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 星期一

馬英九會不會被五塊錢的包子噎死?

by 高達宏 2006/11/19


 在爆發了馬英九的特支費事件之後,在法律上,馬英九犯了相當嚴重的錯誤,由於對法律的無知,竟然又自爆可能構成犯罪的實情,此外,中國國民黨內不但沒有盡力相挺,反而趁機倒馬,原因無他,為了爭奪參選二○○八年的總統,馬英九不倒就沒機會。

 馬英九內憂外患,而且力道都很強大,現在看起來,很可能,被五塊錢的包子噎死。

 一、在法律上,馬英九難逃被起訴

 對於馬英九的特支費事件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事件,中國黨立委侯彩鳳說,魚是魚,蝦是蝦,魚跟蝦是不一樣的,五塊錢的包子跟一百三十二萬元的鑽戒,那是不一樣的。

 中國黨的立委竟然搞不清楚,就貪污而言,五塊錢的包子和一百三十萬的包子是一樣的。貪污,不在金額的大小,而在動機、是非,以及法律的層面。

 其實,現在馬英九最大的麻煩不在包子,而在將一千五百萬元的特支費轉成私人財產,而且以個人收入申報。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指出,剩餘特支費若沒有繳庫,就有貪瀆嫌疑。

 以馬英九的實際操作和王永興的說法,馬英九所涉及的案情,嚴重的不是假發票的問題,而是將公款納為私人財產,按照審計部的說法,馬英九似乎已經難 以無罪脫身了。因為假發票可以說是承辦人員的錯誤疏失,但是,公款結餘成為私人財產而且申報了,這就難以用別人的錯誤疏失來推託。

 雖然馬英九公開表示,決定將八年來入私帳的一千五百萬元全部捐出,但是,如此一來卻更確定這筆款項是屬於私人可以任意動用的財產,因為如果是特支費結餘,依照法規,私人並無權力捐出,所有結餘應該歸回市庫。

 因此,當馬英九捐出第一筆,六百萬元的時候,在法律上,就等於已經承認自己侵占了這筆一千五百萬的公款。

 身為法律人,馬英九好像對於法規和法律的程序、流程與界定完全是個門外漢,竟然不知道捐出的行為,不但不能解除法律上的責任,反而坐實了公款成為私人財產的事實。

 況且,馬英九是在被舉發之後才決定將這一千五百萬捐出,而不是在舉發之前,其行為等於是小偷被抓,然後聲稱交出贓物一樣,又如何能讓自己從司法控訴中安然無事?

 不論馬英九有沒有貪污的動機,在法律的實務上,馬英九的行為已經遠超過「涉嫌貪污」,而不是什麼「便宜行事」了。

 馬英九的情況比陳水扁更嚴重,因為他已經承認將結餘款存入私人帳戶沒有歸庫,涉嫌人都已經自爆犯罪事證了,事證俱在檢察官如何能不起訴?法官如何能做無罪判決?

 馬英九說一塊錢都沒有進入他的口袋,如今卻被人在他的口袋中發現了一千五百萬元,何其不幸!自己又翻出來給人看,何其愚蠢!

 二、在政治上:馬英九遭內外夾擊,處境凶險

 ˙陳水扁有黨內和泛綠群眾相挺:

 比較特支費與國務機要費,馬英九將遭遇的政治衝擊比陳水扁更加凶險。

 陳水扁在黨內也有敵人,他們巴不得將陳水扁置之於死地,總是在最緊要的關頭,補上一刀。其中以林濁水所領軍的新潮流系最為突出。但是,這些「捅」陳水扁的人,都沒有和陳水扁爭權勢的實力,所以,都是以配合國民黨、親民黨的動作,以裡應外合的方式來進行。

 由於被打擊的對象,往往包括了整個民進黨,所以,在黨內除了相同派系的新潮流人馬之外,大部分的派系和黨員,為了黨的生存,都自動的和他們保持距離。因此,這些打擊在黨內並不能發揮作用,有時候甚至使陳水扁的內聚力反而增加。

 施明德發動百萬人倒扁的紅潮圍城、天下圍攻之後,總統府前出現的綠淹凱格達蘭大道的綠潮就是個很好的事例。甚至,在這次的國務機要費事件中,陳水扁和吳淑珍以貪污治罪條例共犯起訴,民進黨中央和大部分挺扁民眾,都沒有退卻,仍然力挺陳水扁。

 更近的事例則是,對於林濁水、李文忠辭自身的立委職位,以此要求陳水扁辭職的震撼性行為,中國黨、親民黨大為振奮,然而,民進黨內可說是無動於衷,黨中央只是循例表示婉惜,而挺扁民眾則是對林李大罵特罵。

 這就是為什麼在連續的巨大衝擊之下,陳水扁仍然能屹立不倒。陳水扁的在黨內有著相當大的生存空間,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是陳水扁屢遭打擊,仍能挺住的主要原因。

 ˙馬英九孤立無援:

 馬英九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剛剛相反,馬英九在黨內的敵人都是實力足以爭奪權位的強手。中國黨內,以連戰所屬的元老派,王金平的本土派最具有爭權的實力。如果以整個泛藍來看的話,宋楚瑜最具有攪局的力量,隨時伺機介入。

 因此,當特支費事件爆發的時候,馬英九不僅要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民進黨的反擊,還要應付黨內及藍營的趁機插縫倒馬。

 試問,連戰想不想第三次參選總統?王金平有沒有意願參選總統?宋楚瑜想不想倒馬,以求生機?只要從這些觀點來看,就不難明白馬英九的處境有多艱難。

 在特支費的重擊中,馬英九看不到像民進黨堅定凝聚在陳水扁身邊的支持力道,看不到類似凝聚在陳水扁周圍的泛綠群眾,馬英九現在可以看到的是黨內具有競爭總統職位的高層「稀稀落落,嗯嗯啊啊」,那種事不關己、幸災樂禍的回應,以及可以看到的是焦慮、手足無措的泛藍族群。

 美國亞特蘭大的中文報箱,從來沒有在不是大風雪沒有送報紙的日子,在晚間八點以前就被買光、報箱成空的情形,如今在馬英九爆發特支費案可能被起訴 之後,竟然出現了晚間八點以前報箱空空的現象,而且在十六日、十七日連續發生二天,可見泛藍族群對此是如何的焦慮,如何的關心。

 泛藍族群的手足無措是因為:中國黨內的重要人物,沒有人願意領軍力挺馬英九,不論將來案情如何都高呼馬英九沒有貪污,藉以凝聚泛藍群眾的意識。而泛藍民眾又不像泛綠民眾般的有著強烈的自主意識,主動挺扁,逼使許多南部民進黨立委不得不堅持挺扁。

 這就是中國黨和民進黨的差別,也實際的呈現在馬英九和陳水扁的身上。馬英九的內外都有惡鬥,所以,處境比陳水扁更加的凶險。

 (附註:從中國黨高層和泛藍族群對特支費,以及民進黨高層和泛綠族群對國務機要費的反應,相較起來,不難看出二○○八年的總統選舉,中國黨和民進黨何者的勝算較大?)


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

by 上來看看 2006/11/06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這篇文章不是寫給你這種人看的。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紅軍的讚嘆歡呼,有沒有看到你的起訴內容已經嚴重破壞自我約束之司法自制(Judical Selfrestraint)?有沒有看到你已經侵犯國家的分權體制?總統處理外交的手段是否屬於我國尚未有絕對明確之政府行為範圍,你這麼急巴巴進入外 交領域進行偵查,為的是什麼?還不是聽起來爽歪歪的「司法英雄」的歡呼聲。

納稅人我就是質疑你的法律素養與辦案心態,不會賞你「司法英雄」桂冠,你還看什麼看?


陳瑞仁,你現在眼中所看到的是媒體加諸的吹捧褒揚,還把你過去的「功蹟」挖出來一一聞香,不知道你在享用媒體吹捧滋味的時候,是否捫心自問過去幹過什麼「好事」?

你過去偵辦林肯大郡案,一口氣起訴包括建商及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工務局官員等18名被告,一時間又在媒體上風風光光的大出風頭。結果呢,法院判決 結果,多數官員無罪,他們在官司奔波期間備受社會歧視的眼光,雖然後來申請冤獄賠償獲准,也無法弭補其與家人所承受之毀譽。你這個「司法英雄」沒有審慎調 查、濫行起訴,消費了28名死者、還讓國家替你買單,結果你薪水照領、檢察官照幹,毫無愧疚,晚上睡的好嗎?

你還偵辦過汐止東科大火案(2001),起訴了台北縣消防局大隊長、汐止分隊長等六人,當時在媒體上又是風光的不得了。結果呢,今年八月本案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你整天陶醉在媒體的吹捧讚嘆中,有沒有去看看判決主文,看看你曾經幹過什麼「好事」?

也沒什麼啦,你只不過把證人耳聞之事項證人的判斷當成鐵一般的證據起訴而已啦,連法律學生都知道「傳聞」與「證人臆測」的證據能力,只有你這位 「司法英雄」眼光獨到、與眾不同。在國務費案中,你又把街頭巷議、三姑六婆、以及未訊問本人的傳真當成鐵一般的證據,可見你永遠只記得觀眾的歡呼、媒體的 讚譽,卻看不到自己總是犯相同的毛病。

剛剛說你的證據法則還算小毛病,從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中還發現,你有踐踏被告人權的好習慣,還有偵查過程不可見人的壞毛病。

東科大火案中,許文杰因「顱內動脈瘤破裂、蜘蛛膜下出血」經開顱手術,有馬偕醫院診斷書記載許文杰「目前仍判斷力不良,記憶減退」。而許文杰之選 任辯護人迭次指稱許文杰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中,在記憶不正常狀態下所為陳述。花錦智之選任辯護人於原審具狀稱花錦智於台北縣調查站及偵查時所為供述無證 據能力,應予排除等語,並聲請勘驗花錦智於九十年六月八日在台北縣調查站偵訊過程之錄音帶及錄影帶。這些被告的「偵訊過程疑雲」,造成原判決有理由不備之 違法,因而發回更審。本次國務費案中,你又依慣例,無視被告身體的狀況,真是毫無人性。


還有你的偵訊過程今天也遭到律師揭發,你偵辦羅姓立委涉及十二件案件,至今只有兩件判有罪,還都上訴到最高法院中。「律師們拷貝包括檢察官、調查員的偵訊錄影帶,將錄音全部翻成文字,赫然發現連檢察官都在指導作筆錄,筆錄上所載與被訊問人之答話竟然南轅北轍Shocked ,你在享用「司法英雄」封誥時,看看你自己不堪的紀錄,還有臉繼續享用嗎?

你這種辦案品質,包含司法逾越分際、違反證據法則、不實記錄被訊問人言詞,納稅人我非常質疑你是否適任檢察官?

許永欽把已被公開的資訊當成內線交易,起訴了趙建銘,遠比當初政客與爛媒爆料的範圍還小,泛藍猶不滿足,大罵許永欽是個「狗官」。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我不會罵你「狗官」,因為我認為:你的偵察品質、法律素養與職業道德,可能比被罵狗官的許永欽還不如。!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納稅人我就是在批評你,你領了我的民脂民膏、血汗賺來的納稅錢,竟然搞出這麼多烏龍案,還好意思享用「司法英雄」的美譽,著實讓我有花錢又反胃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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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延續您的分析,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制度面的課題。在一個不正常國家裡,台灣總統這個職位到底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的民選首長有何差異?

台灣的民選總統與立法委員是中央政府中唯二的民選代表,一個是民選的國家領導人,其下設有個人指派的行政首長,另一個是民選的國會議員,負責監督總統指派 的行政院長及行政運作。其他的三院首長分別透過總統提名,立法院審查,總統任命機制產生,在實質上,並非民選官員與民意代表。在個人認知裡,五院的運作皆 有明確法律規範與可受公評的內規,除此之外,民眾的認知裡,因為立法院具備民選特性,一般法律規範與內規比較充滿政治性與妥協性,比較不被生硬的法律綁 架。

然而,總統是在五院之上的國家領導人,肩負五院業務統轄及國家安全及國防外交等特殊任務,執行這些任務是否能夠依照一般法律規範等同視之,或者應該具備何種程度與內容的特殊性,似乎在過去威權時代沒有引起太大的注意。

陳總統這次的機要費事件正引發(何謂總統)這個課題的嚴肅面,過去歷任總統在威權的包裝下,恣意行使特權,造就個人王國。在我的觀察裡,陳總統在 這部分權力的行使,非但沒有享有這種可能需要具備的特權,反而處處受限,施明德的陳式王朝說,正凸顯陳總統因為沒有王朝特權而遭受毀謗謾罵的無奈。

個人到現在還是相信,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處理方式,出發點是為了執行其職位所賦予的特殊任務而為之,他應該在這個保護傘下,免於被一般檢察官訓問 與傳喚的義務,畢竟,兩害取其輕,國家安全與有瑕疵的會計作業,我們會選什麼,答案應該很清楚。陳瑞仁檢察官對台灣總統職位的特殊性表現的不尊重與急躁態 度,真是令人憤怒不已。

基於此,個人希望陳瑞仁鬧劇到此為止,否則建議陳總統在第三次罷免結束 後(尊重現有法制,就給他們吵到喉嚨沙啞為止),動用總統職權,啟動總統手上擁有的緊急措施發動權,立即凍結國務機要費案件的所有程序直到他下任。什麼一 審有罪就下台說,不但不妥,更是破壞總統特權的臭彈,請陳總統千萬別如此這般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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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搞好你腦袋的邏輯在來這裡看,所謂人怕出名豬怕肥,有人一出名就不斷膨風,愈扯愈離譜。

陳瑞仁說:「我雖是深綠,但離開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沒有顏色。」

不管是檢察官、民調機構、賣春捲的、賣淫的,任何行業的國民都可以有政治顏色,這並不是什麼可恥之事。可恥的是,因為顏色而「泯滅職業道德」,像民調機構 蓄意從事不實調查或曲解調查結果;又像是賣春捲的碰到政敵故意使用黑心食材;像賣淫的碰到政治對頭人故意傳染媒毒;又像是檢察官碰到不對盤的人物,或接手 炙手可熱的大案子,蓄意扭曲事實、濫行起訴,應該譴責的是這些行為本身,而不是心中有顏色。是故,你刻意跳出來強調自己是深綠,不但非常可笑,而且擺明了 此地無銀三百兩。

再說,你講的話本身已是矛盾,現在你不在投開票所布幔內,想必心中無顏色,何以特別聲明自己是深綠?足見,政治憎愛的顏色,常在你心。

陳瑞仁說:「台灣人拚了三五○年,選出來的總統,結果是……」。

別忘了,總統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不是你這種靠考試成績進入司法機構,絲毫沒有民意檢驗基礎的檢察官可以比擬,你講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經過幾百萬人民遴選的眼光,不如你陳瑞仁的褒貶嗎?

況且,被起訴並不代表有罪確定,尤其是被你陳瑞仁起訴而獲判無罪的例子 Laughing ,更是不勝枚舉,你還真有臉皮批評啊!?家中有沒有鏡子?

無罪推定更是連販夫走卒都知道的法律常識,麻煩你依法起訴後,就別再逞口舌之能。

陳瑞仁說:「有『揮淚斬馬謖』的感觸」。

請問是誰斬了馬謖?是他的統帥諸葛亮,你陳瑞仁今天起訴了總統夫人,就妄想自己成了總統的統帥嗎?臉皮薄一點行嗎?

還有,諸葛亮身兼觸犯軍法的偵查、判刑職權,你陳瑞仁依法尚無「判決權」,肖想斬了總統,下輩子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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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直攻要害的分析。一個沒有民選基礎的檢察官,把自己假想成大公無私的悲劇英雄,然後以近似向紅衫軍群眾交心的口吻,嘲諷台灣350年來的種種,真的讓人有 時空錯置的憤慨。我猜陳瑞仁的腦袋中,這時候應該正在夢中想著今天我才是坐在紅衫軍貴賓席的老大吧。只是他忘了提醒施明德,請把前排的座位讓給我一天吧。

個人還是一句話,民主政治不完美,因為民主的重要機制之一是選舉,選舉與高考不同,參加者的心態不同,面對的人事物也不同,要準備的功課也不同,一個高考 通過的(深綠?)檢察官夢想用他的大公無私法律工具,來解決一個憲法層次與政治選舉層次的類司法案件,並且在語彙使用上,如此地高傲與封閉,真的很沒看 頭。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有種出來參選總統吧,自己體會一下擔任一個不正常國家的總統是多麼辛苦與無奈,內憂外患的焦雜之外,還要謙卑地飛去花蓮接受偵訊,還要在國務繁忙之餘,應付這種數發票的狗屁小事,換成是你,你真的不會生氣嗎?還看,趕快醒醒吧Evil or Very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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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shinakhan

陳瑞仁如果是一個正派的法律人
他不會一直耍什麼「我是深綠」「揮淚斬馬謖」這等見不得人的小把戲
一個正派的檢察官是依證據依法律辦事,
如果他辦這個案子問心無愧、理直氣壯,他應該只會回答:
「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記得這句名言嗎?)
結果他起訴後急急忙忙擠到鏡頭前都說了些什麼?
一直強調「我是深綠」「揮淚斬馬謖」「我若陣亡....」
原來「我是深綠」就可以影響偵察結果?
原來「揮淚斬馬謖」就可以影響偵察結果?
你的心中除了藍綠色彩外,有沒有絲毫法律的立足之地?
你當真是深綠,你以為檢察署是你們幫裡的私設刑堂?
你如果不是深綠,那你撒這個謊又是在心虛什麼?
如果講「心虛」這個台灣人的用語你不懂
那同志您這麼急於表態交心,是否根本就是「底氣不足」?
怕人家依法理依證據檢視你的所作所為,
所以趕快丟兩顆煙霧彈迷迷眾人眼?

我不是法律人,不知道陳瑞仁大檢察官起訴內容到底是否合法合理
但我以一個旁觀者的眼光看來
陳大檢察官起訴後的所有言行,
真的是把法律的尊嚴羞辱到一個無可復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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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陳瑞仁:「在這黑暗時刻,我們更加懷念光明磊落之人。陳定南部長在生前有不少人討厭他,但我相信,在他死後,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歡他。」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你不但莫名奇妙自稱是深綠,還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的學生,大力秀出你與陳菊、郭雨新等人合照,又說司法官口試時,因為恩師錢國城、馬漢寶的關係,幸運過關。

這些說法剛好互相矛盾,錯謬百出!

自稱黨外資歷比阿扁還資深的人,但是,在台灣的黨外運動史上,卻見不到你的足跡,只見到四處都是你與黨外人士的合照,莫非,你跟馬英九一樣,是個「尿北啊」?

我這樣質疑不是無所本的,你除了秀出與黨外人士的合照之外,從來沒有聽說過當年的黨外活動有你的活動紀錄,不但如此,你還自誇因為恩師錢國成馬、漢寶的因素,免於像林永頌等因參與黨外而遭剔除。

錢國城是個什麼腳色?他主張319槍擊案並不需要新事證,即可持續調查,因而痛批南檢偵結319案的國民黨舊有勢力,根據聯合報(1972.7.11) 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現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錢國成、改任最高法院院長」,當年台灣的司法機構首長最高法院院長的任免調動權,被操在一個政黨的手裡,而 且能在報紙上公然報導,足見錢國成如何在蔣父子的國民黨下享受權柄。而對於你這位自稱「在台大讀書時,就是警總老是盯著學生之一」的人,竟然給予通融,沒 有刷掉你,難怪我質疑你當年是「尿北啊」。

猶有甚者,連高中時代「操行成績104分」都拿出來展示,那個黨國意識伸入校園的年代,能拿到操行成績八、九十分已經偷笑了,你還可以拿滿分,請 問你對當時的黨國有何特殊貢獻?光是參加儀樂隊加分也不可能滿分吧,是不是做了什麼「好事」讓教官大為激賞?莫非,你從高中時期就深諳「踩著別人的血跡往 上爬」的精神?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光明磊落你有沾到邊嗎?

駐外工作人員的細節,本非司法干預的範疇,為了釐清糾纏不清的發票疑雲,總統親自向你說明,依情依理依法依人格,你都有保密的義務,不料,李慶華 竟然能夠得到偵查中的情資,據此在媒體上公然放送。事後,你這個查黑檢察官竟然與李慧芬互相推諉,你說是李慧芬主動提出,李說是你提示的。老天!駐外工作 人員的身家安全,當成「踩著別人的血跡往上爬」的墊腳石,城隍爺與陳定南英魂是會看到的。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表面隱去「甲君」姓名,卻呼應媒體已然報導的傳真否認等資料,足以讓人勾稽得知「甲君即是○○○」,這與公佈姓名何異?不論「甲君」是否真正的情資人員,你這一手足以讓其陷入險境,你的居心不可謂不惡毒,舉頭三尺有神明,當心禍延子孫!

接著,你竟然在公開起訴書中,詳列當事人的身分證字號、住所等個人資料,處處顯露,你對訴訟當事人的惡意。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陳定南的英魂正在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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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感謝各位收看,喂!陳瑞仁你別混進來看。

看什麼看,沒看過陳大檢察官的山坡地違章建築嗎?還不趕快去剪報分案。

「2、3年前,陳瑞仁向銀行貸款35萬2千元,在新竹橫山田寮村買下這塊四分農地,約1200多坪,另蓋了10坪大的鐵皮屋,附近的地就拿來種西瓜。」



一、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這棟建築物明顯是坐違章建築,理由如下:

1、若為農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且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請問陳瑞仁,據報載你兩三年前購買該地,如何能在持有土地未滿兩年之下興建農舍?又,你如何公務員兼具農民身分?

2、若為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俗稱「農具間」,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需為以竹木、稻草、塑膠材料、角鋼、鐵絲網或其他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農業設施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

請問陳瑞仁,你這間鐵皮屋興建二層樓,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又,據報載該鐵皮屋是你與家人度假之用,並非放置農用設施。

總之,無論是農舍或是農用設施,你都不合申請條件,你有沒有利用「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方法申請該項建築呢?亦或,根本連申請都沒有,直接坐享非法的度假空間?


二、據納稅人我對新竹的了解,田寮村位居上坪溪與油羅溪包圍的大山背地區,是屬於山坡地保育條例所稱的山坡地,你在山坡地任墾任建,有沒有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所規定的禁止行為?有沒有為了個人享受而破壞水土保持呢?

三、你興建鐵皮屋,所進行的營建工程,有沒有依法向新竹縣政府環保局申繳「營建工程空污費」呢?

四、你購買這塊土地,有沒有依法申報財產?

五,據報載,你還向銀行貸款購買土地,以目前銀行的放款實務,農地尤其山坡地根本很難被銀行接受為抵押品,今年八月土地銀行為了消化壞帳,大幅降低土地購買的利息,希望刺激民眾購買農地,怎麼,你還能用山坡地獲得銀行貸款?有沒有藉由你任職的查黑中心耍特權呢?

六、陳瑞仁,你看什麼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你這棟鐵皮屋怎麼看都是違章建築,還有可能觸犯建築法、山坡地保育條例、農業發展條例、環保法規等等,趕快去剪報分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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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殊不知,檢察官代表「公平」與「正義」

不好意思,Apin大,我又來凸槽了。 Razz

依照制度的設計,如果判決的法院是裁判單位,那麼與被告相對單位的檢察單位就只是提告的一方,不是什麼神聖的「公平」與「正義」的單位了。特別是,我國的 檢察官考績,是靠他起訴的人被判罪確定而加分的,這樣一來,依人性,檢察官會努力去做的不是真的努力去找真實的証據,而是去找跦絲螞蹟來証明他要起訴的人 是有罪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制度裡,檢察官心裡要有「無罪推論」根本是緣木求魚!

我個人是覺得奇怪,不是有司法改革的單位嗎?怎麼這一個明顯的問題沒人提過?

如果,判刑確定可以加分,那麼相反的,檢察官濫起訴是不是應該也要受罰?只有賞沒有罰,當然檢察官搞到後來就自已愈來愈膨脹,以致於無法無天,連這種起訴書都寫得出來了!

(甚至大家應要知道,如果檢察官和同一案件的法官剛好是司法官訓練所的好同學好朋友,嘿嘿⋯被告就死定了!哪有什麼申訴的機會?我就看過起訴書和判決書幾乎一樣內容的案例!)

就是當檢察官是神,才會有近來社會上普遍說「被起訴就應下台」的怪論調!還變成全民運動了哩!大家怎麼看這件,套在「陳總統該不該在被起訴就下台」的事上?

順道一提,約十多年前,抓賭博電玩最凶那陣子,也聽過候寬仁會因嫌犯的「態度」而給予不同的對待(那時他在桃檢),呵呵,只是不知道這些檢察官在面對馬的華客的那個明顯的貪污,在藍紅兩大勢力下,會是怎麼的「自由心証」,起不起訴?

了解我說什麼嗎?就是說,要把檢察官當公平正義的象徵?呵,我個人是完全不當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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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laimer

我記得陳揮文在大話新聞裡面講過,每當2100一直罵陳瑞仁的時候,他就會打電話進來解釋跟說明。

有次鄭弘儀講到說不曉得陳瑞仁有沒有在看節目,陳揮文就說,來賓應該每次都對陳瑞仁一直罵一直罵,陳瑞仁就會受不了而打電話進來解釋,「因為2100就是這樣啊!」

我是沒有每天看大話新聞啦,但我有看的時候,也從沒看過陳瑞仁打電話進去大話新聞作過任何說明和解釋。然而,若依陳揮文的講法,陳瑞仁似乎反而蠻在乎2100的講法囉!?

如果陳瑞仁確實這麼重視2100怎麼說的話,那麼陳瑞仁急切的希望他的起訴書能否寫得符合泛藍媒體的「期望」而不是檢查官的職責,就不會太出人意料了!

陳瑞仁,你領的薪水是泛藍媒體在付的嗎?如果不是的話,你何必那麼在乎那些畜牲在屁什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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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lkahest


以我自己來說的話
我之前願意相信 陳深綠檢察官 會還陳水扁總統清白
是因為我認為 陳深綠檢察官 再怎樣的背景以及政治立場偏頗
也不會拿 國家 法律 還有自己檢察官身分 這種大事來開玩笑
我想 會痛罵邱毅的人 至少一定水準是有的吧?

所以當聽到吳淑珍夫人被起以貪污罪訴時
我第一反應是 "靠,第一家庭難道真的有問題?"

結果回到房間開了電腦上網看了起訴書內容
我發現 陳深綠檢察官
真的是那種會拿 國家 法律 還有自己檢察官身分開玩笑的人!

不是因為 陳深綠檢察官 這個人還有起訴書結果而評斷他
是因為 他起訴書內容和調查過程 而評斷他!

我想這裡的網友跟我的心境轉換是一樣的!
原本在第一時間 是相信陳深綠檢察官的
因為基於 尊重一個檢察官的身分
沒想到他的起訴書內容 證明了他根本污衊了他檢察官的頭銜
最心痛且不敢相信的事 是有人會竟然會因為自己的背景立場而開國家和司法這麼樣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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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上工啦,檢舉陳瑞仁的違章建築:

新竹縣政府縣長信箱

(範例)
親愛的縣長:
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兩年前在本縣橫山鄉田寮村的山坡地上興建鐵皮屋作為度假之用,是為違建,請依法辦理。

據報載,檢察官陳瑞仁兩年前在本縣橫山鄉田寮村的山坡地上興建鐵皮屋,經查:

一、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陳瑞仁均無依法申請農舍或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之資格。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興建農舍 之申請人應為農民,且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陳瑞仁兩三年前購買該地,持有土地未滿兩年,且其為公務員,非得具農民身分。次 查,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陳瑞仁的別墅興建兩層,不符合「農業設施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之規定。又,該屋係陳瑞仁與 家人度假之用,並非使用於農業之設施。因此,陳瑞仁的農舍別墅根本沒有合法的可能,懇請貴府俯查,陳瑞仁是否倚仗查黑中心職務,向該管單位施壓而取得建 照?

