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納稅人繳錢養的警察,變成要聽民間主辦單位指揮?

by phopicking 2007/09/10

前幾天我看記者在追問馬前市長,想了解一下這個女子足球賽的國旗風波是怎麼一回事。當記者問馬前市長:『以前在台北市時,你們不讓女足賽的觀眾拿國旗進去,這該怎麼說?』

馬前市長:『這個問題,我已經請發言人代為澄清了,請各位去問我的發言人。』

好吧,那我們看一下馬英九的發言人怎麼說。

嗯看一下Yahoo的TVBS報導好了。

馬英九發言人強調,當時是主辦單位要求,台北市警方配合維持秩序,馬英九絕對沒有下令禁止民眾攜帶國旗進場。

2001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到底是誰下令禁止民眾攜帶國旗入場,已經解釋了3天,對手有聽沒進,陷入無止盡的循環,馬英九請發言人再說一次。馬英九發言人羅智強:「馬英九先生從來沒有下令禁止觀眾攜帶國旗入場,要民眾收起國旗的是主辦的民間單位,各個運動的民間單位,警察是配合維持會場秩序。」


好吧,所以這意思是說,民間的主辦單位,可以指示台北市的警察,雖然這些人是我們納稅人養的公僕,卻聽民間單位的指揮,去阻止國民在自己的國家揮舞國旗,我們繳的稅就是請他們來做這種事。然後台北市的警察,會這麼乖巧而枉顧法律地要求民眾不要揮舞國旗,這等於是在沒有法源的情況下,限制了民眾的人身自由。這種圖利主辦單位,又違背馬市長捍衛中華民國的決心與宣示的行為雖然發生了,可是馬市長在發現這種不愛國又不合法的事情後,既沒道歉,也沒懲處,就只是默許這種事情,還很理直氣壯的說,這都是民間單位的錯,跟我馬市長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在捍衛中華民國?

警察到底是聽誰的?如果馬英九說是聽主辦單位的,那是表示警察的指揮權居然被私相授受,為什麼人民的公僕,可以在私相授受的情況下,被地方政府移轉成民間單位的免費人力?最重要的是,還在沒有法源的狀況下,做了限制民眾人身自由的事情。市警局的警察出了這樣的問題,這不該你負責,又該誰負責?喔,又是阿扁的錯就對了?還是說因為謝長廷沒有來指揮你的警察,幫你捍衛中華民國,這是謝長廷的錯,所以謝長廷就不要廢話了?要是是聽馬英九的,那現在是在撇什麼清?你就算沒有事先指示,最少也是事後默許。

當別人在質疑用中華民國加入國際組織,會遇到很多問題時,馬前市長主張就是要用中華台北,要捍衛中華民國,可是當人家問你,你不是說要捍衛中華民國嗎,這算什麼捍衛?又講說,你們這些主張台灣國的不要講話。

明明就是你說要用中華民國加入國際組織,我們說你會遇到很多問題,你說不會,你要捍衛中華民國。那問你怎麼捍衛,以前怎麼做的這麼爛時,卻又惱羞成怒,要主張用台灣加入聯合國的人不要講話。因為你們會捍衛中華民國呀。而捍衛的方法,就是叫大家把國旗收起來...

老實說,我實在是搞不懂,這到底是在講什麼。

你不能一方面又害怕中共的壓力,一方面又要裝的很硬頸,然後明明就是要警察要人民把國旗收起來,另一方面又要捍衛中華民國。想法本來就變來變去,卻還要說自己始終如一,一直在捍衛中華民國。這邏輯是什麼我不懂,不過看來邏輯不是政客必修的一門課。顧左右而言他才是。

當然啦,要是馬英九發現,發言人講的話反倒帶來像我這種抓小毛病的人幫他找到更多問題時,他又會找人把發言人再幹掉一次,然後說發言人講的不是全部他要表達的意思。他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一直堅持要捍衛中華民國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