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美國著名智庫對Chinese的負面評價


鄭天佐 2013/04/25

 藍得公司(RAND Corp.)是美國著名私營智庫,由於它過去對世界情勢的變化作了不少可靠的預測,它對政府政策,特別是國防政策的制訂有一定的影響力,如果說它是美國首席智庫也不過分。它最近對Chinese(中國人)的特質作了令人震驚的負面評價。這裡簡述他們的評價並提出個人的看法。

一、中國人不瞭解他們作為社會個體,對社會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般中國人只關心他們的家庭和親屬,中華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緣關係,而不是建立在一個理性的社會基礎之上。中國人只在乎他們直系親屬的福祉,對與自己不相干的人所遭遇的苦難則視而不見。這種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道德觀,勢必導致自私和冷酷。這種自私和冷酷特質已經成為阻礙中國社會向前發展的最關鍵因素。

這是很中肯的批評,中國人的確比其他民族更重視血緣,向來不太關心不相干的人,也因此比起西方國家,慈善工作作得很少。相對的,台灣證嚴法師在世界各地建設醫院助人,慈濟志工也分布全球,在這方面中國人不妨向台灣人學習。

二、中國人民是世界上少數沒有宗教信仰的可怕國家。

中國是無神論國家,大多數人接受無神論者教育,蔑視宗教信仰,把它當作迷信,精神領域沒有共同的凝聚和約束。大部分中國人認為自己是無神論者,其實行為上是泛神論者,拜鬼神現象很普遍。由於缺乏宗教信仰,中國人沒有罪惡感,沒有虧欠和內疚感,犯罪只要不被發覺就視為無罪。這導致中國人在內部矛盾分歧時,變得殘忍和冷漠。整個中國歷史,最殘忍的爭鬥和屠殺都來自內戰和改朝換代。

多數中國人受到很深的孔孟學說影響,敬鬼神而遠之只是勸人要現實,行為不必被懼怕鬼神所左右。的確中國人因缺乏宗教信仰而少罪惡感,但並非沒有勸人行善的方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便是。還有中國人以「別人的眼睛是雪亮的」警語,勸人不要作惡,以維持社會秩序。西方國家相信個人的自由,人民宗教多元,但個人信仰則單一,而且極端專一,因此不同宗教信仰團體之間互相殘殺。與其說中國人是泛神論者,不如說中國人不管團體或個人都沒有專一信仰,宗教來自外國,中國人的信仰止於向善的企圖心。中國人的確因而善於自相殘殺,但西方國家則避免不了宗教戰爭,不同信仰者互相殘殺,絕對不遜於中國人的殘忍本色。

三、中國人所謂的政治除了欺騙和背叛沒有其他東西。

中國從來沒有成為一個法治社會,中國人思維方式與守法行為格格不入。中國人喜歡走捷徑,他們不明白成就來自於努力工作和犧牲。在中國人情高於法律,導致代代在徇私、貪髒、收賄,在社會不公正和法律不公正中互相效法模仿,徇私貪髒成為中國人的傳統。在中國政治鬥爭是罕見的殘酷無情,中國人一代一代失去人性。

的確中國人社會沒有法治概念,行為規範不是來自群體中個體之間的共識。中國人社會秩序的維持和是非概念仰賴「鄰居的眼睛是雪亮的」造成的戒慎之心,一個團體只要大家一起半閉雙眼就可為非作歹,中國高幹就是在相互包庇下得到特權的。

四、多數中國人從未學過體面與尊嚴的生活意義。

中國人傾向於索取而不給予,他們不懂:生活的真諦不在於索取,而在於你給社會和人類同胞多少。他們不懂得如何從促進社會與人們福祉獲得生活的意義。潛意識裡,中國人的生活目的就是抬高自己獲得別人的認知,如此生活便是「面子」,也就得到滿足。面子阻礙中國人接受真理並嘗試富有意義的生活。中國人生來無情和自私,沒有勇氣追求正確的事,因為貪婪,沒有從錯誤中篩選正確事物的能力。為了掩飾中國目前失業、貧窮、驚人的資源浪費,政府編造一套經濟欣欣向榮的假數字,目的也在吸引更多外國資本來填補中國這個無底洞。

西方國家經濟的繁榮不是部分來自個人的私欲:儘量索取,少給予嗎?只是西方社會已經體認到要避免個人之間的衝突,遵守法律和適度給予的重要性。中國因為貧富差距太大,國家赤貧,政府用假數字吸引外國商人投資是有,但隨著國家逐漸富裕,除非現有政權長久不變,必然會有所改變。這些問題只是暫時的,不能視為中國人本質上的缺陷。