亦或,若陳瑞仁根本未申請建照,應該速予拆除違章建築,以免本縣土石流災害再度重演,並維護法律之公平性。

二、田寮村位居上坪溪與油羅溪包圍的大山背地區,是屬於山坡地保育條例所稱的山坡地,陳瑞仁鋪設大片水泥地面、建築鐵皮屋、設置引水裝置、以及污水排放等設施,是否違反山坡地保育條例所規定的禁止行為?有無破壞水土保持?

三、興建鐵皮屋,所進行的營建工程,沒有依法向新竹縣政府環保局申繳「營建工程空污費」,請予追繳。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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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觀瀾

看到「上來看看」兄從陳瑞仁檢察官討論到我們的司法體系,想到一個前例--德國的威瑪共和。

德國的威瑪共和成立於1918年德意志帝國崩潰之時,亡於1933年希特勒出任德國總理之時。
從成立伊始,威瑪共和就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外有凡爾賽條約的壓迫、國際性的經濟危機;
內有左右派的鬥爭、民主政黨的無力。納粹黨的崛起是利用當時的情勢,
但是也受益於德國司法體系的縱容右派、打壓左派。

威瑪共和國的司法體系承襲自舊德意志帝國,司法官員-法官、檢察官-來自昔日的特權階級,
和右派政治人物間有密切的關連。這些司法官員,身為國家的公務人員,
效忠的對象不是他們名義上的上司-威瑪共和國的總理和部長們。從當時的德國法院判決可以看出:
1918到1922年間,暗殺事件歸咎於左翼份子所為的有22件,其中17件處以重刑,有10件以死刑終結審判;
另一方面,右翼極端份子在法庭上則受到極寬大待遇,他們總共幹了354樁謀殺案件,其中只有一樁被判重刑,但不是死刑。
一般判坐監的徒刑,若罪責相同,大致而言,左翼的犯人判15年,右翼的犯人則只有4個月。
此外,當希特勒在1923年慕尼黑發動政變失敗後,在審判長的袒護下,法庭反而變成希特勒的舞台,
任由他自我宣傳和侮辱謾罵政府,然後被判處要塞監禁5年,
並且監禁還不到1年就被放出來了。(註)

當這些司法官員在玩弄司法時,是否有體察到自己做了甚麼事?還是自詡為公正客觀,加上不畏權勢、不隨波逐流?
當納粹政權如其所願的取代威瑪共和,拖著德意志民族隨著1945年的戰敗再一次淪入深淵。這些納粹的幫兇們,可曾悔恨?
反之,威瑪共和的民主黨派對此竟束手無策。身為政府的領導者,卻在「尊重司法」的名義下,
放任司法官員整肅他們的支持者,扶持他們的敵人。這種自掘墳墓的做法,是出於無知還是無能?

1945年的紐倫堡大審,一方面是「勝利者的正義」,另方面也是德國整個司法體系已經腐敗、不可信任。
威瑪共和的滅亡,不僅是改朝換代而已。一個活潑、燦爛的文化隨著民主政體的覆滅而凋謝;
一個世代的菁英份子,若不是死亡(他殺或自殺)、保持緘默、就是放逐他鄉,如愛因斯坦、湯瑪斯‧曼、
還有其他許多傑出的人物。
撫今追昔,我們是否也在步上他們的後塵?

註:見『威瑪文化』pp30-34,作者:Peter Gay,譯者:劉森堯,立緒文化出版,2003,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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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ctor61

原本都不想把藍綠的帽子扣到檢察官頭上,直到鄭弘儀親口在節目上說他自己在高爾夫球場看到陳瑞仁跟一票前國民黨高官"球敘"有說有笑!

X的..被他假中立騙了!還想假裝深綠更可惡! Evil or Very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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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陳大檢察官被抹黑啦?
趕快剪網頁分案吧,幹麻透過媒體喊冤呢?
而且,包含其他網站網友所質疑的是「鐵皮屋違建」、「農地農用認定,度假用,非農用」、「沒有繳營建工程空污費」。
誰那麼笨拿已經開放非農民購買農地去質疑他?
這樣轉移焦點,很心虛喔?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
拿農地農用的証明出來看吧,是哪個被欺壓的公務員,膽敢把鋪設水泥的土地認定為農地?

還有,這棟兩三年的鐵皮屋,有沒有申請?什麼時候申請?有沒有對可憐的鄉公所公務員施壓?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之農業設施種類如下:一、農作產銷設施。二、林業設施。三、水產養殖運銷設施。四、畜牧設施。五、休閒農業設施。
(PS、陳瑞仁的度假別墅一樣也不符合,除非畜牧。。)

第五條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且無第六條及第七條之情形者,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一、農業用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者;其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二、農業用地上興建有農舍或施設有農業設施,並檢附合法證明文件者。

第七條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三、現場舖設有非農業經營必要之柏油、水泥等情事者。
(PS、照片很清楚,鋪設了大片的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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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lark

統媒又在搞似是而非的新聞把戲...

1. 一般人是可以買農林地,但必須購買且設籍兩年後才能興建農舍
2. 不是所有林地都可興建,「使用區分」若為保育地,水源地是不准興建的
3. 土地坪數大於786坪才能興建兩層農舍,低於786只能蓋15坪農具室(單層),且不得有廚房或廁所
....

要查陳瑞仁的地是否違法:
1. 申請該地的簡易土地騰本(20元的樣子),先查「使用區分」
2. 該處有整過地,農地開發有一些限制(例如:填土不得超過50cm,整地的限制...),如果違法必須復原;其次,看它的坡度,因為坡度也有限制興建的法規
3.再看使用執照的取得過程,只要找到任何一點瑕疵,就是一個弊案
4. 如果一切沒問題,農地是否農用也是著力點

農舍興建限制很多,多數人或多或少都會便宜行事,林忠正的房舍被拆是因為他租借國有地,農地不農用所以國產局可收回,...

對相關知識有興趣的人可上 :
http://www.2home.com.tw/forum/index.php
裡面有一群人到處在找農林地蓋農舍,有些人合法,有些人遊走法律邊緣,但是知道他們怎麼做,就可以得知過程中可能違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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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老貓

下面這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

其中這段話讓我老淚縱橫

台灣百年來的殖民歷史,塑造出一種扭曲心態,面對殖民者,每個受殖者都是有罪的,都要努力的向殖民者證明自己的清白。但在殖民凝視之下,即使脫得光光,仍無法避免被殺的命運。可悲的是二○○六的今天,這個殖民凝視的困境仍然延續著,甚至連總統都無法倖免。

殖民凝視 我們都是陳水扁 ■ 郭峰淵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8/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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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ypeng

傻瓜不講話 人們怎麼會知道他是傻瓜
騙子不騙人 人們怎麼會知道他是騙子
陳瑞仁辛苦寫的起訴書沒公佈 大家怎們會知道陳瑞仁一肚子東西竟然是這樣荒謬可笑
陳瑞仁的人格不是討論的重點 我願意相信陳瑞仁有人格,不偷不搶不貪 問題是陳瑞仁把國家賦予他司法權力自我膨脹到那種無知的地步讓我窒息

陳瑞仁可惡是陳不知憲法不尊重憲法還敢執法 不懂國家機密不分事情輕重更不知道錢財流向還能起訴 不懂維護司法尊嚴偏又拿著改革司法的大旗 腦袋被中國人洗的徹底心有偏見卻自認為公正

自由時報系列捧過的人 讚美過的人 就是好人? 就是台灣派可以信任的嗎?
請用用自己的腦袋吧!

You may fool all the people some of the time; you can even fool some of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but you can’t fool all of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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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nahcch

前面已有網友發言,個人於此不再贅述,只是著重一點︰

要批評陳先生的辦案態度,人品,並非不可。
但是這些事難道批露者以前不知道嗎?

等到判決書出來了才放馬後炮,不覺得所謂的泛藍種種手段雙重標準,泛綠也是用的得心應手嗎?

大家有閑有空,為何不研究阿扁的說法為何與事實不符,為何這許多証人承認作了偽証,這鑽戒到底是送何人,阿扁怎麼不懂瓜田李下之嫌而拿自家的發票來報帳 (不能只拿別家的發票來報嗎)等等,反而研究陳瑞仁先生是否非法種西瓜,這難道不是拾本逐末,把當事人的名聲先搞臭再說嗎?如此和泛藍泛紅的手法,不是如 出一徹嗎?

越要與泛藍泛紅相抗,反而想法作法卻越來越統一。這恐怕是一種很大的諷刺吧。

這一篇也許各位可以看一看︰
挺不下去 看不下去
■游宣蓉
http://www.taiwanus.net/news/shownews.php?id=4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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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lkahest

回覆 gnahcch 於 2006/11/10 07:22 發表的文章



你中間質疑的那一段
再起訴書分析和其他相關版中前面一點的都有討論過
(沒事多爬文、多爬文沒事~)
基本上在這版批評的大大
以看他們發文的內容和時間來看 不少都是有再隨時看最新文章的
再這些議題的討論上都有一定的進度和共識
所以我想大大你也可以先回那些板上看看

對我來說 選擇相信陳水扁還是陳瑞仁 是以他們的說法為準
陳瑞仁說法是起訴書內容
陳水扁的說法是禮拜日的那場說明會

整件是我生氣的有兩個
第一是陳瑞仁讓我失望
我才懶的管他立場背景如何 但可以寫出這個起訴書內容
無疑是讓我對"檢察官"所代表意義喪失信任
我以為在怎樣的立場背景也不會這樣得開國家和法律玩笑
但我錯了

第二是整個民進黨+泛綠支持者+陳水扁
陳水扁其實根本沒有那個必要這麼委曲求全
但我更恨的是整個民進黨+泛綠支持者所表現的委曲求全的態度
逼得他也不得不委曲求全
我相信當初他如果不接受陳瑞仁的調查跟他對談也來個相應不理
民進黨+泛綠支持者是不會放過他的
他一接受調查 這牽涉國家機密 就一定會說謊
我想他們本來也是認為 他交待出個說法就好
以陳瑞仁的檢察官頭銜還有他起碼還拿著這個國家的國籍
會看在這些事情的份上而不深入的太過分

這時候盤查攻擊陳瑞人身家私事的確有些過分 但我想
陳瑞仁 他有本事交出這種充滿惡意設計又不負責任內容的東西
以相同標準
他就要有本事接受別人惡意設計又已不負責任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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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ffalo

泛藍的思考邏輯果然不同凡響!

鑽石是我買的,我拿發票給公家機關去核銷,錢拿去做公務使用,你管我把鑽石送給誰?說法一百變有什麼關係?唯一不變的說法就是「錢沒有像馬特支一樣落入私人口袋」

倒是馬特支對於他的資金流向說法可多囉!一下說全數做公益,一下又說餽贈市府員工,一下又說養馬小九,最後搞了半天才自己承認全部都列在財產申報裡

你說,這是算不算「鐵證如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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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你看到別人符合「行政程序」的核銷涉犯貪污罪,卻看不到自己符合「行政程序」的農具間涉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錄不實罪。你只看到發票核銷的背面隱藏貪污罪,卻看不到自己的「縣政府同意書」背後隱藏的違法亂紀。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你看到自己的度假天堂野花盛開、田園風光,卻看不到前年新竹縣山區因濫墾造成土石流、死傷慘重,這真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屍」,你既然說明違建是屬「農具間」,就法論法,看看你合什麼法?

陳瑞仁:新竹農地建物是合法農具間

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起訴國務機要費案後,陸續引來綠營人士批評,甚至有人質疑他在新竹農地上的鐵皮屋是違建,陳瑞仁今天澄清表示,農地上的鐵皮屋是合法建造的農具間,有新竹縣政府核發的同意書,他也會依法將小屋列為財產申報。

首先,陳瑞仁自承該違建是農業設施,然查,農業設施雖免申請建築執照,但仍需先向「鄉公所」申請容許使用,你怎會找上縣政府呢?該不會看縣長有案在身去「欺負」人家吧?

建造農業設施,需有農地農用及設施許可兩個證明文件,根本不需要什麼上級機關「同意書」。也就是說,應依法向橫山鄉公所申請證明與許可,你卻找上縣政府?乾脆直接找總統好了。

你連農業設施申請的行政程序、受理機關都搞不清楚,跳過鄉公所,直接找上縣政府替你背書,足見你的違建「建造之時」根本未經合法申請,恐怕是事後要求負責拆除的縣政府工務局與以通融吧。

什麼!你「也會依法將小屋列為財產申報」?持有兩三年了,現在才要申報?別忘了誠實自首,看看這兩三年該罰鍰該多少,別為了省錢「貪腐」國庫!

依據:新竹縣政府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作業程序,第二條「本府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委任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辦理核發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

陳瑞仁出示新竹縣政府核發的使用同意書,證明農地上的鐵皮屋是合法建造的農具間。

國務費雖然有發票核銷,仍依貪污罪起訴,可見有行政上的「文件」也不一定阻卻違法,前文已述明,你的「使用同意書」根本不符合農具間申請流程與受理單位。

再說,你的「使用同意書」是同意建造「農具間」,農具間當然是放置農具,不是給你放寢具、家具、餐具、陽具等亂七八糟的東西。 Cool

你的粉絲媒體們都拍出來了,你的農地「鋪設大量水泥地面」、「經訪問鄰居是陳先生度假用的」,你在空地種了幾株西瓜,就可以算是農地,嘖嘖,好合法啊,檢察官適用法律的標準,果然「寬鬆」到沒有法律! Cool

依據1: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之農業設施種類如下:一、農作產銷設施。二、林業設施。三、水產養殖運銷設施。四、畜牧設施。五、休閒農業設施。」

依據2:同法第七條「農業用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三、現場舖設有非農業經營必要之柏油、水泥等情事者。」


陳瑞仁指出,他身為檢察官,不會做違法的事,新竹的農地購買後,他就依規定向新竹縣政府申請建造鐵皮屋,在新竹縣政府核發的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中,這間鐵皮屋的正式名稱是「農業資材室」,也就是一般俗稱的農具間。

身為檢察官就不會做違法的事?你的邏輯還真不是普通的濫,那麼,那些遭判刑定讞的檢察官們,都是冤獄嗎?還是法官們都陷害忠良呢?這種狗屁不通的推論竟然出自檢察官之口,難怪你起訴的林肯大郡案,以冤獄賠償收場。

你連農業設施的申請流程都搞不清楚,若不是「根本沒申請」,就是「特權走後門」,否則,怎麼可能程序完全搞錯?

其次,農業設施必須是農地農用,農用你知道吧?我在陽台上種了幾棵空心菜能算是農用地嗎?我又在後院養了幾條狗,能算畜牧用地嗎?同理,你假日渡假時莳花養草,竟然混充「農地農用」申請農具室?檢察官對法令的解釋可以寬鬆至此嗎?

既然是混充農地農用,實際上作為度假之用,趕快自行拆除,別祭出有案在身的縣長替你背書。

依據:89年8月29日農企字第890142997號函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核發後之撤銷案: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核發之證明書,如因勘查之疏忽或其他原因,致核發錯誤,自得撤銷其證明書;另農業用地經核發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且於該證明有效期間內,如有違規使用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亦應廢止已核發之證明書,以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第 三十八條之規定。

依規定,農具間的面積不得超過十三點五坪,而新竹縣政府在同意書中載明陳瑞仁建造的鐵皮屋,使用面積為四十二平方公尺,換算後正好是十三坪。

哈,既然知道農業設施每公頃限建45平方公尺,怎會不知道也限制「一樓層」?是不是走法律後門,先建造足夠高度、但不鋪設地板層,等檢查通過了,再「二度 施工」把一層樓變成二層樓,偵辦過林肯大郡案、東科大火案的檢察官,你怎麼好意思這麼幹?以後還有什麼顏面偵辦他人的違法?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

整理你的違建事實及理由如下:

1、你連農業設施的申請流程、受理機關都不清楚,恐怕非未申請或走後門。

2、你的農地並非農用,鋪設大量水泥地面、且供度假之用。

3、你的農具間並非合法用途,而是非法使用於度假住家。且樓層也不合農具間的限制。

4、你建造之前,沒有申請管轄機關橫山鄉公所的農地農用證明,也沒有鄉公所的容許使用證明,卻享用了兩三年才拿出負責拆除的縣政府「同意書」。

5、依環保法規,營建工地需申繳營建工程空污費,你連這筆小錢也要「貪腐」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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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不平路人

>我個人的判斷,扁嫂買戒指,大概是自己用的。沒有申報?我想是,忘了前一陣子也是這個議題吵半天嗎?

這裡還有個重點。

如果,扁嫂是用自已的錢買的戒指,那麼,像那些畜牲質疑沒有報是對的嗎?買了戒指又得申報財產是不是浮報了?大大,看來您也被搞混了!

也就是說,要買東西就得報一次「現金減少」而「珠寶增多」?才算清廉、誠實申報?

那麼再請問一下,買一包衛生紙要不要申報財產?吃一頓午餐要不要申報財產?(以貪一毛錢也是貪污的標準來說! Twisted Evil )

我要重申!如果每年度該報沒報,也有可能是疏忽。反的來說,當然,刻意隱藏財物才「可能是」貪污!

說回本事,如果陳瑞仁(還有其他藍教腦殘人或共產黨匪類)要指控該珠寶是貪污,也要提出証明買這珠寶的錢是非法所得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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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lkahest

四人承認作偽證起訴書分析欄第一頁就有人再談了,使四人改口關鍵的出入境時間討論也有延伸到後面和他欄!

鑽戒送給誰,根本就不是問題!現在還在提鑽戒送誰,大大你真的有爬文嗎?
你自己花錢買鑽戒,鑽戒送人,發票拿去銷帳,帳目發下的錢拿去做正當用途,難道不行嗎?如果錢沒有流進自己口袋而真的拿去正當用途,管你是鑽戒手錶衛生紙,發票列個一百頁也沒關係!

我自己也有銷過帳,申請小隊的外出公費補助,還有拿收集來的發票去申請全班的材料補助,拿自己的發票幫忘記跟商家拿發票的人報帳,拿另一人的發票幫另一人 補金額,上頭才管你細目和詳細日期合不合咧,重點是總額正不正確,日期是不是在當期會計結帳的時間範圍和我後來有沒有發給該拿的人、到底有沒有把錢吃掉!

說謊是必然的,我是認為陳水扁有錯!錯在他不該理會陳瑞仁,明知道這種外交的事情不能告訴檢查官,於法他的確也不必理會,還硬要弄出個說法給他!
但要看有沒有貪污,重點是查清錢到底錢有沒有流向他的戶頭,他是不是拿來私用!起訴書有查到這點嗎?有沒有看陳瑞仁關於這部分他竟然是怎樣不負責任地講的?沒有查到,還敢結束偵查起訴?大大你說舉證歷歷,你是指那一條條的發票細目歷歷嗎?流向不清不楚,這叫證據?

研究他種不種西瓜的確很過分!
但他既然有本事搞出這種惡意設計又不負責任的東西出來,那他就要有本事以同樣標準接受別人這樣對待他!
之前不追究他的人格是尊重他檢察官身分,也相信他會尊重他的身分
既然連他都可以不把這當一回事了,那也不必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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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ya

國務費誰是誰非,我們大家其實都清楚

阿扁太笨啦,直接學以前的模式就好啊

弄一大堆密賬不就得了,非要自創形式

又是給自己減薪、又是交繳國庫

還以爲這樣就會朝野和諧

還以爲這樣人民就會支持他

結果呢?

不該做外交還去做外交

根本沒錢何必假大方?

這個國務費公開一部分而已

就已經害了那麽多人被中國批判、監視

還要害多少人?

你們以爲國民黨不知道怎麽囘事?

他們賭阿扁不敢公開

因爲公開了,就是叛國

不公開就是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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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icky

>> 阿扁太笨啦,直接學以前的模式就好啊

人家就是不准阿扁使用「以前的模式」!

還有,許多人不瞭解會計結帳的方式。尚未結報憑證的花費只能向會計單位做借出,以方便承辦人做事,但是借出與結報是兩碼子事;既使可以用憑證與會計交換現 金,但是不表示將來這張憑證一定可以報銷(無法報銷就還錢來)。不要以為只有民間是開三個月的票子,公家機關一樣會發生發票開了好機個月,案子就是沒有結 清;這時候不是積欠廠商﹑就是辦事人員暫時自己代墊,但是絕對不是會計單位來出錢。會計單位完全向主管交心,那就會發生馬英九每個月初把特支費當做薪水來 領;會計單位被審計部壓得死死,反而來箝制自家主管,這的就是現在總統府所發生的。

現在發生的就是:總統府內依照「以前的模式」走完合法程序,但是事後審計部來查帳冊卻說不合規定(他們自己新定的法規解釋),所以舊的要改(立刻補足發票,否則承辦人繳回花費),將來也一律如此!審計部可以利用總統府的會計單位來遂行他們的嚴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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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ctor61

想當初高捷案一樣辦得轟轟烈烈,檢察官所提涉案人罪證何嘗不是「舉証歷歷,很難反駁」?但如今包括周禮良一二審都無罪,當我們看到法官無罪認定的理由時才發現:原來同樣一件事證檢察官起訴跟法官最後認定竟有那麼大出入!

這邊有人批判陳瑞仁很用力也許你看不下去,但我還是認為陳瑞仁洩底的關鍵是鄭弘儀在節目公開說「親眼見陳瑞仁跟一群前國民黨高官球敘」!鄭並非濫報料的媒體人,說出這麼驚人的事竟然所有媒體連去查證報導都不敢!?對親綠媒体來說也許怕質疑陳瑞仁有反效果,對藍色媒體來說目前一片吹捧之聲顯然也不可能自打嘴巴,整個社會與政治氣氛塑造出一個無法質疑的公理與正義化身!?

http://www.slc.moj.gov.tw/ct.asp?xItem=38998&ctNode=5361
地檢署網站上這篇文章有這一段評論美國獨立檢察官制度
「另一方面獨立檢察官行使職權毫無節制,而不用向任何人或單位負責,亦引起質疑。實際上,在媒體高度關注下,民眾發現獨立檢察官反獲不當、過度的政治影響力,政治化程度比一般檢察官尤有過之。

美國尚且如此,何況政治對立情況更甚的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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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icky

>> 阿扁太笨啦,直接學以前的模式就好啊
>> 弄一大堆密賬不就得了,非要自創形式

若是要做(合法的)假發票,藍色的公務人員比誰都要拿手!阿扁太笨了!大可每個月報出二三十萬的文具費,不管是真污錢﹑還是辦秘密外交,只要帳目滿足了審計部的要求,就過關了!...

有以上想法的的才是笨蛋,審計部擺明了 "依法" 來找碴﹑來設下陷井,除了阿扁下台沒有其他可以讓審計部那些藍調(爛掉)公務人員得以滿足的。而藍色政治人物明知自己的公帳髒到不能曝光,不時還需要藍色 審計官員來為自己說項助威,這時候卻也敢扛起反貪腐的大旗。真是極荒謬於一時!

若是我拿自己家人的消費單據放在公務費之中,而且是被迫也是自己故意地放在裡面的,我就預估有一天這整件事要面對司法也面對政治風暴。阿扁的後半 生在滿是台支賤民的政治圈裡打滾,他的政治判斷不會低於你我;倒是因應的方式個人有別,阿扁在國務機要費的處理方式有點「至於死地後生」,而且一開始就是 如此。對沒有政治前瞻的我,這樣的做法的確是難理解,就像當年我也不太理解李登輝為何先後任用了郝與李當閣揆,而事後證明我才是愚昧的(不包含反軍人干 政,否則郝如何會輕易解除軍權)。

歷史的試金石在這個時候檢驗台灣,沒有一番煎熬何以蛻變。就算蛻變不成功,難道就此放棄嗎?至少我不會也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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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我思故我在

我覺得「陳瑞仁向銀行貸款35萬2千元,在新竹橫山田寮村買下這塊四分農地,約1200多坪」這種個說法極為可疑!根本是錯誤的,完全不合理

向銀行貸款怎麼可能只貸個區區35萬2千?以檢查官那種薪水還出不起嗎?要土地貸款35萬2千?銀行還不想幫你辦

這個金額應該是舊貸款未償還餘額,不是陳瑞仁自己向銀行貸款,而是從別人手上承接這筆貸款,從他絕口不提這筆土地到底如何交易得手,我懷疑這塊地應該極為 廉價,廉價到可能近乎免費,廉價到可能涉及不法〈例如強買的,或趁人之危霸佔之類的〉。否則陳瑞仁幹嘛別的數字不講,偏偏只講這個在銀行貸款上可說是已經 還清的35萬2千

這塊地很可能是陳瑞仁利用檢察官的辦案或人脈之便,用極低價到幾乎免費的方式獲得,陳瑞仁甚至連隨便掰個幾百萬的數字應付一下記者都不敢,因為只有貸款數字是真的,合法的,其他數字只要一講出來,怕萬一後來他們自己司法單位查起來,或許會成為罪證

所以,這塊地絕對不只違建農舍違法,陳瑞仁說貸款35萬2千買下?意思應該只是說「僅有」貸款金額是合法的,其他不合法的?或是有違法之嫌的?絕對不能從他嘴裡講出來,所謂「貸款35萬2千買下......」?看起來根本就像是沒講實話的犯人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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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謝謝回應,從語氣中可以看出若干的誠懇與對事不對人。您的嘲諷與淘侃用語我沒有太大的意見,反正情緒就是這麼一回事,有人需要不斷發洩,有人偶爾發洩,有人則壓抑不發洩,沒有對錯,只有感受程度的差異罷了。

至於總統或身邊的人為何不在告訴終結事前提出憲政異議,甚至一開始就表明不接受傳訊等干擾總統職務行使的作為,這或許也是爭議之一。

如果事前總統行使拒絕權,我想那群想撼動台灣社會視聽的媒體人還是一樣會靠著在街頭的紅衫軍或在中正堂的靜坐學生之手,進一步醜化總統看似傲慢的形象,換句話說,作為與否,本身就是兩難。

我們對此議題的差異在於,我假設甚至相信陳總統不是一個權謀的貪污者,而你則傾向以中立的立場進行真相的推演。如同2004年的做票爭議,我也是傾向這不 可能是一個歷經滄桑的台灣人可能有的作為,我認為做票與自導自演這些念頭應該從來沒有在陳總統腦中出現過,在這樣的前提下,當我看到媒體與若干政治人物以 極盡詆毀的言語謾罵陳總統與選他連任總統的選民之際,那種心情加深了我對台灣媒體工廠的厭惡。

不是你的推論有問題,我們的差異在於我無法想像一個台灣人辛苦栽培的總統會如此的貪瀆(拿假發票賺小錢)與邪惡(作票槍傷自己),這個前提的差異導致我們接收資訊與分析事件的方式有所不同,怪誰呢?

