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教育部沒說的,投奔新中國的臺灣人

文:陳力航

 
不久之前,教育部不顧學界抗議聲浪,強行「微調」高中歷史課綱,課綱中加進了兩點:
 
1-3 說明臺灣與甲午戰後晚清變法運動與辛亥革命之互動,包括孫中山來臺尋求臺人支持,以及臺人參與革命及中華民國之建立。 
 
2-1 說明中華民國宣布對日抗戰並聲明廢除馬關條約、抗戰中軍民死傷慘重,以及臺人李友邦等赴大陸參與抗戰。 
 
在日本時代,臺灣人前往中國參與中華民國建國,或在戰爭時期協助抗日的,確實不乏其人。但是重點來了,他們只不過是屬於「日本時代前往中國的臺灣人」裡頭一小撮人。若是教科書真的依照微調課綱去寫,我們只會看到這少數中的少數,不明就理的受教者甚至會認為「日本時代的臺灣人前往中國,就全然只是協助中華民國建國、協助抗日」。這和史實有極大的落差。
 
那麼,前往中國的臺灣人,到底都去了哪裡?又做了些什麼?這才是必須問的問題。
 
我們就從兩個臺灣醫生的故事說起。
 
http://goo.gl/uC2slC
 
第一位是吳秀全。
 
在日本時代,臺灣人因島內習醫機會競爭,所以不少人選擇前往外地習醫。其中以前往日本內地的人數最多,其次是就讀日本帝國圈內如朝鮮、滿洲,或是日本在華勢力圈內的醫學校,如廈門、青島等。就讀中國人創辦的醫學校的臺灣學生也不是沒有,只是人數上可謂少數。
 
1939年初,東亞醫科大學(其後改為東亞醫科學院)在日本政界多方贊助下,即將於青島成立,並預計在4月下旬開始在日本內地、朝鮮、臺灣舉辦入學考試,預計招收兩百名學生。
 
同年3月26日,《臺灣日日新報》刊載東亞醫科大學的招生訊息,也吸引了許多臺灣人前來報名,出身新竹的吳秀全參加了這次考試。之後東亞醫科大學公布錄取名單,吳秀全就在其中。他因此成為東亞醫科學院第一屆的學生。 
 
1943年,吳秀全自東亞醫科學院畢業。但從那一刻開始,他走上了與同學們極為不同的人生道路:他加入了共產黨,開始在八路軍山東縱隊從事醫務工作。
 
(吳秀全的同學畢業後多在山東、華中的日本醫院服務,或者隨著派遣團前往海南島。)
 
一直到二戰結束後吳秀全也並未返台,而是留在山東的醫療機構任職。戰後的青島醫專(1944年改名)歷經多次更迭,成為今日青島大學醫學院。戰後,吳秀全曾先後任濟南軍區總醫院婦產科主任、軍醫學校教研室主任等。日後當青島醫專的日本校友返校參觀時,也曾與吳秀全見面敘舊。1980年代,吳秀全先後擔任濟南市與山東省的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山東政協委員、濟南人大常委等職,並於1989年過世。
 
吳秀全所留下的資料並不多,筆者只能以《青友史》(青島醫專校史),以及藉由訪問吳秀全的同窗而得知相關訊息。青島醫專的臺灣學生當中,與吳秀全有類似經歷的臺灣人還有一位,名為李惠宗。李惠宗戰後也是留在山東,並擔任濟南市的醫務與臺聯會要職,不過同樣的資料也不多。
 
吳秀全的例子很有代表性。他像日本時代大多數前往中國的臺灣人一樣,是為了尋求更好的賺錢、讀書和生活機會,並不是如課綱所暗示的,所有臺灣人去中國都是為了協助中華民國的建立與抗日。這是非常荒謬的。
 
前往中國的臺灣人,不管是加入國或共,都只是少數,何況部分臺人加入國共的動機,與其說是革命還不如說是為了謀求實際的各種利益 。扣除掉上述的這些人,所謂的真革命分子可謂少之又少。
 
再說,吳秀全的例子就說明了,當時前往中國的台灣人,也不是只有協助建立中華民國、協助你國軍抗日,甚至還有數量相等加入共產黨。
 
參加革命的人扣掉投機份子、再扣掉加入共產黨的臺人,剩下的符合你們期望的臺灣人,相對於整體而言,還真是滄海之一粟。而教育部卻要我們認為這「一粟」就是「滄海」。真要笑死人了。
 
