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馬總統誇法官法 臉書眾猴怎不怒?

by jun5238 2011/06/22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老子。

『法官法三讀通過,身兼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馬英九表示,民眾雖有不同聲音,希望可以修得更好,但第一步能夠踏出去,非常重要;否則一直在討論修法細節,常常踏不出第一步,有時一拖就是20年。如果未來有發現不行之處,再修正,是比較好的辦法,「能夠通過,絕對是正面的事情;先求有,再求好。」』

有人問:「馬總統說『民眾雖有不同聲音,希望可以修得更好,但第一步能夠踏出去,非常重要』,這是甚麼意思呢?」

馬總統,溫良恭儉讓,嗯,就那個讓字,骨子裡是不讓的意思,故謂『柔性的剛愎自用』,柔弱生之徒,老氏戒剛強。馬總統既柔且剛,類似雙重人格,人家阿扁可就直率多,套句阿扁的名言,這句話的口語翻譯就是:

我是總統,啊我就是運氣好選到總統,不然你們要怎樣?

有人說:「那馬總統所謂聽到民眾不同的聲音,是指..」馬總統哪有在聽民眾不同的聲音,他聽到的都是相同的聲音,他不是說這個不同的聲音是要馬總統把法官法修得更好的,代表馬總統聽到的聲音都是..

「哇,馬總統的法官法,修得挺好。」

「萬歲!馬總統修法,方向太正確了,如果能快一點,那就更好了。」「你住嘴,人家馬總統好不容易跨出第一步,這樣已經很好了,你這個假馬迷,背骨,出賣馬總統的貨色,是馬總統的抓耙仔,滾。

於焉,又少了一點點不同的聲音,馬總統所聽到的聲音,那是更加的統一..相同了,這就好比馬總統在就莫拉克的災民時,雖然自己和自己人一副憊懶顢頇的模樣,被罵了,馬總統不明究裡,就被體內道歉基因召喚,出來跟災民道歉,他說:

「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六百位枉死災民,深表遺憾。」嗯,雖然馬政府救災的速度,已經非常的快,非常的好,可是還是有些刁民..災民放刁,有不同的聲音,沒關係,我是大號出氣筒,這是天災,是老天爺的錯,還有就是這些災民們,他們不遷村,對了,回頭我還要趕著跟我的老姐通信,抱怨我是好心沒好報...

但是我還是要為馬政府救的還不夠快,不夠好,
我沒有救的更快更好,感到抱歉 

馬總統,這一會兒人都給你救的已經很快,已經很好的救死了,您還要怎麼樣才能救得更快更好呢?

老子說: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有人問:「那馬總統所稱,先求有,再求好,絕對是正面的,跨出第一步的法官法..究竟是..

那是..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絕對不能再讓人民因少數不適任的法官而折損司法威信。

馬總統,就像放屁一樣,噗,的一聲,就放出了一個法官法,開始自拉自唱了起來:『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官法,總統馬英九表示欣慰。總統說,建立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讓法律能更貼近人民合理的期待,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心,這是司法改革史上重要里程碑。


有個郎中,插根草標『殺跳蚤靈藥,不靈不要錢』, 沿街叫賣殺跳蚤藥。有個婆婆媽媽被家中院子裡的跳蚤們咬得受不了,就買了一包,回去遍灑於院子中。晚上,還是被咬,還咬得更慘。隔天,這個婆婆媽媽上街, 一把扯住郎中『賠錢!賠錢!』「這位太太,怎麼了?」『我昨天才跟你買的殺跳蚤藥,你看!』說完拎起了褲管袖腳,滿是跳蚤咬痕。

郎中說:『我的靈藥,妳怎麼用的呀?』「我一回家,就遍灑於跳蚤出沒的院子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

郎中拿出了特大倍數的放大鏡,「喏~~這位太太,您瞧!藥包上頭,不是列了使用說明嗎:『本殺跳蚤藥使用方式如下,首先,去抓跳蚤,然後,掰開跳蚤的嘴巴,最後,把本靈藥灌進去。保證跳蚤藥到命除,不靈不要錢。』」

郎中招搖撞騙,收入愈來愈差,愈來愈難騙,竟讓他看到..
馬總統表示,「正人先正己」,國內曾爆發司法官貪瀆風波,以及引發社會輿論爭議的判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引起民眾對司法官評鑑、懲戒與淘汰制度的關注。

有了,

賣跳蚤藥喔!殺跳蚤的靈藥,保證跳蚤們藥到命除,啊,這位富正義感的太太,買一包回去試試吧?