怪我們愛台灣吧。 Laughing 笑一個吧,跟我一起慢慢學習加入媒抗這個溫暖的園地。或許你會說我有點鄉愿,竟然這麼無知地相信一個可能涉及貪瀆的總統,好,我先承認這方面我是鄉愿,因 為我選擇信仰一個有誠意帶領台灣建立主體性的領導人,我會批評阿扁努力不夠,但是我不會懷疑他的誠意,我也會體諒他面對的政治現實與內外壓力,這次的傲慢 與偏見鬧劇後,台灣還是需要像阿扁與謝長廷這種領導人,帶領我們看清自己,走向未來。 Emba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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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我思故我在 寫到:
(恕略)所以,這塊地絕對不只違建農舍違法,陳瑞仁說貸款35萬2千買下?意思應該只是說「僅有」貸款金額是合法的,其他不合法的?或是有違法之嫌的?絕對不能從他嘴裡講出來,所謂「貸款35萬2千買下......」?看起來根本就像是沒講實話的犯人口供

這是內行的質疑,問題非常尖銳,沒錯!除了違建本身之外,陳瑞仁這筆土地媒體所釋放出來的資訊更是離譜。

一、市價與貸款的問題:
這筆四分的土地,不但地勢平坦,並且臨路,土地坐落於新竹縣道34轉進縣道35-1,往聖雲寺途中的產業道路,以山坡地而言,交通相當便利,依照該地段的 行情,四分地約值五百萬。怪異的是,這塊土地的價值與銀貸完全不成比例,市價五百萬的土地竟然去跟銀行貸款35萬餘,這是故意裝窮呢?還是配合財產申報而 故意少報?或是,陳瑞仁很會「殺價」,硬是有「辦法」低於市價買進? Cool

正如大大所質疑,陳瑞仁這筆土地的「取得」過程太過戲劇化,是否有不當官箴的行為,政風處應該了解一下。

二、涉犯使公務員登錄不實罪:
陳瑞仁不但有個放「家具」的「農具間」,外表雖然簡陋,企圖混充「農業設施」,但內部裝潢可是一應俱全,「農具間」應有的農業機具沒有,不該有的廚房、衛浴設施統統都有。

更厲害的是,還向台電公司申請「農業噴藥用電」,以農業用電來供應休閒渡假所需的電氣設備。 Cool

三、好康的開發的問題:
正如前文所述,陳瑞仁的「農具間」沒有依法向主管機關的橫山鄉公所申請,鄉公所農業課代理課長鄧樟庭已經表示,他們翻查並無陳瑞仁的申請資料。前天,陳瑞仁跳出來展示「有新竹縣政府的同意書」,令人大開眼界,原來,還可以跳級申請,而且,不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與資格。

巧合的是,陳瑞仁購買土地的前後,鄭縣長「剛好」指示農業局排除障礙、全力協助「道路拓寬」,而且馬上實現了。請問,這會不會太「巧合」了?! Cool


法令對於山坡地搭蓋渡假小屋有諸多窒礙難行的限制,不是實際從事農業的人,想一圓假日田園夢,多半只能遊走法律邊緣,這也和公家機關核銷規定有著相同的難處。陳瑞仁,比照國務費案的標準,把自己購買土地、興建別墅的過程交代清楚吧!

http://www2.hchg.gov.tw/xx/news/detail.asp?year=0&month=0&cid=0&strKey=&id=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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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回覆 上來看看 於 2006/11/12 00:09 發表的文章



高水準的傑作,這是台灣可以發展全方位媒體的代表作品。如果台灣現有的媒體人可以有此程度與精神,或許媒抗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補充一點,橫山鄉正在進行九鑽頭附近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其實就地方發展特性而言,配合亞洲水泥及內灣線的轉型發展,加上兩個河川的匯集與秀麗山川美景, 橫山村與九鑽頭附近皆有發展渡假小屋的環境,如果陳瑞仁的農舍可以往這些既有發展聚落靠攏,逐步往外擴張,既可繁榮現有的都市計畫區,又可以打造橫山休閒 小鎮。在這樣的背景下,陳瑞仁的農舍開發其實是一個可能違法又區位不佳的錯誤示範,建議他好好看看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法令,別整天只想著當深綠?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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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上來看看

CC_pee 寫到:
(恕略)他的行為是不是跟他的農具間被揭發有關?如果他是這種個性的人,那麼遲早他也會找這些對他發言不遜網友的麻煩。大家等著看。


陳瑞仁,你看什麼看!這段話是重點,特許你看。

農具間是誰揭發的?不就是壹周刊嗎,當壹周刊跟蹤到橫山,陳瑞仁還大大方方說明向銀行貸款35萬的事情,不是他自己說出來的,壹周刊怎會知道貸款額度?雙 方洽談愉快,媒體披露出來的訊息,是嚮往田園生活、與世無爭等正面評價。所以,農具間被揭發壹周刊居功厥偉,陳瑞仁順勢美化自己亦有裨益。

壹周刊不用緊張,依照陳瑞仁的紀錄,對於官員或知名人物比較有興趣,即使事後審判無罪,最多也是國家買單,支付冤獄賠償而已。等級像是工務局長、消防隊長、金管會檢查局長、立委、總統之屬,媒體應該不適合陳大官的龍頭鍘,嘿嘿。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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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剛剛看完Joel Kotkin城市的歷史一書,心中有很多的感慨,幾千年來,人類不斷地見證偉大城市文明的興起,也不斷地看到偉大城市因為統治者與統治階級的貪腐無能而導 致無辜人民在戰亂與惡劣的生活環境下被犧牲,歷史是明鏡,台灣與世界皆然。大大這部分的憂慮,其實也是台灣知識份子應有的態度。

陳水扁總統剛上台的時候,我曾經很衝動地投書總統府,建議改革資政與顧問的運作方式,好好地創造一個至少可以提供即時有效政策資訊的戰鬥幕僚團 隊,對照於美國白宮幕僚制度,台灣目前的民選總統與總統府模式其實很矛盾,一個充滿信心與民意基礎的總統在進入總統府上班後會發現,裡面的人力資源與配備 很像一個中央山脈林務局工作站,各局科室執掌業務以固守傳統為己任,多數的總統府工作人員每天的工作內容似乎與世界脈動無關,在這樣的環境下,如果沒有改 革資政與顧問運作方式,總統如何統帥五院與三軍?

反之,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至少有個貼身的小內閣分組及政務委員辦公室,透過每星期的行政院會機制充分掌握各部會運作的步調與方向。

很可惜地,人輕言薄,在酬庸的文化下,過去這幾年除了少數資政與顧問得以提供老人型智慧外,總統只能依賴國安會等特殊且缺乏監督的組織,掌理國家 大政。每天包圍在他身邊的幕僚人員,除了秘書長與貼身文膽外,只剩下約會打電話套關係的秘書人員。(我的論點並不是總統在民間與政府其他部門不能得到有效 的資訊,我的重點是總統每天接觸的公職人員,多數沒有公共政策與國際政治經濟背景)

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個人很難想像總統如何日理萬機,甚至掌握世界的脈動。有時想想,這是一個多麼危險的工作環境啊(畢竟多數總統府員工已經在國 民黨威權統治下,度過多少的人生歲月)。果不其然,總統身邊的秘書人物,一個個被外界有心人士,透過層層的關係與誘惑,搖身一變成(喬)商界業務的高手, 也因此惹的總統一身腥。這是總統識人不明嗎?還是遇人不淑?都有吧。這部分,我們必須提出有效的改革方案才行。

至於總統夫人方面,個人相當同意Kanata大大的見解,相對於蔣宋美齡的作為與國家終身補貼,阿珍姐以個人及小孩戶頭玩股票,以自己財產買珠寶 衣物,給自己小孩買汽車代步,義務出席公益募款等,甚至在隨扈包圍下逛街血拼等行為的確令人耳目一新,驚歎不已。將心比心,一個行動不方便的太太與媽媽, 在金錢已經無虞的環境下,除了做這些事情之外,真的會有貪瀆之心嗎?除非我們假設,阿珍姐是一個想把金銀珠寶帶入棺材的暴發戶,否則很難做它想。這方面, 我選擇相信他是一個心無壞念的第一夫人與慈母,而這個夫人,還沒有學會如何應付周邊川流不息的黨國時代遺留下來之豺狼虎豹與後門惡習。

如果真的作賊心虛,阿珍姐與家人真的會這麼笨嗎?看看最近又開始出現的國外戶頭小說新聞,對照於李總統夫人的美金事件,控訴者只要拿出幾張看似有 模有樣的傳真與傳聞,就要總統家人疲於出視原屬於個人隱私的財務資料。這種人權詆毀不斷地在媒體 與國會記者會上演,以前是背叛台中人的謝啟大前法官立委(跑到北京賣咖啡,忘了台中人當時如何仰望他的在地承諾 Evil or Very Mad ),現在是連續劇報料立委(名字很像甲君的蚯蚓 Twisted Evil ),這些先小人、後沒有君子的作為,不但無助於貪瀆的消除,其實本身可能就是某個隱形貪瀆集團的打手。更可怕的是,台灣社會竟然沒有譴責他們的中道力量,真氣人,您說是嗎?

所以我建議改革總統府與行政院組織,趕快就總統制與內閣制擇一而為之。更重要地,趕快通過黨產處理條例,割除萬一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可能導致台灣真正進入貪瀆週期的毒瘤。這點您應該不會反對吧。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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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回覆 taichung2050 於 2006/11/12 06:16 發表的文章 】

原本還敬重你言之有物,看了你這篇留言,不免遺憾。
台灣國??外國人可以干預中國內政?原來你也不過如此。


至於taichung2050網友,我是寫「外國人不要干涉”中華民國”內政」,或許是你眼花,但我應該沒有筆誤,不必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免生爭議。

如果你認同他國可以干涉我國內政,雖然道不同不相為謀,但基於愛之深責之切的道理,免不了要提醒你,「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均無權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間接” 干涉任何其他國家之內政或外交事務」這是普世通認的原則,《聯合國憲章》第2條、《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其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不容干涉和干預別國內 政宣言》等等均一再重申這個原則,希望你牢記。



首先,釐清一下不是很重要的口誤問題,應該是您先提中國的,看起來不是我眼花,也因此我只好在回應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帶進來。

其次,聯合國憲章雖然有不干預他國內政的宣示,但是從各地區派駐聯合國和平部隊及各國聯合譴責甚至制裁北韓核武等行為,應該可以看出聯合國的憲章條文所宣示的應該是一般原則。

中共政權鎮壓法輪功人士與西藏獨立人士等行為應該是普世譴責的內政問題,中國政府沒有資格免疫於世界人權組織與聯合國的關注,甚至干預。

至於台灣的內政問題是否允許干預,既然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在本質上就是歡迎不同聲音與力量,干預這個字眼可以很主觀地定義,也可以很客觀地面對,自稱 台灣國國民的台灣人,就現況而言,還是一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也應該受到對等的尊重。使用詆毀性字眼排除台灣國人民的發言,無非緣木求魚,自取其 辱。

檢調人員不斷地透過媒體放話與傳遞假消息的問題,在陳總統相關案子的處理過程,相當嚴重,不管是有意無意,這種縱容的行為,社會各界並沒有聽到太多的譴責與追究。這是很令人不解與憤怒之處。

個人曾經提出偽善社會建構的概念,例如台中市議長與副市長包著遊覽車北 上台北抗議貪腐政府的行動,就令人感觸良多。同樣地道理,看著李慶安兄妹跳出來講仁義道德,真的讓人時空錯亂,在部分媒體的包裝下,這種僞善的舉動一而再 發生,而這些人手中的資料來源呢?包括極機密的個人銀行財務明細,這些是檢調的洩漏嗎?誰來制衡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呢?

雖然這些項目不需要出現在陳瑞仁的起訴書中,但是過程後他與媒體的互動新聞中,不得不讓人質疑他的心證形成具有實質公正性,也呼應開欄者上來看看大大指出的,陳瑞仁沒資格來這裡看看,除非他能證明過往缺失與他無關,否則他沒有資格擔任此次起訴的重責大任。 Rolling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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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aichung2050

【回覆 上來看看 於 2006/11/13 19:58 發表的文章



大大這個觀察令我想起美國的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不知道媒抗法律顧問或者類似的人物,可否在此隨時PICK UP網友提出的資訊質疑,然後透過台灣版本的資訊自由法,以統一發函方式,有系統地蒐集並公開相關的資料,作為本版精緻討論的參考。

雖然可以透過個別網友投書或者個人發函方式取得相關資料,如果媒抗法律顧問可以扮演此一角色,或許可以更有系統地鋪天蓋地挖取官方資料,如果引發社會輿論的支持,甚至可以成為權威資訊的提供中心。

畢竟現在網路上很多的消息來源出自不怎麼令人信任的新聞媒體,個人實在很懷疑所謂的內線資料或者獨家消息,根本出自記者的創作與虛構,可信度很 低。如果可以建立直接取得官方資料,例如這次的陳瑞仁簡易農舍或者農具儲存空間申請與核准資料,一番兩瞪眼,公信力更高。尤其是大大提出的8月份時間點問 題,更是犀利的關鍵所在,莫非那個時候他已經意識到起訴後可能遭受質疑的漏洞,以特權方式,一方面辦案,另一方面也加速這方面漏洞的補強。

至於陳瑞仁貸款與買賣總價部分,可能涉及私人財務隱私,應該沒有辦法透過FOIA取得,除非檢查機構的政風單位願意出面調查。這方面倒是可以看看有沒有可能以書面方式,進行舉發,或者透過立法委員質詢要求,達到取得這部分資料的目的。

個人意見,請參考。另外有關蚯蚓先生爆料的陳致中海外帳戶問題,因為涉及美國銀行人員提供資料的法律問題,個人已經投書AIT請求進一步釐清此一 問題,希望在避免美國金融機構受到污名的疑慮下,交由FBI展開必要的調查。投書已經兩天了,可能碰到週末,還沒有收到回信,如果有消息,個人很願意在此 公開之。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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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南嘉生

各位忽略一件事情,總統府內的主計人員,而這些人員直接受審計長節制。
今天陳水扁總統在報帳會出問題,很多都把重點放在總統夫人,其實是錯的,重點在主計人員。因為所有的制度設計,都有一個簡單的假設:只有主管該部門的人最 懂,其他的人不懂,也沒有權力超越這個主管做事。所以每一個人面對爭議,重點不在將責任攬下來,而是要追問當要做這樣的處置時,主其事者怎麼沒有提出諫言 呢?甚至在法治上,強制不能報帳。

有很多人會說陳水扁總統怎樣又怎樣,其實不對,總統就算是會計、審計出身,也可以裝作不懂,因為本來制度的精神就是這樣,他就是透過權力分散的方 式,讓組織運作時,各司其職,也讓非本職位者無權過問,以避免令出多門。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就是根據職位差異所做的政治訓示,這和每一個人的能力及 專業無關。

由這一邊延伸,當總統府的主計處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時,甚至沒有做好工作諮詢時,他就應該負起該職位的責任。若有一些事情不是他能解決的,他有權力向上呈報,而這個呈報形式若涉及主計、會計、審計專業,就必須循這一方面的管道諮詢或要求解釋、背書。

從這一個角度來說,陳瑞仁工作的重點之一應該是會計、主計及審計人員是否有達到基本要求。包括抗拒上司的非法要求、有事是否做到諮詢及諫言的基本工作,這絕對是重點。

當總統府申報的資料出現好幾個跨年資料錯誤,那時,重點可能不止錢流往哪裡,更且是審計部門及其設計是否有缺失,這才是重點。因此蘇振平難辭其 咎,而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除非證明總統及其夫人有超越常理的施壓,否則他的報帳過程,若過去有慣例,依理應該是從無罪推定的角度處理,因為:非專業者有權 力說他不懂。這是一種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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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渡來人

陳瑞仁農具間違法列表

1. 農具間今年8月才補申請,而現況一定與申請用途不符,所以他出具不實文書,誤使公務員信任為真,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
2. 依報導指出,他到該地時,所開的車輛為高檢署所配發給檢察官執行公務時的公務車,因此他於休假期間,開著公務車涉嫌貪瀆及侵占罪。
3. 農地未申報財產,違反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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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經驗法則的事項:
1. 農地只花費約市價1/6 就購得,違背一般土地買賣經驗法則。
2. 農地未申報財產,有隱匿財產意圖。
3. 貸款35萬元,以收入來看,違背一般貸款需求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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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的主計人員需負什麼責任?

by 南嘉生 2006/11/14

各位忽略一件事情,總統府內的主計人員,而這些人員直接受審計長節制。

今天陳水扁總統在報帳會出問題,很多都把重點放在總統夫人,其實是錯的,重點在主計人員。因為所有的制度設計,都有一個簡單的假設:只有主管該部門的人最 懂,其他的人不懂,也沒有權力超越這個主管做事。所以每一個人面對爭議,重點不在將責任攬下來,而是要追問當要做這樣的處置時,主其事者怎麼沒有提出諫言 呢?甚至在法治上,強制不能報帳。

有很多人會說陳水扁總統怎樣又怎樣,其實不對,總統就算是會計、審計出身,也可以裝作不懂,因為本來制度的精神就是這樣,他就是透過權力分散的方 式,讓組織運作時,各司其職,也讓非本職位者無權過問,以避免令出多門。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就是根據職位差異所做的政治訓示,這和每一個人的能力及 專業無關。

由這一邊延伸,當總統府的主計處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時,甚至沒有做好工作諮詢時,他就應該負起該職位的責任。若有一些事情不是他能解決的,他有權力向上呈報,而這個呈報形式若涉及主計、會計、審計專業,就必須循這一方面的管道諮詢或要求解釋、背書。

從這一個角度來說,陳瑞仁工作的重點之一應該是會計、主計及審計人員是否有達到基本要求。包括抗拒上司的非法要求、有事是否做到諮詢及諫言的基本工作,這絕對是重點。

當總統府申報的資料出現好幾個跨年資料錯誤,那時,重點可能不止錢流往哪裡,更且是審計部門及其設計是否有缺失,這才是重點。因此蘇振平難辭其 咎,而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除非證明總統及其夫人有超越常理的施壓,否則他的報帳過程,若過去有慣例,依理應該是從無罪推定的角度處理,因為:非專業者有權 力說他不懂。這是一種基本常識。

「人民觀感」從何而來?

by 魔哥 2006/11/13

政治人物掛在嘴上的「人民觀感」從哪裡來?

阿告啊以為「倒扁」的民意是「人民觀感」也就算了,怎麼連一些台派的人都覺得台灣人人倒扁啊?電視看太多嗎?還是這些人真的認為,如果搞罷免公投,贊成罷免會以壓倒性多數獲勝?

如果這些人,聽不見另外一種聲音,何妨關掉電視、退掉報紙,聽聽自己良心的聲音就好?為什麼另外一種聲音總被選擇性的忽略?

好吧,我也不知道陳師孟、李遠哲、高志明這一類的人,他們認為的「人民觀感」從哪裡來,他們的發言是有什麼目的,但是他們的共通點是「沒有民意基礎」,他 們真的能夠知道「人民」在想什麼嗎?而且,大部分這類檯面上的人物,可能都會罹患一個盲點:「台北症」,台灣其他地方的人說的話都不算數就對了,台北怎 樣,就是台灣怎樣,這跟台北以外的聲音長期被消音也有關係,媒體要負最大的責任。

其實,大家爭的是什麼?不過是「公平」兩個字而已,不是嗎?憑什麼別人可以我不行?憑什麼阿告啊可以陳總統不行?憑什麼連方瑀可以吳淑真不行?憑什麼連勝 文可以陳致中不行?憑什麼中國人可以台灣人不行?就像恆愛台說的,台灣人比較下賤嗎?中國人說的才是話,台灣人說的都是屁嗎?

人民觀感,我不是人民,紅軍才是人民就對了,是吧?

專家發現襄樊之戰 實為諸葛亮借刀殺關羽

by 新華網 2005/2/3

建安二十四年,關羽發動襄樊戰役,雖然水淹七軍,威鎮華夏,但最終卻導致荊州失守,自身也為孫權所殺。但 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整個襄樊之戰,首尾長達半年之久,從開始的吳魏使者往來不絕,到後來的曹操不斷調遣於禁、龐德、徐晃等率兵增援樊城。如此規模巨大的軍 事行動,蜀漢方面竟沒有採取任何對策。最後當關羽敗走麥城,全軍覆沒之際,蜀軍援兵也還是遲遲不至,這引起了後人的紛紛猜疑。最近,上海大學歷史係教授朱 子彥在專業期刊《史學集刊》上撰文指出,關羽之敗,敗在吳魏聯盟絞殺,但真正把關羽送上斷頭臺的卻可能是自家人諸葛亮。

襄樊之戰,前後半年之久,蜀漢為何不派一兵一卒?對此,學者多有議論。早年,國學大師章太炎曾提出獨特見 解,他認為,關羽鎮守荊州,手握重兵,驕狂不可一世,不但易代(劉備死後)之後將難以對付,即使劉備健在之時,諸葛亮也很難越過關羽這道屏障而攝取更大的 權力。故“葛氏”寧可丟失荊州,也要假吳人之手除掉關羽。章太炎的這個觀點很是大膽,但僅僅只是猜測。而朱子彥教授在他的文章中則對此觀點進行了深入的論 述。

劉備、關羽“自小結契”,劉備絕不會“疏慢”到只作壁上觀。

朱子彥在文中指出,當時諸葛亮雖不能執掌軍政大權,但他明知關羽攻取襄樊條件並不成熟,且完全違背了《隆中對》提出的待“天下有變”,兩路北伐曹魏的戰略決策。然《三國志》正文及斐注中均未見諸葛勸諫的記載。

退一步而言,即使劉備寵信、縱容關羽,不把《隆中對》放在心上,但襄樊戰役打響後,劉備、諸葛亮不可能不 全力關注戰役進展的一舉一動。儘管川、鄂之間山路阻隔,交通不便,資訊傳播不甚暢通,但整個襄樊戰役從建安二十四年7月開始,至12月結束,首尾長達半年 之久,蜀漢作為一個完整的新興政權,不可能沒有任何資訊傳播渠道。關羽攻襄樊,守荊州兵力不足,加之此時孫劉聯盟已呈破裂之勢,孫吳隨時可用奇兵偷襲荊 州,諸葛亮深諳兵法,難道他會掉以輕心?眾所周知,諸葛一生唯謹慎,從不弄險,他為何不提醒“疏慢”的劉備?

朱子彥認為,只要諸葛亮負起自己作為“軍師”的職責,隨時將荊州的“險情”提醒 劉備,與關羽“自小結契”、情同手足的劉備絕不會“疏慢”到只作壁上觀,對兵敗臨沮(關羽被擒殺之地)的關羽不以一卒相救。所以真正把關羽送上斷頭臺的不 是別人,而是自家人諸葛亮。那么諸葛亮為什么要除掉關羽呢?這還要從諸葛亮的抱負,以及關羽的為人中尋找答案。

諸葛亮胸懷天下,關羽無疑是他攫取權力的最大障礙。

朱子彥指出,諸葛亮高臥隆中,聲稱自己“茍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實則“藏器在身”,是胸懷大 志的。他曾對好友石韜、徐庶、孟建雲曰:“卿三人仕進可至刺史、郡守也。”當三人反問他可仕至何官時,“亮但笑而不言”。笑而不言為何?蓋因刺史、郡守一 類官職皆不在諸葛亮眼中,而其大志所欲則難以啟齒告人也。

赤壁之戰前,諸葛亮出使東吳,東吳重臣張昭想推薦他侍奉吳主,諸葛亮說:“孫將 軍可謂人主,然觀其度,能賢亮而不能盡亮,吾是以不留。”“賢”、“盡”兩字的寓意深長,必須參而悟之。所謂“賢”,即把諸葛亮看成是“賢士”,對待“賢 士”的最高規格無非是以“國士”待之,而“盡亮”就很難用一兩句話來表達個中之意。

然而,諸葛亮進入劉備集團以後,其地位和權力也是逐步上升和提高的。其實,劉備 對諸葛亮亦並非一開始就推心置腹,君臣猶如魚水。在劉備稱帝前後,關羽、張飛的地位均高於諸葛亮,其他如趙雲、龐統、法正、黃忠、馬超等人的地位亦不低於 諸葛亮,正如大多數史家所指出的:劉備與關羽、張飛的關係比之於諸葛亮顯然要更進一層。這對於一心欲謀取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諸葛亮來說,這個排他性極強 的小圈子是他仕途上的嚴重障礙。

關羽一直瞧不上士大夫,赤壁之戰後對諸葛亮很是嫉妒。

朱子彥接著指出,關羽驕橫跋扈是出了名的,對此史書多有記載。建安十九年,劉備攻 益州,西涼馬超來投,馬超是當時頗具聲望的虎將,劉備得到他喜出望外,即封他為平西將軍,位同關羽。遠在荊州的關羽聞之極為不滿,當即寫信給諸葛亮,“問 超人才誰可比類”,諸葛亮作書答稱,馬超“雄烈過人,一世之傑”,“當與益德並驅爭先,猶未及髯(關羽)之絕倫逸群也”。關羽閱信後,洋洋自得,將信“以 示賓客”。


建安二十四年,劉備自稱關中王,欲重用黃忠為後將軍。恐關羽不悅,派費詩往關羽處,同時拜關羽為前將軍。 但關羽聽了此事後,大怒,說“大丈夫終不與老兵同列”,不肯受拜。關羽如此狂妄,諸葛亮為何不加以制止,反而要曲意逢迎,討其歡心呢?朱子彥認為,這正是 諸葛亮工於心計,深藏不露的韜略。

亮、羽二人的關係如何?史無明文記載。然細加考察,亦可略窺一二。諸葛亮初出茅廬,劉備“與亮情好日密,關羽、張飛等就不悅”。

赤壁之戰,諸葛亮建立奇功,不僅鞏固了他在劉備集團中的地位,而且樹立了一定的威信,使關、張等人再也不 敢小瞧他。但關羽卻由過去的輕視變成了嫉妒,王夫子對此看得十分清楚,他說:“昭烈之敗於長��,羽軍獨全,曹操渡江,不能以一矢相加遺。而諸葛公東使, 魯肅西結,遂定二國之交,資孫氏以破曹,羽不能有功,而功出於亮。劉琦曰:朝廷養兵三十年,而大功出一儒生。羽於是以忌諸葛者忌肅,因之忌吳,而葛、魯之 成謀,遂為之滅裂而不可復收。”

襄樊之戰,不失為諸葛亮除掉關羽的一個好機會。

朱子彥認為,諸葛亮為何想除掉關羽,這和關羽的性格有極大的關係。關羽和張飛的性格截然不同,史書上說: “羽善待卒伍而驕於士大夫,飛愛敬君子而不恤小人。”意思是說,張飛雖然不善待士卒,但對有才能的士大夫非常敬佩尊重,而關羽雖然愛撫士卒,但卻對士大夫 始終心存芥蒂,盛氣淩人。諸葛亮作為劉備集團中的頭號士大夫,當然也在其中。

諸葛亮對關羽目空一切的情況十分清楚,然顧慮其與劉備“恩若兄弟”的特殊關係, 加之自己投奔劉備的時間要比關羽晚得多,官職也比關羽低,故不得不“虛與委蛇”,巧為周旋。諸葛亮考慮的是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那就是等待時機除掉關羽。 建安二十四年,關羽冒然發動襄樊戰役,諸葛亮在這樣的大好機會來臨之時當然不會去提醒對戰局“疏慢”的劉備。

(本文資料來自於朱子彥教授的論文《試論諸葛亮的從政心理與丞相之路》,特此致謝!)

