爭」呢吓? 而實在大英帝國直到1920年還沒有禁制鴉片嘛。

因此中英戰爭之所以說是由「鴉片」引起,其實也可以由任何其他商品引起。例如同樣都是當時貿易不平衡的還有「絲綢」和英國紡織品的糾紛,又為何不叫做「絲綢戰爭」呢吓?

其實「一字咁淺」,就是「中國的貿易保護主義」令到按自由市場原則與華貿易的國家(尤其是英國)基本上都不得不蝕本!

但中國不是一直都實行保護主義的。例如清代的海禁,主要是在未攻陷台灣的鄭明勢力之前的事。到了「平定台灣」之後的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經已重新「通關」。按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出版的《欽定皇朝文献通考》其中卷三十三就「通關」一事是這樣引述康熙皇帝的《開海詔》:

今海內一統,宇寧謐,滿漢人民相同一體,令出洋貿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開海貿易。

換言之,滿清政府明知貿易對人民是有益無害的,因此只在戰爭狀態的情況下才進行海禁,一旦和平,則恢復正常海上貿易。因此開禁通關,實在對滿清政府而言,是利大於害才對。

而對於「閉關」的種種流弊,中國當時沿海省份的總督,都有不停上書直陳利害。可以看看《請開海禁疏》(見清《皇朝經世文編》第廿六卷)
猶記順治六七年間。彼時禁令未設。見市井貿易。咸有外國貨物。民間行使。多以外國銀錢。因而各省流行。所在皆有。自一禁海之後。而此等銀錢。絕跡不見一文。即此而言。是塞財源之明驗也。可知未禁之日。歲進若干之銀。既禁之後。歲減若干之利。揆此二十年來。所坐棄之金錢。不可以億萬計。真重可惜也。

而實在自從康熙恢復海上貿易之後,中國的國力從來沒有因此而衰弱起來,反而因為國濟貿易所帶動的經濟發展造就了「乾隆盛世」。
這些都是證明了《請開海禁疏》講得完全正確才對呀!而至於為何滿清政府反而在「通關」之後的整整一百年(乾隆廿二年 約1757年),才又再來「閉關」呢?

要推測他的動機可以先按下不表,但對於「中國當時的貿易伙伴」可見其狼狽情況!而尤其令到英國人氣憤的,並不是「一口通商」的限制,而是「等差有別」的限制。例如英國商人只可以在廣州(粵海關)通商,但中國的「附庸國」包括朝鮮、日本、琉球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等等朝貢國,則可以在其他稅收較低的港口通商,包括: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三地進行貿易。而中國本身的商船出海貿易更又全無限制。

可見乾隆廿二年的所謂「封關」,其實擺明是針對西方的自由貿易國,而對於「臣服」於天朝的「友好國家」,則仍然是自由貿易,而且可以在關稅較輕的港口進行通商。中國貨物出口,又更加是多多益善。

很明顯,英國佬和中國談判的動機,不是什麼貿易不平衡這麼簡單,而是「為何會有親疏有別」的貿易歧視行為! 因為乾隆的「海禁」,不止是限制通商這麼簡單,而是連外商的個人行踪、居住地方、聘用華工、交易內容、貨品種類等等….全都要管上! 以確保「不會佔了中國人的便宜」云云。英國佬在這種情況下進行貿易,不蝕本才怪。

由此可見,「鴉片」只是一個揹黑鍋的代罪羔羊而已,真正的理由是滿清政府的「貿易歧視」。

因此對於所謂「下跪事件」(乾隆五十八年,約1793年,英使求見乾隆要求通商,被迫要行三跪九叩之禮),可以有一個較為正確的了解:

乾隆皇帝實在是在利用中國當時雄霸全球的經濟實力,強迫外國成為「朝貢國」。因此對於肯接受中國式屈辱的國家,就放寬貿易條件,對於不肯三跪九叩的國家,則實行經濟打壓、確保你不能通過自由貿易來賺中國的錢!

