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憲政沈淪,讓違憲的立委落選
by 史達爾 2008/01/05
過去幾年的國會亂象,最嚴重的是立委們肆無忌憚地接連違憲。選民在立委減半後的第一次選舉,必須認真思考這些違憲的國會議員,是否適合代表我們。
單一選區、席次減半的修憲案,在我們共同堅持下通過。面對一手催生的制度,我們希望修憲後第一次立委選舉,能選出好的立委,淘汰壞的立委。在過去幾年的國 會亂象中,國會議員為所欲為,似乎沒有任何機制可以監督。既然如此,我們只能訴諸最根本的力量─也就是我們手上的選票,拒絕沈淪的立委。
就國家體制、以及憲政秩序而言,最嚴重的的立委沈淪行為,就是近年四個違憲案。這四個違憲案,是不審查第四屆監察委員的同意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條例、真調會條例、以及所謂二屆真調會條例的條文違憲案。針對這四個違憲案,違憲的立委雖然還有種種說詞,可是四案全部都已由憲政法庭判決定讞(大法官 會議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釋字第五八五號、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釋字第六一三號,九十六年八月十五日釋字第六三二號、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釋字第六三三 號)。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位階最高的法律,違憲就是違反最重要的法律與民主政治的原則。多數的立委膽敢接連違背憲法、執意通過違憲的條文,還 有什麼違法亂紀的事情不敢作?國會議員手掌立法和修法的莫大權力,卻肆無忌憚地一再違反憲法的規定與原則,要怎麼教一般公務人員、及普通公民守法?試問公 務人員如果連續四次違反法令,要受什麼樣的懲處?如果普通人接連四次犯法,被判決定讞,要接受什麼樣的罪刑?可是我們的國會議員,在被判決違憲定讞後,居 然還能大方地繼續競選連任。我們如果還無動於衷,台灣的民主、台灣的公民社會怎麼還有希望呢?
該是我們用選票決定這些違憲立委是否適合代表國家、代表守法公民的時候了。我們特別提出違憲作為主題,是因為國會的違憲的行為及制訂違憲法律,是 最嚴重的違法,其影響國家體制與憲政的程度,不下於個人犯下貪污、強盜等罪刑。也因為立委如果違反其他法律,如賄選、貪污、或利益輸送等,自有司法機關偵 訴,也有法律條文如選罷法規範關係人的參選資格。可是唯有違憲案,雖然判決確定,可是違憲的罪犯卻似乎完全不必負任何責任。只有用選票才能讓他們負責。
這個訴求其實是回到責任政治的根本,也就是立法委員為各自的違憲投票記錄負責。所以我們提出立法院支持違憲案的慣犯名單及違憲記錄如下。或許憲法 罪犯們會辯解這些違憲案的背景是藍綠鬥爭。可是政黨激烈競爭、在所有實施政黨政治的國家皆然,可是立委膽敢選擇連續用違憲行為對抗的,大概只有台灣一例。 歸根究柢,違憲的立委仍要為其政治決定負責。中我們不提及這些立委的政黨背景,是因為我們不以政黨或藍綠立場作出發。同時就是因為這個運動不以藍綠立場作 出發,所以我們並不推薦個別的獲選人或政黨。希望支持這個運動的人,秉持對民主憲政的的原則和理念,選出自己認為最合適的人來代表守法的公民。可是唯有我 們用選票拒絕沈淪的違憲連續犯,以後的立委才不敢再心存僥倖,膽敢通過違反國家體制、憲政秩序的法律。因為不是從藍綠的立場出發,所我們希望這個運動可以 長久持續下去,在歷次的選舉提出立委違憲報告,請選民用選票作選擇。
欲競選連任之違憲立委與其違憲記錄表。括號中註明其目前競選之選區或政黨不分區。不連任者略去。
列表說明
違憲一、反對立法院會處理「第四屆監察委員同意權行使案」,阻止同意權行使(立法院第五屆第六會期至第六屆第六會期程序委員會記錄;94年12月23日,立法院第6 屆第2 會期第16 次會議議事錄)
違憲二、立法院院會投票支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違憲條文(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立法院公報 第94 卷 第55 期 院會紀錄)
違憲三、立法院院會投票支持「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違憲條文的立法委員(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立法院公報 第93 卷 第37 期 院會紀錄)
違憲四、立法院院會投票支持「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違憲條文(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第95 卷 第15 期 院會紀錄)
支持違憲案的立委名單
台北市選區:
丁守中(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現選台北市第一選區)
周守訓(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市第二選區)
蔣孝嚴(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北市第三選區)
蔡正元(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北市第四選區,)
林郁方(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北市第五選區)
李慶安(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北市第六選區)
費鴻泰(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市第七選區)
賴士葆(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市第八選區)
基隆市選區
謝國樑(違憲一、違憲二;基隆市選區)
台北縣選區
吳育昇(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現選北縣一選區)
李顯榮(違憲一、 違憲四;台北縣第一選區)
柯淑敏(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北縣第二選區)
朱俊曉(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縣第三選區)
李鴻鈞(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北縣第四選區)
黃志雄(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縣第五選區)
林鴻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縣第六選區)
吳清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縣第七選區)
張慶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北縣第八選區)
林德福(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北縣第九選區)
羅明才(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北縣第十一選區)
李慶華(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北縣第十二選區)
桃園縣選區
陳根德(違憲一 、違憲三、違憲四; 桃園縣第一選區)
吳志揚(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桃園縣第三選區)
楊麗環(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桃園縣第四選區)
朱鳳芝(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桃園縣第五選區)
孫大千(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桃園縣第六選區)
新竹市
呂學樟(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新竹市選區)
新竹縣選區
邱鏡淳(違憲一 、違憲三、違憲四;新竹縣選區)
苗栗縣選區
徐耀昌(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苗栗縣第二選區)
