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番茄與龍葵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6640?page=1

2012年09月20日 06:39 AM

番茄與龍葵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 許知遠

一
髒話此起彼伏。比起七個字的“打倒日本帝國主義”與過度陳舊的“抵制日貨”,“小日本,X你媽”、“野田佳彥,傻X”與“血洗東京”、“對日宣戰”的口號,顯得乾脆有力,更帶有一種暴虐式的快感。
遊行是封閉迴圈式的。你先在德國學校門口,加入一個正在集合的隊伍,等到人數到了一百多人以後,就可以出發了。在路上,它們形成一個接一個的鬆散的方陣。有的隊伍人數眾多,紅旗招展,有更多的標語,聲音更嘹亮,有的則鬆散、氣勢不足。但每個隊伍第一排總有人舉著毛澤東像,也總有人手中拿著擴音器,帶頭喊口號,還有一些人唱起了“我的中國心”與“義勇軍進行曲”。
隊伍時走時停,讓人想起運動會的入場室。兩旁則是欄杆與藍色警服的員警,宣傳車則一刻不停播放著這樣的呼籲:政府與人們的心情是一樣的,必將捍衛釣魚島的主權,但請人們理性地表達愛國熱情。你熟悉那種音調,似乎粉碎四人幫、天安門事件,都是這樣腔調的宣傳,充盈著“黨”的味道,它總和你站在一起、總理解你的內心、總有義務指導你,總用空洞的抒情的來表達。
在經過日本使館時,口號聲更嘹亮,人們甩出了手中的礦泉水瓶與雞蛋,它們穿過一排排的手拿透明盾牌的防暴員警與漆黑鐵門,進入了只有員警與兩位攝影師的院落裏,或是在砸在四層灰色樓房牆壁上,上面掛滿蛋青與蛋黃。樓裏似乎空無一人,比起馬路上的吵鬧,它散發出一種令人特別的鎮定,像是一種高度壓抑後的沉默。不知館內的工作人員對這一切會做何想。他們一定會有一種深深的被圍困感,其中混雜著屈辱和莫名的神秘,舊大使的車上的國旗被人路上搶走了,新大使在上任前卻突然逝世。我突然想起了1999年夏天那一幕,當成群示威者向美國使館仍石塊後,李潔明頹然在只殘存幾片碎玻璃的窗前的向外張望。中國人仍很少意識到,在我們高呼“日本帝國主義”或“美國帝國主義”時,在世界的眼中,中國已經變成了一個新帝國。在我們仍覺得自己是歷史的受害者時,很多地區的人們則認定中國正在給他們帶來新的恐懼與傷害。

二
遊行隊伍沿著亮馬橋路北側向東,直到一個高瀾大廈的路口再折回,最終回到德國學校門口,倘若你願意,可以一直迴圈的走下去。
這是北京最富有的地區之一,你看得到凱賓斯基、四季酒店的高樓,也經過加拿大國際學校與好運街上的成串餐廳。它們都是一個迅速豐裕、開放的社會的象徵。但是在過去的幾天裏,這新的繁榮顯得如此脆弱。
我打量著周圍的人,這些熱衷於拿著手機拍照人們,真的在乎釣魚島,真的憤怒於日本的所為,真的有勇氣沖進旁邊的酒店,砸爛玻璃嗎?
在過去的幾天裏,遍佈中國的反日遊行,演變成一場社會騷亂。除去層出不窮的暴力事件,還有令人瞠目的極端情緒的復蘇。當你看遊行隊伍中的毛澤東像,或是“寧可大陸不長草,也要收復釣魚島;寧願中國遍地墳,也要殺光小日本“的標語時,你真感到黑暗亡靈再度復活,扼住了這個民族的咽喉。這場反日遊行,跳過了五四運動以來的遊行傳統,直接與義和團銜接了起來,它以空洞的仇外為名義,行所有的罪惡之事。
僅僅用“烏合之眾”或是“非理性的民族主義”來概括嗎?在騷亂發生後,香港人中流傳著這樣的說法:大陸人民以實際行動證明,洗腦教育的危害性。同樣是群體示威,比起香港人,大陸人的表現混亂且殘酷。這也令人想起埃裏克•霍弗的著名比喻,他用番茄與龍葵來比喻不同類型的群眾運動——它們都屬於茄科的植物,它們在形態與內在都有諸多相似之處,番茄營養豐富,龍葵則有毒。
我們正品嘗的龍葵,既與長期的扭曲歷史教育有關,是一個失敗的公民社會的必然後果,但更重要的是,它明顯被上層的政治鬥爭操縱。
但這一次示威的暴力與粗鄙程度都超越了人們的想像,“殺光日本人”與“活捉蒼井空”這樣的口號並存。它與幾年來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相關,人們的不滿需要宣洩,失意者很容易演變成狂熱分子,釣魚島或是日本只是這種情緒的藉口。但不要以為這是一群狂熱分子的衝動。倘若你生活在中國,你一定知道倘若有大批的員警在旁,你是很難去砸毀路邊的商場的,儘管人們哀歎道德淪喪,但是公共理性也在迅速提升,人們對於“非暴力”早已達成默契。
在這樣超級的維穩狀況下,只有官方的介入才可能把反日示威演化成一場普遍性的城市騷亂。而這一切,也必然與上層的權力鬥爭有關。倘若沒有慈禧的默許,義和團不可能進京,沒有毛澤東的上層權力鬥爭,文革式的混亂很難發生。而如今這場社會騷亂,也伴隨著新的權力交替。

