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白癡,問題不在一階段還兩階段

by 阿ㄈ 2007/11/29

投票分幾階段的爭議,只不過是反映兩大党希望公投投票率高或低的較勁。

而且,支持兩階段投票的人,百分之百是白癡。白癡的腦袋都很簡單,天真的以為自己喊著「一階段投票會讓投票混亂,民眾會因為同時拿了兩張選票就不知道票該投進哪一個票匭,破壞選務結果」,就可以瞞騙眾人。

那段話的意思是說台灣人都跟他們一樣是白癡,智力低到只要同時拿到兩張選票就不知道該怎麼投了。這麼拙劣的謊也拿出來用,若不是找不到更好的藉口只好硬上,就是這班人真的是白癡。

很明顯,如果兩階段投票真的是比較好的方式,那第一階段先領公投選票第二階段再領立委選票是不是也應該可以嗎?總不會公投選票從後領改成先領,民眾就也會不知道怎麼投吧。

喔,這時白癡就會說不行這樣啊。他們會說不但要二階段,而且還非得要是公投排第二階段的那種方式。

所以,白癡,問題不在一階段還兩階段!問題也絕對不在選務會不會混亂上。都只是因為二階段投票,第二階段領票的那個選舉,因為增加民眾麻煩,投票率會比較低而已。

所以國民党自始至終反對一階段的理由,只是因為他們要降低公投的投票率。只是不但他們為這種雞毛蒜皮小事緊張很白癡,拿出來講的藉口更白癡。意思是不是指買他們帳的人也是白癡呢?

天曉得,搞不好台灣真的有人是只能表決一件事情,如果他要參與一個團體表決早上要去哪下午又要去哪,就會精神錯亂吧…

這種人要說他白癡的確也算得上實在。

而且我覺得有一點很奇怪。二階段投票的情形下,公投會發生三種情況︰

  1. 選民領選票,投贊成票。
  2. 選民領選票,投反對票。
  3. 選民不領選票。

可是我們知道,一個人對任何一個二選一投票的態度,只有兩種︰贊成、不贊成。投反對票,就跟不領票是一樣的。那如果某個人他對公投的態度是反對,那他是要等投完立委後再特地留下來領公投票,然後圈選反對,還是乾脆直接放棄領公投票權利?

對選民來講,反正結果一樣,那何必多此一舉要去領票再圈反對?可是這樣就製造了一個問題…

對一個公投議題來講,我們可以很保守的說︰有領第二階段公投票的人絕大多數贊成,沒領第二階段公投票的人絕大多數反對。

啊那我們不是乾脆亮票算了?反正只要我去拿公投選票,大家就知道我是贊成的,不拿的話大家就知道我是反對的,這樣選舉的祕密性質何在?

更進一步,如果這種公投的議題是事關一個選民政治傾向的,比方說我們假設對入聯議題,支持的人是挺執政党反對的人挺在野党的話。那我拿不拿票大家不就知道我第一階段的選票九成會投給誰或哪些人了?

二階段投票根本不可行,因為這種投票完全沒辦法確保投票人的隱私。亮票行為既然是犯法,那這種等同亮票的制度自然不能用。

白癡這時會跳出來說「我們有反公投的權利啊」。不過問題來了,這些人只要圈選反對,或在選票上畫烏龜也同樣的表達了權利,有人規定他們一定要用拒領選票來表達這項權利嗎?

而且既然公投案本身經過連署門檻,那反對者自然不應該說「老子不想要公投,所以你不應該設計會讓我拿到公投選票的選舉方式」。制度的設計,原本就是 讓一個議題只要經過兩百萬人連署通過,就有付諸投票全體表決之權。這些不支持該議題的人就只因為他不支持,所以就強硬的要求全民表決要取消,這其實才是他 們挺二階段投票的理由。

如果要說什麼人比白癡還要白癡的話,我想大概就是這種傲慢的白癡了。

總之,真相只有一個︰支持兩階段投票的人,都是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