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甚麼是一階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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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轉寄來的一篇文章:『甚麼是一階段投票?』

甚麼是一階段投票?
簡單的說
公投必須投票率超過50%才有效
一階段投票政府有機會做手腳強迫人民領票使投票率提高
必須超過50%,然後才看投贊成與反對
以前因為連50%投票率都沒有所以無效
二階段投票人民不會在沒有注意的情況下被強迫領票
這就是一階段與二階段的差別
公投一階段投票為什麼投票率會比兩階段高勒...
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都是可以拒領公投票的
兩階段投票
想投公投的:
我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再去領公投票
圈選-->投票-->走人。
不想投公投的:
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我就可以轉頭就走人
一階段投票
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
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
所以就領票了
還有一種可能
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
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
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
你不領也不行
(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管你贊成不贊成,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
領了票~~~你就不得不投
(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
你投廢票也沒用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
就算 2%同意 1%反對 97%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會這樣弄
大概就是怕上次公投的情況發生
大家不領票
投票率不超過50%
所以提案不成立
執政黨面子掛不住
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同意~~~是一種意見
反對~~~是一種意見
還有另一種意見
我覺得議題太無聊,懶得理你
這難道不可嗎
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
上次公投買飛彈
提案不成立
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
入聯(反聯)這種公投
通過了
聯合國就會打開大門請你去坐嗎??
不通過
政府難道就不該繼續努力嗎??
老搞這種沒意義的議題
下次來投我家前面水溝塞住該不該叫公所來清淤好了


朋友寫到:
Dear XX

眼前的局勢,只讓我對兩黨失望透頂 , 2008 選舉,我會選一個還沒爛透的,而不是選一個好的真怕台灣的前途,被這些政客給毀了。政府與民上下交相利,貪腐、政商財團掛勾吃相也太難看了。
連杜政勝那種人都當部長? 是什麼世道?


我回他:
Dear XX,
統派媒體撲天蓋地的錯誤訊息,如果你每天接收的都是這種資訊,難怪你會覺得政府很爛。

連杜政勝那種人都當部長? 是什麼世道?

這是很多人用來攻擊有台灣心的杜正勝部長,杜正勝的專業就是中國上古文學,他的研究論文討論那種我們看都看不懂的中國上古時代的歷史、文化、古文等等,他 比那些檯面上攻擊他的藍營及媒體等沒知識沒學問的人,對中國古文的知識不知比他們強多少倍。你如果有去看他對教育的文章,你會了解什麼才是國際觀,什麼才 是真正的教育,只有那些永遠以中國為世界中心的人眼光才會那麼狹隘及短淺。 (註一)

因為杜正勝、謝志偉、莊國榮這些人學問淵博而且立場堅定,你看那些藍營的人想盡辦法污衊他們,醜化他們,甚至對他們的人身安全進行恐嚇。

統派媒體每天不斷製造假的新聞及議題,速度之快,但是仍有很多對台灣有信心的人們,努力去找資料,告訴大家,以免上當。如果有心,你可以看一些論述清楚的本土網站(註二),以免自己受騙。

關於一階段、兩階段投票,我覺得在野黨很可笑,包括你轉寄的那封,首先,公投是民主國家的常態,是人民的權利,在我們行使某些代議制度外(如立法權等)我 們還有一種為自己發聲的管道,你想想看,美國不管總統、州長各種選舉都會有許許多多不同的公投題目,少則3、5項,多則數十條,公投的確依選舉的項目及範 圍會有很多雜七雜八的,有可能小至要不要弄個社區公園。台灣人-------應該說中國人,還不習慣自己享有民主的權利,才會不斷的抗爭民主及拋棄自己手中的民主利器

另外,國民黨自己不是也設了個公投議題嗎?這次立委選舉的是『反貪腐』總統大選的是『返聯公投』,國民黨無法擋住民主的潮流,只好拿香跟著拜,結果還不敢 大聲的說出來,還希望大家不要去投公投,想辦法杯葛,我們很歡迎他們來『反貪腐』,因為台灣人都知道誰才是真正的貪腐,而且貪污是全民應該唾棄的,綠營的人從來不反對這樣的議題