古仔先講到這裡,尚有下回分解。

滿清政府的不平等貿易安排

Opium ships at Lintin in China, 1824

上文講到鴉片戰爭是極權政府咎由自取,在還未分析「軍事力量」之前,先來說明一下,中國人的「不平等貿易」達到一個怎樣的程度,以及背後的種種官場貪腐行為所導至的結果。

確保貿易伙伴一定冇得賺的官商勾結

一個人即使如何貪心,也應該「有個譜」,假如貪心到一個程度,足以叫做殺雞取卵的話 (亦即趕絕),這個人必死無疑。

上文講到:鴉片戰爭之前,雖然中國皇帝經已「皇恩浩蕩」地御准了重新開通國際海外貿易,但原來經過一百年的「外貿經驗」之後,雖然中國政府和人民受惠於自由貿易,但結果都總是有人財迷心竅,又來搞壟斷。這個搞壟斷的目的,除了搾取超正常利潤之外,別無其他理由。至於藉口嘛,當然多得很啦。

乾隆皇帝的手下個個都是貪官,這點應該絕無疑問。例如天下第一鉅貪「和珅」,在抄家之時,才發現此君家財竟然是「國庫收入的十倍」。而和珅作為乾隆皇帝身邊的大紅人,和「廣州十三行」的關係原來又是千絲萬縷。此事除了清廷的官方記錄外,也可以看看當年英國大使馬戛爾尼的記錄。

乾隆五十七年(1793年) 英國人為求結束通商限制,派出特使馬戛爾尼出使中國,為了「三跪九叩」的所謂禮儀問題糾纏了好一會,而從中斡旋的,正正就是和珅。而和珅之所以使出圓滑手腕打發了馬戛爾尼,既不得失英國人、又不得失乾隆皇帝,更加不能擾亂了既有的貿易安排,實際得益的又是誰人? 廣州十三行嘛。

作為清廷的唯一外貿代表機構,廣州十三行壟斷了中國和西方的進出口貿易,這塊蛋糕又有什麼理由會讓英國人的「自由貿易」來「與虎謀皮」?

因此對於廣州十三行的情況,官方記錄也是這樣寫的:朝廷用兵,軍餉多由各省「攤派」,道光六年(1826年) 為新疆用兵征討張格爾作亂的軍餉,單是廣東就攤派130萬兩銀,其中60萬兩就由「十三行」承擔。

這種「官方提款機」的身份,其實除了「公款開支」之外,私底下的開支就更加「凌厲」了。廣州的「粵海關」被稱為「天子南庫」,皆因「稅收分兩份」,公開的一份是「關稅」,收入歸「戶部」,那是公款(當然還有正常稅收以外的各種苛捐雜稅名目多不勝數);而真正大份的,是經由十三行另外協定收取的「關餘」,那是歸入「內務府」亦即皇帝的私人小金庫,那就可大可小了。大家可以明白和珅作為內務府的總管,到底與十三行是什麼關係了吧?

例如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成立之時,其所訂定之《行規》,正正就是爭取所有交易都必須經由商行代辦。但其實除了關稅、關餘之外,交易的「價差」才是十三行的真正利潤所在。乾隆二十二年 (1757年) 確立洋商只能經廣州交易並重申「商保」制度。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經廣東巡撫(又是和珅的馬仔) 奏請「……惟[洋商]帶來各物,令其各行商公同照時價銷售,所置回國貨物,亦令各行商公同照時定價代買……」亦即賣買必須經指定商行「代辦」。

可見在「朝中有人好辦事」的情況下,官商勾結的結果就是一步一步地收緊對外貿易的自由,確保交易必須經由指定的商行代辦。

而為了確保十三行的壟斷地位保持「溢價」,清廷一直都採取「限制出口」的措施,尤其是茶葉、絲綢、瓷器,規定必須由十三行處理。而限制出口的唯一後果,就是出口貨品價格保持高企。而十三行又作為唯一交易代理,可想而知利潤如何。

