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核電廠,夠「保險」/政府,最大「承保」單位

核電廠,夠「保險」/政府,最大「承保」單位 - 新新聞 - 新聞時事 - udn聯合書報攤

【文/張哲豪】

日本海嘯引起核電廠危機之後,引發各界對於核能發電的危機意識,除了輻射的問題之外,對核電廠要蓋不蓋也是議論紛紛。社會的疑慮增加,顯見民眾對風險考量 的程度也增加了。想到降低風險,不免讓人直覺的想到保險,一般人買保險不稀奇,不過你是否有想過,核能電廠又該怎麼保險呢?

在產險商品市場上,還真的有「核能險」這種項目。什麼是核能險呢?就是為了承擔核能安全及核子事故之損害賠償的一種保險,其承保對象,指的是核能電廠與其相關器材設備。

目前台灣共有六部核能機組(核一、二、三廠各有兩部機組)正在運轉中,另外正在籌建的核四廠,亦有兩部機組正建造中。除了核電廠,台電另外設有蘭嶼貯存場,也需要列入保險範圍之內。

由於有三浬島事件、車諾比事件等核災的前車之鑑,讓人們心有餘悸,因此各國都在法令上對核能風險有明確規範。根據我國的核子損害賠償法規 定,台電公司必須為每座核電廠承作政策性的強制險;因此台電每年都有一筆大約一億元的預算,為三座核電廠與蘭嶼核廢料貯存場,向產險公司提出保險。

不過,核能風險這麼大,真的有保險公司承擔得起嗎?

核災風險巨大 共保聯營運作

就是因為核災風險過於巨大,並非任何單一產險公司所能承作,因此各國的做法通常是用所謂「共保聯營」(pool)的方式運作。所謂的共保, 就是由所有產險公司,在政府的督導下,聯合組成核能保險聯合會,並且由其中一家公司代表出單承保,各家所持有的股份略有不同,不過大體上是以共保的方式, 承作該年的保單。

近年來都是由兆豐產險做為代表公司,在核保聯合會的統籌下,會再把這些風險,分別由國際上的再保險公司,與其他各國的核保聯合會共同吸收。目前各國都是以國家為單位,來承作核能保單。

中華民國核能保險聯合會總經理鄒政下表示,所謂的核能保單,保的項目有兩種,一個是財損險,一個是責任險。所謂的財產損失,就是核能電廠基 於火災、雷擊、爆炸或航空器墜落等因素,而導致的財產損失,就可以藉此保險獲得賠償。但這是屬於核電廠自身部分的設備、運輸、工程等項目;大眾更關切的, 是核電廠所造成的外部危害,這就是後者的第三人責任險。

兆豐產險進一步解釋,核子責任險的承保範圍,是以核子事故造成大眾的死亡、身體傷害,或者財產上的毀損或汙染。也就是說,大眾所擔心的輻射外洩汙染、健康危害等等,都屬於這部分的保障範圍。

所幸,截至目前為止,除了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恆春核三廠因電器事故,造成些許財產損害之外,就沒有發生核子事故,因此也沒有第三人責任上的賠償紀錄。

既然連核電廠都有了保險,那麼我們是不是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

核能險受惠者 實為台電設備

其實在表象的保險之下,還有潛在的幾個風險。首先是這份保單有一些關鍵性的但書,根據核子損害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核子事故係直接由於國 際武裝衝突、敵對行為、內亂或重大天然災害所造成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若是由海嘯、颱風、地震等「重大天然災害」所導致核電廠的危害,產險公司並不 需要理賠。

根據實務上的例子,一般核能電廠造成重大危機,通常是因為重大天然災害,但法令卻明文規定將之排除,那麼這份保單的意義豈不是令人存疑?

如果產險公司不賠,那麼風險到底是誰承擔呢?其實還是政府。根據核損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於核子事故發生重大災害時,應採取必要之救濟及善後措施。」因此,若是台灣發生巨大核災,其實還是政府要概括承受。

除了許多排除條款之外,關於第三人責任險的部分,竟然有賠償上限?根據核損法規定,我國的單一核子責任保險最高限額是四十二億元新台幣,遠 低於其他各國的水準。這個最高限額,其實是以核能電廠興建的費用做為基數,並非參考過去核災的損害評估;因此,核能險主要的受惠者,其實主要還是台電公司 的設備,並不是廣大的民眾。萬一真的發生核災,還是要像因應九二一大地震震災而擬定的案例,由政府編列特別預算;也就是說,核災的風險,到頭來還是要政府 承擔。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58期】




