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這黨營事業賠了多少孩子的營養午餐

鍾友全 2014/08/16
 

 

幸福人壽原為國民黨黨營事業,經營目標即為提供黨員福利。

2014年08月16日00:05 
作者:鍾友全(大型壽險公司業務員)

如果一對喜獲麟兒的夫妻對要跟你簽一個合約,假如他們蒙主召喚,你要負責拿三千萬供應孩子長大且到海外學成歸國,你願意嗎?相信絕大多數人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然而保險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計。透過保險公司管理,匯集保戶提撥的少許資金創造出高倍數槓桿,把平安無事的保戶繳納的保費匯集成保險金照顧無法親自撫養小孩的其他保戶,保險公司賺取資金停泊時的轉投資獲利,保戶沒有三千萬資金也能給孩子三千萬的承諾,是保險做為金融工具獨一無二的價值,也是社會控制風險維持穩定不可或缺的安全機制。

然而這樣的工具卻因為經營者本身的經營風險而減損功效,據報載,幸福人壽原為國民黨黨營事業,經營目標即為提供黨員福利,並未以公司營運最大利益為考量,2005年資本適足率(RBC,自有資本與風險資產之比例,為衡量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能力之重要指標)已低於《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明文要求的200%,轉手經營後未見改善,新股東不願增資,國寶人壽狀況類似,經營持續虧損直到今日無法填補才由金管會出手收拾殘局,代價是全民提撥的保險安定基金。這中間出了什麼差錯?

公司經營不善在所難免,但金管會早已知陸續有壽險公司經營狀況不佳,為何沒有及時處理,例如增資前停止招攬,致使持續有保戶尋求避險卻誤將資金置入風險?退一步說,如果金管會擔心的是過度干預市場,但也沒盡責引導市場資訊充分透明,教育消費者透過RBC等經營風險指標選擇值得託付的壽險公司,讓市場機制發揮,不良業者自然退場,反而使RBC常年維持300%以上風險管控績效佳的壽險公司無法得到彰顯,更使原本應是備而不用的保險安定基金成為業者有恃無恐的藉口(快倒了一定有人接手),而不願積極增資改善公司體質,甚至衍生運作壽險公司介入經營權(如朱國榮以國寶人壽資金介入龍邦國際經營權),而不以本業為念。最終,還是落得全民買單的下場。

過去媒體數落軍購案和扁家「海角七億」總喜以換算成多少頓營養午餐凸顯為政者失職,但願這次遇上前黨營事業也能幫大家算算我們的孩子少吃了幾餐,好讓社會(和官員)真正記取教訓。

 

〔 資料來源: 台灣蘋果日報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無根蘭的呻吟 ─ 另一『范蘭欽』

無根蘭的呻吟 ─ 另一『范蘭欽』
 
朱統蔑中 2009/03/18


在『范蘭欽』這個國人皆曰可殺的名字,成為台灣社會全民公敵之前,無數的『范蘭欽』老早就已從這塊滋養它們的土地走過了。看到外來政權縱容保護『范蘭欽』,讓牠好整以暇,從容來去台灣,如入無人之境,不禁想到前此發生的一樁醜聞,主角也是以『蘭』聞名 ─《失根的蘭花》作者陳之藩。 

當然『范蘭郭』之於『范蘭陳』,猶如螢光與皓月,難以爭輝。前者出自特務鼠輩養成班的政大東亞研究所,後者則是英國劍橋大學的PhD主修電機,前者文筆窳劣,用語乖張,痞子效尤,醜婦捧心,難以卒睹,後者行文婉約,遣詞工仗,思馳筆從,行雲流水,頗有可觀。這兩『蘭』之間,雖然有此天淵之別,不過它們都有一共同點 ─ 根不著台灣土。 無獨有偶,此『蘭』亦捲入一橫刀奪愛大醜聞(毀人之家,奪人之妻),同樣地,它也藉由公(檢調法官)私(媒體)掩蔽護航而安然無恙。由於事關『范蘭欽』樣板的形象,此一『范蘭家醜』被當局刻意隱諱,知者不多,本著『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的精神,讓我試著找回受到傷害的公義與法律。 

