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 星期二

網路核戰:挺什麼核 反什麼核

臧汀生

近日有部影片《挺什麼核反什麼核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3eSt6UFnVY)在網路流傳,看似兩面並陳,其實玩弄了「縮小我方缺陷」,「擴大彼方危害」的局部擴大詭辯伎倆:

一、先是「擴大假設」使用傳統火力發電,則地球將成為高熱金星的「想像」、「可能」、「巨大」危害,卻不說明那將是幾萬年、幾十萬年「遙遠」的事,更「排除」了在這幾萬年之中,人類是否具有取代傳統火力發電的可能。然後相對「縮小」了有待處理核廢料持續累積的「超高」經濟成本,以及核能發電運作過程的天災或人禍等「已具先例」、「短期面對」的核電危機,同樣可推論比高熱更可怕之「輻射星球」的可能。

二、先是「擴大」改採綠能發電的超高電價與破壞地球生態的「成本」,縮小了綠能發電目前正處於發展的「現階段」,而「未來」必然降低成本的「可能」。接著「縮小」核能發電的「根本」危害,焦點集中於核四廠的「技術」缺失;顯然旨在誘導「反核電」縮小為「反核四」,然後再以續建核四的「技術改善」化解「反核電」。

總之,論辯雙方當然可以「各陳己見」,但是「不應該」披著「兩面並陳」的偽裝外衣。假如在言詞之中「透露」自己是「反核」的「詭計」,則簡直是穿著敵軍制服進行「反間」的「細作」,「挺核」者何必如此自貶格調呢?

(作者為靜宜大學中文系教授)

誠信與學術可隨時被政治凌駕?


自由時報社論 2013/03/05

瑞士近日舉辦了一次公投,公投的導火線是來自於諾華製藥的董事長在離職後,要求在未來六年共領取七二○○萬瑞士法郎的離職金,來交換不到對手公司上班,因而引發了眾怒,即使諾華宣布當事人決定放棄領取這筆鉅款,公投依舊如火如荼進行,並且在投票率四十六%,六十七.九%選民贊成下,順利通過這項反「肥貓」提案,瑞士的股票上市公司今後必須賦予股東具有否決主管薪資的表決權,以強迫企業領袖放棄鉅額離職金。

這是瑞士實施公投的最新實例。在教科書上,瑞士是最早實施直接民主制度的國家之一,因此透過公投解決歧見是家常便飯。這個國家只要有十萬人連署,公投案就可以成立,同時他們採取「簡單多數制」,並未對投票人數設限,只要前來投票的人有超過半數同意,公投案即算通過。這麼寬鬆的遊戲規則都在處理什麼樣的議題?這次瑞士的公投告訴我們,瑞士人幾乎對任何爭議都可以表達意見,進而改變不滿的現狀,而全世界並未因此認為瑞士這個國家民粹危險,或指瑞士人是暴民。

二○一三年在台灣,儼然將成為核四公投年,這個可能性雖然是執政者放手促成,但是一週以來,真相逐漸圖窮匕見,政府不是讓全民做決定,而是要大家按照他的方式做決定。政治學者出身的行政院長最為負面示範,我們看他在國會殿堂上的論述,他說,公投法範圍包括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法律複決及憲法修正,而韓國、義大利、丹麥與瑞典,公投都有「雙二分之一」門檻設計,因此他無法接受台灣公投修成完全沒有門檻的簡單多數,也不可能採取低門檻。這個立場的兩項前提理由,對照公投祖師爺瑞士的實踐,薄弱到根本站不住腳,而且是出於「明知故犯」,值得全體台灣公民警醒。

有關行政院長所提四個採取雙高門檻的國家,民主信仰者可以提出更多先進大國採取簡單多數或以議題性質為區隔的公投制度來論證直接民權的正當性;就算以江揆所舉例的國家,義大利最近在國會選舉發生參眾議院分裂的僵局,五星運動黨因此取得結盟組成政府的關鍵地位,這個黨的黨魁已經公開主張重新談判義大利的債務問題,並且舉行網路公投來決定義大利是不是要繼續留在歐元區。此一提議當然不具法律效力,但該國沒有人否定剛在眾院選舉贏得二十六%選票的他所形成的強大政治壓力。而且在義大利,只有人民單方面握有發動公投的權力,並作為人民制衡公職人員的最終依據,這與現在馬政府策動執政黨立委提自己要的案可以類比嗎?

