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孫中山是中國政治黑社會化的開山鼻祖

by 畢文稼 《多維新聞》 2007年5月24日

回顧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除了血雨腥風﹑戰亂頻仍的悲劇人生﹐史書的字裡行間﹐不經意的就會發現黑社會的影蹤﹐中國政治的黑社會化﹐或者說黑社會操控的中國政治﹐制造了這個民族的百年噩夢。

1903年﹐孫中山於美國檀香山加入洪門致公堂﹐並被推選為致公堂堂主﹐中國所謂的現代政治﹐以黑社會的力量開始起家﹐同盟會也由此重新壯大。1904年孫中山以洪門大哥的身份巡視美國華人社團﹐並以「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反清民族主義旗號開展募款革命行動。

歷史也許怨不得孫中山投靠黑社會﹐並利用黑社會開展中國的政治反對運動﹐畢竟﹐那個年代中國人並沒有真正的政治政黨概念﹐況且明朝朱元璋借助明教力量一統天下的歷史經驗﹐對孫中山這樣盡管深受殖民文化影響的人還是很有借鑒作用。

問題壞就壞在﹐出身於黑幫大佬的政客﹐既沒有黑社會盜亦有道的信義﹐也沒有政客的以政治解決社會問題的底線﹔卻把兩者的最壞之處運用得淋漓盡致﹕借用黑社會的暗殺之道﹐消滅黨內或國家的政治競爭對手﹐把黑社會生存之術引入政治鬥爭﹔利用政客的政治許諾﹐以三民主義打動民心﹐卻用獨裁手段統治本黨和國家。

一個飽受西方教育的革命先行者﹐卻善用東方的無恥之術取得成功的政治家﹐為二十世紀的中國政治開了一個最壞的頭﹐從1901年興中會第一任會長楊衢雲被暗殺致死﹐到同盟會其他兩大組織(光復會﹑華興會)領袖陶成章﹑宋教仁被暗殺致死﹐及至孫中山的學生汪精衛暗殺清朝重臣未遂﹐孫中山崛起的歷史過程中沾滿太多的疑點和鮮血。

1912年民國初建﹐20世紀似乎為中國展開了美麗的開端﹐但是﹐不甘閑置的孫中山﹐卻借用宋教仁被刺一案﹐放棄政治(國會)鬥爭和司法程序﹐發揮黑社會老大的餘熱﹐挑動了護法戰爭的暴力政治開端﹐使中國政治從此陷入了暴力循環的怪圈。

尤為不幸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孫中山去世之後﹐在孫中山的榜樣作用下﹐青紅幫出身的蔣介石順利地奪權成功﹐而其中的諸多暗殺﹐最為著名的則是國民黨左派領袖廖仲愷遇刺身亡。1927年國共內訌﹐牽頭為蔣介石向和平示威的左派工人打響第一槍的﹐就是蔣介石時代的長期盟友﹐上海灘的黑幫大佬黃金榮﹑杜月笙。

蔣介石順利的延續了中國政治的黑幫治國治黨手段﹐他的右傾法西斯盡管與孫中山的左傾蘇俄千差萬別﹐但在黑社會手段上﹐卻實實在在是「國父」的繼承人。在蔣介石統治中國期間﹐政治鬥爭用暗殺來解決﹐政治治理用黑社會手段統御﹐它不僅建立了軍統﹑中統等黨政黑社會方式的機構﹐還通過青紅幫在全國廣泛發展﹐形成了中國歷史上最牛的黑社會組織﹕青紅幫最鼎盛期﹐人數過百萬。

這樣子的中國政治﹐怎麼不深陷泥潭﹖軍政﹑訓政﹑憲政﹖不過是後人書寫歷史時候為偉人脫罪之辭。

中國政治也因此成為誰比誰更黑的競賽舞臺。學者出身的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陳獨秀﹑瞿秋白們﹐最終在競賽中落敗﹐而鄉下仔毛澤東則把中國共產黨改造成為一個完全符合中國特色﹐尤其符合與蔣介石黑社會統治特色相對抗的黑社會政黨。

