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日 星期六

南京事件與228大屠殺

by 嚴家同 2007/03/01

南京事件?沒錯,228既然可以被稱為事件,則南京大屠殺為什麼不可以輕描淡寫為南京事件?否則,228當然是一場有計畫的大屠殺。

同樣是歷史悲劇,大中國主義者總是可以提出兩種不同的審視標準:對於他們親手造成的災難,採取大歷史的視角,加以寬囿,對於他們自己的悲劇,則採取無限上綱的族群中心觀點,不可原諒。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會在228大屠殺以及南京大屠殺這兩種事件上的詮釋,如此自相矛盾、南轅北轍。

歷史學者黃仁宇所提倡的「大歷史」思維,最被喜歡威權體制的人所喜愛,因為在大歷史的縱橫視野中,獨裁者所做的任何決定,被認定不是他個人的事,而是在當時主客觀環境下的不得已;因此,獨裁者的責任被大幅降低,要怪,只能怪那些受害者生錯時代。

他們對於228大屠殺就是採取大歷史的觀點。這也是為什麼228總被稱為事件,不叫大屠殺;被歸類為「事件」的228,好像只是歷史上的一段文字罷了。他們站在獨裁者及劊子手的角度,認為台灣人當時太自由,而國共內戰方殷,不許台灣再亂,故須採取非常手段,此乃不得已也。

從大歷史角度出發的人,最懂得體諒獨裁者,好像他們殺人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一樣。實際上,從蔣介石對於許多判決太輕而親自下令死刑的案例來看,其冷血的程度,看不出他有絲毫的內心掙扎,倒是他底下一些人的猶豫,還能看到一點人性。

至於像南京大屠殺,他們絕不允許被稱為南京事件。南京大屠殺定位在被異族屠殺的悲劇,是中華民族世世代代不可忘記的恥辱,民族主義此時取代了大歷史。加害者的日本人就算道歉一百次、一千次,也不足以被原諒。任何要求中國人寬恕日本人的聲音,必然會被憤怒給淹沒。

今天如果日本人採用大歷史的觀點,認為當時南京大屠殺是日本為了生存所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中國人能接受嗎?但同樣是這些大中國主義者,卻以世界大戰的後遺症,來形容台灣的228悲劇,並據以要求台灣人應該寬恕、忘記,不應該清算。

為什麼同樣是屠戮,標準卻如此不同?難道南京大屠殺的受害者才是他們的同胞,而228悲劇中被殺害的人,只是所謂日本奴化教育下的次等人?中國對人權的觀念,只存在「我族」之中,「異類」則不被允許享受同等待遇。「我尊他卑」的心態,正是兩套標準產生的主要來源。

在進步的文明之中,人權是檢驗所有歷史正義的唯一標準。凡是以犧牲個別生命利益為號召的口號,都是獨裁專政的溫床。台灣在辯證228發生原因的同時,絕對不可以被為劊子手辯護的「大歷史」給矇騙,而是要採取訴諸四海皆準的生命與人權,做為至高無上的衡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