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國民黨不如民進黨 數字說話


by 黃子維 2012/05/21

馬英九趕在就職前夕親自召開記者會,承認「創造的就業機會不夠多、平均薪資增加不夠快、貧富差距下降不夠大和政策溝通說明不夠好」,事實上馬英九的施政根本就是「四個失敗」,不是虧欠兩個字就能一語帶過。

就業部分,二○○七年台灣失業率為三.九一%,而在馬英九上任後,失業率分別為:二○○八年的四.一四%、二○○九年的五.八五%、二○一○年的五.二一%、二○一一年的四.三九%,沒有一年表現得比二○○七年來得好。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今年三月失業率為四.一七%,還是比二○○七年高出○.二六%。也因此馬英九該負責的不是「創造的就業機會不夠多」,而是「流失的就業機會比創造的還多」。

薪資部分,台灣今年一月經常性薪資為三七○六四元,但在扣除物價漲幅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僅剩三四二○五元,還不如十三年前,一九九九年一月的三四五六七元。因此,薪資不是「增加不夠快」,而是反而還「倒退嚕十三年」。除此之外,根據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二○一一年台灣共有超過三百五十五萬人的月薪低於三萬元,其中更有約九十一萬人月領不到兩萬元,顯示如今連有工作的人也面臨薪水太少,被迫淪為「窮忙族」的困境。

貧富差距部分,經建會最新數據,台灣五等分位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二○○七年為五.九八倍,馬英九上任後則一路擴大,二○○八年為六.○五倍、二○○九年為六.三四倍、二○一○年為六.一九倍。此外,低收入人數也由二○○七年的二二○九九○人,大幅成長至二○一一年的三一三四○六人,佔總人口數也從○.九六%增加至一.三五%。換句話說,馬英九任內不是「貧富差距下降不夠大」,而是「貧富差距一直在擴大」。

政策溝通部分,更不是「不夠好」,而是根本沒有。處理美牛,先是在二○○九年簽下秘密協定,一夕擴大開放美牛進口,後來則是半夜突襲開放瘦肉精,面對民間質疑,完全置若罔聞。油電雙漲,不先檢討經營績效如何改善,就趕著宣布調漲,導致如今萬物皆漲。開徵證所稅,決策躁進、一意孤行,讓台股市值過去一週內跌掉一兆元,平均每位股民就損失七.七萬元。

數字會說話,證明馬英九貌似誠懇,實則避重就輕,轉移焦點。還是騙! (作者現職智庫研究員,台北市住民)

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

檢察官的靜坐有道理嗎


吳景欽2012/05/14

多位檢察官為了抗議最高法院近來作出的決議與判決,而準備在六月四日到最高法院前靜坐,以表達不滿。惟檢察官的如此動作,真的站得住腳嗎? 
 
造成此次靜坐抗議的導火線,乃肇因於今年初,最高法院所作出的第2次刑庭決議,其內容主要是針對刑事法院應依職權調查的範圍,限縮為對被告有利而攸關「公平正義」之事項,以此來強化檢方的舉證責任。但此決議卻遭到檢察官的強烈反彈,而認為,這只是在幫法院減少負擔,且法官將成為被告的實質辯護人,將失去司法該有的中立客觀角色。如此的反對理由,確實有其道理,卻也忽略了問題的根源所在。 
 
長久以來,我國的刑事審判結構乃採取所謂職權主義,法官不是被動的聽訟者,不僅整個程序尤其所主導,在當檢察官舉證不力時,也得介入為職權調查,如此的審判模式,美其名是為公平正義,卻紊亂了檢、審的角色,而可能造成檢察官懈怠與濫訴,更違反無罪推定。 
 
為了解決如此的弊病,在1999年的司改會議裡,即作出我國刑事司法必須改採當事人主義的決議,並在2002年,落實於刑事訴訟法的條文中。不僅強化了檢察官該有的舉證責任,同時,在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1項明文,所有證據調查以當事人聲請為原則,法院的職權調查只能是備位。所以,從此條文來看,法院不管對被告有利、不利,都不應主動調查,而成為單純的聽訟者。惟在此條文第2項但書卻又規定,基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者,法院仍應依職權調查。此但書雖屬例外,但問題是,刑事審理,有哪種證據無關公平正義、又有哪種證據與被告利益無關?因此,如此的但書,已使例外成為原則,法官職權依舊,且證諸現實,為職權調查者,往往是對被告不利者居多,過往球員兼裁判之弊,仍未因此改變。 
 
