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如果這件事有錯,請告訴我真正的理由

by selbstsuchen 2007/12/10


在這寫了譯了幾篇,除了純與自己的亂扯,以及完全是看到油膩的披薩而一時興起所譯的短文,可以說,剩下幾篇,都投射了我心目中的台灣,或正或反。先不論因激流中國而寫下的情緒,關於納粹的兩篇,譯時想到的就是二二八事件。

我是一個腦中不自主就空白的人,學過的數理化學、史地主義,儘管年幼時背得死去活來,大考後幾乎瞬即無蹤。然而,我 可以肯定的是,應該是過去幾十年來,我所生活的土地上極為重要的這件事,在課本上卻僅有模糊的隻字片語;在課堂上,沒有人曾告訴我,原來許多人消失在這片 土地上,更沒人提起,使他/她們消失的原因很可能是極為不公不義的。一直到近年,在網路上逛啊逛的,觸及了殘缺片段。這些片段,在我看到前述涉及納粹的短 文時,同時浮現。

同時浮現的,不僅是當時兩處人們所受的苦難,更是現今人們對它們的態度。因生性疏懶,我並不會主動去系統地翻找曾發生過的事;在網路上連來連去,看到什麼 就是什麼,而看過的也大多忘了,可能留下一些渣滓,等著或許有機會發酵。當我看到因納粹而引起的研究、思考或反省時,卻也看到了在台灣尚有殘存的反研究、 反思考與反反省。

雖然無法在此有憑有據地根據史料要別人與我相同,但我深信:我曾經隨唱歌頌、提及名諱須空一格的「偉人」,我曾踏過無數以他為名的道路,曾經看過大大小小 他的塑像,這樣的人,其實是個二十世紀排名有數的殺人魔王。而他曾被流傳的功績,其實虛假;他曾被歌頌的德行,恰恰相反。而他應該對這讓許多人死去、讓許 多人受苦的事件,負起絕大的責任。

上面的我還無法說服人家相信,但是至少我可以在這裡說:對一個沒有深入研究而得到確信的人來說,他應該是一個有爭議的人物:他可能是光頭偉人、可能是光頭 魔王、可能是光頭癟三,也可能只是一個光頭而剛好連任到死的總統。既然如此,那請告訴我,為啥年幼的我要唱歌歌頌他?為啥要尊稱他空一格公公?為啥他的生 日曾經是全國的紀念日?為啥要背誦關於他不知是真是假的豐功偉業?為啥小小的土地上充滿他的名字他的身影?

他,憑什麼?

就算他是許多人的偉人、許多人的救星、許多人摸了他的光頭後就會懷孕的神仙,那請這些人自己去為他蓋廟、自己去摸他的光頭、自己去對他感恩愛戴,千萬不要用國家的力量要求我、甚至要求許許多多視其為造成家破人亡原兇的人,一起稱他的名、尊他為聖。

如果這藉由國家力量所做的造神行為是出自於當時號稱民主的國家領袖本人的話,那這不折不扣是自取其辱。因為他沒有辦法面對能夠看到他真面目的人民,沒辦法 用他的真實行為讓人民相信他,他只能用他的權力讓人民失去選擇與爭議的機會。而後來繼承其權力的人(們),繼續從事這樣的護神運動,其實最可能也只是為了 讓人民看不清真相而能夠維護其既得力、益罷了。而在這樣的神性崇拜下,要對其人其事加以反省、思考或批判,無異痴人說夢。

當一個現在仍號稱民主的國家中,還繼續遺留這些造神的遺跡、並以國家的名義存在時,對於現在的人民而言,更是恥辱。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想要崇拜、想要相 信的神祉,然而要國家用其力量來維護、崇敬部分人的神時,卻是對這個國家中的其他人的暴力;行使暴力的人固然可恥,自己遭受暴力不以為意卻還要阻止他/她 人反抗的人亦不遑多讓。現在的政府去除這些「神蹟」,做的其實也不過就是矯正過去的錯誤,讓僅屬於個人的神不再是國家的神。還原或探討還有爭議的史實、移 除塑像、更改國家財產的名稱、撤守停屍間,這完全是正確的事,因為這還給人民自主思考的空間。而這才是民主所賴以存在的前提。

