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台獨黨綱是民進黨的不良資產?


pommard 2013/12/27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與選舉結果有沒有關係?台獨黨綱是否真的不為多數台灣選民所接納?台獨黨綱是否真是中共排拒民進黨的前提?在柯建銘拋出台獨黨綱或可凍結的議題之際,就讓吾人來思考這個所謂「中、美雙方與國際社會」眼中所認為的「民、共交流障礙」,是否真如他們所言是一項需要被「檢討」的「不良資產」?

套句已多次被香港當局遣返、練就一身應付香港法警好功夫的法輪功人權律師朋友的話,現在無論台灣的什麼人中國都張開雙臂歡迎過去交流,唯獨中共對法輪功人士如瘟疫般避之唯恐不及。從另一個角度看,今年十月在上海所舉辦的「兩岸和平論壇」對綠營人士更是敞開大門,所謂鐵桿深綠的台獨人士也應邀與會。台獨與法輪功兩者之所以會遭受如此的差別待遇,主要乃因為台灣獨立只是一種屬於台灣的政治主張,基本上並不會威脅到中共政權的存續;而法輪功無所不在的隱性修行者則被中共視為毒瘤般的眼中釘。因此吾人看得出來在中共的邏輯裏不同的政治主張有機會妥協、敵對的政治勢力可以納叛,唯有高尚的理念與信仰是無法被利益屈服的。所以中共繼完全收編國民黨之後,台獨人士正式成為下一波中共積極想要買收的對象。

此外,台獨黨綱是影響選舉結果的絆腳石嗎?經驗上顯示陳水扁連任絕非因為他向中國示好,馬英九成為史上最顧人怨總統也絕非是他與中國交惡。選舉的成敗如果要單純歸咎於一項政治主張,而不正視選民的不支持是因為結構型的主觀好惡與利益糾葛,抑或是景氣型的風向搖擺與行銷奏效,這樣的檢討未免也太廉價。

政治如果沒有一貫的理念,就像是一堆沒有靈魂的空話,年青人稱之為喇低賽。喪失靈魂的政黨就像沒有方向的斷線風箏,如果它想要在亂風中消逝那也隨它去吧。

感慨論「愛台灣」


敏洪奎 2013/12/26

近年來「愛台灣」成為很流行的口頭禪。很多不同背景,出於不同動機的人,都會在各種場合表達愛台灣認同台灣。其中外省籍人士更會籲請莫視其為外來者而投以異樣眼光。

聽到這類告白,會予人以種種複雜,甚至不很舒服感受和聯想。鼓勵別人愛台灣是無可訾議;呼號自己愛台灣則是否良好品味,又是否有這必要?

最真摯的感情,最深的歸屬感,最好是埋在內心深處,不要輕易示人。一個人若經常宣稱如何愛國、愛家庭,宗教信仰如何虔誠,不會給人有好印象。炫富、炫官位都顯示缺少教養,炫耀美德,也不是高級品味。就此而言,真誠愛台灣也最好愛在心裡,表現在行動上,不須經常掛在嘴角。

名著《雙城記》裡的落魄律師暗戀少女露西多年,都從未在言語或行為舉止上透露半點。真正到了生死關頭,他才「時窮節乃見」,從大牢裡替換出情敵,自己坦然上斷頭台受死,為心愛的女人作終極犧牲。雖是虛擬故事,却很值得真正愛台灣的人惕勵。固然未必每位愛台者都愛到願為台灣上斷頭台,但只要有一份真摯感情,又何必亟亟於唯恐人不知?

被視為外來者被投以異樣眼光乃至被疏遠被抵制,原是被踏入新環境者的共同命運,無須過於介意。移居陌生鄉里的家族如此,新轉學進來的插班生亦然。要想不被視作外來者,最好也莫過於自己不以外來者自居而破繭而出,新遷來住戶要熱誠和鄰里交往互動,插班生要學習舊生慣用的口語,多參加舊生的課餘活動,久之也不再被當作外來者,這也即融入在地習俗在地文化。

所以,與其央求別人不要把自己當成外來者,倒不如先放棄外來者的自我認知。你若想的、說的都是長江黃河,聽的都是平劇崑曲,見到對岸三教九流人物也恍似見到親人,一路生活在無形國中之國,又怎能不被視作外來者?

談到愛台灣,有一個關鍵問題需要檢視,是即所謂愛台灣是因何而愛?這種感情是因何產生?這也正猶如奮勇作戰也要問其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有人愛台灣,是因為世居於此,汗水淚水都灑在台灣土地上,視台灣為父母之邦;有人是因為喪亂之餘,能有這片土地托庇,避秦乃至創業發跡,心生感激而愛;有人是源於珍愛台灣的自由文明社會;也有人純是居住多年日久生情。此外,當然也有人是為了選票大呼愛台灣,凡此皆是人之常情,即使最後一項也不足為大病。

但除此之外,又另有一種動機不純,心地不良的愛,稱之為愛台灣也不能算錯。但此愛性質大異,略似大蠎蛇對獵物的「愛」,也可以某些男人對女性的愛作一比喻。

這一另類的愛台灣,是因為他擁有台灣,就能如同江湖賣藝者捏麵人,把台灣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等,隨心所欲捏成各種形狀,滿足自己的佔有慾和控制慾,當然同時也能巧取豪奪,劫掠台灣各種資源。成為掌中麵人和乳牛的台灣當然要愛。這也猶有一類男人確是讓太太有吃有穿,但也需求無度,害她年年懷孕生育,未到四十歲已成黃臉婆。又三兩天就吆喝一批狐朋狗友上門,指使太太燒菜燙酒作苦工服侍。但他當然「愛」這個太太,若沒有她,哪有這種好日子過?

這一類的愛台灣,一旦發現台灣有可能脫離自己掌控,或已和自己漸行漸遠,就不惜使出各種手段惡整,削弱、破壞台灣。「你不再馴服,就要你好看」,這也很像某一類男人確實很「愛」小姐,但一旦小姐拒絕嫁他,就一瓶硝酸水潑上去毀掉她的容貌,「讓妳一生抬不起頭」。

這種「我擁有,我才愛」,「我能榨取,我才愛」已夠可惡。但其中又有一種人,看看已快把台灣榨乾,發現台灣居然另有利用價值,有豪強者正在垂涎三尺,乃又想把台灣賣過去再賺一票。這正似飼主已用慘無人道方式把乳牛榨到形銷骨立,送牠上屠宰場途中仍要榨乾最後一滴乳液,真是「悠悠蒼天,此何人哉」?這種打著愛台灣旗號的人,才是惡中之惡。

愛台灣,要愛在心裡,愛在行動上,不要愛在嘴巴上。對上述另類愛台灣之士,更要認識清楚,莫再繼續受其唬弄。能如此,台灣才有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