為了解決此困境,最高法院即在此次刑庭決議裡,基於無罪推定與公平法院原則,不僅再次強調檢方的舉證責任,同時,也將法院無邊無際的職權調查範疇,尤其是以空泛的「公平正義」來為被告不利的部分,為目的性限縮,而認為僅有在基於被告有利的情況下,才可為補充性調查。如此的結論,確實可以使法官回到單純聽訟者的角色,且也可促使檢察官必須確實的負起舉證責任,而可以有效防止濫訴。惟問題是,關於證據的認定,在多數的情況,仍必須調查後方能知曉是對被告有利,還是不利,且此種認定權仍屬法官下,實難防止恣意的產生。更何況,最高法院以具有實質拘束下級法院的刑庭決議,來修改法條文義,也已跨入了立法者的領域,而有違權力分立。 
 
因此,檢察官對於最高法院的抗議有其道理,但卻忽略了,會造成如此結果的原因,檢方也難辭其咎。試想,若檢察官對於案件的偵查能確實,並能在起訴後,真正負起舉證責任,而能提供給法院明確且完整的證據,則法官何須再為職權介入?又一方面要求法官必須公正、客觀,卻又要求法官不能僅以調查被告有利證據為限,如此的訴求,又是何其矛盾? 
 
此次院、檢間的爭執,不過是這十多年來,刑事司法改革所產生問題的冰山一角,藉由如此的機會,正是好好檢討這些問題所在,並提出解決之道的良機,若仍只是口水,問題依舊,司法改革也仍在原地踏步。

□ 〔 資料來源: peyceu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檢察官不要再破壞體制了(張娟芬)

台灣蘋果日報2012年05月14日

日前澎湖地檢署吳巡龍檢察官衝冠一怒,認為最高法院決議及柯居財案的判決違反公平正義,而預告六月四日要到最高法院門口靜坐抗議。

筆者於《廢話電子報》評論最高法院101年第二次刑庭會議決議時已指出,該決議內容進步而體制錯亂。內容進步,因為審檢分立、各司其職,法院才有公平可言。但體制錯亂,因為最高法院以「統一法律見解」為名,實質上凌駕了立法。諸位檢察官也認為最高法院有逾越分際之嫌,這一點我們看法相同。

但檢察官之怒,與其說是堅持體制,不如說是堅持「審檢一家」。陳瑞仁檢察官對記者表示,1998年「檢察官的五四運動」,就是抗議當時《法官法》草案未納入檢察官;而六四靜坐是這一延續。這說明了檢察官的司法理想藍圖裡,是法官與檢察官一家親。最高法院決議是朝向「審檢分家」的一小步,因此干犯檢察官之怒。

司改理想已扭曲

「審檢分家」有何不好?陳瑞仁檢察官舉例說,倘若審判中出現新證據,法官職權調查後對被告不利,則依最高法院決議,該調查將成為上訴理由。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試問,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既然有關鍵性新證據,他為何不聲請調查?為何假設大多數檢察官均昏瞶至此,必然漏接,需要法官在他身後,隨時幫他一把?此例恰好可見檢察官對於「蒐集罪證」、「打擊犯罪」的職責,自我期許有多低。

 歷史應當不會忘記,司法改革的第一聲驚雷,是高新武檢察官於1989年偵辦「吳蘇案」。吳天惠與蘇岡兩人是夫妻,吳天惠是司法院第四廳廳長,高新武發現兩人關說索賄的具體事證,決定拘提兩人,甚且抗命堅持偵辦到底。司法改革的薪火,從此在體制內外燃燒綿延。

 我們懷念那個年代:檢察官無懼權勢,積極蒐證調查。但曾幾何時,檢察官的司改理想已經扭曲成審檢不分家,遇見長官好說話。君不見北檢續查江國慶案,先是對陳肇敏等一干高官不起訴,受社會抨擊後勉強續查;至今已經302天,但北檢像喝了淡定紅茶一樣,還在混!

 檢察官長期負擔不人道的工作量,一個月手上有三百件案子是常態,說出來令人咋舌。檢察官的角色太重要了,其工作權益應受保障,我們一點都不反對。但《法官法》顧名思義就是規範與保障法官的;另立《檢察官法》才是不破壞體制的正道。 

案件過量才該怒

檢察官應怒不怒:案件過量、勞動條件不佳,必然導致辦案品質低落。不應怒而怒:減少法官的職權調查是審檢分家的一小步,為何反倒想走回頭路?