■專家檔案

朱子彥,上海大學歷史係教授,主要從事秦漢、魏晉南北朝史研究。

2006年11月11日 星期六

李遠哲公開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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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by Miss Stranger
如果您只聽聞過媒體對李院長公開信的評論,那您一定需要好好看過李院長公開信的全文。您在看完公開信後,會覺得李院長反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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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李院長公開信全文:


我目前身在巴黎,參加由『以色列─巴勒斯坦科學組織』召開的國際科學委員會議。這個會議讓我有機會重溫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苦難歷史,心中因此深有感懷。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是兩個充滿悲情但有著偉大歷史的民族,數十年來,這兩個民族雖深陷艱困的環境,卻從不放棄追尋自己的理想,並各自做出驚人的犧牲,也犯過嚴重的錯誤,只不過他們肯在錯誤中不斷反省、悔過,然後重新出發,攀向更高遠的理想。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的命運是無法分割的,彼此共同編織出一部充滿血淚的偉大史詩。

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的歷史,自小就一再觸動我的心靈深處,使我不時想到我摯愛的台灣。台灣既不是以色列,也不是巴勒斯坦,但台灣同樣有過自己的苦難歷史,遭遇過艱困的環境,也從不放棄追尋自己的理想,並為此做出驚人的犧牲,而在追尋理想的過程中也曾不慎失足,犯過嚴重的錯誤。作為一個科學工作者,我驚訝於不同人類群體歷史演進的相似性。

我所摯愛的台灣目前正遭遇著嚴峻的歷史挑戰。紛擾全台的國務機要費案與檢方的起訴書正衝擊著台灣的社會。這是台灣進入民主時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

在深層的意義上,這場危機是台灣首度實現政黨輪替的民主果實。在二ΟΟΟ年政黨輪替之前,現任總統被司法機關調查與第一夫人遭到起訴,根本是難以想像的事。而在今天,司法機關展現了台灣歷史上未曾有過的獨立精神。第一家庭被調查或被起訴,雖在法律上並不代表定罪,但這是台灣司法邁出獨立的一大步,也是二 ΟΟΟ年政黨輪替的偉大果實。

政黨輪替是台灣人民追求更光明、更優質民主生活的體現。追求民主是台灣人民永不中止的理想,而廉政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

二ΟΟΟ年時台灣人民願意支持政黨輪替,正是因為當時人心思變,決心唾棄國民黨長達五十年執政所造成的貪腐與黑金政治。政黨是人類的集社,人類畢竟不是天使,因此不可能不犯錯,自然也就沒有不犯錯的政黨。自認為絕不犯錯的政黨,必然是說謊的政黨。因此重點不是犯錯,而是知過能改,並且改過遷善。二ΟΟΟ年政黨輪替的教訓告訴我們,在貪腐中不知悔改的政黨,必然會遭到人民唾棄。反之,願意堅守民主的核心價值,承認錯誤,勇於改過的政黨,才會獲得人民的支持與祝福。

日前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的公佈,意味著台灣舊體制的改革與民主政治核心價值的建立正遭遇嚴峻的挑戰。這個挑戰讓台灣的政府、執政黨與人民被迫站在歷史抉擇的十字路口。如果陳總統與執政黨仍無意放棄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無意背棄台灣人民對民主政治永不中止的理想,那麼陳總統與執政黨就必需在「小我」與「大我」、「政黨」與「國家」之間,做出正確的抉擇。因此,值此時刻,我誠懇建議:陳總統有必要慎重考慮去留的問題。

正確的道路不一定是坦途,反而往往是充滿荊棘、崎嶇難行的道路,但那也是唯一一條值得為台灣與我們的後代子孫開闢的道路。決定台灣命運的根本因素,是用正確的方式愛這塊土地,愛這裡的人民,以及愛這個國家。我從不認為,「無論對或錯,我都必須支持自己的國家。」我總覺得,只有當我的國家做對時,我的國家才能夠生存下來,並且享受文明的繁茂果實。

天佑台灣。

李遠哲於巴黎二ΟΟΟ六年十一月九日

一場我們聞不到硝煙的戰爭

by 米那娃之梟 2006/11/09

這是一場我們聞不到硝煙的戰爭。

實際上,這是一場還在持續、日益險惡、硝煙瀰漫而且既血腥又殘酷的戰爭。

在這個高唱全球化的世界裡,便捷的交通、全球範圍的廣泛交易,使得「全球化」彷彿真實。國際間的交往、互助協助也日益高唱入雲。對於地球村所發生的事,所生活的人,不論是國際主義的、或全球化的,都自然要對此付出必要的關懷。

近日,一場在北京召開的中非論壇會議,似乎使得台灣這些長期鼠目寸光,喜歡吹噓國際化卻又對國際論述無能為力的媒體們乍醒過來。雖然時序都冬天了,才來的「驚蟄」令人覺得荒謬可笑,但畢竟寥勝於無,似乎應該給予鼓勵。

然而,看看這些媒體的報導方式,卻又讓好不容易稍稍想稱讚他們的心思打了退堂鼓!尤其在看到他們報導此次會議的取材、角度與方式,且不說令稱讚之興致全無,事實上要忍住不破口大罵都要以莫大的修為方能克制。

眾多紛呈的報導裡,除少數媒體外,都僅對其作一種慶典、花絮式的浮誇與粉飾性報導。通篇都是一種DM、廣告式的膚淺讚歌,讓人不忍卒賭!對於這個會議的沿革、目的、其影響,特別是對台灣整體社會的影響,呈現一種絢爛外表下驚人的空白與淺薄。其程度幾至令人心驚地輕易察覺其刻意與惡意。對於它所可能造呈的危害與實質影響全然不見,空有媚俗地辭藻毫無道理的佔據版面。

中國對於全球各地的廣泛大規模援助,始自上世紀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建政後。特別是在毛統治中國的期間裡,中國對援外活動的參與就特別的積極。然而考究其目的與所實施援外活動的手法與影響,則顯非良善。而且也與國際援助本旨不盡符合。事實上,多數的情形,基於危難與緊急需求並非是中國援外的主要考量。其更多的是針對自身全球佈局的國際戰略考量。亦即,援外並非作為一種國際義務的履行,也非對於人類共通價值理念的貫徹。而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中國,自然對於「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本應基於簽約國之身分,予以恪遵。然而這些國際公約所揭櫫的價值,不幸地,不但在中國未被徹底實現,對於其對外的援外活動,不但不具有規範性,也不具有指示性。中國的援外活動全然地基於自利性的戰略動機,鮮少這些價值維護與規範的影子。

作為自現今少數的肩舉共產主義的國家,中國對於援外活動的指導與操作,卻極其地具有馬基維利式的功利與權謀特色--雖然他們對外仍會以國際主義作為裝飾。二次大戰後,非洲作為新興獨立國家大量出現的區域,一直是中國外交與國際戰略的重點區域之一。上世紀五十年代迄至上世紀七十年代左右,中國與非洲的關係主要是基於意識型態,外援的主要內容是販售武器與大力支援當地的解放戰爭。同時,中國也提供上千名非洲學生獎學金到中國唸大學、並於政治上支持相似體制的兄弟友邦國等方式。八十年代,是中國經濟開始突飛猛進的階,此時,中國開始發展對非洲大陸的投資與經貿,。

2000年開始,中國對非洲的政策與作為開始有所轉變,中國對非洲開始採取金援政策。並於是年,成立中國—非洲論壇會議,有趣的是,這一論壇清楚揭露其國際政治的野心,據稱,其主旨為︰「共同打擊西方主導的霸權主義,建立一個世界新秩序。」與此同時,中國對西方主要國家正大力推銷其所謂「和平崛起」的理念。

中國的外援與金援,固然是其作為國際間主要強權的一種姿態與象徵,然而,中國對於外援的重視其實還是在於本身自利性的戰略目標,也因此,中國援外行動的經費,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佔該國年支出的百分之五以上。對照中國至今連基礎教育的投入都嚴重不足,至今尚仰賴來自世界各地高額捐助所謂「希望工程的款項」來輔助其嚴重欠缺的教育資源。對照中國匱乏的教育資源投資與如此大手筆的援外金額,特別顯得極其的不合理與別有用心。

已廣為歐洲及美國媒體多次報導的,中國特別用心於石油戰略的建立。值此第三屆中非論壇會議於北京舉行之際,中國現今已成為僅次於美國(其中的 25%的石油由非洲進口),世界第二大石油進口國。而從2005年,中國已取代美國,成為安哥拉(Angola)的首位石油金主,同時投資於蘇丹 (Soudan)設立煉油廠。

如今,對非洲經貿與金援,成為中國國家戰略的主要建構成分,並且已經逐漸成形。其關注於非洲的,不僅僅是能源戰略,也包括原料與市場。因此,經過多年刻意的經營,中國對非洲的控制與戰略地位的建立,其成果正在逐漸顯現,並帶有相當強烈的掠奪色彩,例如:
一、從剛果進口85%的鈷礦。
二、購買肯亞(Kenya)所有使用過的電池來提煉鉛。
三、投資於加彭的鐵礦。
四、對辛巴威(Zimbabwe)、尚比亞(Zambie)的銅礦的經營掌控,
五、以及非洲大陸所有的電訊產業的經營投資。
(有趣的對照是,中國對於電訊產業的強烈控制。)
六、此外,中國將非洲原木砍伐量96%,運送至亞洲。
八、伺機取得非洲海域捕魚權,其中,獅子山(Sierra Leone)50%的漁船均登記於中國人名下)。

在市場爭奪方面:
2006年1月中國於肯亞建立中國領土以外第一個無線電台,同時尋找與法語國家聯盟的合作機會,欲積極進入非洲共同市場。中國於非洲大陸建造公路 (500項計劃),於安哥拉重建鐵路,並以中國製造的低價家用產品、電器用品以及工具機器,大量傾銷非洲市場。而這樣的舉動,正使得非洲國家所初步建立起的工業體系發展,面臨其嚴峻的挑戰。

對於中國的援外活動,分析後發現,主要是伴隨著金援與武器貿易共同進行。軍售非洲,正成為中國武器輸出中的主要項目與輸出區域。

而中國的援外活動之所以引人矚目與非議的關鍵在於:其援外往往欠缺善意。而其軍售活動更顯得邪惡與血腥。根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一篇名為「China, Africa, and Oil」的報告(作者:Esther Pan),由於中國並沒有如同美國或歐洲等其他國家一樣的人權關注,其武器的輸出往往在於幫助非洲國家的獨裁政權,助其武裝以鞏固政權,同時也因此獲得中國在國際社會 —特別是聯合國中的國際盟友。其他報導亦指稱,由於中國對於人權的漠視與功利動機的毫無顧忌,中國對於這些非洲獨裁政權的武器供應毫無節制,幾乎任其取得任何中國可以提供的任何武器與裝備。這些對民眾、少數族群與異議人士屠殺與鎮壓的武器,成了中國鞏固其非洲獨裁盟邦的有力連結。

然而,中國進行這一切援外活動之,其動機與目的,是否是單純的經濟需求?是否是直白的幾近叢林法則的經濟狩獵?這對於一個至今口口聲聲宣稱「社會主義」與「國際主義」的共產主義國際強權,似乎顯得格外的諷刺與突兀。然而,其這些動作,歸根究結,在這個仍非市場經濟體制、國家仍能廣泛而鉅細靡遺地操縱經濟活動的國家裡,對於其作為的解釋,仍必須回歸到期政治目的來獲得解答。一篇由Daniel Byman and Roger Cliff 為蘭德(RAND )所撰述的報告:「 China's Arms Sales: Motivations and Implications」似乎可以解答這個疑問。據該報告指出,實際上中國如此費心地大舉金援與軍援非洲的根本動機,除了國家戰略層級的能源、原料與市場的競逐外,其主要還是為實踐其政治目標:全面封殺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以否認台灣獨立之事實。以及轉移人們對中國人權記錄的關注。此一事實不但為該報告所指陳,也為歐美國際輿論媒體多次報導。另外,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這些活動,也有助於緩解中國內部所衍生原因複雜但肇因於統治合法性與利益衝突的各類社會不安定事件所產生的緊張情勢。當然藉由援助,爭取盟友,以凸顯其國際地位與聯合國中的控制力與影響力,更是為國際輿論與國際社會中廣為人知之事。

中國對外援助中,處處顯露令人髮指的可議性。為了服務其政治目標,對於其可議之處,往往視而不見。例如,根據:航空暨太空工業雜誌Aviation Week and Space Technology.報導,中國對蘇丹伊斯蘭喀土木政權售出包括十二架殲七超音速戰鬥機等各類軍用飛機,而專家指稱,在達佛地區(Darfur)地區殘殺平民的炮艇直昇機就來自中國。而獨裁的辛巴威穆加比(Robert Mugabe)政權也向中國訂購了十二架FC-1戰機與一百輛軍用車輛。而具傳聞,中國與穆加比政權甚至曾用八噸的象牙以交換中國的輕武器。中國甚至出售干擾設備給辛巴威使得該政權得以封鎖其他獨立的非洲新聞來源。最有趣的是,穆加比多次表達對中國的獄政管理深感興趣,並有意引進。而眾所周知的是,中國獄政長期備受指責侵害人權,目前還因大規模違法摘取受刑人器官而備受國際媒體指責。而中國同時也是世界上執行死刑人數最高的國家,據國際特赦組織調查公布,其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佔全球執行死刑人數約百分之九十。

而其金援與經貿作為對非洲的傷害也日益加劇與明顯,除了前述的對非洲傾銷,造成非洲經濟發展困難外,最重要的還在於其不負責任與別有用心的金援政策。據彭博新聞(Bloomberg) 2006年11月3日「China Poised to Overtake World Bank as Biggest Lender in Africa」一文報導,中國迄今逐漸有取代世界銀行成為非洲最大的債主之勢。而令人悲哀的是,這威脅到世界銀行用金援鼓勵非洲大陸減少賄賂腐敗的努力。因為中國的外援體系,以所謂的「不帶有條件」地資助機場、政府大廈、和發電場等最容易滋生弊端計畫的興建。透過中國的貸款與經援,這些非洲國家也得以逃避開世界銀行對施工條件和環境的要求。中國交易實際上都很不透明,且常常是對非洲天然資源和礦產的一種變相抵押。安哥拉的例子表明,因為中國的金援貸款,他們可以藐視國際對它清理貪腐的壓力。這個前葡萄牙殖民地貪污嚴重被評比為世界第8名(158個國家參與評比)貪污腐敗的國家。而根據倫敦的人權組織「全球見證」(Global Witness)估計,從1997年至2001年,安哥拉有85億美元的公款蒸發。但即使如此,在2004年,安哥拉利用石油從中國取得20億美元的信用額度這個額度(2005年度中國對其授信額度又有增加)。資金的容易取得,使得改善體制不良、貪污、無效率的投資等弊端的動機益形缺乏。從長期來看,中國的這種不負責任的資金貸給,只會使得非洲陷入下一個債務危機,從而錯失發展的機會。

因此,這一場台灣統媒大肆吹噓,配合予以粉飾、彩妝的中非經濟論壇,實際上不是一個國際協助的善舉,卻恰恰是深化非洲苦難,對非洲發展前景竭擇而漁的國際政治廟會。其背後所對人權與非洲經濟前景的威脅自不待言。而其團團起舞,劍尖所指的政治目的中,扼殺台灣的國際交流的前景,困扼台灣日益艱難的國際生存空間更是明顯。其對非洲乃至全球的此種自立性高度政治目的的佈局,正如絞刑架上日益收緊的繩索,正逐步加快扼殺兩千三百萬台灣居民的生存可能。但值此艱險,卻乍見台灣的無知且無良的媒體,不但對國際人權、健全經濟生活權利的威脅未置一詞,更對台灣自身面臨的危險處境置若罔聞。猶要對這樣的深化侵害、戕害人權的獨裁聯盟會議增添彩妝,不但荒謬無知,也令人椎心痛切!對照中國為此不計成本,沒有良知考量也罔顧國際社會規範的援助投資,台灣一些人卻對對抗中國的飛彈威脅與扼殺台灣國際社會生存的任何努力都要橫加阻撓,還為加害的中國專制政權開脫、甚至裡應外合,想來就令人齒冷!面對此種龐大的金錢攻勢,台灣的總統在在野黨的掣肘的困局下,以杯水車薪的「國務機要費」,不得以以秘密外交等手段謀求台灣的出路,尚要被如同「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裡不通人性、目光如豆的酷吏沙威般的無知官僚追打。這猶如為逃脫奴役主支配,想盡辦法取得切斷枷鎖的工具,卻被質疑其取得代價沒有經過比價一樣的荒謬。狄更斯小說「小杜麗」(Little Dorrit)所描寫的官僚的無能、殘酷竟然體現在二十一世紀壓迫謀求台灣出路的民選總統的遭遇,這實是莫大的悲哀與諷刺。而面對生存危亡的迫近戰爭狀態,卻猶似不聞硝煙,這樣的氣氛何以致之?喪失良心、沒有理想也捐棄責任的媒體與文化人正是造作的主因!從中非論壇的報導的偏頗與背離正常論述與分析的現象,與媒體熱中政爭而失卻應有客觀立場的慣行,該是這一亂象的最好詮解!

「行善」並不等於「補償」

by 薛兆豐 2006/7/21


本期《經濟學人》刊登老友 Isaac DiIanni 的短信,指出巴菲特與蓋茨的「行善」,並不是對社會的「補償」。試譯如下:

先生:

在表彰巴菲特和蓋茨諸君的行善行為時,你們認可了這樣的觀點,即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勝利者家應該「拿出其部分財富來補償失敗者」(見 Billanthropy,7 月1日)。好像蓋茨這樣的創造者,是靠服務顧客來賺錢的,而顧客也在交易中得益。有人認為創造者有義務「回饋」社會,這種觀點暴露出他們不明白最基本的經濟原理:自願交易使買賣雙方都得益。富人是否應該幫助窮人,是重要的倫理問題;但混淆了「行善」與「補償」的概念,則只是經濟學不過關而已。

ISAAC DIIANNI
菲爾法斯特,弗吉尼亞州

Sir -

In praising Warren Buffett, Bill Gates and others for their philanthropy, you endorse the view that capitalism's winners should "use some of their wealth to compensate the losers" ("Billanthropy," July 1st). Innovators like Mr Gates make money by serving their customers, who also gain from the exchange. The idea that wealth creators have a duty to "give back" betrays a lack of understanding of that most basic principle of economics: voluntary trade benefits both parties. Whether the wealthy should help the poor is an important ethical question, but to confuse charity with compensation is just bad economics.

ISAAC DIIANNI
Fairfax, Virginia

讓我重帖一篇舊文,呼應 Isaac 的精彩見解。如下:

企業家須回報社會嗎

薛兆豐
2003年12月5日

昨天拜讀張軍教授文章《企業家為什麼掙錢》。觀點有趣,但我不同意。聯想到國內最近興起的什麼「仇富心態」,覺得問題重要,值得商榷一下。

首先,張教授根據他「對近現代西方經濟史的觀察」,得出「一個大膽的結論」,即「大多數成功的企業家其實不是因為追求金錢而創辦自己的企業的。幾乎沒有因為追求金錢和個人財富而能成功地做大做強自己企業的例子。」

我認為,企業家究竟是不是為了追求金錢而創辦企業,外人是永遠無法「觀察」的。別人的動機,天曉得!經濟學者能觀察到的,永遠是、且只是兩點:一,企業家必須造福他人,造福他人才能掙錢,二,企業家必須掙錢,掙錢才能生存。

斯密的名句:「我們希望吃到的晚餐,並非來自屠夫、釀酒家和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的話,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

就說我吧。我是為了錢,才在這裡寫專欄的。不是說沒錢就不寫,而是說沒錢就通常不寫。但我從來沒有跑到主編那裡,訴說我是多麼需要錢。現在凌晨三點,窗外漫天大雪,我字斟句酌,孤燈夜戰,可不是要用文字打動主編的善心,而是要用文字滿足讀者的需要。

與張教授的第一點差別,是我不以為「有人可以想賺錢就賺錢」。別人的錢不容易賺。別人不是傻瓜。微軟為什麼賺那麼多錢?有人答「壟斷企業很貪婪」;怎樣讓窮人改善生活?有人答「可以實施最低工資法」;火車票為什麼那麼貴?有人答「因為有黃牛黨」……而我認為,這些假設用戶、雇主、乘客是傻瓜的說法,稱不上是經濟分析。

與張軍教授的第二點差別,是我認為不想賺錢的企業是活不長的。有些機構叫做「非盈利機構」,但那只是一種機構註冊形式而已,並不是說它們不需要錢。不論哪種非盈利機構,學校、醫院、社團,可都不是省油的燈。為實現理想去辦企業,很常見;但這個企業能生存下來,就不是因為有理想、而是因為有錢賺了。

張軍教授批評國內有許多企業「不通過發明或者創新活動來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相反,他們更熱衷於……投機活動。」而我認為,商業投機的重要性,一點兒也不比發明創造低。事實上,要是沒有商業投機活動,就不可能有價格信息和生產動機,那麼就算製造鉛筆的技術全部為人掌握,也不可能生產出半支鉛筆。

更何況,在一個連學者教授都成群結隊、拋頭露面支持盜版的社會,憑什麼去責備國內的商人不從事發明創造呢?可知道,一部摩托羅拉手機,包含成千上萬項的專利保護;一個程序員的年薪,是數以十萬美元計;在歐美打一場知識產權的官司,動輒開銷百萬美元。

張教授說成功企業往往擁有許多發明創造,這是事實;但他說企業家搞發明創造只是「因為他們喜歡做這樣的事情」,就不是這麼回事了。老外的發明創造,究竟是用多重的金子堆成的,究竟是靠多厚的法典保護的,倒是出過國門的人應該努力傳播的真相。

據張軍教授在文章中介紹:「哈佛商學院的第一堂課是商業(企業)倫理學。這裡的教授們要講述歷史的故事,告訴這些富有的『學生』,對企業家來講,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企業家如何出色地服務和回報社會與社區。」

看來,商學院的訓練與經濟學院的訓練,是有很大差別的。學經濟的朋友,往往會讀弗裡德曼的《企業的社會道德》。弗裡德曼說,企業家是股東的代理人,所以必須盡忠職守,不負委託,通過提供產品和服務,儘量為股東賺錢。企業家無權拿股東的錢去回報社會,否則就是盜竊。

而我老師威廉斯(Walter E·Williams)更指出:成功人士可以不再回報社會。成功人士開工廠,辦商店,雇工人,搞發明,投機套利,承擔風險,傳遞信息……他們並沒有虧欠社會;相反,他們已經對社會作出了很大貢獻。當然,商學院的同學不妨依然打著「回報社會」的旗號去做生意。經濟學只是說,當你向別人宣傳時,自己別當真。

核武器七十年演化史

by unknown

【週末報報導】核武器又稱原子武器,是利用原子核反應的各種效應起殺傷破壞作用的一種武器。迄今為止,核武器發展了三代,分別是原子彈、氫彈和中子彈。按作戰使用範圍,可分為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兩大類;按配用的武器,可分為核彈頭導彈、核炸彈、核炮彈、核地雷、核水雷、核魚雷和核深水炸彈等。

德國人的夢想胎死腹中

1938年12月,德國科學家哈恩和斯特拉斯曼花了6年時間,發現了鈾裂變現象,並且掌握了分裂原子核的基本方法。

1939年4月,哈塔克向陸軍工兵署寫信,指出:「首先用上它的國家將取得對別國的壓倒優勢」。德國於當月30日召開了由6位原子科學家參加的「鈾設備」會議,並在柏林成立了一個「德國鈾協會」。

1940年初,由物理學家魏茨澤克、海森堡、布雷格和施羅德等制定了德國核研究計劃,代號為「U工程」。執行這一計劃的領導機構是「帝國研究委員會」。他們很快便設計並建造出了第一座用於試驗的核反應堆。當時德國已佔領了捷克斯洛伐克,並獲得了普日布拉姆和雅希莫夫瀝青鈾礦;德國地質學家在本國東部地區也發現了鈾礦;同時德國還在挪威南部建造了一座世界上最大的重水生產工廠,從而使核武器研制的基本原料問題得到了解決。

1942年,海森堡和德佩爾運用一個球形裝置使反應堆得到成功,打開了製造原子彈的大門。當時布雷格認定最理想的中子減速劑的普拉尼亞工廠生產出的炭片一直含有二硫化鐵、鈣和硫等雜質,使布雷格的研究所試驗遭到了失敗。他經過無數次的試驗找到了重水當減速劑,但製造原子彈的日期即被大大推遲了。在此期間,英國和美國已經確認德國正在試驗和製造這種威力巨大得令人無法想像的核武器,因此同盟國不斷派出飛機對德國的試驗基地進行轟炸,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德國的核試驗場所,又不惜代價地破壞了德國生產重水的工廠,使得德國人不得不把設在挪威這個工廠的設備和1100多千克重水運往德國本土。1944年2月20日,盟軍派出一個特別行動小組,將運載設備和重水的「海德」號輪船炸沉於波羅的海,延緩了德國研制生產原子彈的進程。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德國人也沒能製造出一顆原子彈。

美國完成核武世界第一爆

1938年,哈恩成功地把鈾原子核打裂成兩大塊,震動了全球科學界。

1939年7月,匈牙利血統的美國物理學家西拉德邀請了另外兩名匈牙利血統的物理學家威格納和特勒,一起拜訪了物理學家愛因斯坦和羅斯福總統的私人顧問薩克斯,陳述了研制核武器對於戰爭進程可能帶來的巨大影響作用。

1939年8月,愛因斯坦寫信給美國總統羅斯福,詳細闡述了研制原子彈的重要性。羅斯福決定支持研制原子彈的工作。

1939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羅斯福下令成立「鈾顧問委員會」。

1941年7月,英國政府派出科學家代表團到美國,並希望同美國合作研制開發原子彈。

1941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羅斯福也寫信給英國首相丘吉爾建議兩國科學家合作研制原子彈。

1942年,羅斯福決定成立原子彈研究機構,地址設在紐約,代號為「曼哈頓工程」。這一工程投資22億美元,投入人力達50餘萬。工程由格羅夫斯負責全面指揮,芝加哥大學教授康普頓負責裂變材料的製備工作,美籍意大利著名科學家費米負責製造原子反應堆,物理學家奧本海默為原子彈總設計師。

1942年12月,在費米領導下,於芝加哥大學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核反應堆,並於12月2日下午,首次實現人工控制。但得到鈾並非易事,經過無數次實驗,費米終於發現鈈竟是一種比鈾更加易於分裂的原子炸藥。因此美國又建造了三座石墨水冷生產堆和一個後處理廠以生產鈈。

1945年,美國人花費20多億美元,終於研製成3枚原子彈,分別命名為「小玩意兒」、「小男孩」和「胖子」。1945年7月16日清晨5時24分,美國在新墨西哥州阿拉莫戈多的「三一」試驗場內30米高的鐵塔上,進行了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次核試驗。「小玩意兒」鈈裝藥重6.1千克,梯恩梯當量2.2萬噸,試驗中由於核爆炸產生了上千萬度的高溫和數百億個大氣壓,致使一座30米高的鐵塔被熔化為氣體,並在地面上形成一個巨大的彈坑。核爆炸騰起的煙塵若垂天之雲,極為恐怖。在半徑為400米的範圍內,沙石被熔化成了黃綠色的玻璃狀物質,半徑為1600米的範圍內,所有的動物全部死亡。這顆原子彈的威力,要比科學家們原先估計的大出了近20倍。

面對巨大的爆炸,曼哈頓工程負責人之一,被稱為「原子彈之父」的著名科學家奧本海默在核爆觀測站裡感到十分震驚,他想起了印度一首古詩:「漫天奇光異彩,有如聖靈逞威,只有一千個太陽,才能與其爭輝。我是死神,我是世界的毀滅者。」

