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不要輕易上詐騙集團的當啊∼

by Tiat 2008/01/05


今天收到很親近的人寄來的轉寄信,一整個無言,我只好勉強撥出一點空檔簡短回了信,希望這位親近的人可以聽進去我的話。最近的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獗,請接受我善意的勸告,不要輕易的上當了。

因故無法更新部落格很久了,就拿這封回信權充新文好了?XD

親愛的XX:

不要被這種轉寄信騙了,一階段投票,才是合法的。

二階段投票,事實上違反了民主國家裡面,人民投票隱私的權利(這叫做秘密投票)。國民黨呼籲選民拒領公投票,那麼,沒有領公投票的,就可能是國民黨的選 民,對吧?但問題是,不管是國民黨的選民還是民進黨的選民,都有權利不被人知道自己是哪個黨的選民(人民有秘密投票的權利,這是法律規定的)。

一階段領票,可以投贊成、也可以投反對,甚至可以投廢票,但沒有人會知道你是哪個黨的選民。一階段領票,才是民主國家的常態。美國一個大選,可以順便投好幾個公投議題,也是一階段領票,甚至是同一張選票。如果國民黨說一階段是不對的,那難道美國不是民主國家嗎?


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管你贊成不贊成,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

這是錯的,全世界大部分的民主國家,都會在信件上蓋政府宣導文字,而且郵戳蓋在信封上,根本沒有妨礙個人寄信的隱私權,跟個人的政治立場也完全沒有影響。說因為蓋政府宣導郵戳而寄信就會變成政府棋子的人,不是白癡,就是故意在騙你。

同意~~~是一種意見

反對~~~是一種意見

還有另一種意見

我覺得議題太無聊,懶得理你

這難道不可嗎


可以,但是這樣就是在跟你說,你不要去表達你的意見給政府。民主國家的人民,就是要投票表達意見,不管是贊成或是反對,都是表達意見,只有獨裁國家才會叫 人民不要表達意見。叫你不要去表達意見給政府,意思就是說,政府想要怎麼作,你根本沒有立場反對,因為你沒有表達你的意見。如果真的反對民進黨,應該是叫 你去投公投,但是投反對,而不是叫你不要去投票。(而且事實上,這一次的幾個公投,根本不是政府發起的,是人民發起的,其中還包括國民黨發起的兩個題目, 結果國民黨竟然叫人家不要投公投?)

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

上次公投買飛彈

提案不成立

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


這也是錯的,按照法律概念,公投的意思是:『所謂的公投通過,效力上來說,是「對國家的特別授權」;公投不通過,則是「未對國家特別授權」,而不是「對國家的禁止」;這兩者是有區別的。按照公投法,公投通過固然會產生政府的作為義務,但是公投不過,效果只有一個:三年內不得再行提出相同題目的公投。』(出處:漢堡

這封轉寄信,所講的都是錯誤的觀念,甚至是違法的觀念。可以反對民進黨,可是不應該反對人民行使公投的權利,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讓人民用公投自己決定自己 的事務,甚至剛從共產獨裁轉型成民主法治的許多國家,都讓人民用公投去決定要獨立、統一、修改憲法等事務,難道台灣號稱是民主國家,國民黨號稱自己多民 主,結果竟然不給人民公投的權利?以上我講的,都有證據,請看看,不要被這種無知的轉寄信騙了:

民主國家在信封上蓋政府宣導郵戳的例子在這裡

http://blog.roodo.com/bigburger/archives/4324231.html

跟這裡

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323439.html

美國幾十個公職選舉跟公投合在一張選票的例子在這裡

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363707.html

祝 出入平安

Ti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