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2日 星期五

還真湊巧,也是張檢察官的傑作

by 上來看看 2006/12/20

有「公訴之神」(哪位好心人士請賞我個塑膠袋吧!)封號的張熙懷,屢次前往中國奉獻所學、貢獻時間金錢,並且滿懷開心的坐在貶損國格的紅布幔下,國家認同錯亂也就算了,張熙懷有沒有把這種錯亂意識帶入偵查業務呢?

白米炸彈被告楊儒門,就是張熙懷的「傑出」經歷之一,本案「檢察官衡量楊的動機是為喚起社會對農民生計的重視,非為一己之私,且所製爆裂物均無強大殺傷力,情有可原,未具體求刑。 」 Shocked

好康不只這一樁,跟據警局筆錄楊儒門「承認是遭員警帶入警局」。由於影響刑期甚鉅,辯護律師要求調查錄影帶,但關鍵證據,也就是中正一分局7點30分左右的大門口監視器錄影帶,居然「恰好」斷電沒有錄到楊儒門進入警局的畫面。 Rolling Eyes

不過,檢方仍認定楊儒門應屬於自行投案,所以啦,楊儒門判的很輕,「台灣省台北地區檢署主任檢察官楊熙懷」居功厥偉,搶救了一位「非為一己之私」的好炸彈客!

中國考察真是獲益良多啊!

http://www.ettoday.com/2005/01/24/545-1745884.htm
http://www.coolloud.org.tw/current/antiin/Detail.asp?ID=10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