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華府政策與台灣關係法的深沈矛盾

by      / Ajin


《台灣關係法》從頒佈至今已33年。這段期間國際情勢變化多端。從近期華府在西太平洋的佈局觀察,可以認定65年來華府的政策仍維持一致。但從《台灣關係法》的角度來看,華府的政策卻反映出其本身的矛盾。 

就法條而言,《台灣關係法》明顯地把中華民國政府視為台灣當局,不是中國,其所覆蓋的地區也僅涉及台澎,不及金馬。但政策上,華府卻仍然支持掛著「中華民國」招牌,並統治著台澎、金馬與南沙太平島的國民黨政權,且以明顯的偏頗行為支持了2012年國民黨籍的總統候選人。

既然《台灣關係法》規定管理台澎領土的是台灣治理當局,且此當局更是由台灣居民透過民主制度產生,為何華府自始至終獨獨青睞流亡到台澎,且自稱代表中國的中國國民黨政權?為何華府行政部門會公開抵制民進黨的候選人?反過來說,為何台灣原生的民進黨政權會招惹華府的憎怨?

原因或許是華府的西太平洋戰略——賦予台澎「名義上的中國屬性」以拴住或利誘北京使其順從,而民進黨(台派)要走出國共內戰框架的主張正可能破壞這精巧的佈置。

《台灣關係法》以「和平解決」一詞概括台澎與中國的關係,但台派以和平途徑宣告台澎領土不屬中國,地位未定,有待全體居民共識,這努力卻被華府看成可能引發北京動武,此非現階段華府所樂意見到。另一方面,幾十年來台派致力「住民自決」,這也使華府擔憂一旦台派執政,是否即破壞了前述台澎在「名義上的中國屬性」的胡蘿蔔功能,從而消融了美國西太平洋的戰略?

也因此,就算國民黨再爛,再怎樣與北京私通款曲,華府也不得不繼續容忍。因為國民黨的「中國招牌」與華府的長期大戰略吻合。

2012年的選舉是個活生生的教訓。此後台派必須認清:由於國民黨對美國尚大有利用價值,同時它也是從《盟軍第一號命令》、《舊金山和約》、《協防條約》、《台灣關係法》到各種軍售的當事人,雙方太清楚對方,更掌握太多共同的默契。未來,美國在必要可能仍會壓制堅持以台澎主體為本位的民進黨,讓國民黨候選人(如郝龍斌等)勝選,以維持難以言傳的「現狀」。

分析至此,此後台派必須以《台灣關係法》、三公報、《舊金山和約》加上柯林頓總統所說的2300萬居民的共識作為基本立場。

《台灣關係法》走到第33年,台派才體會原來是「中國」兩字,而不是民主人權,讓國民黨在美、中兩國予取予求。豈不令人執筆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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