喂!你這個黑心郎中,害得我還不夠悽慘,還來叫賣騙錢,我早就知道你這藥,是要先抓到跳蚤,再灌進去毒死跳蚤的了,去!去騙那些愛看辣妹跳舞的首投族去。

這位太太,您搞錯了,我們郎中也是會與時俱進的,這回的跳蚤藥,完全不勞太太您費神去抓,我們通過了跳蚤法,要跳蚤們自律自治,還引進了外部評鑑,除了跳蚤窩自行推派的長老跳蚤..不好意思,這回使用說明比較繁瑣,要偷瞄一下...

『司法院「人審會」成員,除司法院長為當然委員並任主席,司法院長指定十一人,法官互選代表十二人,另加入學者專家三人充實「外部參與」機制,共廿七人組成。 』

是了,由跳蚤族長指定十一隻跳蚤,跳蚤們彼此互選十二隻跳蚤,另外再找與跳蚤們相熟的蝨子,蟑螂,老鼠來旁聽,然後決定出是哪一隻跳蚤出來吞毒藥,這是咱家所賣第二代跳蚤藥的重大進步與里程碑,這位太太您請放心。
(按:關於法官法的跳蚤寓言,轉貼自【看看馬總統全民司改下貪腐的爛司法】)

在馬總統的治下的全民司法改革,老百姓要反著看,好比檢舉買票,是法務部獎勵的反賄選。檢舉國民黨買票,那可是誹謗國民黨,要像李文忠一樣,不給選舉,立刻發監狠狠的關的。

有人說:「還說呢,新北市罰遍所有市民,要教會大家垃圾分類,廚餘要特別分裝,倒進堆肥桶,嘿,人家官府載回焚化廠,還不是跟所有垃圾一起燒了?

只許州官燒廚餘,不許百姓沒買垃圾袋。

那麼,抓到殯葬處官員收紅包,那就把火葬場的垃圾桶封了,廁所也不掃了,管殯葬處的李乾龍局長,還忙不抑的舉辦餐會,幫馬總統加油,這算甚麼呢?

說是無盟撤簽害一千兩百億欠稅蒸發,然後再跟小商家苛稅,營業額二十萬,就要開發票。剛搶完神明的土地(按:請參【馬英九搶神明地 保庇他連任成功】),回頭又咬小老百姓,這是唱的哪一齣戲呢?

有人說:「難道,這也跟六月雪,竇娥冤的逆天司法有關嗎?

在【恐龍法官 烏龍社論 全民總統】板主說『五年考乙,大法官,三年考乙..嗯,陳法官,至於有正義感的黃庭長,去職。』孰料,昨天赫然發現,稅追不回來,因為老百姓民脂民膏請來的稅官,竟全像這般的...沒紅包不收垃圾,沒吃飯不管收紅包或沒紅包不收垃圾的,

與其幫國家課稅 不如幫自己課一點。------被判緩刑四年的稅官楊儒昕

馬總統,您也睜睜眼,看看您的全民思法改革,改到民生凋蔽,國窮財盡,稅官都是幫自己課稅,而您成功改革的司法,竟..竟然判他個緩刑?

緩刑四年,乖乖!

有人笑說:「板主,您真是少見多怪,台中市阿拉夜店燒死九個人,被抓到真有官員收紅包的那個,胡市長矇頭拼命亂發電玩店,飲料店,小吃店執照的那個都市,有個市議員..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有人說:「收到了錢判無罪,人家這個楊稅官,正要收錢就被當場活逮,竟然還判緩刑四年,板主,是這樣才該驚訝吧!
 


收到錢無罪,沒收到錢就被活逮,竟然判緩刑四年,乖乖!

是了,這就是馬總統全民司法改革的真締了,所有物事都要反著看,抓到陳肇敏冤殺了江國慶,馬總統於是要幫江國慶的家人做平反,

發給陳肇敏將軍終身俸加十八趴,七月還給他調薪,這是謳歌,頌讚陳肇敏冤殺江國慶刑求辛勞嗯,馬總統這是幫江家,江母平反得中規中矩、可圈可點!

