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5日 星期一

In Tibet's interest to be part of China: Dalai Lama

By Prithwish Ganguly Sun Dec 24, 5:17 AM ET

NEW DELHI (Reuters) - It was in the interest of Tibetans to be a part of China as the Asian country was an economic giant, Tibetan spiritual leader, the Dalai Lama, said on Sunday.

"It is in our own interest to remain with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 powerful nation -- economically very powerful," he told an audience at a book launch in the Indian capital.

"So, therefore, being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ur own interest provided they give us meaningful autonomy," the Nobel peace prize winner, who lives in exile in the Himalayas in northern India with his followers, said.

"That's (autonomy) the safeguard of preservation of the culture."

He reiterated his "Middle Way" approach for autonomy but not independence for Tibet, sandwiched between China and India.

The Dalai Lama also said he was not against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Himalayan region.

"If you want, modernize Tibet," he said.

"Every Tibetan wants a modernized Tibet."

China bound itself closer to Tibet with a new railway link -- the world's highest such connection -- to Lhasa in July, the region's capital, which Beijing vows will bring greater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the region.

But the train, with pressurized cabins to withstand high-altitude, has been criticized by some Tibetans who say it will endanger the region's fragile ecology and undermine its unique cultural identity.

A nephew of the Dalai Lama has said the train would bring an influx of long-term Chinese migrants and "militarize" the region and likened the rail link to the "second invasion of Tibet."

Chinese troops first occupied Tibet in 1950. Nine years later, after a failed uprising, the Dalai Lama and thousands of fellow Tibetans fled to India.

Beijing considers the Dalai Lama as a "splittist" or a separatist and suspects his motives.

But the Dalai Lama said the problem lay elsewhere.

"The real threat of Tibetan separation... in China is the Buddhist culture."

He said that China did not respect Tibet's culture and was deliberately diminishing its religious traditions and language.

"Intentionally or unintentionally, some kind of cultural genocide is taking place in Tibet."

Limited contacts between Chinese officials and Tibetan exiles have resulted in negligible compromise so far. But the Dalai Lama said there was scope for more talks.

"We are fully committed for dialogue with China in spite of Chinese government's criticism and repression toward us."

Last month, the Dalai Lama was quoted in the Japanese media as saying one day he hoped to return to Tibet one day.

全台最老照片

全台最老照片 國際書展亮相
1871年英國攝影師為原住民留下的影像 140年後終「返鄉」

 1871年英國攝影家約翰‧湯遜拍攝的台灣原住民照片,將於2006年台北國際書展展出。(圖由信鴿書店提供)
台北市

●1871年4月英國攝影師約翰‧湯遜(John Thomson)來到台灣,在高雄北部山區為一對原住民母子拍照,被認為有可能是台灣第一張照片。近140年後,這張珍貴照片首度「返鄉」,將在2006年台北國際書展露面。

2006 年台北國際書展,2月7日在台北世貿展覽一、二、三館起跑。今年主題館為「歐洲四國文化館」,書展基金會董事長郝明義表示,為了了解「歐洲人怎麼看台 灣」,主題館舉辦攝影展「台灣在飛躍之中:1871-2006」。其中共有二十多張約翰‧湯遜拍攝的台灣照片,這也是這批照片在世界首度公開展出。

負 責策畫這項攝影展的魏延年,是居住台灣超過30年的法國人,收藏大量西方研究台灣歷史的珍貴史料。他表示,約翰‧湯遜是愛丁堡人,1868年在香港開了一 家照相館,同時也教出第一批中國攝影師;1870年起前往中國大陸探險,以鏡頭記錄廣州、福建、台灣等地的風土人情,尤其對於不同部落的人物攝影匠心獨 具,留下96張值得史家研究的照片。

1921年,湯遜將這批照片的正本贈予倫敦維爾康圖書館。這些照片雖曾出現在某些書籍中,卻不曾以展覽 形式公開展出。此次展出的二十多張照片,是以維爾康珍藏底片的副本複印而成,維爾康典藏組負責人William Schupbach將親自赴台講述這批收藏與歷史。魏延年表示,未來他還將策畫一本有關湯遜的傳記,完整收錄這批照片。

本屆書展首度與台北市立圖書館、溫羅汀獨立書店展合作,拉大書展的時間與空間。呼應書展的「歐洲四國文化館」,台北市立圖書館從1月2日起舉辦多場「閱讀歐洲」書展與講座,並製作「歡喜閱讀學習冊」,鼓勵國小學童參與台北國際書展。

台灣的認同-荷蘭前總理范奈格 Andreas Van Agt專題演講

台灣的認同

荷蘭前總理 范奈格 Andreas Van Agt專題演講中文譯稿
「2006台灣歷史與文化國際會議」,2006年5月29日,台灣台北。

轉載請務必註明以上兩行並加註「2006台灣歷史與文化國際會議http://blog.yam.com/2006tw提供。」



台 灣是民主政體的典範,漫長的戒嚴令在西元1992年解除後(1987年解除台灣戒嚴令,金門戰地政務至1992年才解除),台灣完成了第一次的議會選舉。 接下來在西元1996、2000及2004年的總統選舉,更確立了台灣成為一個新聞自由、司法獨立的法治國家法統。這些值得讚揚的成就,與對岸超級強權的 崛起形成了強烈對比。全世界的人權擁護者及嚴守民主制度的社會,應該要對台灣的成就感到高興。台灣的徹底民主化進程,不僅僅是台灣人民的福祉,更是讓台灣 成為一座燈塔,如夜空之中的一顆明星般照耀著東亞及其他地方。

這樣一個值得被讚揚的國家,卻一直被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所遺忘,難道不該令 人驚訝嗎?台灣被聯合國及其隸屬的組織機構排除在外,就連申請成為觀察員身分的要求也被拒絕。在聯合國憲章前言宣告著其對「……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 念」,而在憲章第一條宣告:「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憲章第四條款也提到「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 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聯合國會員國。准許上述國家為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可惜的是,任何 安理會會員國皆可以動用其否決權來阻礙安理會提出的入會案。儘管它是「聯合國」組織,聯合國不僅是一個組織,並且是一個由國家組成的組織,如此看來,台灣 是一個國家嗎?或者台灣是組成中國的一部分?

現在讓我們大略的看一下台灣的歷史。西元 1624年,荷蘭人來到這個島,順便一提,他們並非最先發現這個島的歐洲人(荷蘭人於西元1624 來到這個島並在南邊開始殖民,他們的大量的紀錄與麻六甲 (馬來)-玻里尼亞人原住民人種相關。但是中國人在台灣屯墾居住的資料並不曾在這時期的記錄中出現過,更遑論來自中國的統治階層。) 兩年後,於西元1626年西班牙人佔領了北部地區的一部分,但卻很快地就被荷蘭入侵者趕走了。說這件事我並不感到驕傲,然而部分荷蘭的殖民時期的條例卻保 留下來。

鄭成功我們稱他國姓爺,在西元1662年趕走了荷蘭人,鄭成功Koxinga原是一個海上商人也是一個海盜,效忠於中國明朝政 府,但這並不相當於中國接管台灣。明朝皇帝正流亡著,而當時滿族人已經在北京掌握政權,鄭成功與他的兒子則在台灣及澎湖群島建立了他們自己的統治權,直到 西元1683年一位滿清將軍入侵這個島,並擊敗鄭成功然後執政。這位滿清將軍的入侵,並未解決台灣漸漸被中國所合併,這個島仍然維持一個落後的狀態,台灣 作為這相隔遙遠的河岸彼方,仍被北京的管轄所漠視。兩百年後的西元1885年,中國清朝宣告台灣為其一省份,顯然是為了試圖阻止日本這個擴張主義者的接 近,但卻於西元1895年的甲午戰爭之後,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使日本擁有台灣永久所有權。

西元1945年第二次世界 大戰結束時,同盟國的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上將,全權授權給蔣介石的軍隊代表同盟國暫時軍事佔領台灣,這是同盟國命令指示的說辭,代表著同盟國。由於同盟國 正全神貫注於巨大的戰後問題,並無暇顧及台灣。那短暫的風采過了,之後轉變為中國國民黨的永久統治更在某個時間國民黨與當地居民間的緊張關係發展到沸騰 點。於西元1947年二月的最後一天,全島性的示威運動在將近三萬人被屠殺的衝突中結束了,爾後於西元1949年,民族獨立主義的中國人與蔣介石,被毛澤 東底下共產黨的紅衛兵所擊敗,蔣介石大將軍及他的部下避難台灣,並且宣布維持了近四十年的戒嚴令,直到蔣將軍及他的兒子過世後才解除戒嚴令,然後在八○年 代後期民主化開始起飛且逐漸成長蓬勃發展。

同盟國於西元1951年迫使日本於舊金山簽下了舊金山條約,並於西元1952年簽訂國民政府與 日本間對等的和平條約,當時由國民黨代表的台灣將一疊文件具體化 。而西元1951及1952 年所簽訂的條約裡,台灣尚沒有國際承認的國家地位,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不過兩個條約都沒有明白指出這個放棄權利的接收人 是誰?如此一來台灣雖脫離日本卻不屬於任何人的狀態便受到爭議。這樣的本質仍持續存在於現在台灣主權上的爭議上。
台灣的治權歸屬於誰?誰是國 際法體系所認定具有統治台灣權利的一方?關於這個問題有兩派的看法:有些人認為西元1912年的台灣,為大清帝國的合法繼承者;也有人認為二次世界大戰後 中華民國擁有台灣的統治權?如我所說的,日本經由簽訂前述的兩份合約重新交出主權,日本於西元1951、1952年所做的事並對所謂國際法之「遺棄」產生 影響。由於所謂「遺棄」,台灣便成了「無主地」,是一塊沒有人擁有並且不屬於任何人的土地,然而這樣的領土很容易受到另一個權力的取得。

究 竟中華民國是如何在1945年後取得台灣的呢? 答案是時效性原則取得的領土所有權。其所參考的依據是由於「有效佔領」的事實。所謂有效佔領必須同時符合:一、有意願在其地實行其管轄。二、於其地事實上 已實行其管轄權。中華民國佔領台灣的事實在這兩個條件上成立,在1949年把中華民國政府轉進台灣後更是如此。

就台灣現狀而言,還有另一 派說詞:就是這個國家單純的處於一個非法的中間地帶,持這樣觀點的擁護者強調,大多數於西元1951年舊金山共同簽訂和平條約的參與者,發表意見希望台灣 人民對於他們未來的希望,應該在合法地位確立前被考慮到。舉例來說,英國的代表團提出聲明:「必須提出一個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及原則的解決辦法」,憲章 中規定國際關係應以民族自決為指導方針(第一條)。在西元1955年,即爾後成為大英國協外交部長的 Anthony Eden於眾議院發表聲明,:「根據和平條約日本聲明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所有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但此宣言並沒有將其對台灣的主權轉移給中國,不管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國民黨政府。他們因此主張,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如Eden所說,是「未被決定」的。美國賓州大學教授 Arther Waldern(一位美國人)不久前才表示,美國從未正式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不管是北京或是蔣介石。

我在此提出一些能夠讓雙方都可以接受,足以解決海峽兩岸結構性危機的想法。

首 先,解決問題的前提及辦法,應該是一個藉由和平談判而達成的結果,這不是因為道德或是倫理上的觀點所得到的結論。以國際法的觀點來看,中國應該停止以飛彈 瞄準台灣、軍事演習或類似手段來恐嚇台灣的人民。無庸置疑的,武力侵犯台灣的行為將被視為危害國際和平及安全的侵略行為,而非中國內部事務管轄權之行使, 為此也勢必會召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議。明白的來說,台灣逆境的一大原因,是中國佔有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中國越是富有,則他們政治的影響力也就會越發強 大,這點從歐洲的總理跟首相們時常率領著一群熱切渴望的商人前去造訪北京就是最好的例子。這種現象已經不再讓我驚訝,然而卻讓我為這些歐洲國家及政府的領 袖討好北京當局,一味奉承的行為,感到難堪及不齒。眾所皆知,台灣仍是歐洲很重要的貿易伙伴,台灣在科技上的發展有目共睹的,來自台灣的投資也被高度重 視。然而「中國、中國、中國」已經慢慢開始催眠並使人開始產生幻覺。即使政治迫害、示威抗議跟衝突、妨害人權等事件仍然時有所聞,然而這些道德的觀點,都 已經被中國的新淘金熱效應所排擠。歐盟政府對台灣嘗試取得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資格,以及其他國際事務參與的支持,都因為中國從中阻撓而停頓下來。當台灣由 民主選舉所選出的總統出訪,為了不讓中國視為一種挑釁,一般國家除了允許其過地加油外,甚至不願允許其自機場入境。自1994年起,台灣當局便給予歐盟國 家居民免簽證待遇,然後歐洲方面至今尚未在這件事上給予台灣相同的優惠待遇,而這一切都與其想要討好中國有關,想要藉此在經濟上,相對於其他在政治上與北 京較不合作的國家,如美國及日本等,能取得更加有利的條件。

