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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

毆打!毆打!毆打?! – 228事件時的「忠義服務隊」及 圓山事件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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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事件爆發後,國民黨政府曾派間諜許德輝(化名高登進)在臺北組成「忠義服務隊」,透過許的人脈找了流氓及特務共250人,再招募不知情的學生共1200名 「共同維護治安」。這些流氓及特務四處毆打及燒毀外省人商店,擴大事端,製造派兵鎮壓的藉口。之後軍隊更將忠義服務隊中無辜學生於圓山倉庫廣場前集體射殺 作為代罪羔羊。
隨著各種史料如「台灣二二八事件反間工作報告書」、「台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的出爐,這些現在看來不可思議的事情一一浮現。其他不為人知的事情,還有多少呢?

(圖:事件當時,軍隊將機槍架於消防車上沿街掃射,出自wiki)

「上 午10時,柯遠芬引導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個死屍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 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應是昨晚在市內各派 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 林木順《台灣二月革命》

「二 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事件中代表民間立場與政府部門談判,但是處委會治安組忠義服務隊的角色卻十分詭異,原本應該是維護治安功能的該隊,卻是民間眼中「公 然打劫、威脅良善、結隊橫行、假公報私,勒索案殺」的流氓。(引自林木順,台灣二月革命;蘇新,憤怒的台灣)原來,忠義服務隊是警備總部之下的單位 ,在新出土的檔案中這個事實得到印證。忠義服務隊總隊長許德輝在呈軍統頭子、保密局長毛人鳳的「台灣二二八事件反間工作報告書」中,詳述他於2月28日晚 經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陳儀之弟公銓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乃召集台北二十二處角頭流氓成立二十二分隊,加上特務隊三十名共二百 五十人,許氏為總隊長,台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為總隊部。該隊經運作設於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治安組之下,而不知情的台灣大學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一千二百名與 之共同負起維護治安之責。但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眾對處委會的懷疑,一面製造中央派兵鎮壓的藉 口。(引自吳濁流,台灣連翹)而可憐的是,諸多單純的學生在軍隊上岸後被集體屠殺於圓山,成為忠義服務隊的代罪羔羊。
軍統方面的「台灣二二八事變 報告書」中著力誇大該系在事件中的功勞,指忠義服務隊的反間工作在「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各地亦有如法進行,收效宏大」。陳儀當局一面向中央誇大事件的 嚴重性,一面又透過特務與流氓翻雲覆雨、擴大暴亂,忠義服務隊僅是其中一例,這是什麼樣本質的統治當局?」
– 陳翠蓮教授 淺論情治機關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

延伸閱讀:
二二八事件檔案展 台灣二二八事件反間工作報告書:
http://theme.archives.gov.tw/228/228online/Type2/000029812/pages/0000298120001.htm

淺論情治機關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 陳翠蓮教授
http://taup.yam.org.tw/comm/comm0204/228%AEy%BD%CD%B7%7C.htm

間諜許德輝(化名高登進)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A8%B1%E5%BE%B7%E8%BC%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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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理解

by rpot1973 2007/12/22

這幾天因為電腦的關係,沒寫什麼和時事有關的東西,但是倒也沒全閒著。雖然用看書打發時間,也刻意不去看新聞想讓自己休息一下,但其實也沒什麼休息到。

星期四在公司吃中飯時,正好看到了南韓大選的事,一如預期,挺馬不遺餘力的媒體自然是大大的宣傳這個消息,也不斷的用這個消息類比國內情勢,搞的政黨輪替 好像是種不可擋的趨勢一般。這種程度的蠢話我自然沒放在心上,但是有興趣的人倒是不少,因為等我吃飽了回到辦公室,上了公司內部討論區時,就發現這世上的 蠢人還真不少....Orz

我想關於這回媒體像月亮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連南韓經濟好不好都可以沒幾個月就自打嘴巴的事,我就不再多談了,因為大家已經談很多了。我想說的,是我在公司內部討論區譙人時所想到的一些東西。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只要是討論到相關的問題時,那些支持泛藍的在經濟問題上講不過別人時,通常都會開始扯民進黨老愛談二二八製造仇恨,完全就是一付無法就事論事的標準媒體模式。而我一向的態度就是,好啊!你講道理講不過我要扯也行,我保証就算說這個你也說不贏就是了。

但是在這個討論過程之中,我卻經常發現一種情況,那就是這些人在談到蔣光頭時,十分能夠理解一些人那種死巴著蔣光頭的心態,還說要大家體諒他們這種情緒。 但是談到二二八時,就說大家要向前看,不要去再管那些事了。這可就奇了,因為蔣光頭的偉人價值也是過去的事啊!如果真要向前看的話,就要揚棄那種獨裁時代 的束縛啊,這樣才是向前看向前行嘛,怎麼這個時候大家就說要體諒那些無法放棄蔣光頭的人們的情緒了?

而非常巧的,當我一邊幹譙公司討論區?的那些白爛,一邊開始有些疑惑產生時,我同時也看到了一篇文章......耍幼稚你就贏了。看完這篇文章之後,很快的,我便為自己的疑惑找到了解答。

這篇批評民主記念館改名掛牌的文章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反正便是一貫的各打五十大板 裝清高就是了。說來這也算是中國文人的通病了,我倒也不是反對人家裝清高啦,只是要裝也得裝的像一些,要各打五十大板也得真的打的公平些,這樣裝起來也才 有意思。不然的話,就只是讓人覺得這人只是單純的不了解狀況,然後光看看電視新聞有些感想,就利用機會說些事不關已的風涼話,好讓明明就身處於混沌世間無 能脫身的自己,產生一種超然物外、唯我獨清的自我感受。是啦!這樣的感覺是真的很爽啦,但是事實是什麼呢?事實就是當他們不能免俗的談了這些幼稚的事情,沾染了紅塵之後,那些裝清高的舉動與唯我獨清的自我感受就全成了笑話了。

好啦,以上只是閒話,再來就才是主題。我之所以提到那篇文章主要是為了這段........
至於那些中央拆牌政策制定的官員們,我也是誠心誠意希望他們去死一死。整 個政策的背後,就是充滿選舉的計算,計算到讓人反感,拆牌一定有更多緩和、顧及不同族群感受的作法,不是這樣惡意、遭踏別人。那些在廣場上唱紀念歌的老杯 杯,我雖很難贊同,但情感上,卻是能夠理解的。畢竟,這個小島上,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歷史經驗和感受,必需多一點理解和包容,而不是粗糙的踐踏對方的歷史 感受。(摘自:耍幼稚你就贏了

如果我們有看完這篇文章的全文的話,我們會發現,這位格主其實並沒有認同國民黨對於蔣光頭的歌功頌德,但在面對拆牌的行動時,這位格主同時也展現了他對於 老杯杯情緒的理解,並以為這個行動該更和緩些。我個人是認為這種體諒他人情緒的心應該是存在許多人心中的啦,畢竟真的冷酷無情的人並不多。但是有趣的是, 如果同理心真是一種超越族群的人類行為的話,那為何我們只看得到人們理解老杯杯的情緒,卻不見眾人體諒那些在蔣光頭獨裁統治下受害者,多年來連喊痛都不能 的情緒?

如果同理心不因對象而不同是前提的話,那我所唯一能想到的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眾人之所以對於二二八乃至於白色恐怖受害者缺乏同理心,主要就是因為眾人對 於此事一無所知。外省老杯杯在台灣伴隨著大家成長,所以大家能夠同理他們的情緒,但是二二八乃至於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卻因為被迫噤聲,而令他們在台灣社會之 中的真實存在被徹底的抹殺。結果就是獨裁政權不僅僅奪取了他們的過去與未來,甚至連他們被同一社會眾人同理的權利,也一併的剝奪。然後他們還得聽一些人出 來說些事不關己的風涼話,用一付清高的表情說大家要向前看,那一切是時代的錯,只因為獨裁者剝奪了他們與眾人一同成長並為眾人所接受的機會,所以他們成了 徹底的化外之民,沒人在意他們的傷痛與淚水,只因為獨裁的國民黨剝奪了他們被看到的權利。

人類做為一種充滿缺陷的生物,若無能正視自己充滿缺陷的事實,那透過無知所製造出來的傷害,可能遠大過於貢獻。

無知,是何等殘酷一件事啊!所以我們會看到許多人一邊同情理解老杯杯的歷史經驗和感受,一邊卻希望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受害歷史別再出現在自己的眼前,擋了自己揮攉現今與未來的美好。原本應無對象之分的同理心,只因為無知,就產生了差別待遇。

於是我知道了,原來這世間最殘酷的其實不是別的,而是一無所知。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二二八責任條例

by 雲程 2007/12/04

有關「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在情緒揚起之前,必須先理解內容。以下是中央社的報導。