五、中國人的價值觀建立在私欲上。

由於在貧窮環境下生長並缺少應有教育,多數中國人不懂得幽雅的舉止和基本禮貌。他們在年少時所受教育就是說謊,並從別人索取而非給予。中國是物產豐富的國家,但無限制生育政策使中國成為廉價勞力輸出國。中國大量推銷廉價品,由於技術落後和管理失敗,中國耗能遠比美日嚴重。同時也嚴重污染環境,使中國變為世界上最不適宜人類居住的國家。中國人瘋狂追求西方物質文明,卻沒有學到西方管理文化強調的產物品質與智慧財產權,中國人不鼓勵冒險與創新,只想從侵犯別人智慧財產來改善自己的生活。

禮貌很容易學到,台灣人在三、四十年內,在國外從被罵為不懂禮貌,進步到到處被稱讚很有禮貌,中國人是該學一學。歷史上中國相信凡事從臨摹開始學習,再逐漸改進,最後還是要達到獨樹一格的境界。西方人則重視創意,輕視模仿,也就是說非常尊重智慧財產權。中國人和西方人在創意的尊重上,程度的確不同。至於浪費資源和污染環境,台灣經驗也值得中國學習。

六、中國人的生活思想仍然停留在專注於動物本能對性和食物貪婪慾望上。

中國人對於生活的平衡性和意義性不感興趣,他們不懂得「精神靈性」,「信仰自由」和「心智健康」的概念,因其思想尚未達到肉體與靈性並存的新境界。中國人追求腐化墮落的生活,滿足於自我感官的需求。他們的文化建立在聲色犬馬之中:麻將、賭博、色情、吃欲、貪欲、性慾上。

中國人個人行為和社會秩序建立在「鄰居雪亮的眼光」上,戒慎之心自然比較容易鬆懈下來,個人行為也比較容易墮落,但是聲色犬馬文化恐怕西方社會也不缺少。

七、失敗的中國式教育成為世界笑柄。

中國人受教育的目的不是為了尋求真理或改善生活品質,而是身份尊貴與地位顯赫的象徵和標誌。知識份子得到別人的尊敬不是他們為別人的幸福作了貢獻,而只是他們獲得相當的知識。事實上多數的他們只不過是一群善於考試,卻不關心真理和道德的知識食客。而且教育往往只在為統治階層和少數富有階層服務。中國教育培養出來的高級領導人才,不缺知識,缺的是勇氣、正直、和純正的品行。多數中國畢業生對選擇出國,為外國工作不感到愧疚,對教育他們的中國毫無情感可言。多數失去傳統價值觀的受過教育的中國人,都徘徊在精神和內心世界的十字路口,像一群迷失的狗不知何去何從。

教育政策失敗是政府教育人員的過失,而且只要有心,在一兩代之內就可加以扭轉改進。很多西方國家教育也不見得多成功,要不然國家科技的進步怎麼還要靠那一群迷失的外國人。

藍得智庫的分析是從西方觀點出發,在少數地方雖然有些偏頗,但是仍然值得讓中國人深思和改進。世界本來就在進步,只是某些方面西方世界進步得快些。東方世界不加緊腳步創造自己的精神和物質文明,行嗎?



「沒知識兼没衛生」的文化


Tottoro 2013/04/25

這一句我們從小候就常聽到的Holo話,拿來形容現今台灣社會的一些名嘴和所謂的知識份子真的很恰當︰「沒知識兼没衛生」。

「知識」從字面上看就是學問和道理的所在,所以「沒知識」意指的是不明事理或邏輯混亂的人。至於「沒衛生」除了口出惡言之外,歸根究底代表的是心腸惡毒的一面。所以「沒智識或不明事理的野蠻人」,通常就被稱為「沒知識兼沒衛生」。
 

自馬政府違反北榮的診斷與建議,將陳前總統由台北榮總醫院轉送台中培德病監後,無論是電視、平面媒體或網路,全把焦距對準阿扁享受的「特權」︰監禁的面積從1.38 到9然後變成234坪,這是「滿好的」升級啊。突然間,每個人(包括法務部長、立委、名嘴、知識份子等等)都變成專科醫生或法律專家;人人對阿扁的醫療問題有獨特見解和評估。其中較極端的說法大概就是阿扁沒病,攏是假的。


假設這些人的指控是正確的。它代表的不只是阿扁是全世界最佳演員,也意味著所有會診過阿扁的幾十位醫生全部上當了;其中,還包括了馬政府親自挑選的北榮醫療團。不僅如此,所有磁共振成像(MRI)和其他測驗結果也是捏造的;搞不好所謂「右腦額葉腦梗塞」的診斷,其實是別人的影像,所以某人每年健檢經費提高幾十倍其實是有所本。
 

問題是,以上這些議題並非事情的源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今天我們要討論這些話題,到底台灣社會是怎麼走到這一步