「小男孩」「胖子」結束二戰

1945年8月6日清晨,一架美軍B—29轟炸機飛近日本廣島市區的上空。防空人員發出了空襲警報,然而人們誤認為是一架偵察機,所以大部分人沒有及時進入防空洞躲避。上午8時15分,B—29型轟炸機投下一顆炸彈後,就拚命逃離了廣島上空。那顆黑色的大炸彈帶著降落傘慢慢落向市中心,離地面還有五六百米時爆炸了。爆炸瞬間,先是耀眼的強光一閃,隨即是天崩地裂的爆炸聲。緊接著,出現了一個大火球,逐漸上升、翻滾和擴大,變成一團暗棕色的煙雲。地面上的塵土、碎石被揚起捲入空中,這就是美軍研製成的三顆原子彈之一的「小男孩」。「小男孩」是「槍式」鈾彈,長3米,重約4噸,直徑0.7米,梯恩梯當量為1. 5萬噸,內裝60千克高濃鈾,爆高約為580米。廣島市24.5萬人中有20萬人死傷,城市建築物在巨大沖擊波的作用下全部倒塌和燃燒,一枚原子彈毀掉了一座城市。

三天后,1945年8月9日上午11時零2分,美軍又用B—29轟炸機將第二枚原子彈「胖子」投在長崎市中心。爆高503米。「胖子」重約4.9噸,長 3.6米,直徑1.5米,梯恩梯當量2.2萬噸,是一枚「收聚式」鈈彈。這枚原子彈的爆炸,使長崎市23萬人中有15萬人死傷和失蹤,城市毀壞程度達 60%-70%。這兩顆原子彈最後結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但人們望著遮天蔽日的蘑菇雲感覺到,一個真正可怕的魔鬼出現了。

蘇聯成為第二個擁有核武的國家

20世紀30年代,蘇聯人就已經初步建立了核研究中心。

1942年,蘇聯獲得美國的「曼哈頓工程」情報,他們決定用鈈代替鈾作為原子彈的主要原料。

1943年9月完成了第一個核裝置的爆炸準備。這一核裝置的當量只有2千噸左右,但卻是世界上真正的第一顆原子彈。9月10日,這顆原子彈被安放於無人煙的湖心島上,以馬林科夫為首的蘇聯大批官員和科學家親赴現場觀看這有史以來的第一次核爆炸。起爆前,人們被撤到1千米外的地下掩體中,只有物理學家別特爾薩克拒絕進入掩體。他不相信這種原子彈會有那麼大的威力。原子彈爆炸成功了,它在地球上升起了第一個蘑菇狀煙球,別特爾薩克有幸第一個看到了原子彈爆炸的壯觀景象,卻被原子彈炸得無蹤無影。這個核裝置由於體積大,容量小,難以達到實戰要求。蘇聯的研究此後進展甚微。

1945年7月波茨坦會議上,羅斯福向斯大林透露了美國有原子武器的信息。接著美國的兩顆原子彈在日本廣島和長崎爆炸。斯大林下令成立了直屬國防委員會的原子彈研制委員會,由貝利亞全權指揮。

1945年底,斯大林任命庫爾查托夫為核項目首席科學家。

1949年春,蘇聯人獲得了足以製造原子彈的鈈。第一枚原子彈被命名為「鐵克瓦」(意即南瓜)。

1949年8月29日凌晨4時,中亞哈薩克的塞米巴拉金斯克靠近卡勞爾村的「米什克瓦」實驗場上空,「鐵克瓦」試爆成功。自此,蘇聯打破了美國的核壟斷,成為世界上第二個擁有可用於實戰的原子彈的國家。

英國在澳大利亞沿海「爆」成老三

1942年夏,丘吉爾和羅斯福在倫敦海德公園會晤,決定以美國為原子彈研試地點。但美國拒絕向英國提供有關情報。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國人迅速在伯克郡建立了自己的科研基地。

1946年8月,美國總統杜魯門簽署麥克馬洪法案,決定由美國壟斷原子彈生產,徹底堵塞了美英原子情報交流渠道。

1949年2月,布魯諾·蓬泰科爾從加拿大回到英國接任該基地主管科學的主任職務,使得英國的核科研工作具備了雄厚的科技力量。

1952年10月3日,英國第一顆原子彈在澳大利亞蒙特貝洛沿海的船上試爆成功,成為世界上第三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戴高樂讓法國也手握利劍

1945年10月18日,戴高樂將軍決定進行原子彈的研究,成立了原子能委員會,由著名物理學家,居里夫人的女婿弗雷德里克·約裡奧·居里擔任主要負責人。1948年,法國在本土上找到了鈾礦,第一座反應堆建立起來,並於1949年分離出鈈。

1956年,席勒內閣制定了核能試驗五年計劃。

1958年戴高樂重新上台執政後,加快了研制核武器的步伐。

1960年2月13日,法國在西部非洲撒哈拉大沙漠賴加奈的一座100米的高塔上爆炸成功了第一顆原子彈。這顆原子彈具有6萬噸梯恩梯當量的核裂變能量。法國成為世界上第四個擁有核武器的國家。

中國擁有了核武器

1955年,中國地質部門就開始了鈾礦的勘探,並找到了豐富的鈾礦。

1956年,國防部成立了第五研究院,院長由著名科學家錢學森擔任。

1958年秋天,34歲的物理學家鄧稼先擔任了核武器的研究設計院的理論部主任。他在北京大專院校選擇了28名專家,組成了中國核武器研究的基本科技力量。

1959年,中國科學家們對第一顆原子彈的理論計算獲得了成功,以祝麟芳任廠長、姜聖階任總工程師的核工業企業的建設也初獲成效。在蘇聯撤走專家之後,中國重新調整計劃,代號為「596」工程。

1964年10月,中國完成了第一顆原子彈的組裝。

1964年10月16日15時,在人跡罕見的羅布泊,巨大的蘑菇狀煙雲騰空而起,中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

1967年6月17日,中國又在羅布泊核試驗基地上空,成功試驗爆炸了一顆氫彈,這標誌著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能夠製造和擁有各種核武器的國家之一。

以色列造出了原子彈

1958年,以色列的科學家參加了法國的核研究活動,取得了獨立研制原子彈的必要知識和經驗。

1964年,法國幫助以色列建造了一個只有26兆瓦的小型反應堆。以色列秘密組建了迪摩那核研究中心,但它沒有自己的鈾礦。

1968 年底,以色列的特工部門摩薩德採取「高鉛酸鹽行動」,為以色列獲得了200噸的鈾。當時,比利時布魯塞爾的礦產總公司在原比屬剛果有一家子公司,總公司從那裡接受了一批鈾,儲藏在安特衛普東部的一個村子裡。摩薩德讓一個叫舒爾岑的德國商人,向布魯塞爾礦產總公司購買了200噸鈾。他們躲過了歐洲原子能委員會的監督,把200噸鈾裝上了一隻臨時購買的貨船。200噸鈾分別裝在560個特別的桶裡,每隻桶都寫上「高鉛酸鹽」的字樣。1968年11月24日,該船在航途中突然改變了航向,於29日夜間駛到離塞浦路斯不遠的公海上,摩薩德早已安排了一艘油船前來接應。摩薩德將200噸鈾搬進了油船,貨船被棄在海上。

等到歐洲原子能委員會發現200噸鈾失蹤時,已經是半年以後的事了。以色列靠這些鈾原料製造出了13顆原子彈。

令人震驚的連環「比基尼」

二戰期間,一些美國科學家預見到利用裂變反應產生的足夠熱量而使氫核聚變的可能性,他們開始設想製造氫彈。

1949年8月,蘇聯實戰性核武器的爆炸成功打破了美國的核壟斷地位,促使美國人又加緊了氫彈的試驗。當年底完成了氫彈的全部理論研究。

1950年1月,美國總統杜魯門下達了研制氫彈的命令。第一枚氫彈是由一個被一噸左右高度壓縮成液態的氫圍繞的原子彈構成的。爆炸時,氫元素的溫度升到9000萬攝氏度,足可開始聚變反應,從而放出大量的核能,原子彈在其中起著引爆作用。

1952年11月1日,太平洋上的比基尼環礁上試爆成功了第一枚氫彈,這枚氫彈為1040萬噸梯恩梯當量,相當於投向日本廣島那枚原子彈威力的500倍。在幾百米高鋼架上起爆之後,整個小島在巨大的爆炸聲中沉入太平洋深處,震驚了全世界。

1953年8月,蘇聯在北極圈的弗蘭格爾島成功爆炸了一枚氫彈。

1957年5月英國繼蘇聯之後在太平洋聖誕島也試爆氫彈成功。

1968年6月28日,法國也成功地爆炸了一枚氫彈。

暗黑殺手——中子彈問世

中子彈是一種利用中子和γ射線作為主要殺傷手段的武器,它能最大限度地殺傷人員等有生力量,而對建築物、坦克及戰鬥車輛的破壞力卻很小。中子彈主要被用作戰術核武器,對殺傷敵集群坦克或大兵團進攻的步兵,效果是十分明顯的。蘇聯、美國在氫彈試驗成功以後,馬上開始秘密地進行中子彈的研究工作。

1952-1962年為中子彈的理論探索和原理試驗階段。

1955年,美國開始使用「增強輻射武器」這一用語,因此中子彈又稱為「加強輻射彈」。

1963年,美國第一個中子彈實驗裝置進行了地下試驗,代號「III—63」。

1968年美國已能製成直徑不超過30釐米,引爆10噸級的小型氫彈,為中子彈的研製成功打下了基礎。

1977年6月,美國正式宣布研製出了中子彈,並開始正式裝備部隊。

1981年美國里根政府下令生產和儲備中子彈。不久,蘇聯和法國也宣布製造出了中子彈。

核武器走向何方

截至1999年,全世界核彈頭的數量已從80年代高峰時的69400枚降至34419枚。鑑於俄羅斯已批准《第二階段削減戰略武器條約》,可以預見,全世界核武器的數量將會大幅下降。

有核國家(特別是美俄)雖然裁掉了那些過時的核武器,但性能較好的核武器卻保留下來了,美、俄圍繞提高核武器質量的競賽愈演愈烈。

1997 年初,美國核武庫增加了一種新式核武器——B61-11鑽地核航彈,主要用於對付「深埋的、堅硬的、時間緊迫」的目標,如位於地下數百米深的指揮控制中心。俄羅斯則加快了其「撒手鐧」武器——「白楊」M導彈的裝備步伐。這種導彈技術先進,飛行速度快,突防能力強,已成為俄羅斯與美國核力量抗衡的重要籌碼。

此外,美俄還在著手將數千個舊彈頭上的成百噸裂變材料加以改造利用。美國已研製成10噸級、百噸級和千噸級3種類型的微小型核武器。俄羅斯也計劃利用其過期核彈頭中的核燃料生產一萬枚微型、超微型核彈頭。俄羅斯還研制過一種可以裝在普通公文箱中的「袖珍核彈」,儘管使用和操作都很簡便,但其威力卻達1000 噸梯恩梯當量。

隨著世界核軍控呼聲的不斷高漲,美、俄等核大國在核力量的發展上便以退為進,大力推行導彈防禦系統,使核武器由純進攻型向攻防兼備型發展。目前,美國「戰區導彈防禦系統」已初具規模,為與美國抗衡,俄羅斯也加快了建立反導系統的步伐。可以說,嚴峻的核競爭正在更高層面上展開。

中國政府在爆炸第一顆原子彈時即發表聲明:中國發展核武器,並不是由於相信核武器的萬能,要使用核武器。恰恰相反,中國發展核武器,是被迫而為的,是為了防禦,為了打破核大國的核壟斷、核訛詐,為了防止核戰爭,消滅核武器。此後,中國政府又多次宣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中國都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並就如何防止核戰爭問題一再提出了建議。中國的這些主張已逐漸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人民的支持。

背景

核擴軍與核裁軍

幾十年來,國際社會特別是美俄兩家在雙邊、多邊、聯合國層面簽訂了關於控制戰略核武器和核禁試的條約、協議、議定書數十項,這些條約與其他文件一道,構成了國際軍控、裁軍和不擴散法律體制。

20世紀五六十年代,美蘇瘋狂進行核軍備競賽,使核武器具備「超殺傷能力」,一方可將另一方毀滅幾次甚至幾十次,達到了「相互確保摧毀」核威懾的飽和程度,再搞核擴軍已毫無意義。因此,兩家才提出核裁軍和不擴散,目的是控制對方,加強自己,同時也防止其他國家開發核武器。在反覆討價還價之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在1968年由聯大審議通過,《反導條約》也在數年後問世。整個20世紀七八十年代,美蘇在全面核禁試問題上尖銳對立。蘇聯想以全面禁試限制美國核武器技術的發展,美國則堅持反對全面禁試。在廣大無核國家的強烈要求下,美國後來不得不將「不談判」政策轉變為有限的對話。

進入90年代,國際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蘇聯解體後,美國失去了核軍備競賽的對手,美國等發達國家掌握了以實驗室模擬核試驗替代真實核爆炸的新手段。因此,美國對其核武器計劃及禁試政策作了調整,全面核禁試條約談判才得以在1994年初開始。

2001年美國遭遇恐怖主義襲擊後,再次改變核裁軍政策,不但退出《反導條約》,而且拒不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國際軍控體制再次面臨困難處境,原因就在於美國一方面要求無核國家遵守防擴散承諾,另一方面,當廣大無核國家要求擁有最大核武庫的美國履行條約有關核裁軍的規定時,美國卻極力迴避。

為了保障和監督各國和平利用核能,國際社會還特別成立了一個機構——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目前得到國際社會認可的有核國家是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中國,5國的核地位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在人類還無法全面徹底銷毀核武器之前,5國擁有核武器的事實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承認。同時,國際社會通過一系列文件達成共識,除5國之外,不得再出現新的有核武器國家。

鏈接

美軍最凶險的核事故

1958 年2月,英國紐伯里美軍「格林漢姆·科曼空軍基地」,一架美國空軍B-47重型轟炸機在起飛不久因發動機突然發生故障,不得不把兩個各裝著1700加侖高爆航空燃油的備用油箱從8000英呎高空緊急拋下。然而,兩個油箱沒有拋出地面安全區,卻在另一架攜帶原子彈的B—47轟炸機後面爆炸!沖天的大火整整燃燒了16個小時,引爆了其中一枚原子彈的高爆炸藥,禍及了緊挨著停放的另兩架同樣攜帶有原子彈的轟炸機,兩名飛行員死於非命,重傷8人。最可怕的是,三架重型轟炸機上攜帶的近十枚原子彈差一點被引爆。原子專家估計,如果這些原子彈全部被引爆的話,那麼英倫三島將不復存在。

雖說這些原子彈最終萬幸地沒有發生爆炸,但原子彈被破壞時拋出的放射性物質,包括濃縮鈾卻被炸得滿基地都是,清理人員後來在基地外還找到了整整20克的濃縮鈾!在最危險的關頭,附近的一個機庫也遭嚴重損壞,救援人員不得不把機庫裡的其他轟炸機全部推倒在地,以防大火產生的炙熱再引爆這些飛機。這場大火最後還是自己熄滅的,空氣中怪異的氣味好幾天不散,該基地順風方向的一個英國城鎮後來癌症的發生率突然暴升。可是,美國軍方從來不承認這起特大核武器事故。

原蘇聯的最高核機密

1954年9月14日在蘇聯奧倫堡州發生的「雪花」原子彈爆破試驗,多年來一直被作為國家最高絕密情報而被嚴密封鎖。

當日9點33分,蘇聯當時研制的威力最大的一顆原子彈在托茨基草原上空爆炸,森林被燒為灰燼,村莊被平地摧毀,諸兵種合成實彈演習的「東方」軍隊發起沖鋒,戰機越過蘑菇雲對地面目標進行攻擊,在爆炸中心10公里範圍內揚起的輻射雲塵和沙土,成為「西方」軍隊最好的防禦設施。當日投擲的彈藥總和比蘇軍強攻柏林時的都多許多。

所有參加演習的人都親筆簽名,保證25年內不洩露國家軍事機密,患上各種輻射疾病的官兵甚至不能向主治醫生講述自己的輻射經歷,4.5萬名參演官兵中至今只有2000人存活,其餘43000人已經先後去世。隨著蘇聯的解體,這一絕密試驗的內幕才漸漸為世人所知……

日清戰爭中日軍檄文

日清戰爭中日軍檄文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告十八省豪傑書「先哲有言曰:『有德受命,有功受賞。』又曰:『唯命不於常,善者則得之,不善者則先哲有言曰失之。』滿清氏原塞外之蠻族,既非受命之德,又無功於中國,乘皇明之衰運,暴力劫奪,偽定一時,機變百出,巧操天下。當時豪傑武力不敵,吞恨抱憤以至今日,蓋所謂人眾勝天者矣。今也天定勝人之時且至焉。

熟察滿清氏之近狀,入主闇弱,乘簾弄權,官吏鬻職,軍國瀆貨,治道衰頹,綱紀不振,其接外國也,不本公道而循私論,不憑信義而事詭騙,為內外遠邇所疾惡。曩者,朝鮮數無禮於我,我往懲之,清氏拒以朝鮮為我之屬邦,不容他邦干預。我國特以重鄰好而敬大國,是以不敢強爭焉,而質清氏,以其應代朝鮮納我之要求,則又左右其辭曰,朝鮮自一國,內治外交,吾不敢關[聞]。彼之推辭如此也。而彼又陰唆嗾朝鮮君臣,索所以苦我日本者施之。昨東學黨之事,滿清氏實陰煽之而陽名鎮撫,破天津之約,派兵朝鮮,以遂其陰謀也。善鄰之道果安在耶?是白痴我也,是牛馬我也。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我國之所以〈舍〉樽俎而執旗鼓,與貴國相周旋也。

抑貴國自古稱禮儀國,聖主明王世之繼出,一尊信義,重禮讓。〈今〉蔑視他邦,而徒自尊大,其悖德背義莫甚〈矣〉。是以上天厭其德,下民倦其治,將卒離心,不肯致心,故出外之師,敗於牙山,殲於〈豐〉島,潰於平壤,溺於海洋。每戰敗衄,取笑萬國。是蓋滿清氏之命運已盡,而天下與棄之因也。我日本應天從人,大兵長驅。以問罪於北京朝廷,將〈迫〉清主面縛乞降,盡納我要求,誓永不抗我而後休矣。雖然,我國之所懲伐在滿滿清廷,不在貴國人民也;所願癌性XX氏,不及聳從士卒也。若謂不然,就貴國兵士來降者證之。

夫貴國民族之與我日本民族同種、同文、同倫理,有偕榮之誼,不有與仇之情也。切望爾等諒我徒之誠,絕猜疑之念,察天人之向背,而循天下之大勢,唱義中原,糾合壯徒,革命軍,以遂滿清氏於境外,起真豪傑於草莽而以託大業,然後革稗政,除民害,去虛文而從孔孟政教之旨,務核實而復三代帝王之治。我徒望之久矣。幸得卿等之一唱,我徒應乞於宮〈而〉聚義。故船載糧食、兵器,約期赴肋。時不可失,機不復來。古人不言耶:天與不取,反[而]受其咎。卿等速起。勿為明祖所笑!

怎樣培養敗家子

by 一秒賺一分錢的BLOG 2006/10/23

北大要建高爾夫練習場,立即引起公共關係危機,最後這一貴族計劃不了了之。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0月14日,廈門大學校長朱崇實宣布:「兩個月後,目前國內最漂亮的高爾夫球練習場將在廈門大學建成投入使用。今年06級廈大學生都要上高爾夫球課,其中對管理、法學、經濟、軟件學院的學生還是必修課,每個學生都要學會打高爾夫球。」 據說這是精英教育的一部分。



中國有句老話:「富不過三代。」其實,這並不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則。看看美國肯尼迪,福特,洛克菲勒,福布斯等家族,哪裡有三代而衰的?再看日本,一個買賣往往從江戶時代就開起,至今家門興旺。「富不過三代」其實很有中國特色。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中國傳統中有深厚的培養敗家子的傳統。



看看廈門大學的創舉就明白:精英教育,就是要讓幾個專業的學生把高爾夫球當必修課。你到世界找找,哪個國家有?這大概可以進吉尼斯世界記錄大全了。我們為什麼能這樣獨步於世?因為我們對精英有與眾不同的理解:精英就是人上之人,就必須具有享受人上之人的生活的訓練。以中國的國情,高爾夫是一般人玩不起的,是絕對的上流社會的運動。所以,不僅大學要建高爾夫練習場,上海等地的新貴們,一天價把六七歲的孩子就送到貴族學校學習高爾夫。惹得美國人把這種事情登到《紐約時報》上,讓大家看暴發戶的熱鬧。



美國的情況如何呢?在人家那裡,精英的家庭也希望自己的孩子繼續成為精英。但是,人家精英的概念明顯不同。這一點,我在《美國是如何培養精英的》和《精英的階梯》中有了比較詳細的交代。比如,美國的報紙上常有討論:富裕的家庭如何向孩子解釋家裡的財產?許多富人特別注意不讓孩子知道自己是富人,以防他們小小年紀就因為覺得有依靠而不思進取。但有些家庭的財富是蓋不住的,比如豪宅,飛機,遊艇等等,怎麼可以讓孩子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家長常常想盡辦法,讓孩子覺得這些財富和自己無關。更有蓋茨,巴菲特這種,早早把財產捐了。我一個朋友,不算有錢人,但父親是一常青藤的前校長,丈夫是另一常青藤的終身教授,說她文化貴族不應該說過分。她就堅持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覺得私立學校容易在富家子弟中培養一種entitlement(大致可以翻譯為「理所當然的特權」)。還有一些家庭,乾脆自己掏腰包,讓孩子去非洲,拉美,南亞的貧民窟當志願人員。


美國的精英教育多種多樣,也有許多失敗的家庭。但是,被社會奉為主流的精英教育,特別是針對那些精英家庭的孩子的精英教育,所強調的一個基本點是如何去掉孩子意識中的entitlement( 「理所當然的特權」)意識,讓他們意識到一切必須通過自己的努力掙來。而要成為精英,就必須有「領袖才能」。這種才能體現在和民眾的溝通能力上。所以,精英教育強調的是如何了解下層社會,而不是自己的小圈子裡玩什麼。



我們的精英教育則正好相反:培養的就是人家想去掉的entitlement(「理所當然的特權」)的意識。高爾夫就是這種entitlement之一。我們強調的,不是精英向社會提供什麼服務,而是精英要從社會中享受什麼。人家注重的是創造,我們注重的是揮霍。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而天下之樂而樂」之所以成為千古名訓,大概是因為很少有人這樣作而變得格外珍惜了吧。高爾夫課顯然是有高度的前瞻性:它對那些大部分還一事無成的學生傳達的信息就怎麼先天下之樂而樂,甚至在天下皆憂時怎麼自己獨樂。這難道不是世界一流的培養敗家子的課程嗎?



撒切爾夫人說中國永遠無法成為世界的超級大國,因為中國沒有這樣的文化精神。我看這是至理名言。中國還沒有富,怎麼富的門路也沒有找到。但富了後如何揮霍已經被設計得如此精緻。難道這就是中國的未來?

世界鈷的資源、生產和應用的形式

2006/11/06 re-posted by 一秒賺一分錢的

中國工程院院士 邱定蕃

贛州的鈷資源與稀土和鎢比較是很少的,但贛州的鈷工業在國內是很有地位的,從歷史上來講,70年代當時我是我們院課題組的組長,在座還有鈷專家劉大星教授等一批人,那時候我們贛州鈷廠是我們國家最主要的鈷的來源,我記不太清楚,好像那時候就有200噸左右的鈷,那時候金川還沒有上,我們在一些地方建立一些鈷廠,比如說在南京,冶金部的一個鈷基地,我們費了很大力氣才搞了30噸鈷。八O一廠現在叫鈷鎢有限公司,那時八O一廠在國內很有地位,是江西省利稅大戶,更是贛州的利稅大戶,在歷史上講是很輝煌的。到現在,贛州鈷的生產能力6000多噸,在國內仍然是處於數一數二的地位,當然很可能金川很快就要超過贛州。鈷的廠家雖然不是很多,但在國內處於很重要的地位,而且還有一點,我沒有這個把握,我覺得贛南地區應該是有鈷資源的,可能地質工作過去做得不是很多, 70年代曾在研究院內搞鈷的時候從廣昌取了一些礦樣去,經分析,鈷成份含量是10%左右,我們當時嚇一跳,當時做是百分之零點幾的鈷,提取到零點二幾,然後搞冶金處理,但後來回去調研是「雞窩礦」,但是我想搞地質的同志是不是可以從這個線索上想一想,有沒有可能在這些地方有鈷的資源,70年代廣東梅縣有個鈷廠,用大汽車到贛南來拉鈷土礦,作為他們的主要原料,這些年我不知道,地質工作做得怎麼樣?我認為這個工業應該值得我們去關注。

一、從儲量來講,世界上並不缺鈷,世界上1998年公布的儲量是430萬噸,主要集中在剛果(金)、古巴、贊比亞、澳大利亞、新喀裡多尼亞和俄羅斯。中國鈷的儲量現在掌握的確實很少,從排序來看,剛果(金)佔世界儲量的一半,從儲量來看,假如說430萬噸的儲量,他們佔了200萬噸,其次是像古巴、贊比亞這些國家。我們國家按照國土資源部1999年公布的數據,儲量只有4萬噸左右,基礎儲量也不過是6萬噸,資源量有47萬噸。70年代,我們搞鈷的時候,我們國家鈷的資源非常豐富,四川攀枝花大量的低平面的鈷,那時候從地質口來講,往往把這種資源量作為儲量,實際上可以利用的,經濟上能開採的,按照儲量或基礎儲量這個概念,我們是嚴重缺鈷的國家,國土資源部過去做過這樣一個圖,大家看一邊是儲量佔世界的比例,一邊是人均儲量佔世界的比例,不管用哪個算,我們最頂端的是鉑族金屬,第三個就是鈷,所以我們現在大量的用鈷,在世界上首屈一指,但是我們是一個非常嚴重缺鈷的國家,所以贛南搞地質的同志能夠發現有豐富的鈷的話,那將做出很大的貢獻,中國號稱有47.5萬噸的鈷資源,但具有開採意義的儲量僅為3.9萬噸,佔資源儲量的8.34%;基礎儲量也只有 5.98萬噸,佔資源儲量的12.59%。因此,中國是個鈷資源非常短缺的國家。

二、鈷礦床的主要類型。鈷礦一般是很少以獨立的礦床,絕大多數都以伴生元素的形態跟其它的元素伴生在一起,第一,銅鈷礦床主要分布在非洲,剛果南部、贊比亞北部,集中了世界上鈷將近二分之一,非常豐富,是目前世界鈷的主要來源。去年我去考察了一次,4-5%的鈷遍地都是,到處堆得沒有人用,我們現在進口很多都是8-10%,運輸非常長,從剛果運到南非有兩千多公里,如果要買礦的話,要武裝警察押運,要不然土匪會搶,所以運輸非常困難。資源目前狀況還是很嚴峻的。第二,含鈷的硫化銅鎳礦床,主要分布在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也是鈷的主要來源,大部分集中在鎳黃鐵礦中。第三,鈷鎳紅土礦,鎳很大的資源轉向紅土礦,紅土礦處理起來選礦比較困難,要直接冶金,品味比較低,這也是鈷的一個來源,最主要的還是銅鈷。第四,還有一些含鈷的多金屬礦,如摩洛哥、加拿大。第五,含鈷的黃鐵礦,我們國家在金川沒有上去以前,我們主要處理這一類的礦石,從鐵礦裡面分顯出一些含估的黃鐵礦,再去冶金處理。鈷是一種很特殊的金屬,總體來講比較穩定,熔點很高,所以很多高溫合金用它,它也能生成很多的化合物,都有很多特殊用處,有些我們已經知道了,已經開發了,但是很多不處於我們研究之中,因此它將來的應用前景,我認為是非常廣闊的,它的很多特點是別的金屬難以取代的。下面這個表是一些礦山的礦物組成,我就不詳細介紹了,無非是這麼幾類,硫化物、接化物、含砷的礦物像現在我們國內處理比較多的金川是硫化物,本土的,從外來的很多都是銅鈷礦或者是鈷的氧化礦。