又從報紙可知,「草案」第四條:「…被告如已死亡,依本條例所為之訴訟、審判程序不因而停止,應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續行程序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

法律規定,人的權利義務,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人如果死亡,則進行中的審判就因為 被告死亡而結案,不必在進行。可是,這樣子對於「正義」來說是情何以堪的事情。像二二八的屠殺案,不是個人對個人的「私法案件」,它有社會正義的意義。若 因為被告「躲到閻羅王那裡去」就不必彰顯其罪行(注意,還不是刑罰與賠償),對家屬與社會都非常不公平。

因此,規定這中二二八等重大屠殺案的被告不因為死亡而停止究明真相,是合理的,並未違反既有的法理。在實務上,就是子孫可以享有替先人翻案的機會與權利。「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只是像律師一樣而已,不是讓子孫變成「被告」。最後若被告有罪,則因為被告死亡而不罰(即有罪不罰)。這其實是對「正義」最卑微的請求而已。

從以上可知,並無所謂禍延三代、株連九族、負債子還的事情。為此氣得撲撲跳、血壓高,是被特定媒體與政治人物所煽動。

他得選票你得病,不值得

相關參照:

南韓「過去事件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成立致詞 ■雲程譯

西班牙〈歷史記憶法〉(law of historical memory

228究責草案明審查 草案主張促進族群和諧 2007/12/02 17:50:12

(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日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明天將審查「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草案主張,就當時統治者違法以公權力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犯行,應透過法律程序釐清真相並追究責任藉此並可對本無必要背負原罪的其他外省族群,具有還清白的效能,對族群和諧更具正面意義

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由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等三十四人提出,主張對「二二八事件戒嚴時期」統治者違法以公權力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犯罪行為,應採取一般法律觀點來 追究責任

根據草案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大屠殺及戒嚴時期製造的無數白色恐怖冤案屬於「集體責任,若「結案」,責任的承擔者是兩蔣時代的統治階層,國民黨集團至今未曾有過任何承擔責任的行動,草案中擬由法務部組成「二二八事件大屠殺及戒嚴時期違法逮捕、訴追、審判法律責任追究」專案小組,專責偵辦刑事訴追工作。

除刑事責任草案中同時主張追究民事、行政及其他法律責任,且考量二二八事件距今已逾五十年,為避免請求權時效因時間經過而消滅,條例中明文排除相關法律的時效規定。另外,若刑事被告已死亡,被告的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應代為行使訴訟的權利與義務

草案指出,按照本條例所提起的損害賠償責任,經法定程序確認真正賠償義務人和賠償金額後,若同一案件已根據「二二八事件處理賠償條例」與「戒嚴時期 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賠償條例」補償,必須扣除,但國庫賠償屬「代墊性質」,國家就已支付的補償金額限度內對「真正」的損害賠償義務人有求償權

草案同時主張,其他外省族群,本無必要因「二二八事件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訴追、審判」,背負與他們無關的「其他人」的「原罪」,透過這種法律責任 追究程序,同時具有還其他「外省」族群「清白」的效能,使台灣的「族群和諧」更具正面意義。961202

二二八屠殺是戰爭罪,無追訴期限!

by 王逸峰 200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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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戰犯無限期追訴↑)
王幸男立委所推動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砸到中國派的痛腳與見不得人的瘡疤。
提案人王幸男今天表示,過去少數統治階級違反亂紀者,應該透過司法查明真相,而提案規定,被告三等親「代行訴訟法上的權利」而非「代受刑責」,並無株連九族疑慮,卻被國民黨扭曲、污名化。
詳情讀這裡!
我想起這幾年最會替二二八罪魁辯解的後代,一位叫做蔣孝嚴,一位叫彭蔭剛。大概就是有這種黨國子孫敢大言不慚替劊子手護航,才會有這條三等親得辯解的法條草案。沒有這一條,到時來個真相審判大概又要靠北靠木說人家不給他們後代公平陳述的機會。
台灣人不要被騙,統媒把標題押在這個『三等親』上作文章,就是轉移焦點的『假議題』(請參考前兩篇的拆穿假議題)。
下面這篇是今年二二八寫的,沒想到還可以派上用場。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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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官逼民反,是戰爭罪!

最近,我注意到電視有一則國際新聞的標題:「姦殺占領區內之伊拉克少女,美國士兵判刑100年」。許多人可能對這則新聞不會花多少時間去注意,但事實上這背後有許多法律意義,特別是這案例所引申的戰時國際法的角度,可以用來思考二二八事件的更深一層的責任歸屬。

在戰爭上兩軍交鬥,必有勝負。勝者可能占領敗者之土,特別是戰敗者如已投降,戰勝國的一方,有責任開始接管戰敗國境內的一切秩序,否則放任戰敗一方 的群龍無首,可能出現暴民打家劫舍等社會脫序的災難。因此,二戰後,麥帥第一號命令中,乃載明台灣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越南)均應向蔣介石投 降。換句話說,蔣介石是受盟軍麥帥的委託前來受降兼接管台灣的。

差別就在於台灣人民及菁英當時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也沒有足夠的中國常識,以至於將占領軍的接管演成「迎接祖國」的一場幻象劇。更進一步說,台灣戰 後的歷史演進乃至法理主權的糾葛都必需先認清兩個要件:一是台灣在二戰是屬於戰敗國日本的一部分,直至舊金山和約簽署之前,台灣尚屬日本的領土。二是蔣介 石的軍隊在台灣的占領不僅應協助占領區重建更重要的是占領軍應有撤退期限。

但事實上,蔣軍進駐台灣之後,開始進行搜刮破壞,早已違犯占領一方應遵守的國際法規。我們不妨比較一下同被蔣介石派兵占領的越南。當年蔣介石派駐越 南的占領軍隊甚至比台灣還多,高達二十萬人。由於中國占領軍在越南北部的惡名昭彰 (包括擾民搶奪物資,甚至發行軍票貨幣引起越北的金融秩序大亂),胡作非為比起陳儀在台灣有過之無不及,最後引起越南人集體抗爭,幸好一九四六年三月六 號,胡志明引法驅中,逼迫中國軍隊撤離越北,越南才避免掉如二二八的悲劇。

因此一九四七年從二十一師登陸之後,國府對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大屠殺,則是嚴重違反「戰爭法」。大家可以想想看,如美國士兵虐待伊拉克戰俘,或是如 「姦殺伊拉克少女」都是美國軍隊在占領區內嚴重違反戰爭法,被美國輿論及法律訴究到底的案例。再往遠一點看,如越戰時所發生的美國大兵集體屠村的案件,也 都是令人髮指的罪行,當事人一一被給法辦。因此,從這角度來看,蔣介石的軍隊在二二八所犯下的罪行,與前述案例的戰爭罪犯(War Crime)無異。

除了蔣介石的國民黨需直接負任之外,太平洋戰區的主要占領權(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美國,其實也必需負間接責任。到底美國政府對當時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所掌握的情報到什麼程度,有無任何的反應措施,至今尚未明朗。不過從一周前 美國智庫所舉辦的研討會來看,如薛瑞福直言美國負責台灣政策的官員多數知天安門事件,卻對二二八事件十分陌生,或許這一部份美國所隱藏的檔案仍還有許多不 可告人之處。台灣人應當更認真一點,詳細研究這段歷史和法律責任。提醒大家的是,戰爭罪無法律期限的限制,要談轉型正義就徹底一點,不要半調子。沒有清算 這筆歷史『呆帳』的責任,休想用官逼民反四個字來搪塞,再拿你我的納稅錢來『補償』!

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力量的泉源

by 老包 2007/10/18

綠島是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厲行白色恐怖統治時代,一個充滿被迫害者血淚悲悽故事的地方,最近馬英九為了顯示他也是一個有人權素養的政治人物,跑去綠島人權紀念碑說了一些話,更儼然他是「人權鬥士」,這就很過分了,令人覺得他「吃人夠夠」。

綠島設置「人權紀念園區」,本來是民進黨執政後,為了彰顯轉型正義而計畫配置的人權項目之一。當時阿扁總統在府內設置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由李永熾教授任籌備處主任),位階甚高,也進行了各項具有歷史意義的規畫,未料卻在立法院遭到國民黨泛藍集團的刁難抵制,熬了幾年,就在兩年前被國民黨徹底封殺了,籌備處也被迫解散。至於綠島人權紀念園區,則被迫去除「人權」字眼,改名「綠島文化園區」,才能用其他單位預算勉強應付慘澹運轉。總之,馬英九所領導的泛藍國會多數,是打從心底厭惡「人權」這兩個字的,馬出任法務部長時,也大肆摧毀昔日綠島政治犯的遺址,令後來欲前往憑弔者扼腕不已;這個人現在卻跑去綠島假慈悲一番,怎能不叫人生氣?