據史料記載,十三行當中的「怡和行」,其老闆伍秉鑒身家達到2600萬墨西哥銀元,伍氏當年位列「中國首富」第一名,而且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最大債權人! 2007年《華爾街日報》登出一則「一千年來最富五十人」,當中伍秉鑒榜上有名。

這就是中國式官商勾結、貿易壟斷的利害。

而「鉅富」的背後,永遠有一個「鉅貪」。因此伍秉鑒與和珅,正好反映了清廷的真實國際貿易安排,一句話:貪污腐敗。

而真實情況是:中國官商勾結的安排,令到行商限量高價賣出茶葉、絲綢、瓷器,並且「只收白銀」、不收洋貨;而同時壓價收購鴉片。

因此出現了表面上的所謂「貿易不平衡」,就是大量鴉片向中國「平價傾銷」而中國反而沒有相應向西方增加出口茶葉、絲綢、瓷器等貨品 (一味限制出口和生產,工業不萎縮才怪)。但白銀就不停「往外輸出」,不過倒過頭來《東印度公司》竟然仍要欠下伍秉鑒一屁股的債!

假如真的是洋鬼子賺盡了中國的白銀,怎麼《東印度公司》會欠伍秉鑒的債、而不是伍秉鑒欠下鬼子佬的債?

白銀其實都落到誰人的口袋裡去? 怎樣不去計算一下貪官與紅頂商人的身家? 而商人又只是官員的「代理人」而已,那麼真正「發財」的又是什麼人? 那個才是「貿易不平衡」的「平衡點」吧?

因此鬼佬講得沒錯:權力帶來腐化;而絕對的權力,只會帶來絕對的腐化。

至於鴉片貿易情況,以下說明。

鴉片問題,其實又是中國官商勾結的結果

都說是英國佬為了「平衡收支」才來大賣鴉片。但明白了上述的中國式貿易限制之後,即使英國佬想賣鴉片,如果不是由中國的官商勾結來同謀合污,又可以賣得成個屁?

早就已經有記錄伍秉鑒涉及走私鴉片。據記載:伍秉鑒包庇外商走私鴉片,曾遭到林則徐多次訓斥。1817年,一艘由《怡和行》擔保的美國商船被官府查獲走私鴉片,伍秉鑒被迫交出罰銀16萬兩。

另可見《粵海關志》第十八卷《禁令》篇記載:

……頻年以來,未見洋商稟辦 (申報查禁鴉片)…伍敦元(伍秉鑒別名)係總商居首之人……今與眾商同徇隱,殊為可惡。….粵海關之包稅洋船一到,即有包攬上稅者,將煙雇載漁船先行寄頓,然後查船…且聞鴉片數換不賣,獨海巡兵丁,不惜減價賣給,居心尤為可惡……

譯文大意:鴉片進口是需要查禁的,但伍秉鑒作為商行首領,與眾行商一同隱瞞進口鴉片情況。至於粵海關的所謂「海巡」,洋船一到港,立即就有「代為報稅」的代辦安排用漁船先將鴉片載走私藏,之後才有海巡上船「檢查」! 而鴉片在市場上是「數換不賣」亦即多番轉手才會真正善價而沽的好東西,「居然」商行會「不惜減價」來賣給海巡的兵丁!

如此說明,鴉片的交易,其實是行商與海巡的官商勾結。所謂「洋商」,極其量「只賺了水腳」而已。所謂「白銀流出」,很明顯不是流到洋商的口袋去,而是流到「官商勾結」的小金庫。

要「欣賞」當年洋人如何形容中國的鴉片貿易的「公開走私」情況,可以看看書:Opium War, 1840-1842: Barbarians in the Celestial Empire in the Early Part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nd the War by Which They Forced Her Gates, Peter Ward Fay (Feb 18, 1998)

例如「出了什麼事」,行商和貪官就會隨便找個洋人出來「祭旗」,或者殺幾個苦力交差,通常充公「私煙」了事。而實則「私煙」只是充公到貪官的口袋而已,至於洋人受了什麼委屈,那就不關官老爺的事,所謂「商保」的行商,也只會死口抵賴不知道貨船上有「私煙」!