『范蘭陳』與年紀可當牠女兒(曾於香港中文大學執教)的女同事童元方通姦,不知怎的?我就連想到『冷水坑』,也想到楊振寧找回幸福(八十老頭和荳蔻年華的中國少女配婚),被女方丈夫一狀告進台北地檢處。當然『范蘭陳』一推了事,堅持牠不認識童元方這個人。不過根據後來的調查,『范蘭陳』跟『范蘭郭』(所有的『范蘭欽』)一樣,敢做不敢當。 

因為最後處分書上的第一段是這麼寫的:「本件告訴意旨略以:被告陳之藩及童元方均明知彼此為有配偶之人,竟自民國七十六年間起,連續在美國麻州旅館及波士頓之Back Bay Hilton等地發生姦淫行為多次,嗣於八十四年十月間,被告陳之藩並利用伊時在香港中文大學任教授之機會,引誘被告童元方脫離家庭,遠離美國至該大學任教,迄今未回;迨八十六年八月間某日,告訴人於美國家中發現被告二人往來書信內容後,始獲悉上情,因認被告陳之藩涉有刑法第二三九條之通姦及第二四0條第二項之和誘脫離家庭罪嫌,被告童元方則涉有第二三九條之通姦罪嫌云云。」 

結果被初生之犢的記者挖了出來,這位記者忠實地奉行其職業準則,實地採訪當事人(當然吃了閉門羹),也作了鄉野調查(Field Research)。甚至幫分案的檢察官搜證,找到 『范蘭陳』不僅認識童元方,而且涉入甚深的旁證,原來童元方翻譯了一本叫《愛因斯坦的夢》的書,結果題字與作序人的名字『陳之藩』赫然在封面上,再看其內容,更推崇熱譽有加,豈是汎汎之交而已。 

這位記者興高采烈地認為捕到一條大魚,卻沒想到自家的魚網破了個大洞,請看她的自白: 

『我覺得這是一則好新聞,所以,我趁著某一天手邊沒什麼大新聞的時候,偷偷的發了這則獨家新聞,內容大意就是提到陳之藩和童元方被控妨害家庭的事情。 

這則稿子發回報社後,果然引起一陣騷動。長官馬上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搞錯?我稿子裡面提到的陳之藩,真的就是「那個陳之藩」嗎? 

我當然很肯定,而且滿口說:「保證錯不了!」 

可是,這一則我預期會被報社大做的稿子,最後卻丟到了字紙簍裡。 

那天下午我打開晚報,沒看到我寫的新聞見報。頓時,有一種很失望的心情浮上了心頭。我打電話回報社,問長官:「為什麼這則稿子沒用?」 

長官說:「我們不是懷疑你寫的東西啦!但是,陳之藩這個人,和『妨害家庭』這件事,怎麼看,都不覺得會扯在一塊。登這則新聞,感覺有點怪。」 

長官的說法,其實很難讓我接受。我們學新聞的人都知道,所謂的新聞,指的是「人咬狗」,而不是「狗咬人」。愈反常的事,愈是新聞。 

所以,就因為陳之藩在文壇上享有盛名,所以他被控妨害家庭的官司,才會是件大新聞呀!如果,這還不算是件新聞,那什麼題材的東西才叫做新聞呢? 

不過,我也能體會長官們心中的掙扎。終究,大家都是看著陳之藩的文章長大的,在很多人的心中,陳之藩的地位已經被神格化了。把他和妨害家庭的新聞綁在一起,不但毀了陳之藩,也毀掉了很多人心裡的那一尊神像。 

所以,這則事件,竟然成為一則永遠見不了報的新聞。』 

這條漏網的大魚,不僅上不了新聞頭條,連法網也開了後門,請看看『范蘭陳』怎樣從後門溜掉的。 


『八十七年二月中旬,我再去台北地檢署,找承辦陳之藩案的女檢察官,同樣的,我也再次問她:「案子結掉了沒?」 

這一次,她不說話,只從抽屜裡拿出一分不起訴處分書給我。我嚇了一跳,問她:「哇!妳結案了喔?為什麼是不起訴?」 

她好像有點心虛似的,不敢抬頭。她低聲的說:「你自己看理由嘛!」』 

檢察官是用了什麼方式,把陳之藩和童元方都不起訴的呢?不起訴處分書中說: 