三、關於鈷的生產方法。我簡單提一下,按照最近英國鈷研究院對世界上的統計,認為中國的精煉鈷,指電解鈷,產量是6000噸,從1999年到2004年增加得非常快,大概中國是世界鈷的生產量和消費量增加得最快的一個國家,過去我們的產量在世界上的地位並不是很前,現在從單個國家來講,我們已經是非常高了,那麼其中有些比如說OMG,是美國一個公司,它是在世界各地都有廠,並不是美國產量最大的,它作為一個跨國公司生產那麼多,所以,恐怕中國的鈷很快就是世界上產量最大的一個國家。過去我們精煉鈷是一年4萬噸左右的產量,實際上去年已經接近5萬噸了,鈷增加的非常明顯。中國鈷的消費,世界上是48%,我們是57%,主要用在電池方面,48%是指化學鈷,還包括催化劑,中國鈷的消費結構是57%是電池,那麼其它的幾個部分比較大一點,像14%是用在陶瓷或者瓷器那個行業了,那麼鈷在電池中的應用是引人注目的,特別是鋰離子電池的廣泛使用使得鈷的用量大大增加,現在有很多人講,我們研究錳、錳酸鋰或鎳酸鋰來代替鈷行不行?這個可能性是有一部分,我個人觀點覺得是很難全面代替鈷,去年我到日本去,東京大學在研究錳離子,我說你研究得怎麼樣,他說他們研究的可靠性、充電性能還是不像鈷那樣,從整個世界趨勢也是這樣,鋰電池發展得非常快,鎳鎘電池就差一些了,越來越少,鎳氫電池也是不錯的,但是鋰電池可能是勢頭更猛一些了,這個圖是一個研究結果,我認為很形象說明鈷的性能可能是錳和鎳很難以全面替代的,那個S是指儲存的能力,它那對面是一個高放電的能力,這個紅顏色的是百分之百的鈷酸鋰,就是我們現在用得多的,這個上面的K是它的儲存電的能力,這三個指標在電池裡肯定是大家最關注的,所以它是要高性能的這種鋰電池,可能我看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面還是要用鈷,當然最下面那個C成本對鈷來講肯定是最不利的,用錳、鎳可以替代,所以在有些地方,特別一些像手機、電腦這些,鈷酸鋰仍然是今後一段時間裡可能不會全面替代的,因此鈷的用量不會說是將來因為鈷價高就給取代了。

第三個方面關於催化劑,在催化劑方面,鈷的用量將會增加,這是很多世界上搞鈷的人認為第一塊是電池,第二塊就是催化劑,特別是在石油方面的加鉛裂化,鈷的用量會增加,那麼有兩個領域,除了電池以外,一個用於石油脫氫硫的催化劑,一個是對苯二酸的淨化劑,這個是用在聚脂纖維領域,這兩個領域,當然還有些數字,還有用於包裝行業的,現在很多搞鈷的或者是搞石油 的很關注的,這兩個領域發展得很快,為什麼呢?大家知道美國汽油平均的含硫量是要求將來降到30個 PPM,所以從300 PPM降到30個PPM脫硫的能力,鈷的催化劑是很有優勢的,如果說電池對鈷需要是第一因素的話,那麼還有個石油催化,天燃氣異化,鈷的催化劑是一種鈷和鉬的結合的催化劑,也是其它東西難以代替的,所以國外對鈷的評價是認為鈷工業對環境起積極作用的一個工業,當然煉鈷的時候會有些環境污染,要注意防護,但是鈷用在很多地方,比如說在石油工業裡面脫硫,這是起環保作用的金屬,鈷還有很多種的化合物,它們用途非常廣泛,只不過現在我們科研工作力度不夠。現在我們用的比較多的,我們比較熟悉的,比如說鈷酸鋰是電池是用得多,醋酸鈷是催化劑用得多,草酸鈷國內大家都生產,這幾種我們用量大,大量的鈷的化合物的一些用處是有人做過一些研究的,但是都很初步,我相信隨著將來的科研工作的深入,鈷的用處會有些新的亮點出來,需要我們去做工作,這裡就不舉例子了。

最後,我講一下鈷的價格和中國鈷的進出口情況,大家搞鈷的人知道鈷價波動非常大,所以我想中國也有一批企業家在鈷價波動中間發了財的,當然是不是也有人破了產的。因為我們這些搞鈷的人都知道,鈷價一會變成了50萬、60萬、70萬,一會掉,掉到十幾萬,二十幾萬,三十幾萬,這個圖大家看看是從1989年到2004年,它的波動是非常大的,在去年年初的時候,恐怕搞鈷的人都發了一筆,到年底的時候可能就非常緊張了,掉得很低。今年目前狀狀況還不是太好,但是根據我個人觀點,大家看看,它就不會說是一直處於最低點,也不會說一直處於最高點,所以我跟有些人開玩笑,說搞股票的人還不如去搞鈷,可能多少還有點規律,因為至少它不是一直老低低下去,它還是一個波動的,大致上有一規律的,這是今年1-7月份,英國今日導報目前我們鈷價是處於一個比較低一點的水平,但是也不是說是歷史最低點,當然多長時間升上去,因為它這個波動很快,也不一定需要幾個月,也許一兩天又上去了,幾天又下來了,所以搞鈷工業的人需要很注意價格的一些波動,中國進口鈷精礦的數量,從1992年到2004年,看這個圖,增加非常快。去年我到贊比亞的時候,非洲鈷百分之八九十都跑到中國了,所以每年增加是非常快,反映中國鈷工業的發展和用量,從非洲進口的佔大部分,我們的進出口情況從1992年到2004年,大家看黃顏色是進口,綠顏色是出口,我們現在是進口大大的大於出口,鈷的氧化物和氫氧化物,除了鈷礦以外,我們大量還進口一些鈷的中間物料,中國出口的鎳鎘電池,鎳氫電池和鋰電池。鋰電池上面那個灰顏色的,從2001年到2004年,增加得很快,也是中國鋰電池工業的發展情況,將來這塊跟世界上一樣,會成主要的二次電池來源,中國可充電電池主要原料,最後這個是鈷的氧化物,從2002年到2004年,藍顏色是2004年,黃顏色的是2003年,2004年也是增加得非常迅速,所以我估計它很快就要超過前面的鎳或者是泡沫鎳這些,我認為它還是有很大的後勁,不像有些人就認為鈷那麼貴,將來會都全面取代,我認為取代不了。

最後,鈷是一種有益於環境,而且具有非常獨特性能的金屬,中國是一個嚴重缺鈷的國家,但是鈷的產量和消費量卻在世界上是舉足輕重的,根據原料性質,鈷的生產有不同的工業流程,生產中要重點考慮的是金屬回收率,因為它貴而且品味低,回收率一直是我們搞研究的或者生產裡面主要考慮的,還有資源綜合利用,因為它是一個半成金屬,另外還有環境污染,鈷的循環利用是中國鈷工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剛才我講不能說長期大量進口,都卡在別人手裡,這種不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辦法,另外我們也想把它作為有色金屬資源循環的一個典型,因為它比較小,在企業裡比較容易自立,而且它價值比較高。恰恰現在大家把廢舊的都扔在那個地方,我看可能每個人手裡都有些鈷電池,鋰電池。鈷的應用是很廣泛的,近年來化學用鈷量迅速增加,鈷的化合物還有非常廣闊的應用前景,所以足夠我們去搞研究,搞開發的人可能幹一輩子也干不完,因此我們應加強這方面的研發。

2006年11月10日 星期五

火燒圓明園的歷史真相

by 一秒賺一分錢的BLOG 2006-07-20

圓明園被說成是人民的「恥辱」,每到危機時刻就要往事重提。但問過許多人,當年英法聯軍以什麼理由或者說是以什麼藉口燒毀圓明園,卻沒有多少人答得上來,人們想當然的認為:帝國主義對外擴張血與火的本性決定了他們所到之處的野蠻行徑。不過,難以想像的是,當英國及法國的道德水準只是停留在燒殺搶掠層次之上的時候,他們怎麼可能創造出空前繁榮的物質文明;如果他們真的只是像那些當年燒毀羅馬的野蠻人一樣隨便在北京放火,很難想像在他們中間竟會產生出幾乎是不可盡數的思想大師,深刻影響著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
我注意到,對於英法聯軍當年用於焚燒圓明園的理由,被小心翼翼的掩蓋起來,似乎其中真有什麼難言之隱。十多年前有一場火爆的電影,片名就叫《火燒圓明園》,裡面的英國人莫名其妙就把圓明園給燒了。其實,對於英法聯軍焚燒圓明園的藉口,完全可以公開予以揭露,他們用以掩飾其罪行的所謂理由,應該予以堅決駁斥。但在中國的歷史著作當中,對此居然諱莫如深,最多也就只用幾個字提及,一掠而過,好像是害怕洩露什麼國家機密。當人們對事情經過知之甚少時,怎麼就可以發表那麼多的感概。
言歸正傳,再回到圓明園的問題上去。顯然,有了前面的一段鋪墊,我將要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一段歷史並提出新的解釋。
被人們稱為「第二次鴉片戰爭」的那場戰爭,借用塞繆爾·亨廷頓的話來說,本質上是一場文明的沖突。當時滿清政府與英法兩國激烈交涉的主要焦點是「公使駐京」一項,被清方列為談判中的「第一要事」。至於在今天被人們所看重的「利益」,如開放外貿口岸、允許外國人內地旅遊、協定關稅、保護傳教士、賠款、領事裁判權等等,對於手操生死予奪大權的皇帝來說,都是可以隨意處置的小事一樁,雙方很快就在這些小事上達成了協議。後來,皇帝還提出以向西方商人全免關稅等更多優惠來換取英法兩國取消「公使駐京」的要求。
在解釋這些史實時,需要從中國傳統的「天下一統」觀念談起,按照這一觀念,中國是世界的中心,皇帝為天下共主,所有國家都是中國的藩屬,所有人見到皇帝都必須磕頭表示臣服。但這一觀念必須得到夷狄們的認同,所以,中國傳統外交主題就是讓夷狄們前來磕頭,並由此建立了一套被費正清稱為「朝貢體系」的完整外交模式,也可以更形象的稱之為「磕頭外交」。現在的麻煩在於,夷狄拒絕磕頭,而且他們還要長駐北京。公使駐京必然導致覲見皇上,而對皇上不行跪拜之禮將在事實上促使「天下一統」觀念的破產,而這種「天下一統」觀念長期以來被人們廣泛接受,與儒家「禮治」思想的結合,就匯成了古代中國獨裁專制制度合法性的主要源泉。這一改變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將使合法性的來源逐步枯竭。如果有人---儘管是一些犬羊之性的夷狄,可以公然拒絕向皇帝本人磕頭,其他人是否可以同樣效法?如此推導下去皇帝天下共主地位就會搖搖欲墜,那他還能在金鑾殿上穩坐多久?除此之外,公使長駐北京,又被看作是類同古代的「監國」,按照滿清政府當時的理解,駐京外國公使可以在京城裡任意收稅,干涉政令,折遷民居衙署,建立高樓,布署各類武器,總之是如同太上皇似的為所欲為。中國淪為外夷監守,自然萬不可行。
因此,拒絕公使駐京,就成了皇帝維護其磕頭外交的第一道防線。當第一道防線被英法聯軍強大火力突破之後,皇帝又在「親遞國書」條文上設置了第二道防線,即使西方公使駐京,但不「親遞國書」,皇帝也不用與他們照面,自然不會涉及到磕頭與否的問題。在前不久美國公使到達北京之後,清方堅持由他人代表皇帝接受了國書,這一重大的「外交勝利」曾讓滿清政府相信他們能夠堅守住第二道防線。但在北京附近通州談判的最後關頭,英方在照會中堅持要向皇帝親遞國書,突破了皇帝的第二道防線,直達皇帝的第三道、也是最後一道防線,把磕頭問題直接端上了談判桌。
滿清政府當時可以說是內憂外患,太平天國擊潰江南大營,攻佔蘇州、常州,威脅上海,英法聯軍集結通州,隨時可能進攻北京。可是滿清政府卻下定決心不在磕頭問題上退讓半步,他們的底牌是西方公使要麼向皇帝磕頭、要麼不親遞國書,口氣異乎尋常的強硬,毫無妥協餘地。如果達不成協議,滿清政府將不顧自己力量虛弱而背水一戰,並調兵遣將,作好了開戰的布署。
當時英方提出遞交國書一項,只是按照西方的國際法慣例行事,並沒有考慮到滿清政府的特殊國情。當滿清政府提出見皇帝需要磕頭時,被他們以國家之間一律平等的理由加以拒絕。他們毫不理解磕頭一事維繫著滿清政府統治合法性的公開證明,就像皇帝弄不明白選票就是西方政府合法的公開證明一樣。他們反而懷疑皇帝拒不接受國書裡面包藏著巨大的陰謀,更加堅持要親遞國書。
其實,在滿清王朝的兩百年歷史當中,也有允許西方來使不向皇帝磕頭的先例,而且還有皇帝與他們握手(行西禮)的記載,但那是在滿清王朝統治的合法性還沒有受到廣泛懷疑的時候。隨著這種合法性的逐步喪失,任何諸如磕頭之類的煩瑣小事,只要看起來像是能夠證明皇帝及滿清王朝統治的合法性,都成了不惜為之一戰的重大利益。皇帝害怕在這類事情上的讓步就如同堤壩上的漏洞,最終會導致大河決堤,使大清江山毀於一旦。因此,當他得到英方拒不磕頭的奏報之後,感到所有三道防線全被突破,忍無可忍,無處可退,立即作出開戰的決定。
對於導致通州談判破裂的直接原因「親遞國書」一項,直到戰後,滿清政府才明白過來,這只是西方各國的通常作法,並沒有特別要為難皇帝的意思,而且英法聯軍雖然在談判中堅持要親遞國書,卻並沒有打算為此事開戰。雙方背後都沒有陰謀。如此看來,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就是奉行「磕頭外交」的滿清政府與奉行國際法準則的英法兩國在國與國之間行為方式上的沖突,這兩種行為方式又根植於「天下一統」和「國家平等」這兩套絕不相容的觀念之中,在它們的後面,則是由不同文明所構成的知識背景。正是這種文明的差異,使得雙方對於對方行為完全無法理解,只能按所謂「利益分析法」去猜測對方的動機與目的,最後得出錯誤的結論。
按照現在的認識,中英雙方出現的種種爭端,在國與國之間關係中是十分正常的,應該通過雙邊協商談判來加以解決,而標榜「鮮血凝成」、「同志加兄弟」、「巴依巴依」似的國家關係才是荒謬絕倫的。但滿清王朝儘管在第一次中英戰爭中慘敗,仍然拒不承認英國的平等地位,拒絕與之談判與協商。在他們眼裡,天下只有中國一家,其餘各國都只是中國的藩屬國,根本就沒有資格與中國平起平坐。葉名琛在廣州對英方談判修約的要求一概拒絕回答,甚至連英方談判代表的面也不見。而英方代表在中國沿海到處遞交信件,甚至北上白河,要求與中方談判,又都被推至廣州,英方自然感到被戲弄一場。蔣廷黻就此寫道:「總而言之,外人簡直無門可入。他們知道要修改條約,只有戰爭一條路了」。當後來英國駐廣州領事及香港總督不幸由巴夏禮、包令這樣的強硬人物充任之後,他們便不顧英國外交部一再告誡,積極挑起事端。事情鬧到倫敦以後,巴麥尊內閣面臨的任務已不是決定大英帝國是否應該對華開戰,而是大英帝國是否應該支持其在遠東的代表未得到許可便已發動的一場不宣而戰的戰爭。
公平的說,滿清政府磕頭外交的荒謬行為也受到了中國歷史學家的批判,但這些批判所依據的卻是西方的國際法行為準則,而中國為什麼又要接受西方的國際法行為準則呢?從中國「天下一統」觀念看過來,西方國際法中國家一律平等的原則才是荒誕可笑。因此,這就出現了兩套用以判斷國家對外行為的價值標準。用西方國際法行為準則去衡量滿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對不符合它的那些觀念和行為痛加批判,除了膚淺之外,還總有一種事後聰明的感覺。就如同當年的阿Q批評城裡人錯誤的把「條凳」說成是「長凳」一樣,他所依據的只是未莊的標準,並不足以作為憑據。理由在於:國際法並不因為它是國際法或者它今天流行就理所當然正確,它同樣需要證明,同樣需要我們去批判,而證明和批判都需要有一個更為基本的前提和標準。在這樣一個基本的前提和標準之上,我們才可能既判斷滿清政府「磕頭外交」的觀念和行為是否錯誤,也證明國際法的標準是否正確。如果有必要,甚至這樣一個前提和標準也需要由一個更加基本的前提和標準來加以證明,通過這樣層層遞進,我們將會到達一個終點,這個終點就是我們用以證明國家所有觀念及行為是否正確的基礎。因此,更具體的說,要對「天下一統」觀念及「磕頭外交」的行為進行批判,需要最終深入到有關國家與個人(而不是「人民」)權利相互關係的層次上,需要解釋有關國家形成的理論,需要實際上去分析整個統治合法性的理論基礎,這遠不是那些膚淺的道德批判就能辦到。這裡只是提及而不贅述。
通州談判破裂之後,按照事先的部署,清方當場拘禁了以巴夏禮為首的英法談判使團共39人,押送北京,以「叛逆罪」投入大牢。給巴夏禮等人定下的罪名,再好不過的說明了滿清王朝所堅持的「天下一統」觀念之荒謬。他們仍然認為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是滿清王朝的屬國,因此,英法聯軍對中國的進攻並沒有被看成是侵略、入侵或是戰爭,而是被當作是「叛亂」;滿清政府對英法開戰則被理直氣壯的宣布為「剿夷」、「討逆」。
滿清政府一直把巴夏禮看著英法聯軍的最高統帥,根據「擒賊先擒王」的傳統計謀,他們在通州談判另外懷有的一個目的就是誘擒巴夏禮,期望巴夏禮就擒之後,英法聯軍群龍無首,必定自亂,然後乘機大舉進剿,穩操勝券。當天中午,英法聯軍4000人就與清軍精銳僧格林沁部近萬人在通州張家灣交戰,結果清軍慘敗。數日後雙方在通州八里橋再次交戰,英法聯軍約6000人大敗清軍精銳約 30000人。皇帝聞訊後如驚弓之鳥,厚顏無恥的宣布「朕今親統六師,直抵通州,以伸天討而張撻伐」,然後從圓明園蒼皇出逃,從此再也不敢回到北京。
那些被逮捕的英法談判代表則被解押到北京交刑部審問。據一個當時被監禁的英國外交官後來回憶:
沉重的監獄大門被打開,我被帶了進去,大門在我身後又轟隆隆的關上。這時,我發現自己是在一群大約七八十個外表粗野的囚犯之中,像在中國的監獄裡通常所能見到的那樣,這些囚犯因為疾病和不衛生的環境,多數都極富攻擊性。他們自然都帶了焦慮的神情瞪視著我這新來者。
獄卒們把我放在一塊囚犯睡覺用的墊起來的鋪板上,並用另外一根粗大的鐵鏈把我牢牢拴在頭頂上的樑柱上。這根鐵鏈既長又重,先從脖頸繞一圈,並固定在雙腳上,雙手被兩條交叉的鐵鏈和手銬緊緊捆住,雙腳也是一樣。
這裡所關押的囚犯中,絕大部分都是犯有重罪的社會下層人物,包括殺人犯和夜間竊盜犯。監獄內的生活條件極端惡劣,犯人們面容憔悴,體弱多病,經常有被囚身亡者。
這些西方外交官在監獄中還受到了殘酷的心理折磨,滿清政府通知巴夏禮等人中國決心死戰,他們將被立即處死,給兩小時寫遺書。待巴夏禮等人寫完遺書之後,又說將處死日期改在第二天,而第二天又沒有行刑。行刑日期一拖再拖,對於已被宣布死刑的人來說,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滿清政府對他們施加巨大心理壓力的目的,是想迫使他們屈服之後再在獄中與之重開談判。
儘管巴夏禮等人最後並沒有被處死,但一個月後當滿清政府被迫釋放他們的時候,在被監禁的39人當中,已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來。英法兩國被徹底激怒,可以說是怒不可遏,為了報復,英國專使額爾金準備燒毀紫禁城,後來為了照顧滿清王朝臉面(當時英法正與清方談判《北京條約》),才另外選擇了圓明園。 1860年10月18日,英軍第一師約3500人奉命放火焚燒了圓明園。
在焚毀圓明園的前幾天,英法聯軍要求清方交出北京安定門「代為看守」。英法聯軍分四批入城,並將司令部設在國子監。英法聯軍列隊入城之時,清軍士兵夾道跪迎,北京居民觀者如市,這一場面後來被痛斥為「麻木」,通常也被好心的隱去。
對於當時的咸豐皇帝來說,圓明園被焚毀是他個人的屈辱,他生於斯、長於斯,一直把它看著是和紫禁城一樣的聖地。當他聽到圓明園被焚毀的噩耗之後,當場口吐鮮血,舊病復發,一年不到就死於熱河。不過,對於當時的中國人來說,皇帝的那種感覺似乎離他們遠了一點,他們每天為生計奔波,只盼望能有一個平安的日子。在專制極權制度之下生活的人們毫無任何尊嚴可言,他們每天都在屈辱中生活,早已感受不到屈辱,更不可能理解並去同情皇帝所遭受的屈辱。他們成群結隊闖進已無人守衛的皇家禁苑,帶走他們所能夠找到的一切。他們的行為被說成是「盜賊」,而皇帝大肆搜括民脂民膏建造圓明園以供淫樂的行徑卻是被冠冕堂皇的宣布為全國人民的崇高道德責任,今天把圓明園說成藝術精萃、輝煌瑰麗,皇帝的行逕自然就是一項功彪史冊的偉大成就。
皇帝的屈辱後來也被說成是人民的屈辱,圓明園成了人民和國家屈辱的象徵,真是天大的笑話。皇帝的遭遇與中國人民有何相干,西方公使向皇帝磕頭或不向皇帝磕頭與中國人民有何相干?皇帝為了他所認為的屈辱而不惜一戰,卻是以國家的利益及人民的生命為代價,除了使他本人遭受到更大的屈辱之外,還使中國在這場戰爭中最終喪失了150萬平方公里領土,那是中國為了「以夷制夷」而向俄羅斯付出的代價,這樣慘痛的損失永遠也無法彌補。在中國近代史上,這是一場代價最為昂貴、同時又最為無聊的戰爭。
正如蔣廷黻教授在本世紀三十年代所寫的那樣:「當時我們與英、法所爭的是什麼呢?北京駐使,內地遊行,長江通商,這是雙方爭執的中心。這些權利的割讓是否比東北土地的割讓更重要?大沽及天津的抵抗是否應移到黑龍江上去?我們一擬想這兩個問題,就可以知道這時當政者的『昏庸』。
咸豐四年,西洋通商國家曾派代表到天津和平交涉商約的修改。彼時中國稍為通融,對方就可滿意。清廷拒絕一切,偏信主張外交強硬論的葉名琛。葉氏反於全國糜爛的時候,因二件小事給英、法興師問罪的口實。咸豐時代與民國近年的外交有多大區別呢?」不僅是民國,今天我們也可以同樣自問,我們現在的所謂民意與咸豐時代又有多大區別呢?
最讓人不解的是,如此被人焚毀的圓明園更進一步被貼上了愛國主義的醒目標識,當成了道德批判及政治動員永遠新鮮的題材,儘管它只是皇帝們荒淫無恥、尋歡作樂之地。對圓明園的財寶也作了極盡誇張的描繪,字裡行間卻讓人看出某種垂涎的神態,那些都是皇帝本人終生享用無盡的財寶,豈容他人染指。至於談到圓明園的藝術成就,即使它被吹噓成「萬園之園」、「天上之園」、中西建築合璧等等,從建築學的角度看來,並沒有太大價值。首先是它的中式那一部分建築,所謂宮殿樓閣、亭台碑碣、橋廊水榭均為清代風格,較之中國古代如唐宋時期建築,已經是一個大的倒退。更何況後來又新建了大同小異的頤和園,就更沒有什麼可希罕的了。而且,在園區的規劃和布置中,各景區特點過份突出,比例笨重的官式建築,往往不能和自然風光相調和,破壞了整個園林的風格。特別是圓明園中的西藏建築和長春園中的歐式建築,更是十足的敗筆。再說圓明園中的歐式建築,全都屬於洛可可風格。這種在十八世紀演變形成的建築風格最大的特點是:整個建築的結構、尺度和質感完全淹沒在瑣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裝飾當中,沒有任何分寸可言,因此,它只是代表了西方古典建築中一個頹廢的流派,藝術價值非常之低。二十世紀國際主義建築大師密斯凡德羅對此類建築從來就不屑一顧,甚至拒絕參觀,說明它在西方藝術史上的卑下地位。不過,它卻深得皇帝喜愛,上有好焉,下必甚焉,皇帝的個人好惡理所當然要演繹為時尚。於是,清代的藝術風格流行著同樣是瑣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裝飾,形成了一股到處泛濫的潮流。
在對圓明園被焚毀經過有了一個大致上的了解之後,我們的義憤填膺就不只是指向英法兩國了。皇帝拘禁、虐殺英法外交官的行徑,不僅違反西方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自古以來「兩國交兵、不斬來使」的行為準則,即使這一準則在中國幾乎沒有多少人遵守。額爾金勳爵在中國,最痛恨那些「把這一古老文明踐踏在腳下的人」,由他來下令焚毀圓明園,不啻是歷史的悲劇。但無論怎樣,比起中國在那場戰爭中所喪失的150萬平方公里土地,皇帝的圓明園實在算不了什麼。對圓明園的大肆渲染和對國土淪喪的隻字不提或是輕描淡寫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對英法聯軍放火報復的憤怒譴責與對專制制度野蠻暴行的有意隱瞞同樣構成鮮明的對比,正是通過如此處理,圓明園才能在政治動員中發揮出巨大作用,除一般的激起狂熱情緒之外,還能把社會輿論導向現實政治所需要的主題。

為轉形期正義戰鬥

by ClaudeLaio 2006/11/07

其實之前,我也一直認為,我們應該要溫良恭儉讓,要跟泛藍的同胞好好相處,不要製造國家分裂。畢竟大家是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我以前也認為不要去學惡質媒體,動不動就抄家滅族,挖人八卦)

扁嫂被起訴那天,我跟老婆還聊到,真的是對現實很失望,還曾一度懷疑,扁嫂是否真的有問題。

不過,這幾天來,在媒抗,南方,反覆爬文,又思考了這兩三年來的國內政情,個人以為,目前真的需要的就是戰鬥。尤其對統媒及泛藍的幾個指標人物,看不出該手軟的理由。

不管陳水扁及扁嫂究竟如何,這次決不能讓他被鬥垮。因為,被鬥垮,永遠沒有機會查出真相。就算日後要查,也是臺灣國來查。輪不到泛統來查。
很抱歉,我不相信其他那些沒有拿到過600萬票的民進黨天王/ 備位等等的人會更好,我不認為靠嘴巴說一說後,其他這些天王面對泛藍就會更有機會,更有原則及更懂得堅持。如果民進黨的人都差不多的話,為何不先留下這個有選票基礎及政權正當性的人。

臺灣社會對於轉型期的正義,過份的沒有原則及缺乏堅持,對照到東歐國家及南非的處理方式,我們的情形看來很像是現今的俄羅斯。只是總統不小心被泛綠選上了。但是號稱執政,連個正名也搞不定,內部還有人說華航不應改名。

我沒有曾受到黨國多麼大的迫害,頂多是少年時期天真的相信過老國代真的可以代表法統,也曾經愛看過唐湘龍批李登輝。

我也必需承認,我雖然覺得自己現今比過去清醒,但也不代表我真的可以永遠一直如此堅定。

所以,在現在還有機會戰鬥,面對中國及統媒戰鬥,且是沒有流血的戰鬥下,我們應該要戰鬥,因為,從2004年到現在,我必需說,沒有實現轉型期正義的社會,不會有什麼主動的反省。看看319,再對照紅衫軍,就知道臺北市的法律跟其他地方是有不同標準的。這種情形還存在的現在,一個泛統媒體/ 泛藍棟樑做了醜/ 蠢事,好歹也要他閉嘴或是滾蛋。套句媒抗的流行話,請這兩位榮耀的下台吧!

