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慣特權成自然
from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06/11/23
享慣特權成自然
■ 涂醒哲
國民黨外來政權來到台灣後,自以為「光復」台灣,當然就以台灣「統治者」自居,把台灣人看成二等人民。不但趾高氣揚,把貪污當成正常,選舉時更以做 票買票,塑造反民主的惡質文化。這種認為台灣人沒資格做總統,台灣人文化低俗,外省統治集團才是高水準,外省族群享福利是應該的觀念,都是源自外來集團的 貴族心態。
因此,榮民可以因對國家有貢獻而每月領取一萬多元,但幫助台灣經濟起飛,奉獻良多的老農民,連每月領個三、五千都不可得,拖拖拉拉。榮民佔用國家土 地的眷村,可以花六、七千億來改建,甚至低價賣(配)給郝柏村等高官購買以轉手圖利,而一般台灣人民則要為了抽個國民住宅而大排長龍。外來集團的李煥、郝 柏村退休後可以「禮遇」豪宅、汽車及水電,台灣人稍有享受就是「特權」。外來集團的台北馬市長可以把公務用的一半特別費不必檢據,全數放入自己帳號,而台 灣人民選出的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須每筆檢據。哪會差這麼多?真是「吃人夠夠」。
原因就在於外來集團高高在上習慣了,好像台灣人欠他的,故只有「禮遇」而無「特權」。為何「禮遇」外來集團?因為依法(或要點),而法(要點)誰制 定?當然是外來集團自己制定。這種「依法」享受「禮遇」的心態,正是馬英九操弄族群,把在台灣的人民分成一九四九年以後才來的一等中國人及一九四九年以前 來的二等台灣人,並且在其補助出版的台北市導覽中警告外國人,不要把一流中國人稱為台灣人,否則他們會生氣的緣由。
為何外來集團的中國人,不但可以在二二八事件屠殺台灣人退休後還可以「依法」「禮遇」,而台灣人即使執政,也不能「依法」享有「特權」?唉!連基本權利都不如中國人的台灣人,還能「特權」嗎?郝龍斌大言不慚說郝柏村沒有享受「特權」,只有「禮遇」,真是何不食肉糜呀?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