有人說:「不對呀,江母還是叫冤啊?」這個叫又罵,又拿,又吃,又要哭叫』,喔,這個叫雖然平反只是跨出了一小步,那就再跨第二步好了...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案」,以近來引發關注的江國慶案為例,江家大約可獲得新台幣1億元的補償。

這下子,有拿有吃,江母總該折腰,跟馬總統屈服,道謝了吧。
(按:請參【塑化得不輕 馬總統去榮總...】)

殺人的沒事,照拿退休終身俸,十八趴還加薪。給江母國賠一億,再叫冤大頭老百姓買單去。啥!不服氣?第三步就要跨出來囉...

這種情景,人世間任何的悲,任何的慘,六月雪,天下紅雨,大地震,大海嘯,大核災,全體人類灌塑化劑,都難以形容,只有在..有一本著名世界童話故事,叫做「愛麗絲夢遊仙境」

有人說:「難道板主要說反話,把這形容成仙境嗎?」不,那個作者,後來出了本續集,比較少人知道,那本書叫「愛麗絲鏡中奇遇」

有一天,愛麗絲不知怎的,鑽進了鏡子裡,在那裏頭,有個國度,看起來都很正常,不過,所有的物事,全是左右相反,這一切因為太奇怪,這裡只摘一小段,那是愛麗絲跟紅皇后,拼命在一個不停旋轉的圓盤上跑,可是跑了半天,竟然還在原地,愛麗絲很不解「紅皇后,我們為什麼要拼命跑呢?」傻孩子,紅皇后說:那是為了讓我們看起來像是往前跨一步啊!

全民司法改革,就像那只圓盤,下頭成群恐龍或拖,或推,反向的轉著圓盤,馬總統則在上頭拼命跑,跑了半天,咦,怎麼好像還在原地,

傻孩子,馬總統已經有跨出一步了,嗯,大概是五公分吧。

昔日巨擘微軟的全球廣告大哉問『WHERE DO YOU WANT TO GO?』馬總統,您這是要往哪兒跑啊?又或者,我們最該問的,竟是,

馬總統,您跨出了第一步,那下一步是要跨去哪兒呢?

第一步:『立委邱毅表示,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實施至今,沒有任何1件起訴案件,建議應該修法加以落實。總統馬英九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

下一步:行政院會通過「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即公務員犯下相關刑事罪嫌,而檢察官在偵查時,發現公務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的三年內...
設限是為維護公務員人權


馬總統拿掉帽子,變出了一隻愛麗絲看到的兔子...

嘆曰:

馬總統法官不法,查稅的幫自己課,烏七八糟的國家,竟是人間的夢鏡。


備註:臉書眾怒 控民視、三立曲解辯論『民視和三立電視台日前以馬總統競選連任辦公室發言人殷瑋,曾在辯論比賽持反對ECFA立場,質疑殷瑋立場前後不一。此報導引發曾參加過校園辯論活動者公憤,在臉書發起抗議活動,不到一天,就有超過八百人連署。』

莊子齊物論:「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

今天不及對此無聊新聞作評,是啦,辯論是假的,為的是贏,這跟選舉真是太像了,無怪乎要找辨士當發言人,死的說成活,活在說死,以言取人,宰予是也。
 



依法行政的馬英九們

by 李兆立 2011/06/22

陳水扁可不可以對外投稿?雖然他曾經在獄中出了三本書,以及無數札記,但台北監獄突然喊停,原因是北監依法有審查稿件之權,在給了洋洋灑灑三大理由後,阿扁的新專欄確定開天窗。

此舉迅速引來無數干涉言論自由的批評,但台北監獄卻不為所動,何解?因為這可是「依法行政」,法條都翻給你們看了,諸君休議!

「依 法行政」本是行政機關奉為圭臬的指導原則,但落到馬政府手中卻有了別的作用。公投法雖然通過了,但公投審議委員會卻從未通過特定陣營所提出的公投提案,依 法行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斷否決特定媒體的執照申請案,即便遭國際組織批評也面不改色,依法行政;最近吳敦義宣布帶職參選副總統,法律沒規定不可以, 依法行政。

不論外界如何針砭勸諫,「馬英九們」統統都以「依法行政」帶過,正好凸顯了一個關鍵的問題:合法就一定合理和合憲嗎?