書中對於中國商人和官員如何「拼力保護鴉片貿易」搜集了大量材料,說明中國的鴉片情況,根本就是官商勾結大發走私財。鬼佬冒死來華貿易(這裡又接上先前提到的海盜問題了),結果什麼東西中國商行那邊也不要,總之指定高價要你限量買茶葉,而且不能以物易物,只收白銀。要交出白銀很簡單,請拿鴉片來換就是。

至於海盜故事和鴉片戰爭又有何關係? 下回分解。

中英開戰其實是林則徐等庸官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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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林則除是什麼民族大英雄,因為力主禁絕鴉片煙患云云。假如事情真是這樣簡單就好囉。實情是「蝦碌連場」,慘不忍睹。

先前兩篇文章,引述中外正式歷史文獻,經已清楚說明:鴉片之所謂為害,全部是中國「國情」所致:是朝中有鉅貪、而朝外有鉅富,互為官商勾結,以「不平等貿易保護措施」,令致中國的國際貿易出現像癌症一樣的腐敗情況。因而中國的工商業不能發展起來,同時迫使「洋人」只能因應「中國」的不平等安排而發展出畸形的鴉片貿易來圖利。

至於「戰爭」的直接導火線,與其說是「林則徐大力禁煙」,倒不如講清楚是林則徐亂搞一通,將鴉片貿易的所有責任推卸由洋人單方面承擔,才會激起國際軍事衝突。

而更要命的是:林則徐根本完全不懂軍事、又並無任何處理國際事務的概念、更加是中國海防力量破壞盡 殆的始作俑者。這些直接導致中國「被攻陷」的責任,絕對不是一句「很愛國」就可以一筆勾銷的歷史事實。

先講清楚林則除之「做官水平」如何

假如有看過《清史稿》有關林則徐背景的官方記錄,大家肯定會留意得到:林於嘉慶十六年(1811年) 成為「進士」,而他的的「官運亨通」,完全在於「水利工程」的執行工作,到處可以「省錢若干」之類,與任何軍事任務完全沒有沾過半點邊。

而他對於「經濟管理」的經驗也只是以湖廣總督 (管理湖南湖北兩省)身份略為管過「私鹽」問題。但實在也只是「專嚴緝私之禁」,而同時對於整頓市場並無成效。初到任之時,其中一招竟然是「以減價敵私」,而史稿記為「無成效」,撞了大板才來「嚴禁」。詳見於《清史稿》列傳一百五十六篇。

至於「忽然勇武」而自動請纓去打鴉片,也不是他本來的意思。也可見於同篇《清史稿》。實情是:

道光十八年(1838年),鴻臚寺卿黃爵滋請禁鴉片煙,下中外大臣議。則徐請用重典,言:「此禍不除,十年之后,不惟無可籌之餉,且無可用之兵。」宣宗深韙之,命入覲,召對十九次。授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可見林則徐是在鴻臚寺卿黃爵滋啟動了「廷議」之後,皇帝交代大臣商議,在大家也沒有什麼東西上奏的情況下 (相信以鉅富的關係打通好人脈,誰人也不會拿自己的油水過不去),由他極力「出位」而得以「入覲」面聖十九次,之後獲委任為「欽差大臣」赴廣東查辦。

而查鴻臚寺卿官職,只是正四品的「禮儀官」,屬禮部人員。幹啥會在皇帝早朝時候由禮部的四品官喊出「請禁鴉片」? 而居然不是由「各省總督」理應是「主政」的一眾老兄出來「上疏力陳利害」? 而面聖之後,除了「湖廣總督」一職,林還要另外加個「欽差大臣」名堂才又來「赴廣東查辦」? 而又不是請皇帝責成兩廣總督來處理?