台灣要如何從這前所未有的孤立情勢中掙脫出來?在可見到的未來中,台灣形式上 的主權獨立似乎已經無法達成,台灣的盟友們都敦促中國能夠保證不危害台灣安全及治權完整獨立,保有台灣的民主,自由及法治運作。所以,一個與香港模式一樣 的處理方法?一國兩制?看起來這個模式在當時是讓人充滿希望,不過這個模式是中國及英國已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後才去特別擬定的。聯邦制呢?看起來,施行這 種制度會讓台灣保有比實行香港模式更多的自治權,然而要建立一個由大陸及台灣共同組成的聯邦,達成兩個自治地區行政平等時,尚且要台灣的人民能認同北京為 聯邦中央政府的地位。以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及德拉威州為例,一個是幅員廣大的州,另一個是相對小的多的州,他們在聯邦的地位上平等,享有充分而完整的自治 權,然而聯邦政府所在地的華盛頓依然大權在握。同樣的情況也可以在德國的聯邦制上顯現。

與中國大陸一直建立「邦聯」則是另一種更鬆散的關 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瓦解的前奧地利-匈牙利帝國原是聯邦,卻只有一個名稱及一個首長,但實際上每一州每一個部份都擁有獨立政府及軍隊,同樣的其中有一 致性,將這樣的結構套用到我們現在在討論的問題之下,至少無論如何都能保住雙方面子。

我所能想到最鬆散的國家形式是邦聯。像是加拿大、澳 洲等國仍然在英國的王權之下。複製這個模式將帶來薄弱的統一形式,當然對岸的統治者如果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滿意的話這也是一個方式。我說這樣的形勢對台灣不 利,但這樣陰鬱的調子需要被讚美,發展上也是有光明面。中國大陸驚人的轉變為以資本主義為基調市場經濟,一定遲早會帶來政治上的自由化,絕不能讓北京執政 黨阻止這樣的政治過程。

就長程或是中程的來看,無論中國大陸樂意或是不樂意的朝著民主化前進,對台灣來說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遠景。同樣的理由:第一、中國大陸在民主化之後將能成為一個對話者,願意以一個講理的溝通方式來談判;第二、台灣也許不會想強烈要求的表達超過對外部自治權或更多其他的需要。

現階段我建議在台灣的朋友們,仍要堅忍的處理當前艱困的政治窘境。



Taiwan’s Identity

Andreas Van Agt (Former Dutch Prime Minister)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istory and Cultures on Taiwan
Taipei, by May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When reproduction or quoting in whole or in part, the title of both the author and the conference should be stated


Taiwan is a paragon of democracy. In 1992, a few years after martial law was at long last lifted, this country managed to run its first-ever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Presidential elections followed in 1996, 2000 and 2004. Taiwan rightly boasts of freedom of press, its judiciary is truly independent, the rule of law reigns supreme here. These admirable achievements present a stark contrast with the state of affairs in the rising superpower across the Strait. The entire world community of adherences to democracy and proponents of human rights should rejoice at this remarkable accomplishment of Taiwan. The thorough democratization of Taiwan is more than just blessing for its own people, it furthermore makes this country a light house, a lode- star in the East Asian region and beyond.

Is it not astonishing that this praiseworthy country keeps being treated by most of the surrounding world as an outcast? Taiwan finds itself excluded from the UN and the as well as from its affiliate organizations and agencies. Even its request for observer status continues to be brushed aside. The UN Charter proclaims in its preamble, inter alis,
its” faith in the equal right of nations, large and small and in its Article 1, that its purpose and principles are among others” to develop friendly relations among nations based on respect for the principle of equal rights and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To which Article 4 of the Charters adds, ”membership in the UN is open to all ….peace-loving states which accept the obligations contained in the present Charter and, in the judgment of the Organization, are able and willing to carry out these obligations. The admission of any such state to membership will be effected by decis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up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Most unfortunately, any recommendation by that Security Council can be blocked by any council member wielding its veto rights.

Despite its name the Untied Nations is not an organization of nations but of states. So, is Taiwan a state? Or is it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state presently called the Republic of China? Now let us take a brief look at Taiwan’s history. In 1624, the Dutch came to the island they were not the first Europeans to discover this island and settled in the South. Their extensive records relate about Malayo-Polynesian aborigines population. No mention in these records si made of Chinese settlements here let alone a Chinese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Two years later 1626 Spaniards took possession of parts of the island in the North but they were kicked out by the Dutch invaders fairly soon. Dutch colonial rule was short lived, however, Koxinga, as we call him, expelled the Dutch in 1662. He was a merchant and a pirate, loyal to Ming Dynasty in China. This did not amount to China taking over Taiwan. The Ming Emperor lived in exile, at that time, as the Manchu has already ascended the throne in Beijing. On Taiwan and the Pescodores, as we call the islands, Koxinga and subsequently his son established their own dominion. That came to and end in 1683 when a Mancu general invaded the island and defeated the Koxinga descendent there in power.

That invasion by a Manchu general did not resolve in Taiwan getting incorporated into the Chinese empire. The island remained a backwater, remote hinterland disregarded by the rule of Beijing. Two centuries later, in 1885 China’s Ching Dynasty proclaimed Taiwan its province, obviously attempting to keep expansionist Japan at bay. But already in 1895, after the Sino Japanese War, China ceded Taiwan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s the treaty of Simonoseki put it.

By the end of the 2nd World War 1945, the allied Supreme Commander General MacArthur authorized a temporary military occupation of Taiwan by Chiang Kai-Shek army on behalf of the Allied. Mind the wording: on behalf of the Allied. That temporary presence has been turned over the years into a permanent rule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since the Allied powers were too absorbed in enormous post-war problems, thus unable to pay attention to Taiwan.

Between the Kuomingtang and the local population, tensions developed sometimes up to the boiling point. Island wide demonstration ended in a clash on the last day of February 1947, with ten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massacred. When in 1949, the Nationalist Chinese under the Chiang Kai-shek were defeated by Mao Zedong’s Communist Red Army, the generalissimo and his followers took refuge in Taiwan. There declared Martial Law which was to last for almost four decades. Only after General Chiang and his son had passed away, Martial Law was lifted. And then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1980s democratization took off, as of then evolving at an unstoppable speed.

The Allied powers and Japan signed a peace treaty in 1951 San Francisco. A bilateral Peace Treaty between Japan and China came about in 1952 China at that time was embodi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represented by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The PRC had no legal persona at all yet. In both treaties, 1951 and 1952, Japan renounced, I quote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 to Taiwan. None of the two treaties did, however, identify a beneficiary of that renunciation. Thus, it is argued Taiwan was detached from Japan but attached to no one.

In which entity is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vested now? Who is measured by international law in charge of Taiwan nowadays? There are two schools of thought.
Some take the view t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of 1912 Republic of China was a legitimate successor to the imperial Ching Dynasty. So some take the view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ke th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after World War II. How did that happened? As I mentioned Japan relinquished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by signing the two peace treaties. And what Japan did in 1951, 1952 amounts to what is called the international law “dereliction” as a result of that “dereliction” Taiwan became “teras Nullius” A territory owned by no one, belonging to no one. Though such territory is subject to acquisition by another power.

So, why and how did the ROC acquire Taiwan after 1945? The answer is by acquisitive prescription. How does this come about? The protagonists of the view now under consideration point out that this is effected by “effective occupation.” Which presents itself when two conditions are met: a - when the intention and will to act as a sovereignty are demonstrated as well as b - the actual exercise of such authority. Both conditions were realized in the ROC’s occupation of Taiwan especially after the ROC government moved to Taiwan in 1949. Yet I wonder whether this doctrine fits Taiwan’s post World War II history marked by an ever-smoldering and sometimes flaring opposition against a repressive regime and a waxing awareness, more and more frequently expressed, of Taiwan’s xxxx identity. There is another view, another school of thoughts regarding the present status of Taiwan. This views holds that this country in a legal limbo. The proponents of this view emphasize that most of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conference which produced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1951 voiced the opinion that the wishes of the Taiwanese about their future should be taken into account prior to determining Taiwan’s legal status. The British delegation for example stated that I quote “ A solution must be found in accord with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UN Charter.” That charter stipulates that self-determination should be a guiding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rticle 1). In 1955, Anthony Eden, then Foreign Minister of UK, stated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I quote “Under the Peace Treaty Japan renounced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Pescodores have this did not operate as a transfer to Chinese sovereignty, whether to the PRC or to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authorities. they further said that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are therefore, Mr. Eden said, territory, the “de jure” sovereignty of which is uncertain, undetermined. Professor Arthur Waldron from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recalled not long ago that the US has never recognized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whether claimed by Beijing of or Chiang Kai-shek.

Fascinating as the confrontation of the different views on Taiwan’s legal status, maybe from the viewpoint of international law, they converged since the heirs of Chiang Kai-shek in Taiwan have dropped their claim on the mainland. All parliamentary groupings now share the view and subscribe to the thesis that Taiwan is a separate entity, not just a province of China. Opinions differ on whether Taiwan should seek unification with China or strive, however cautiously, for “de jure” independence.

A few notes on how a mutually acceptable solution of the structural crisis between the parties on either side of the Strait could conceivably be arrived at.

First a preliminary note. Any solution ought to be the outcome of the peaceful negotiations. China should stop browbeating the people of Taiwan, by deploying hundreds of missiles targeting Taiwan, by holding military exercises or in any similar way. And there cannot be a scintilla of doubt, that a military assault on Taiwan would not qualify as an internal matter, as a matter within China’s domestic jurisdiction, but as an act of aggression endangering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hence calling in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put it boldly, the tide goes against Taiwan. The wealthier China, harboring one fifth of the world population, the wealthier China grows, the stronger its political clout. European presidents and prime ministers flock to Beijing often with a pack of eager businessmen in their wake. I am no longer surprised, I am rather embarrassed and sometimes even ashamed of watching European heads of state and government coaxing their hosts in Beijing. It is just kowtowing at times.

Admittedly, Taiwan still is a big trade partner for Europe. Taiwan’s technological advances are most impressive. Taiwan’s investments are greatly appreciated. But China! That becomes mesmerizing, not to say hallucinating. Political oppression , demonstrations crushed, human rights trampled , what about this major injustices? Alas in this new gold rush on China such moral inhibitions are readily crowded out. Political support from European Union countries for Taiwan’s efforts to be accorded observer status in the Word Heath Organization and elsewhere is de facto paralyzed, simply because China groans us down. When Taiwan’s democratically elected president goes on travel abroad, he is hardly permitted to make a stopover for refueling, as China would consider a fuss about granting hospitality to him. Since 1994, Taiwan has provided unilateral visa-exempt entry to the citizens of many European countries, but there is still no reciprocation from Europe. This is all about cajoling China, trying to reap economic advantages over the US and Japan, countries that have been less obedient to Beijing’s wishes and whims.

How could Taiwan be released from its ever tightening isolation? Since full-fledged “ de jure” independence is out of reach, as far as we can look into the future, friends of Taiwan engage in a quest for an arrangement with China that would not hurt anyone’s pride, secure far-reaching autonomy, safeguard Taiwan’s democracy, freedom and rule of law. So, a Hong-Kong type of arrangement? One state two systems? It looked fairly promising at the time but the expectation that China-UK deal offered were not fully met. So what about a federation? That would, as it looks, grant Taiwan more autonomy than the Hong-Kong formula. Even so, establishing a Chinese federation comprising two equal components would still require the people of Taiwan to recognize Beijing as the center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alifornia and Delaware, a big state and a small one, have a broad latitude to mind their own business. Bu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of Washington is yet powerful. The same goes for the German states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Creating a confederation with mainland China would make for an even looser connection. The former Austro-Hungarian Empire which fell apart after World War I was a confederation. That country had a single name and a single head of state, but in actual fact each state, each part of the confederation, had its own government and armed forces. All the same, there this was unification. Transposing this construction to the problem now under discussion could anyway be face saving, to say the least.

The loosest connection I can think of is a commonwealth. Countries like Canada and Australia are still under the British crown. Copying that model would bring about the flimsiest form of unification. It remains to be seen of course if the rulers across the Strait would be content with such an outcome. I said the tide goes against Taiwan but this gloomy note needs to be complemented. There is a bright side to the developments too. China’s spectacular transformation into a market economy with capitalistic overtones is bound to bring political liberalization along. There is no way for the ruling party in Beijing to stop this political process. China is heading, willing or unwilling, for democratization in the medium or long term. And that is a beckoning perspective for Taiwan. For two reasons even. First, China turned a democracy will become an interlocutor more willing to negotiate and to negotiate on reasonable terms. Secondly, Taiwan may not feel urged any longer to present demands that go to the outer limits of autonomy or beyond.

For the time being, I command my friends in Taiwan on perseverance in coping with recurring political adversities.

2006年12月23日 星期六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的在介入、干預司法嗎?

by 直江山城守 2006/12/20

最近,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對病弱吳淑珍的『鐵漢』作為以及他對強大中國的『柔情』表現,經過一般小老百姓網友,以及若干媒體與政治人物的追蹤之下,有不少事情曝了光。從而包括我在內許多沒水準的人民都瞭解了中華民國發薪水給張熙懷檢察官之後他在忙些甚麼。

而在張大檢察官的事跡曝光後,許多有水準的媒體如中國時報啦聯合報啦開始口徑一致的宣稱『民進黨不擇手段的介入、干預司法』,講得我等沒水準草民不禁也心虛起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真的在介入、干預司法嗎?