「我國刑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者,應以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始有適用,…經查,被告陳之藩與童元方涉犯通姦罪及和誘脫離家庭罪嫌之犯罪處所分別在美國及香港,而刑法之通姦罪及和誘脫離家庭罪分別為最重法定刑一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均非最輕法定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依首揭規定,…均無法國刑法規定之適用。」 

檢察官故意放陳之藩的水,台灣國民在國外通姦無罪,忘了查查牠們在台灣有無劈腿。

〔 資料來源: 外獨會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陳之藩檔案(下)
 
陳之藩檔案(上)
2003-10-13 10:58:34 | 人氣(4,563)
陳之藩檔案(上)

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聯合報A十二版左下角刊出一則約莫兩塊沙隆巴斯大小的新聞,標題是「陳之藩和童元方 散步說詩╱夫妻檔返台發表新書 心靈對話留紀錄」,在新聞上方,還登出了陳之藩與童元方的照片。

照片裡的陳之藩,右手拿著麥克風,左手向前伸,那神情,像是很認真地在跟記者們訴說些什麼似的。坐在他右側的童元方,則把頭側轉,半瞇著眼睛,凝神注視著陳之藩。相片裡,一個動,一個靜;一個激昂,一個沈默;我端祥那張相片良久良久,覺得自己都能感受到童元方看著陳之藩時的那種愛憐與崇敬。這對夫妻的感情,還真深厚呵!

新聞的內容大致是說,陳之藩闊別文壇三十年後,首度推出全新散文集「散步」,而他的妻子童元方也出版新書「水流花靜」。記者寫道,在陳之藩書中的首篇文章「散步」中,陳之藩提到他在哈佛大學與念哲學的童元方相識後,兩人常在查理河畔漫步,一邊散步,一邊說詩,偶爾也談數學、科學。這條「散步」之路既是兩人的心靈對話,也是科學與文學的對話。新聞還提到,陳之藩早年以「失根的蘭花」、「謝天」等洋溢情感的散文揚名,「散步」則收錄不少講「理」的科學散文。

這則新聞裡,其實蘊藏了很多很多的祕密,可是,我想一般人大概都看不出來,甚至,我還敢大膽斷言,連寫這篇報導的記者自己都不知道。隨便舉幾個問題好了,陳之藩和童元方為什麼會在哈佛大學相遇?相遇在哪一年?陳之藩新書的書名「散步」,有什麼意涵?童元方的「水流花靜」,副題是「科學與詩的對話」,指的又是什麼?闊別文壇三十年後,陳之藩又為什麼會重出江湖出版新書?這些疑問,我大概或多或少都知道些答案,而我唯一不知道的是,陳之藩和童元方是夫妻。

看著這則新聞,再反覆看著新聞相片,突然間,我有萬般感慨…。

陳之藩這個名字,我不陌生。事實上,我想,大多數的五、六年級生應該對他也都有印象。在國中還是高中國文課本裡,「謝天」、「失根的蘭花」這兩篇文章是令人動容的佳作。記得那時候,老師沒叫我們背書,我還是把這兩篇文章硬生生的背了下來,因為寫得實在太棒了。

可是,對陳之藩的印象,也就簡陋得就只剩這麼一點了。在我成長的歲月中,沒有再接觸過陳之藩的新作品,「謝天」、「失根的蘭花」又是久遠之前的記憶,不知不覺間,我竟然把陳之藩當成是朱自清、徐自摩那一代的文人,也誤以為他也和那一輩的才子一樣,早已離開人世。(哎呀!真是抱歉!)

這種錯誤的認知,直到八十六年底才打破。

為什麼會打破?在此,先賣一個關子。只不過,當我看到報紙上的新聞,提到陳之藩夫婦各自出版了一本新書之後,心裡卻有無限的好奇。我覺得,有一些迷團必須解開,而要解開這團迷霧,最好的辦法,就是從他們兩人出版的新書裡頭去找。於是,看完新聞後,下午我就到師大路的政大書城,馬上把這兩本書抱回家,而且通霄苦讀,果然,心中的疑惑終於解開了。

先介紹陳之藩和童元方這兩個人吧!