連現今被歸類為泛綠的我,都有可能會在未來面對壓力而改變,許多現在還被統媒牽著鼻子走的同胞,能不讓他們知道什麼叫統媒雙重標準及泛紅軍的真面目?

難道要把自己的雙手綁起來,看著他們玩下三爛的招式?

我承認我現在就不想當什麼高尚的人,我就是會拿這類的案例去到處講給淺藍的同事,就是想讓他們知道,高尚的政媒權貴跟平凡的臺灣人的分別。

人口與政治

by 方向歸零 2006/09/23

我來美國以前,對人口本來沒有多大興趣,總覺得那只是一堆繁瑣玩數字的東西而已。


不過在一個偶然機會下走進人口學教室,發現這個領域非常有趣,幾年下來把社會人口學基本課程都修完,雖然論文跟人口無關,不過將來也希望能做一些人口的研究。一些朋友常好奇問我為什麼對人口有興趣.對我來說
人口有趣的地方其實在於他常可以從簡單的原理推出意想不到的結果,做出令人驚訝而在經驗上可以證實的推論。昨天系上一個博士後的演講提供一個很好的例證。


在美國政治學界近年一個重大問題是,為什麼過去十幾年間共和黨跟基督教基本教義派的勢力忽然快速膨脹?這個膨脹所影響不只是傳統的左右而已。舉例來說,在很多地方,主張修正生物課本的基本教義派都在教育委員會的選舉中有所斬獲。這裡面當然原因很多,比如種族對南方各州的影響。不過即使如此,一些種族問題不顯著,傳統上支持民主黨的中西部農村州如西維吉尼亞以及堪薩斯這幾年也轉變成共和黨大本營,顯然牽涉到更多因素。其中一個可能是人口現象。


而目前人口學的研究發現,在控制其他變項後,宗教上比較虔誠的家庭生育率顯著較高。認為宗教重要的女性的生育率約2.3,認為宗教不重要的女性生育率約1.8。這跟政治有什麼關係?答案是家庭社會化。在政治社會學中發現人的政治傾向受家庭影響很大,也就是政治傾向常常會代間繼承。這在美國的經驗研究中得到相當程度的証實。


所以長期下來有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就是當60年代政治被導向某種文化戰爭後,宗教虔誠的人比較傾向支持共和黨,而又有比較高的生育率,在家庭社會化的作用下,共和黨的選民的增加速度就比民主黨選民快,而宗教基本教義派的選民在缺乏外來人口移入的地區影響力會快速膨脹。而在美國全國性調查也可以發現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跟原先宗教式微的預期相反的是,回答重視宗教的人口比例緩步上升,並沒有下降的趨勢。背後的原因很可能是人口因素,而未必牽涉其他結構性因素。


這個是人口學有趣的一面。我們常忘記人數本身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變數,而單純人數的變化,常常有意想不到的影響。這是人口學有趣的地方.

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Sir Karl Popper 的名言


Sir Karl Popper

受過不充分教育的人的傲慢,就是誇誇其談,佯裝具有我們所不具有的智慧。

它的訣竅是:同義反覆和瑣屑之事再加上自相矛盾的胡言。另一個訣竅是:寫下一些幾乎無法理解的誇大的言詞,不時添加一些瑣屑之事。

大多數哲學系(尤其社會學系)的智力標準都流於浮誇,並縱容虛假的知識,而這些人似乎都極淵博。

沿街叫賣的蕭條

by 方向歸零 2005/12/04



Paul Krugman有一本書叫做「沿街叫賣的繁榮」,大意是討論一些經不起驗證的、但在社會上廣泛流傳的經濟迷思。在台灣也有類似的現象,不過現象剛好相反,在台灣出現的是「沿街叫賣的蕭條」。


最常見的開場白,不外乎「過去十年間台灣的所得成長停滯,一直在1萬3千美金左右打轉」。對這現象的解釋依立場不同有很大差異,有些學者及媒體,特別是聯合、中時和大部分財經雜誌,斷言所得停滯是來自於不與中國三通的「鎖國政策」。另一方面,以自由時報為基地的評論者,則認為開放赴中國投資是所得停滯的元兇。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其他思維的人,比如美學品牌經濟的提倡者,斷言這是台灣缺乏培養設計能力,只專注在製造代工的結果。


這些說法或許都有些道理,也都有些盲點。鎖國說也許指出了目前無法直航對很多企業的不便,不過反過來說,與中國經濟的進一步整合雖然對很多企業帶來更多方便,另一方面這些「更多方便」到底是使資源、消費活動、工作機會從對岸流過來,還是從台灣流出去仍然是一個未知的變數。一但我們把資源的雙向流動考量進來,與中國進一步經濟整合是不是可以提高台灣的所得就是未定之天。即使以經驗證據來看,堪稱最大經濟整合計畫的歐盟並沒有為多數盟國帶來更好的經濟,斷言與一個更大經濟體的整合會提升台灣的所得是一個過度的推論.
相對的,資源流出說的確指出了帶到對岸的資金和消費對台灣經濟的負面影響。但是自由卻沒辦法討論很多更複雜兩岸間分工的效益,以及雙向資源流動本身所可能有的助益。


相形之下,美學經濟論比較有建設性些。的確,台灣過去專注在製造,在設計以及品牌上確實缺少著墨。可是「美學經濟」真的可以提高台灣的所得?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這些「美學經濟大國」,包括法國,日本與義大利,這幾年經濟都有非常深刻的危機。過去十幾年經濟長紅的美國,除了資訊科技的突飛猛進外,企業主要卻是靠大幅壓低價格來建立競爭優勢.從這角度來看,要透過設計和品牌提升台灣的所得就未必是那麼一條順遂的道路。


可是最有趣的,所有這些說法都有一個共通點,也就是只能緊抓著美金計價的所得。更有趣的是,這些評論都沒辦法回答一個問題,就是過去十年間明明除了2001年外年年所得正成長,怎麼可能成長了十年,所得卻沒有增加?


問題在於匯率。以但我們撇開美金對台幣匯率的變動,不管是用台幣計價的所得,或是以實質購買力計價的所得,這個「所得停滯」的現象都沒有出現。當我們用台幣計價,這個命題馬上變為「十年間台灣平均每人所得從新台幣30萬元增加到42萬元」,我們的所有印象馬上就會被推翻。同樣的,以購買力平價指數計價的所得,這十年也是隨著經濟成長而成長。問題馬上變成「為什麼台幣兌美金會從25:1貶值到33:1,這些美學經濟論,鎖國論,兩岸解禁論,馬上就變成沙灘上的城堡。


我並不是說匯率問題跟經濟實體完全無關,但是匯率的變動也不可能簡單地歸諸這些因素.真實的狀況是,台灣經濟既不特別好,也不特別糟。兩岸的經濟互動既有正面效應,也有負面效應。往中國的投資固然帶走了很多工作機會,但是也產生一些新的工作機會。台灣的產業的確在設計上缺少著墨,但是這些年在品質以及產業技術上也有所進步。我並不是市場基本教義派的擁護者,但是也不相信這種想用單一因素解釋(特別是想用單一政治因素)經濟表現的理論。


社會科學的張力以及困難之處,在於在混沌幽暗之處找尋理解與解釋。繁雜的社會理論,反應的不是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缺乏智慧,而是社會生活複雜的面貌。但是不管理論解釋多麼多元,最基本的還是在辨明欲解釋或理解的現象。我相信兩岸經濟互動,以及美學經濟都是值得深刻討論的議題。但是如果這些評論者證明自己觀點的基礎,不在於對事實的爭辯與討論,而是只想、或只能立基於這種渲染的「沿街叫賣的蕭條」,那麼受這些媒體薰陶的台灣社會,將更無能於討論、面對台灣經濟體系中真實的優勢與問題。很不幸的,這是台灣今天的寫照。

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來點有趣又刺激的吧






















鹿死誰手,還不知道。

我說了算

by Eagle 2006/09/18

所以你看到紅衣人的邏輯:

* 施的道德不好,跟倒扁無關,即使陳進興來領導倒扁,紅衣人還是會跟從。
* 阿扁要下台,不是因為司法查出犯法,而是因為沒有合乎最高道德。
* 阿扁一定有犯法,如果連司法泛藍佔多數,還查不出,一定是阿扁打壓,還是司法根
本就不可信。
* 最高道德沒有文字記載,我說的就是最高道德。
* 即使經濟成長率4%,還是經濟差,百姓苦。
* 只要阿扁下台,台灣一定好,阿扁不下台,台灣一定不好。
* 拿國民黨的黨產作文章,就是假道學。
* 這是貪腐的政府,是那毫無廉恥的當政者,證據就在電視上。
* 不配身為一個國家的元首,我說了算。
* 特支費一半直接由下屬匯入個人戶頭是道德的。
* 你不承認犯法就是沒最高道德。
* 立法院沒通過罷免案,所以立法院不代表人民。
* 當到總統的人,就是要被嚴格檢驗,至於多嚴格,電視會告訴你。

05年日本經濟成長率1.2%,06年預估是2%,06年美國經濟成長率預估是3.5%,比照台灣
的4%,看來日本應該是人間地獄,而美國也應該是民不聊生。

如果司法泛藍佔多數,還不可信,那馬英九、泛藍是不是該好好改革司法,改好後是不
是對台灣的長治久安和升斗小民更有幫助?

立法委員不是代表民意嗎?沒通過罷免案不就是沒通過人民的第一關嗎?

看來以後選總統,應該不是用選票,而是要以看誰道德最高。至於最高道德是什麼……
不必文字記載,我說了算。

法國學者:台灣民主非常樂觀 陣痛過了就好

2006/11/03

 
法國著名作家、學者索爾孟(Guy Sorman)今天表示,儘管最近台灣內部對台灣民主的發展過程有許多不同的聲音,但他對台灣的民主發展非常樂觀,台灣民主短期陣痛現象和許多新興民主國家一樣,時間過了就好。

索爾孟在二零零五年一整年參訪中國底層社會,今年寫下「謊言帝國─中國雞年紀行」一書,揭發中國成長神話的背後,潛藏中國人民受壓榨的慘狀。

索爾孟下午接受中央社專訪指出,台灣的民主化過程非常成功,過程中一些紛紛擾擾的聲音,不應該視為對民主的威脅,他對台灣民主的前景非常樂觀,現在民主的紛擾就像「青少年長青春痘」,時間過了就好了。

他說,歐洲有一個錯誤的想法,認為最適合中國的制度是獨裁政權,現在的北京政權符合中華文化,把中國治理得很好,但台灣的民主向世界證明,華人世界是可以有民主制度的,中國的獨裁政權不是永遠不能改變。

他表示,中國現在的領導人是最擔心中國未來發展的一群人,因為這些在北京的人是唯一能獲得中國各地抗暴資訊的人,大家可看到,中國領導者把小孩送到美國讀書、置產,因為隨時都有可能被迫離開中國。

索爾孟表示,中國問題重重,會在中國做長期投資的都是西方人,特別是台灣人,而中國人本身只做短期的投資。

他說,他對法國人及台灣人一窩蜂到中國投資的現象感到遺憾,但這也是民主自由社會的現象,民主自由社會的商人、政治人物及學者有各自的看法和作法,不會受到限制,雖然他感到遺憾,也只能基於學者的身分,提出批判。

索爾孟曾多次訪問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對於施明德最近領導的倒扁行動及批評台灣民主現況,索爾孟表示,施明德過去對台灣民主犧牲奉獻,他給予最高的尊崇,雖然最近施明德的作法外界有很多不同的評價,但他認為不能抹煞施明德對台灣民主的貢獻。

索爾孟一九六四年在法國巴黎政治學院獲得博士學位後,任職於法國國家行政學院。一九七五年創辦Sorman出版社,一九七九年參與創建非政府組織─ 國際抗飢餓行動組織;一九九三至一九九五年,任法國外交部長顧問;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任法國總理顧問。索爾孟也曾任智利聖地亞哥大學、里約熱內盧大學、哈佛大學等學校的客座教授。

索爾孟自一九八三年以來,已出版「美國保守革命」、「自由解決」、「我們時代真正的思想家」、「資本論、影響及結果」、「印度之神韻」等二十二種著作,並已在世界十五個國家翻譯出版。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日電)

報紙烏龍新聞 8、9月高達20則

2006/10/24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昨天發表最新報紙觀察報告指出,今年八、九月各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高達二十則,比六、七月的十五則還多!以中國時報十則烏龍最多,聯合報七則居次。

中國時報十則 最烏龍

報告指出,烏龍新聞作在一版頭題者高達九則,二版頭題兩則、四版頭題四則,部分報紙多以另作新聞方式或由其他報紙報導來「更正」,正式刊登更正啟事者,都是面臨司法官司後才被動為之。

其中,聯合報在八月二十日於頭版對「趙建銘賣十三克拉巨鑽」報導道歉,中國時報九月二十五日頭版頭題的報導中,提及「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發表有關『中國豬』等刺激性言論」,當天即被駁斥,游錫堃並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該報才在隔天二版頭題旁刊登「小啟」及一則報導澄清致歉。

新防會認定的烏龍新聞,包括中時報導「美國會報告:扁岌岌可危」傳聞、「調查國務費遇極大阻力」遭高檢署否認、「圍城之日扁可能避走圓山指揮所」遭總統府更正、「李登輝將邀連宋王和李遠哲以解亂局」遭李前總統否認等。

聯合報烏龍報導「趙建銘賣十三克拉巨鑽」轟動一時,另報導「李遠哲為李登輝和施明德連繫中間人」,也被李遠哲批為「媒體都在說謊」等。

新防會強調,真實乃新聞報導的基本價值,和評論截然不同。就像歐妮爾教授所說:「新聞媒體並不享有造假、扭曲、操弄、抹黑的豁免權,否則不僅害了社會,也失去了自己。」若不能堅持新聞專業和公器本質,新聞媒體的存在意義和價值也將面臨各界質疑。

〔記者郭怡君╱台北報導〕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前高捷局長 周禮良無罪確定

2006/11/04 自由時報

高雄市前捷運局長周禮良被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案,業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合議庭法官認為周收受的八十萬元無法證明為高捷顧問費用,判決無罪確定;周禮良昨天表示,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獲清白 籲勿再以民粹干預司法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謝欣霓、徐國勇、高建智等人昨天偕同周禮良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管碧玲表示,周禮良已判無罪定讞,但一年半前的全民公審已造成傷害,盼不要再以民粹干預司法,相信高捷無罪。

周禮良說,回首這段期間的心路歷程,他感嘆出門時遭外界異樣眼光,只有含淚往肚裡吞。他呼籲,媒體及社會各界不要給檢察官及法官壓力。

檢方指出,九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被告周禮良自高雄捷運局長離職二個月後,轉任高雄捷運公司顧問,並收受前副董事長陳敏賢指示福康基金會支付支票五十六萬四千元薪資。

十二月二十日,周因病住院期間,高捷董事長陳振榮、陳敏賢假慰問金之名,各致贈十萬元顧問費,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合議庭指出,檢方提出支票、會計憑證及帳冊紀錄等,無法證明福康文教基金會支付的六十萬元為顧問費。並查,被告罹患惡性腫瘤住院,高捷董事長陳振榮等人,以公司名義致贈二十萬元慰問金,無關公司顧問職務。

此外,又查無證據證明被告自局長退休後,利用職務謀取不當利益,認定罪證不足,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記者鮑建信、李欣芳╱綜合報導〕

2006年11月5日 星期日

從五個角度看總統夫人被起訴案

by 曹長青 2006/11/05

上週五,檢察官就總統府國務機要費一案對總統夫人吳淑珍等人提出起訴。此舉毫無疑問不僅令台灣朝野震驚,同時也必定引起整個華人世界的密切關注。那麼這個起訴表明了什麼?人們應該以什麼心態面對這個起訴?我認為起碼可以從五個角度來看待:

台灣民主傲人成績

首先,檢察官可以起訴第一夫人,是台灣司法的勝利,是台灣民主的成績。檢察官清楚地表明,在整個偵調過程中,沒有受到壓力。所謂壓力,當然只能是來自執政黨的壓力。它說明,陳水扁政府自始至終沒有介入和干預司法人員的偵調。對於一個新生的民主政權來說,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一點。無論台灣的司法還有多麼嚴重的不完善之處,檢察官可以在沒有任何來自政府壓力的情況下,對總統、第一夫人和總統府要員進行司法調查,足以說明台灣已經進入了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時代。對於經過了國民黨無法無天時代的台灣來說,今天的成績是值得台灣人民欣慰和驕傲的。

被起訴不等於定罪

第二,既然我們尊重司法,也開了一個在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好頭,那麼下一步必須遵守的就是法律程序中最重要一個的概念:無罪推論。被起訴絕不等於定罪。在第一夫人和相關人員沒有被法律定罪之前,必須認定他們是無罪的。由於台灣半個多世紀都在獨裁專制下,對民主國家法律中這個最根本、最原則性的概念並沒有清晰的認知,這就是為什麼在司法沒有定論之前,立法院已經兩次提總統罷免案,現在又要提第三次,更發生了街頭倒扁的鬧劇。起訴是司法層面的問題,而罷免案是政治層面的問題。在國務機要費一案沒有走完司法程序之前,而且是在起訴書剛提出的當天,國親兩黨(現在又加上了台聯)立刻就表示要再提罷免案,如此迫不及待,明擺著是出於政治理由,為達政治目的。其結果,只能是迅速地把此案演變成更進一步的藍綠惡鬥(台聯在表明要超越藍綠的時候,已經和綠營劃開了界限)。

辦案涉有政治傾向

第三,在民主國家,司法雖然是獨立的,但辦案人員卻都有政治傾向,並無可避免地把政治傾向帶入案件中。這在民主非常成熟的美國也是同樣。例如當年偵查柯林頓性醜聞的檢察官,雖然被稱為「獨立檢察官」,但卻是公認的保守派,所以對自由派的柯林頓毫不留情;他本人則遭到了以自由派為主的媒體狠狠修理。同樣,去年共和黨副總統錢尼的幕僚長被調查起訴,該檢察官就被親保守派的媒體指責嚴重偏向民主黨。

這次起訴吳淑珍等人的檢察官,雖然自稱一直屬深綠(我現在對「深綠」到底指什麼,越來越不清楚),但他的起訴書卻有明顯的不公允之處,甚至有的言詞近乎給總統定罪。而且,在總統夫婦都有需要進一步向檢察官說明的問題,並且向檢察官表明了這種意願的情況下,對於牽扯到一國之元首和外交機密等這麼重要、複雜且棘手內容的情況下,檢察官不是耐心、全面地聽取充分的說明之後再做決定,而是在剛認定涉嫌犯法的兩天之後,在不給總統夫婦進一步說明機會的情況下,立刻提出起訴,不僅讓人覺得過於草率,甚至給人一種有急迫想定罪的感覺。 這點勢必會影響到民眾對檢察官到底是否公正的認知。

藍營領導人馬英九們一被調查,藍媒就一片「司法不公平」的譴責聲,而這次統派媒體除了歡呼之外,不僅絕不再提「不公」,甚至激動到發專論「 天佑陳瑞仁!」明擺著,對這個司法案件的反應,仍是藍綠抗衡的繼續。

國務費制度有弊病

第四,無論總統夫婦和其他官員最後是否被定罪,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這個如何動用國務機要費的制度是有嚴重弊病的。堂堂一國之總統需要靠蒐集發票來核銷國務支出,不僅荒唐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更是對總統這個職位尊嚴的侮辱。更讓人無法不譴責的是,這種讓人用無關發票抵帳的做法,根本就是誘惑犯罪的制度。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形?這就是接受一個獨裁政權班底、繼承一個舊體制的惡果。古往今來,無論是獨裁還是民主國家,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無論做好做壞,它有一個自我系統的統一性。而民進黨靠選票執政,卻進入一個國民黨留下的體制和那個體制各個階層的人員,這樣在其程序作業的處理上,如果不發生矛盾衝突那才叫奇怪。

即使在國民黨後期,他們還有「奉天」和「當陽」專案的小金庫,裡面的錢在陳水扁接過來上繳國庫的時候還剩幾十億。國民黨的總統可以動用這麼龐大的資金,卻根本不必蒐集亂七八糟的發票核銷,無論裡面漏洞有多大(從宋楚瑜的興票案就可清楚看出)。而今陳水扁政府沒有了小金庫,不僅仍必須支出各項國務機要費用,還得想方設法找各種發票核銷,無論有沒有貪污,都是麻煩透頂的事情。台灣的寧靜革命,避免了流血的代價,但和獨裁體制遺留問題衝突的代價,自陳水扁政府上台以來,就一直在付了。陳總統無論是否有罪,他個人的代價都是第一屆台灣本土政權所付出的代價之一。

秘密外交內部扯腿

第五,國務機要費使用中的「秘密外交」字眼,再次提醒人們台灣的艱難。哪個國家都要搞外交,但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像台灣這樣,不得不靠金錢來「買」邦交關係,打通外交渠道。那些第三世界小國的頭目和要員,你不塞足夠的紅包、禮物,他不是刁難你,就是轉向北京(而那些費用,你既不能公開說出來,他們也不會承認)。台灣在國際上做點什麼動作,都得偷偷摸摸地,都不能理直氣壯。國民黨執政時已備嘗其艱辛,而今,陳水扁政府在國際上困難重重,在國內又到處被國親兩黨絆腳。

說到底,只有台灣制定了新憲法,徹底甩掉舊制度的種種弊病,其民主體制才可能真正走向完善,正常的機要支出,走正常的渠道,以制度來保障政府官員的清廉;只有台灣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才能不必在國際上偷偷摸摸地搞什麼「秘密外交」。而這一切的實現,還要靠認同這個國家的台灣人民繼續不懈的努力。

(作者曹長青為中國旅美作家)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對吳淑珍起訴書之我見 - 四無君

by 四無君 2006/11/04


本案有關偽造文書部份,本人暫不討論。(工作完還要來看大案的起訴書真的滿累的,有仁人君子有興趣的再請補充偽造文書部份。)

 如果有人對於該起訴書實在看不太懂或沒耐心看完,本人整理並補充個人意見如下。如有錯誤或不同意見,歡迎隨時補正。

 光憑起訴書要找出漏洞幫扁嫂平反,實在不太可能,至少也得有歷屆偵訊筆錄,不過,這種東西我們是拿不到的!

 不過,大家尚可不用灰心,其實,這份起訴書裡面我發現一個可以回罵泛藍的很重要關鍵,也就是SOGO案。 大家如果再對這份起訴書多加研究,我們不一定都是挨打的份!

 第一、本案最主要急轉直下的主要原因在於:

 曾天賜、李碧君(種村碧君)、林德訓、陳鎮慧改口坦承他們核報國務機要費的發票不是「甲君」給的,是吳淑珍給的。讓他們改口的原因,推測應是在於檢察官向曾天賜提出甲君出入境證明時間與國務機要費發票開立與請領時間不符。(詳見起訴書第七頁至第十五頁共14批52張發票)

 舉例來說,最後一筆94.04.01開立的大井日本料理的發票,為94.4.12由林德訓請領國務機要費,甲君94.03.27出境至94.04.21 入境,91.04.01至04.12期間甲君不在國內,李碧君不可能將「當面交付」取得甲君發票,自不可能將發票交給曾天賜。

 也就是說,94.04.01是大井日本料理的發票開立日,94.04.12是林德訓請領機要費的日期,這段時間甲君不在國內。自然與李碧君、曾天賜證詞相衝突。

 用這樣的事證來讓曾天賜列偽證罪被告,曾天賜證明所述不實後,將李碧君列偽證被告,並告知李碧君曾天賜已坦承供述不實之事,讓李碧君坦承所述不實。林德訓、陳鎮慧皆用此法使其翻供。

 然而,最重要的是,李碧君、曾天賜承認發票是來自吳淑珍不是甲君。

 個人看法:

 如果說李碧君、曾天賜是故意設計吳淑珍而陳鎮慧是國務機要費出納,具泛藍公務員劣根性也要設計吳淑珍,這我都還能接受。但林德訓是總統府秘書,陳水扁不會連自己秘書都用泛藍的人吧!

 如果檢方已掌握甲君出入境證明,然後對李碧君、曾天賜關於交付發票的證詞做誘導,讓他們的證詞與出入境內容不符,然後再指證他們做虛偽陳述,將做偽證罪起訴。這樣是否有因毒樹果實理論,讓此部份證詞不予採信?不過,真正事實還是得看訊問筆錄才能得知,我們只能推測。

 不過,李碧君、曾天賜偽證是真,也都指證發票來自吳淑珍,而甲君身分也為檢方所明知,李碧君、曾天賜當初所作之偽證是為了保護誰?

 如果檢方當時還不知甲君身分,李碧君、曾天賜做虛偽陳述是為了保護甲君,這又與理論不符,因為是他們的陳述才供出有甲君這個人來的。除非他們已得吳淑珍同意,把國務機要費全推到吳淑珍身上,以保護真正的
工作人員。

 但依起訴書所言,95.10.31日曾天賜等人,於當庭得知自己被列偽證被告後,當面坦陳自己所述不實,且發票來自吳淑珍。其先前所做虛偽陳述,應是為掩護吳淑珍無疑。

 老實說,整篇起訴書給我的感覺,幾乎是在述說曾天賜與李碧君有作偽證,所以,直接帶到了吳淑珍有貪污的罪嫌。然而,重要關係人直接指控吳淑珍的曾天賜與李碧君卻作緩起訴處分?這樣公平嗎?如果是犯罪協商,那還情有可原。如果是故意設計讓他們緩起訴,目的就是要他們在貪污案咬死吳淑珍呢?

 緩起訴簡單來說就是:緩起訴期間內或宣告緩起訴前不再受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宣告或履行其應履行之條件(如向被害人道歉),該罪就不被檢察官起訴。

 也就是說,如果我有心且能操縱司法,我就可以要求檢察官緩起訴曾天賜、李碧君,但他們必須要在貪污案咬死吳淑珍,否則我可以叫人找一條罪名控告李、曾兩人,讓他們成罪。(一旦成罪,緩起訴自然撤銷,他們兩人還要背負偽證罪)。

 如果我推測無誤,接下來的開庭證詞,李碧君與曾天賜恐怕將對吳淑珍做最不利的陳述。

 第二、關於SOGO案,根據陳水扁總統的說法(起訴書第6頁),是因為外交工作需要,所以,吳淑珍主動幫陳水扁收集發票,而因吳淑珍有醫生太太有向SOGO買禮券,所以,吳淑珍向SOGO訂購禮券,醫生朋友向SOGO繳費完後再去吳淑珍那拿禮券,而禮券的發票由SOGO寄給吳淑珍。

 此部份檢方也承認查無貪污確切證據,該發票所請領的國務機要也確實給海外某公司與民運人士。

 個人看法:

 這個就是我認為可以回罵泛藍的關鍵部份。這份起訴書雖然把吳淑珍列為涉嫌貪污,但貪污與否卻還不能確定,不過,卻實實在在確定一件事──

 「你們泛藍以前在吵SOGO案是在吵三小?」

 以前爆出SOGO案時,每個人都在說吳淑珍有貪污,現在泛藍捧得像神一樣的陳瑞仁自己說SOGO查無貪污。泛藍還不出來道歉是在凱道爽三小!?