三
用了40分鐘,我走完了示威路線。看得出,大部分人著迷於這行動本身。抗議仍是個新鮮事,或許在他們的一生中,也很少有機會走在馬路中央,呼喊口號。他們拼命的拍路旁的景象、還有自己,享受著觀看別人也被別人觀看的過程。對於釣魚島、日本,他們必定都一無所知。倘若觀察他們臉上的表情,你會知道他既很難熱愛什麼,也很難仇恨什麼。他們是高度功利的,也是高度表演性的。即使走在了一起,喊了共同的口號,你也感覺不到陌生人之間萌發出的親近感,激發出共同情緒,人們只是鬆散的湊到了一起。
不過,每個隊伍的一頭一尾,都看得到這樣的活躍者,他們大多皮膚黝黑,留著平頭或光頭,他們舉著毛澤東的畫像,或者拿著話筒,他們帶頭喊口號,催促人們步子快一些,聲音大一些。
“這畫像從哪來”,在遊行快結束時,我走到前面,問這個舉畫像的小夥子。
“是自己做的”,他說。
“那為什麼每個隊伍的都一樣?”我繼續問。
“哦……”他的表情有點尷尬。
“是發的,發的”,他身旁的一位光頭大漢不耐煩的說,“問那麼多幹嗎?”

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你們」和「我們」

 

老公有一位台灣的親人是在台北的一間教會工作,而且碰巧這個教會的屬性又相當「藍」。幾年前老公回到台灣,驅車前來會面的親人開著一輛嶄新的休旅車。由於教會工作的薪水並不高,這位親友解釋說,那其實是一位教友全家移民前,賤價賣給他們的中古車。

根據過去和這位親友相處的經驗,這間教會的教友們有「中國熱」的傾向,而且大多數的自我認同是「中國人」,或頂多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當年阿扁還在執政的期間,我們聽過的轉述是教友們罵起台灣會「嘴角吹泡泡」,但談到中國反而是眼睛發光,前景美好的表情。有趣的是,罵歸罵,但阿扁總統的八年他們反而還在台灣,但馬先生執政兩年多後,也就是2010年底,故事中的這家人倒是移民走了。 

坦白說,世界這麼大,出生時又沒有生在哪個家庭或國家的選擇,既然不喜歡或因其他因素要移民離開都是每個人的自由。不過既然親人所屬的教會對中國是如此讚揚,老公很自然的問了:「所以他們移民去中國了嗎?」 

答案揭曉:「不是中國,他們移民去加拿大。」 

這樣的故事在台灣社會中真的很常見。極度看不順眼台灣或台灣人,且口口聲聲吹捧中國和中華文化,然而在關鍵時刻,他們的選擇卻又和中國相差十萬八千里。有人稱這是在台中國人的「種族優越感」;但嚴格說起來,這些人的言行還是比較像「極端自我優越感」。 