根據書中的作者簡介,陳之藩是一九二五年生,不過,我手邊的另外一分官方文件顯示,陳之藩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九日生,兩者差了一年,但這不是重點。他是北洋大學電機系學士、美國賓州大學科學碩士、英國劍橋大學哲學博士,曾是美國波士頓大學研究教授,現職是香港中文大學電子工程系榮譽教授。他早年寫的書,如「旅美小簡」、「在春風裡」、「劍河倒影」,一般人就算沒看過,也多少聽過。在國人的心目中,他屬於文豪級的大師。

至於童元方,我想,知道的人可能就比較少了。在「水流花靜」一書的作者簡介中指出,童元方是台大中文系畢業的文學士、美國奧立岡大學藝術史碩士、東亞研究碩士、哈佛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教於哈佛大學,目前是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系副教授。她也出版過幾本書,如:散文集「一樣花開─哈佛十年散記」,譯過「愛因斯坦的夢」、「情書:愛因斯坦與米列娃」等等。

書中的作者簡介並沒有提到童元方的年紀,或許是因為女性都不太喜歡別人提到她的年齡吧!不過,我手邊一分官方資料上也記載了童元方的出生年月日,那是民國三十八年六月六月。換句話說,童元方的年紀,比陳之藩足足小了二十五歲。這該算是老少配吧!

我看著這兩本新書,光從書的封面對照,就很有趣。這兩本書的封面,採取同一種設計形式,連用色都選用了同一種顏色,一看就知道互有關聯。童元方新書上的「水流花靜」四個字,是陳之藩以毛筆親題的。而陳之藩新書上的作者相片,是由童元方攝影。兩本書擺在一起,相映成趣。

我先翻開陳之藩的「散步」,一頁一頁的讀下去,但書裡,並沒有透露出太多我想要知道的線索,我有點失望。看完之後,我再把童元方的「水流花靜」打開,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下去。這一次,我大有斬獲。我喜孜孜的看著,拿著螢花筆在字裡行間畫著。直到天亮,我想,我該知道的東西,已經都知道了。

我會心一笑,終究是女孩子比較藏不住心事。對於自己所愛的男人,總想把他化為筆下的文字,一字一句,都是愛意,都是回憶,都是思念。

那麼,我看出了什麼?且聽我一一道來。

先解答「童元方和陳之藩究竟是什麼時候結婚的?」這個問題好了,這一直是我心裡最大的迷團。在童元方的書中,也意外的點出了答案。「在五月十日想起了六月十六」這篇散文中,童元方把他們結婚請帖上的文字都抄錄下來:「今年的復活節假日,在美國拉斯維加斯城,我們結婚了。現在回到香港,請大家喝喜酒。席設在:尖沙咀 九龍 香格里拉酒店。時間是:二00二年五月十九日」。

我翻了一下月曆,二00二年的復活節,是三月三十一日。換句話說,在新書發表的前一年多,他們從剛剛結婚。二00二年,陳之藩已經七十七歲,童元方也超過了五十二歲了。他們是屬於「晚婚型」的人嗎?看來又不像。那麼,為什麼會拖到這麼晚才成親呢?

在童元方的書中,她提到她的初戀。雖然僅是短短兩行,但卻饒有趣味,也不免令人產生聯想。這兩行字是這麼寫的:「那麼,我自己呢?也是十六歲,一本小書上的新綠,使我由著迷而入夢。如今,風雨過後,初戀的夢竟然化為如此明媚的春天。」

我大膽的猜,童元方在文章中寫的那本「小書」,應該就是陳之藩早年寫的散文。換句話說,十六歲那年,正在北一女就讀一年級的童元方,就因為透過文字,而戀上了陳之藩囉?如今,有情人終成眷屬,這當然是好事。可是,文章中提到的「風雨過後」,指的又是什麼呢?這答案,我當然知道,但是,還是先容我再賣一次關子。

他們兩人又是在何時、在何地相識呢?陳之藩在書中交代了:「整整二十年前罷。我由香港到波士頓,在大學裡教書。地方是在查理河快到出海口的地方。對面是麻省理工,上游是哈佛大學。我卻常常去哈佛的燕京圖書館,在那些中文書堆裡尋尋覓覓,不久在那裡認識了元方。」

二十年前初次邂逅,陳之藩和童元方之間有沒有擦出愛的火花?還是僅只於擦肩而過,從此兩相忘呢?

