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為什麼法律沒有關說罪?


崇德阿春 2013/09/16

阿春開車紅燈右轉,警察大人剛好等在那裏逮個正著,大人二話不說,飭令阿春出示證件,紅單就準備要開了,只見阿春苦苦哀求,向警察大人哭訴,阿春才剛被老闆殺頭,家有老小嗷嗷待哺,祈求大人網開一面,就放過小的吧……

這有幾種結果

1、 阿春向警官大人關說,但大人不為所動,罰單照開。 
2、 阿春向警官大人關說,大人訓斥一番後,示意阿春下次小心,放阿春一馬。 
3、 阿春向警官大人關說,大人訓斥一番後,改開成轉彎沒打方向燈,罰金減少。 
4、 阿春向警官大人關說,然後偷偷塞個500進大人口袋,然後阿春裝著沒事般離開。

在法律上的狀態大概是這樣…

1. 關說不成功,阿春乖乖被罰 
2. 關說成功,沒有對價關係,警官涉嫌瀆職 
3. 關說成功,警官涉嫌瀆職圖利阿春 
4. 關說成功,警官涉嫌瀆職收賄

馬媓以總統兼黨主席之尊,集所有大權於一身,以這樣的絕對優勢,開鍘王金平卻還落得灰頭土臉,雖然戰事還沒有結束,不過以政治鬥爭角度看,沒能讓王金平一槍斃命,還安穩坐在立院龍頭上,注定馬媓已經是輸到脫褲子。

以馬媓有仇必報的個性,當然不會就此善罷甘休,於是策動保媓派發動反擊,要求輿論歸到事件本質,朕說“如過這不是關說,那甚麼才是關說”,大家要注意這一塊啊,怎麼大家只看我在鬥爭啊?

單純的關說,連犯法都談不上,因為關說是社會人情,只要沒有對價,被關說者沒有違背職務,關說最多就是被說運用關係,道德有爭議而已,阿春以前常跑稅捐單位,一周才能拿到的公文,我可能兩天就拿到了,因為同學幫忙啊,沒有對價、沒有瀆職,這種關說何來恥辱?

許多保媓派開始批評為什麼民進黨不辦柯建銘,柯建銘是無罪判決,檢察官拿到判決書只有兩個選擇,上訴或不上訴,而且是自由心證,怎麼決定都不違法,就算檢察官有受到關說,而她剛好也不準備上訴,只能說剛好而已,何況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檢察官直接受到關說的證據,檢察長黃世銘也證實沒有對價,也就是說關說最多是到人際關係的請託的階段,連犯法的邊都談不上,對照起林益世、賴素如那種有極大對價關係的關說,人都被收押了,好像一點都不恥辱,而竟然連犯法邊都談不上的關說會登上5千年來史上最恥辱的關說首榜,有沒有人可以給個解釋啊?

 

〔 資料來源: 外獨會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民主不是多數暴力

 
 
eoiss 2013/09/18

馬總統日前表示,找孔武有力的當立委就好,這看起來好像是指責在野黨杯葛議事的發言,只不過證明馬總統本人,「根本沒有民主概念」。

先來講個比喻,倘若一個三十人的班級,有男生十六人、女生十四人,今天有男生在班會時提議,以後班級所有的清掃工作,全數交由女生打掃,經過班級投票以16:14通過,所以女生就要負責全班的打掃工作。女生保證不甩,去你的民主投票,根本就是多數欺負少數。

結果男生為了表達他們尊重少數的民主精神,在下次班會由班長發表【感謝全班同學】的演說,演說中提到了幾個重點:「基於民主精神,必須徹底執行上次班會決議」、「感謝全班同學為了整潔與榮譽所做的犧牲」、「譴責少數同學不民主的行為,不要再有少數人為了自己利益犧牲多數的行為發生」。各位讀者,要不要猜猜看女生會不會翻桌?

這下可好,女生翻桌翻了一星期,下次班會前,班長大聲痛斥,這周的秩序整潔比賽最後一名,都是少數人杯葛抗議導致,並公開宣稱這次班會將再次提案,要求女生班費繳兩倍、男生只要繳一半,以利於班級運作。結果女生鼓譟不讓班會進行,還把講台搬到教室後方不給發言,班長要上台被架下來。請問讀者,這是造反有理還是少數同學私心作祟?

民主不是多數暴力,算人頭硬幹,班上的女生之所以翻桌並強力抵抗,說穿了就是提出的議案根本就是嚴重傷害他們的利益,不僅沒有任何好處,還要負擔被衛生組長罵、生教組長懲罰秩序太亂的責任,結果班長還提議說女生班費加倍,請問這哪個女同學吞得下去?

從幾百年前到今天,只要民主制度變成多數暴力,十之八九都演變成內鬨甚至內戰,多數人的說法永遠都是那一套,而少數人總是被犧牲,而且有一就有二,到被剝削殆盡仍然還要被壓榨。

在批評「少數」14名女同學,破壞由「多數」16名男同學的提議前,要先想想女生之所以翻桌的原因,而不是只會大罵破壞民主精神。民主精神是妥協與溝通,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意義在於承認國家每一個人,無非職業性別通通都是平等的。憑什麼多數人可以剝奪少數人權益?