在中國的網站上還可以找到以吳秀全為主角的對台宣傳單
 
我們要談的第二個例子叫李偉光,本名李應章。 李偉光是他1935年到了上海之後才改的名字。
 
李應章出身彰化二林,李應章的祖父原先在別人家裡當長工,爾後治中藥鋪當學徒、成為漢醫,他的父親李木生克紹箕裘,也是漢醫。但是在日本統治時期,李木生因為不具有漢醫的執照,因此常被日警刁難與罰款,這也種下了李應章反殖民體制、反日的思想。
 
1916年,李應章考入總督府醫學校,之後又繼續進入熱帶醫學專攻科就讀。畢業後,李應章返回二林開設保安醫院。
 
儘管出身日式教育體系,但在在二林開業的這段期間,李應章卻多次與總督府抗爭,甚至因此入獄。但李應章並沒有因此而退卻,出獄之後,他更加入當時反抗殖民統治的主要團體臺灣民眾黨,其言論也再次觸怒總督府。為此,他不但本人受到警告,家裡也曾遭到警察的搜索。
 
1931年初,李應章決定聽從一名日本員警江川博通的建議,停止活動並離開臺灣,前往廈門──江川博通對於臺灣的社會運動是比較同情的。
 
在廈門,李應章寄宿在醫學校友人的醫院內,後來他在廈門鼓浪嶼開設醫院,以小兒科為主,在當地頗受好評。其實像李應章這樣總督府科班出身的醫師,醫術往往有一定的水準,因此在醫療水準不高的廈門自然很受歡迎。
 
但也是在廈門,李應章加入了共產黨,而神州醫院更成為收容與掩護共產黨人的基地。很快的,政府當局就釘上了他,而神州醫院也遭到包圍。李應章因此離開了廈門,前往上海,並改名李偉光。
 
他在上海英國租界開設了另一間小兒科醫院,之後再遷往法國租界。為了救濟貧窮的患者,李應章特別規定,早上十二點以前來院的患者,僅需繳納微薄的藥費。他的醫院內也設有育兒顧問部,免費為上海民眾提供相關諮詢。甚至有不少民眾以書信往來的方式,向他請教有關育兒的相關知識。
 
儘管如此,李應章的醫院經營的並不順利,他的經濟日益拮据。這時李偉光觀察到上海嚴重的吸食鴉片煙問題,所以開始著手研發「安抵毒盡」注射劑。 此劑對於戒斷鴉片和嗎啡,有很好的療效,因此有越來越多的患者上門求診。為了應付日益增多的病患,李應章特別了一間療養院,致力於戒毒事業。
 
二次大戰打完後,李應章仍然留在上海執業。他同時也擔任臺灣旅滬同鄉會常務理事、會長,協助救濟受難的臺灣人,並運送他們返回臺灣。李應章自己的醫院,甚至免費診治受難患病的臺灣人。
 
1946年9月,李應章第一次返臺,受到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熱烈歡迎,甚至派員接機。他在離開之前,就曾經向當時的臺灣行政長官陳儀辭行,並提醒他臺灣民怨高漲等問題。
 
隔一年的3月,他再次返臺,這時臺灣情勢已經非常不同了。當時228事件剛剛發生不久,李應章與其他人組織了228慘案慰問團。但是由於情勢惡劣,該團僅停留一夜便返回上海。
 
為此,李應章還曾上書蔣介石,信中說:「回憶三十年前之打吧呢(噍吧哖)事件,兇殘如日寇,燬莊剿滅之結果,尚僅殘傷數百人,而今一次騷動,良民死傷數以千計,得毋駭人聽聞呼?」換言之,是說國軍竟然比日本人還殘忍。
 
在這之後,李應章再也沒有回到臺灣。
 
1949年新中國建立後,他收起醫院,轉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擔任衛生顧問與及上海市人民代表,並於5年後逝世。
 
 
李應章(左)與1920年代臺灣農民運動領袖簡吉合照
 
不管是吳秀全還是李應章,我舉這兩個例子都不是要「為匪宣傳」,而是要說:日本時代臺灣人去中國的實際情形,比起教育部粗暴通過的微調課綱都要複雜多了。

真要研究的話,可能還有更多在二次大戰後站在國民黨的對立面,而協助新中國建立的臺灣人會一一浮出檯面。不過鴕鳥心態的教育部會不會想讓你知道呢?那就不得而知了。
 

革命加戀愛──來自爪哇的抗日英雄,或臺灣的歷史記憶


涂豐恩 2014/05/16
 

下面這位帥哥叫羅福星,1886年生於印尼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天的雅加達。他祖籍廣東,母親則是印尼葡萄牙裔人──你或許對這個名字還有些印象。