馬英九在綠島還大嗆阿扁總統,他說民進黨執政七年多,無心調查陳文成命案和林宅滅門血案,「一點進展都沒有」,因此,如果他當選總統,他要下令「重啟調查」!這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其嘴臉頗似某些在中國逍遙的台灣通緝犯,每逢大選就出來露臉大嗆民進黨政府「經濟搞不好」,實令人吐血。阿扁總統當然早就下令查過那些指標性政治謀殺案件,但如同許多獨裁國家的人權迫害歷史,證據湮滅、隱匿,謀害的設計層層掩護,再加上司法調查及行政體系盡是藍色人馬,陽奉陰違居多,且國會又是藍軍把持,更添阻力,調查結果總是不了了之。然而馬英九在那個年代,根據他自己的撰述,他就是職業學生的身分,一方面是「反台獨」的急先鋒(反林義雄及陳文成這些人的激進派打手),另一方面向他直屬的國民黨海工會(國民黨監視異己的組織)邀功討賞,簡單言之,他就是加害者的角色,現在卻幻變為站在受害者這邊,要為他們「重啟調查」豈不是叫人毛愲悚然?

謝長廷競選總部因此公佈了馬在那個年代的一篇手稿文章,文中對陳文成博士的遇害落井下石,再冠以「反政府」罪名,就是昔日外來政權恐怖統治時代的政戰嘴臉,陳文成博士就是被這些人打成黑名單的,一回台探親就遭約談而神秘遇害。林宅血案則更可惡,林義雄被抓去坐政治冤獄時(美麗島事件),國民黨黑幫政權竟刻意挑選二二八那天,向林家祖孫痛下殺手,林母及兩個稚幼雙胞胎姊妹(亮均、亭均)遇害,奐均則身受重傷,逃過一劫。林義雄正是馬英九當年所尖銳醜化的民運人士(馬自述曾撰寫「高雄暴動真相」),而其家族的犧牲,也正是當年極端醜化咒罵下的結果,陳啟禮等人當年赴美槍殺作家江南固不論矣,或王羽爆料國民黨當年也要收買他去美國暗算許信良,這些殺害異己的行徑,他們不是以「分進合擊」的方式,存在於馬英九那個陣營嗎?

馬英九提出辯解說:「民進黨指控我十年了,拿不出任何證據......我有任何違法,拿出證據來!」總之他是「合法」的存在於台灣社會,但這和國民黨黨產迄今「合法」存在,又有何兩樣?民進黨固然跳腳,又奈他何?就好像連蔣介石自己當年都說「中華民國已滅亡了」,但現在這個「中華民國」還是在台灣社會「合法」的存在,然而台灣人千萬不可因此就懷憂喪志,就好像林義雄在經過如此巨大的打擊後,仍在自我療治後,挺起胸膛持續為台灣前途奮鬥──每讀及林義雄在自我療治第六年時,寫給兩個雙胞胎女兒的信,仍不禁淚水盈眶。許許多多為義受難的血與淚,正是我們戰勝那些惡魔幽靈,不斷湧出的力量泉源。

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永遠活著 ~紀楊元丁、楊光漢父子

by 葉子 2007/09/16

One Piece‧『雪之國』鋪陳的故事除了讓喬巴入列外,最讓我感動的是西爾爾克醫生面對一大群舉槍對著他的「國軍」諄諄教誨的那番話。對於我所知道凋零的1947大屠殺受難者與受難家屬,想這是最好的方式。

人、什麼時候才會死?

被子彈射穿心臟的時候嗎?不對!
被槍尾刀亂刺身體的時候嗎?不對!
被汽油澆身、點火燃燒的時候嗎?不對!
被鐵絲貫穿手腳、身綁石頭丟海的時後嗎?不對!
………………
是被他們後代遺忘的時候啊!!!
因為您們曾受的苦,讓我一直找尋您們的身影、事蹟。我不會遺忘,您們永遠活著!

二二八消失的菁英連結網址,裡面的楊元丁先生是1990 由李筱峰先生整理的資料,在1993年六月張炎憲先生一行人訪問楊元丁的二兒子楊光漢的口述歷史,內容更真實、更貼近。可惜出書的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已經 "關門" 版權不清,否則『基隆雨港二二八』,絕對可以成為台灣人了解二二八當時發生什麼事情的口述歷史好書,在此精簡節錄,只想讓他們永遠活著。

楊元丁在日治時代是抗日份子,也是文化協會的熱心成員。1927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但日本爲保持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發青牌限期戒除,民眾黨為此印傳單,分寄全台黨部並反對此種鴉片制度,國際聯盟也因此派員來台,探訪實情。為此,日本嚴究主持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而他共在日本時代坐了六次牢。

七七事變後,楊先生觀察日本政府對他忌諱甚深,於是他在1937年離開基隆前往上海,隔年全家遷往相聚。1945年初春,楊先生前往福建採買南貨,用日本的船載回上海,結果被美軍擊沉,財產損失殆盡,因此答應年底幫忙基隆望族黃獻章先生押一艘帆船回台灣,家人則於農曆除夕後團聚(楊夫人與三男三女)。

回基隆後,1946年春,楊元丁參選基隆市參議員,又被選為副議長。當時的市長石延漢,警察局長郭昭文,來台灣就是準備「升官 "發財"」,楊先生屢屢在議會揭發、檢舉官員的侵占貪污,自然成為當局者的眼中釘。因為有著住上海時與中國人接觸的經驗,二二八事件後,楊先生對著夫人說要出門躲避幾天比較好,可是這一避就沒再回家了。

這之間,基隆警察還去楊家搜尋好幾次,直到3月10日他的屍體在文化中心附近的海邊撈起,全基隆的參議員,就死楊元丁一人,且家附近都是警察徘徊,可見死因是擋人財路。

楊光漢先生在父親死後只好去水產公司跑漁船,並加入國民黨的海防黨部,否則根本不能上船賺錢。在船上主要做電信工作,得接受警總管理,每換一個公司,都要警總批准才可以。幸好他父親受難的事情,幾乎只要是當時的基隆人都知道,所以楊太太願意在楊光漢先生最落魄的時候嫁給她,並常帶小孩去找楊元丁先生的老朋友,讓子孫們知道發生在自家的歷史。

即使如此,隨著後來的戒嚴白色恐怖時期,楊光漢先生不敢多講任何事,且有一個女兒在中央銀行上班,更不能砸了她的飯碗,當時的他就在爲了討生活,只能將父仇深埋心底的痛苦下過著。一直到親戚看了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菁英』一書後,才漸漸知道。因此楊光漢先生在口述歷史的最後段,一直念念不忘是他父親的名譽楊元丁是遭槍射殺後再施以拳腳,以「奸匪」之名處決,於元町派出所前的基隆港槍殺、踢下海去。他要努力恢復父親清白的名聲。

人、什麼時候才會死?

被子彈射穿心臟的時候嗎?不對!
被燒成灰放在骨灰罈的時候嗎?不對!
是被他們後代遺忘的時候啊!!

記住教訓、永遠活著。台灣人不能讓他們死去!

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渡」撰的林江邁故事

by 陳儀深 2007/01/19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由楊渡策劃製作的紀錄片《尋找二二八的沉默母親:林江邁》,上個月十八日公開發表以後,由於片中林江邁的女兒林明珠,描述一九四七 年二月二十七日傍晚緝煙事件之前,有一位軍人模樣的外省人取她盤子裡的散煙抽,沒先付錢卻將另一隻手伸進口袋,旁人以為他要掏槍而引起鼓譟,這位「外省軍 人」聽不懂台語,頓時緊張、立刻付錢就走云云。這段講法聞所未聞,引起阮美姝女士的不滿,阮女士曾在二○○一年訪問過林明珠的哥哥林匏螺,林匏螺轉述母親 林江邁的回憶並沒有外省軍人「語言不通」這一段。

林明珠根據的是當年十歲在現場的記憶,林匏螺雖不在現場但根據的是母親的講法,也許\各有所本,也許\都不足為證。

吾人翻開檔案,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警總軍法處針對專賣局專員(或稱查緝員、煙警)葉得根、鍾延洲調查訊問做成筆錄;同年三月八日,高等法院詢問 證人林江邁也留下一篇筆錄。情形大致是: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專賣局根據密報,派葉得根等六人會同警察大隊四名員警,一行十人先往淡水查緝私煙,結果不如預 期,大約傍晚六時左右回到台北市區,他們知道夜間發賣私煙的地點在天馬茶房附近,到達時果然發現一兩千包(即一兩百條)。葉得根聲稱沒收時有經清點並開收 據,但立遭群眾攻擊、搶奪、打翻卡車,於是請求憲警鎮壓。

