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4日 星期日

台北市新聞處長羅智成捅出一個大漏子

by NOBODY

這個新聞處長捅出了一個大漏子還不自覺。 為什麼?

第一,他把養狗的費用增加了,也就是馬英九可能貪污的金額提高了。
第二,他說是主計處幫忙整理的資料。自費的金額,主計處怎麼可能有資料?除非是報了公家的帳。
第三,他還承認馬英九把特支費算成自己的財產,既然公私款項已經合一,除非提出具體單據,證明所有剩餘的特支費都用到了其他公共用途,或者他能證明使用其他的帳戶付了養狗費,否則馬英九無法證明只有九千多元是由特支費支出。
第四,他又主張其他有特支費的首長都必須公佈用途,馬英九才願意公佈自己的特支費用途。這一點就是誣賴的說詞,讓人更懷疑馬英九公款私用。
第五,既然把特支費算成自己財產,那就是個人所得,就必須報稅。我相信馬英九絕對沒有報稅,所以他又罪加一條,涉嫌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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