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

高雄義大世界與義美桃園南崁廠

by 606 2011/06/20

 

世界上就是有這麼巧的事,同樣一個邏輯,放在某些地方政府被糾正,而放在另外一個地方卻要廠商拆除,而且還是同時發生的新聞,這就是所謂的「邪痞者梟叫狼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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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世界監院糾正案 市府反擊
自由時報 2011-6-18 〔記者楊菁菁、曾韋禎/綜合報導〕

監 察院日前針對義大世界停工案,糾正高雄市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對於監察院近期因義大世界、高雄捷運連續糾正高雄市,市府除依正常管道申覆外,對於特定監 委失去欽差大人立場,淪為政治打手頗感無奈。工務局建管處處長趙建喬強調,監察院糾正文中提到縣市合併後應該概括承受所有既定政策,因此市府不應勒令義大 世界停工;但市府認定對於合法的部分概括承受,至於不合法與不合理部分,怎能概括承受?

提出「信賴不值得保護」觀點
至 於糾正市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市府更是無法認同監察院的看法,法制局則提出「信賴不值得保護」觀點反擊,認為確認義大世界建築師所提供的資料明顯違反建築 技術規則,前高縣府也在合併前勒令義大世界限期改善,但義大世界並未提出改善計畫,為避免義大世界二期工程可能損害範圍繼續擴大,市府不得不勒令停工處 分,如此也是延續前高縣府所作的決策。

因此,高雄市府針對監察院糾正市府有關義大世界停工案,立場堅定且符合行政原則,絕無違反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與行政法;只要義大世界提出改善計畫,通過市府審核過關,市府期待義大世界二期工程恢復動工。

但 對於近期監察院連續二次糾正義大世界案與高雄捷運案,外界對於市府危機處理並不滿意,法制局主任秘書昨向記者一再強調,日前絕無針對監察院糾正文發出新聞 稿,純粹是私下答覆某報社記者的採訪,「法制局絕對沒有針對監察院糾正文發新聞」,逼得工務局只好說「新聞內容由該局負責」,記者轉向詢問新聞局,獲得答 覆也是要找法制局與工務局,過程中明顯感覺到市府各局處針對監察院糾正處分有著「不願正面回擊」的態度。

監委葉耀鵬:沒什麼好回應
對於高市府的指控,主查義大世界投資案的監委葉耀鵬只表示,這沒有什麼好回應的。

葉耀鵬先前在糾正高雄市政府時曾受訪指出,縣市合併,前面縣政府的決策,後面的市政府應概括承括,這是信賴保護原則;以前核准的投資案是對是錯,這是政府內部的爭執,但不能因此傷害到民眾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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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應該學吳志揚,這樣回應:
你是跟楊秋興協調的,我們不管,現在是陳菊執政」,這樣監察委員葉耀鵬就不會說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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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質疑吳志揚徵地牟利  
自由時報 2011-6-18 〔記者鄒景雯、李容萍/桃園報導〕

義 美食品的南崁廠週三遭桃園縣政府強行拆除河川地廠房,總經理高志明昨日反擊指出,去年七月吳志揚發包的「南崁溪長興橋下游右岸水岸活化工程」,填土建造運 動公園,造成南崁溪下游的河寬只剩下二十米,違反河寬必須九十米的規定。吳志揚應接受檢驗,公開說明何以他們可以這樣?背後有沒有更龐大的利益糾葛?

桃縣府:兩碼事 混淆視聽
桃園縣政府重申義美的強制拆除案是已徵收用地案,跟水岸活化工程是「兩碼事」,義美不該藉此「混淆視聽」。桃園縣政府水務局河川科昨天澄清說,發包水岸活化工程後,該段堤防的河寬仍維持約九十至一百卅公尺及堤頂高,和義美所指的廿至四十公尺寬有落差。

科長葉孟芬表示,有關水利法所稱計畫河寬是指左、右兩岸堤防堤肩線臨水面間寬度,為可符合河川保護標準下的通洪斷面。義美所指稱河寬為目前未下雨時的常水水流斷面寬度,而非颱風暴雨來時的水流寬度。

水岸活化工程 大量填土
高志明表示,九十五年時已與朱立倫達成協議,河寬原來是六十五米,他強制拆除到九十米,已符合水利署的規劃。未來若確定堤岸道路還需要十米或十五米,義美也會拆給他們,但是現在桃園縣府要求拆除的範圍是數倍於堤岸道路。

高志明表示,吳志揚自己糾集一些人,在義美廠沿著南崁溪的下游,搞了一個水岸活化工程。運用大量填土,佔河川三分之二以上,導致通水束縮。高志明指出,既然全河規定是九十米寬,為什麼活化工程就可以違法?當他向法院提出檢舉後,縣府立刻派人要來拆廠,非常惡劣。

高志明:內行人看圖就知奧妙
他指出,內行的人看圖就知道奧妙,這個運動公園如果不填河川地,就會往內移到臨近的區域必須進行徵收;同時,如果不填高,臨近的房子就會看不到公園,因此這麼做是不是與鄰近區域的龐大利益有關?

高志明表示,他曾經找桃園副縣長與水務局長協調,強調過去與朱立倫曾達成協議,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該給個說法。而且整條溪這麼長,卻只處理義美廠,其他的都不處理,結果局長居然回應:「你是跟朱立倫協調的,我們不管,現在是吳志揚執政。」水務局昨天另外找來義美公司代表協商,要求義美針對不同設施訂出合理拆遷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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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應該學葉耀鵬,這樣抗議:
縣長交接,前面縣長的決策,後面的縣長應概括承括,這是信賴保護原則;以前核准的廠區是對是錯,這是縣政府內部的爭執,但不能因此傷害到民眾的投資」,這樣吳志揚就會被葉耀鵬彈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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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府的特色,就是「該信賴保護的沒有信賴保護,不該信賴保護的就有信賴保護

軍公教18%如此,百姓繳稅沒有信賴保護,軍公教違法行政命令18%就死命的信賴保護
江國慶冤案如此,無罪小兵沒有信賴保護,軍法檢調違法誣陷謀殺也死命的信賴保護

台灣人你的命,再把你當人看的馬政府手下,實在不值幾個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