據林江邁描述,她在七時左右頭部被打傷、流血、暈倒,送醫後大約十一時醒來,住院直到三月五日返家;住院費用八百元,但三月一日(官方)有人拿五萬元來慰問。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問「他們查緝你香煙用什麼話同你說的呢?」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

綜上,連林江邁本人都分不清楚打她的人是查緝員或是警察,當年只有十歲的林明珠怎麼知道還有一位外省「軍人」呢?何況林明珠敘述的插曲不論是否真實,都與 二二八事件的背景、經過、結果、責任追究無關,吾人聽聽即可,實不必太熱心回應。楊渡口口聲聲「回歸到一個台灣女人的角度」,然而林明珠如果不是嫁給外省 人—陳誠的侍衛曾德順,恐怕就不符合楊渡「超越族群」的生命原型、就不值得他這般深情「凝視」了。畢竟,林江邁並沒有因為二二八而喪失親人、而生活陷入困 頓,她且是第一個受到慰問「補償」的人,所以,還有百千個噤聲數十年的二二八母親更值得我們關心吧。

2007年5月10日 星期四

請問林明珠女士

by 黃守禮 2007/02/24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筆者在現場不到十公尺之處親眼目睹全部所有過程。現場始終未見到任何一位約莫十歲左右的小女孩。林明珠在紀錄片裡所言她當時在現場之說,令人質疑。

林明珠假若如她所言,事件發生當時在場幫母親林江邁賣菸屬實,則以下所提十四項問題應可據其頗佳記憶順予回答:

一、二二八事件紀念碑現在建置於南京西路一八三號男裝社前面人行道是錯誤的。請指明真正應建地點及地址。又,現男裝社當時做何種生意,店名叫什麼(很有名)。

二、二月廿七日的天氣是晴、陰或雨天。

三、菸攤架設置於何處,架的形式及如何放置。

四、天馬茶房店門有約一公尺高玻璃櫃裡放置何種商品。

五、天馬茶房老闆的名字(很有名)。

六、緝私隊到天馬茶房是從延平北路方向來或由圓環方向來。

七、緝私隊是以徒步走路過來或坐車到達菸攤前,是坐何種車輛來。

八、緝私隊約有幾人來,穿何種形式衣服及其衣服顏色有幾種。

九、沒收之香煙放置於何種器物搬運。

十、林江邁在什麼地方及位置被毆打,毆打的人穿的衣服是何種顏色。

十一、緝私隊開槍後往圓環方向逃跑或往延平北路方向。

十二、林江邁受傷後是由別人扶著走路去洪外科就醫或是以車送醫,是用何種車送的。

十三、林明珠如在場一定會陪送母親到洪外科,洪外科原址現在在何處,應可帶我們到原址指認。

十四、如常幫母親賣菸,當時走私菸極有名在販賣的美國貨三種、英國貨一種、中國貨一種,假若常幫母看攤,應現在尚有記憶。

筆者二哥黃守義當時為建國高中二年級學生十七歲,在林森北路巷中住家附近,被在街上搶奪路人財物的中國賊仔兵三人,每人開一槍當場斃命。筆者聞訊趕往抱屍痛哭欲絕,那時尚溫黏血糊沾滿我身的淒慘感覺,至今仍鮮明深割心胸。

筆者認為一九四九年後來台外省人與事件屠殺全然無關亦無懷恨之念。馬英九及其黨不必故作神態歪曲史實做政治炒作。

(作者為前台北工專及中原大學教授、二二八遺族及白色台灣政治受難者)

2007年3月18日 星期日

李筱峰文章-「蔣介石是不是228事件的元兇?╱教國民黨人讀台灣史之六」史料增補

By akiyoshi 2007/03/11

李筱峰老師在3月11日自由時報的「蔣介石是不是228事件的元兇?╱教國民黨人讀台灣史之六」(見網址: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67545)
其論「蔣介石是不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凶?」舉許多史料為例,其中他的第4、5兩條,筆者增補史料如下:
四、事件爆發後,一味縱容在台軍政情治人員,聽信其一面之詞,而置民間意見於不顧,在台灣的秩序漸趨恢復的情況下,竟貿然派兵來台。
五、蔣介石派兵之時,得到美國大使館及台灣政治建設協會勸其「勿派兵以免情勢惡化」的警訊,蔣不但不知謹慎防患,還特別電告陳儀說「其間有談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分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陳儀在獲得援兵之後,已經有恃無恐,而今再接到這種鼓舞的電文,當然就更加明目張膽了。

補:

三月七日……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晉謁蔣主席,欲阻派兵赴台未果。……
當日蔣主席電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曰(手稿):
限即刻到臺灣。陳長官:據美使館接其臺灣領事來電稱:「請美使即派飛機到臺灣,接其眷屬離台。以為今後臺灣形勢恐更惡化。」云。美使以此息告余,一面緩派飛機,一面復電問其領事究竟如何云。又接臺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份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近情如何,盼立復。中正手啟。寅虞(三七)府機

當日陳儀復電:
寅虞電奉悉。此次事件有美國人參與,反動份子時與美領事館往來。美領事已發表種種無理由的反對政府言論,反動份子目前最大詭計,是使臺灣兵力越單薄越好,反動份子刻正造作謠言,並加緊準備實力,待機爆發,造成恐怖局面。如無強大武力鎮壓制裁,事變之演成,未可逆料。仍乞照前電所請,除第二十一師全部開來外,至少再加派一旅來台。至美國大使館方面,請其通知臺灣領事,為顧及國際信義,誤為臺灣反動份子所惑。

同日蔣主席致陳儀轉俞喬峰涵:
……今日以先派海軍一艘,由滬出發來基隆,歸陳長官指揮矣。中正手啟。寅陽府機(三、七)

(資料引見:國史館:「中華民國史事概要」一九四七年一月至三月卷,頁788~789)

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

納粹獵人--西蒙‧維森塔爾(SimonWiesenthal)

by ezone 2007/03/11


西蒙‧維森塔爾(Simon Wiesenthal,1908年12月31日—2005年9月20日)是猶太裔奧地利籍建築工程師、猶太人大屠殺的倖存者,是著名的納粹獵人。他一生致 力追查納粹黨人和蒐證,把他們送上法庭,要他們為戰爭罪行和非人道罪行負責。西蒙維森塔爾中心為紀念他而設立。

1945年5月5日,維森塔爾被美軍救出。美軍發現他時,身高6英尺,卻只有45公斤重。當他回復健康,他隨即為紐倫堡審訊蒐證。1947年,他 與其餘30個志願者於奧地利 Linz 成立猶太人檔案中心,為日後的審訊蒐集資料。可惜,美國和蘇聯對進一步審判戰爭罪行失去興趣,志願者紛紛離去。維森塔爾全職為受二戰影響的人提供協助,同 時繼續蒐證工作。

1962年,阿道夫‧艾希曼被處死後,維森塔爾重開猶太人檔案中心,繼續蒐證,把納粹戰犯送上法庭。其中最為人熟知的是協助成功拘捕 Karl Silberbauer。他是當時拘捕安妮‧法蘭克的蓋世太保軍官。根據 Silberbauer 的口供,推翻了《安妮的日記》是子烏虛有的指責。他成功找出另外9名在逃納粹戰犯,並以謀殺猶太人的罪名送往西德的法庭受審。他協助拘捕 Franz Stangl(Treblinka 集中營和 Sobib?r 集中營的指揮官)和 Hermine Braunsteiner(曾任納粹集中營的女性軍官,戰後居於長島。她曾下令虐待和殺害無數在 Majdanek 的小孩。)

2003年4月,維森塔爾宣佈退休,聲稱他已找到他要找的屠殺者,又說:「我比他們活得久。如果仍有漏網之魚,他們已衰老得不能接受審判。我的工 作已經完成。」根據維森塔爾,最後一個仍在生的奧地利主要戰犯是 Alois Brunner,他是阿道夫‧艾希曼的心腹,相信他藏身於敘利亞,受到巴沙爾‧阿薩德政權的保護。
維森塔爾的晚年在維也納渡過。陪伴他的妻子於2003年11月10日因病逝世,享年96歲。維森塔爾終其一生逮捕1,100名納粹戰犯,於2005年9月20日在睡夢中離世。以色列總統卡察夫讚譽 : 維森塔爾是這個世代最偉大的鬥士。

台灣的【納粹獵人】何在?

SimonWiesenthal

SimonWiesenthal Center

菁英與去中國化

by orchid 2007/03/10

有一些腦袋不清楚的人認為,228裡死的是一些菁英,和他們這些小人物沒關係,所以沒興趣關心,於是,有人認為是不是一段時間以來的228討論多數都在菁英部分,讓人以為討論228者只重視菁英受害,甚至讓人誤會228死的都是菁英,質疑228的探討是不是菁英至上主義。

這不是228的探討是不是菁英至上主義的問題,這是人權教育的失敗!

