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中華民族被濫用

by 劉重義


在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過程中,不斷強調自己「不會出賣台 灣」、「燒
成灰也是台灣人」的馬英九,為了掩飾其外來赤藍人本質,選舉過程幾乎不會公開
說自己是「中國人」,甚至連「華人」都不提。當選 之後,驕傲的他才又開始使
用「中國人」及「中華民族」揭示其民族認同。在2008年5月20日的就職演說,他
就露骨地說出讓許多台灣人不舒服的「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

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於2008年12月31日,出席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紀念中共的《告
台灣同胞書》發 表30周年座談會上,為了鼓勵和拉攏馬英九,做了針對性的講話,
全文用13次「中華民族」做「反獨促統」的呼喚。《告台灣同胞書》是中國人大常委
會於1979年1月1日美、中正式建交之日,以「我們中華民族是偉大的民族」針 對
台灣住民所發表的統戰聲明,尤其針對赤藍人招降。

中國黨和中國共產黨兩黨都是僵硬的威權意識型態的黨,因 此,至今未曾出現具
有現代社會意識和視野的政治人物,他們對中國的現代意義以及中華民族概念缺乏
跟得上時代的認知與調整。鄭欽仁教授發表於2010年12月的《台灣風物六十週年專
刊》的《中華民族論》,對這個被濫用的「中華民族」,有精闢的研究,重點扼要整
理如下。

1901年,流亡日本的梁啟超,看到日本之《東洋史》幾乎等於《中 國史》,但發現自
古以來只有朝代的名稱,卻沒有國名,乃提出以「中國」為國號。十年後,清朝被
推翻,這個國名被法制化,成為政治制度。自 此中國一詞有別於過去歷史上所指
的區域或文明。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
是中國在聯合國 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可見中國做為國名在國際社會已被公
認,而且有專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像是朝代的名稱,而中華民國已被
中 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因此,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才是「中國人」,目前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並不是「中國人」。

  梁啟超在1901年還提出「中國民族」之語詞,並意指漢族。1902年他重新提倡
「中華民族」一詞,仍然意指漢族。他是提出此 用語之第一人,從此被普遍採
用。梁啟超以黃帝為中華民族始袓,是傳說中一個像人又像神的萬能者-軒轅氏,
在五行思想盛行的時代,將之排入 土德,位居四方之中的位置。土是黃色,故稱
之謂黃帝,宣稱文字、曆法、音樂和醫藥都是他發明的。塑造出一個神話,做為一
個民族以及國家形 成的政治上的意識形態,而且帶有神權思想,以此做為「近
代」國家建國的理念基礎,可以說是荒唐的。

  辛亥革命是要「驅逐撻虜,恢復中華」,前者要推翻異民族 統治,後者是漢族
的光復革命。1924年,孫文在講解民族主義時,主張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他
主張漢化,骨子裡反對「五族共和」。1921年他在桂林對滇贛粵軍的演說中 提
到:「五族共和」是騙人的,西藏、蒙古、回、漢民族都沒有自衛能力,必須發揮
「大民族主義」使他們被優秀的漢民族「同化」,因此不是 「五族共和」。孫文
為「同化政策」的正當性,重新定義中華民族為:漢民族與被漢民族「同化」的少
數民族,融合成一個民族概念的「中華民 族」。所以,本質上中華民族就是「大
漢民族」,源自不折不扣的「大漢沙文主義」思想。

自梁啟超提出中華民族的概念以來,經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 和國,仍沿襲過去
大一統的思想,並沒有將統治「天下」的意圖剔除。從民國成立迄今,尤其是中華
人民共和國,仍舊在東亞劃上「勢力範圍」, 主張他們的「固有領土」。當然,
也將以往「朝貢國」的領土包括在內。因此,是十足的帝國主義思想。孫文於1919
年開始發表《建國方略》,提出許多實業計畫,認為這些邊疆 地區有豐富的鑛產資
源,產業的開發是國民的需要。移民、開發與漢化的同化政策,從歷史經驗傳到孫
文與中國國民黨,然後到中國共產黨。這種 「滅其族、滅其文」的政策,在目前
的中國,從東北到西北、到西南,如火如荼的在進行。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蔣介石受盟軍委託佔領台灣,並不代表 台灣的土地與住民
屬於中國,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蔣介石企圖將台灣攫為己有,急速將台灣「中
國化」,其實就是「中國國民黨化的中國 化」,即將中國黨的價值觀以「政治
力」強行植入台灣人腦中。故與台灣從來沒有關係的孫文被捧為「國父」,三民主
義與《國父遺囑》變成台灣 人要解救「大陸苦難同胞」的咒語。在兩蔣過世之後,
台灣人意識快速提升,赤藍權貴為了維護他們過去以暴力和非法手段,在台灣社會
佔有的政 經、社會優勢地位,乃轉而「聯共制台」,祈求中共為他們撐腰,幫他
門壓制台灣人。2008年馬英九復辟成功,從台灣人手裡奪回失去二十年的執政權。
赤藍權貴毫不掩飾地濫用政治權力,硬搞「去台灣化、去自由化。」這是在赤藍人
掌控的「中華民國」殖民體制下,另一種形式的同化政策。

以 中華民族為單一民族,想克服或削除各個民族之差異,最後祇能用鎮壓的手
段,這種行為當然不會被國際社會所允許。擬訂「扶持行動」(Affirmative
Action)保護少數民族的人權,已成為人類普世價值的規範。前大連市 市長薄熙來
迫害法輪功,已在2009年11月被西班牙國家法院以「殘害人群罪」和「酷刑罪」起
訴。濫 用「中華民族」來侵害人權或侵略其他民族,必然遭到懲罰,赤藍權貴和
中共貴族不能不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