1914年3月3日,正好一百年前,他因為在台灣發起抗日運動而被日本逮捕,在這天遭受絞刑而死。那一年他29歲。



羅福星在21歲就加入革命組織同盟會,後來又回印尼組織敢死隊,最後到了台灣,並以同盟會的名義,發起抗日行動。活動力這麼強的他,要是活在今天,或許也會加入各種社會運動,對著政府官員丟鞋子吧。

羅福星在22歲的時候,受父母之命成婚,這位正室也為他生下了兩個孩子。但在他為革命奔走、短暫的一生中,他也曾經為兩位女子所傾倒。

一個叫張佑妹,是他的革命夥伴。當年日警在四處搜查羅福星,追到了張佑妹家。張佑妹出面應付日警,羅福星則從後門溜走。結果張佑妹被帶回警局,整整一天後才被放出。羅福星因此對她又是敬佩,又是感激。

兩人一路攜手革命,據說張佑妹曾經問他:「事成之後,帶我回廣東,還是和我在台灣?」

只可惜兩個選項,最後都無法實現。

羅福星革命生涯中的另一個女人,叫做游金鑾。兩人相識在上海,相遇之時,游金鑾還是學生,但兩人立刻就展開了密切的來往。只是,根據當時臺灣新聞的報導,當時還出現了姓趙的女子。羅與趙兩人惺惺相惜,不能自已。報紙記者宣稱:「羅與趙互以革命自雄,趙之視羅如台灣孫逸仙,羅之視趙氏亦如第二之秋瑾女史。」

但這段關係,隨著羅福星遭到日本政府追捕而終究無疾而終。反倒是與游金鑾的感情,隨著革命活動而越來越熾烈。

1914年,羅福星終於被逮捕入獄。在囚禁期間,他想起了游金鑾,因此提筆寫一封信,給他的紅粉知己。信中寫著:「今日之離別,不變鴛鴦締盟,儘可期於他日地下相逢。我為聖賢,卿為烈婦,是余所望於卿者。……卿愛我之情,如山之高,如海之深,如余無報卿之日,則空余十載遺憾。……余對卿之情,濃於妻子,妻子之別,若三餐之飽,即可消憂。」

信中最後寫道:「書中暗淚數行,種種思卿,無端憶起愛卿,有無限斷腸之思。……不幸此生若無重逢之期,當再會於閻王案前,千載夫婦之約,永遠不變。」

情感澎湃的羅福星,也寫下了四首寄卿之詩,其中一首說:
「午夜西風一段情,月光人影兩分明。台灣哪有春秋別,連理枝頭善感情。」

不久後,羅福星便被宣判死刑。

曾經有段時間,羅福星是中華民國政府最推崇的抗日份子、革命先烈。他曾經參加黃花崗之役的身分,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拿出來宣傳,強調日本殖民時代,「臺胞」對中國大陸的情感。中國國民黨黨中央委員會給他的祭文,上頭寫著:「國魂常駐、民族永生、當復大陸、以慰英靈。」連總統蔣中正都給予他褒獎令。

1960年代,中國國民黨曾經以出版過一套先烈先賢傳記叢書,羅福星自然也名列其中。受邀執筆的傳記作者,名叫羅秋昭──她是羅福星的孫女。事實上,這本《大湖英烈》出版的前三年,羅女士才剛剛在黎明出版社下出版了《羅福星傳》一書,為記錄她爺爺的事蹟不遺餘力。

只是,孫女寫祖父,不免動了感情。她說先祖父「以一個不滿三十歲的青年,肩負千均,胸懷萬甲」,可以算是有「千秋不朽的精神,與光輝燦爛的勳業」。又說苗栗事件「遍佈全省,波濤壯闊……當時犧牲志士多達十餘萬人。」