台灣不缺電,缺的只是對於產業發展的想像 | 苦勞網

台灣不缺電,缺的只是對於產業發展的想像 | 苦勞網
2011/04/26 公共論壇
台灣不缺電,缺的只是對於產業發展的想像
吳其融 (諾努客文化行動團隊成員 )

責任主編:張心華



現在網路上有許多網路聯署,我們也常在Facebook上按個讚,在網路上按一個讚或許可以稱之為「公民力量的累積」,只是公民力量得要更實際的談到一些問題,並且行動,否則社會結構不會鬆動,近來福島核災之後,台灣政府仍未藉此省思核能以及能源政策,有一些被大家視為理所當然的謬論深植在內心,所以我會以圖表談論目前能源論述,盡量不談及核電在地質及氣候極端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危難。

我先說我的立場,我反對核能發電,尤其是台灣的政府及環境條件,但我也反對火力發電,調整能源結構是必須且迫切的,火力發電造成極端氣候條件,但核能發電卻無法在極端氣候條件下繼續運作,導致天災衍生的人禍。

大家一定都學過一套話數,從小學學到現在,要隨手關燈,才能夠節能減碳,你同意嗎?所以當我們使用電能的時候,我們便說我們都是共犯結構,你同意嗎?

目前台灣的民生用電其實佔台灣的總用電量20%,其餘的用於工業用電、商業用電以及電廠自用電量,而石化、鋼鐵、水泥、造紙以及人造纖維產業用去了台灣的總用電量25%,但創造的GDP卻僅僅只佔了4.5%,我不是極力否決這五大耗能產業,只是代表著我們使用電,我們卻不應該被理所當然的視自己為共犯,再看工業用電的補助款項,
年份 工業用電量 工業用電價格 發電成本 工業用電補助
2007 119,358,261(仟度)

1.93(元/度)
2.37(元/度) 527.56(億元)
2008 117,067,247(仟度) 2.12(元/度) 2.90(元/度) 913.36(億元)
2009 109,693,882(仟度) 2.46(元/度) 2.68(元/度) 238.58(億元)
2010 124,154,286(仟度) 2.46(元/度) 2.82(元/度) 449.07(億元)


以組織性的破壞以及損耗環境的集體性行為才是造成我們世界的主要崩毀緣由,我們得需發現這些在線狀發展下被壓抑的事實,一些數據被以組織性的隱藏方式或將集體性行為化約為「個人式」的使用模式來處理,例如台灣其實日間與夜間的用電比約莫是3:2(這個數據來源舊一點,約莫兩千年前後),還有台電在舊往以雜誌來談論單日尖峰電量時,將其指稱是台灣婦女早晨使用電鍋習慣,但後來卻證實是工廠機器營運啟動時的電力輸出。

再拉回談「組織性的破壞以及損耗環境的集體性行為」,這個集體性的行為不只彰顯在企業及官商互利上,更表現在國營企業(台電)的本身,以下數據擷取自經濟部能源局《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主要談的是備載電量問題,備載電量的意思就是指當年度耗電的最高日,以裝置容量扣除掉最高那日的電量還謄下多少的電量,
情境 尖峰負載 淨尖峰能力 備用容量率
2009 33858(千瓩) 44453(千瓩) 30.2%
2010 35990(千瓩) 44827(千瓩) 24.3%
核電停機 35990(千瓩) 39941(千瓩) 10.9%
非核節能 33858(千瓩) 39941(千瓩) 17.9%


台灣電力公司會以論文支撐台灣勢必得發展核能以及火力發電(國民黨相對傾向燃煤,民進黨相對傾向燃氣,這差異相對影響到政黨對於能源發展的論述,只是對於個人家戶式的發電模式,兩黨則均採不予以討論立場),而經濟部則會以「廢核電,台灣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廠商會倒閉」、「廢核電,台灣電價將漲到四塊錢」等新聞加以支撐,台灣的核電成本由台灣電力公司自行估算約0.66元,但鄰近國家,無論中國、韓國、日本乃至荷蘭、瑞典,成本均高出這個數字三到五倍,過低的估算方式藉此支撐核電在台灣的必然使用,這絕對不是為經濟發展所做出的犧牲(發展核電工業),而是在慣常發展模式裡頭,搭配著利益集團結合出的選擇以及犧牲(犧牲民眾利益)。