馬英九們給台灣人最大的教訓,就是民主憲政與法學素養如果趨近於零,那「依法行政」只會成為惡政最好的保護傘。



不同視角下的不同詮釋!

by sophist4ever 2011/06/21

是 說之前偶然在某個論壇看到有人轉貼了幾篇小弟的文章,也引來一些批評與指教,有人認為小弟的「歷史素養有些不足、遣字用詞也不太精確,更有特定的立場」。 因為個人平日並沒有在那個論壇參與討論,所談論的主題焦點也非集中在小弟的文章之上,若直接發文回覆實在太過於不禮貌,因此就選在這裡談一下個人對這些批 評指教的一些想法。就「歷史素養不足」這一點,小弟是欣然接受,畢竟學海無涯,個人完全知道自己的不足,網上文章也算是自己的學習筆記與心得,每次總能跟 許多網上先進論辯砌磋一下,實在受益匪淺,一步一步的在努力增強自己的學識能力。不過對於「遣字用詞不太精確」與「有特定的立場」這兩點,個人則有一些不 同的看法想要說一下,也請網上先進不吝賜教。

我一直認為歷史是由 「事件」與「詮釋」所組成的。「事件」記載的是過去發生過的事實,而「詮釋」則是將這些「事件」組合起來,做成有意義的解釋。「詮釋」與「事件」一樣重 要,因為如果只有「事件」,那所有的歷史書籍就會變成只有記錄事件發生日期與最後結果的年代表,這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比如:

1871年琉球島民因颱風而漂流到台灣,遭生番殺害。
1874年日本以此為藉口出兵台灣,在屏東登陸。
1874年五月底清廷派沈葆楨來台抵禦日本軍隊。
1874年九月清廷與日本簽定北京專約,承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
1875年日本展開「琉球處份」,將琉球完全納入日本版圖。

但是牡丹社事件其實是影響中國、台灣、日本三方面的一個重要的事件,你完全可以站在中國的立場來詮釋這個件,也可以站在台灣的立場來詮釋這件事,更可以站在日本的立場來詮釋這件事。而最糟的就是站在台灣歷史教育的立場來詮釋這件事,因為結果會變成:

天國中學第二次段考歷史科考卷,填充題,一題五分。

1、1871年___島民因颱風而漂流到台灣,遭生番殺害。
2、___年日本以此為藉口出兵台灣,在屏東登陸。
3、1874年五月底清廷派___來台驅逐日本軍隊。
4、1874年九月清廷與日本簽定___,承認日本是出兵保民義舉。
5、1875年日本展開___,將琉球完全納入日本版圖。

台 灣的學生就是這樣讀歷史,因此在讀中國近代史時痛苦萬分,因為太多不能說的秘密讓台灣的中國近代史課本變的支離破碎,在歷史課本根本不告訴學生到底發生什 麼事的情況下,硬叫學生死背一個又一個的日期、條約、戰役、與黨國神話,然後來考填充題,這已經完全脫離了教育的層次,而變成一種純粹的精神虐待。也因此 在台灣很少找得到喜歡歷史的人,因為他們在唸書時就被這樣的教育方式給嚇壞了。同時這樣的制度也讓台灣的學生不會有自己的意見,所以當這些學生長大以後, 也對於別人會有不一樣的意見感到震驚與不解。

日本為什麼要為當時常 常發生的番人劫殺事件而出兵台灣,背後有其錯綜複雜的原因。站在中國的觀點來看,日本想要併吞琉球是事實,意圖染指台灣也不是秘密。站在台灣的觀點來看, 清廷領台時,吏治昏弊,無意用心經營,外國船隻因為各種原因而靠泊海岸時,屢屢遭番人劫殺,清政府往往以「番人領界不屬版圖之內」來搪塞各國的質問,遂引 起列強的不滿與覬覦。站在日本的觀點來看,當時日本在「大政奉還」之後,大批武士失業,造成社會極大問題,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日本遂有對外發動戰爭的聲音 出現,當時征韓征台都成選項,但最後決定征台。日本派出西鄉從道擔任征台軍指揮官,他是西鄉隆盛的弟弟,西鄉隆盛也是最同情失業武士的重要意見領袖,安撫 之意甚明。但是征台之役並沒有化解西鄉隆盛的舉兵,最後引爆了日本的西南戰爭。

