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 星期三

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by 陳凱劭 2007/11/13

聯華電子創辦人曹興誠先生,以300萬自費,在兩大報、兩小報各刊登廣告,發表他對台中兩國關係的想法: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曹興誠先生任何主張都是他的個人自由。不過,我也要來行使一下我的言論自由的啦。這也是我多年來心中的夢想: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

台積電(右上圖,南科12吋晶圓廠)、聯電創辦之初,資金來自台灣人民納稅錢,我手上雖沒有兩家公司任何股票,但是我是雙雄的廣義原始股東之一。我來推動這個夢想促成台積電併吞聯電、台積電統一聯電、台積電和平統一聯電、台積電吃掉聯電(隨便一個名字都可以啦),當然是合情、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啦!

曹興誠先生提到:

敬請 馬英九先生、謝長廷先生(以姓氏筆劃序)合作推動制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以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終止國內之政治惡鬥。


太好了,我也正為國內晶圓雙雄惡鬥而煩心不已呢!敬請張忠謀先生、曹興誠先生,合作推動制定「晶圓雙雄和平共處法」,終止世界晶圓市場之惡鬥。

曹興誠先生提到:

今天台灣如欲舉辦「獨立公投」,可能被大陸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所以可能堅持十三億人都需參與投票。但台灣如果辦的是「統一公投」,則等於以前被強迫離散的一群親戚,決定要不要回家團圓。此時當然要尊重這些離散親戚的自主決定,不能「強押」親戚「回家」。所以「獨立公投」可能需要兩岸百姓一起來投票,「統一公投」則僅需台灣全體住民來參與,這才是正確的邏輯。


曹董的講法真是深得我心!聯電如果自己要辦「獨立公投」,當然會被台灣人民、台積電解釋為「分割祖產」的行為。

所以,聯電要主張自己是一家獨立公司,必需最原始股東及其繼承人、子孫,亦即台灣人民2300萬一起來投票(對啦!聯電還不是一家獨立的公司,我也有份的啦)。但是,聯電如果要辦「併入台積電公投」,聯電經營團隊、股東、員工去投就可以啦。

曹董如果能贊成我的主張,回到聯電推動「台積電、聯電合併公投」,我就會去曹董的Blog,以網路投下我支持曹董理念的一票!

曹興誠先生提到:

本人畢生從事科技產業之創設與發展,對參與政治全無興趣。惟感兩岸問題,已讓台灣陷入分裂混亂,相對於許多國家的進步神速,台灣正逐漸迷失於政治惡鬥之中。鑒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政治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因本人無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動,故不會「推動」以上提出之構想,亦無意對任何人施加壓力。本人因此希望,凡反對本人意見者,敬請自提高見,交付公評,而毋須將本人視為敵對政客,加以批鬥攻擊。此點立場,尚祈尊重。


嗯!本人畢生從事與科技產業無關之事業,對參與科技競爭全無興趣。惟感晶圓雙雄問題,已讓世界晶圓市場陷入分裂混亂,眾多股民不知該選誰,整天擔心受怕聯電股價泡沫化。相對於許多股票上市公司的進步神速,聯電正逐漸迷失於商業惡鬥之中。鑒於雙雄興亡,原始股東有責,乃不得已野人獻曝,希望能夠拋磚引玉,敦請晶圓雙雄領袖們檢討以往行不通之堅持,改以彈性與創意,來消弭衝突對立。

最好合併成一家公司,避免股民無所適從;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