「228死的都是菁英,而我們又不是菁英,所以與我何干?」說出這樣話,錯不在228的探討方式,而是說這話的人沒有人權觀念!

不管是不是菁英都是人命,當人們在追討228的公道時,是要要回對人命的尊重!問題在,說出上述話的人,為什麼在看人命損失的時候,會用受害者的身分與自己同或不同來作為關心與否的區分呢?若這種話說的通,那麼,受害者非菁英時,菁英要不要關心?是不是也可以說,「受害者是女性(男性),所以這個問題男人 (女人)不必關心」「受害者是老人(年輕人),所以年輕人(老人)不必關心」,甚至最後這個社會就退化成「反正受害的不是我就好了」?!

該欄既然是拿納粹惡行受到審判的例子相比,參與討論者起碼該有個觀念吧──馬丁神父那段聞名的話,簡述其義──當其他不同身份的人一一被抓時,我都認為與我無關不出聲,等到我被抓時,已經沒有人可以為我出聲了。

當有人說出那種非菁英所以何必關心菁英的228時,第一個應該譴責他的「漠視人命」,拘泥在228犧牲者是不是菁英為重點、計較那些菁英是不是妥協者根本是顛倒黑白!是妥協者,人命依然必須受到尊重!被納粹屠殺的猶太人裡都沒有壞人嗎?希特勒不就是認為猶太人是劣等人而屠殺的嗎?審判納粹的目的不就是告訴世人,不是用你自己的喜惡、價值觀就可以否定他人生命的存在權、身體的自由權嗎?!不管228裡受害菁英是否與外來政權妥協,不管非菁英、是菁英,生命就是必須受到尊重的對待!

就像受害者的數目。
為殺人兇手開脫者在數字上計較,彷彿從數萬人刷少到幾百人,受害者就能變成不是人!更可笑的是,有些台灣人,好像也真的以為,人數變少,就不能追討的理直氣壯!

一本初衷。吹動大麥的風裡不有句至理名言「人往往知道自己要反對什麼,卻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可是許多 在和 死纏爛打就是不肯面對錯誤事實的華客們 的論戰裡,有些討論經常到後來,台灣這一方的人連自己當初是在反對什麼都被搞糊塗了。

或許有時,人之所以會不知道自己要什麼,是因為忘記了自己要反對什麼。

為什麼許多228的討論主體都放在菁英呢?是不是菁英較容易吸引鎂光燈等因素暫且不提,至少以我接觸過的討論而言,許多提起228受害的台灣菁英時,同時談到國民黨的矮台政策、族群問題,如「台灣沒有文化」、「台灣沒有人才」「外省人比較優秀,都是外省人在坐長官」之類。為了打破這些國民黨灌輸在許多台灣人腦中的錯誤觀念,當然就要從外來政權自228始計劃性的消滅台灣人才的歷史說起。而且,族群議題是政治討論中最常被提起的議題,經常提起228中消失的台灣菁英也就不足為奇。

可是,就像前面提到過的,台灣人遇到的是一群死纏爛打的華客,死而不僵,他沒有自己站得住腳的論述,往往在對方的論述中扭曲、挑撥、離間。讓他發現到菁英這二字被提起的次數多了──嘿!有菁英就有非菁英,從中扭曲挑撥、製造分裂的無本生意不就是我們(華客)擅長的嗎?而健忘、耳跟子軟、見不得自己人好不正是你們台灣人的特質嗎?有多少次,你們台灣人與外來政權的對抗中,不是因為對立分裂而失敗的?

而台灣人,一連串原本有源有據的探討,卻因為對方的找碴扭曲(菁英的228)而對自己行“求全之毀”(我們是不是在搞菁英主義?是不是?是不是???),忘了自己當初在反對的東西(被矮化的民族自信、輕賤生命),錯失立即回擊的良機。

想到去中國化的討論,華客的步數也是這樣。

撕裂、對立在後,利用台灣人的健忘──對事理脈絡的健忘──和 先自我要求的良善,扭曲論述在先。於是,掉在自找麻煩的泥淖裡的台灣人,遺失了敵人所在的方向。

忘了嗎?忘了當年的課本裡,國文全是中國的文章,與台灣有關的文章三年讀不到三篇。各有二─三大冊的中國地理、歷史,被要求巨細靡遺的背誦,而台灣,這個每天出門就要面對的世界,又是受到怎樣不成比例的冷漠?

至少,在我印象中,早先接觸到去中國化這個名詞,是在訴求改革這樣(台灣VS中國)不成比例的教育時一起的。除非在學生們已經夠重的課業上再增加壓力,否則,在總份量不變的情況下,能不去「中國化」嗎?

忘了嗎?在學校教育之外,電視節目、報章言論,再再塑造以中國為唯一主體的意識,再再散播對立足之地台灣的輕視,黨國勢力所及之處一切充斥大中國思想。「去‧中國化」原就是應對「大中國主義」勢力而生的,正確的意思是「去‧中國化」而不是「去中國‧化」。可是,大中國主義被挑戰的華客們,卻把大中國主義勢力無處不在的前提略而不提,只在「去中國化」字面做功夫,再一次借由扭曲對手的論述原意製造對立,打散挑戰者的進擊力量:把「去‧中國化」扭曲成提倡者們是要「去中國‧化」──把中國文化排除在台灣文化之外──挑撥外省族群的危機意識,製造族群對立,以及利用台灣人對議題不求甚解的習性,把真正的訴求模糊掉。

又一次,還是有台派人士又一次被扭曲了的論述帶著走,儘管這些人有不少年紀已經不小,不是沒經歷過那一段,中國大大小小鐵路背的極熟,卻對台灣了解極少的日子。

健忘的文化菁英自命者,還出來“理性包容”的打圓場,提倡文化加法,殊不知,在提出「去‧中國化」時,早就有被戴上「去中國‧化」帽子的“偏激狹隘”人士提出「海洋文化」(海洋廣闊開放,面向全世界,流動不息,且符合台灣四面都是海的地理環境)取代「中國化」的鎖國。


反正,每每台灣人提出的訴求logo逐漸受到群眾重視時,就不難發現華客們出來穿鑿詆毀,模糊正面意義。

看來,待平反的受冤者,除了獨裁政權的受害人,還有遭惡人扭曲、被主人遺棄的理念初衷。

2007年3月5日 星期一

林江邁的真真假假

by 阮美姝 2007/02/09

二○○ 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台北市文化局發表《尋找二二八的沈默母親─林江邁》紀錄片,其中有林江邁的小女兒林明珠與林江邁孫女林素卿(林江邁次子林匏螺之女)的訪談,連同紀錄片一起發行的小冊子,內容皆與過去我從事二二八事件調查時,林明珠、林匏螺跟我所講的完全不同,嚴重扭曲歷史事實。為此,我必須出來說話。

為了對歷史負責,我重新展開調查。後來根據我的重新調查,二二七那晚林明珠不只沒有跟媽媽出去賣菸,她根本就不在台北,證人說是在桃園龜山山上的舊路坑(林江邁娘家)!跟在林江邁身邊的是第三跟第四個兒子,土龍(綽號)和文山,林匏螺跟我說那天去賣菸的是文山。文化局的謊言被揭穿之後,就有很多人來關心這件事,特別是李憲文老先生、黃守禮教授和《一位台美人的奮鬥傳奇》的作者王桂榮先生,都表示事件發生當晚他們人在現場願意作證,沒有人看見林明珠這個小女孩,尤其王桂榮先生就在林江邁的隔壁賣菸。

二○○一年,我去訪問林明珠,她跟我說當時年紀小,她不在現場,六十年前當天她媽媽發生的事情她都不知道,叫我去找她哥哥林匏螺,但是強調千萬不能跟哥哥說電話、地址是她給我的。當時對林明珠的這句話沒想太多,以為是一件小事,等看到這本書才知道當時為何她這麼怕哥哥林匏螺(林匏螺本人排斥外省人,連結婚喜餅都不願意出去送)。

本來林家都不願意接受外界訪問,但是我以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的身分很有誠意去拜訪,林明珠也很歡迎我,所以才介紹他哥哥讓我訪問。由於林匏螺先生與我年紀相近,後來變成了好朋友。有一天,我拜託林匏螺讓我拍攝紀錄片,完整的訪談內容都在我出版的《二二八家屬的二二八史》裡面,從第一片的第二十至卅五分左右。紀錄片裡面可以很清楚看得出來,林匏螺才七十歲左右,當時頭腦還很清楚,身體健康,絕對不是像他女兒林素卿所說的是她爸爸胡亂跟我講。在林匏螺先生過世之前十天,我還特別去探望他。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林明珠人不在台北,林素卿還沒有出生,林江邁如何受傷、就醫,去哪家醫院,根本就講不清楚。事實上,林江邁是送到洪外科住院治療,因為二二八事件中受傷、死亡的大多是送到洪外科,最有名的是蔣渭川的女兒巧雲。

桃園龜山地方人士跟我抱怨,文化局打算從省道台一線旁邊開一條很長的路直通林江邁的墓園,想要給林江邁安魂讓人憑弔祭拜,地方人士強烈反對,因為這又是另外一種造神!到底誰在利用林江邁,誰在製造神話?但是幾千名的二二八受難者的母親、太太,文化局要怎麼交代?丈夫、兒子被殺之後的驚惶、痛苦和屈辱,發瘋、生病、賣身,一輩子被人監視,現在還活著的這些人,誰來同情?

