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主計處灌水?媒體噴髒水!

by 慕容理深 2007/11/30


東森新聞,2007/11/29

「主計處坦言數據灌水」的標題在昨天中午、晚間的東森新聞至少共出現兩遍。我不知道主計處官員們看到以後作何感想。

主計處什麼時候「坦言數據灌水」了?以下是該處最新的三則的訊息:

哪來東森所說的「坦言數據灌水」?經過一番明查暗訪後發現,東森新聞的「靈感」應該來自《聯合報》這則新聞:

數字遊戲?貧富差距7.45→6.01倍

【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張俊雄強調,去年國內貧富差距創六年新低;但根據主計處資料顯示,去年實際貧富差距為七點四五倍,創史上第三高,但靠著政府社福補助、賦稅等方式財富重分配後,才縮小到六點零一倍這個數字。

主計處今年八月公布去年國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報告裡提到,國內貧富差距已降至近六年來新低,從民國九十年的六點三九倍(歷史新高),逐年下降到去年的六點零一倍。

事實上,主計處資料顯示,去年國內真實的貧富差距高達七點四五倍,創下史上第三高紀錄,僅次於民國九十年與九十一年;但在政府透過社福補助、賦稅等方式進行財富重分配後,貧富差距降為六點零一倍。去年由政府貢獻消弭的一點四五倍貧富差距,也改寫史上新高水準, 顯見政府大力增加社福支出等的努力

主計處的統計方式是將全國家庭按所得高低平均分成五等分,若換算成具體數字,去年國內所得最低的家庭組計有一百四十六萬戶,平均年所得約為廿五萬三 千六百七十元,相當於每月收入不到兩萬兩千元。而去年所得最高的家庭組,年所得約為一百八十九萬八百五十八元,相當於月收入逼近十六萬元。

不過,經政府利用社福補助等努力之後,最低所得組的可支配所得增加為卅萬四千餘元,相當於每月增加四千兩百一十七元;最高所得組的可支配所得約略下降為一百八十二萬七千餘元,相當於每月減少五千三百元。

報導中的「實際」與「真實」兩詞若非聯合報自己不懂亂寫,就是刻意誤導。

何謂「實際貧富差距」?右圖表格出自於86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綜合分析第12頁,表格最右那一欄即為「實際差距倍數」。其公式為:

對(從)家庭移轉收支差距倍數 -政府對家庭移轉支出(社福支出等)效果 - 政府從家庭移轉收入(直接稅規費等)效果 = 實際(目前)差距倍數

以最末一列為例(1997年),即:6.25 - 0.72 - 0.12 = 5.41

也就是說,在沒有政府因素介入下的差距是 6.25 倍,但經過政府「劫富濟貧」後,實際差距縮小成 5.41 倍。這項統計少說也有30年以上的歷史,其所謂「可支配所得」向來就是指真真實實地在人家的口袋中,可以掏出來買東西的錢。

不管是1997年、2006年還是其它年度的家庭收支調查統計,都使用以下兩條公式:

  • 可支配所得 = 所得收入總計 - 非消費支出 = 消費+儲蓄
  • 所得總額
    =( 受雇人員報酬+產業主所得+財產所得收入+經常移轉收入+雜項收入+自用住宅及其他營建物設算租金 )+( 自用住宅及其他營建物設算折舊 )*
    =( 所得收入總計 )+( 自用住宅及其他營建物設算折舊 )*

    * 若非自用住宅此部分為086年家庭收支調查名詞解釋

目前,「經常移轉收入」即包括:

1.從私人:私人贈款收入、禮金收入、救濟金、慰問金收入、聘金收入、向私人借住房屋之租金設算收入、民間社團贈予之獎(助)學金收入等,且該項收入多用於當期消費,而非用於固定資產或金融資產之投資者。
2.從政府: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老人津貼、老農年金、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及其他(災害、急難救助、殘障生活補助等)。
3.社會保險受益:包括公、勞、農、漁、軍、健保保險受益。
4.從企業:包括人身意外災害保險受益及其他(如其他保險現金受益、中獎、救濟金、人壽保險公司之生日禮金、獎學金等)。
5.從國外:來自國外之贈款、禮金等收入,且該收入多用於當期消費而非用於購買固定資產或金融資產之投資者。 (95年家庭收支調查名詞解釋

其中第2、3類乃我國十多年來縮小貧富差距的重要工具。

九年前,在主計處公佈86年家庭收支調查後,《聯合報》曾作如此報導:

如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分為五等分,最高所得為最低所得的五點四一倍,較八十五年的五點三八倍,微增零點零三倍,貧富差距微幅擴大。(〈國內貧富差距微幅擴大〉,《聯合報》,1998年8月15日)

奇怪了,當年只會說「微幅擴大」,而且完全按照主計處公佈的「5.41倍」來報導;現在卻棄主計處始終如一的定義,而質疑說「數字遊戲?」:《聯合報》是腦筋退化了?還是因為換了民進黨執政後就天馬行空地亂撒問號?

不過,《聯合報》總算還會講出「顯見政府大力增加社福支出等的努力」這樣的話,不像東森新聞只顧著捏造說「主計處坦言數據灌水」。

東森主播王佳琬如是說:

主計處的數字跟行政院長公佈的完全不一樣,因為台灣的貧富年薪差距也創下了歷年來的新高,最高收入組101萬,最低收入組平均一年賺13萬〔...〕(東森新聞,一個台灣兩個世界╱101萬vs.13萬?年薪差距飆新高, 2007/11/29,網頁上有影音檔)

我不知道她在說什麼。且將主計處所公佈的95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綜合分析的要點摘錄於下:

  • 95年台灣地區全體家庭平均每戶收入110.0萬元,較94年增加1.6

  • 將收入扣除非消費支出後,95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91.3萬元,較9489.5萬元增加2.1

  • 將家庭可支配所得由小至大排列,並按戶數分成5等分,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82.7萬元,較94年增加1.7%,最低20%家庭為30.4萬元,增加2.2,高低所得差距6.01倍,較946.04略減0.03,吉尼係數0.339亦略低於94年之0.340
    主因95年國內經濟穩定成長,就業人數增加16.9萬人(+1.7%),其中尤以50歲以上者增10.3萬人(+5.5%)最為顯著,致低所得家庭每戶就業人數增加0.03人,受雇報酬增3.3%,超過高所得家庭之1.2%,薪資所得差距縮小

  • 社會福利政策縮減所得差距1.45

主計處的報告說「高低所得差距6.01」,所以跟行政院張院長所說的完全一樣啊!我另外查看了幾張統計表,包括「所得收入者平均每人所得分配依可支配所得」一表,左看右看,還是找不到東森新聞所講的到底根據什麼。

話說回來,東森新聞根據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主計處坦言數據灌水」這個標題嚴重破壞主計處的名譽。我國主計處的統計工作品質,連包括聯合國旗下的機構都予以高度肯定,豈容這些根本不知統計為何物的媒體記者妄言污衊?!

假如我是主計長,我會馬上發公函,要求東森新聞更正、道歉,並連續二十四小時地在每節新聞中至少播出一次,否則,法院見。對於東森之報導,如果主計 長還裝惦惦,或者還是照例不痛不癢地發個新聞稿澄清,那就太對不起眾多認真工作的主計處人員了。 不是主計長、但好歹是個納稅人的我,實在看不下去這種媒體肆意糟蹋公務機關、公務機關任由媒體騷擾抹黑的狀態與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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