童元方的文章幫我解答了這個疑問。她寫道:「我們相識時,他已教書,我還是學生;不在一個大學,更不是一樣的學系;所學不只是不相同,甚至是不相類;他學的是科學,而我是文學。可是為什麼初見的那一剎那,如果有三生的話,就好像三生以前就已經認識了似的?就是這個人,就是這個人。」

「在查理河邊上,一起凝視眼前急急的逝水,遙望遠天慢慢的流雲,午餐剛過,就坐在這裡談天,瞬間,天就黑了。於是把奔馳而過的地鐵站,當作連綿不已的長亭復短亭。他送我到我的學校,我總是不願出站去,次次在『送君千里』的淚光中,再送回他一站,才黯然相別。」

很顯然,他們相識之後,很快就陷入了熱戀之中。

童元方非常喜歡和陳之藩談詩。在文章中,童元方就說:「與所愛的人亂談所愛的詩,像在半畝方塘中一起涵泳,一起悠游;有說不出的歡喜。」

童元方學的是中國文學,談詩賦詞,那是她的專常。陳之藩年輕時代就極有文采,他雖然自謙說:「我有時背誦兩三句不全的律詩,元方就給補上。可是又記不住,過了明天就忘了。」但我相信,以陳之藩的國學造詣,多少能和童元方相互印證吧!可是,對於陳之藩的世界,童元方卻不容易進入。因為,陳之藩學的是電機,他寫散文,只是偶一為之,真正的精神和氣力,還是花在專業科目上。但是,一談到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一談到創立電磁學理論的麥克士韋,童元方就傻了眼,再也接不下話了。

對此,童元方在書中提到,她在北一女時代,被糊裡糊塗的分到了文組,結果,在升學的壓力下,物理、化學等等的課程,都被歷史、地理課老師借來補課,讓她沒有辦法受到完整的理工知識教育。因此,她後來雖然在文學史的鑽研上有很高的造詣,但對於自己無法了解自然科學方面的領域,始終是耿耿於懷的。

這種耿耿於懷的感覺,我想,在她初識了陳之藩之後,一定會更深刻。

如果相戀的兩個人,沒有共通的話題,或者說,只有你能進入我的內心,我卻無法看到你的世界,對戀人來說,這是多麼的不對等,這會有多麼的焦慮呀!

不能了解物理學大師的方程式,如果能夠了解其他,或許可以稍稍一補遺憾。

童元方終於找到切入點。她在文章裡面說:「在博士論文的寫作最緊張的時候,偶然地看到一本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萊特曼所寫的『愛因斯坦的夢』,原為閒看,竟爾入迷。萊特曼寫愛因斯坦的思想,竟像一首詩樣的悠揚,如一首詩樣的優美。他把相對論用清麗的文字和悅耳的韻律描繪出來。這是科學,還是文學?我的內心深處自中學以來所積壓的與受人卑視的委屈,像火山似的爆發開。於是我就把論文放在一邊,譯起萊特曼的這本小書來。…我這時已經認識在波士頓大學執教的陳之藩教授,就把一部分草稿拿給他看,他看過後慫恿我與萊特曼說一說我的中譯。萊特曼對我這學詩的人譯他這本科學小說,不僅不以為異,甚且以為幸。於是在萊特曼與陳先生的鼓勵下,我這本『愛因斯坦的夢』之中譯本,不久就出版了。」

之後,童元方再接再勵,她又譯了「愛因斯坦的情書」,把愛因斯坦寫給第一任妻子米列娃的情書都譯成中文。這等於是透過情感面,而非理論面,進入了愛因斯坦的內心世界了。

在翻譯「愛因斯坦的情書」之際,童元方說,「有一天我在陳教授的波士頓辦公室裡,看到他以前所譯的麥克士韋小傳,就借回去看了。」這一看,讓童元方看到了驚喜,原來「居然他寫詩。卻不知寫了什麼詩,如此開始了我萬里追索他的詩的歷程。」

她為什麼要研究麥克士韋呢?童元方自己說:「要明白麥克士韋的方程式,我今生是無論如何也辦不到了。但麥氏既然在寫方程式的同時也在寫詩;同是這一個人,愛科學的人研究他,愛詩的人也可以研究他呀!就是不懂方程式,我也可能經由詩而進入他的內心世界!」

麥克士韋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要找他的資料,當然得回到劍橋大學圖書館找。可是,到了圖書館之後,童元方先不找麥克士韋的著作,而找陳之藩的。她在文章中說:「我當然先查他的著作,而一查立時查到,正是他的書及他的博士論文。」她的欣喜自然不在話下,她說:「劍橋的學生,我則愛之至於無以復加;不論是古人,還是今人。」古人,指的是麥克士韋,今人,指的當然就是陳之藩了。