林江邁女士於二二八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導火線而不是禍首,此次文化局補助出版《尋找二二八的沈默母親─林江邁》紀錄片,完全忽略事件爆發之前的民怨與衝突的真實原因,對於當時的政經社文條件毫無著墨。失去了歷史縱深的論述,無法作為歷史解釋之根據。要還原真實的林江邁女士,就不能避談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如果缺乏面對歷史的勇氣,反而只是讓林江邁女士面貌更形模糊,讓紀錄片所強調要「以小市民、女性觀點呈現的二二八歷史」,變成一種捏造扭曲的虛假故事。

二○○六年六月,我將一生追尋調查的二二八歷史資料,全部無償寄附給台灣神學院及真理大學保存使用之後,公開說以後不再跳入歷史真相的調查,要致力於推動二二八歷史研究及教育,藉花藝與音樂傳達歷史情感,用愛包容一切悲傷。但是,今天我為什麼從教育界又站出來?是為了二二八的真實,為了不讓錯誤的虛假歷史取代真實的歷史共同記憶。我知道林家不少事情與內容,我同情並欽佩林江邁,但鄭重要求林明珠、林素卿兩人一定要向所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也向台灣人歷史認錯、道歉,並向文化局勇敢說出扭曲事實的行徑。

作者為台灣神學院終身名譽講師

228與301

by 雲程 2007/03/03

228?當然是1947年的那個。228已經成為一種「專利」,提到228,它不會是一種「價格」,以不會是一種「門牌號碼」,更不會聯想到2004年總統選舉雙方得票百分比的差異。228,就是1947年的「大屠殺」。

可是,301呢?許多人都忽略了。

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復行視事」為ROC總統。

奇怪,一個已經辭職的總統,照說其「權力」已經移轉他人,除非再經過原委任者(國民)透過正當程序(選舉)於法律所允許的正確的時間上再一次委託,否則其權力一旦放棄、一旦失去,就永遠不可能失而復得。

可是,蔣介石「可以」。

他暗中埋下「下野」的文字地雷,再玩一次「復行視事」的遊戲。於是「下野」與「復行視事」跳脫了ROC憲法的「辭職」與「就職」的規範。

這就是中國人自以為是的文字遊戲,到現在,徒子徒孫還在政壇上、CALL IN節目上不斷的上演。

不過,蔣介石「復行視事」的是「總統之職」嗎?雖然他是這樣說。他有無其他職位可復?

1945年9月2日,太平洋聯軍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所發佈的《總命令第一號》,指令在台灣、澎湖與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的日軍應該向「蔣介 石元帥」投降。所以說,「蔣介石」個人的確擁有「軍事佔領台灣」的權力。而這個盟國的委託佔領權力,被他複委託給何應欽,何應欽又複委託給陳儀了。 1949年12月他流亡到台灣來,1950年3月1日的「復行視事」,若要說「合法性」的話,在憲法學中是找不到的,但在「戰時國際法」中,也就是「佔領 法」中是可以找到的。

1950年3月1日蔣介石的「復行視事」,是將複委託出去(其實應該說是何應欽,高昇為浙江省長的陳儀早就因為貪污給槍斃了)收回來親自掌握。

1950年3月1日,是蔣介石正式、親自執行「盟軍佔領權力」的日子。如果跳脫國內法、憲法的領域,是可以這樣理解的。

外省人原罪 國民黨給的

by 陳翠蓮 2007/03/05

每年二二八,台灣社會擾攘不安。當人們要求釐清真相、追究責任時,多數媒體總抨擊是在製造族群對立、破壞社會和諧。這真是奇怪的邏輯。筆者認為有必要耙梳相關史料,追索此種論述的起源與形成過程。

二二八事件後國民黨政府嚴密監視事件相關人員,一九四七年十月警備總部核准「自新人犯」三九○五人,成為當局的黑名單;一九五五年在情治首腦蔣經國 指示下重新造冊,達六三一七人;一九七一年,僅彰化地區黑名單就有三四五人。另一方面則對事件全面消音,據統計,一九四八年至一九八三年間,全台主要媒體 只出現過四則二二八事件有關新聞,到一九八七年則只有十五則,顯見當局在公共領域對此議題嚴密封殺的態度。

儘管島內噤聲沉寂,卻禁絕不了海外的沸沸揚揚,潛伏多年的二二八根苗,已茁壯為台灣獨立運動的大樹。一九八三、八四年海外獨立運動人士攻勢凌厲,當 局必須有所因應,於是在一九八五年由國家安全局主導進行「拂塵專案」,徵集各情治機關的二二八檔案,交由一「論述小組」,於一九八六年出版了「拂去歷史明 鏡中的塵埃」一書。書中除強調政府的寬厚態度、二二八不是獨立運動外,首次提出「重提二二八即是破壞團結和諧」的論調,開始把追究國民黨責任與分化族群劃 上等號。

一九八七年島內也掀起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行政院長俞國華答復立委質詢時,循著前述基調指責該運動是「揭開歷史傷口」、「挑撥同胞情感」。對照一九 八五年答復江鵬堅的質詢,則還停留在「共產黨顛覆」的說法。此後,雖然民進黨立委年年就二二八真相與責任問題砲火猛烈,但政府官員一致以族群和諧論調,迴 避責任、轉移焦點,外省族群更緊密與國民黨綁在一起,為該黨背負起歷史包袱。又經過黨國媒體不斷傳播,一再複製,官方說法深深灌入人們腦中,「重提二二八 就是製造族群衝突」成為反射性論調,外省人原罪論於焉形成。

民主轉型期,李登輝前總統本身有著結構性的角色矛盾。一方面做為「台灣人總統」,他深知台灣人對二二八事件的訴求;一方面做為「威權體制的繼承 人」,若是清算了國民黨與過去的獨裁者,無異否定了自己權力的正當性。於是他道歉、「補償」、立碑,卻不追究責任歸屬。李登輝帶領台灣走向民主體制,值得 高度肯定,但他為了延續國民黨政權,對黨國意識形態、黨國媒體、黨產、威權羽翼等方面都未加矯治拆解,錯失追求轉型正義的最佳時機。

民主時代的今天,蔣介石、彭孟緝的後人仍舊咄咄逼人,馬英九的新論述甚至假造歷史。二二八真相未明、責任未清,只獲得形式「補償」的家屬憤恨難平; 成為代罪羔羊而習焉不察的外省族群一聽到二二八就反射性地自我防衛;繼續困於黨國意識形態的媒體則習以為常地覆誦族群論述;於是每年二二八仍然喧嚷不休。 如果能理解上述過程,或許有利於為台灣社會糾結的族群問題解套。

(作者為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廣基&新防會聲明:譴責中視不當報導228事件60週年相關新聞

by 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2007/03/01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      聯合聲明稿
    

  針對2月28日中視晚間新聞(7點至8點)沈春華主播報導朝野政黨為紀念「228事件」60週年所進行之各項活動,不具名之採訪記者將個人意見以夾敘夾議方式報導「民進黨把228搞得像選舉場…,是不是該殺光外省人、殺光國民黨,才能夠終結政客來操控228?」。對此一充滿肅殺與挑動意味之新聞報導,我們謹提出下列聲明:

一、「228事件」是台灣人民共同的巨大歷史傷痛,在全國各界皆應齊心相互撫慰、努力尋求和解之際,《中視新聞》不思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反企圖挑動族群對立,應受到嚴厲譴責。

二、《中視新聞》放任記者將個人政治立場與工作專業混淆,違反「新聞採訪應謹守公正立場,不介入新聞事件,報導應力求確實、客觀與平衡」、「新聞評論應與新聞報導嚴格劃分,以免意見與事實混淆」之基本守則,嚴重偏離新聞專業。

三、中視公司係屬無線頻道之社會公器,卻以匿名方式及撕裂族群、分化社會之手法製播新聞,其自甘墮落、毁棄自身公信力至此,令人喟嘆。


200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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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ede by 看不下去 2007/03/01

中視這種報導,是想要強化國民黨把外省人與其綁在一起的垃圾步,這種論證說:檢討國民黨,就是檢討外省族群,檢討外省族群,就是撕裂族群。於是討黨產叫撕裂族群,清算屠夫責任,也叫撕裂族群。

美國境內同時有德裔與猶太裔美國人,美國長年來檢討納粹的種族屠殺,請問中視這叫撕裂族群?