甚 至你再往下深究,就站在清政府的立場來想,清政府明明知道日本有意染指琉球,為什麼不及早防範。清政府當時統治台灣,為什麼還有渡海三禁,限制台灣的人口 發展,不希望台灣繁榮富庶,結果台灣守軍無力抵抗日軍侵略,日軍佔領台灣南部後,趕赴台灣的沈葆楨為什麼無力以武力驅逐,為什麼最後決定以北京專約賠錢給 日本了事。若站在台灣的立場來想,為什麼清政府的官吏無力管治番界,沈葆楨戮力發展南洋海軍,為什麼沒有早一點發現海權時代台灣重要的戰略地位,沈葆楨在 與北京專約簽訂後,離開台灣回到中國,為什麼台灣又立刻爆發了另一場嚴重的內部動亂。再站在日本的立場來想,大久保利通為什麼要衝到長崎去阻止西鄉從道的 出兵,但是西鄉從道又為什麼會不鳥大久保利通而私自出兵侵台,然後又為什麼決定外交解決,而讓大久保利通在北京長袖善舞的狠敲中國五十萬兩賠款,還讓中國 默認琉球為日本的屬地。

歷史有趣的地方就在所有事都是相關的,所有 的事件往往都是一體多面的,就看你站在什麼角度來看這個歷史事件。牡丹社事件的衝突其實就是當時整個亞洲情勢的縮影,不論你站在什麼立場來詮釋這個事件, 都不能算錯,最糟糕的反而是你完全沒有立場,一看到牡丹社事件三個字,就不由自主的想要填上「1874」、「北京專約」、「賠款五十萬兩」、「琉球成為日 本屬地」,然後腦中卻一片空白,完全沒有自己的任何想法,甚至還排斥任何與你腦中填空答案相左的不同說法,覺得與標準答案有出入的看法就是用字遣詞不夠精 確。而這大概也是很多台灣人聽到或讀到「蔣介石潰敗來台」這幾個字會抓狂的原因,因為標準答案不是「國民政府播遷來 台」嗎??台灣人背了一頁又一頁的歷史,記住了一個又一個正確的填空答案,可以默寫出那一年簽了什麼條約,那一個月爆發了什麼戰爭,但是卻對於歷史無比的 陌生與遙遠,甚至從來沒有機會在考試的標準答案以外,思考過任何一個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歷史人物在當下的兩難處境,歷史背景裡的時空氛圍,敵我在不同立 場下的不同觀點。

但是我們之所以要讀歷史,不就是希望從過去的歷史中學到一點東西,可以幫助我們思考今日之事嗎??



高雄義大世界與義美桃園南崁廠

by 606 2011/06/20

 

世界上就是有這麼巧的事,同樣一個邏輯,放在某些地方政府被糾正,而放在另外一個地方卻要廠商拆除,而且還是同時發生的新聞,這就是所謂的「邪痞者梟叫狼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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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世界監院糾正案 市府反擊
自由時報 2011-6-18 〔記者楊菁菁、曾韋禎/綜合報導〕

監 察院日前針對義大世界停工案,糾正高雄市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對於監察院近期因義大世界、高雄捷運連續糾正高雄市,市府除依正常管道申覆外,對於特定監 委失去欽差大人立場,淪為政治打手頗感無奈。工務局建管處處長趙建喬強調,監察院糾正文中提到縣市合併後應該概括承受所有既定政策,因此市府不應勒令義大 世界停工;但市府認定對於合法的部分概括承受,至於不合法與不合理部分,怎能概括承受?

提出「信賴不值得保護」觀點
至 於糾正市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市府更是無法認同監察院的看法,法制局則提出「信賴不值得保護」觀點反擊,認為確認義大世界建築師所提供的資料明顯違反建築 技術規則,前高縣府也在合併前勒令義大世界限期改善,但義大世界並未提出改善計畫,為避免義大世界二期工程可能損害範圍繼續擴大,市府不得不勒令停工處 分,如此也是延續前高縣府所作的決策。

因此,高雄市府針對監察院糾正市府有關義大世界停工案,立場堅定且符合行政原則,絕無違反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與行政法;只要義大世界提出改善計畫,通過市府審核過關,市府期待義大世界二期工程恢復動工。