不過我在坊間聽到一位大學法律系的學生在閒聊時,這位學生卻斬釘截鐵的說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全是屁話。

他何以敢認為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全是屁語?
理由如下:
刑事訴訟法裏有關於法官與檢察官迴避的事由,是那些有水準的媒體不懂或不想懂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以才會講出上述那類的抹黑栽贓屁話。

而我聽了自是有驚又喜,就趕緊請問這位大學生是哪些條文?
他要我去翻閱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我翻閱之後,發現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說的真的可能是屁話。

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推事迴避:
一 推事有前條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推事有前條以外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第二十六條)
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檢察事務之書記官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
檢察官及前項書記官之迴避,應聲請所屬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
首席檢察官之迴避,應聲請直接上級法院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其檢察官僅有一人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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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法條明白規定如此,那麼,我們去找出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或蔡守訓審判長有『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事實,提供給本案被告參考,正是法律賦予被告及其代理人的訴訟上權利,當然不是『介入、干預司法』,更沒有甚麼『不擇手段對付法官檢察官 』可言囉。

所以,請各位教教我,那些有水準的媒體講的是不是屁話?


T老師的來信

by 在水一方 2006/12/20

HW:


我最近開始學蒙文,只想學一點,目的是了解中蒙關係。

舊蒙文(一種特別的直寫字母, 內蒙古使用的)跟口語有點不一致,比較難學。還是學新蒙文(使用俄文字母)方便。 我造了第一句蒙文, 那是" 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би тайван хүн,хятад хүн биш.)。要學新蒙文,先得把俄文字母學會,其中有6個希臘字母。我以前就會了,所以沒問題。

幾個中大的熟人去蒙古參加學術研討會,在蒙古聽說他們對中國人並不友善,有人直接說是"討厭"。以前一位台商投書到中國時報說,他寫信給蒙古的旅行社。對 方完全不理,一再寫信,對方說不為中國人服務,他說他對成吉斯汗也與有榮焉,感到驕傲,怎麼對方會那樣(他假如說出上面的話,蒙古人就會對他友善了)。其 實不得不排華,不排的話以後他們就像內蒙古人一樣。我覺得東南亞民族排華理由正當,不排的話以後他們就像這裡的原住民一樣。

我的新發現是蒙古根本沒接受中國文化,中文借詞也很少。我這幾天很費力的只找到4個:
茶 tsai 瓦 waar 燈 den 館子guanz
新字全是來自俄國和西方,例如
銀行bank 博物館 muzei 電影 kino 汽車avtobus 工廠fabrik
還有好多好多。

蒙古是跟中國在文化上毫無關係的國家,中華民國居然聲稱那是領土的一部分。

蒙古值得學習, 在兩個邪惡霸權的狹縫中仍然能保持自主。今年是蒙古建國800年紀念,800年來他統治了中國一百多年。歷史上中國北邊都有一個國家,中國歷代從未佔領過 蒙古,蒙古卻完全征服過中國一百多年。明朝時兩國依然交戰,明朝的英宗皇帝被抓去。在清國時代,滿蒙共治中國,當時已沒有中國了,因此即使在清國時代也不 算中國統治了蒙古。進入民國以後,雖然北洋軍閥徐樹錚曾短暫的佔領過庫倫,但很快的被驅逐出去,蒙古也趁機收復了一些失土(以國民政府的觀點那是失地)。 二戰結束那年,蒙古軍隊曾進入張家口,直逼北京。這800年來中國也處於下風,因此說蒙古是中華民國領土,即使以中國的觀點來看,實在牽強,還很帝國主 義,更何況以台灣的觀點來看。蒙古從來不是中國的領土,跟台灣更無瓜葛。

照中國的邏輯來說, 中國自古以來是蒙古的不可分割的領土囉,其實歷史學家早已說過, 中國是北方遊牧民族南下牧馬的地方。

每一種外語都難學,我只想學一點,糗糗國共這兩個兄弟黨。

韓國也值得學習。她如何在3個邪惡鄰國的威脅下保持自主。真是了不起。越南也值得學習。她可說以鐵血的意志擊敗3個世界列強。奠邊府之圍。不知圍困幾萬法軍。中越之戰。也是把共軍全部驅逐。美軍更是落荒而逃。我一直記得一首越南李常傑將軍的漢詩:
"南國山河越族居 截然定分在天書
若有逆虜來相犯 汝等行看取敗虛"

你看,我的理論還不少。

祝好

2006年12月22日 星期五

民進黨在執政嗎?

by winglife 2006/12/19

這是很多人心中不解的疑問

民進黨不是執政了嗎?

那…司法的黑暗,為何還解不開?

一般人只會只有二種答案

一是,民進黨無能?

二是,民進黨和國民黨一樣黑?

答案呢?誰來告訴答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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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不太精確

民進黨一直都沒有執政,掌握九成執政效能的是國民黨腦殘公務員

編按:倒不盡然是國民黨員,不過多是在國民黨「軍公教福利國」政策下的既得利益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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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陳生

關於國務機要費進入審判,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扯上翁岳生一事?
我覺得「沒必要」,而且只是讓泛藍看笑話。

眾所皆知,在國民黨「黨國」殖民體制下,台灣司法人員被訓練成「忠黨愛國(KMT)」的司法機器,戒嚴時期司法人員只能聽命判刑,不能自作主張,何況國民 黨為鞏固這部御用機器,架搆終生保障福利制度籠絡。考上司法官特考的人都能感受到效忠國民黨一輩子食衣住行攏免煩惱,國民黨就是其一生的衣食父母,其主持 的正義是黨國一體的政治利益,這才是台灣司法界的原形面貌。

民進黨執政後,司法界不但未鬆動反而更行團結,民進黨政府只能在法務部長、司法院長調動,司法人員根本不把民進黨政府看在眼裡,這就是為什麼陳水扁會被起訴,吳淑珍必須抱病出庭的原因。

你用頭殼想一想也會瞭解,以忠黨愛國(KMT)的思維,陳瑞仁能辦第一家庭的案子,進而認定有罪起訴,歷史一定留名,擔任第一家庭審判庭的法官、審判長想法也如出一轍,這些帶有政治成見、立場偏差的司法人員個個享有終生俸祿,面對改革,不怕民進黨政府動他一根汗毛。
既然民進黨都無法對付的司法怪獸,無搏雞之力的翁岳生又能起什麼作用?


圖謀

法院去函總統府 12/27釐清秘密外交文件可否審理

審判長先裁定檢方起訴沒有違憲之虞,因此法院還是得繼續審理,庭訊中,檢方一度向法院聲請,要到總統府查扣與六大秘密外交相關的資料,不過,遭到法院駁回。法院表示,已經用最速件的方式去函總統府,要求總統府必須在下周三中午回覆,才能釐清涉及六大秘密外交的部分,是否要公開審理。

秘密外交資料交給「紅色檢察官」?!
嘿嘿!「明打總統貪污,暗圖機密文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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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一度向法院聲請,要到總統府查扣與六大秘密外交相關的資料,不過,遭到法院駁回。>

哈哈,露出狐狸尾巴了!

這也是藍紅軍連串攻勢,輕看台灣人的結果,還是『適得其反』:

1.激起台派的團結與反抗氣勢;
2.藍紅軍結合統媒亂台的技倆(自漏破綻)逐漸失效;
3.提早引蛇出洞--以後專打他們自己謊話連連、其公信力喪失的要害,張熙懷,陳瑞仁,及一票明顯不公正的檢察官!

不公正的檢察官若受到檢驗(他們圓謊會露餡),爾後雙方的攻守會均衡一點;
統媒造神與亂台的危害會日漸減輕!


洩底

by 不來客 2006/12/21

吳丹紅在12/20的這則新聞『張熙懷安排旁聽開庭? 大陸學者吳丹紅:經正常程序申請 』 http://www.ettoday.com/2006/12/20/138-2030169.htm中表示: 他『和張熙懷交情一般,是「一面之緣」』!!

那麼, 我們來看看, 這個『一面』到底『多有緣』哪?!

讀完下面這篇文章, 我有一個結論: 陳水扁, 你跟你老婆死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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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2584981.html

吴丹红:与台湾司法亲密接触
发表时间:2006-7-17 10:25:00 來自:无法无天 http://laws.fyfz.cn

......罗[秉成]律师先陪同我到台北地检署张熙怀主任检察官的办公室......罗律师是上次王兆鹏教 授陪同我访问台北律师公会的时候认识的,他曾经是著名的“苏建和案”的辩方律师,也是民间司改会的执委......一位台北检察官,对于大陆法学的用心程 度,让我震惊。更让我称奇的是,他见到我的名字,居然说看过我写的东西,而且还有“蛮深的印象”。我只是无名小卒,他怎么会有看过我写的文章?我起初以为 是客套之语。没想到,他居然变魔术一样搬出了我参与写的三本书,要我签名......

大约十二点钟,我们去附近东吴大学校内吃午饭。我们三人到达的时候,一位瘦瘦高高的先生已经在那里等候,经介绍,才知道是台北地方法院的叶建廷法官......目前还在王兆鹏教授那里念博士班。

......

参观完高等法院,罗律师再次陪我去地检署见张检察官,说要带我参观一下检察署。于是,在张检察官和罗律师的陪同下,我有幸参观了一般人不能看到的检察署侯押室、羁押室以及侦查庭。

......

在张检察官的安排下,我有幸会见了地检署的检察长。在检察长办公室,一杯咖啡还没喝完,颜大和检察长就来了。

在地检署门外,我看到一个很特别的设置:申告铃。......在申告铃下,还有一个较低的“爱心铃”,是为残障人士专门配备的,因为吴淑珍有可能被邀到地检署问话,所以为坐在轮椅上的她而安装的这个铃,也被戏称为“扁嫂铃”。

......

本来这次一个司改会高层的内部会议,我没有必要参加,但既然来了,我也乐得旁听一下,因为其中有一项议题也是讨论刑事诉讼方法修改草案的。会议的事项很 多,不过,我最感兴趣的是,关于司改会如何回应媒体要求它对阿扁弊案的表态。因为司改会一直关注司法,但这次阿扁事件,对于司法信义已经并还在造成伤害, 司改会不能再沉默了。这里还有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是,顾立雄、罗秉成律师曾经是当年“大选”的陈吕辩护律师,顾现在还是赵建铭的律师,所以舆论怀疑司改会有 偏“绿”的立场。但是,罗律师认为,法律辩护是法律辩护,不会影响到对这件事的判断。[羅秉成律師]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文章,直指阿扁应该下台。看到他的这篇妙文,我都忍不住要击节赞叹。题目就很漂亮:“你没Sogo?我们so,go!”

......

送我回去的路上,罗律师告诉我,虽然外界有人认为他是绿营的,但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中性的,并不会因为曾经为阿扁他们辩护,而在政治上倒向他们。所以,明天的《中国时报》,会见到他这篇措辞严厉的抨击阿扁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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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心得:


1. 台灣法界似乎很樂意對中國法界表達他們對陳水扁案的『嚴厲態度』!這是......為什麼????

2. 這幾個跟吳丹紅吃飯的法界人士, 關係都很好! 彼此有師生關係或者朋友關係.....真是一家親! 不但如此, 一個吳丹紅, 都可以勞動顏大和檢察長親自接待, 真是不簡單啊!!

對了, 吳丹紅參觀旁人不能參觀的地方, 有經過申請嗎? 外國人(或者應該說『祖國大陸』同胞? Wink )可以這樣長驅直入台灣的『禁地』嗎??

3. 『扁嫂鈴』變成笑柄了嗎? 是因為那個按鈴的人是個殘障? 還是因為那個殘障是陳水扁的老婆?

連一個為殘障者安排的按鈴, 都一定要編派成『扁嫂鈴』? 全台北/全台灣只有吳淑珍一個人用得到這個鈴嗎? 按不到正常的鈴的人很好笑嗎? 他們只能按那種鈴的事情, 應該拿出來開玩笑嗎?

4. 吳丹紅是林志玲嗎? 偉大的張熙懷檢察官還趕緊拿出三本吳丹紅跟人家合著的書請吳簽名??????

吳丹紅幾歲? 有什麼法學上的國際性知名度了嗎? 為什麼台灣的檢察官/檢察長/律師這麼屈意承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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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四無君 2006/12/22

剛剛問了一名署立醫院的醫生,以下是談話內容。

我:「你不是很想去中國演講嗎?去申請不就可以了!
人家檢察官跟你一樣十幾職等了,還不是上頭一批,馬上出去接受中國熱情接待。」

他:「不可能啦!你以為那麼簡單嗎?」

我:「你是關係不夠好喔?」

他:「誰要扛那種責任啊?你知道兩岸交流的條件是什麼嗎?
我們過去演講或指導開刀,我們也必須答應他們派人來台觀摩開刀技術。哪個醫院院長要扛這種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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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句話我真的恍然大悟,謎團漸漸解開了!
喔!難怪張熙懷要幫吳丹紅安排開庭旁聽位置勒。
敢情或許這也是兩岸交流的附帶條件,台北地院也得答應支那人士在場觀摹?



張熙懷與媒體關係

by KSC 2006/12/21

「國務費案」不是一個普通案件;這可是有關中華民國現任總統的去留!
張熙懷曖昧言行,惹火燒身,已引起極大的爭議!如果他是一位敬業專業的檢察官,在這種狀況下,清白與否,他實在應該自動告退(excuse himself)。
不甘心優雅下台,聽說他昨天還違規地,帶記者到他辦公室,蓄意顯示他辦公桌上一支小國旗,企圖表示他的"忠貞"!
搞什麼玩意? Surprised Surprised Surprised
有國旗能說明什麼呢?
那支國旗,搞不好是前天緊急調度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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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C_pee

張熙懷明知辦公室不得對媒體的規定,還帶媒體到辦公室拍照,可知道他對「處理」媒體很有一套。

平時可以爆料給媒體,跟媒體「博感情」。受害的是誰?就是這些隱私被揭發的不幸的嫌疑犯跟關係人!

