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2日 星期三

政教結合不是要喇嘛掌權

by 西藏通訊

達賴喇嘛在政教結合學術研討會上的講話

能組織今天這樣的討論會非常好,我在此表示祝賀!同樣一件事情,同樣運用智慧來分析,其結果或觀點也會不盡相同;任何事物都是因緣聚合而成,需要依賴許多外在的因素,不同的外在因素就會產生不同的表象,這是事物本質的規律……。
象西藏問題,我們秉持誠實,尋求公正、合理的解決,沒有什麼需要隱瞞的,如有什麼需要隱瞞的,就無法展開討論,只有靠命令或策劃行事。對真實愈加研究、討論,愈是相互交流不同的觀點看法,就愈能凸現真實的力量。正義的力量就是以此為基礎產生的。我總是說﹕我們西藏沒有武裝力量,但有的是正義的力量。因此沒有必要說謊,任何問題都是可以研究的。
象中共雖然擁有強大的武裝力量,但是由於缺乏正義的力量,因此有許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只好將其稱為國家機密而全力隱瞞或進行歪曲。正義之美和正義之力量是愈討論愈顯現,愈能加深個人的認識和信任。所以進行討論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我們的佛教和科學觀點之間的討論就非常必要,雖然不必在現代科技與佛教之間進行討論,但是從量子學說和精神、身體和心靈的關系等方面有很多是可以討論的……。
還有對西藏歷史研究也是很重要。我們一般說西藏歷史是從聶赤贊普開始的,但是在本教的文化記載中,聶赤贊普之前還有兩千年的歷史,在聶赤贊普之前我們西藏還有二十多代國王的歷史。在本教中記載有很多西藏的歷史,所以研究西藏歷史是非常重要的。
……我曾問一些印度朋友,問他們印度的文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他們都不知道,在本教文獻記載中,被稱為“瑪儀〞西藏古文字有三千多年的歷史,那麼印度的文字也有可能是從西藏文字中產生的。如果“瑪儀〞真的有三千年歷史,那麼就說明我們西藏現在的文字三千年前就存在……。
政治和藏中關系方面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我經常說﹕西藏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所能解決的問題,根據政治的需要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的。這個問題應該由歷史學家和法學家來解決。根據眼前的政治需要今天這個說法,明天又是另一個說法,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藏中關系的真實雙方都要實事求是地說話,西藏人方面只強調獨立歷史,中國也只強調元朝、清朝歷史等,這些都不是實事求是。有時候中國確實在西藏擁有很大勢力,這些要說明清楚。西藏方面就西藏和中國屬於不同國度、不同的法律管轄等等也要明確公正地進行討論,這是極為重要的…。
今天的主要議題是政教結合問題,我今天說的雖然不是深入研究後的結果,但我常認為政教結合應該有兩種形式,吐蕃時期的西藏國王所以稱為法王,是由於國王修佛法、按佛法治理國家民眾,因而稱為法王。由於是按佛法生活的社會和國家,所以稱為佛教之國;以法律而言有十善法、十六人法等。這個社會的領導不是喇嘛,也沒有喇嘛的地位,國王是俗人,國王自己修佛,用佛法治理民眾,教導子民人生要符合佛法,因此被認為是一種政教結合的製度。另一種就如剛才所講的,就是八思巴時期產生的政教結合製度,這是由一個喇嘛組織的喇章負起政治責任,掌握政權的製度,其後陸續有了五世達賴喇嘛建立嘎登頗章政權等,這是另一種政教結合方式。
在吐蕃法王以佛法治國的政教結合之前,認為還有本教的政教結合。由於西藏盛行本教,因此國王們信仰修習本教,以本教觀念治理國家,國家的各種儀式如對神的祭祀等按本教進行,所以那個時代是本教的政教結合製度。
西方如美國在他們的憲法和製度上都要向上帝宣誓等,不管是否有此名目,我認為事實上就是政教結合。在整個社會結婚、生死等儀式都按基督教進行。政府官員在就職時要求手放在《聖經》上對上帝宣誓。在這種形式下我認為已經成為政教結合。當然這不同於由一個“喇章〞掌握權力。
有關政教結合與民主製的問題,由一個喇嘛的喇章掌權,這在民主製下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剛流亡到印度,在為實施民主而起草《西藏未來憲法》時,鑒於如不能改變達賴喇嘛的職權,就不具備民主的組成要素,因此在《憲法》中規定如有必要,經人民選舉產生的議會三分之二議員的通過,即可以改變達賴喇嘛的職權,這是實行民主的主要標誌。
隨著流亡社會民主製度的發展,順帶回應中國政府宣稱我們是為了恢複舊製度或爭取達賴喇嘛地位的說法,我在1969年西藏抗暴紀念大會的講話中說明﹕西藏獲得自由後,將建立怎樣的政府要由西藏人民決定,而且達賴喇嘛掌權的這種傳統不一定會繼續。到了1992年,我們明確表明﹕未來西藏獲得名副其實的自治後我們要回去,達賴喇嘛在歷史上所有的職權將轉交給西藏民主政府的領導者,這是向民主階段的邁進。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某個喇章掌握政權的現象在西藏未來的任何時候都是不可能的。從八思巴時期產生的政教結合的製度應該結束了。