正如同日前的王效蘭女士事件一樣。因為不滿李登輝的「釣魚台是日本人的」發言,王效蘭在公開場合以「你們台灣人真可惡」等等誣蔑性的言詞,大聲咒罵這個待她不薄的土地和人民。不過,當許多人不爽王效蘭罵台灣人可惡時,令我更感興趣的反而是開頭的「你們」一詞。

假如,台灣人在她的口中是「你們」的話,按邏輯推論,對王女士而言「我們」應該就是中國人。而且王效蘭在今年二月接受英國《金融時報》專訪時也鄭重表示,「別叫我台灣人,我是中國人。」

王效蘭自稱是中國人並沒錯。她出生於中國重慶,更何況,自我認同本來就跟宗教一樣,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不能也不該強求。然而有意思的是,不願認同台灣的王女士的生平簡介中,卻只記載了她在台灣、瑞士、和法國長住的紀錄;獨獨少了中國,這個照理說應該是她心中最愛的祖國。

更有趣的是,王效蘭雖然自稱反共,但她又認同中國北京政府的統治手法。王女士對《金融時報》記者說:「現在,我同意他們的作法。他們有紀律。在有法治之前,不必給予太多自由,」她強調,「你必須教導人民尊重法律,即使是惡法。」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像這種反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權的驚人之語,出自一個享盡民主自由社會好處的人,果真是特別諷刺,也再度證明了王效蘭其實是「極端自我感覺良好」的病態,連「種族優越感」都談不上。否則,王女士又為何要對自己的同胞(中國人)如此殘忍?

事實上,王效蘭口中的「你們」,正好也是「極端自我感覺良好」者的發言特色。這是下意識區別自己和外界的界線,更是階級化周遭人的工具。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應當就是馬英九先生2007年對溪洲部落原住民朋友的發言:「我把你(們)當人看,我把你(們)當市民看,要好好的把你(們)教育」。

然而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你們」和「我們」的區分。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描述的,就是志同道合的人會相聚成群的自然現象,因而有不同群體的差異。今天台灣社會最大的癥結,其實是馬先生之流的人認為,在分享社會資源時,「你們」和「我們」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或標準是理所當然;而在歧視的想法中,甚至還對「你們」有下意識的「非我族類」的仇恨心。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勞工基本工資一天多一顆魯蛋很困難,但軍公教先有18趴還能加薪3%是天經地義。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沒錢繳健保費的人民是活該被鎖卡,但馬先生可以欠繳四百億的健保費還能進駐總統府。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國營獨佔事業的虧損要人民買單,但台電員工的年終紅利還是年年照領。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中國國民黨可以「開法院」,但台灣民主進步黨就應該「挫著等」。

正因為「你們」對上「我們」,李慶安詐騙台灣人民一億多是「勞務所得」,並全身而退的同時,阿扁前總統財產申報不實匯款海外,當然就是貪污所得而且罪該萬死。

不公不義在全世界任何社會都可能存在,但在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當我們有超過半數的人民,對普遍的不公不義不僅視而不見甚至為虎作倀,這不但是身為現代台灣人真正的悲哀,更是遏阻台灣社會進步發展的一大障礙。

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中共眼中的「中華民國」

 

《中華國耻地圖》,中國河北省工商廳,1929(美國國會圖書館收藏)。這份地圖顯示,當時在中國內部(表面上)達成政治整合後,國族主義轉將目標對外。此縮圖中的淺紅色部分為清帝國失去的疆土或附庸,完全沒提也未畫出今天在中國引起一片狂熱的釣魚台。黃色部分為當時中華民國宣稱領有的疆域範圍,包括今日的蒙古共和國。如果真的要為清帝國的失地「雪恥」,中國遲早得跟十幾個國家打仗,包含美、日、印、俄在內。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

《孫子兵法》

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殘滅之政,累世受患。造作過制,雖成必敗。

《黄石公三略》

只要國際場合出現「中華民國」名號或其象徵,北京就會施壓,務使它立刻消失。這一點,大家都知道,也習以為常,好似那是自然現象,就像蘋果會從樹上落下而非向上飄一樣。極少人深究箇中原因。