原來當時在廣東一地,由「兩廣總督」鄧廷楨主事,而鄧廷楨同樣是文官出身,經已在亂搞一通。

《清史稿》記鄧在道光十五年 (1835年) 出任兩廣總督。道光十六年(1836年),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疏《鴉片例禁愈嚴流弊愈大 亟請變通辦理折》,呼籲朝庭「解禁」鴉片,認為「仍用舊例,准令夷商將鴉片照藥材納稅,入關交行後,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銀購買」。

這個絕招基本上和林則徐「以減價敵私」的應付私鹽政策異曲同工而已。許乃濟更進而建議「內地得隨處種植……內地之種日多,夷人之利日減,迨至無利可牟,外洋之來者不禁而絕」。針對的根本不是禁煙,而是禁止鬼佬再賺中國的銀兩!

看罷這個邏輯,其實和林則徐在湖廣總督上任之初,同樣打算採取開放市場,以作「打擊私鹽」的措施! 那當然,林則徐是在「無成效」的情況下,才來一個180度大轉身,改為「嚴打」。

之不過:私鹽問題只是中國內陸的內政問題,並不涉及國際外商、更加是「日常基本生活必需品」,而不是「高增值經濟作物」。而且上文經已講過,鴉片貿易的背後真正成因,是「朝中有鉅貪、朝外有鉅富」的官商勾結體制所造成。而皇帝的邏輯,竟又是以「親疏有別」來處理不肯三跪九叩的西洋各國,於是乎權臣才又有機可乘,搞出一套以管理為名、壟斷為實,方便鑽營收規的不平等貿易政策出來。這種千絲萬縷,又與私鹽問題有天壤之別,豈可隨便混為一談?

而居然兩位「封疆大吏」只就看着「收」與「放」的簡單措施,在處理鴉片的問題上徘徊,完全沒有打算觸及問題的「官商勾結、不平等貿易」等體制性重心,結果就當然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那又如何不能以一句「庸臣」來稱呼?

話說道光皇帝在收到許的奏摺後兩天,即轉給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巡撫祁貢以及粵海關監督文祥等「議復」。九月,鄧廷楨等在復奏中表示:完全讚同許乃濟的主張「盡快解禁」,並擬定了實行的章程九條。

這位鄧總督的辦事效率真不可謂不快。不過有一樣東西比這個更快,那就是他「看風駛裡」的速度。

話說在道光皇帝事後又掉轉槍頭、聽從林則徐意見實施「禁煙」政策之後,林則徐大搖大擺在1839年春天以「欽差大臣」身份,騎在鄧的頭上一級、踩入廣州上任,鄧總督又忽然「良心發現」起來,即時「全面配合林則徐的禁煙工作 」。果然是一個「好官」,掟彎快如閃電:全面緊貼中央政策!

於是各國販商在這種有如走馬燈一般的「中央政策」之下,又可以如何自處? 於是上文就提到《粵海關志》裡面有這個記載:洋人最後將鴉片屯積在「躉船」之上。何解? 因為廣州十三行一概不認是「很愛國」的中國人「私藏鴉片」,於是買賣方式改為以小艇「接駁」交收。洋人將鴉片放在躉船、不能上岸存倉。而洋人或買辦收到商行的「柯打」之後,按照商行交來的付款單,將鴉片卸落小艇由商行的水腳運走。正所謂「貨銀兩訖」。於是「各取所需」。看似天下太平,其實又是不平等貿易的安排,讓所有存貨風險由洋人承擔而已。

後事如何? 《清史稿》這樣寫:

……嚴申禁令,捕拏煙犯,洋商查頓先避回國…檄諭英國領事義律查繳煙土,驅逐躉船,呈出煙土二萬餘箱。[林]親蒞虎門驗收,焚於海濱,四十餘日始盡。[後]請定洋商夾帶鴉片罪名,依化外有犯之例,人即正法,貨物入官……

這個就是「虎門銷煙」的正式記錄:充公的貨物,全部是在洋人的「躉船」上檢獲,受到「法辦」的都是洋人。中國商人,一點後果都沒有。

難道鬼佬真的會舉手投降乎。反正清廷說的話不知什麼時候那一句是真、那一句是假。而林則徐就點起戰事火把一事,推委為「夷情詭譎」,現代人話譯為「真係估佢唔到」:英國佬居然急 call 老家派兵「護僑」和索償。戰爭漫延到廣州以外,洋兵水師一路沿海岸向北挺進。反了!