至於丹麥,江宜樺更是說錯了。丹麥憲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複決投票至少需有合格公民三十%以上的參與,過半數反對,該法案即被否決。第八十八條則規定:憲法修正案須多數選民參與投票,四十%以上贊成,即可經國王批准通過。並非所謂的「雙二分之一」。而瑞典,一九七九年以前,所有的公投都是由國會多數決發起的諮詢式公投,之後才有針對憲法增修條文舉辦的駁回型公投。瑞典並明文規定這類公投必須與國會大選同時舉行,該國有像台灣若干政客將「公投綁大選」的正常誣指為政治操作或算計來誤導人民嗎?

試舉以上各國的公投經驗,在說明所有的制度設計皆有其配套,台灣在進行制度比較時,豈可選擇性的自取所需、或掩蓋完整資訊僅局部揭露?一般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就罷了!政治專業的博士內閣不了解的可能性不大,則這個政府是在力行︰誠信、學術可以隨時被政治凌駕?若是如此,可以下定論︰這個政府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信他的,不就成了笨蛋?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在尼泊爾遇見…… 美國男孩的台灣政治問題


林彥妤 2013/03/05

最近常想起一件事情。

去年暑假時,我展開了一個人的旅行,我在尼泊爾的第一天,七月二十六日,就碰到一個現居四川的美國大男孩問我,你對你們國家的政治情勢有什麼看法?你認為台灣、香港、中國各有什麼樣的政治立場?是什麼樣的關係?

我沉默了…。

正確來說,我是被嚇到的!

我知道外國學生很勇於發問,言談很自由,當然不避諱談論政治,可是這是我第一次被問到這個問題呀!還得用英語回答。

思索了老半天,我只能擠出 : 香港已經回歸中國了,而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們是中華民國,一九四九年國民政府來台灣以後,沒多久就變成兩個國家,但是中共政府不承認…。

對方聽了只是點了點頭,回了一句︰「所以你不認為你是中國人?」我回:「我是台灣人!」可能他覺得我的說法像教科書,也沒有特別的地方,我們結束了這個話題。

但是,在一個多月的旅途中,這個問題不只出現一次,發問的多半是和我同年齡層的外國學生,有些發問是出於好奇,有些人卻讓我覺得,他們比我的同學還更關心台灣。

護照上,中華民國的CHINA也常常被誤解,也造成了些許小麻煩。這些事情,讓我確確實實感受到東西方學生思想的不同,以及台灣尷尬處境。

在台灣,沒有人和我討論這個問題。雖然我們家經常邊看新聞就邊聊政治,但是從小父母就會教我們:出門不要聊政治,而我們也就這樣乖乖聽了。

開始寫作文之後,老師也會說,不要談及政治議題,這樣不好拿分數,我們又乖乖聽話了。思想就這麼樣的被分數限制住,這應是該被檢討的。

回國後,我更加關注台灣的政治新聞,並同時加強自身的英文能力,希望下次出國可以好好地闡述我的想法。也希望台灣的學生可以更關心自己的國家!

(作者就讀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服飾設計管理系)

假如中華文化狠毒,台灣文化又如何?


Tottoro 2013/03/05

像我們五年級的這一代(1960年代出生),從小就接受中國國民黨的「黨國」教育。沒錯,國民黨當然是毫無疑問比國家偉大,所以高中的時候「鼓勵」入黨的教官,在我搖頭拒絕的當下就說我「不愛國」。等到世界記錄長達38年的戒嚴解除的那一年(1987),我們這一期的大概都進了大學,甚至已經畢業入了社會。

