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黨性

by 延平旁聽生

在公共場合上,甚多台灣公職人物以他們的制式衣著,來表明他們的政黨屬性。蔚然成風,由來已久。就一個成熟民主社會而言,這簡直是難以想像的怪事。每次看到國民黨人和民進黨人穿上顏色鮮明的背心(而且繡上黨名、姓名),招搖在國會議壇和記者招待會,或者現身電視螢幕,都有觸目驚心的感覺。

在某意義上,不同顏色制式背心之間的強烈對比,貼切反映了近年來台灣的政治惡鬥。而且,其意涵其實不僅如此而已。

數年前閱讀Ernest Gellner 在1994年出版的文集(Conditions of Liberty: Civil Society and its Rivals)。其中一段描述,印象深刻。傳統社會裡的組織結社,大多有嚴格規範以及高度約束力,一旦加入就不易脫身。成熟的民主社會,則反其道而行﹕黨性漸淡,可以輕輕鬆鬆自由加入和退出組織。以往若要加入一個政治組織,可能要宰殺牛羊、發毒誓,以宣示茲事體大,絕非兒戲。而現代文明社會則不需要,甚至於可能禁止。如果以台灣背景來比擬,或許可以說,以往要歃血為盟或者斬雞頭;近來,似乎很少人有此胃口了。對於那些具有強度約束力的政治組織(或者派系,如新潮流),現代公民大多會抱持不信任態度。這是其來有自的。

民主體制下,人民不但思想自由,而且可以隨時隨性改變政治立場,不受拘束。唯有如此,選情難料、民意如流水的趨勢,才能夠形成,也難以遏制。主流民意通過選票,以監管、檢驗、制裁政黨和政治人物,才成為可能。有鑒於此,成熟民主社會的主流選民,不容許自己的政治見解和政治選擇,遭受任何政黨任何形式的綁架。例如,若是凡事都要無限上綱,扯上民族大義、愛國情操,或者宗教信仰、血緣瓜葛,他們一般都會有強烈反感。

不僅如此而已,他們也不樂見任何政黨以強度紀律控制黨籍公職政治人物(和一般黨員)。因為,在最高層次
上,民選公職必須以民意為依歸,而不是以黨意為依歸。黨意若是凌駕在民意之上,絕非民主社會之福。在政黨政治之下,各政黨當然應該各自以政治綱領的內容,爭取選民的認同。但是,如果當地公職人物必須接受政黨嚴格紀律約束,不易為主流民意所左右,那麼,黨意服膺於主流民意的機制何在?

更為緊要的是,權力不但趨於腐化,而且必趨於傲慢。倘若民選的公職人物必須以黨意為依歸,必定使得政黨機器權力集中、膨脹,坐大而傲慢。一個政黨甚至於可能敢於蔑視神聖的國會議壇,驅使公職人物如同小醜般地舉牌、哭鬧、叫罵,從事大打群架式的政黨惡鬥。近年來的台灣,正是如此。這絕對不是現代公民所願意看到的。是以,選民要有效節制一個政黨,就不能不從節制公職候選人開始,耳提面命提醒他們,切不可唯黨命是從。

或許是由於這個原因,在大部分的先進民主社會,非選舉期間,政黨機器低調運作,或者少有運作。縱使在全國大選期間,大部分人民甚至於不知道各主要政黨主席的姓名。如同台灣各政黨主席那般位高權重,一言九鼎,號令國會議員,那是難以想像的事。更難想像的是,黨籍公職人物竟然如同儀杖樂隊般穿起顏色鮮明的制服,以資識別,唯顏色是問,一個命令一個動作,在在顯示壁壘分明、黨同伐異的對立氛圍。試問,國會議壇有尊嚴可言嗎?有智慧的選民可以忍受嗎?

台灣國會議員身上那些顏色鮮明的制服,象徵著台灣民主政治不成熟的一個面向﹕過當的黨性,傲慢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