近來,無論民視或三立等親綠電視台,紛紛報導台灣電力發展史,裡頭或多或少藉此暗示台灣再生能源的不可行,更遑論自民進黨表態後,紛紛刻意減少報導福島核災的親藍電視台,中國時報在內部審稿時,對於探討台灣能源問題以及核能問題的稿件也極力砍除,此時民進黨候選人的態度也其實相對明朗,蘇貞昌絕不廢核,蔡英文拋出大餅,卻對於核電及能源的時程表不提出確切想像,更別談一貫以沉默發展來代表立場的國民黨,淺藍民眾更會以發展等論述來否定能源想像,但這個發展論述是否又被綁架?

現階段要非核家園是可立即達成的,只是我們得要對於產業結構以及能源結構做出確切的想像,並且為了此刻我們的安全。

這是一件需要政府以及人民一起理解的事情,去理解核能發電會取代再生能源發展的狀況,此刻的非核家園需要將基載電量由原本的燃煤機組以及核電機組,轉變成燃煤機組以及燃氣機組,如果單就能源結構產生的排碳量,的確是會上升,並且發電成本會上升(牽涉到核能成本過度低估的問題就略過),由現階段的2.6元大約會上升到3.0元左右,也就是家戶負擔平均多120元。

但這部份是要說明我們能夠有條件,暫時停止核能電廠運作,進行與德國同樣的「壓力測試」,目前壓力測試暫只有德國的資料,已翻譯成中文,主要的概念是「考慮氣候及人造的複合性極端條件,評估在這樣的條件下,機組以及應變的處理權責該如何分工。」,例如核電廠該在什麼樣的狀況發生時停止,我相信我們絕不會有一本核能電廠運作手冊教導我們該什麼時候選擇棄廠,什麼時候棄廠的這個判斷無疑是困難的,能夠下這個判斷的執行單位又是誰,而老舊的核電廠帳面上的耐震係數是否真能變成真實數據,而核電廠本身是否會有機電機組因怠惰而忘記更換,造成任何可能的危害,也都是壓力測試下可以去加以避免的部份,我們至少可以在環太平洋地震帶相對頻繁板塊運作的時刻,做到盡量減少人禍發生的可能,但4月21日的原子能委員會召開公聽會,仍舊不去省思政府該如何作為,僅要求台灣人民放心並有核子事故的時候好好疏散。

法國核電公司EDF的執行長早已提及,「不應發展再生能源,否則會排擠核電。」,核能與再生能源絕非是一個過度與替代的能源選項,而是一個會互相排擠的能源選項,以核四廠為例,核四廠至今興建費用已高達3000億,但僅只提供2700MW的裝置容量,但僅需1700億的經費,卻可提供6500MW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當然兩者的容量因數為87%以及34%的差異)。

我對於台灣電力公司評估台灣每年用電成長4%這件事是存疑的,台灣電力公司這樣對於不停堆高備載電量的想像,根源於七零年代以來台灣不停急速攀升的用電需求,那時候高耗能的石化產業在台灣不停設廠,而後接著大量的石化下游產業設立,接續著高科技代工業在台灣成立專用出口區,台灣的產業發展不停在做「死豬肉價」的產業,高耗能、高汙染、低能源效率、低報酬率以及低變革可能的產業,在這樣的產業發展想像下,無論多少座的火力發電廠以及核電廠都是不夠使用的。

在這個脈絡下,政府以及台灣電力公司對於低廉電價的提供已經到達一個變態的想像,援引天下雜誌的新聞,「台積電風險管理暨工安環保衛生處副處長許芳銘坦承,電費佔台積電營收3%都不到,從成本因素考量,節能誘因並不強。台積電節能,主要是為了企業社會責任而推動。」,而大陸普遍工廠的電價佔支出約莫都是10%以上,文中,中經院院長蕭代基更直言,「台灣過去甚至錯誤補貼節約設備,造成愈耗能產業補貼愈高的離譜現象。」,正是緣由於產業與電能的相互病態想像(國光石化一直期望在台灣設廠,也或多或少與此有高度相關),導致荒謬的產業發展以及能源選擇。