但 對於近期監察院連續二次糾正義大世界案與高雄捷運案,外界對於市府危機處理並不滿意,法制局主任秘書昨向記者一再強調,日前絕無針對監察院糾正文發出新聞 稿,純粹是私下答覆某報社記者的採訪,「法制局絕對沒有針對監察院糾正文發新聞」,逼得工務局只好說「新聞內容由該局負責」,記者轉向詢問新聞局,獲得答 覆也是要找法制局與工務局,過程中明顯感覺到市府各局處針對監察院糾正處分有著「不願正面回擊」的態度。

監委葉耀鵬:沒什麼好回應
對於高市府的指控,主查義大世界投資案的監委葉耀鵬只表示,這沒有什麼好回應的。

葉耀鵬先前在糾正高雄市政府時曾受訪指出,縣市合併,前面縣政府的決策,後面的市政府應概括承括,這是信賴保護原則;以前核准的投資案是對是錯,這是政府內部的爭執,但不能因此傷害到民眾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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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應該學吳志揚,這樣回應:
你是跟楊秋興協調的,我們不管,現在是陳菊執政」,這樣監察委員葉耀鵬就不會說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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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質疑吳志揚徵地牟利  
自由時報 2011-6-18 〔記者鄒景雯、李容萍/桃園報導〕

義 美食品的南崁廠週三遭桃園縣政府強行拆除河川地廠房,總經理高志明昨日反擊指出,去年七月吳志揚發包的「南崁溪長興橋下游右岸水岸活化工程」,填土建造運 動公園,造成南崁溪下游的河寬只剩下二十米,違反河寬必須九十米的規定。吳志揚應接受檢驗,公開說明何以他們可以這樣?背後有沒有更龐大的利益糾葛?

桃縣府:兩碼事 混淆視聽
桃園縣政府重申義美的強制拆除案是已徵收用地案,跟水岸活化工程是「兩碼事」,義美不該藉此「混淆視聽」。桃園縣政府水務局河川科昨天澄清說,發包水岸活化工程後,該段堤防的河寬仍維持約九十至一百卅公尺及堤頂高,和義美所指的廿至四十公尺寬有落差。

科長葉孟芬表示,有關水利法所稱計畫河寬是指左、右兩岸堤防堤肩線臨水面間寬度,為可符合河川保護標準下的通洪斷面。義美所指稱河寬為目前未下雨時的常水水流斷面寬度,而非颱風暴雨來時的水流寬度。

水岸活化工程 大量填土
高志明表示,九十五年時已與朱立倫達成協議,河寬原來是六十五米,他強制拆除到九十米,已符合水利署的規劃。未來若確定堤岸道路還需要十米或十五米,義美也會拆給他們,但是現在桃園縣府要求拆除的範圍是數倍於堤岸道路。

高志明表示,吳志揚自己糾集一些人,在義美廠沿著南崁溪的下游,搞了一個水岸活化工程。運用大量填土,佔河川三分之二以上,導致通水束縮。高志明指出,既然全河規定是九十米寬,為什麼活化工程就可以違法?當他向法院提出檢舉後,縣府立刻派人要來拆廠,非常惡劣。

高志明:內行人看圖就知奧妙
他指出,內行的人看圖就知道奧妙,這個運動公園如果不填河川地,就會往內移到臨近的區域必須進行徵收;同時,如果不填高,臨近的房子就會看不到公園,因此這麼做是不是與鄰近區域的龐大利益有關?

高志明表示,他曾經找桃園副縣長與水務局長協調,強調過去與朱立倫曾達成協議,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該給個說法。而且整條溪這麼長,卻只處理義美廠,其他的都不處理,結果局長居然回應:「你是跟朱立倫協調的,我們不管,現在是吳志揚執政。」水務局昨天另外找來義美公司代表協商,要求義美針對不同設施訂出合理拆遷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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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應該學葉耀鵬,這樣抗議:
縣長交接,前面縣長的決策,後面的縣長應概括承括,這是信賴保護原則;以前核准的廠區是對是錯,這是縣政府內部的爭執,但不能因此傷害到民眾的投資」,這樣吳志揚就會被葉耀鵬彈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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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府的特色,就是「該信賴保護的沒有信賴保護,不該信賴保護的就有信賴保護

軍公教18%如此,百姓繳稅沒有信賴保護,軍公教違法行政命令18%就死命的信賴保護
江國慶冤案如此,無罪小兵沒有信賴保護,軍法檢調違法誣陷謀殺也死命的信賴保護

台灣人你的命,再把你當人看的馬政府手下,實在不值幾個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