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台灣政治史的重新建構(一)

台灣政治史的重新建構(一)

文 / 施正鋒教授

台灣政治史的重新建構*


Writing history is as important as making history.

Kemal Ataturk(Çetin, 2004: 347)

I feel one of the obligations of the public element of my intellectual life is to give voice to the dead, especially of the victim…. The living need history, too. Not to be made to feel guilty for a past they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or cannot change. The living need a history disturbing enough to change the president.

Greg Dening(Newmann, 1998)

In any case, the historian cannot choose to be neutral; he writes on a moving train.

Howard Zinn(1990: 35)

We are neither Europeans nor Indians, but a mixed species midway between aborigines and Spaniards. Americans by birth and Europeans by law, we find ourselves engaged in a dual conflict, disputing with the natives for titles of ownership in the country of our birth against the opposition of the [Spanish] invaders. Thus our position is most extraordinary and complicated.

Simón Bolívar(Humphreys & Lynch, 1986: 25)

Every Hispanic American sought only to take the place left by the conquistador. From the dominated man which he was, he aspired to be the dominator of the weakest. . . . Meanwhile, the rest of the world marched forward, progressed, and made history. Hispanic America continued to be a continent without history, without a past, because the past was always present.

Louis Hartz(1964: 169)

壹、前言

作為一種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歷史是對於過去的呈現(presentation)、或是重新呈現(representation);透過對於過去的詮釋,可以了 解現在的自己,並且為未來的行動提供方向(Çetin, 2004: 347-48)。根據Zinn(1990: 275)的歸納,所謂的「歷史意義」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想辦法由過去找到自己;以及(二)藉著過去來幫助現在。如果將前者運用到極至,可能發展為命定 的想法,把歷史當作是自己的負擔;後者則將歷史當作改變世界的幫手,這是操之在我的作法(Zinn, 1990: 54)。

就前者而言,就是對於所謂「歷史教訓」的套用,把歷史當作是礦場,只有在用來印證現在才去挖出來使用(Hobson, 2002: 5);特別是採取歷史決定論[1](historical determinism)的方式來詮釋現在,這種用法其實是以歷史事件來束縛自己[2]。相對地,如果從政治家的角度來看,就是以現在來看歷史學者對於過 去的了解,透過「政治的歷史面向」(politics in history)、或是「歷史中的政治」(politics out of history[3]),由歷史事件來鑑往知來,譬如說古巴飛彈危機事件、或是慕尼黑事件[4],以作為決策的依據[5](Aron, 1978; Zinn, 1990)。

從建構論(constructivism)的觀點來看,集體認同(collective identity)的產生除了在於一些想像的共同原生性(primordial)特徵以外,更重要的是這群人是否有共同的經驗、歷史、或是記憶[6];因 此,如果說歷史是一種共享的公共記憶(public memory)、或是集體記憶(collective memory)的話,那麼,歷史的論述其實就認同的論述(Çetin, 2004: 348)。然而,對於「何者要記憶、何者要失憶」,歷史往往是高度選擇的,也就是要尋求「可資使用的歷史」(usable history)。因此,所謂「還原歷史真相」的說法,背後隱含著一個更基本的問題,也就是「誰的歷史真相」;端賴於歷史書寫、或是記憶的主體的不同,歷 史所呈現的往往是「多重的事實」(multiple facts),而歷史詮釋也難免是相互競爭的。

特別是當歷史是硬加在(imposed on)被統治者身上之際,無非是要用來塑造被支配者的認同。如果由「知識就是力量」的脈絡來看,歷史往往是由統治者、或是戰勝者所書寫的,也就是透過政治 力量來建構文化、思想上的霸權(hegemony)(Çetin, 2004: 349),因此,歷史所反映的無非是一種支配性的結構:一方面,擁有政治權力就可以掌握歷史的書寫,另一方面,歷史書寫是用來鞏固既有的權力(圖1) (略)。

其實,對於歷史作如此的工具性理解,只能說是將歷史當作一種權力與認同之間的中介變數而已,也就是說,權力關係決定了認同如何作定義[7],而歷 史只是用來強化、或是減弱這樣的關係(圖2)(略)。如此一來,不只是說歷史的書寫淪為臣服於政治力量的次要因素,連認同的形成也只能由權力來作想像,這 當然是過於決定論的看法。這就是所謂的「歷史的政治」(politics of history)。

其實,不僅是權力與認同有雙向的(recursive)因果關係,連歷史也可以分別與權力、以及認同作雙向的互動(圖3)(略)。只要我們有生活在 同一個國度的意願,那麼,歷史的改寫可以視為一種族群和解(reconciliation)的嘗試,也可以進一步用來凝聚嶄新的民族認同[8] (national identity)。

身為政治學者、又是台灣歷史學會的常務理事,我們一直覺得有強烈的學術義務,要去釐清歷史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我們在先前寫過〈客家人由中國遷徙台灣 ──台灣客家族群認同的打造〉(施正鋒,2000)、〈建構台灣政治史的嘗試──由creole到mestizo的墾殖社會〉(施正鋒,2001a)、 〈台灣民族運動的反思〉(施正鋒,2001b)、〈原住民族的歷史重建〉(施正鋒,2002)、〈台灣民主化的挑戰──國家肇建、民族塑造、以及國家打 造〉(施正鋒,2002)、〈台灣在「李登輝時代」的民主轉型〉(施正鋒,2003)、〈由後殖民的觀點看台灣獨立運動〉(施正鋒,2005)以及〈台灣 認同的的重新呈現〉(施正鋒,2006)。在下面的章節裡頭,我們先將由政治學的發展來看歷史的功能,緊接著,我們要考察自來台灣的政治史是如何被呈現 的,再來,我們將檢視有關如何詮釋台灣史的觀點,也就是「內地化」、以及「土著化」兩種看法,最後,提出我們自己的「墾殖社會獨立建國」概念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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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台灣歷史學會主辦「台灣學術主體性之建立研討會」,台北,台灣國際會館,2006/7/1。

[1] 參見Berlin(1954)對於「歷史的不可避免」(historical inevitability)的批評。

[2] 比如一般人時常引用《三國志》「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說法,只能算是一種粗略的描述性歸納,並未真正解釋甚麼

[3] 這是Brown(2001)的用字。

[4] 見Neustadt與May(1986)、以及Trachtenberg(1991)。

[5] 此時,必須小心邏輯上的「錯誤類比」,也就是牽涉到如何小心從事比較,特別是前提條件是否相符。

[6] 當然,也包括有意、或是無意的集體失憶,譬如,外省族群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趨避。

[7] 當然,認同的定義也可以用來確保原有的權力關係,

[8] 一般又譯為「國家認同」。


(待續)

文章出處: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