戒嚴時代的政府什麼都管,包括每個人腦袋瓜裡的思想,都屬於中國黨的管轄範圍。更不用說學校的教育和課本內容,隨時隨地強調我們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中華民族是全世界最有禮教的民族;只不過,課本或老師都絕口不提「中華民族」是瞎米?它的定義和形成的公式或配方又是什麼?當年的課本,不論是國文、歷史、地裡、或公民教育的課程都是這樣的一言堂。也難怪老哥曾說,「有一天如果人類從地球上滅亡了,等外星人來了挖出中文書籍時,他們一定會「驚為天人」;這麼完美的民族就這樣消失實在可惜!」當時,我還很蠢的追問他為什麼?結果老哥笑著回話說:「你還沒發現嗎?中華文化就是做不到的用嘴巴講,要不就是通通把它們寫下來。」接著他又說道:「結果傻傻的日本人當年去中國「取經」,也是被最完美的中華文化給迷住了。趕緊把偉大的儒家思想等等帶回家,而且還認真的身體力行。要不然日本人怎麼會這麼著重禮教?日本政府官員被抓到辮子時,竟然會立刻鞠躬下台﹔這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學到精髓,不了解「禮義廉恥」其實只是用來掛牆壁的標語。」

老哥的這番話當然和小時候的教科書是十萬八千里。等年紀大一點閱讀了許多中國「野史」後,很快就發現這些書籍比學校的教科書要精彩太多,而中國歷史的血腥,比起任何電視影集或電影都來得驚聳。比如說當年看了殷登國先生所著的兩本「皇帝的故事」和「皇后的故事」之後,對於中國宮廷的鬥爭,以及改朝換代期間的殺戮和千奇百怪的酷刑,立刻留下了幾十年來都無法磨滅的記憶。

對於中華文化望而卻步的可不只是我這種「台獨份子」而已。2007年中國作家鍾祖康先生出版的一本暢銷書,自序裡面就提到了1979年發生在中國的大事;當年魏京生因批評一下鄧小平獨裁,立刻被判了15年的重刑。那一年鍾先生只有14歲,對此判刑非常震撼,覺得一個政府只有精神失常才會如此瘋狂。鍾先生並強調,中國的歷史和政府就是中華文化的產物,而他用的就是「恐怖」兩字來形容中華文化;也難怪這位後來流亡海外的作家會寫下了這本《來生不做中國人》一書。

鍾先生表示:「極少民族像中國人那樣弱於反思祖先的錯誤,和精於為自己的民族過失辯護」。也許就是文化中造假、從不認錯、加上狠毒的本質,也難怪5000年(還是2000年?)的歷史給他們玩,玩到現在連最基本的文明還是遙遙無期。「文明」當然不是 iPhone,也不是豪宅名車或高樓大廈,真正的文明是對基本人權和對他人的尊重,以及一個社會能善待弱勢和動物的態度。然而,即使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有多少中國人民只因反對中共獨裁政權,或爭取中國憲法明文保障的言論自由,就被捕入獄或流亡天涯?


因為這種迫害政敵、趕盡殺絕的手段,許多人把馬政權對付阿扁前總統的手段歸諸於中華文化的狠毒。坦白說,全台灣對阿扁和其家人所有案件能瞭如指掌的人大概不多,但審判中途換法官和檢察官要脅證人作偽證,都是不爭的事實,因此洪英花法官會以法律人的觀點提出「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的說法。但最令人傻眼的,還是阿扁在監獄中獲得的「特權」。真的是「特權」沒錯,因為只有阿扁有「不用」上工的權利,所以他一天關在1.4坪的空間有23小時以上,他前四年的1300多天是坐在地板上吃飯,甚至還有「坐牢實況轉播」,以及法務部設立的官方阿扁討論區…等等特殊的待遇。問題是,至今對阿扁總統所有的判刑中,除了褫奪公權和人身自由的刑期之外,有哪一份判決書裡還附加了這些額外的刑罰?