這描述看來十分動人,唯一的問題是跟史實有些差距。當時日本對於羅福星等人的行動,確實十分嚴厲,展開大規模的搜查與逮捕。第一次臨時法院的檢察官,先是受理名297被告,其中有125人,因為證據不足,而予以不起訴的處分,有3人移送他案。另外有169人,送交法院審理,其中6人遭到判處死刑,而且立刻執行,131人分別判處4年到15年不等的徒刑,最後有32人無罪釋放。

當時日本政府所用的法令,是為了鎮壓臺灣社會而制定的「匪徒刑罰令」,比一般的刑法更加嚴苛,只要是被認定為武裝反抗的首謀,就會被判處死刑。羅福星也在這一次被判死刑的6人之中。

可是他沒死。因為審判當天,他缺席了。

是在第二次的搜索中,羅福星才遭到逮捕,並接受審判。對於前一次缺席卻被宣告死刑判決,他十分不服。在法庭上,他說:「本人於大正元年十一月間,乘輪船至臺灣。當時目的,係視察臺灣狀況,絕無圖謀不軌之心。」

日本政府指控他有意革命,他則說:「此不過真係一種腹案,並無確實之成算;屬於未必之事。而臨時法院竟以缺席判決,宣告死刑,不可不謂不當。」

而這一次的審判,和前一次很不一樣,因為日本方面開始允許律師參與。因此法庭出現了幾位日本律師,積極地為被告們辯護,幫他們開脫,並和檢察官展開唇槍舌戰。這些律師一再強調,使用超越一般刑法的匪徒刑罰令,實在不妥。其中一位律師姉齒松平就說:「將懲罰土匪而設的刑令,適用於革命案件之被告人,是否恰當,是不能無疑問也。」

另一位高橋正義律師則說,這案件根本不是革命,不過是場詐欺。羅福星不過是因為「在上海亦有情人,在臺灣亦有情人,真係一豔福之人」,開銷很大,才會以革命為藉口,犯下詐欺罪。他說,羅福星是否適用匪徒刑罰令,值得爭議,至於其他受騙上當的人,大多屬於無知份子,當然應該無罪。

日本檢察官對於這些說法非常不以為然,在在強調非得嚴懲不可。可是另外一名北村律師,又從另外一個角度提出辯護。他說,本次檢察官起訴大多是依賴自白書,可是「警察方面,多少不無激烈訓問;故此自白為恐怖之意念所驅使而供述者,尚望充分斟酌為由。」姉齒與高橋兩人,也接連對自白的證據力提出質疑。

雙方你來我往許多回合。最後判決出來,羅福星一人遭到判處死刑,其餘一百多人,則分別接受長短不等的有期徒刑──「當時犧牲志士多達十餘萬人」的說法,不知道是從何而來?

不要誤會,我絕非要說日本在台的殖民統治值得感念。只是,一旦回到歷史情境中,事情往往不是那麼黑白分明,「日本人=壞人」、「抗日份子=英雄」的簡單公式,只會掩蓋了很多複雜的細節,關起了可能的思辨空間。這場審判大戲中,其實充滿著值得探究的歷史,比如日本殖民法律的演變,日本律師與臺灣社會的關係,凡此種種。
 
其實,強烈意識型態下寫出來的歷史,或許只會加速了一般人對於羅福星的冷漠。政府的宣傳搞了老半天,羅福星的名氣可能還比不上羅福助。

不過最近羅福星又要回來了。新修訂的高中歷史課綱,在抗日事件的地方規定要寫羅福星,在辛亥革命的地方,也要寫羅福星。馬英九總統,在今年3月2日也親自出席「抗日烈士羅福星殉難100周年追思大會」。可是,在後威權時代,還有多少人在意政府製造出來的神話符號?政府越是急著塞進人民腦中的東西,會不會反而激起大家的反感?有多少人會在意這樣的追思大會?

我讀著羅福星的事蹟,想到前陣子有群人(包括在學運期間莫名其妙暴紅的王炳忠)跳出來,在電影上映前,便急著指控魏德聖導演的KANO宣傳皇民史觀,為殖民美化云云。

我想,這些人與其氣急敗壞,想要摀住他人的眼睛嘴巴,或者用粗暴的政治手段,強行灌輸歷史記憶,何不多花一點時間,想想如何讓自己想法打動他人。羅福星的故事,革命加戀愛,理想與犧牲,本來是最好的戲劇素材,男主角還這麼帥,實在可以拍一部:「來自爪哇的你」。

 

 

〔 資料來源: HISTOPOLITAN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