說到這邊,一定有人質疑,那難道少數人的意見可以綁架多數人嗎?讓我們回到班級的例子,若當初提案的同學是這樣說的:「今後的整潔清掃工作,全部交由女生處理,而為了感謝女同學的犧牲,女生的班費只需要繳交一半就好。」請問這種狀況下,是不是會比較有獲得女同學支持的可能?

接下來就是討價還價的問題,假如班費一個月只要繳兩百,少一半不過一百,平均下去一天等於只有少兩塊五,女同學覺得一天打掃工作總共40分鐘,比基本薪資還低,決定抗議到底。那麼,讀者您認同這種抗議,還是覺得有錢拿就好還嫌?正常人聽到時薪不到五塊,大概都會覺得不可思議,抗議的人有理。

若修正提案,改成不僅女生不用出班費,男生還要多付錢給女生,這案子會不會過?讀者大概可以看出來,問題是出在到底價碼多少是合理的,足以讓女同學甘願接受。如果變成男同學每人每天付20塊給女生,結果有一個男同學覺得太多,有一個女同學覺得太少,那麼該怎麼辦?

若全班同學若大部分都支持20塊的提案,那抗議的那幾個同學,就要被另外說服,例如嫌少的女生,可以去做擦窗戶的簡單工作,掃廁所的交給別人。男同學大家自己開會,決定每個人多出1塊錢幫他付掉,只不過這男生以後體育課要負責整理器材。

總之,「喬」到每個人都滿意為止。若出現了那15個男同學用打的逼那1個就範呢?這就是霸凌了。不過在一般的狀態下,正常的班級,不管是男同學還是女同學,都不會容許這種逼人繳錢的事情出現,總會有人跳出來支持他,反對暴力行為。

之所以在少人數的班級可以行得通,是因為大家都認識,多少都有一些同理心、同情心,每個人的家境如何心裡有數,所以遇到上面這種極端的例子,每個人都會去談判跟妥協,找出大家都滿意的方案。但是在國家社會層級,為何常常搞到一翻兩瞪眼?

說穿了就是欠缺同理心,充滿著階級意識,最常幹的就是「想當而耳」。我們沒當過一天農民,幻想只要付給農民多少錢他們就會甘願賣地,一旦超出自己的想像,就覺得人家是獅子大開口漫天喊價。接著就是找理由說服自己,例如為了地方發展,他們要做出犧牲,或是找證據告訴自己,他們家其實很有錢,根本是貪心不足沒水準。

總之,就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都是they的錯。典型的欠缺同理心、欠缺同情心。

國會立委,是全國同胞選出的,立場藍綠絕對不是單純的意識形態,立委需要橋的利益太多了,每個立委都代表著不同的聲音,不同的利益。別聽到利益就覺得噁心,這是他媽的儒家思想遺毒,每個利益後面都是幾千幾百個家庭,牽動的是千百個人生,如果你覺得自己人生被毀掉是很慘的事情,那麼為何會甘願去毀滅其他人的人生?

今天689萬的人選你,不代表馬英九就可以重頭硬幹到尾,讀者要記得的是,那只是代表有這麼多的人在這次支持你,但可沒有開放未來四年無限制空白支票,立法院的各立委就是代表台灣各利益的妥協,怎麼可以認為除了自己以外的利益都可以犧牲?自己很偉大嗎?

今天有幾百萬的反對票,代表的不是有幾百萬的壞蛋,這些人都是台灣同胞啊,大家都是同條船上的,票比人家多不代表自己有絕對的正當性,就好比上述班級的例子,提出的議案太扯,傷害的權益太多,少數人是會跟你翻桌的。

各位同胞啊,六百萬可不是六百人啊,差距不過一成,若以立委政黨得票來算,差距更是小的可以,當台灣有一半的人聲音都不重要?

真正的民主國家是要尊重各方的,利益是需要妥協跟談判的,所以我們才需要立法院等民意機構,讓各方代表可以在受到監督的情況下,漸漸喬出一個大家也許都不是很滿意,但只少可以接受的議案,而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決議。會出現零和的議案或是問題,表示這個問題或是案子,早早就出現歧異了,只是當初都裝死沒注意,逼得現在必須要正面衝突。

民主國家的我們,不是只看人頭判斷對錯,而是真的要關心實際的問題起源,了解前因後果。大家都是同胞,彼此需要相互尊重,這才是我們民主基本的精神。

這次的馬王鬥爭事件,足以讓我們審視幾個基本問題。

第一,現代國家分權精神,立法權不該受到行政權侵犯,更不能有黨主席開鍘國家官員這種事,憲法有關不分區立委的權責設計,需要做全盤性的檢討。

第二,特偵組屬於特殊狀況下的檢察機關,沒有長期設立的需要,當初為了偵辦總統等高階官員,避免政治干預設立的組織,今天若無必要早該廢除,更別提這次的違法監聽。

權力需要制衡,硬幹到底不是民主,蠻幹下去只是獨裁。民主需要協調與溝通,多數人憑藉自己多了一點人就硬幹到底,民主只會是多數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