從以民主的名義﹐爭取美國的支持﹐反抗國民黨的擠壓﹐到背叛諾言﹐背棄民主﹐實行一黨專政﹔從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名義騙取民眾的支持﹐到建設了一個農村是地獄的中國﹔從高崗﹑饒漱石﹐到劉少奇﹑林彪﹐一個個的黨內同志翻臉成仇﹐生死相見﹐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共﹐無一不顯示著黑社會殘暴不仁所獨有的特色。

政治黑社會化﹐竟然成為中國二十世紀的成功典範﹕更黑的毛澤東戰勝了黑社會出身的蔣介石。怎不讓人悲緬這塊土地上人民的可憐。

從孫中山﹐到蔣介石﹐再到毛澤東﹐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長江前浪推後浪﹐一浪更比一浪黑﹐從孫中山的地下黑社會大佬﹐到蔣介石公然與杜月笙拜兄弟﹐到毛澤東清除一切雜牌黑社會﹐黑白通吃﹐中國人跟著中國政治﹐遭了大殃。國民黨史書上不願承認「國父」的黑社會大佬背景﹐共產黨史書上也不願意披露這段史實﹐但中國致公黨作為八大花瓶政黨之一的歷史﹐是洗脫不掉孫中山把黑社會帶入中國政治始作俑者的地位的。

(本文原名﹕政黨規範化與中國民主化)

美國還欠台灣一個自決公投

by 年糕料理館 2007/09/18


今年8月,在美國國務官員拋出「中華民國是多年未定的議題」說法之後,旋即美、日、加三國又致函聯合國,表達不接受「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立場。至此台灣又成為國際注目焦點,並把台灣地位問題浮上檯面國際化,也迫使美國表態,然而中國喉舌都不敢對該國內人民做詳實報導,台灣統媒更加不敢還原歷史,省視箇中來龍去脈。傲笑年糕特地把多位台派前輩,長年蒐集並已發表有關「台灣地位與主權」的相關文獻,採編年的方式重新輯錄,提供糕友參考。內容有點長,適合颱風天慢慢看。其中可以發現兩個要點:一、蔣介石父子均清楚知道台灣並非中國領土,卻一直欺騙台灣人民;二、美國政府立場從頭到尾都沒改變,他們對台灣有其責任,他們必須協助台灣公民自決!但是他們都未付諸實現,所以美國還欠台灣一個自決公投!也誠摯呼籲陳總統、李前總統好好參照歷史真相與國際慣例,去省思台灣的下一步提供國人建議方向。同時協商美國終結蔣氏政權的「代理軍事佔領」任務,敦請聯合國監督暨協助台灣公民自決,並嚴禁中國參與或介入國際監督之列。也請謝長廷先生好好思索腹案,也給台灣一個機會!至於馬丁丁,一個蔣氏詐騙集團的後人代表,那就免了吧,就讓他帶著福建省連江縣去跟中國去「終極統一」吧!

重點摘要:


蔣介石父子均清楚知道台灣是盟國託管地
1. 1949年6月18日,蔣經國於日記:蔣介石對蔣經國說,「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使其太平洋海島防線發生缺口, 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蔣經國先生全集》, 第1冊, 第446頁)
2. 1949年6月20日,蔣經國於日記:父親接獲我駐日本東京代表團來電報告,略稱「盟軍總部對於台灣軍事頗為憂慮,並有將台灣由我移交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父親極為憂慮,立即復電,請該團負責人就此事與麥克阿瑟元帥詳談......。(《蔣經國先生全集》, 第1冊, 第447頁)
3. 1950年3月13日,在陽明山莊革命實踐研究院對著國民黨的文武百官的演講,題目是<復職的使命與目的>,蔣介石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1949)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而還不覺,豈不可痛…」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其主權當然由繼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這也是為什麼1997年香港會歸還給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是台北的中華民國。
4. 蔣經國在「風雨中的寧靜」一書中曾說:「…計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文中又說:「余必死守台灣,絕不能交歸盟國,…。」事實證明,蔣介石父子早知台灣真正的國際定位,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欺騙台灣人。
5. 1952負責台北和約簽訂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向「立法院」解釋這個條款時表示,《舊金山和約》「並未規定把這些島嶼歸還給中國」。當時是「立法院」就中日和約進行質詢,有立法委員說:「台灣和澎湖群島的地位是什麼?」
葉 公超回答說:「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正由我們控制……然而微妙的國際形勢使得它們不屬於我們.在現行情況下,日本沒有權利把台灣和澎湖群島轉移給我們,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們也不能接受……。」(Despatch No.31 from the American Embassy in Taipei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July 23, 1952, Enclosure 2, at p.2.)
6. 1950年,美英兩國開始草擬「與日本的和平條約」。蔣介石中國政府亦主張臺灣與澎湖群島,日本不要指定認撥「過戶」給中國,僅需作表示「放棄」之懸空割讓。這是為了確保蔣介石政權他所流亡與託管的臺灣和澎湖群島,不會落入當時已佔領統治中國的中國共產黨政府之手。
蔣介石在後來對和約的訂定有明確的指示:
和約的訂定只要確保我方在臺灣的利益,千萬不要提起臺灣地位歸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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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立場部份


1. 1949年1月19日,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 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定。」
2. 1949年6月9日美國國務院提出了一份關於台灣問題的政策建議書,內中旨要是:蔣介石國民政府在台灣治理不當,已喪失託管的能力,應由美國和部分盟國出兵佔領,後由台灣公民投票,要求聯合國託管。
3. 1949年6月23日,美國國務院政策計劃處主任(著名的「蘇聯通」) 喬治‧肯楠(GEORGE F. KENNAN, )向國務卿提出 PPS 53號 意見書「美國對福爾摩莎、澎湖群島的政策」( United States Policy Toward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指明:
一、欲使臺灣、澎湖群島免去被中共佔據,並與中國大陸絕緣,須先排除國民政府在臺灣之統治,代以暫時國際性或美國之管理,使臺灣居民有自由投票決定誰屬之權利。
並附上一份處理臺灣的意見(A Possible Course of Action with Respect to Formosa and the Pesadores),建議國務卿將幾項辦法提出NSC供選擇:
一、請菲、澳、印三國,以中國內亂將擴至台澎,危及東南亞安定為由,要求聯合國於一年內在臺灣舉行公民投票。
4. 1950年5月30日,主管亞太事務的美國助理國務卿魯斯克(Dean Rusk)約國務院同僚於私寓,討論臺灣問題,認為臺灣局勢已經很嚴重,惟有請蔣介石自向聯合國提出託管臺灣之案,由美國予以贊同,並以武力立加防護。
5. 1950年7月28日,艾奇遜電覆美大使,囑其向英國外相探詢英國對於長期處理臺灣之意見,並表示:
 美國雖然認為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都可在長期方案中加以考究,但臺灣人民對於歸屬中國之意向,亦應考量,不能以開羅宣言為處理臺灣之定案。而處理臺灣之方法:(1)交還日本、(2)交給中共、(3)聯合國託管、 (4)獨立、(5)公民投票,均可研究。但必須在韓戰結束以後, 視其時--太平洋情勢如何再作選擇。而其方法,則必須和平。
6. 1959年11月1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發表「康隆報告」。
(節略)報告間接地以下面這些話提到蔣經國和其黨羽:
  假如在臺灣的領導者與共產黨妥協,美國的立場一定極為窘迫。它需緊急作決定,是否干涉,以保障臺灣人的自決權。
康隆報告倡成立臺灣共和國,其軍事防衛和遣送難民返回中國大陸或前往他地,可由美國保證執行。文中又謂,將臺灣交中共以圖在亞洲尋求一總解決方案,若非經臺灣人同意,是「不道德的行為」,且將會嚴重損害美國與其他求美國協助而維持獨立的較小國家間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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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引用自
1.台灣主權相關歷史集
2.《台灣地位問題對話錄》三部曲--〈公投一個願景〉
3.雲程::由軍事佔領到重建
4.認識台灣的歷史定位--抬起胸膛做個真正的台灣人吧
5.中華民國窩藏還是李登輝窩藏
[原文轉貼]