如果德裔美國人至今認同納粹法西斯,奉希特勒為民族救星世界偉人,而且不認同自己是美國人,那的確族群會有裂痕,以中視的創見,這是被殺害族群想惹事生非,屠殺族群及其後代是上帝選民所以不用反省。

依其創見,猶太人懷念被屠殺先人,若看到德裔人士經過要快點擦淚陪笑。

如果發生了這樣的族群問題,難道不須檢討認賊作父的族群?其心態可議,要找出病因治療,這也叫撕裂族群?當然,一切順著他們的意見,一起奉希特勒為聖君,一起歌頌納粹,可以維持表面上的和諧。就好像,匪徒殺你父母,你配合匪徒湮滅證據,那你與匪徒的關係也很會和諧,可以隨匪徒一起”向前看”。

台灣現在還沒走到檢討族群這一步,六十年了才檢討民族救星世界偉人的銅像與皇帝規格紀念堂,但扁說的好,這只是一個開始。

一個父親為將軍,與我有過同學關係的外省族群曾對我說,他們也不認同共產中國,現在的作法是要把他們趕到海里。我想,如果他繼續認同至今仍張牙舞爪的法西斯政黨,不願靜心反省父祖輩的行為,他一輩子也走不脫將被趕到海里的扭曲心態。

而現在中視這種報導,正在確保我這位同學無法從這種心態造成的可悲命運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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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lowed by unicorn 2007/03/04

國民黨一直一直綁架外省人
他們自己殺了台灣菁英
就把外省人這個"族群"拖下水來(為了統治的理由,還拉了客家人及原住民族)
給他們施以小惠謀種種福利
再用台灣人的錢繼續給些有的沒的
形成"歷史共YA" 很高興

現在胃口養大了
光明正大在電視上散播謠言了 Twisted Evil
在我看來,這分明已是策動叛亂了

今天剛好看到施正鋒的一段談話
他希望台灣人多鼓勵自己的子弟學政治
不要都只讀法律

我想也必當如此才能對這些手法粗糙就能耍得大家團團轉的操弄有所破解

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

走過228精英受難的地方

by 李筱峰 2007/03/04

走過基隆海邊,這裡不只有成群驚慌的青年,手腳被用鐵絲貫穿成串,集體槍殺入海,這裡也是基隆市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等人遭槍殺後被棄屍的地方!據聞物理博士、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也在這裡遭雙腳綁石槍殺棄入海中!

走過八堵車站,想起這裡不僅是個殺戮場,站長李丹修等十三人也是在此被抓,一去不回!

走過南港橋,想起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專賣局專門委員林旭屏、醫師鄭聰遭殺害後都被棄屍在橋下!

走過淡水河,想起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台大文學院代理院長林茂生。聽說他被殺害後,棄屍河中;又聽說遭憲兵團長張慕陶下令淋汽油燒死的省參議員王添 ,也被棄屍在這裡!

走過宜蘭頭城的慶元宮前,想起省立宜蘭醫院院長郭章垣,以及蘇耀邦老師等七名地方人士在這裡被槍殺!

走過蘇澳白米橋附近,想起這裡是張雲昌老師遇害的所在!

走過南方澳海邊,想起疼愛台籍學生的外省老師趙桐,也被國民黨軍隊在這裡殺害!

走過花蓮鳳林,想起制憲國大代表張七郎醫師,以及兩個醫師兒子張宗仁、張果仁,於同一晚無故被捕,當夜三人即被槍斃於鎮郊的公墓,身上衣物被剝洗一空!

走過屏東市郵局前的三角公園,想起急公好義的屏東縣參議會副議長葉秋木等人,在這裡被槍斃示眾。

走過高雄壽山,想起新生報印刷廠廠長林界、醫師范滄榕等人在這裡遭彭孟緝槍殺;走過高雄愛河,想起河旁市府禮堂內正在開會的人士遭軍隊集體掃射。

走過高雄岡山的火車平交道旁,想起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在受盡酷刑(耳、鼻都被割掉)之後被槍斃於此。他當時勸年輕人勿輕舉妄動,卻仍遭不測!

走過台南市民生綠園,想起見義勇為的湯德章律師,在這裡被處決,圍觀的民眾飲泣心碎!

走過嘉義火車站前,想起著名畫家陳澄波、三青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以及數名嘉義市參議員潘木枝、盧 欽、柯麟等人,在這裡被槍決示眾!

還有太多的台灣社會精英,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遇害?陳屍何處?

例如從哥倫比亞大學回來的台灣本土金融先驅陳炘;省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李瑞峰兄弟;醫學博士施江南;《台灣新生報》總 經理阮朝日;《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台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前新竹地檢處檢察官王育霖;省參議員兼制憲國大代表林連宗;抗 日運動社運家廖進平…等等。

我是否經常走過他們受難之處?我心痛如絞。他們如果能假以一個合理的國度,這些精英足可組一個堅強的內閣。他們無一人造反,卻遭殺害;但是,馬英九硬將這場屠殺說成「官逼民反」。

想起這些蒙冤受辱的精英,我淚眼朦朧。但是我們不可提,我們一提這些歷史,國民黨的郭素春者流就會罵我們「撕裂族群」;國民黨黨營電視台主播沈春華 就會質問我們「是不是要殺光外省人、殺光國民黨?」不過,如果比起吳伯雄,這位自己的二伯父(吳鴻麒,與乃父同卵雙生)遭國民黨殺害,不僅不曾替二二八家 屬伸冤講話,卻還能在國民黨陣營長期當官享俸,我就更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2007年3月3日 星期六

偽史,在傷口上撒鹽

by 金恒煒 2007/03/01

二二八紀念日前夕,馬英九用影片造偽史,妄圖一手遮天,是在傷口上撒鹽。尤其指稱二二八是「官逼民反」而非「族群衝突」,如此心態還妄想取得總統大位,騙得了台灣人嗎?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祭,被壓迫、被迫害的台灣人民起而追弔此一痛史,理所當然。二二八事件從諱莫若深到真相了了,從戒嚴體制到政黨輪替,卻沒有在法律上得到平反,更遑論懲治。相反的,遂行「大屠殺」的元凶蔣介石之徒子徒孫如馬英九之流,利用「鼓吹暴力」的楊渡,製作歪曲事實的紀錄片,妄圖一手遮天,真的是在傷口上撒鹽。

尤其一心一意要取得總統大位,然後完成「終極統一」的馬英九,公開說:「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絕非『族群衝突』。」老實說,是沒有良心的脫責。

先說二二八事件是不是「官逼民反」。幸虧馬英九如此的詮釋,從而勾引出台灣人的歷史感;「官逼民反」的說辭與美麗島事件官方「先暴後鎮」的說法確有奇異的連繫。

美麗島事件的事實是「未暴先鎮、鎮而後暴」,然而中國國民黨當局的頭頭蔣經國卻定調為「叛亂預謀」,遠在美國主編《波士頓通訊》的馬英九也在「社論」中表示:「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糾眾製造暴動」,「我們可以確定這次的暴動出於預謀」,可見從蔣經國到從事校園間諜的馬英九異口同聲,全委諸於「暴動」。同樣的,二二八事件也是「暴動」,不同的是,馬承認在「官」的「逼」迫下;既而如此,就不可能有「元凶」,也因此就不可能如阿根廷的艾方辛政府般把罪行劃成,發佈命令者、執行命令者及超越命令所許可而侵犯人權者。

蔣介石是不是發佈命令的「元凶」?國民黨最喜歡拿出來反證的文件是當年三月十三日蔣介石給陳儀的電文:「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然而,這個電文是蔣介石敷衍監察院長于右任的官樣文字。再舉一例。三月五日奉派赴台的21師師長劉雨卿「率部台灣維持秩序」,「經十餘日之清掃」過程,「缺山砲兵」,劉雨卿乃電蔣介石要求增強兵力,蔣幕僚回電「擬准照辦,並電知陳總長及陳長官」,而蔣親批「如擬」二字,可見劉跳過陳儀直接向蔣報告,陳儀反而是轉告;坐實蔣才是總指揮官。

根據《二二八事件資料造蹟》記載,當年的正月十一日,蔣介石曾函覆陳儀:「據報共黨分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顯示,蔣已先入為主認定「共黨分子」潛入台灣起事,埋下二二八事件的殺機,哪有「官逼民反」?再看事變之初,陳儀宣布臨時戒嚴的同一天即電報呈蔣,文中提及:「27日奸匪勾結流氓,乘專賣局查禁私煙機會聚眾暴動,傷害外省籍人員......」這又證明陳儀指控的是「共╱奸匪」勾結「流氓」,如此明確表白,與「官逼民反」何干?尤其突出「傷害外省籍人士」,這不是明言「省籍衝突」?此外,《台灣二月革命》一書也載明:「士兵說,台灣人不承認是中國人,他們打死中國人太多了,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人,......」那麼,有沒有「族群衝突」?