 因為中南海的大官們一看到「中華民國」就全身發癢冒疹子?當然不是。中共政權的正當性(legitimacy)最初建立在人民解放軍於1949年擊垮貪腐無能的國民黨政權、消滅中華民國。這個新政權若自始同意「中華民國」還存在,等於留一扇門給舊政治勢力,讓對方有機會回來挑戰自己的至尊地位、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並不是說他們怕「中華民國」或這塊招牌底下的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之所以敗逃渡海,是因為被大多數中國國民唾棄;就算沒有共黨的武裝革命,蔣家集團應仍免不了失去政權。1949年以後,由於共產黨的接連鬥爭,更由於世代交替與經濟社會結構改變,中國內部可以讓國民黨起碼立足的社會基礎從殘存變成完全消失。在北京躋身核武俱樂部(1964)後,蔣家政權軍事反攻的夢想更徹底幻滅。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共產黨都不會怕國民黨,亦不必擔心中華民國的復活。

中共真正的慮念是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奉為某種讓人民磕頭膜拜的「一神教」。任何關於中國政治體制的另類想像全被視為不容存在的邪教異端,連可能滋生或傳播「異端」政治思想的場所與網絡都須受嚴密監控,包括internet以及以梵諦岡為中心的正牌天主教會。本來無涉政治的法輪功亦然:它之所以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並非因為其教義內容,而是因為它創造了一個中南海無法全然控制的社會網絡。相較於法輪功,蔣家集團搬到台灣的那塊「中華民國」神主牌對數以億計的中國人其實毫無號召力可言,它只不過是「殺無赦」的至高律令下必須摧毀的眾多事物之一。

以上乃「一中原則」(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奧義。循此理路,即不難認識到:在北京眼中,2000年才出現的所謂「1992共識」在內容上絕對只能是「一中原則」,絕不容「各表」,而所謂的「共識」無非是「以我識共你識」(這裡的動詞「共」跟中國共產主義那種「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我的」思維系出同源,意指「吃掉」)。

常有人以「天無二日,國無二君」的傳統政治觀念來理解中共對「中華民國」名號的打壓。這種解釋不夠全面,尤其難以照顧到政治上的利害關係。如果它足以解釋中共的這種行為,主張改「中華民國」為「台灣」的台灣主權派應該受中共歡迎才對;但是,中共一貫主張的是:台灣不但應該撤掉「中華民國」這塊招牌,更不可以改稱「台灣」或「台灣共和國」等國家級名稱,而只能被定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簡稱中國台灣)。佔領台灣才是中共的實質目的。

老蔣於1949年躲到台灣,中共乃順勢以「主權領土完整」 為藉口來主張併吞在法理上與事實上均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換言之,隨著老蔣的遁走海島,殲滅或招降仇家宿敵(國民黨)的基本任務跟擴張領土的野心彼此嵌合在一起。至於所謂的「自古屬於中國」云云,嘿嘿!那只是個政治幌子,否則,要討回的領土可多著呢,例如曖琿條約的廣大失地。

標語底下的盤算才是重點。積極而言,台灣是中國向太平洋擴張的戰略關鍵(啊!拿下台灣!屆時,會有數億中國人張燈結彩——可惜他們沒讀或沒讀懂歷史,不曉得那將是劫難的開始)。消極而言,這種懸而未決的政治問題是專制的好藉口,它告訴人民「革命尚未成功,繼續服從領導」,有助於維持中共的一黨專政,而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如果真的拿下台灣,就會有接二連三的藉口來替補,例如南海或釣魚台等等——這是帝國擴張的老套) 。

Bundesarchiv Bild 146-1985-083-10, Anschluss Österreich, Wien

 

維也納,1938年,群眾夾道歡迎併吞奧地利的納粹德國軍隊。

多年來,中共不急於拿下台灣,他們要將阻力與成本降到最低。手段在九七前的香港已經實驗過,也就是多方滲透,掌握政治、經濟、媒體網絡要脈。他們只消奉行孫子兵法,不戰而屈人之兵;而這種「對台工作」的最佳結局則是作到讓台灣百姓夾道迎接「王師」,如同1938年的奧地利那般地把「門打開」,歡迎納粹德國軍隊入境來「完成統一大業」。