台灣主權相關歷史文獻輯錄

底下收錄歷史上的相關資料,足以說明台灣主權不屬於中國也不屬於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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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
西元1895 年清帝國依據馬關條約把台灣與澎湖群島割讓給日本。由大清李鴻章之子二品頂戴李經方與日本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灣基隆外海日輪「橫濱丸」上辦理台灣 主權移交手續,當年日本依國際公約給台灣人民兩年時間,自由選擇國籍。只有數千人選擇返回中國,台灣正式成為日本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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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
1936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裡規範了中華民國之領土為何。五五憲草第4條原文為「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 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郟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由此可見中華民國憲法承認台灣非其領土。

有人說,1936年時台灣為日本佔據,當然不在五五憲草規定領土之內。此說似有理,但詳究即知無理。遼寧、吉林、黑龍江當時也為日本佔據,卻列入五五憲草,足見該國承認台灣非其領土無可辯駁。即使是其領土,被日本佔據,是根據馬關條約,收回時也應有法律依據。但中華民國「收回台灣」沒有法律根據,也 沒有完成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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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
1942年,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宋子文在重慶國際宣傳處記者會中,有記者問到:「戰後之我國,在領土方面是恢復到九一八以前之狀態?抑或恢復到甲午以前之狀態?」宋子文回答說:「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台灣及琉球,朝鮮必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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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
1945年6月26日簽訂聯合國憲章時,中華民國亦為簽字國之一,蔣介石及國民黨當然知道。其第77條規定,由日本、義大利分離的領土,交聯合國託管。第76條規定,託管最後的目的在使之自治、獨立。而杜魯門提及的舊金山對日和約,當時已在起草,內定日本放棄台灣亦即台灣由日本分離,適用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兩條,託管、獨立,蔣介石也參與了。

1945年國民黨部隊到台灣以盟軍身分接受日本投降, 擅自把台灣人的國籍改變成中華民國國籍,違反國際法海牙公約及日內瓦公約「軍事佔領不改變佔領地主權,不改變人民國籍」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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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1946年8月,英國外交部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不能自身將臺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該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手續而後可。因此,臺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臺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

1946年9月26日,英國外交部再度重申上述函文內容,特別強調:「並未將臺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而必須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文件決定」。

美國國務院於1946年11月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 而中華民國政府也同意:「按照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訂以前,在日僑民究竟應視作中國人或日本人或被解放人民,本團(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 不擬與總部作法理上之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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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1949年1月19日, 路透社南京電:「鑒於南京政府一部份遷往台灣,美國向國民黨警告,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盟軍總部對台仍負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都台灣」

1949年1月19日,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 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定。」

1949年1月22日, 合眾社台北電:「蔣介石如果前來台灣,逃避中共報復或在台設立流亡政府,那麼他將在一個非正式屬於中國的領土上進行活動。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中國對於台灣僅有實際管轄權,而真正合法主權,有待對日和約簽訂之後」

1949年6月9日美國國務院提出了一份關於台灣問題的政策建議書,內中旨要是:蔣介石國民政府在台灣治理不當,已喪失託管的能力,應由美國和部分盟國出兵佔領,後由台灣公民投票,要求聯合國託管。

1949年6月18日,蔣經國於日記:蔣介石對蔣經國說,「英、美恐我不能固守台灣…使其太平洋海島防線發生缺口, 亟謀由我交還美國管理......」。(《蔣經國先生全集》, 第1冊, 第446頁)