在查訪後,童元方發現,麥克士韋在十四歲時同時獲得了數學獎與詩作獎。可是,麥克士韋日後的成就,卻只在他的電磁學上,他的詩卻被社會忽略了。

童元方認為,麥克士韋是「浪漫詩人,也是民謠歌者」,她整理完麥克士韋的詩作之後,就寫了一篇論文寄到國際電磁波會議,最初,法國的主辦單位打了回票,但沒想到,輪到美國主辦會議時,她的論文卻被接受了,而且還讓她上台發表。

我想,童元方在一群科學家面前,談論著這位電磁學大師的詩作,她心中一定很激動。用著自己的方法,童元方接觸了愛因斯坦和麥克士韋,她完成了科學與詩的對話,也成就了她和陳之藩的對話。

在這裡,我看到童元方對陳之藩的愛,那是一種濃得化不開的情感。

文章裡也提到,有一年,童元方到英國劍橋大學參訪,她搭著小舟子在劍河上瀏灠岸上的風光。當她看到陳之藩當年待過的磨坊巷時,童元方寫道:「我的朋友當年就是在磨坊巷裡悽悽、惶惶、茫茫、踽踽,分不清樓上樓下,弄不轉城北城南,劍水的萬種風情,他忙得不會看見,而他用功的苦況,即使到現在每一想起仍使我的心抽痛。」

所以,如果說,在童元方十六歲那年,她就從陳之藩的書裡愛上了他;如果說,在二十年前,陳之藩就與童元方在哈佛大學的燕京圖書館、在查理河邊相識,而且也展開這麼長時期且濃情蜜意的交往,為什麼,為什麼他們會拖到都垂垂老矣時,才決定完成婚配,廝守一生?他們為什麼要耽誤二十年的流水青春?想想看,二十年前,陳之藩五十七歲,童元方三十二歲,那時如果結合,不是更美好嗎?

這二十年,並沒有擱著。童元方寫到他們之間的愛戀,那是在他們相戀之際,在異國旅遊時,下褟於旅館房內的畫面。文章中說:「他輕輕地吻我背後,他重重地撫我胸前,由溫柔化為溫存,由劇烈轉入猛烈。山雨、山洪、山瀑過後,山中之夜復歸於寧靜。不知何時睡去,是窗帘縫隙窺入的陽光,把我刺醒。人生何似,如此蜜甜!」

這麼濃的情愛,卻不能立即結合,這裡頭,一定有些故事吧!

是的!真的是有一段故事,而這段故事,竟是我曾經跑過的一則新聞,一則登不出來的新聞。

把時間再往回溯到民國八十六年底吧!

確切的時間已經記不清楚了。記得的是,那天早上,我走進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辦公室,一如往昔,我對在座的每一位檢察官們鞠躬哈腰,陪著笑臉問道:「請問,今天有沒有什麼栽培的呀?」

月底,又是年底,正是檢察官們忙著結案的時刻。每到年終,地檢署就會統計每一位檢察官手上還剩下多少案件還沒結掉,如果積案太多,年終考績就不會太理想。考績差了,一方面可能會耽誤了未來的升遷,二方面對來年的年終獎金、考績獎金的多寡也有影響,也因此,只要一到年終,每一位檢察官莫不神情嚴肅,個個振筆疾書,把壓在櫃子裡的卷宗都搬出來,好好來個大清倉。

在這種敏感的時刻,溜到檢察官辦公室裡,乞求檢察官「栽培栽培」,那有點痴人說夢的味道。不過,不如此,又能如何?我們吃記者這行飯的,可沒有什麼月初、月底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每一天都有寫稿的壓力,就算前一天挖到一條世界級的超級大獨家,第二天如果繳了白卷,還是很有可能被長官K得滿頭疱的。

所以,我還是硬著頭皮,到每一間檢察官辦公室逛逛。說不定,有哪位檢察官慈悲心大發,會把頭從卷宗裡伸出來,丟一份不痛不癢的起訴書給我,那麼,我一天的工作也就有著落了。