那他怎麼來讓媒體pay back呢?除了讓媒體把他描述成一個神(例如;公訴之神)外,他還可以放消息,利用媒體來抹黑嫌疑犯,增加嫌疑犯被定罪的機會,這樣他的考績可以年年高分!

政府天天喊司法獨立,政治不要插手司法,但看起來,台灣現在是司法在手淫政治。

還真湊巧,也是張檢察官的傑作

by 上來看看 2006/12/20

有「公訴之神」(哪位好心人士請賞我個塑膠袋吧!)封號的張熙懷,屢次前往中國奉獻所學、貢獻時間金錢,並且滿懷開心的坐在貶損國格的紅布幔下,國家認同錯亂也就算了,張熙懷有沒有把這種錯亂意識帶入偵查業務呢?

白米炸彈被告楊儒門,就是張熙懷的「傑出」經歷之一,本案「檢察官衡量楊的動機是為喚起社會對農民生計的重視,非為一己之私,且所製爆裂物均無強大殺傷力,情有可原,未具體求刑。 」 Shocked

好康不只這一樁,跟據警局筆錄楊儒門「承認是遭員警帶入警局」。由於影響刑期甚鉅,辯護律師要求調查錄影帶,但關鍵證據,也就是中正一分局7點30分左右的大門口監視器錄影帶,居然「恰好」斷電沒有錄到楊儒門進入警局的畫面。 Rolling Eyes

不過,檢方仍認定楊儒門應屬於自行投案,所以啦,楊儒門判的很輕,「台灣省台北地區檢署主任檢察官楊熙懷」居功厥偉,搶救了一位「非為一己之私」的好炸彈客!

中國考察真是獲益良多啊!

http://www.ettoday.com/2005/01/24/545-1745884.htm
http://www.coolloud.org.tw/current/antiin/Detail.asp?ID=105638

這是政治,不是法律

by 海兒 2006/12/19

在「國務機要費」的承辦檢察官張熙懷曾經訪問中國,並且在中國設立獎學金為中國培養法制人才後,張熙懷是否因為「心向祖國」而配合中國國民黨惡整總統夫人吳淑珍一事,在台灣政、法界已然成為最受矚目的新焦點。

由於張熙懷在中國訪問期間公然稱中國為「祖國」,就算對政治再無特別立場、對政黨再沒有任何特別偏好的台灣人民,誰都會認為這絕非是一個身為「中華民國檢 察官」所應該有的言行。畢竟連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都尊奉其榮譽黨主席連戰的衣缽說:「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了,身為「中華民國檢察官」的張熙懷 又怎麼能夠在「匪偽政權」所竊據下的「大陸」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呢?

只不過,若是與張熙懷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的行為相比,在最近這幾年間每逢選舉就被檢察官「關切」的民進黨竟然沒有趁著此一機會打蛇隨棍上 的去地檢署告發張熙懷觸犯「內亂罪」與「外患罪」,就真的是讓人大惑不解,同時更讓人懷疑民進黨政治人物的智商每一位是否都是IQ零蛋?

或許,張熙懷的行為究竟是否已經符合「內亂罪」與「外患罪」仍有疑異,然而,若從張熙懷這一位「中華民國檢察官」都已經奉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 國」的情形觀之,張熙懷心已不在「中華民國」是可以確認的事實,既然如此,身為「中華民國」執政黨的民進黨其實也就不必考慮那麼多,大可直接去地檢署對張 熙懷提出「內亂罪」、「外患罪」的告發就是了,至於最後是否會成罪還是其次!

因為如果張熙懷被以「內亂罪」起訴,那麼此後台灣那些想要再去中國「聯共制台(獨)」的政客們將會懾於此一案例而不敢再亂搞,台灣可以就此擺脫過 去兩年來國不成國亂糟糟的政治亂局;反之,若是張熙懷被以「外患罪」起訴的話,那就等於檢察官認定:「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此後統派想再將台獨污名化 就會因此而破功!而就算到最後張熙懷被不起訴處分,那民進黨也可以立即指控檢察官果然是「官官相護」、「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此後檢察官想再對任何民進黨 的政治人物以起訴的方式惡整都無法再影響選情,民進黨不管怎麼樣都是贏家!

是以,民進黨不必再去管犯罪構成要件是否該當、起訴是否會成功,反正對張熙懷提出告發就對了!對付心向中國的小人,民進黨沒有必要再以君子待之, 反正他們本來就是仍把中國國民黨奉為正朔、把你們民進黨當成叛亂份子在對待,不要以為你們民進黨把檢察官當成了國家的公務員他們就不再以中國國民黨的打手 自居,而會真的跟你們民進黨談「行政中立」!

套句宋楚瑜在2004年320之亂時曾經對馬英九所說的話:「這是政治,不是法律!」,對付張熙懷這一位假法律之名行政治鬥爭之實的偽善小人檢察 官,民進黨又何必以君子代之?除非,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們打算在2007年輸掉立委選舉,然後在2008年再輸掉總統選舉,把台灣透過馬英九之手奉送給中 國!

法院的標準程序在哪裡?

by Ashinakhan 2006/12/19

我只是好奇,「腫花抿龜」的法院也在台灣開張六十年了
一年要受理二十萬件刑事訴訟案(資料
六十年下來開庭最少五六百萬次跑不掉
難不成都沒有碰過被告重病?
難不成法院對身體狀況不適合出庭的被告,都沒有一個標準作業程序?
而這次蔡大審判長對吳淑珍女士的處置,是否符合這樣的標準作業程序?
人家越不講理,我們越要抓住道理說話
才能把對手逼出原形

2000年台灣政府總預算中人事費支出

by 老貓 2006/12/19



2000年台灣政府總預算
歲出15,755億元、九二一特別預算(1,000億元)及擴大內需之追加預算案(616億元),合計須執行之預算總數高達17,371億元
http://www.npf.org.tw/monthly/00108/theme-001.htm

而其中

2000年時軍公教薪水每年高達八千億元」http://ca2.cpa.gov.tw/oldweb/research92/pdf/Cbok.pdf 36頁

即人事費佔台灣總預算將近一半

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不認罪的語意陷阱

by 沈潔 2006/12/20

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庭,四名被告都異口同聲「不認罪」。看來「不認罪」是台灣司法上的習慣用語,意思是不服檢察官的指控,反扁媒體以大標題突出「不認罪」三個字,足見這個用語對被告帶有不利的偏見。

實際上,法官應該問被告承認「有罪」,或自認「無罪」。吳淑珍等被告應該向法官聲明「無罪」,而不是聲明「不認罪」。從人權、法律原則及語意上而言,這兩者區別很大。

司法上有「無罪假定」的基本原則,檢察官的起訴只是對被告的指控,他必須在法庭上提出確鑿證據,證明被告確實有犯罪行為,經法定程序判決,被告才算有罪。依此原則,被告初次出庭,當然是無罪之身,他可以主張、也應該主張自己並未犯罪,即「無罪」。

一般習慣用語,「不認罪」暗示被告已被認定「有罪」,只是抵死「不認」。反扁媒體誇大扁嫂「不認罪」,便是拿定它有「不知反省」、「有罪還不承認」的意義。

把主張自己「無罪」的聲明,用「不認罪」陳述,在語意上的錯誤很明顯。喜歡看「包青天」之類小說的人都熟悉這種劇情:被冤枉捉進官裡的人,並不是喊「不認罪」,而是喊「無罪啊!冤枉啊!」如果他嘴硬說「不認罪」,那可能要被多打五十大板。

美國司法用語,便沒有把被告假定為「有罪」的錯誤。在其司法程序上,被告第一次提堂,法官不是問「認不認罪」,而是純中性的問被告「你如何聲訴?」 (How do you plead?)其重點在被告的立場是主張「無罪」 (Not guilty),或「有罪」 (Guilty),而不是「承認」或「不承認」的問題。

檢察官指控被告「犯罪」,被告的相反主張應是「無罪」,見解分歧,檢察官只有在審判過程提出使法官(美國制度是陪審團)信服的證據,才能使被告定罪。

審判是檢方與被告律師對事實與法律的辯論,雙方處於對等與對立地位,如果被告聲訴用「不認罪」代替「未犯罪」,便容易使人誤認起訴有理,被告「明明犯罪,卻不承認」,那就與人權原則及法律程序的設計相去太遠。

(作者為自由作家)

有史以來最強的紀德艦 不值得說點好話嗎?

by 漢堡 2006/12/20

朋友傳來一篇文章-五顆星的極致腦殘表現,內容是在罵東森一篇腦殘新聞:

王牌戰艦? 紀德艦剛成軍就大修 武器買半套兵推遭擊沉
東森新聞報╱調查中心╱台北報導 2006-12-18 09:50

海軍最大的戰艦──紀德艦,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12月卻偷偷進了船塢準備大修。海軍強調是例行性維護,但內部透露,紀德艦武器沒有到位,幾乎等於空船,電腦兵推時慘遭擊沉,只好進廠大修。
11月2日陳水扁總統主持海軍紀德艦成軍,但才過了1個多月就風光不再,因為紀德已經進船塢準備大修了。軍方表示,因為紀德艦本來就是由封存艦重新啟封的,許多武器裝備例如聲納系統都還沒就位,所以才會進船塢。
事實上,我國向美採購4艘紀德艦時,預算就遭立法院刪除44億元,因此艦上配備的標準二型防空飛彈,本來每一艘都配備142枚,但交到海軍手卻只剩60枚。
海軍規劃紀德艦當成海上指揮中心,只是海軍史上最大戰艦在漢光演習兵棋推演時,卻都遭到擊沉。一名海軍總部官員表示:「(漢光)將近40架飛機,來向它(基隆艦)實施攻擊,所以說它在披彈9次以後受到重創,被判定沉沒。」
不管是後勤維修還是聯合作戰,紀德艦變成海軍的負擔。軍方透露,目前4艘紀德艦的其中1艘正在大修,是否影響其他3艘?就看維修結果。

不注意軍事新聞的人,可能不知道這篇報導到底腦殘在哪裡,雖然我已經很久沒逛軍事討論版了,勉力狗尾續貂一下,應該還過得去。

紀德

首先勒,漢光兵推是今年四月底五月間的事情,那時候已經成軍的是基隆艦和蘇澳艦,而報導中「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是十月初才由 米國返航的左營艦與馬公艦。那麼「11月才剛由陳總統主持風光的成軍典禮」、「兵推時慘遭擊沈」的,會是同一艘船嗎?再怎麼「內部」,也不可能透露出這種 消息吧??

再來,「內部透露,紀德艦武器沒有到位,幾乎等於空船」,這也很可笑,當初紀德艦採購案,也就是光華七號計劃,除了每艘二億美元的船體外(紀德艦造 價的5%,封存品當廢品賣的價格;之前我國的主力防空艦,成功級巡防艦,只是巡防艦等級,防禦空域只有紀德艦的十分之一;同時接戰多目標的能力不到紀德艦 的三分之一,每艘不含飛彈系統的造價就要四億三千萬美元),還包括啟封費用、硬體升級、武裝,最初美方報價347億台幣,後來立法院亂鬧,砍掉了半數的飛 彈之後(只買248枚標準二型防空飛彈、32枚魚叉二型反艦飛彈),以244億台幣成交。而且,我方派出千餘名海軍官兵至米國參與啟封維修,歷經年餘,而 後自力航行返回國門,這些硬體裝備難道另外海運到台灣,再另外派米國技師來台灣組裝嗎?很沒大腦吧?照中央社2005年1月1日報導,紀德級上武器、雷達 設備,在返國前都已完成更新,其他媒體報導也差不多,似乎只有東森的記者不知道而已。

照說,左營號和馬公號8月25號在南卡羅來納州的查爾斯頓軍港交艦,10月初返台;經過月餘的遠洋訓練航行,這時候大修應該是很正常的事,何況新船 總是有需要調整的地方,若是某些系統在航行過程中發現不盡理想的地方需要調校,也是意料之中。但是說成「空船」,是要怎樣昧著良心才能說出口啊?戰艦每年 進船塢大修的時間,是用「月」做單位計算的。米國一個航母戰鬥群,大修一次就是三個月。四艘紀德級理當輪流大修,幹嘛要「偷偷」、「只好」大修?更談不上 「風光不再」、「成為海軍的負擔」、「影響其他3艘」。對大修大驚小怪,顯示這個記者對海軍全然欠缺概念

至於漢光演習被判定擊沈,也不可怪。演習不從嚴,難道從寬嗎?甚至2004的兵推還發生當時的參謀總長李傑對紅軍的戰術作為提出質疑,他認為紅軍想盡一切辦法要把海軍視為主力戰艦的紀德艦擊沈,採用的戰術手段,已超過所有海軍的戰術作戰規範,妨害了兵推的真實性和效果。

紀德級不但是我軍歷來噸位最大的主戰艦艇,在軍方和國際間的評價,更是僅次於日本金剛級戰艦的東亞第二強戰艦,在軍事討論版上,稱為「史普魯恩斯級 的加強版」,性能勝過早期版的神盾艦。雖然紀德級成軍不能改變台海中國攻、台灣防的基本態勢,但使我軍獲得區域防空能力、戰場管理能力,使我國海軍真正邁 入藍水海軍時代,取得接收新一代神盾艦的能力;紀德艦搭配博勝案,也實現了海陸空聯合作戰的戰力提升計畫。我不太明白這些記者到底是真的無腦,還是昧著良 心報導;對我國海軍跨世代的進步,難道就沒點好話可說嗎?