我不在乎這些行為其動機為何,我不介意這些行為傷了多少人的心、有多少人批評,我只想知道:這些行為本身的目的是否合理、手段是否合法合憲-原則上,合法 合憲的手段就已是民主的手段,不要再說這件事有爭議就是不民主,民主的本質本就在不停的爭議!要等到所謂全民共識才能行事根本就是在放X(那瓜漢堡重唱 調)-。如果答案肯定的話,那就該完成它們。若事後能贏得選舉,那也是(多數)人民對從事者的肯定;至於因此傷心的人,就讓他/她們繼續(假裝)純情下去 吧。他/她們可以繼續(假裝)純情,但請停止強迫志不同道不合的人,跟他們一起編織公主與王子從此幸福美滿的夢想!。而批評,民主國家最不怕的就是批評 (好吧,無腦的要讓人跟著無腦的或是看起來有腦卻還是頗無腦的批評還是頗可怕的...)。

有人說,國家這些事做得急躁、做得粗暴;有人說,國家這些事做得太慢、做得軟弱。而對我來說,這些人爽到或痛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做這些事是對的,那就 夠了。在這件事上,國家該做的也就只有這些了;其它的事,該讓人民自己承受、自己決定-自己的感情自己顧好,自己的回憶自己回味。而我清楚知道,我所選擇 的政府,只是有心於政治事務的一般人所組成而已,他/她們不是聖人,也不會是神-而我因此深自慶幸。

自由廣場

by 陳凱劭 2007/12/08

1.去蔣不是文革

有人把去蔣比喻為共匪的文革,還說中國搞文革三十年後後悔了,去蔣也會後悔。這種人若不是腦殘就是惡意詐騙。

共匪的文革是去抄中國人私有的東西,去蔣是去除屬於全體人民之公共空間的私人物件。

台灣並沒有禁止馬英九家裡供奉三公尺高的蔣介石像,也沒有去拆KMT黨部裡私設蔣介石銅像;如果可以的話,KMT或任何人願意出1000億地價買下 中正廟 (以25公頃面積,附近150萬╱坪的地價)做私人廟宇,我其實是不反對的。1000億可以拿到台灣大台北以外的地方建200個很棒的運動公園,培養更多 王建民、曹錦輝。

2.去蔣連公共議題都不是,是全民共識

有人說去蔣是公共議題,應該有公共的過程。這種人若不是腦殘就是惡意詐騙。公園該怎麼設計,該有什麼公共設施的確是公共議題。

但公園不該由任何私人佔用,卻不是公共議題。郭台銘該不該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正中央有座別莊?這個連討論都不必,答案直接就是不行。這是正常民主國家的共識,早已超越的討論的層次。

蔣介石的廟,蔣介石銅像,任何私人本來就不該佔用公共活動的空間,何況佔有那麼大的體積及面積。

3.蔣介石不是值得全面保存的歷史記憶

有人以歷史記憶保存觀點談蔣介石像、中正廟該保存。問題是,蔣介石像是對台灣正面的歷史記憶嗎?就算負面歷史記憶要保存作後代借鏡,也不需全面保存。

1999年的921大地震,死亡2500人,傷數萬,房屋倒塌數萬戶,絕對是20世紀台灣重大負面歷史記憶。請問,所有倒塌的房子都該保存倒塌原狀 供台灣 人民做歷史記憶嗎?所有露到地表的斷層痕跡都該全面保存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絕大部份的建築需重建,但也可以保留適當的場所做地震博物館,例如霧峰鄉光 復國中操場上的斷層及倒塌的校舍就被保存下來,而且新建新的地震教育博物館及展示館;光復國中另覓地重建。

所以,若要以歷史記憶來反對去蔣化,根本是邏輯不通。就算要保存慘痛歷史記憶,也不需全部保存,適當比例即可。

4.去蔣只是回歸正常

去蔣後並不是另立李登輝、陳水扁、黃信介銅像及廟;改名也不是改成當今執政當局特定的名字。

去蔣只是去除不該佔用公共空間的事物。只是回歸正常,去蔣才是真正讓公共空間回歸公眾。喜愛蔣介石的人,自己以私人空間財力去供奉蔣神化,也沒有禁止。反對去蔣才是違逆正常社會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