可是,這一天顯然很不順利。檢察官們個個臉色鐵青,大家都懶得理我,而且,連招呼也都不打一聲。我逛來逛去,覺得百般無聊,正準備轉身離去時,突然,我看到一位女檢察官的桌上,擱著一疊卷宗,在卷面的被告欄上,赫然出現「陳之藩」、「童元方」六個字。

童元方是誰?我孤陋寡聞,完全沒有聽說過。可是,陳之藩這名字,那是如雷貫耳。

這下子,我眼睛可瞪大了。我才不管檢察官是不是已經火燒屁股了,我馬上問她:「這…這…這…?」

她抬起頭,看著我手指指的那個名字,再看看我,很肯定的點點頭,說:「沒錯,就是他。」

我嚇了一跳,問說:「不會吧?他不是已經…?」

女檢察官看我被嚇得那麼厲害,她也忍不住笑了出來。她說:「我想的跟你一樣。一開始,我收到狀子的時候,我也嚇了一跳。我還在想,這人不是已經作古很久了嗎?怎麼會被人家告?後來一想才知道,他原來還是健在的,只是因為很多年沒有發表文章了,所以我們都以為他已經不在了。」

我意會的點點頭,口中發出:「喔~~~」的聲音。

我再看一次,這次,又讓我看到好東西了。在卷面上的案由欄裡,大大的四個字「妨害家庭」。

我皺著眉頭問檢察官:「陳之藩就算還活著,但他大概也已經七老八十了吧?怎麼可能還去妨害誰的家庭呢?」

檢察官笑了出來。但她不肯再對我說什麼了。她搖搖手,一臉神祕的樣子。

她說:「好啦!好啦!你去吵別人啦!不要再來打擾我啦!我要趕結案了啦!」

可是,這麼八卦的新聞,我怎麼捨得放棄呢?

我苦苦哀求她:「拜託啦!再多栽培一點啦!」

她故作正經的瞪著我:「什麼栽培?你沒聽過偵查不公開呀?快走!快走!要不然,我要辦你妨害公務了!」

我不死心,再問她:「妳把這疊卷宗拿出來,意思是說,這件案子妳要結了,對不對?那好,我現在不吵妳。等妳結了案子之後,妳給我一份起訴書或是不起訴書好不好?」

她熬不過我,只好點頭。

我正心滿意足的要離開時,她又在我後頭說話了:「不過,我年底不打算結這件案子了,我還要再查一查。」

她這麼一說,我當場卡住了,一腳步硬是邁不出去。

我回身問她:「怎麼卷宗都拿出來了,又不結了?」

她嘆了一口氣,說:「哎!這麼一位大文豪,怎麼能夠這麼輕率的就結案了呢?要好好的查一查,要好好的查一查!」

這位檢察官的年紀很輕,剛剛從司法官訓練所結訓出來,還有著年輕人的夢幻和純真。我相信,在她心裡,她對於陳之藩的崇拜,一定不下於我。想想看,一個小時候讀過的國文課本裡頭的作者,現在竟然變成自己手中的被告,那種感覺,一定很奇特。

既然心中的感覺不同了,對於檢察官來說,陳之藩這個名字的意義也就不同,那不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被告,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就算要對他發動偵查,也要想著該如何顧及他的顏面,如何保全他的聲譽。司法官講究「我心如秤」,這秤,有時也會不經意的向某一方傾斜。

我很了解她的感受。所以,我也不再逼她。我只是靜靜的跟她說:「好吧!反正,等妳結案了之後,妳一定要跟我說一聲,好不好。」

她同意了。

我看她點頭,心中大喜。就在此時,她轉身打開櫃子,準備把這疊卷宗收起來,剛好,一陣風吹來,竟然把卷宗的封皮給吹開了。我用了這輩子最快的閱讀速度,以及最強的記憶力,在那短短的三秒鐘裡,把卷上第一頁記載的陳之藩家裡的地址牢牢的記下來。之後,我連忙跟她告辭。

衝出檢察官辦公室,我把方才死背下來的地址抄到紙上,是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某號的九樓。有地址,就不難找人。既然檢察官不願意跟我說,那麼,我直接去拜訪這位大文豪,聽聽他怎麼說吧!