有人問我特別費,我想到我的高中好友黑狗

by 安平客 2006/11/27


念新化高中的時候,雖然不是台南一中、不是台南二中,更不是黎明、港明、興國等貴族私中,但還真他媽的,國文考試還得考默寫詩詞,什麼長恨歌、木蘭詩,又臭又長,一堆平常看不到的怪字。當小流氓的日子,原本一點都不長恨,直到國文段考、、、。

作弊,對!既然學校已經公布了題目,那就抄在墊板上,或夾帶小抄,就這樣,我們幾個小流氓,自己各顯神通,把木蘭詩事先抄好,就這樣混過了第一節的國文考試。

不幸的是,到了下一堂考數學,監考的竟然是那個威脅利誘全班同學加入國民黨的林姓歷史老師,他看出我們幾個惶恐不安的神情,開始檢查起我們的墊板、筆盒、座位,所幸,我該丟的都丟了,順利的逃過檢查。

不過,倒楣的黑狗,被檢查出墊板上抄著滿滿的木蘭詩,就這樣,考數學時候,被查出考國文時候作弊,結果是一支大過,外帶國文補考。黑狗夠豪氣,作弊就作弊,他沒什麼好講的,淡淡的說,「算我倒楣!考數學,卻因為木蘭詩被逮到,應該也是空前絕後的紀錄。」

黑狗沒有埋怨,因為錯了就錯了,他沒有說,「有很多同學都跟我一樣作弊,這是制度的問題。」,他也沒有說,「要查!那全校學生都要查!連第一名的模範生也要查」,他也沒有說,「我沒有錯,錯是錯在根本不應該考國文默寫。」

黑狗沒有硬ㄠ,他不是現在的馬英九,他拒絕向學校透露所有作弊的同學名單,對林姓歷史老師,他也沒有怨言,他斗大的三個名字,就貼在走廊的布告欄上,「查三年四班XXX同學,考試作弊,大過乙支。」黑狗吆喝大家下課後去打撞球,好好玩個痛快,把這件事給忘掉。

誰說特別費是制度問題?特別費的設計,是一種方便,是一種給行政首長在薪水與業務支出之外,應付「公務」所需的費用,再次強調是「公務」,而不是「私務」,不是薪水,更不是津貼。

一位擁馬派立委說,當初他當行政首長時,會計單位就告訴他,特別費就是你薪水的一部份,就是要給你匯入帳戶的。如果這種說法成立,那為何不直接加薪?那如 果是這樣,這豈不是變相加薪?特別費就是特別費,否則就當成專業加給,就當成危險津貼,特別費是給你「特別」公務狀況時使用的費用。

那如果馬英九把特別費捐出來,或者特別費讓隨扈去報帳,那是不是公款私用?是不是貪瀆?第一,如果馬英九把特別費全捐出來,並用「馬英九」三個字去當捐款 人,那就是貪瀆,因為這筆錢是人民的錢,是要你用在公務上,而不是要你去捐給任何慈善團體,以換來「善心」的美譽,要捐,也該是以全體納稅人的名義,而且 要經過民意的許可。

第二、如果馬英九給隨扈買早餐、買報紙,那也是貪瀆,為什麼?請問那個公務單位,有免費提供早餐給公務人員?軍人,也得扣繳伙食費,不是嗎?如果特別費是 用來給隨扈買早餐,那豈不是光明正大的落在私人口袋裡面?這是公務嗎?而這些隨扈感謝的是誰?會感謝真正出錢的納稅人嗎?還是,他們的主人,馬英九呢?

特別費需不需要存在,那是另一個制度設計的問題?操守不乾淨,就是不乾淨,錯了就是錯了,不管你是故意,還是不小心,而貪一塊錢也是貪,貪一百萬也是貪,捐再多的錢,買再多的贖罪券,有罪就是有罪,這沒什麼好說的。

註1:
我承認我高中時後作弊,但我有我作弊的原則,只有在考2個科目時候作弊,第一、國文默寫課文,因為背課文、背詩詞,太浪費時間,生命不該消耗在填鴨上。第二、考三民主義,這種莫名其妙的科目,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學校課程內,這種政治教條,就留給國民黨黨工就好了。

不只顏色、也是認同問題   評張熙懷檢察官

by 何必 2006/12/20


〈將傳訊總統?檢察官張熙懷:「不會傳訊不說實話的人〉(《聯合》12/16;記者王文玲)
〈刑事豁免權╱扁態度反反覆覆╱主任檢察官(指張熙懷):不需要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中時》12/26;記者林淑玲)

12月15日,「國務機要費案」首度開庭,主任檢察官張熙懷一席「不需要傳一個不說真話的人」,引發各界的議論;隔天《中國時報》與《聯合報》馬上把張熙懷捧成「英雄」,《中時》除了用「鐵漢柔情」,還以「黃埔一期」;「理性論告、感性求刑」來形容他。

《中時》說,張熙懷在司法改革浪潮中,堪稱公訴的「黃埔一期」,……張熙懷如同「心靈大師」般,柔性的請辯護人們,閉起眼睛,回想大學法律系時代追求的公義是什麼?……。

從新聞、側寫到照片處理,張熙懷在《中時》的眼裡,就跟神一樣。不過事隔幾天,張熙懷的政治立場,受到質疑,包括:

一、在中國設立「刑事訴訟法獎學金」

二、以「公假自費」方式,3次訪問中國,民進黨立委說,既是公假,即代表公務,何需自費;若是私人行程,何以可以用公假到中國?

三、今年10月17日,參訪「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時,被稱為「台北地區」檢察官。(見:http://www.haijian.gov.cn/dispnews.asp?id=755)

四、今年10月19日訪問「西南政法大學」時,被主辦單位稱為:「我國(指中國)台灣地區台北地方檢察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來我校進行學術訪問。……」
(見,西南政法大學國際與合作交流處網站http://202.202.80.9/mweb/waisb/content.asp?cid=818943743&id=846116371)

五、中國《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10/24刊出有關張熙懷的新聞,內容提及:「張熙懷(台北地區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我了解到,祖國大陸的《刑事訴訟法》一共有225條,於1996年實施,目前正醞釀著在近年內作一次修改,……。」(見: http//npc.people.com.cn/BIG5/14957/53051/4950428.html)

六、民進黨立委林國慶質疑,張熙懷在北京大學校慶五週年講座上,口口聲聲說:「我們祖國大陸」。

七、在中國講演時,以「 台灣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遷與展望-從“第一女婿”說起」為題目。

八、安排北京大學法學院講師吳丹紅旁聽「台開案」,讓吳丹紅將直擊趙建銘台開案開庭過程寫出來,讓全中國的人看到。

九、和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辯護律師宋耀明是同期同學,交情比兄弟還好,還合出一本書「傳聞法則」。

前述9點,有關獎金部分,張熙懷雖然透過媒體澄清,他設立的獎學金,申請人條件不限於大陸地區學生,華人學生與外國學生都可以申請,他不知道自己這樣的作法,到底該歸類成哪一種政治立場。

但事實呢?張熙懷成立之初就是為了幫助中國的學生,而且獎學金是人民幣,現在為了迴避立委、媒體的質疑,馬上改個說法,澄清不限於中國學生,如此解釋、缺乏說服力。

其次是,張檢察官對於中國一再矮化台灣,矮化他的代表性,不僅沒有抗議,甚至視為平常,例如:
一、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訪問時,被稱為「台北地區」的檢察官;
二、到「西南政法大學」時,被主辦單位稱為:「我國(指中國)台灣地區台北地方檢察署張熙懷主任檢察官,來我校進行學術訪問。……」;
三、中國《人民網》,寫到張熙懷時,用(「張熙懷:(台北地區檢察署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我了解到,祖國大陸的《刑事訴訟法》一共有225條,於1996年實施,目前正醞釀著在近年內作一次修……」)
所謂的「祖國大陸」說法,若不是張檢察自己說的,就是《人民報》報導時擅自加入的說法,不管是那種情形,我們都未見張檢察官對於自己的代表性被矮化,有任何異議。

至於安排北大講師吳丹紅旁聽「台開案」一事,根據吳丹紅發表於中國《法治早報》的文章指出,是張熙懷主動會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可以設法幫他安排一個座位,而且是第一排座位,甚至在開庭之前,張熙懷還帶他過去,為他介紹環境,開庭當天他們就坐在第一排,離被告席最近,趙建銘就在他的斜前方,事後,吳丹紅將直擊趙建銘台開案開庭與參與過程寫出來,讓全中國的人看到。

張熙懷如此熱心安排吳丹紅旁聽「台開案」,甚至到中國演講時,也是以「台灣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遷與展望-從“第一女婿”說起」為題目,以上種種(包括他與馬英九特別費辯護律師宋耀明的關係),在在讓外界對張熙懷檢察官的「親中」立場、政治立場,打了問號?甚至在國務機費案上,他可能採取的「心證」,疑問更大?

備註:
一、中國《人民網》(2006/10/24)
http://npc.people.com.cn/BIG5/14957/53051/4950428.html

二、中國「西南政法大學國際與合作交流處」網站(2006/12/19)
http://202.202.80.9/mweb/waisb/content.asp?cid=818943743&id=846116371

三、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2006/10/17)
http://www.haijian.gov.cn/dispnews.asp?id=755

〔資料來源:FORMOSA共和國通訊網 〕

2006年12月20日 星期三

18趴與朱元璋

by 張烽益 2006/12/19

十八趴改革,又被國民黨、親民黨搓掉了。先說一段歷史吧!

明朝的滅亡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恐怕是統治階級的腐敗,國家的大把銀子被權貴階級拿去花天酒地,最後當然是各地民怨四起,老百姓一條命豁出去之後,就是改朝換代。

話說筆者最近看了一本《洪業》,原名《The Great Enterprise》,提到明初本來是賦予皇子兵權,以牽制當地的富豪與北方蒙古的勢力,後來因為幾次的謀反事件,使得皇室成員權力被削弱,不能參政、入仕、經商,最後變成全靠中央俸祿供養的有閒階層。

開國者明太祖洪武帝朱元璋有二十六子、十六女,繁衍到一五九四年,全國有六萬兩千名男性皇室成員。一五六二年,山西省糧倉存糧一百五十二萬石,但是 該省的皇族年俸卻達二百一十三萬石。一六一○年,男性皇室成員更已超過八萬人。之後,供養皇族的俸祿,竟然超越全國的賦稅收入。一個國家搞到這樣,不倒也難。

看到這裡我不禁想到,台灣國民黨威權統治集團所遺留下來的遺毒—十八%,以及其他諸多「軍公教福利國」特惠方案,對台灣財政的負擔是如此的巨大,許 多地方政府光是以全縣的自有稅收,都無法支應縣內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根據主計處統計,二○○○年所有地方政府的總人事費(包括退休金與平常薪資)占總歲出 六十二點二%,占縣市政府自有財源的一○七點二%,也就是地方政府的稅收連支應該政府的人事費都不夠。以二○○五年屏東縣政府為例,每年稅收僅有三十八億 元,光是負擔每年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就高達十七億元、十八%利息補貼十三億元、積欠台銀十八%代墊款四十七億元。這不是特例,是地方政府普遍現象。

這種特權階級由基層受薪階級繳稅供養的社會不正義,其實只是過去外來統治階級的殖民手段。但很奇妙的,在台灣人「當家做主」之後卻繼續存在,而且只要有人提出檢討,就被扣上「撕裂族群」的大帽子,所以我也只能向胡志強一樣,讚嘆台灣人的善良了!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2006年12月18日 星期一

給寶寶一生的禮物: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by Lexis 2006/12/17

統媒老愛說台灣人沒有國際觀,好吧!那我們就來關心一下鄰國事務。

最近香港有個議題炒得很熱,就是根據2001年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大陸父母的子女均擁有香港居留權,近年從中國湧入香港生孩子以取得香 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數逐年攀升。2001年只有620個嬰兒的父母是中國大陸人,到了2006年的前九個月,中國大陸婦女到香港產子的數目已經超過 10,000人。

這樣的現象在香港引起一些民眾的反彈,認為從中國來的婦女佔用了港人的醫療資源,而這些小孩將來因為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也將享有教育、醫療 等福利,對香港的納稅人非常不公平。但也有人認為反正香港近年來初生率偏低,中國來的婦女幫忙注入新血未來可增加勞動力,沒什麼不好。

香港的問題就是主張統一的台灣人會害所有的台灣人以後必須一起面對的問題。參考看看吧!

從BBC中文網可看到一些相關的報導與讀者的回饋(連結如文末),尤其來自中國大陸讀者的反應非常有趣!