檢察官以正義使者自居而破壞體制,尚有數端。監察院日昨才通過李復甸、趙昌平委員的糾正案,指出檢察官在起訴書內「具體求刑」,並無法律依據,憑的是行政命令。另一積非成是之例是,檢察官開偵查「庭」也沒有法律依據,《法院組織法》僅賦予法院有開「庭」之權。檢察官是否應自即日起改弦更張,以示對體制的尊重?

諸位檢察官大肆抨擊的柯居財案,現在發回高院更審中。檢察官如果真的尊重體制的話,怎麼會對一個未定讞案件下指導棋?這才真是破天荒頭一遭!

作者為作家,著有《殺戮的艱難》

發展扼殺幸福? - 椰子樹下打盹的哲學家 - Yahoo!奇摩部落格

發展扼殺幸福? - 椰子樹下打盹的哲學家 

by Ajin


Ajin 開口)
底下報導呈現一個非常基本問題:
經濟發展創造財富,
財富追求加強慾望,
慾望則產生不滿足,
不滿足帶來不幸福。
經濟發展的目的何在?
這問題的解決,不是經濟學,而是哲學了!


全球化衝擊不丹 幸福國度失色
〔編譯俞智敏/路透廷布十七日電〕俗話說「金錢買不到幸福」,而號稱是全球幸福指數最高國家的不丹人民,直到現在才開始領悟到這句話的真義。
財富帶來慾望
位於喜馬拉雅高山上的小國不丹因提出用「國民幸福指數」(GNH)來衡量經濟發展,在國際社會間取得了發言機會。但不丹總理廷裏最近在接受訪問時卻說,不丹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帶給其他國家的啟示,被突如其來的經濟繁榮發展沖昏了頭。
廷裏表示,「財富帶來了更多慾望,有些家庭現在擁有四、五輛車,但這些進口的豪華轎車卻很難在我們國家的道路上行駛,因為它們是為了路況遠比不丹更好的道路所製造。」
不丹遲至一九七四年才准許外國人入境,直到最近才對全球化浪潮開放,但卻缺乏因應全球化所帶來的經濟成長與財富的工具。靠著負債所推動、遠超過國家經濟產出的消費主義已無可避免地讓不丹人從夢中驚醒。
只剩41%不丹人自認幸福
不丹政府已開始刪減支出,並考慮提高進口車關稅。相當於中央銀行的王室金融管理局則開始對主要交易貨幣印度盧比實施限量供應,讓私人企業非常頭痛。不丹的青年失業率已逾九%,愈來愈多人選擇離開鄉村及傳統價值觀,到都市討生活,更糟的是,不丹最新公佈的二○一○年國民幸福指數顯示,只有四十一%的人夠格稱為「幸福」。
廷裏坦承,不丹距離國民幸福指數的價值愈來愈遠,變得愈來愈唯物化,而當這種傾向對經濟造成衝擊時,政府就必須做出困難決定,例如不丹人民必須瞭解,印度盧比並非國家貨幣。「我們的經濟困境就是對外開放、成為全球化過程一份子的結果。」
儘管不丹經濟近來迅速發展,但仍是全球開發程度最低、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全國七十萬人口有七成靠自給農業為生,而經濟成長也使得自鄰國印度進口的工業與消費商品數量暴增,在全國現有的六萬五千輛汽車中,有八分之一是在去年進口。
廷裏表示,光是進口足夠的燃料供這些車輛使用,就幾乎把不丹最主要產業、也就是向印度出口水力發電電力所賺取的金額全數抵銷。「我們出口乾淨能源的獲益,與自印度進口骯髒燃料的成本相等。」但不丹政府似乎愈來愈難說服民眾,把整體幸福感放在經濟發展之前。廷裏表示,政府為把各種服務帶進鄉村所建設的道路,卻成為村民離開家鄉前往都市的通道,他們在大城市周邊蓋起棚屋形成貧民窟。
廷裏認為,政府的當務之急是要提升民眾對鄉村生活的認同感,阻止更多人湧入都市,因為這不但造成村落逐漸消失,更讓不丹愈來愈仰賴進口產品。不過,正準備脫下傳統長袍改穿牛仔褲,希望在都市找到白領服務業工作而非粗重勞動工作的年輕人,恐怕很難接受這項建議。廷裏說:「人民必須瞭解,不丹得更自主,仰賴自己的農業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