這個時候,林則徐固之然管不到「兩廣」以外的事,欽差大臣的銜頭又如何? 火頭燒大了,只好硬着頭皮,立即寫報告給皇帝「解釋」。《清史稿》這樣寫:

則徐上疏自請治罪……略曰:「英夷所憾在粵而滋擾於浙……抑知夷情無厭,得步進步,威不能克,患無已時。他國紛紛效尤,不可不慮。」

因請戴罪赴浙,隨營自效。七月,義律至天津,投書總督琦善,言廣東燒煙之釁,起自則徐及鄧廷楨二人:索價不與,又遭詬逐,故越境呈訴。琦善據以上聞,上意始動。

用人話翻譯:

爆了大鑊,林則徐就向皇帝「上疏請罪」,因為真係「估佢唔到」:鬼子佬「得寸進尺」由廣東一路打到上浙江、之後還要北上天津。而英國佬作反之後,「他國紛紛效尤」,因而請准去浙江和鬼佬「再打過」。而實在英國佬義律直奔天津,向直隸總督琦善「越境投訴」,琦善據實上報,「上意始動」。皇帝心思又再掟多一次彎。

一宗禁煙事件搞到天下大亂,原來「湖廣林總督」看準「兩廣鄧總督」辦事不力,於是乘勢自請出任欽差大臣騎在兩廣總督頭上強行「銷煙」。兩廣總督發覺原來皇帝前言不對後語,自己「又估佢唔到」諗乜鬼,於是反過頭來即刻由「開放」反口變成「禁制」,兩人在廣東不分清紅皂白胡亂捉人奪貨,但就是對官商勾結的事全不管束。結果迫狗跳牆,搞到鬼佬發晒癲,反手還拖! 火頭向外燒到兩江總督的地盤上來,然後又燒到直隸總督天津地盤那裡去。

而直隸總督琦善是蒙古入籍滿州的正黃旗人,本來也在天津「嚴辦禁煙」,竟然又掉轉槍頭「以和為貴」,先奏請皇帝把幾個漢人總督「革職查辦」以治辦事不力。接替林則徐「兼任兩廣總督」之後,到現場視察之下才發現真的打不過英國佬。於是「私下議和」,與義律約訂《穿鼻草約》: 同意割讓香港,賠款六百萬銀元。

皇帝本來授權琦善「全權處理」的嘛,後才發現原來變成顏面全無之下,居然又反口自稱「被蒙在鼓裡」,後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為奇恥大辱,令「鎖拿解京問罪,革職鎖拿,查抄家產」!

《清史稿》說:旋即又重新任命林則除「搞番掂佢」:

[帝]復命備戰。二十一年春(1841年),予則徐四品卿銜,赴浙江鎮海協防。」 那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 下文是「五月….詔斥則徐在粵不能德威并用,褫卿銜,遣戍伊犁。

原來又是一句「無成效」。只是前後不到三個月的功夫,可見林則徐真正做到「亂晒大籠」。

鬼佬之所以敢於欺侮中國政府,難道真的恃住「船堅砲利」嗎?而是看清楚在一個極權政府之下,一眾所謂「封疆大吏」,只能用一句「亂晒大籠」來形容。

相信當時即使中國有原子彈,都只會「誤炸自己」而已。此之所謂「紙老虎」,何足懼哉!

林則徐與中國海防力量消失之謎

講了林則徐這些「庸官誤國」的材料,相信各位仍會「條氣唔順」,因為「總之禁煙就是民族英雄」。

好,再講「誰人令到中國海防真空」。

先前也講到,在1810年滿清政府平定張保仔一眾海盜之時,中國海軍其實是連同葡萄牙的艦隊協同作戰;《大嶼山海戰》的規模有過千艘戰船參與。而事後張保仔投誠,又收編了數萬名富有海戰經驗的前線人員。最後更加成功平定了十萬以上的南中國海海盜集團。又試問中國海防力量應該是什麼水平?