其中有一篇由曹景行寫的「香港觀察:看來又要請人大釋法」中提到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數字,2006年11月27日香港大學發表的調查結果中顯示,香港人中贊成香港獨立的已經達到二成五。由此可見一國兩制的成效。 Twisted Evil

中國大陸孕婦到香港產子數字徒升
香港觀察:來香港產子
生子旅行團:香港四成產婦內地湧入
香港觀察:看來又要請人大釋法了

星雲「法學博士」專精「佛法」

by 上來看看 2006/12/17

今天台灣出現一位偉大的輔仁大學法學博士:星雲和尚。星雲「法學博士」專精「佛法」,凡人翻爛大陸法、英美法,也參不透,想必您的皮毛已經嚇的掉光了吧! Laughing

http://www.merit-times.com.tw/list.asp?unid=34265
有一次與大師見面,問他說,「你得過這麼多博士學位,範圍涉及教育、文化等,還有什麼獎沒得過?」大師想了想說,「我還有法學博士學位沒有得過。」;單國璽一聽大笑說,「你將佛法弘揚至五大洲,我就頒給你『法』學博士學位。」

單國璽說,大師是一位有神貧的智者,體驗到世事無常,讓他得以度過安貧樂道的靈修生活,他強調,台灣社會需要創造一個正義、仁愛、慈悲與和平的世界,大家要學會寬恕,不分種族共容。


感言:讓偶屎了吧。

2006年12月16日 星期六

統治集團種的因.外省既得利益者享受這種果.這都是事實

by comcom- & 飛揚 2006/12/16

>>>是國民黨在自居統治者?還是外省族群?這樣的推論結果,您看了,要痛恨誰?

統治集團種的因.外省既得利益者享受這種果.這都是事實

當年安插多少外省公務人員在公務機關.一直延續到現在
最近看見一個50多歲還在當工友的外省女人.
身穿名牌.背著一萬多元的名牌皮包.還直喊便宜.
問題在他什麼事都幹不了.但誰動得了她



>>>>這一段把國民黨外省貴族的特權夾雜了對低層榮民的控訴!但事實上,是榮民去佔用國家土地嗎?現在不是說還有三十二萬(三十五萬?)榮民還沒有安置嗎?

還有35或32萬榮民未安置.已安置的不知已有多少了?
這對台灣人民都是不公平的.
儘管未安置的35萬人.人人都還有13000可以領吧
一個月13000元.這對台灣人來說真是奢侈啊~作夢啊~



>>>那位老兵之子寫的:「國民黨立法委員在蔣介石遺棄「台灣的外省賤民階級」幾十年後,現在突然發善心要對『所有列管有案卻未獲配得眷舍的榮民』...」他們靠自己努力繳貸款買房子子住的事實,您沒看見嗎?

台灣人誰不是靠自己努力繳貸款買房子子住?
哪一個台灣人買房子時.政府幫她出320萬元?
這位老兵之子雖未配到房舍或配給到320萬.
但政府還是一個月有13000元養他老父.比起台灣人是強多了

最近選舉聽到一位老太太說:
一想到早上起床.就能買一碗10元熱騰騰的蕃薯粥吃.
再怎樣.票都得投給為台灣老人爭取3000元老人年金的民進黨
聽了讓人流淚啊~


>>>然而,涂醒哲這篇文章是要大家痛恨誰?整個族群?

凃醒哲是要台灣人清醒一點那被奴役的心
臺灣人被整個既得利益的外省籍團糟踏到此.還須靠涂醒哲來提醒.夠悲哀.
可見國民黨教育老百姓.洗腦洗得夠徹底了吧~



>>>看看他把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如何跟「族群」結合?
看了這樣的文章,讀者會痛恨誰?

但事實上這些人難道不是外省族群嗎?
你們該罵的是這群外省頭子操弄族群的.而不是怪台灣人的覺醒.
更不要怪帶頭讓臺灣人醒悟的民進黨


>>>那位老兵之子難道沒有控訴國民黨嗎?
他說:「我受夠了!」並不是沒有道理,
難道他的感受也是高高在上,把台灣人當賤民嗎?您真的看了他的文章了嗎?

我當然是看了.(你是說我看不懂?)
一個老兵之子的哀號.讓你看見她的創傷
所有台灣人的哀號.民進黨不該出聲嗎?
你將這些轉移來對"民進黨和台聯黨扇動族群".
你是不是轉移焦點了???

--
向前看 reply

<<<
>>>看看他把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如何跟「族群」結合?
看了這樣的文章,讀者會痛恨誰?


但事實上這些人難道不是外省族群嗎?
你們該罵的是這群外省頭子操弄族群的.而不是怪台灣人的覺醒.
更不要怪帶頭讓臺灣人醒悟的民進黨

>>>

comcom (編按:應是請飛揚小姐)大大,

補充,請您參考一下:

會有那麼多人將『外來集團、馬英九、郝柏村等人的劣行』轉嫁到『外省人「族群」』身上,主要原因或許在於:無論本土政權如何地照顧眷村,綠營在眷村就是拿不到選票;『外省人「族群」』非常團結於族群立場而不顧是非,藍綠在台北市的選票結構是一個最近的明顯例子。

因此,『外省人「族群」』的確是欺壓台灣的幫兇!怪不得人罵。


眷改方案,順便討論「外省族群」

by 中猴 2006/11/23

拍寫,由我這隻經常出入敵營還有個臥底探子在退輔會的猴子來報告一下:

每回帶著猴舍管理員回『娘家』的時候都覺得很懨氣 - 凸 -

一座一座改頭換名陸續完工交屋的XX新城(新眷村), 從一開始就在欺負台灣的納稅義務人(再來2個凸 - 凸) 剛開始逃難來台灣,四處佔地蓋起村落原本只是『職務配給』的宿舍, 蔣光頭答應給他們的地是在『中國』(戰士授田證) 結果反攻不成,台灣人付『贖金』把那些『空頭權狀』 按照階級大小通通給買了回來。 竟然是哪門子天理,還要再付錢幫這些人改建新房子『送』給他們住。

講到『送』<-有點對又有點不對, 基本上,改建案一通過又開始算計如何欺負一般社會大眾。

例如:

以某個較大面積的眷村來改建新大樓,再規劃併入週邊幾個小的眷村戶, 這其中因『原眷戶』和『被併入眷戶』分作兩種『購買計價方式』:

1原基地眷戶- 扣除掉改建所需用地後,剩下的地按照『地價』賣回給政府, 售地所得來補貼建造房舍所需經費, 再來眷戶可以表決『一樓』是否納入分配, 如果納入,則所有樓層(含一樓)一起按照『實際坪數』均攤建築成本 如果不納入,則『假定』1樓按『預定價』出售後可獲得多少經費, 將建築成本扣除『預定收入』之後,再來平均計算本戶應負擔建築費用。 (如果1樓根本就賣不出去,當場納稅人又被A一次凸×2)

2被併入眷戶- 以原有眷戶所在的土地按地價『售回』給政府,均算每戶可得金額, 再來比對新分發房屋所需負擔建築費用,如果原居住地地價較高, 則幾乎可以『免費』取得新屋。

大致上,不管是原戶或被併戶都只需負擔大約房屋市價的1/5~1/4金額, 就可以得到『含公設坪數』的權狀(通常為實際坪數的1倍) (無辜納稅人連莊3次再度被A凸×3) 甚至,如果是將官所配屬的高級精華地段, 因為預計改建後剩餘戶售出的價值非常高, 原居住戶數又非常少,收入支出兩相抵銷之後, 這些大官幾乎不用再付任何費用就可以擁有千萬豪宅, 然後因為一般承購戶的收入扣除建築費用都還有節餘, 記得是可以『轉為』管委會的基金(因為不認識大官,這部分不是很確定)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A昏了凸凸凸凸)

當時這些眷村改建所需經費,為了能夠順利蒙混過關, 就打散在各單位裡面去編列預算執行, 例如:陸、海、空、聯勤、國防部˙˙˙ 記得立法院長『王八王八干八』在競選黨主席時有公開說過: 「眷村改建花了八千億,是由他促成通過」 可是,後來在一些報導中看過『1兆4千億』的數字, 大概是因為被打散暗藏在各處,不容易被一一抓出來核對。 太激動了(想到被A成這款程度) 有關這種新眷村所造成不公不義階級差異,及各種弊病, 下次再繼續說明。 先再提1點: 退輔會每年大約1400億元的預算中, 其中大約1200億元是代國防部編列『退伍軍人終身俸』, 而這些預算經費大約是在照顧那些所謂『弱勢中的弱勢』 這些『弱勢團體』目前人口數大約在32萬人(不想去清點所以不是很精確) 扣除掉823那些『空頭榮民』不領終身俸的人數大約31萬左右。 平均每人/每年:40萬元(不含18﹪優利定存收入,健保補助)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擊敗凸×40萬次)下次再報。


part 2
特別聲明:
討論有關『眷村改建』種種特殊利益,對應的2方,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納稅義務人』vs『免稅人及其受益人』
因為那些新眷村裡,還有很高比例的『本土裔女性』(另有外籍女性)
(相關論點及延伸討論,詳見下文)
若是以『族群名稱』來作討論,不但失之精確,也容易產生爭議。
說明之前,猴子誠摯拜託Orz勞力!感恩!

(一)

乍看之下,『眷村改建計劃』非常美妙,若執行得宜,
政府不但能夠解決零散在各處的老舊眷村,整頓市容,重新規劃利用土地,
還可以將土地資源轉化成為資金收入,改善國家財政狀況。