吐蕃法王們時期的本教與政治結合、佛教與政治結合以及基督政教結合等這樣的製度我認為應該繼續存在下去,為什麼呢?其中涉及很重大的問題,繼續存在與否主要要考量是否有此需要和必要,現代世界發達國家的經濟、教育得到很大的發展,民主製度健全、實行法製等的那些國家也有不公正以及欺詐、舞弊嚴重等情況,這些顯然不是憲法問題、不是由於缺乏知識或民主製度不健全的問題,而是由於自己心中沒有以善良慈悲之心渡過人生的想法或是雖有此想法而沒有實踐,遇到許多的困難和問題,因此我們要研究世界發達國家產生這些問題和困難的根源,以期未來在我們的社會中得以避免,從而達到更高層次的發展。因此宗教就顯得極為重要。
我們說宗教時,是指無特定宗教派別的普遍之精神,是與個人有關或由個人修習的宗教。如果由一個政府或公共團體專門或特別承擔起宗教的責任,這又會是個什麼樣的宗教?………
政教結合的“教〞如果走向某個特定宗教就會遇到困難,未來西藏的政教結合的“教〞如果成為單指佛教也可能會遇到困難的。
如上所說,宗教有用處嗎?確確實實有用處,說到有用處並不表明是進行一些儀式儀軌或論說教義觀點等問題。所謂宗教對社會有用處,其真正意義是能否產生利他心、不傷害他人、不說謊、誠實待人等才是真正的宗教。如此,則不管信仰薩迦、格魯、本教、基督教或印度教,都不會產生爭議,做到普及即是有用處。否則整天頌經或修持儀軌,結束後斗毆欺騙,或是滿口教義教規等,卻受製於貪痴欲念等,則有什麼意義?
誠然,調服性情的方式中教義與觀念非常重要,儀軌儀式也有點作用,就調服性情的方式以佛法緣起觀論解時,確實能產生若不調服性情則自毀前程的想法,我這樣說並不是因為這是由佛祖釋迦牟尼所開示的緣故,而是由於我們的苦樂均源自於能否調服自身性情,它告訴我們不要害人,如果不做一個善良的人,吃虧的是自己等調服性情的途徑。如果修持的是調服性情,就不能說某教要修,某教不準修。
無宗派的普遍精神是極為重要的,不能是某個特定的宗教。
佛教是直接與個人有關的,和與佛教有關的文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我想,與佛教有關之文化是一個和社會有關的概念,而佛教是直接和每個人產生關系的。拉薩的穆斯林信仰安拉而不去大昭寺,但其每天的生活卻受到佛教習慣的很大影響。西藏的社會有佛教徒、非佛教徒、無神論者等等,但其社會習慣卻與佛教有著很深的關系,所以,有不說謊、甚至連小蟲都不殺的好習慣……。
剛才議會副會長談到有人認為宗教影響經濟發展的問題。宗教並不影響經濟的發展,當然製造武器業等需要要考慮。十三世達賴喇嘛為鞏固國防從印度購買軍火,籌款時向西藏人民每人徵收兩個佔噶(西藏貨幣名),當時噶丹法座說我噶丹法座不交賣武器的錢,他就是持這種觀點。
與佛教有關的文化傳統中由於非暴力思想,所以對武器製造可能難以接受,當今世界武器泛濫暴力不斷,因此人民對軍火工業持厭惡態度,而西藏不一定由此能耐,即使由此能耐也不是好現象,還不如發展電腦之類輕工業更好,由於我們西藏的空氣很新鮮所以可以發展其他的行業。
有人可能會說像養雞、豬、魚那些動物的行業也會受影響?但仔細思考一下,象雞、豬、魚那些動物,特別是許多人面對魚類因難以忍受的痛苦而不斷掙扎時的無動於衷,一個對其它生命的痛苦無動於衷的人,難道會對人類內部、特別是對不能勞動的老人給予關愛嗎?也許他們就會冒出如果沒有這些飯桶、不必支付多余開支就好了的念頭。如此則不管是否有宗教都是一種心靈的墮落。相反,如果對包括昆蟲在內的一切生命都抱著關愛、慈悲以及期望一切眾生擺脫苦難的意念,如果見到殘弱者,馬上生起他與我一樣希望趨樂避苦,並因此而樂意進行幫助和尊敬,則這種思維對總體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對流血暴力的熟視無睹和麻木是建立充滿悲心社會一大障礙,同樣殺害大量生命的雞、魚等商業活動逐漸使社會對生命的摧殘熟視無賭,從而形成不良榜樣的話,就要評估暫時的損失與長遠利益的破壞之間應選擇哪一個。有些生產廠家在經濟上可能有點損失,但是從長遠而言也許並非如此。因此所謂政教結合的真正含義不僅是政治,而且含蓋人類社會的一切活動。如果合乎宗教地進行政治活動,合乎宗教地去生活、進行經濟建設或度過人生是對的,是美好的。不僅政治,對一切事務愈是抱著利他之心去做,愈能利益世界。反過來即使講經、建宗教道場等,如動機不良也會成為惡業。任何事情都依賴於動機,對任何事情都抱著利他的動機利益個人社會即是政教結合。因此政教結合含義廣泛,如能照此實施,未來的西藏就會成為一個幸福的社會,由於形成習慣,即使動物也不會被傷害,人與人之間友愛互助。所以政教結合很重要。
如果說政教結合指的是由喇嘛掌權的話,那在未來是永遠不會實現的。已經走入歷史的這種製度最後收場的角色大概要由我來扮演了。

腳注﹕*藏文中的“ CHOS SRID ZUFG BREL〞在譯成中文時以往一般均譯為“政教合一〞,實際上藏文原意是“政教結合〞,本文改譯政教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