而將候舉人及公投議題印在同一張選票上,才是正確的做法,現在中選會要分一階段兩次領票,已經有點畫蛇添足了(註三),還有搞成什麼二階段,先領候選人票 →圈選票→投票箱→再回來領公投票→圈選票→再投票,有這麼笨的方式嗎?場地要多大?人力要多少?交叉動線會不會有問題?那我如果只要投公投票呢?我要怎 麼走?台灣每年都有選舉,以往還有三合一、五合一選舉,也不見有人會搞錯?為什麼他們要說一堆什麼人民會搞錯,那我只能說泛藍選民比較笨,會被愚弄,會搞 錯。難道你看不出來,他們~~中國黨害怕民主,害怕人民手中握有民主的利器~~選票

再說到『入聯』及『返聯』,國民黨執政時不是多次以中華民國或什麼中華台北名義加入聯合國嗎?你可以在網路上搜尋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文(註四),看 看1971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及地位,若我們堅持要用中華民國的國號,那就表示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但是,台灣從 來都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所以,你要用什麼名字加入聯合國應該很清楚了吧?但是,在野黨又跟你說,你公不公投有什麼用,人家根本不鳥你!是了,人家說泛藍的 返聯是欺騙民眾,因為中華民國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但是,馬英九說不試試看怎知道可不可以。我們就用這句話來告訴大家,不試試看,我們怎麼讓世界看台灣人民入聯的決心呢

不用覺得對兩黨失望透頂,中國國民黨是不需對他抱任何希望,那是一個爛透了,不適合民主社會的黑道幫派,連稱呼為政黨的資格都沒有,而民進黨起碼有較好的制度,民主政治不用寄望誰,不必擁抱偶像,我們不用過度相信人性,我們期待好的制度來制約人性,有好的制度,我們歡迎把綠營裡的老鼠屎繩之以法、交付法治,但更期待藍營那種破敗沒有民主制度的黑幫黨在地球上消失~~最起碼在台灣消失,這樣台灣才能走向更健全的民主國家之路,不是嗎?

(註一)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http://www.ihp.sinica.edu.tw/people_page/p03.htm
    老杜的部落格 http://epaper.edu.tw/e9617_blog/index.aspx
(註二)與媒體對抗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rtal.php
    南方快報 http://www.southnews.com.tw/
    鯨魚網站 http://www.hi-on.org.tw/
(註三)這就是當初藍營設鳥籠式公投,把有公投資格及投票資格區分開的結果。
(註四)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5%A4%A7%E6%9C%832758%E8%99%9F%E6%B1%BA%E8%A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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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ply by jack


您的朋友一定被腦殘藍丁洗腦了,他對公投法的認知完全是錯誤滴。公投的結果只有兩種--通過或否決,而且須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
兩要件成立才能通過,

至於他說「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50%
公投就算成立...」等,根本是胡說,似乎四年前泛藍反公投時就開始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謠言誤導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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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三十條 (通過或否決之門檻)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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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O同學大人:
關於"公投",猴子是先問那些人:
"你會在租來的房子裡花大錢裝潢嗎?
"入聯公投"就是在拼"所有權狀"啦!
還"擱置主權爭議來拼經濟"咧XD
房子所有權不知道算誰的還要裝潢個鬼凸
附加一句:
當然啦~如果你把租來的房子裝潢很豪華拐到錢就要跑的人例外(如:唐X君)

PS:
照說...軍公教應該最支持台獨才對@@a
民間做生意從商的很好掏空落跑去國外,軍公教要等"期滿"...
結果反而我們努力在拼權狀,他們卻拿權狀要送人-_-
中國黨教育出來的人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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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
>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
>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
>你不領也不行

寄這封信的人基本上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大大也有提到資格分開的問題)

由於現階段選罷法規定只要設籍四個月就可以投票,而公投法是必須設籍六個月才能投票;也就是說,有權投立委票者不一定能投公投。因此,投票所入口領票處會分成兩桌,一桌發選舉票、一桌發公投票。

按照規定,選務人員在投票人領完選舉票之後,必須將證件、印章還給投票人,再由投票人交給下一位負責發公投票的選務人員,由選務人員核對名冊之後發予公投票。

在這樣情形下還能「不小心領到票」、「不領也不行」只能說是領票時如行尸走肉一樣或是在夢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