用一個簡單的模型來看-
政府手上有許多土地(眷村),再準備一筆預算資金,
就當政府開起『建設公司』,進行土地開發銷售房屋。
如果原眷戶與一般有意承購的社會大眾立於同等的基礎點。
這些改建完成的新眷村-
政府的成本=房屋建築費用+相關計劃作業執行費用
承購戶的買價=(政府的完工成本/每戶)+(土地權狀坪數*公告地價/坪)
如此的房屋定價必定低於一般市面上所供應的房屋價格=照顧弱勢
原眷戶所擁有的只有保證承購權,頂多是私下轉讓承購權的權利金。
房屋如果順利銷售完畢,除了原本編列改建計劃的執行經費可以回收之外,
還可以將到處散置的眷村土地回收轉換成為『財政收入』。
˙˙˙˙˙
↑如果『眷改計劃』真的是這樣就好了>_< 就算執行結果-「計劃趕不上變化」,至少符合公平原則。 (且先不論,政府當起建商與民爭利,似有不符合『公義原則』的嫌疑) 實際的『眷改計劃』問題在- 『土地所有權』的認定是屬於原眷戶 (納稅義務人開始流血了,『戰士授田證』算是什麼?) 我們不必管各單位令人眼花撩亂的執行辦法, 以巨觀的「收入vs支出」來看現在這個『眷改計劃』- 整個眷改計劃所需要的經費和資源: 成本: 「所有房屋的建築成本」+「計劃執行費用」+「購回土地經費」= 政府執行計劃所需資金(及流失的土地資產)總成本=納稅義務人支出 收入: 原眷戶所給付的房屋建築費用(1)+標售後一般承購戶購屋款(2)。 如果政府執行此項計劃要達到『財政平衡』,這表示 第(2)類收入=非眷戶房屋建築費+所有土地費+計劃執行費用 這樣的成本累計上去(豈不是比市場所供應房屋還貴),有2種情況- 1.全部賣出達成收支平衡=由一般承購戶負擔原眷戶的土地費用 (這種房價賣得出去還真的活見鬼,保證原眷戶搶著先賣) 2.無法全部賣出=政府負擔部分眷改計劃經費=納稅義務人出錢 (到了這個階段,納稅義務人已達血流如注的程度了*..*#) 所以,整個『眷改計劃』由於土地所有權的因素, 最後的結果一定由政府的預算經費來補貼, 差別只在剩下房屋的銷售價/量如何,才能結算總共耗費多少。 況且,這些新眷村的一般承購戶是以『散客模式』進駐, 所以新社區的管委會必定是由原眷戶群所把持, 台灣派的支持者如果去買那種房子簡直就是『找無哉路』、自討苦吃。 二) 再來看看這種新眷村及『榮民福利』可能造成的許多問題及不公平的現象- 照例先借用一個簡單的心理現象: 1個人可能不敢作壞事;2個人可能結伴去偷竊;3個人就連殺人放火也敢做 我從整個總統大選前、後過程,來觀察這些新眷村裡面, 從管委會、公佈欄、電梯間、交談言論˙˙˙ 那種極盡詆毀、醜化、辱罵的文宣品, 不斷加強升高宣洩仇恨式的意識型態。 有一次,我趁機摸了一張出去給我的同事(華客2代)看, 連他看完都很訝異那種偏激到極點的言詞(內容我就不在此複述了凸) 這就是因為有了這種『集合式社區』 在台灣內部造就出了『異化世界』, 不斷生產出脫離現實的『正義價值』, 進而裂解了台灣社會,加深、加大對立的『意識型態』。 可不要以為這些人數就僅僅是那些退輔會登記有案的『榮民』人數, 假定這些新眷村的戶數是那30餘萬的『榮民』 (先忽略有些『榮民』沒有承購資格) 以30萬『榮民』人數計算: 再加上30萬的配偶- ˙只要配偶在,房屋使用的水電半價(政府補貼), ˙如果是有本國身份的配偶,即使領終身俸資格的『榮民』先死亡, 配偶仍然可以領『半俸』直到配偶死亡。 ˙非本國籍配偶,如遇有子女,則可領『半俸』到子女成年。 由於有許多7、80歲高齡榮民仍然生育多名子女, 退輔會曾編列預算實際訪查數萬名中國籍配偶並希望能查驗血親關係, 多數遭到老榮民嚴厲斥責而無法確認子女是否真為親生, 因此,若是在台灣本地出生子女一率視為親生子女。 ˙另外,原規定中國籍配偶須滿11年才得取得本國籍, 如『榮民』有重大傷病,需要配偶取得工作才能維持家計則不在此限, 實際發生中風臥病在床的老榮民,數年內先後與多名中國籍女子結婚, 待該名女子依法取得本國身分證後隨即離婚,訪查後無法得知去向, 也無法要求此類老榮民不得再發生此類結婚行為。 ˙新眷村可直接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可規避遺產、贈與稅 如為具備終身俸、配發新眷村資格的榮民子女, 相對於同年齡距的一般社會大眾,享有: 不必負擔父母生活費所需;可避稅繼承房屋財產的『經濟優勢』, (註:『終身俸』每半年1領,按退休前階級本俸8成計算, 如現職現階者薪資調升或加發年終獎金,則以相同調幅調加退休俸) ˙˙˙˙˙(不計其數、不及備載的規定、辦法,如:18﹪) 綜合以上的『福利措施』,假設每對『榮民』夫妻育有4名已成年子女, (30萬+30萬+4×30萬)×90﹪支持國民黨=大約160萬 也就是,單單就具備『榮民資格』的30萬人, 因為林林種種的好處,所擴散出來『特殊意識型態』的鐵票數就至少160萬。 這還只是粗略估算『軍』部分的第1、第2代, 不含第2代因『經濟優勢』,所擴散出來的『配偶效應』人數。 如此類推- 『教』的中、小學老師(2種免稅人之1)也會如此產生擴散效應。 『公』的部分,因為任用、退休制度的改革,擴散效應會低於前2種。 這些都是由政府來編列預算執行=全體納稅義務人的錢, 納稅義務人出錢,『功德』全部作給『國民黨』, 有些時候,台灣派根本不是在和對方在爭論『真理、前途』, 而是活生生、白花花的『現實利益』, 這些『現實利益』至少幫國民黨『綁住』了數百萬的支持者, (註:如果以『血統人數』來估算選票比例,不但完全錯誤,也嚴重低估對手) 那些『正義公理、民主法治、未來前途』的『普世價值』 到了『現實利益的異化世界』有幾個人聽得下去? (納稅義務人不但大量失血,還拿石頭砸自己的腳XP) (三) 這樣想來,其實阿扁總統真的很努力,也很不簡單, 歷年以來的選舉,都是他個人的得票數超過民進黨的得票數, 後面那些人不但沒有心懷敬意,更加努力鞏固阿扁總統所拓展出來的票源, 還自以為是競選大功臣,從頭到尾見縫插針、批評謾罵,只想分食不勞而獲, 中國派很清楚台灣派(民進黨)只有這麼一個陳水扁有辦法吸引改革力量, 全面性發動共產黨式的總鬥爭,來摧毀這種『正義價值意識』。 雖然經過了這次『貪污案』的調查後, 讓我更加敬佩總統堅持的理想和付出的心力,但是, 全體台灣改革意識備傷害的程度(中國派的反撲成果)很難估算, 況且,我不認為目前有另一位台灣派政治人物有此能力、魅力。 (這兩天重聽阿扁10年競選歌曲專輯,猴子和管理員都哭了) 寫到這裡,納稅義務『猴』因『失血過多』感到暈眩, 『榮民醫院』床位已滿,只好先去找牛屎熱敷一下, 有機會下次再報˙˙˙ PS: 1. 報告住在新眷村的台灣派支持者,不需為您索取的『福利』感到任何愧疚, 這是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些福利是經由立法院多數通過的法案, 更何況,懷有台灣意識的人住在那種社區裡,簡直是一種精神虐待, 猴子派駐在退輔會的情報員,只不過拿了份『自由時報』進辦公室, 就被那些約聘僱資格特權漂白升等的下級職員群起圍剿。 希望你們能夠不受『異化世界牽絆』繼續為台灣努力打拼, 猴子向你們致敬Orz。 2. 猴舍管理員在他爹還沒領終身俸時就開始出社會工作(正常繳稅), 等到嫁給猴子(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也不想去分配 新眷村的財產資格(有一大堆2代為了財產打得頭破血流、反目成仇) 正因為不曾享受這些『福利』,純粹立於正常的邏輯世界來討論, 猴舍管理員才能從那種『虛幻荒謬的異想世界』走出來, 我從小就無端被人誤認為『眷村2代的壞胚子』(講台語罰1~5元的世代), 迄今為止,我身邊週遭反而以這種『朋友』居多, 下次如有機會,再來說明一些我所知的『他們的』思考模式和價值觀感。 不扯了,猴子要去『糊牛屎』了。 3. 再『猴』囉唆一下 很奇怪,我每次跟那些沒湯沒粒沒半點便宜的台裔中國派這些 『狗皮倒灶』的好坑,勸他們不要再投票給會聽黨令支持『福利』的立委, 結果反應都很冷淡,大概是沒有當面從他口袋把錢拿走,感受不到吧XD part 3
除了"新眷村"
還有"榮民之家">_< 只不過每月要收6000(編按:作者後篇修正錯誤,應為3000元)的伙食費 大多數的"榮民"認為"不合理"就不去住(要全免包吃包住) 目前多半10室9空,一般"非榮民"的台灣老人卻不可以去住

part 4

感謝comcom大大提供的連結消息
這種剝削納稅義務人的錢坑法案一定要努力宣傳讓更多人了解
所謂的"散居榮民"
指的就是那些"只能"領13500元"就養金"
沒有"終身俸",人死後配偶不能再領半俸的"榮民"
當時蔣光頭聽從日本軍官顧問團(白團)的建議
開始整頓軍隊,把當時從中國拉來一大堆不識字的兵逼退
改以台灣年輕的充員兵替代(略為識字的外省兵就升格士官)
這些外省兵(含一些"開小差")當時沒有什麼特殊福利
一直到中國黨政權為了加強鞏固統治支持基礎
有一段時間把"榮民"資格改為
[曾經參加反共抗俄戰爭達3年以上即可申請為"榮民"]
鬼打架 Evil or Very Mad 這個不折不扣就是"族群條款"
3年以上+反共抗俄,就是排除任何台灣人列入"榮民"的限制
等到報到人數差不多之後,又把榮民資格改為服役達10年以上

如果現在針對這群"散居榮民"再作"房屋補貼"
那不折不扣就是"特殊族群福利政策"
明明還有"榮民之家"又來搞"變種眷改" Evil or Very Mad

另外報告VRC174大大:
猴子前面寫錯了 Embarassed 更正一下
就養榮民如果進駐"榮家"伙食費一人是3000元,配偶則稍微多一點
而且13500元照領

part 5

想想還真諷刺
參加"反共抗俄"有功的榮民由台灣人供養
然後這些人支持"聯共制台"來修理台灣人
世界上有這麼搞笑的"福利制度"嗎?

part 6

退輔會一年要花掉將近一千五百億左右的預算,相當於是教育部一年的預算!不知道其他哪種職業的人何時才能達到這個水準?

或者是沒營養午餐吃的小朋友、沒球打的國中小球隊,請退輔會分一些剩下不喝的湯汁來喝,如何?

part 7

飛揚大大寫到:
<<據國防部估計,目前約有三十二萬名有眷無舍的散居榮民,如果全都納入適用,以每戶房價四百萬.... 對照12月15日最新的有關報導: 國防部表示還有三十五萬餘榮民還沒安置? 這是怎麼回事?榮民不會死,越老越多嗎?>>

報告飛揚大大
『榮民』的資格認定一直有所變動,(如您所言是照顧國家退伍軍人的制度)
退輔會的網站資料目前將『榮民』分作2類:
1資深2在台入伍
此次新聞事件中的『散居榮民』應該屬於『資深』那一類其中一部份,
至於國防部公佈的人數為何前後有差異,在官方資料中實在難以區分,
原先我以為差額的3萬人是將『823金門戰役』的『榮民』數納入,
(因為人數相當)可是也無法在網站資料中求證(我認為也應該不是)。
記得以前有一份資料是所謂的『資深類』(來自中國)榮民人數變動統計,
現在卻找不到,就以印象中的數據稍微說明一下:
榮民資格曾經有過幾次變動,大約都是須服役滿10年以上,
剛開始認定『榮民』似乎是5年,但是曾經有過短暫幾年期間,
更改為「參加反共抗俄戰爭達3年以上」(如同前文所述)
而這項資格就完完全全是國民黨為了『補償』當年一些低階的外省兵,
目前所謂的『榮民就養金13500』就是針對這些
不具有終身俸資格(服役未滿25年)或未配發眷舍的『資深類榮民』。
(註:以資深vs在台入伍,就產生了『族群身分』的差別對待)
可是,不論是32萬人or35萬人,原本不享有眷舍資格,
應該都已請領過『戰士授田證補償』,
國民黨立委再慷納稅人之慨去綁這些人作『鐵票』←凸 . 凸 事實上,領這種錢的人如果會基本算數就該知道, 這種花錢方式=全台灣大家一起玩完
(納稅人付不起稅→政府垮台→國家內亂→沒錢可領→空頭福利支票)


有關comcom-大大、飛揚大大、向前看大大的延伸討論,
拍寫,猴真正『猴』囉唆 Embarassed ,一些觀點提供參考-
大家都很關注長期存在於台灣社會這些不合理的福利制度,
目的是為了在民主體制下爭取多數選票(不管是從何處爭取),
希望建立符合全體人民正義價值的制度,最終完成台灣建國。

選舉如戰爭,就當作幾位大大們和猴子編成一『作戰任務小組』,
目標要從對方最團結的部分(大家所謂的『外省族群』)來進行攻堅˙˙˙
媒抗虛擬『線上遊戲』-
猴子、comcom-、向前看,把這群人都當成『一種』來進行作戰想定,
這時,出身是那群人的飛揚戰友提供情報:
「那群人裡面其實彼此間還是有差異(矛盾)可以讓我方進行突破,
不要把那邊的人全都當成『頑敵』,要設法進行『溝通』、『策反』」
因為,猴子等幾位,並不真正完全了解那群人的情況,
所以,猴子對飛揚說:「妳是不是還是在幫那邊?要讓我們白費力氣?」
結果,其他幾位同意猴子的看法,認為飛揚戰友常常提供一些不實情報。
可是,飛揚戰友一向理性嚴謹,猴子想一想認為還是有再確認的必要。

(以上純屬虛擬比喻,冒犯之處尚祈各位大大見諒Orz)

那麼,我們就來檢查『那群人』到底是不是『一種頑敵』?
˙狹義外省人定義:
1946年台灣人口統計資料:609萬860人
1949年台灣人口統計資料:739萬6931人
相差130萬6071人,當作蔣政權所移入的『外省』人數
此時外省人口佔全台灣人數比=17.5﹪
(註:引自『台灣人民與政府』˙楊新一著˙前衛出版˙p62
˙廣義外省人定義:
狹義外省人及其所生子女or調查統計時『自認為是外省人』

蔣政權流亡當時所帶來這130餘萬人-
以職業屬性來看可概分為:黨、政、軍、教、商、其他
以性別來推定:大多數為青壯男性,女性多為家眷。
假設男性為100萬;女性家眷30萬,
則其餘70萬男性在蔣政權戒嚴統治的基礎賦予『擇偶』的優勢地位,
此時,原來610萬左右的台灣住民中的70萬女性就被吸納沒入『狹義外省人』,
就算剩下的台灣住民人數全都是青壯可生育人口,
『台灣住民配對數』=270萬對/『狹義外省人配對數』130萬對
(註:忽略台灣這邊的老年人口來抵銷外省人中許多未婚配者)

(台/外)雙方平均生育4名子女-
130萬*4=520萬人←戒嚴時期仍採『籍貫制』=外省2代人數
狹義外省人數130萬+外省2代人數520萬=670萬
670萬/此推估模式中台灣總人口數2360萬=28.4﹪

好了,上面的『廣義外省人數』不包含第1代所吸納的台籍配偶,
而台灣住民是以『最大估算數』來加總當成分母(所以才會超過2300萬)
這樣的情況下,『廣義外省人數』(只計算第1、2代)比率都不低於28﹪,
那麼,所謂「『外省族群』佔台灣人口15﹪」這種說法就很可疑,
接著,所謂「『外省族群』90﹪支持中國黨」的這種調查統計就更怪異。

(註:若是討論到選票支持意向,前面的推算中『廣義外省人數』
都還沒有計算到配偶,以個人經驗來說:基於所謂『外省優越感』,
通常所謂外省2代女性嫁給所謂台灣男性的比率較低,
而所謂外省2代男性娶所謂台灣女性的比率較高,
就算扣除外省第1代的死亡數、移民數等等,『外省族群數』都不應低於17.5﹪)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
調查族群屬性時,會表態自認為『外省人』的人本來就傾向中國黨,
而這類人數約佔人口數15﹪,其中90﹪會表態支持中國黨。


兩軍對峙時,最怕『低估』對方軍力,『高估』己方實力,
如果實際上『廣義外省人數』超過15﹪很多,只不過其中會表態的是15﹪,
那我們針對國家前途及社會制度進行批判、對抗時,
一直簡單援用『外省族群』如何如何(鎖定為中國黨的主要主體),
那麼是不是反而把一些游離在中間未表態的『廣義外省人』推回敵方?
然後,我方每次越打越覺得對手人數越多?越來越艱困?