現在台灣內部的政治情況更讓中共上上下下信心十足,好整以暇地等待台灣人的心防完全卸除。在這之前,等待的時間不會白費,因為整個過程不斷產生政治利益與金錢利益。這些利益雖會外溢讓走狗們多少舔一些,但是「收尾會」的終極贏家仍是紫禁城裡面的主子。

台灣頂的那塊「中華民國」招牌是這個權力遊戲的重要槓桿,所以,想取下這塊招牌的台獨勢力變成例外:雖是「敵人的敵人」,然而,不但不能成為朋友,而且是更討厭的敵人。於是,循著「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之規則 ,國共如今聲息相通、水乳交融(直到狡兔死的那一天)。同理,日前中國保釣示威那一片紅色旗海中偶現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 不論是出於官方安排或縱容,也是基於「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統戰算計——而且,這是個一魚多吃的連環計(詳見本文末段)。

一旦參透箇中實際政治利益計算,就不會惑於表象層次的矛盾。中共一方面在國際社會到處撲滅「中華民國」名號;一方面卻希望「中華民國」的象徵符號繼續在台灣內部使用(但不能出現在北京欽差面前),以繼續維持傾向「中國認同」的官方意識型態。看似矛盾的這兩種態度實際上相互為用:讓「中華民國」名號存在、而且只存在於台灣,以虛擬地延續早已結束的國共內戰,裨使併吞行動師出有名,而且同時可以拿「內政」當藉口來排除第三國的干預。對中共而言,「中華民國」最後將會是人民解放軍登陸台灣的墊腳石 。

就算中共早一步垮台,其繼承者也很難跳脫這個思考架構,因為「台灣屬於中國」早已變成一種宗教信仰,而攻佔台灣(不論以飛彈或銀彈)就像是二十一世紀版的十字軍東征(跟古時候的十字軍東征一樣,少數人趁機大發利市)。

很多台灣人由於自幼受教育灌輸而對「中華民國」寄予情感,因此反射式地只從情感層次來面對中共之打壓與懷柔,忽視其諸般作為是基於冰冷的政治計算,從而對大局發展抱持不切實際的癡想期待。其實,台灣人早就不得不面對事實:中國國民黨所謂的「中華民國=中國」是個幻象,這幻象的背後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現實。然而,多數人因怠惰、懦弱或心智荏弱而選擇矇眼逃避、繼續受騙或自我欺騙,不願誠實面對國家之基本界定問題。中國共產黨樂於見到中國國民黨繼續蒙蔽台灣人民,因為他們知道:這兩個式子會在時間上結合變化,最終成為「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相對於這個主要戰略路徑,釣魚台問題對中共而言是次要的,但卻很有用,因為它一方面有助於挑撥離間,破壞台日關係,進而誘使台灣去對抗具有保台功能的美日軍事聯盟(同時也就破壞了台美關係),另一方面可藉著製造共同敵人而針對台灣內部與國際輿論營造「兩岸齊心抗日」、「北京主唱、台北幫腔」的幻象,在大眾心理上為「終極統一」鋪路。馬英九根本不必為了釣魚台而去彭佳嶼虛張聲勢。若又要釣魚台、又要講和平,何不真的著手把這個案子拿到荷蘭海牙,請國際法院裁決呢?喔,對了,請馬先生記得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去提告喔…(冷笑中)

2012年9月18日 星期二

六輕年排碳量 等於1萬年中秋烤肉

source: 2008-9-8 自由時報

六輕年排碳量 等於1萬年中秋烤肉

與烤肉一次排放4.44公斤CO2相等的活動
台塑六輕一年排放六千七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等同供一萬零四百九十八個中秋節烤肉的排碳量。 (資料照,記者詹士弘攝)
馬政府上任後環評通過的重大開發案CO2排放量
中秋烤肉6382噸與國內重大工業排碳量比較
台塑六輕一年排放6700萬公噸CO2等同生活用電排碳量

