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大潭電廠 張景森:陳由豪拿一億向國民黨綁標

中國時報   930213

大潭電廠 張景森:陳由豪拿一億向國民黨綁標

蔡慧貞/台北報導

前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政治獻金案在政壇掀起軒然大波,昨日綠營轉守為攻。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赴民進黨立院黨團報告台電大潭電廠天然氣招標,他直指,國民黨在二千年總統大選前收受一億元的政治獻金,非一般政治獻金,而是「和觀塘開發案有關」。他痛責國民黨政府為東鼎「量身訂做」大潭電廠天然氣招標案,「這是一件高級綁標的犯罪行為」,根本的問題就是當時黨政高層要綁住這個案子。

立委郭正亮進一步追問張景森,如果此案往上追當時前後經濟部長江丙坤、王志剛需負怎樣的責任?張景森不願直接點名,他只說,「男主角已經呼之欲出」。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則拿出八十七年九月卅日的經濟部公文指出,「當時最有疑問的就是經濟部長王志剛」,行政院正在蒐集、調出資料文件,交給檢調及政風單位追查。

張景森細數政黨輪替前當時行政院與經濟部替東鼎公司「量身訂做」過程。他指出,在江丙坤擔任經濟部長時,八十四年八月十五日,經濟部首度提出,在北部另興建天然氣接收站有其必要,後王志剛接任經濟部長,八十五年十一月廿三日台電公司向經濟部提出「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但巧合的是,在台電提出計畫前二個月,東鼎即在大潭一帶購買大批土地。

根據經濟部資料,八十七年九月卅日,經濟部函報行政院大潭電廠氣源招標規定,「氣源需經由北部接收站供應,投標者以民營事業為限,惟公營事業得參與投資」,此一招標規定,排除了中油單獨投標的可能;且限定需經「北部接收站」的規定,在東鼎已在大潭一帶購地開發觀塘工業區情況下,更排除了其他民間競爭者。

張景森痛批,這是透過特定商人、單位與黨政高層運作,所精心布局的綁標案。依經濟部資料,中油工會曾為此向經濟部抗議,台電亦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函報經濟部,指大潭電廠招標案的投標者以民營事業為限有違「公平交易法」及「政府採購法」之虞,但經濟部並未理會,同年三月十四日台電首度辦理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案公告招標。陳由豪則是在同年的二月十六日,以東鼎公司名義捐贈一億元給國民黨。

張景森強調,政黨輪替後,經濟部對大潭電廠案的招標條件限制才一一解除。經過二次流標,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經濟部會議中,首度改變態度,決議「中油得單獨參與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招標案之投標」。八十九年十月廿三日,經濟部再函復台電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案北部天然氣接收站的位置,開放為「台中以北」為範圍,最後在公平、公開的競爭下進行,開標結果由中油得標,其所報的天然氣總值約為二千九百六十二億元低於底價,全案總計節省一千七百卅九億元。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中油賠本投標,中油總經理潘文炎則表示,在最後的專業評估之後,資產投資報酬率達到十一%以上的利潤,不是賠本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