那麼為什麼中國的海防力量在1840年鴉片戰爭時,會像白痴一樣?

《清史稿》是這樣寫的:

[林則徐]嘉慶十六年 (1811年)進士…歷典江西、雲南鄉試,分校會試。遷御史,疏論福建閩安副將張寶以海盜投誠,宜示裁抑,以防驕蹇,被嘉納。

林則徐是「正途科舉出身」。而考試成功之後,正式入職身份是「御史」。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江南道御史。那可不是實職、是屬「都察院」專司檢舉彈劾。

做閒官而要「出位」的話,作為「檢舉主任」,那就最好是「找人碴子」。而這位「民族英雄」做官第一個想到的「碴子」,原來正正就是本文第一章所提及的「張寶」,亦即「張保仔」。

張保仔所犯何事? 原來就是他「出身不好」:不是科舉出身的,而是海盜,居然也要做起官來? 於是「宜示裁抑,以防驕蹇」。即是說:雖無過失,不過由於是海盜出身,以投誠來做官,「適宜」修理一下,「以防」真的出現「驕蹇」的情況。什麼叫做「驕蹇」? 即是「傲慢不順從」的意思。不是「真的傲慢不順從」而是「防止出現傲慢不順從」的可能性。

這個夠「莫須有」了吧? 簡直和「過橋抽板」一樣。

須記得,張保仔真的是通過談判來「投誠」。而之後真的交足功課,替滿清政府掃平南中國海的海盜。但原來最終只是被授予「副將」之職,而且只是福建省的閩安地方而已。簡直芝麻綠豆到不得了。

未投誠之前,張保仔統領兵員數萬、戰船數百、火砲數千,盤據在香港。真是皇帝老子也不用「俾面」。而且打劫的又是「洋人」,洋槍洋砲也不放在眼內。只是在清軍串同葡萄牙艦隊埋伏夾擊之下才被不幸打敗。 (咦? 葡萄牙人不是割據中國土地、罪該萬死的殖民主義者、兼且是鴉片主要供應國之一嗎?)。

因此所謂張保仔「有可能傲慢不順從」,簡直劃公仔不用劃出腸也。但好歹這位「改邪歸正」的海盜也是交足功課,又與科舉出身的官員又何仇之有?

大家也不要忘記了:清朝的官是什麼德性,而鴉片經濟又是如何形成的。

記載張保仔「只對途經的商船征收「行水」(亦即買路錢),但愛護平民,向鄉民購買糧食時,往往加倍給錢,並保證不滋擾貧民和漁戶、嚴禁部下在駐紮地區掠奪。」

以他老哥這副德性,做得成滿清的官嗎? 而他從前「收片」的對象是什麼人? 「商船」也。而當時在南中國海經香港往廣州的船是做什麼生意的呀? 鴉片生意。

因此張保仔之所謂「信唔過」,正正就是他本來就是羅賓漢的德性,況且是愛護平民百姓那一種,而先前又是專門對付貪官的米飯班主「鴉片煙商」們。試問他要是真的做起官來,日子可以怎樣過? 而即使忍氣吞聲只做好份內事,原來還有一位「民族英雄」會來找碴子,以替自己「省靚招牌」,參你一本「總之就係信唔過」。

最後如何? 就是張保仔在1822年鬱鬱而終,妻兒要離開福建「避走澳門」,那個原本是死敵葡萄牙人的殖民地,以求免於中國官員的繼續「秋後算帳」。

而張保仔也如此下場,其他跟隨他「投誠」的人命運又會如何?很明顯,都清算掉了。

因此只需要一個世代不到,二十年就夠了。中國海防力量基本上是「真空」。不是本來就是真空,而是有本事而又肯辦事的人,根本上都已經「被真空」掉。而動手清算海防人員的,正正就是「很愛國」的林則徐。

因此李嘉誠的金句又響起來了:有本事的人不肯做,沒本事的人爭着做。

看來張保仔的真正死因也是如此。再加上他的地盤在香港,「正一香港仔」,兼且又不「愛國」。抵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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