政府搞脫西裝換小車

環團批只是表面功夫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新政府的節能減碳淪為口號,環保團體痛批,政府只會搞首長脫西裝、大車換小車,如今又倡導停辦中秋團體烤肉,卻在排碳大戶的重大開發案上頻頻放水,喊節能減碳根本只為博取美名,做表面功夫。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執委、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表示,中秋節是否集體烤肉,對節能減碳差別或許有,但其實不是太大,政府應該思考的是,如何讓節慶活動過得更精緻有創意,如果辦得精緻、健康,就算烤肉也未嘗不可。

環 保署表示,以一家四口烤肉使用一.二公斤木炭估算,約排出四.四四公斤二氧化碳,國人一年僅一次的中秋烤肉排碳量總計約六千三百八十二公噸,但馬政府上任 後,通過的電廠及鋼鐵廠開發案,每年增加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就高達一千五百多萬公噸。而以台塑六輕一年排放六千七百萬公噸二氧化碳來看,等同供一萬零四百 九十八個中秋節烤肉的排碳量。

國人一年烤肉排碳量

不到全國排放量0.002%

環保人士批評,國人烤肉排碳量不到目前全國排放量兩億六千五百五十萬公噸的○.○○二%,更不到馬政府開放工業大廠所新增排放量的○.○四%,中秋烤肉被嚴重污名化成污染行為,政府卻容許工業排碳污染?

徐光蓉說,馬政府喊節能減碳,總是要老百姓去節能減碳,卻不去處理高耗能產業的污染問題,「挑簡單的做,不去面對真正問題」。

比如說,吹冷氣一小時排放○.六四公斤的二氧化碳,看電視一小時排放○.一公斤的二氧化碳,以台塑六輕排碳量來看,竟等於全台灣人每人全天二十四小時吹冷氣一百九十天,或是二十四小時看電視看三年多。

徐光蓉強調,國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六成來自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民眾住宅產生的其實僅佔一成三,如果新政府嘴巴喊節能減碳,卻又放任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開發案等過關,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徐光蓉也痛批,馬總統把減碳期程訂在二○二五年回到二千年水準,只有遠程目標,無近程目標,「根本就是不負責任的作法」,跟西方先進國家作法相反。

台灣一九九○到二○○六年的碳排放年增率已是全球第一,政府還任由高耗能重大開發案一再通過,環保把關功能不彰,「已很少有開發案過不了」,總有一天,台灣會付出重大代價。

台灣綠黨秘書長潘瀚聲表示,馬政府不只在高耗能開發案放水,一些道路開發案也有死灰復燃跡象。他表示,政府應要去制定全國能源的發展與管理策略,包括推動能源稅、促使高耗能產業轉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地 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馬政府節能減碳措施的最大特色是跟企業約定未來要配合碳排放管制,但只是張「空頭支票」,未來會不會要求企業配合,根本不確 定,也不願意對碳排放作總量管制,他們所謂的汰舊換新或提升效率,只是讓新開發案單位產能的碳排放量減少,但只要產能增加,碳排放總量就跟著增加,卻完全 不受管制。

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鐵證如山,釣魚台確實是日本領土

by IDF9000 20120728

鐵證如山,釣魚台確實是日本領土

鐵證如山,釣魚台確實是日本領土

首先,中國提出來的一些釣魚台屬於中國的證據,比方說慈禧太后賞給盛宣懷,日本時代日本法院把釣魚台判給
台灣很早都證明是中國造假的,雖然早被拆穿造假連中國自己學者都寫文章說是假的,中國照樣臉不紅氣不喘繼續宣傳這些證據,釣魚台確實是日本領土.還真的是鐵證如山,因為這是日本明治維新第一塊正式取得的領土特別重視國際法的完備
根本就是按照國際法的教科書來辦事,

1:日本取得釣魚台和馬關條約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日本是在1895年1月14日的日本內閣會議中把釣魚台正式列入國土
日本1895年1月20日才開始登陸榮成龍須島,攻擊威海衛,甲午戰爭才打一半,馬關條約根本還沒簽,怎麼可能有任何關係?
馬關條約裡面也根本一個字都沒提到釣魚台

馬關條約上面寫的很清楚 東經119到東經120 北緯23到北緯24

尖閣的經緯座標

北緯25°44' - 56'、東經123°30' - 124°34'