1949年6月20日,蔣經國於日記:父親接獲我駐日本東京代表團來電報告,略稱「盟軍總部對於台灣軍事頗為憂慮,並有將台灣由我移交盟國或聯合國暫管之擬議」。父親極為憂慮,立即復電,請該團負責人就此事與麥克阿瑟元帥詳談......。(《蔣經國先生全集》, 第1冊, 第447頁)

1949年6月23日,美國國務院政策計劃處主任(著名的「蘇聯通」) 喬治‧肯楠(GEORGE F. KENNAN, )向國務卿提出 PPS 53號 意見書「美國對福爾摩莎、澎湖群島的政策」( United States Policy Toward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指明:
一、欲使臺灣、澎湖群島免去被中共佔據,並與中國大陸絕緣,須先排除國民政府在臺灣之統治,代以暫時國際性或美國之管理,使臺灣居民有自由投票決定誰屬之權利。
並附上一份處理臺灣的意見(A Possible Course of Action with Respect to Formosa and the Pesadores),建議國務卿將幾項辦法提出NSC供選擇:
一、請菲、澳、印三國,以中國內亂將擴至台澎,危及東南亞安定為由,要求聯合國於一年內在臺灣舉行公民投票。
二、台澎地位,待對日和約解決。
不久,他發現有一個方法可制止或抵消那不幸的「領土完整」的約束。首先,他提議日本應僅放棄臺灣主權,其後島嶼之永久地位將由美、英、蘇和中國採共同行動來代表簽字國家決定。設使四強無法在一年內取得協議,問題應交聯合國大會處理。
蔣氏絕不會同意此法,而中共又非聯合國一員,也非受邀參加三藩市和約的國家之一。1951年中,杜勒斯先生便表示,國民政府將不受邀且不簽約。因此,日本在三藩市放棄其對台主權,已將臺灣名義移轉給簽約的48國,由他們共管,以待聯合國大會作最後的解決。

1949年12月15日, 在美方的堅持下,蔣介石基於需要美援,行政院會議決定改組臺灣省政府,陳誠辭去臺灣省主席,由吳國禎接任為臺灣省主席兼保安司令。23位省府委員中,17名為台籍,為了討好美國人,還特地任命蔣渭川為民政廳長。

1949年12月,流亡東京的臺灣人發表給聯軍最高統帥的長達十七頁的請願書,要求聯軍直接佔領臺灣,以等待在國際監督之下,舉行公民投票。(p435, Chapter XXII: Free Formosa, George Kerr《Formosa Betray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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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1950年1月5日,杜魯門發表對台聲明表示,過去4年臺灣由蔣介石管理,英美及其他盟國己加贊同。這番話,使原本忐忑不安的蔣介石,像吃了一顆定心丸一樣。隨即在日記上記了如下的一筆:
 「當川滇黔各省紛紛叛離之際(按:即上述1949年底逃亡西康時),余毅然決定將中央政府遷至台北。……當時對於遷都臺北之議,多主慎重(按,因為當時國際間盛傳,台灣託管、獨立),此則自暴自棄與不明大勢之輩耳。最近美國總統杜魯門且聲明臺灣為我國民政府所屬領土之一部分,繼續承認我國政府,並明白表示臺灣非獨立國家,閱此數語,即可瞭然,謠言邪說於此亦不攻自破矣」。

1950年3月13日,在陽明山莊革命實踐研究院對著國民黨的文武百官的演講,題目是<復職的使命與目的>,蔣介石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1949)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而還不覺,豈不可痛…」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其主權當然由繼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這也是為什麼1997年香港會歸還給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是台北的中華民國。

1950年5月28日, 美國國務院向菲律賓季里諾總統(Quirino)探詢是否願意接納蔣介石與其高級人員至菲律賓流亡。

永遠活著 ~紀楊元丁、楊光漢父子

by 葉子 2007/09/16

One Piece‧『雪之國』鋪陳的故事除了讓喬巴入列外,最讓我感動的是西爾爾克醫生面對一大群舉槍對著他的「國軍」諄諄教誨的那番話。對於我所知道凋零的1947大屠殺受難者與受難家屬,想這是最好的方式。

人、什麼時候才會死?