阿扁的家庭有沒有犯法?當然有。因為證據確鑿的是金錢送至海外就有逃漏稅的問題;阿扁自己也已經表明了,他的家庭「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然而,這些錢的來源一定是非法或貪污嗎?我無法斷定,因為那個無路用的馬政府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拿出可信的證據。
 

然而,起訴阿扁的過程中卻充滿一個法治國家不該有的離譜行徑。為了確保將阿扁定罪,馬政府主導下的司法系統明目張膽的犯下一連串非法行為,這些才是最嚴重的根基。不僅中途換法官,威脅證人作偽證來「咬阿扁」,他們還自創新術語,如「實質影響力說」。要弄清楚的是,那可不是引用法條,而是法官天馬行空的「創意」。所有這些行動本身就犯法了;如果連最基本的「程序正義」(due process of law)都無法確切執行,一個國家怎麼能有「實質正義」?制度和司法公信力就這樣被破壞了,然後呢?


一件發生在美國,將近20年前的辛普森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時美國社會有相當高比例的人認為辛普森的確謀殺了他的前妻和她男友。然而,查案的警察竟然做出違法的行為,陪審團因而判辛普森無罪。當時法證專家李昌鈺也出庭作證表示,他不知道辛普森究竟有無犯罪事實,但他證明了警方用假證據來「陷人於罪」,而且鑑識過程有問題。
 

所以美國司法體系的公正性是否因此破產?沒有。至少當時我詢問週遭許多美國朋友對判決的想法,結果大家都認為辛普森有罪,但他們也全部同意警察不可使用非法手段,因為這會破壞制度。一旦制度有偏差,任何有權力的人都可以玩弄司法。法律是一個社會的「最低標」,但也因為是最低標,程序正義、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制度,絕對比起任何個案都重要太多。


因此,阿扁有罪與否不是重點,真的的問題是馬政府已經毀了台灣的司法系統。而這就是為什麼洪英花法官不斷強調︰「扁案判決自始無效」。如果洪法官對法律的解釋不正確,有人能告訴我為何諸多立委和名嘴們全部掂掂的?為什麼沒有聽到法務部長或其他人,用法律為基準來反駁或批評洪法官的論點?
 

不僅如此,台灣的司法體系也丟盡顏面而不自覺。台灣人的記性真的這麼差,已經忘記司法節檢察官演短劇嘲笑陳水扁之事?這些人的身份可不是談話性的節目主持人!任何其他台灣公民要辱罵或嘲笑總統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但這些人是檢察官和法官。就算今天被羞辱的對象換成是馬英九,這種行徑是同樣的無恥又低俗,是標準的「沒知識兼没衛生」。結果,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是怎麼說的?「不應該把短劇當真,因為它只是反映了在這個小島上的2千3百萬人的普遍情緒。」 這個醜聞還被美聯社完整報導,丟盡了國家和台灣人的臉。也難怪孔傑榮會稱之為「司法馬戲團」!


再者就是台灣的獄政醫療問題。我們該討論的是為什麼過去幾年,保外就醫的受刑人死亡率過半,高達55.1%;也就是說,這些受刑人沒有經過正當司法審判就被國家機器直接判死刑。結果過去幾天以來,部長、立委、名嘴、還有知識份子等等,不談為何一個身體健康的人進了監牢五年不到,已經變成風中殘燭的模樣;不談為何阿扁活該倒楣,一天要被關23小時達四年之久;不談為何阿扁已經因攝護腺炎而無法排尿時,又被灌了兩千CC的水?大家七嘴八舌的吵阿扁當然不應該保外就醫,因為看樣子他又不是明天就會死!
 

這就是經常自詡為「善良、熱情」的台灣人。那些55.1%的受刑人是罪有應得?偉大的台灣社會中到底有多少高潔賢德的聖人,所以我們寧可錯殺一百,而不縱放一人?


也難怪國際人權聯盟(FIDH)和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在最新4月22日發表的報告中,很清楚的指出台灣「仍然脆弱的人權文化」。一點也沒錯,這不只是馬政府的問題,這是我們的文化。
 

所有問題的起源是政府利用公權力和國家機器犯法。他們打破一個民主國家和法治社會應該遵循的法律規則。如果他們能對阿扁這樣做,他們也可以對任何人和任何公共議題做一模一樣的事。所以「本來就有憂鬱症」的大埔阿嬤喝農藥自殺,三鶯部落的人「要被好好的教育」、蘭嶼的原住民和「鳳梨罐頭的核廢料」為鄰、至於光華社區的居民等等數不清的弱勢人民……誰理你們啊!


台灣果然不是一個法治社會,因為不只是政府野蠻,我們其實還有太多「沒知識兼没衛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