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 星期二

總統府的主計人員需負什麼責任?

by 南嘉生 2006/11/14

各位忽略一件事情,總統府內的主計人員,而這些人員直接受審計長節制。

今天陳水扁總統在報帳會出問題,很多都把重點放在總統夫人,其實是錯的,重點在主計人員。因為所有的制度設計,都有一個簡單的假設:只有主管該部門的人最 懂,其他的人不懂,也沒有權力超越這個主管做事。所以每一個人面對爭議,重點不在將責任攬下來,而是要追問當要做這樣的處置時,主其事者怎麼沒有提出諫言 呢?甚至在法治上,強制不能報帳。

有很多人會說陳水扁總統怎樣又怎樣,其實不對,總統就算是會計、審計出身,也可以裝作不懂,因為本來制度的精神就是這樣,他就是透過權力分散的方 式,讓組織運作時,各司其職,也讓非本職位者無權過問,以避免令出多門。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就是根據職位差異所做的政治訓示,這和每一個人的能力及 專業無關。

由這一邊延伸,當總統府的主計處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時,甚至沒有做好工作諮詢時,他就應該負起該職位的責任。若有一些事情不是他能解決的,他有權力向上呈報,而這個呈報形式若涉及主計、會計、審計專業,就必須循這一方面的管道諮詢或要求解釋、背書。

從這一個角度來說,陳瑞仁工作的重點之一應該是會計、主計及審計人員是否有達到基本要求。包括抗拒上司的非法要求、有事是否做到諮詢及諫言的基本工作,這絕對是重點。

當總統府申報的資料出現好幾個跨年資料錯誤,那時,重點可能不止錢流往哪裡,更且是審計部門及其設計是否有缺失,這才是重點。因此蘇振平難辭其 咎,而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除非證明總統及其夫人有超越常理的施壓,否則他的報帳過程,若過去有慣例,依理應該是從無罪推定的角度處理,因為:非專業者有權 力說他不懂。這是一種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