被子彈射穿心臟的時候嗎?不對!
被槍尾刀亂刺身體的時候嗎?不對!
被汽油澆身、點火燃燒的時候嗎?不對!
被鐵絲貫穿手腳、身綁石頭丟海的時後嗎?不對!
………………
是被他們後代遺忘的時候啊!!!
因為您們曾受的苦,讓我一直找尋您們的身影、事蹟。我不會遺忘,您們永遠活著!

二二八消失的菁英連結網址,裡面的楊元丁先生是1990 由李筱峰先生整理的資料,在1993年六月張炎憲先生一行人訪問楊元丁的二兒子楊光漢的口述歷史,內容更真實、更貼近。可惜出書的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已經 "關門" 版權不清,否則『基隆雨港二二八』,絕對可以成為台灣人了解二二八當時發生什麼事情的口述歷史好書,在此精簡節錄,只想讓他們永遠活著。

楊元丁在日治時代是抗日份子,也是文化協會的熱心成員。1927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但日本爲保持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發青牌限期戒除,民眾黨為此印傳單,分寄全台黨部並反對此種鴉片制度,國際聯盟也因此派員來台,探訪實情。為此,日本嚴究主持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而他共在日本時代坐了六次牢。

七七事變後,楊先生觀察日本政府對他忌諱甚深,於是他在1937年離開基隆前往上海,隔年全家遷往相聚。1945年初春,楊先生前往福建採買南貨,用日本的船載回上海,結果被美軍擊沉,財產損失殆盡,因此答應年底幫忙基隆望族黃獻章先生押一艘帆船回台灣,家人則於農曆除夕後團聚(楊夫人與三男三女)。

回基隆後,1946年春,楊元丁參選基隆市參議員,又被選為副議長。當時的市長石延漢,警察局長郭昭文,來台灣就是準備「升官 "發財"」,楊先生屢屢在議會揭發、檢舉官員的侵占貪污,自然成為當局者的眼中釘。因為有著住上海時與中國人接觸的經驗,二二八事件後,楊先生對著夫人說要出門躲避幾天比較好,可是這一避就沒再回家了。

這之間,基隆警察還去楊家搜尋好幾次,直到3月10日他的屍體在文化中心附近的海邊撈起,全基隆的參議員,就死楊元丁一人,且家附近都是警察徘徊,可見死因是擋人財路。

楊光漢先生在父親死後只好去水產公司跑漁船,並加入國民黨的海防黨部,否則根本不能上船賺錢。在船上主要做電信工作,得接受警總管理,每換一個公司,都要警總批准才可以。幸好他父親受難的事情,幾乎只要是當時的基隆人都知道,所以楊太太願意在楊光漢先生最落魄的時候嫁給她,並常帶小孩去找楊元丁先生的老朋友,讓子孫們知道發生在自家的歷史。

即使如此,隨著後來的戒嚴白色恐怖時期,楊光漢先生不敢多講任何事,且有一個女兒在中央銀行上班,更不能砸了她的飯碗,當時的他就在爲了討生活,只能將父仇深埋心底的痛苦下過著。一直到親戚看了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菁英』一書後,才漸漸知道。因此楊光漢先生在口述歷史的最後段,一直念念不忘是他父親的名譽楊元丁是遭槍射殺後再施以拳腳,以「奸匪」之名處決,於元町派出所前的基隆港槍殺、踢下海去。他要努力恢復父親清白的名聲。

人、什麼時候才會死?

被子彈射穿心臟的時候嗎?不對!
被燒成灰放在骨灰罈的時候嗎?不對!
是被他們後代遺忘的時候啊!!

記住教訓、永遠活著。台灣人不能讓他們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