馬英九用影片造偽史,又不認真看資料,如此信口開河,能騙台灣人嗎?

中國黨面對暫時缺席的審判

by 嚴家同 2007/03/02



 二二八大屠殺發生一甲子以來,台灣社會已經出現不少要求清算及調查責任歸屬的動作,但只有一個團體從頭到尾是保持噤聲的,那就是中國國民黨。戒嚴時期當然是不可說,解嚴後,中國國民黨宛如審判庭上那位缺席的被告,不敢為自己辯護,也不願意上台認罪。

 只要看中國國民黨推派出來召開記者會的人,儘找一些土生土長的立委如郭素春之流,就知道連中國國民黨本身的外省籍黨國大老,也是諱莫如深的。吳伯雄身為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之一,如今高居中國國民黨代理黨主席之位,卻對於追究相關責任的談話,一個字也沒有。

 中國國民黨在二二八大屠殺事件中其實只有一個定調,就是要求寬容,要向前看。這種說法有一點像是很婉轉的求饒,但他們卻始終不願面對一個事實,意即當加害者遍尋不著時,受害者家屬即使願意寬容,又該對誰施捨寬容?

 蔣孝嚴背負蔣家一家的榮辱,因此,到處揚言要控告指稱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的人;這一點可以理解。但他每一說句反駁的話,不僅不會博得任何同情,只會令台灣人更為反感,在審判席上,蔣孝嚴自動站上加害者缺席的位置,不能不說有一種戲劇性的效果,沒有他,台灣社會還真的只能書空咄咄而已。

 馬英九和二二八無關,自然無須為相關事件道歉,但他要代表中國國民黨角逐二○○八總統大位,便不能不就此有所釐清和承擔。然而,他找來的文膽策士,卻是宣稱二二八為暴動事件的楊渡,形同再度污辱二二八冤魂及其家屬,馬英九無事找事,意圖進一步改變歷史的詮釋,這比缺席還更可惡。

 中國國民黨曾經長期占據台灣政治舞台五十年以上,政黨輪替下台後,仍亟思重掌政權,卻完全不對過去所犯的錯誤,做出誠懇的道歉及採取平反的動作,甚至至今還拒絕提供黨史相關文獻資料,其實反映出中國國民黨仍然和當年獨裁者站在同一線上。

 這種毫無反省的態度,最徹底的表現,就在馬英九對正名運動的反應,他表示,如果中國國民黨重掌政權,還要把它改回來。這樣的宣誓,很難不讓人聯想,一旦馬英九贏得總統寶座,將會重新把蔣介石奉回偉大領袖的神壇之上。

 也因此,中國國民黨目前在審判庭上的缺席,只是暫時的。它之所以缺席,是因為它目前只能站上被告者的位子,所以它還在等待,等待拾回權力,屆時它將以裁判者的角色重臨審判庭,歷史重新由其定奪。是故,二○○八的決戰,絕對不只是政治權力的轉換而己,而是對所有受難者最嚴重也最巨大的歷史反動挑戰。

南京事件與228大屠殺

by 嚴家同 2007/03/01

南京事件?沒錯,228既然可以被稱為事件,則南京大屠殺為什麼不可以輕描淡寫為南京事件?否則,228當然是一場有計畫的大屠殺。

同樣是歷史悲劇,大中國主義者總是可以提出兩種不同的審視標準:對於他們親手造成的災難,採取大歷史的視角,加以寬囿,對於他們自己的悲劇,則採取無限上綱的族群中心觀點,不可原諒。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會在228大屠殺以及南京大屠殺這兩種事件上的詮釋,如此自相矛盾、南轅北轍。

歷史學者黃仁宇所提倡的「大歷史」思維,最被喜歡威權體制的人所喜愛,因為在大歷史的縱橫視野中,獨裁者所做的任何決定,被認定不是他個人的事,而是在當時主客觀環境下的不得已;因此,獨裁者的責任被大幅降低,要怪,只能怪那些受害者生錯時代。

他們對於228大屠殺就是採取大歷史的觀點。這也是為什麼228總被稱為事件,不叫大屠殺;被歸類為「事件」的228,好像只是歷史上的一段文字罷了。他們站在獨裁者及劊子手的角度,認為台灣人當時太自由,而國共內戰方殷,不許台灣再亂,故須採取非常手段,此乃不得已也。

從大歷史角度出發的人,最懂得體諒獨裁者,好像他們殺人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一樣。實際上,從蔣介石對於許多判決太輕而親自下令死刑的案例來看,其冷血的程度,看不出他有絲毫的內心掙扎,倒是他底下一些人的猶豫,還能看到一點人性。

至於像南京大屠殺,他們絕不允許被稱為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殺定位在被異族屠殺的悲劇,是中華民族世世代代不可忘記的恥辱,民族主義此時取代了大歷史。加害者的日本人就算道歉一百次、一千次,也不足以被原諒。任何要求中國人寬恕日本人的聲音,必然會被憤怒給淹沒。

今天如果日本人採用大歷史的觀點,認為當時南京大屠殺是日本為了生存所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中國人能接受嗎?但同樣是這些大中國主義者,卻以世界大戰的後遺症,來形容台灣的228悲劇,並據以要求台灣人應該寬恕、忘記,不應該清算。

為什麼同樣是屠戮,標準卻如此不同?難道南京大屠殺的受害者才是他們的同胞,而228悲劇中被殺害的人,只是所謂日本奴化教育下的次等人?中國對人權的觀念,只存在「我族」之中,「異類」則不被允許享受同等待遇。「我尊他卑」的心態,正是兩套標準產生的主要來源。

在進步的文明之中,人權是檢驗所有歷史正義的唯一標準。凡是以犧牲個別生命利益為號召的口號,都是獨裁專政的溫床。台灣在辯證228發生原因的同時,絕對不可以被為劊子手辯護的「大歷史」給矇騙,而是要採取訴諸四海皆準的生命與人權,做為至高無上的衡量標準。

原來他是蔣家正朔!

by 鄒景雯 2007/02/28

二二八事件的本質只有一個,就是極少數外來統治階層對多數被統治階層的血腥鎮壓行動,這件歷史錯誤歷經六十年後依舊傷痕未解、爭辯不休,根源就在施暴的真正兇手始終沒有被「歷史正法」,以致廣大無辜的所謂外省族群、甚至今日的中國國民黨後人,都要被迫背上原罪,成為歷史清算下的代罪羔羊。

國民黨的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及其文化幫閒扈從,原本很有角色來扮演解開枷鎖的真相還原者,唯有正視蔣介石及其國民黨軍為了鞏固統治的暴行,才能對蔣政權從二二八開端接續數十年戒嚴威權統治下,所有四大族群的受害人民,給予撫慰與平反。

然而,萬萬沒想到,馬英九卻背道而馳,循著當年外來統治政權建構的歷史解釋之路,繼續撕裂著族群誤解的傷口,成為新的歷史罪人!馬英九為什麼不敢直接挑戰蔣介石?難道是因為他的先人也是當年少數統治階層的成員、信奉者?因此潛意識中「默許」當時特殊時空「不得不然」的正當性?同樣的也不能對後來外來被統治階層也受到白色恐怖重創感同身受?

看看馬英九被起訴當天宣布參選時的「名言」:「以台灣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榮辱於度外」,或許就能輕易找到馬心中的「達文西密碼」了!這句話抄襲的正是蔣介石病中交給蔣經國的手諭,只是引喻失意,貽笑大方而已。死生方可度外,榮辱不是應該等同生命般捍衛才是嗎?

馬英九在政治生命最關鍵時刻講出的話,居然帶有濃濃的蔣介石意識,就不難理解他為何會被不少國民黨人視為「正朔」,因為他是真正的蔣氏政權傳人,也因為是這樣思想背景與出身的人,才會說出「官逼民反」這類他認為已經「夠客氣了」的話!

馬英九認為不應該在選舉的時候操作二二八,其實他出記錄片、誦詩、為文的一連串動作,老早就在選舉消費二二八,問題是,他已經形同把蔣政權的罪孽逕自要今天的全體國民黨以及所有的外省族群來集體稀釋、概括承受,這是極其不道德的的強暴與戕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