曾經是國際特赦組織董事,現任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的主任傑克希利(Jack G. Healey),在去年七月曾以公開信向馬英九呼籲,請馬政府重視陳前總統的醫療人權,他並在信中以緬甸的獨裁政府跟台灣做比較。然而,面對國際人權組織的質疑,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卻在一個月後,會面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Ramsey Clark)時回應說:「要去哪個國家當國民,我也不反對。」至於黃煌雄監委近日所公佈的陳前總統在榮總就醫的錄影帶,眾多醫療專家一致認為阿扁病情惡化,以及腦部磁振造影(MRI)證實腦部已有病變的診斷呢?背景是法律的曾勇夫部長又說了:「他的真實狀況和普通人差不多。」

去年受〈美國國會人權小組〉委托到台探訪的三位美國醫師,都曾對阿扁總統的健康發出嚴重警訊。之後,〈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也在九月中派員赴台調查後表示,陳前總統的羈禁狀況已造成其健康的永久傷害。同一期間,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也在探視阿扁之後說:「這不是一個曾做過八年台灣總統所應該遭受的待遇」;他並呼籲台灣人民站出來支持阿扁總統的保外就醫和釋放。然而,在這麼多國際人權鬥士的呼籲下,為阿扁保外就醫的網路連署只有3萬多人和42個團體簽名﹔TVBS的民調則有51%贊成,23%反對,和26%沒意見。

傑克‧希利先生也在近日(225日)再度以公開信為阿扁請願,但這次的對象不是馬政府而是民進黨。一個以民主方式選出的卸任總統,卻需要這麼多國外的人權團體不斷的呼籲,請台灣人為前總統的遭遇表達人權關懷的立場;希利先生的直言讓身為台灣人的感到無地自容:「對這位身患重病的同胞要有同理心現在輪到你們了,該是行動的時候了。」

假如中華文化真的是狠毒,那台灣文化又如何?


1. 給台灣民進黨的一封公開信
2. 
An Open Letter to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of Taiwan
3. 
監委黃煌雄再次公布探訪陳前總統畫面2013.2.25
〔 資料來源: TOTTORO當家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別忘了「背後的電費」(陳弘美)

日本人經過311之後方知自己一直付著兩種電費:每個月帳單上,看得到的電費;另一個是看不到的,從稅金付的電費(背後的電費)。

去年9月日本原電(核電營運公司)在沒有任何核電商運之下,竟然收入730億日圓,這是餵了維修核電的費用。台灣也不例外,只是沒有公開數字而已。比方核電的螺絲一個要幾百萬,這些都是我們看不到的「背後的電費」。 
核電確實是在運作時比水、火力便宜,但是真正耗資是在商運前、後階段:銅牆鐵壁及種種安全設備(天災防不勝防,安全設備近乎無止境加設)。日本至今光是廢核料處理已花了四十兆,而且不是永逸,全是納稅者的負擔,「背後的電費」長年腐蝕社會成本。台灣三、四十年來經濟成長,國民卻沒有享有和所得對等的社會環境水準,如舒適先進的基本建設普及,水、空氣品質,社會福利保障等先進國應有的標準。 
「台灣的電太便宜」,如同台電發言人似的馬總統,其實他心裡清楚,這是昧著良心的話,除非身為總統真不知道「電費構造的真相」,那更可怕。漲電價不是多付幾百元就了事,這是是非問題,責任追究問題,經營失敗加上貪污弊病,卻讓國民去承當。在一個健全的民主國,這是嚴重對國民背信的罪名,應追究到任命的人─行政院長、總統。 
即使是你向來支持的政黨,在「電」的利害上,可能和你是對立的,而你不自覺。比如此次漲電,你看出來誰在替國民把關?這就是答案。你的電源,他的財源。你關心生活,他擔憂政治生涯。 

稅金填補永不枯竭

電費被稱為「第二種稅金」,因為你無從選擇。當它是獨佔事業時(像台灣、日本),容易成為政、官、電力公司圍綁的金庫,因為:一、永不枯竭,即使赤字也可以稅金填補;二、電費是「最容易徵收的稅金」,不必像一般稅金調漲時需受朝野重重審核,並有多種名目可以混淆不受質詢;三、電力事業是牽動許多周邊事業的龐大母體,工程發包、買賣等,政、官方便直接、間接受惠,這「原子村」現象,日本、台灣一樣。電力公司肥,政、官、商也肥,肥的來源是國民的口袋,就是利害和你對立之意。只要國民追蹤一下,「電力利益分布圖」可以得知。「電利」是不分藍綠政黨,日本是不分民主黨、自民黨。
核電只是兩種人之間的抗爭:既得利益層和被剝削層。既得利益者是無法自淨的,需要我們自己持續抗爭。 

作者著有《日本311默示》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