台灣電力價格到底低廉到什麼程度?根據2009的聯合理財網報導,台灣的平均電價是世界第三低,而因為台灣電價低廉已經甚至成為台灣電力公司的常態理解,處理電排放度過高的問題,處理方式理應不需民間要求這些再生能源發展,或者要求能源效率或供電系統的效率提升,只是因為國家的購買壓力才使企業自行致力於產品綠化,這些聽來理應一個成熟的官僚國家應該注意到的癥結點,卻不在台電的想像裡頭被提及,根據工研院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仍可能在近期的時間內發展再生能源,並達到 6500MW的發電量,花費的經費大約是1700億,我同意配套措施的談論,所以以下會列舉再生能源的可能,那有關於能源效率、台電供電及系統的改善部份,前者主要談論產業結構,先略過討論,後者牽涉專業技術,諸如電力錐台灣毀壞率過高問題,也就一併擱下。

我並不喜歡談再生能源,一方面它也是科技霸權的另一種想像,一方面它諸多技術不可否認,仍掌握在歐洲國家,但因為它有一個想像是與我所冀望的能源所契合的:取用於環境,並相對可能永續使用。所以我會花點篇幅談我的瞭解。

再生能源主要談論太陽能發電,畢竟風力發電這塊很少人可以請教,所以資訊跟知識量我仍是嚴重不足,太陽能發電的部份,建議有興趣的可以先查「grid parity」這個單字,這個單字如按照wiki的定義是如下的:

Grid parity is the point at which alternative means of generating electricity is at least as cheap as grid power.

簡言之,就是再生能源的成本低於傳統石化燃料成本的時間交叉點,如按照wiki描述美國的現況,就說美國現在再生能源的成本是12分的美金,但到2015年的時候,可以降到 6分的美金,我當然對於這個數字是存疑的,但根據與留學外國的同學談話得知,義大利已有部份地區是達到grid parity的狀態,而追日系統的發展更提升太陽能發電效率,太陽能板也有半電鍍式以及薄膜式,適用於不同區域以及條件的地理以及氣候條件,它在政府相對以鼓勵的方式推動下,成本、效率絕不可能是台灣電力公司估算出如此不划算的數值。

而另一個政府弔詭的話數便會談論太陽能板的製程高汙染,但有一個數據得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我們台灣現階段以去年來談,製造了30GW的太陽能板產量,但卻泰半為外銷使用,我同意太陽能板製程時的汙染,但更應做的,反而是如何使工業汙染更完善的處理,並使產業得以發展。

現在網路上時常有一個論調,「太陽能發電只有在有太陽的時候才有,風力發電只有在有風的狀況下才有,所以我們不可能只靠再生能源。」,這句話你認為對嗎?

根據澳洲能源學者提出的數據指出,複合式的再生能源甚至是足以做為基載電量(當然,這在估算裝置容量因數的計算還滿複雜的,並且搭配同步整流電路的一些考慮),而多國大學、學院在處理分散式電源供應器也都已達到一定成效。

某種程度上,我想談太陽能發電是因為台灣有較多的人才是投入電機、材料相關科系,而如果台灣一開始政府的協助夠大(光就收購再生能源的躉購價不應變動就是一個基本),才有誘因吸引這方面的人才投入研究,而風力發電也是電機相關科系可能投入的領域,更別談原先在中南部眾多的小型養豬場可做為豬糞發電的可能,光以嘉南地區為例,台灣平均日照時數達2100小時,嘉南地區甚或以南更可達2500小時,風力發電因我沒有數據,所以不清楚,只能猜想平坦地形是否可能因地面與海面的溫差,利用這個溫差達到現階段風力發電要求的下限(只是之前有與風力發電業者談到,他是有談到現在要求的風速可以降低。),只是複雜的複合式供電系統該怎麼達到,我現階段也只查到台灣有陳野正仁教授有這方面的專長,但我個人是沒有這方面的瞭解,就希望各位提供資訊了。

或許不可能一蹴可及的迫使政府改變想像,但希望能夠看完這篇冗長文章的人能夠為自己憑添一些想像,或許並不急著要求你上街頭表達意見,但希望你也能夠從數據中分析出錯置的想像,例如這篇文章絕大多數數據均採自台大環工所的學長計算及自文獻中找尋數據,對我來說,科學是為了幫人釐清問題,科學是感性的期望能使環境適度的被予以使用,提出對於恆常擴張產業式現代發展的一種批判,並進而描繪新型態的社會可能模型,而不是成為服膺現代政府與財團的工具,我們得要有新的能源以及產業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