當天下午截完稿後,我就循著地址來到了陳之藩家的樓下。一樓的大門緊掩,我不得其門而入,只能按下對講機,希望能和陳之藩對上話。

其實,我那時的心情是既緊張又興奮的。興奮的是,真沒想到,我竟然可以採訪一位仰慕已久的大師;緊張的是,這趟採訪,不是要討論他的散文,卻是要討論一場官司。

「這會不會太不敬了?」我自言自語。可是,我不想放棄。當記者的,如果畫地自限,怎麼能夠跑出好新聞呢?

我按下對講機,一會兒,一位蒼老的男人的聲音傳出來。

我很緊張的說:「請問,陳之藩先生是不是住在這裡?我是聯合晚報的記者范立達,我想採訪他,有事想請教他。」

對方並沒有馬上開門,反而遲疑了一下。不久,那位蒼老的聲音再次響起:「你找他有什麼事嗎?」

被他這麼一問,我不得不說明來意。我告訴他,我是主跑司法新聞的記者,因為剛剛得到一條線索,知道陳之藩和童元方被人家控告妨害家庭,覺得很特殊,想請教陳先生的說法。

沒想到,這麼客客氣氣的說法,卻遭來一頓雷霆。

對講機那頭的聲音很憤怒:「陳之藩不在。他已經搬家了。我告訴你,他不認識什麼童元方,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人家告。你最好不要亂寫,如果亂寫,將來被告了,不要怪別人!」

說完,咔嗒一聲,對講機掛掉了。

國華、國寶、幸福人壽破產 全民買單
 
udilife 2014/08/16
國華、國寶、幸福 三家與國民黨淵源甚深的人壽公司相繼破產,被政府接受,一共一千多億 全民買單。真是偉哉國民黨!您還相信國民黨懂經濟成長?我寧可相信他們只懂掏空台灣人民錢包!

轉載自:http://tw.gigacircle.com/1527355-

請記住以下名字:

[國民黨立委]國寶人壽副董事長、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

[國民黨黨產]國民黨旗下的幸福人壽昨由國民黨前立委黃正一,以每股兩元不到,總價約五.六五億元,取得百分之九十五.六七股權。


[國民黨股市聞人]翁大銘
http://zh.wikipedia.org/wiki/

翁大铭
1990年,台灣股市登上萬點高峰。旗下之華隆集團擁有華隆紡織、國華人壽、台灣農林、華隆微電子,並創立國華證券,市值總計高達1500億。

許舒博 當選壽險公會理事長 2010.09.01 12:20 am

總資產超過11兆多元的台北市壽險公會昨天改選理事長,國寶人壽副董事長、國民黨不分
區立委許舒博當選。這是壽險公會成立以來首次由民意代表出任理事長。

國民黨6.5億 賣出幸福人壽 2006年10月03日

【洪正吉、秦蕙媛╱台北報導】國民黨旗下的幸福人壽昨由國民黨前立委黃正一,以每股
兩元不到,總價約五.六五億元,取得百分之九十五.六七股權。幸福人壽昨召開董事會
,通過由黃正一擔任董事長,原任董事長吳大剛即日起卸任。黃正一表示,接手幸福人壽
後,短期內不會裁員。

將近500億由全民買單....?


加不久前賠付7~8百多億的國華人壽

全球人壽得標// 國華人壽標售 政府賠付883億
http://www.berich.com.tw/DP/cmpinfo/Special_news.asp?no=164705


翁大銘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F%81%E5%A4%A7%E9%93%AD
1990年,台灣股市登上萬點高峰。旗下之華隆集團擁有華隆紡織、國華人壽、台灣農林、
華隆微電子,並創立國華證券,市值總計高達1500億。

總共一千多億全民買單...!?

財務惡化!金管會接管國寶、幸福人壽

金管會今(12日)下午5點半火速接管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兩家壽
險公司早在多年前即已淨值為負,依國際標準早該接管,今年6月底,國寶人壽淨值已為負
252億元,幸福人壽淨值也是負239億元。

曾銘宗表示,未來兩家公司會公開標售,保戶及員工權益受保障,呼籲兩家公司的員工安
心繼續工作,他也強調,未來會引進立即糾正措施,希望這是最後兩家用公帑接管的保險
公司。

金管會委託保險安定基金為接管人,隨即進入幸福人壽辦公室對重要資料進行封存作業,工作人員討論封存順序。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07854407.A.C30.html

 

 

〔 資料來源: 台灣賦格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