回過來檢視我們一直大力撻伐幾件由中國黨制定的不公不義制度:
˙18﹪優利定存:軍、公、公立教師享有
˙終身俸:軍、公、公立教師享有
˙免稅:軍、公立中小學教師享有
˙眷村改建:部分狹義高階外省人及其配偶、子女
˙榮民就養:部分狹義低階外省人
˙˙˙˙˙
上面哪一項是對應到全體『廣義外省人』?
要罵要批是不是針對制度、制定人、支持者去批去罵?
這些雖然『合法』凸>_<,但不合理的『福利』 背後綁住的家庭人口結構裡,有多少是『非外省籍』的選民? (註:有機會再來談一談中國黨帶來的『外省人』之間的差異對待, 以及許多所謂外省2代支持中國黨的可能因素/情結) 再以飛揚大大所提供那位『外省賤民階級』後代的文章為例:
他/她談到-「以自己之力貸款購屋居住不像那些有權住新眷村的人」
有大大回應的意見大約是:「台灣人有哪個會指望政府出錢蓋屋給他住?」
沒錯,對於一般台灣人而言:「這有什麼好拿來說嘴的,你家還有13500元咧」

以這位外省2代的立場往2邊看:
˙往外省權貴這邊看-
你們吃香喝辣,好處佔盡,我家一等賤民整天在外被台灣人罵,
有機會,我靠過去台灣人那邊把你們那些好處拿掉。
˙往台灣人這邊看-
左一句「外省人禍害」右一句「外省人滾蛋」,我家招誰惹誰?
就算靠過去台灣人那邊,我家還不是又成了『一等賤民』。
兩邊看一看仔細衡量一下,回去『外省人』那邊至少還有點好處˙˙˙
(註:這恐怕也是中國黨急著要通過『散居榮民眷改』的真正目的,
那些老頭子剩沒幾年,重要的是把那些原來處在『外省邊緣』的人數收攏回來
要知道,收攏1個老先生,至少可以獲得4~6票的加成效果,這些人數不少喔)

經過仔細研究之後,猴子發現飛揚大大『苦口姐心』,
一直在提供台灣派這邊有利突破戰局的途徑和對象,
告誡我們可能受到資訊誤導(如:15﹪外省人、90﹪支持中國黨)而低估對手,
卻經常被誤解為『非理性替外省人說話』-_-#
因此,猴子很認真地結論:
「飛揚大大的發言不是替『外省人』卸責,而是在幫忙台灣人爭取更多『台灣人』」

以上又臭又長 Embarassed 、仔仔細細爬文的心得報告懇請大家參考。Orz*n次

PS:
1其他還有一些想法,如有機會下次再『猴』囉唆^^|||
2坦白說,我對那些『族群人數』的統計調查說法一直很懷疑

part 8

虛擬遊戲2
假定情況-
把台灣裡面最死硬派的台獨份子一傢伙全遷到美國某州某小鎮去居住。
大家猜想一下,我們這些台獨份子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方式?
只要人數夠多;各行各業各種專長的人都有,
是不是很有可能許多人不一定要會美語就能討生活?
日常生活、飲食習慣、消費購物、宗教信仰、甚至連台灣學校都有可能?
然後再猜想一下,該地區如果有民意代表選舉,我們推出的候選人
在這群死硬派台獨份子可獲得多少比率的選票?

(聰明如媒抗的各位大大應該看出這個案例是在對應台灣的什麼歷史情況吧!)

沒錯!就是因為新居地對新移民所造成的『外來陌生感』所產生的『團結行為』
可是大家會反過來質問所謂『台灣的外省人』:
「都已經住在台灣幾十年了還不『融入』那是自己的問題」
且先不管美國許多地區都還存在所謂的『中國城』、『唐人街』、『僑社組織』

舉一個猴子自身的案例-
多年前我也曾對著猴舍管理員(當時未婚=『村姑』)罵到:
「都已經來台灣幾年了,連holo話都不會聽不會講」
很不巧,管理員的holo語聽、說都很溜,她冷冷的回了我一句:
「等你會講客家話再來罵人」猴子當場猴嘴變扁嘴。
「因為沒接觸啊,所以沒機會學啊」猴子還不肯認輸。
「對啊~因為沒接觸啊,所以沒機會學啊」村姑碰到這種情況挺機靈的嘛XD。

國民黨為何、如何讓這些人沒機會、沒需要來接觸、學習?
這就必須要回顧一下國民黨與這些人的背景和組成歷史
(拍寫,『猴』真正囉唆 Embarassed ,反省檢討|||Orz)
承襲自滿清末年的『新軍』,中華民國成立之後一直就是『軍閥割據』的局面,
雖然蔣光頭卯足了勁,連殺帶騙勉強弄成了『統一』的表面,
實質上不單中國裡面還是各吹各調,連國民黨這個法西斯政權也是派系林立。
美其名打抗日,實際上當時中國軍人的素質水準極差完全不經打,
蔣光頭一路逃往重慶的路上,真正『打』的算盤還是借刀殺人、肅清異己-
每次接敵都派出非嫡系的3個師去當炮灰,留1師蔣軍部隊督軍殺逃兵。
實際上抗戰到了後半段,國民黨徹底被截斷在中國西南一隅無能反攻,
要不是美國結束歐陸戰事,緩出手全力打太平洋戰爭,
國民黨的蔣光頭還真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說出那句:「以德報怨」

說到「以德報怨」,國民黨真的是
無恥至極、吃乾抹淨還裝作道貌岸然的一貫作風。
事實上,中國本來就沒有談判籌碼要求日本作出戰爭賠償,
可是,日本戰敗後留在中國約有4萬億銀元的『敵偽資產』,
這些在中國的敵偽資產如同國民黨接收台灣一樣,接收變劫收,
多數全進了黨官、黨產的口袋裡,然後『偉大』的蔣委員長再宣稱『以德報怨』,
要中國人民不要追究戰爭責任,索取賠償。
令人噴飯的是,逃亡來台後一方面又教育人民『仇日』,
背地裡馬上花錢聘請日本高級軍官顧問團來組訓部隊。
到底有沒有人檢查過國民黨這群頭頭們精神智能狀態是否正常。凸
扯遠了˙˙˙省略一些˙˙˙

抗日結束原本是要將部隊『復員』(復的又多數是非嫡系),
沒想到又跟共產黨打內戰,東北戰役(遼瀋會戰)打垮了,
接著徐蚌會戰(淮海戰役)打死了60萬部隊,稍微像樣的美式裝備軍
差不多都給號稱小米酒加步槍的共軍給打散光了,中國爭霸勝負已分。
可是國民黨內位居要津的那些『黃埔將領』(其實沒有什麼本質學能,
能打會打的都打死差不多了,剩下的多是能逃會逃的蔣軍嫡系),
各派軍頭還是必須『擁兵自重』才能鞏固在黨內地盤地位,
然後就一路逃一路拉伕,打濫了一個團就趕緊去拐騙一個營,
當時中國經過戰亂千瘡百孔,原有日本的一些建設又被劫收殆盡,
人民多數無以為繼,聽到『共產共妻』的恐嚇再加上有飯可吃,
於是幾十萬不具備軍事訓練的年輕人就這樣跟著多得嚇人的『部隊番號』
作蔣光頭和國民黨的『人肉盾牌』來到台灣,嚴格來說,
這些部隊番號底下的『軍人』其實絕大多數都已經不是打過對日戰爭那些人,
更何況國民黨(乃至共產黨)對日本根本沒打過幾場算得上『戰役』的『戰鬥』,
這批多數被『拉』來台灣的『軍人』絕大多數的軍事經歷就是『逃給共軍追』,
有實際對共作戰的人不是吃敗仗死了就是降了,最後又被送朝鮮戰場當炮灰。
(雖然無從調查實際情況,就上述國共歷史過程可以判斷軍人的組成成分)
(這些從了軍的年輕人中的多數,在台灣現在就被稱為『資深榮民』)

先報告到這裡,以免又臭又長傷害大家眼睛Orz
至於國民黨如何、為何致力營造『故國親切感』/『外來威脅論』
來鞏固『外來移民』的『團結向心』後續再報。

PS:
1謝謝幾位大大的鼓勵與支持(猴子是用手寫,算不得是寫手啦Embarassed

2前篇貼文的『狹義外省人配對數/台灣其他人口配對數』有誤-
應該是:『狹義外省人配對數100萬對/台灣其他人口配對數270萬對』
若以此推算『廣義外省人數/全台灣人口數』=530/2150=24.6﹪
雖然是無關緊要的『想像式』推論,仍必須作更正致歉Orz,
但根據當時所移入的人數(1949年後其實持續有)來推估,
所謂的「外省族群佔台灣人口比率12﹪~15﹪」實在很可疑。

part 9

澄清更正
猴子詢問休假回家的臥底情報員有關『散居榮民』的定義,
說明如下:
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榮民總數約80餘萬人
其中約30萬已身故,現存榮民數約50餘萬
50餘萬現存榮民含:20餘萬『青壯類』(退役軍人照護制度)
剩下約30餘萬中:
9萬餘『就養榮民』(無終身俸、眷戶資格、月領13550元)
3萬餘『823&金馬自衛隊』(無終身俸、眷戶資格、無月領金)
其他則為具終身俸、眷戶資格的『資深類榮民』(約20萬人)

所以此次國民黨立委打算推出的『散居榮民配發眷戶』
所指的是,除開已配發新眷村的所有榮民=
只要是榮民就配發房屋』;並非只針對『就養榮民』。
若猴子前面貼文中有造成誤解或部份身分人士的困擾,
特別在此說明致歉。Orz*n次 Embarassed

該死的國民黨凸
你刷卡我買單凸
你綁樁我付帳凸

PS:
不過可以推算國民黨帶來的軍人總數約在60萬人左右。
剩下的稍後再扯:P

近來在媒體上因18﹪、眷改的特殊福利議題被報導,
而有許多相關人士投書,除了表達支持卻也認為討論此議題會有:
『藉機炒作』、『破壞族群和諧』˙˙˙的意見@@
猴子個人觀點-
如果這些看似『合法』卻不合『公義』的制度已經被廢止,
我們這些卻還在『批判』,那就有『炒作』、『撕裂』的嫌疑。

問題是:這些制度不但繼續侵蝕國家財政,還有擴大的可能>< 我們努力宣傳說明,爭取更多民意來支持,設法改變現狀, 這樣算是『炒作族群議題』?這樣算『增加仇恨誤解』? 雖然享有福利,只要肯投票支持改革,我們一樣會尊敬您, 但是請勿『紙上服務』、『光說不作』,還順便要罵我們兩句。 麻煩這些人記得自己願意支持『廢除不公平福利制度』的承諾喔。 2007年懇請支持台灣派立委!拜託、感恩、勞力。 很高興


錢坑法案






今天自由時報登載這一則新聞
因無法在電子報找到.特地照下來給沒看到的人看
榮民沒配給到國宅的.政府給320萬補償
日後還有35萬戶還待處理
終有一天.國民黨會強渡關山
讓所有榮民都得到補償

台灣人哪~
何時你要買房子時.政府能給你們320萬加添?
唉~那些會去支持統派的台灣人.真是瞎了眼啊??

享慣特權成自然

from 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 2006/11/23

享慣特權成自然

■ 涂醒哲

國民黨外來政權來到台灣後,自以為「光復」台灣,當然就以台灣「統治者」自居,把台灣人看成二等人民。不但趾高氣揚,把貪污當成正常,選舉時更以做 票買票,塑造反民主的惡質文化。這種認為台灣人沒資格做總統,台灣人文化低俗,外省統治集團才是高水準,外省族群享福利是應該的觀念,都是源自外來集團的 貴族心態。

因此,榮民可以因對國家有貢獻而每月領取一萬多元,但幫助台灣經濟起飛,奉獻良多的老農民,連每月領個三、五千都不可得,拖拖拉拉。榮民佔用國家土 地的眷村,可以花六、七千億來改建,甚至低價賣(配)給郝柏村等高官購買以轉手圖利,而一般台灣人民則要為了抽個國民住宅而大排長龍。外來集團的李煥、郝 柏村退休後可以「禮遇」豪宅、汽車及水電,台灣人稍有享受就是「特權」。外來集團的台北馬市長可以把公務用的一半特別費不必檢據,全數放入自己帳號,而台 灣人民選出的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須每筆檢據。哪會差這麼多?真是「吃人夠夠」。

原因就在於外來集團高高在上習慣了,好像台灣人欠他的,故只有「禮遇」而無「特權」。為何「禮遇」外來集團?因為依法(或要點),而法(要點)誰制 定?當然是外來集團自己制定。這種「依法」享受「禮遇」的心態,正是馬英九操弄族群,把在台灣的人民分成一九四九年以後才來的一等中國人及一九四九年以前 來的二等台灣人,並且在其補助出版的台北市導覽中警告外國人,不要把一流中國人稱為台灣人,否則他們會生氣的緣由。

為何外來集團的中國人,不但可以在二二八事件屠殺台灣人退休後還可以「依法」「禮遇」,而台灣人即使執政,也不能「依法」享有「特權」?唉!連基本權利都不如中國人的台灣人,還能「特權」嗎?郝龍斌大言不慚說郝柏村沒有享受「特權」,只有「禮遇」,真是何不食肉糜呀?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統派媒體玩賄選

by 威兒乾 2006/12/14

對於賄選一事

統派的策略即是..................

先以大篇幅新聞報導, 往民進黨的自導自演的方向誤導 造成民眾的印象

用選舉無效之訴鬧大, 勾起投黃的選民忿怒 維持住高泛藍的基本盤 以備二零零八之用 換言之就是固盤

等到不利統派之後續發展時 將新聞做小

最後就算真相終於明白 對南部國民黨的基本盤傷害也最小

因為印象已經造成

事後道歉只能澄清事實 卻不能改變印象 統派媒體玩的就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