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王力雄:妥協換取不了自治

by 王力雄 2007/11/09

向专制政权索求“名副其实的自治”,无论怎么妥协和变通都是没有用的。根本的一点在于,你“名副其实的自治”了,它又怎么专制呢?


流亡西藏所要求的「名副其實自治」,也可以表述為「藏人治藏」,而其中的關鍵,在於治藏的藏人如何產生。目前藏區的政府首腦也是藏人,但是且不說實權是在漢人書記手中,那些藏人首腦的任命都是出自北京,而「名副其實的自治」,則必須是由藏區人民自己來選擇掌權人。

人民的選擇當然只能通過民主,這就是達賴喇嘛在1992年發表的《西藏未來政體及憲法要旨》中 所宣稱的,要「實行三權分立的政黨議會制度」;也是西藏噶廈政府2005年解述「中間道路」時所表達的,「這種區域自治應該是由根據民主程序, 通過人民選舉產生的議會和政府所主導」。但是這顯然構成了達蘭薩拉和北京之間的根本障礙,北京怎麼可能允許在它的專制統治下,出現一個覆蓋四分之一國土的 民主制度呢?

近年,達蘭薩拉為了克服這個障礙,提出另一種說法,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框架內」實行名副其實的自治。相對以往主張的民主制度,這是一個很大的妥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框架內,至少不會有三權分立和政黨議會制的空間。

說達賴喇嘛和流亡政府放棄了民主理想,當然沒人相信,這種變化應該是達蘭薩拉根據現實的可能性,放棄了以往追求的西方民主,但是仍然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框架內」,尋找到由藏區人民自己推舉當權者的途徑。

許多專制國家的憲法都寫得很漂亮,字面上也存在民主程序,如果真能把文字落到實處,實現的民主內容應該不會少。例如中國現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若是真正按照憲法實行,也可以讓人民在相當程度上選擇和罷免領導人。而這裡的關鍵,在於憲法必須得到落實。

但是憲法文字從來只是專制者的把戲,不但不會在現實中兌現,還要用一切手段禁止他人履行。例如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現實從來只能看到相反的情況。而人民代表大會存在幾十年來, 也從未改變過「表決機器」和「橡皮圖章」的實質。

因此,向專制政權索求「名副其實的自治」,無論怎麼妥協和變通都是沒有用的。根本的一點在於,你「名副其實的自治」了,它又怎麼專制呢?

(RFA自由亞洲藏語專題節目,任何轉載請註明。)

圖為流亡藏人畫家Tenzin Dhonyoe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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