何智輝(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苗栗縣第二選區)
台中縣選區
劉銓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 台中縣第一選區)
顏清標(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台中縣第二選區)
江連福(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中縣第三選區)
徐中雄(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中縣第四選區)
楊瓊瓔(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中縣第五選區)
台中市選區
蔡錦隆(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中市第一選區)
沈智慧(違憲二、違憲三;台中市第二選區)
盧秀燕(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中市第二選區)
黃義交(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中市第三選區)
彰化縣選區
陳秀卿(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彰化縣第一選區)
陳進丁(違憲三;彰化縣第一選區)
林滄敏(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彰化縣第二選區)
陳朝容(違憲二、違憲四;彰化縣第四選區)
南投縣選區
吳敦義(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現選南投第一選區)
雲林縣選區
張碩文(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雲林縣第二選區)
嘉義縣選區
翁重鈞(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嘉義縣第一選區)
嘉義市選區
江義雄(違憲四;嘉義市選區)
台南縣選區
洪玉欽(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南縣第一選區)
李和順(違憲一、違憲三;台南縣第二選區)
台南市選區
王昱婷(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南市第一選區)
高思博(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南市第二選區)
高雄縣選區
鍾紹和(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高雄縣第一選區)
林益世(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高雄縣第二選區)
吳光訓(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高雄縣第三選區)
高雄市選區
黃昭順(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高雄市第一選區)
羅世雄(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高雄市第二選區立法委員)
侯彩鳳(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高雄市第三選區)
李復興(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高雄市第四選區)
屏東縣選區
蔡豪(違憲三、違憲一;屏東縣第一選區)
宜蘭縣選區
林建榮(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宜蘭縣選區)
花蓮縣選區
傅崐萁(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花蓮縣選區)
台東縣選區
黃健庭(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台東縣選區)
澎湖縣選區
林炳坤(違憲一;澎湖選區)
金門縣選區
吳成典(違憲三、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金門縣選區)
連江縣選區
曹爾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連江縣選區)
曹原彰(違憲三;連江縣選區)
林惠官(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連江縣選區)
平地原住民
林正二(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平地原住民)
林春德(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山地原住民)
楊仁福(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平地原住民)
廖國棟(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平地原住民)
山地原住民
高金素梅(違憲一;山地原住民選區)
孔文吉(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山地原住民)
支持違憲案(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立委名列政黨不分區者
雷倩(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現列新黨不分區名單)
劉憶如(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列台灣無黨團結聯盟不分區)
柯俊雄(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台灣農民黨不分區名單)
洪秀柱(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曾永權(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潘維剛(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邱毅(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陳杰(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鄭金玲(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李紀珠(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張顯耀(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李嘉進(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廖婉汝(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紀國棟(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郭素春(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劉盛良(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帥化民(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徐少萍(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許舒博(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違憲四;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李全教(違憲一、違憲二、違憲三;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林正峰(違憲一、違憲二、違憲四;國民黨不分區名單)
江綺雯(違憲三;列國民黨不分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