 吳淑珍貪污還沒確定喔!泛藍利用SOGO案污衊總統及扁嫂卻是已經確定了喔!而且是你們現在捧得像神的陳瑞仁自己說查無貪污證據的喔!我真的再問一次:「你們泛藍現在是在爽三小!?」

 老師跟你們說過了,起訴書下來要先看清楚、要先看清楚!有沒有?有沒有?有嘛!你們泛藍腦殘沒在看嘛!

 我建議民進黨主動回擊,當初用SOGO案說吳淑珍貪污的媒體全部都告!看他們爽不爽得起來!看有了這份起訴書到底是誰打誰!爽什麼?X!

 第三、檢察官貪污認定的理由第一項是:陳水扁於第二次訊問時才說出哪些外交工作需要用到國務機要費,第一次則沒有說出。

 檢察官認為,當時已有大批群眾抗議,為何不一次說明清楚或補理由書?經事隔兩個月偵訊百人之後,才說有第二次外交工作。因此,認定陳水扁第二次偵訊內容顯有可疑。

 個人看法:

 這個該說的,我想大家都會罵了。

 我想補充一個建議,不然如果吳淑珍查無犯罪事實,陳瑞仁辭職負責好不好?這種案件調查已經有可能危及本國國家安全與外交,檢察官自然要負起責任。陳水扁依其職務認定該內容不適合公開,陳瑞仁依其職務非得要陳水扁說出來,好嘛!那說出來之後如果屬實,查無貪污事證,國家犧牲掉的安全與外交總得有人負責嘛!不然,每個檢察官都來查國家機密文件,那國家機密還是機密嗎?


 第四、檢察官貪污認定的理由第二項是:陳水扁所述兩件91年呂秀蓮的台灣敬禮加入聯合國運動與92年某人員做東北亞外交工作。

 陳水扁向民間友人黃維生借款,經訊問,黃維生確實於91年與92年借款給陳水扁250萬與200萬元,陳水扁也陸續返還。但檢察官認為,其所返還是否來自國務機要費仍須查證。

 個人意見:

 仍須查證是吳淑珍貪污的理由?記得這樣的標準,泛藍的最好每件都這樣幹!

 大家考不考慮來查立委的出國考察費、助理補助費?我們看看是不是這些錢都用在出國考察、助理補助。如果被我們查出有立委出國考察外國酒店的話,我們來交給陳瑞仁偵辦!

 再者,請問陳瑞仁:查證不是檢察官的工作嗎?為什麼推給法院了?你以為現在法院還是威權時代的職權主義嗎?(註)檢察官不用查證確實之後才起訴嗎?檢察官偵查後犯罪理由是仍須查證,偵查庭到底是在開什麼意思的?其返還來源是不是來自國務機要費在偵查庭查不出來嗎?哪個檢察官是羅列所有疑點,然後起訴的?那檢察官太好幹了吧!?

 如果檢察官在偵查庭查出的都是疑點,而不是犯罪證據,那無罪推定原則之下應該是不起訴還是將對方起訴再由法院還他清白?陳瑞仁,你未免太怕事了吧!

 第五:檢察官貪污認定的理由第三項。他的第三項比較複雜,我拆開來分析如下:

 一、九一年與九二年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機密費」中,兩年合計共5041萬1000元是陳水扁所指兩件秘密工作外交(450萬)花費的十一倍。當時,「外國公關公司」、「海外民運人士」、「曾天賜320萬」、「甲君」等秘密工作尚未發生。檢方認為為何不以其中的機密費支出?

 二、第一件91年呂秀蓮的台灣敬禮團,為公開造勢無機密性可言。且91.07吳淑珍以提出請領國務機要費,而敬禮團是91.09月的事。

 三、第二件92年東北亞外交,是五六月間,吳淑珍豈會在91年7月提出他人發票時已預見日後有其秘密外交案件發生?

 陳瑞仁還補充:如果其理由成立,任何行政機關首長或企業負責人豈不均可以空泛之「來日不時之需」為由,再以「無不法之所有」脫免刑責?

 個人意見:

 這點我非得說說陳瑞仁不可了!身為檢察官,你真是太孤陋寡聞了!根本沒用功嘛!

 我們台灣已經有可以把公款私吞,在美國買了五棟房子之後,等被發現後再把錢歸還還沒事的事情發生了,而且還能說「錢是長輩給的」、「錢是投資得來的」、「錢是照顧蔣家用的」...等等諸多不實陳述,現在當事人還在快快樂樂選市長勒!就算以備來日不時之需算什麼?!

 好,回歸正題,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對照陳水扁的證詞(起訴書第6頁):

 「執行祕密工作的人員先設法取得發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等錢撥下來累積一定數額後,該員再用領據來申領國務機要費。」

 吳淑珍為何不能預見台灣敬禮團與東北亞外交?這種事情並非不能事先排定的。陳水扁告知吳淑珍有該兩項計畫,吳淑珍幫夫心切,開始收集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台灣敬禮團與東北亞外交使得成行。這到底有哪裡可疑了?我看可疑的是陳瑞仁的心態吧?

 為何不以其中機密費出支?總統有總統的考量吧!這個道理就跟種種的疑問為什麼陳瑞仁不在偵查庭時調查清楚,要趕著起訴,留到法庭再處理一樣。在我眼中,陳瑞仁也是疑點重重。

 至於陳瑞仁指稱台灣敬禮團費用為何不向外交部申請,或向民間募款?

 這點,我想你陳瑞仁最好問問泛藍,封殺了我們政府多少預算?向外交部申請,外交部有錢嗎?立法院會准嗎?外交部要怎麼向立法院交代?這樣的款項適合向外交部透露嗎?我們的立法院封殺預算,殺紅了眼,連我們要去遊說加入聯合國的經費都還要我們總統開口去向民間友人借錢!

 這樣的總統居然還要說他貪污,要他下台?

 立法委員到底還要不要臉?無論民進黨、台聯,請問立法院封殺政府預算的時候你們做了什麼?一愁莫展地告訴選民說泛藍多數。

 好,總統動用機要費是因為什麼?總統要跟民間友人借錢又是因為什麼?還不是你們這群立委是廢物!是垃圾!是酒囊飯袋!是孬種!

 台灣加入聯合國的遊說經費,是陳水扁自己向友人借錢才有的。這種消息傳進我的耳朵,我如果是立委我早就一頭撞牆撞死了啦!還有臉在那跟著人喊要陳水扁下台?陳水扁薪資還減半了,立委薪資減半在哪裡啦!?

 台聯如果敢支持罷免陳水扁,我負責串聯策動凌子楚、劉一德退黨!(我看說不定不用我串聯策動,我想他們大概也想退黨了。說不定一早起來就收到退黨聲明...這絕對會是一波台聯出走潮。)

 第六、檢察官貪污認定的理由第四項:

 一、陳水扁如果真以向外借款代墊外交工作需要,再以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為何吳淑珍提出發票申請國務機要只有250萬,而不是全部核銷?

 二、吳淑珍地發票核銷總額是1480萬元8408元,與陳水扁所稱取償200多萬相差一千多萬,不足相抵。

 個人認定:

 同樣一句話,為何不全數核銷,為什麼你不在偵查庭問清楚?

 再者,關於相差,昨日總統府有說還有六件外交工作未報給檢察官。這個現象有一個大問題,留待後述。

 第七、他的「綜上所述」那段,看看就好。反正就是如同他第五點所說不能「先墊款後報帳」那一套。不過,我想請問陳瑞仁,國務機要與國家秘密外交工作,在你眼中視你所謂的「空泛『以備不時之需』為由」嗎?

 第八:就是吳淑珍買圍巾、鑽戒等送外國友人之物。還有趙建銘、陳幸妤等購買物品。

 檢方認定:

 一、吳淑珍買那些物品,卻說不出是哪些友邦,哪些人。因此,應認定為貪污之所得。
 二、趙建銘、陳幸妤等說既不起事哪些人,連對方性別年齡都不知道,怎麼買禮物餽贈?故應為為吳淑珍開脫之詞。

 個人意見:

 等我如果當上總統,而陳瑞仁當上某國官員。我在接受檢方訊問我的禮品送給誰了,我一定會大聲的說:「就是那個某某國的陳瑞仁!他收了我十萬元的圍巾、二十萬元的皮鞋、三十萬元的領帶夾....」

 X!這種事還要說出來是想我們台灣外交全部斷光你才會滿意是不是!?有沒有腦漿啊?

 總結:

 這樣的起訴書,個人認為非常不合理。

 其中雖有一些論點因未看到筆錄無法反駁,但檢方所持理由幾乎是由一堆「疑點」所堆砌而成的。如450萬位何不全數核銷?為何遊說經費不向外交部動用?為何不用機密費報帳?反而給我許多疑問,偵查庭在做什麼用的?為什麼這些疑問不在偵查庭問清楚?為什麼如此草率沒有釐清許多疑點,甚至連吳淑珍貪污的直接證據都沒有就急著起訴?

 偵查是不公開的,但審判是公開為之。為什麼帶著一堆公布真相可能危及國家安全與外交穩定的疑點就進入審判階段?雖然為了國家機密,該審判可以不公開,但保密容易度已不如偵查庭了。這倒底是對誰有利?到底是想討好誰?還是想向誰傳達什麼訊息?

 再者,曾天賜、李碧君偽證,就代表吳淑珍貪污嗎?是否應該先審曾天賜、李碧君為何偽證?是否為吳淑珍所指派?然而,曾天賜、李碧君為何做出偽證竟不予審理,給予緩起訴,卻對吳淑珍以貪污起訴。這是認罪協商,還是有背後高人指點要他們在審判庭咬死吳淑珍?

 最重要的一點,如果國務機要費證明吳淑珍是清白的,陳瑞仁願不願意負責?如果以後每個檢察官都以空泛的「顯有可疑」來起訴國家機密相關人等再以「司法獨立審判,一切依法律行事」脫免社會責任,那國家安全與外交穩定要置於何處?

 陳瑞仁如果自認處理本案問心無愧,請宣示:「本案如果罪證不足,陳瑞仁將辭職以對國家社會付出的代價負責!」
□ 〔資料來源:南方快報〕
註:
所謂職權主義,就是威權時代法院與檢察官站在同一線,你一旦被起訴,法院與檢察官會想進一切辦法證明你有罪,你必須努力證明你無罪。
 現在有向當事人主義方向修正,由被告與原告(檢察官)進行交互詰問,法院則站在公正立場不予過問,只負則指揮訴訟進行與評斷誰有理,誰就勝訴。
 但我方修法留了一個缺點,就是刑事訴訟136條後段「法院為發見真實,得依職權調查證據。但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利益有助大關係事項,應依職權調查之。」也就是說,只要法官認為有需要就可以依該法變為「職權主義」的審問方式跟著檢察官一起要證明你有罪。

陳檢察官的自由心證

by YYZ 2006/22/04

在我努力整理[甲君部分]發票資料時,我有了個想法跑出來
我們可以看到[甲君部分]總共63張發票,近153萬元時
如果吳淑珍女士是真的在幫陳水扁先生收集發票

那吳女士真的是完成了非常了不起,對台灣很有貢獻的事

我在公務機關待過,也有過需用發票報帳的經驗
整理發票是非常討人厭的事,所以我與同事的經驗,都是大家遇到需要保留發票的場合,都會互相提醒要把相關發票留下來(最常見的就是公務人員國內旅遊報帳)。留自己的發票都已經不容易習慣了,那跟別人要發票呢? 各位,您會放心的給別人您的發票嗎? 您覺得把自己的發票丟到垃圾桶容易還是交給別人報帳容易? 尤其是面額上萬的發票?
(還有各位有跟朋友要發票報私帳的情況過嗎? 如果不是為公事而是為私事,各位開的了口跟別人要上萬元以上的發票報私帳嗎?)

我們看看起訴書中交給吳淑珍發票的人有誰:
================================================
...並有發票之真正消費者李慧芬、種村碧君、王春香、童
子賢、林宜玲、呂文清、丁培根、蔡美利、張潤德、陳辜美
貴、邱廖芳華、廖德勳、張由宗、林千鶴、楊怡祥、蘇秋云
、黃建興、許麗鳳、黃接意、蘇毓玲、黃福精、陳慧娟、李
宜靜、蕭嫣嫣、林美琴、葉倉池、陳慧文、羅勝順、羅怡婷
、羅怡惠、施麗雲、林弘敏、朱誠美、趙建銘、陳幸妤、宗
才怡、何秀蔥、陳文彥、蔡銘杰、林命群、李青蒼、姚徐夢
若、姚文倩、曹志漣、陳建隆、王美華、沈石柱、王玉珍、
陳英琪等人之證詞...
================================================
共49人

這些人願意把上萬元以上的發票交給吳淑珍,為什麼?
不是因為他們是想要為台灣為國家做事嗎?

我不知道陳大檢察官看到這麼多人願意拿出發票供吳淑珍報帳時,
他的「自由心證」會不會感到有些感動「這些人真愛國」
還是有些納悶:「你們一窩都是賊」......

我的自由心證,傾向認為吳淑珍是作了了不起,愛國的事情,而且有49個人在一起幫她。

另,附加一段陳大檢察官的自由心證
================================================
其數額亦應符合一般社會常情,否則總統豈不
可以將全年度數千萬元之「非機密費」全數致贈給第一家
庭而擅自變相加薪?
================================================
這段純屬自由心證,我們對檢察官自己也無法明確判定真假的敘述不評論,但是我們想要問陳大檢察官,陳水扁先生部分還有可能根本是把錢用在國務上(您的客觀證據也沒能否定這件事),那馬英九先生大大方方的把特支費存入自己的帳戶,是否也符合您自由心證的用字「擅自變相加薪」???

「深綠」的陳瑞仁

by 不來客 2006/11/04

一, 一個執法的人, 本來應該最忌諱別人說他是藍是綠。陳瑞仁不說他深綠, 事情還不那麼可疑。他不但說, 而且說這麼大聲(怕別人沒聽到嗎??)......我真為他的『單純』讚嘆呢!

經歷了這麼多個月、這麼多次統媒憑空捏造一堆他沒說的話.....他竟然可以『單純』地大聲嚷嚷自己深綠?

他是單純地以為統媒聽聽就算, 還是根本算好了統媒可以拿這點更加打擊陳水扁??

法律人,不簡單啊! 陳瑞仁,我好崇拜你啊!!!!

二, 檢察官的藍綠,應該跟他書寫的起訴書發生關係嗎? 提出『我是深綠』這點給誰聽呢?

如果對自己的起訴書有『絕對的信心』、『完全不怕別人質疑有私心』, 需要這麼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三, 說自己是『深綠』就代表不會對陳水扁偏頗嗎? 媒抗有一個建國派幾乎從來沒給過陳水扁好話呢! 台聯還在起訴書出現的第一時間, 就要置陳水扁於死地呢!

深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四,網路上也有一大批『自稱』深綠、但是巴不得台派死光的『正義之士』呢!! 台灣還真是『綠』油油啊!! 施明德, 也很『綠』呢!!

台灣報業生態

by 蔡漢勳 2006/09/07

媒體不對等生態之現況( 07/09/2006 )(Miss-Stranger注,此為原標題)

曾任《日本經濟新聞》編輯委員及亞洲部部長的奧村幸廣是我的老上司,他自年前換跑道為「日經」亞洲版的業務總裁後,除使這份東瀛報紙在兩岸三地及東南亞銷路大增外,他並創辨免費附送季刋,專門延介台灣的點點滴滴,希望在亞洲的日商能更了解「台灣報紙現況鳥瞰」,我遵囑而寫了一篇鳥瞰似的簡介如下:

台灣報社的發展現狀,由於受到網路新聞免費提供資訊(主要窗口是透過雅虎YAHOO及蕃薯藤YAM.com兩大網路,以及PChome和MSN等較為區域性網路)影響,一般讀者可在午夜0:30或3:05之間,陸續閱讀到當天上午上市的報紙;加上台灣四家無線電視及八家有線電視二十四小時之新聞頻道播送,提供閱聽大眾現場第一手畫面,導致台灣報業急遽慘跌,據聞:除了專業領域之《經濟日報》去年淨賺億元、以及創刊四年的《蘋果日報》反虧為盈外,其餘各報幾乎全是虧損。
以最近的媒體生態為例:一九九○年由宏國建設集團投資的《大成報》,雖然報道範圍是鎖定影劇界(一度還延伸到體育圈),銷路在數年前也非常看好!但因市場大跌而被迫在一個多月前,從日報轉型為月刊;一九八八年三月創刊的《中時晚報》,雖是隸屬中國時報系統,但也是不堪長期虧累,以致於去年十一月底飲恨停刊,遂使台灣僅剩《聯合晚報》獨撐大局。
事實上,並非僅有《大成報》改為月刊或《中時晚報》停刊而已,自一九七八年創刊的《台灣日報》,在台灣鉅富王永慶伸援三十七億下,由於銷路始終打不開(最高發行量二十萬份),故自四年前不再支持後,該報便呈現欲振乏力狀況,員工薪資積欠長達六個月而仍在苦撐中,雖然,《台灣日報》也在美國加州發行,據稱在 L.A.係與聯合報系的《世界日報》並駕齊驅,發行量在四萬份左右;但對編採部門設在台北,美國方面僅係接收台灣整版傳真再予印刷發行的「合作模式」,美國的營收還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使得《台灣日報》極有可能在四月十五日因為資金告罄而停刊?!
除了支持台灣主體性的獨派媒體《台灣日報》岌岌可危外,國民黨所經營的兩份黨報《中央日報》與《中華日報》(台灣地區為主),也因發行量暴跌至兩、三萬份而面臨「兩報以三億元代價易主」或可能停刊之厄運!《中央日報》是國民黨在一九二八年所辦的機關報,扮演之角色與中國《人民日報》一樣;在八○年代以前,亦即正統國民黨之「兩蔣時代」(蔣介石、蔣經國),該報因為一黨獨大及報禁因素(台灣在一九八八年以前嚴禁創辦報紙),該報影響力及發行量均屬前茅!但自李登輝掌權而引發國民黨分裂,導致新黨、親民黨、新同盟會另組政團抗衡後,《中央日報》因為涉及黨內路線政爭而受到杯葛,銷路急轉直下,及至民進黨「政黨輪替」,更使這份國民黨機關報一蹶不振,從去年更換黨主席後,財力拮据的國民黨便一直傳聞可能停刊。
至於一九四六年由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所辦的地方報,側重在報導南台灣新聞,過去傳可能會由台灣的統一集團蒐購,但始終沒有進一步發展,因此,最新的版本係傳聞「中央與中華兩份報紙採包裹出售三億元方式」,唯買方僅傳出國民黨已故元老陳立夫後人有興趣接手《中央日報》,《中華日報》則乏人問津。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中央日報停刊案」,發行已逾七十九年的中央日報決自六月一日起停刊。停刊後的中央日報再以網路報方式出發,據中央日報網路報董事長張榮恭表示,:主席馬英九指示,中央日報自九月十三日起,改為網路報,將維持傳統言論風格,並將側重兩岸經貿新聞,同時以分析為未來之特色。
國民黨經營的兩份機關報外,支持國民黨路線者尚有《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這兩份媒體的上一代創辦人王惕吾、余紀忠都在蔣經國執政時代擔任過國民黨中常委(類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所以,拜「報禁」之賜而在九○年代以前賺取暴利,甚且衍伸為跨國的中文報業集團。譬如一九五一年創刊的《聯合報》,當年係結合《民族報》《全民日報》《經濟時報》三報聯合版而始軔,後來,該報除在台灣再辦《經濟日報》、《民生報》、《聯合晚報》、《星報》之外,另於歐美也創辦《歐洲日報》(巴黎)、《世界日報》(美加),堪稱是中文報業跨國卓然有成者;不過,由於媒體生態改變,遂使聯合報系在台灣只剩《經濟日報》有盈餘,其它全都赤字經營。
而《中國時報》則係一九五○年創辦!該報原係《徵信新聞》午報型態,在一九六八年改為現名,隨後於一九七六年首度以彩色印報方式上市,創下台灣地區第一家彩色報紙型式紀錄,而且,該報為謀與《聯合報》競爭,率先在一九七九年參加ABC驗證,旋於一九八二年宣稱發行量破百萬份!一九八六年達一百二十萬份!!並在一九七八年辦《工商時報》、一九八八年辦《中時晚報》,堪稱叱吒台灣報壇;可是,自一九九二年《自由時報》崛起、加上《蘋果日報》轉戰台灣(蘋果日報台灣版社長杜念中原係中國時報副總編輯,以三年三千萬代價挖角),該報遂銷路萎縮,估計發行量跌到二十至三十萬份間,排名第三或第四。
取代《中國時報》龍頭地位的《自由時報》,係房地產大亨且擔任過立委、監察院副院長長的林榮三,在一九八○年接手並遲至一九八八年始全力衝刺,透過「訂報送黃金」促銷和李登輝交情匪淺而經常提供獨家新聞之故,自數年前便已號稱發行量百萬份(未經ABC),是目前本土派報紙最具影響力者!與港資《蘋果日報》一爭上下,由黎智英在四年前所辦的報紙,每天自我公布印刷量(五十一萬),該報引進香港狗仔隊採訪方式、以及大版面圖文並茂編排方式,搶走不少《自由時報》南部讀者,但因報道辛辣而在台灣各界反應不一。
除了上述較具規模各報外,坊間尚有《民眾日報》、《人間福報》及《基督教論壇報》等十餘份報紙,唯其影響力非常有限。

汪傳浦被具體求刑之「伏筆」

by 蔡漢勳 2006/10/14

台灣特調小組在去年十一月八日依據「司法互助合作」取回汪傳浦家族佣金帳戶資料,經過長達十一個月的解讀,終於在九月廿八日偵查終結,對於汪家及郭力恆兄弟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具體求刑無期徒刑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徒刑。
這件延續二○○○一年七月五日首次針對雷學明等六位「拉法葉艦佣金弊案」涉案者提起公訴的官司,由於係台灣與瑞士合作共同打擊經濟犯罪之首遭,兼以伯恩當局提供的汪傳浦利用卅三個帳戶洗錢罪證確鑿!因此,檢方在起訴書內詳列「拉案」來龍去脈及轉折弔詭之處,特別是具體詳述汪傳浦在購艦交易中的佣金高達十八點六九%!較諸原先簽約議定之十五%為高;顯見巴黎當局與台灣前朝黨政軍特狼狽為奸之一斑。
依據檢方多達一百一十六頁的起訴書內容,最被外界側目者,莫過於汪傳浦家族自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四日開始收受「拉案」佣金(首筆便高達一億四千八十八萬八千九百美元之鉅),最後之總收入為九億兩千萬美元!其中有關「拉案」部分僅佔五億兩千萬美元,不啻意味著其它四億美元佣金,便極可能是幻象戰機和雲母飛彈、甚且可能是歐洲規格之台灣高鐵設施的不法所得。
此其中,較耐人尋味者,莫過於汪傳浦(PO-60581帳戶)與郭力恆(PO-60583帳戶)在瑞士銀行開戶時,兩人之間有一尚未浮現的「神秘人士」帳戶;而涉及汪家洗錢的名單中,檢方也刻意沒有起訴居中軋一腳的汪傳浦小舅子葉家彬及其太太郭春蘭(後者更接手汪在台灣的公司負責人),儘管這兩人也被查出經手過三、四百萬美元(起訴書P.46),卻很反常未被具體求刑;反倒是檢方在結尾時特別詳述「背後當有其他待查共犯」,此一「伏筆」格外引人遐思空間。

汪傳浦家族佣金被瑞士當局凍結時序表

時  間  姓 名   銀 行 帳 號    金 額
2001.6.20  汪家興   日內瓦EFG「515.480 knight」 US 1773萬16.2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蘇黎世LEU「766.054.5 Purple」 US 983萬9085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日內瓦Darier Hentsch
「T.D.M.230.555Kadoghan」 歐元1977萬4926
2001.6.25  汪家興等人 蘇黎世BANK LEU「5287 Solarr」 US 5380 萬1785 2001.6.27  汪家興   蘇黎世BANK Julius Baer
「301.2604 ABUNDANCE」   US 1億4925萬9860
2001.6.27  汪家興   日內瓦Lombard Odier    
「37.738 AO/COCUSTODIAN」   US 5888萬1958
2001.6.30  汪家興   蘇黎世Rothschild Bank「65321」 US 4431萬5995
2001.7.3   Eoromax  UBS「710.741 SUB ACC 710.781」 歐元 68萬5539
2001.7.3   Eoromax 蘇黎世UBS「PO 091.541」  歐元 22萬9411
2001.7.4   郭力恆  蘇黎世UBS「PO-60583」   US 1737萬7411
2001.7.4   郭問天  蘇黎世UBS 「63760」 US 721萬9234
2001.7.12  汪家興  蘇黎世BSI SA Lugano
「91.783 Aviann」 瑞士法郎2987萬5619.9
2001.6.26  Middleburry蘇黎世Bank Vontobel「6175」瑞士法郎5033萬1504
2001.7.13  Middleburry日內瓦HSBC Rcpublic Bonk
「290301309269」 US 3109萬9057
註:「個人」:26戶 「公司」:7戶 計33戶! 折合:US 6億3325萬2251.8



汪傳浦佣金流向「第三國」之明細

1991.10.15 UBS「955591 KD」  匯US 1758萬8141元(4筆)入郭力恆帳戶
1991.10.15 UBS「955590 KC」 US 2800萬元﹝1991年12月至1993年9月﹞
1994.5.31 UBS「956932 TB」  US 2443萬7600元
2001.4.27 LGT「58122」    US 110萬3078元(二筆,另筆在5月1日)
2001.4.16 EFG「241.170 Perrier」US 1778萬5215.95元
1994.3.25 BNP「30004-0567-08211」瑞士法郎1000萬元(二筆)
1992.10.2 SUNRISE BANK OF CA.
「M-602508」 US 341萬1800元(Placer Title)
1993.6.10 SBC「201476」(即UBS前身)   US 350萬元
1993.9.8 Morgan Guaranty Trust「A22763」  US 500萬元
1994.6.22 日內瓦INVESTMENT BANK ZURICH US 15萬元
(Global Reatty Ltd)
1994.7.14 BANK LEU「9020-24992-4」   US 50萬元
1995.12.12 BANK LEU「9020-24992-4」   US 50萬元
1997.8.19 BANK LEU AG「9020-24992-4」   瑞士法郎143萬4500元
1994.5.31 蘇黎世UBS「52527」  US 732萬x4=US 2928萬元
(汪家4子女)
1996.8.13 蘇黎世UBS「757.378」   US 200萬元(葉家彬、郭春蘭)
2000.2.18 蘇黎世UBS「703.709」  US 834萬0328元(汪傳浦)
2000.12.21 Pictet Bank & Trust「189.037」歐元1903萬5338+32萬歐元
2000.5.17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25萬元
2000.12.12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1583萬0130元
2000.5.23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萬4934.91元
2001.4.19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7萬5000元
2001.5.23 Deutsche Bank「661891000814」   US 3萬4934.91元
(TOTAL:US 1652.4999.82元)
2001.5.16  Banca Del Gottardo「195.472」   US 538萬8000元

註:2000年政黨輪替後之匯款五筆,共約六千萬美元..........    
(US:4080萬1294.59元 & 歐元1935萬5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