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6日 星期一

前高捷局長 周禮良無罪確定

2006/11/04 自由時報

高雄市前捷運局長周禮良被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案,業經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合議庭法官認為周收受的八十萬元無法證明為高捷顧問費用,判決無罪確定;周禮良昨天表示,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獲清白 籲勿再以民粹干預司法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謝欣霓、徐國勇、高建智等人昨天偕同周禮良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管碧玲表示,周禮良已判無罪定讞,但一年半前的全民公審已造成傷害,盼不要再以民粹干預司法,相信高捷無罪。

周禮良說,回首這段期間的心路歷程,他感嘆出門時遭外界異樣眼光,只有含淚往肚裡吞。他呼籲,媒體及社會各界不要給檢察官及法官壓力。

檢方指出,九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被告周禮良自高雄捷運局長離職二個月後,轉任高雄捷運公司顧問,並收受前副董事長陳敏賢指示福康基金會支付支票五十六萬四千元薪資。

十二月二十日,周因病住院期間,高捷董事長陳振榮、陳敏賢假慰問金之名,各致贈十萬元顧問費,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合議庭指出,檢方提出支票、會計憑證及帳冊紀錄等,無法證明福康文教基金會支付的六十萬元為顧問費。並查,被告罹患惡性腫瘤住院,高捷董事長陳振榮等人,以公司名義致贈二十萬元慰問金,無關公司顧問職務。

此外,又查無證據證明被告自局長退休後,利用職務謀取不當利益,認定罪證不足,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記者鮑建信、李欣芳╱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