3:日本領有釣魚台後,1896年8月,日本政府內務省以免除使用費,期限30年為條件,核准將釣魚島租借給古賀辰四郎。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建造小型碼頭、海產加工工廠、宿舍等建築物,並種植農作物,到1909年移民有90戶,共248人,現在島上仍有古賀家族的遺跡。古賀家到後來乾脆買下釣魚台,所以東京都市長石原才能有個
釣魚台的地主向他買釣魚台





1952年魚釣島鰹節工廠遺跡

4:釣魚台從來就不曾劃歸台灣管轄

這是清代地圖,台灣的轄區從來沒有釣魚台



日本接收台灣後,1904 年,臺灣總督府完成土地調查事業,重新界定四極的經緯度坐標。新數據刊登於 1905 年出版的《臺灣總督府第七統計書》(下圖)。台灣最北就是彭佳嶼北端,根本不包括釣魚台


一直到 1944 年出版的《臺灣總督府第四十六統計書》(下圖),臺灣的最北還是彭佳嶼北端,還是不包括釣魚台



國民黨政府接收臺灣後,將新南群島 (南沙群島)
劃歸廣東省管轄。因此,全臺灣的範圍又回到臺灣、澎湖兩個地理單元。《臺灣省統計要覽》延續《臺灣總督府統計書》的功能,也刊登臺灣、澎湖的四極。《臺灣
省統計要覽》於 1946 年發行第一期,至 1971 年發行第三十期 (下圖)。臺灣的最北還是彭佳嶼北端,還是不包括釣魚台


一直到1971年,釣魚台海域發現石油.想搶日本的釣魚才竄改自己的資料,臺灣才宣布釣魚台列嶼隸屬於臺灣省宜蘭縣。因此,1972年出版
的《臺灣省統計要覽第三十一期》隨即更新四極的數據 (下圖)。



台灣老一輩應該還記得,1970年國民黨把國中國小的地圖課本全部回收竄改的往事,這也是李登輝公然
宣稱釣魚台不是台灣的原因

5:中國政府非常清楚,日本已經把釣魚台收為領土,而且劃歸沖繩縣治下,而不是台灣
注意看,這個感謝狀裡寫得很清楚

"日本帝國沖繩縣八重山郡尖閣列島"而不是"日本帝國台灣尖閣列島"



所以二次大戰後美軍占領沖繩,當然也把釣魚台一起占了,


美軍佔領時期所設立的警示牌上面寫得很清楚;除琉球人或不得以外都禁止進入釣魚台


6:二次大戰後,中國仍然認為釣魚台歸沖繩管,是日本領土
1953年1月8日中共人民日報,在刊載的(琉球群島人民反對美國占領的鬥爭)專文中清楚的寫著(琉群島包括尖閣諸島)


1958年11月北京地圖出版社編輯部編印的地圖「日本之部」,將釣魚台劃入日本領土之內,並以尖閣群島標示。


同年中國發行的台灣地圖  


1960年4月,北京地圖出版社發行《世界地圖集》第一版的日本地圖仍將釣魚台劃給日本。  



為何美國要把釣魚台交還日本,從上面的資料就曉得,美國從頭到尾都一直認為釣魚台是沖繩縣的,美軍又因為要利用釣魚台
練習炸射,還向前面提到的釣魚台島主古賀家租用釣魚台,還按時間付租金,美國不還給日本那要還給誰??

中國在國際法上在這上面犯的個致命的錯誤,就是美國在釣魚台上炸射,如果釣魚台真的是中國領土
怎麼他國在中國領土上公然炸射了30年,中國沒有任何反應???

所以中國不敢上國際法庭打官司,因為除了日本證據非常完備外,最重要就是有美國這個第三者可以證明

說來實在很丟人,中國提的証明都是造假的,一些還能拿的出來的居然還是日本左派學井上清者提的,
比方說林子平的三国通覧図説,還有中國明清時代使者到沖繩出使的紀錄,只是中國在宣傳井上清的理論時
完全不提井上清提出這些理論後在日本的下場:

日本一些國際法和歷史學者很快根據國際法和真的歷史文件指出井上清蓄意篡改隱暱的地方
井上清被批的毫無招架之力,惱羞成怒之餘乾脆直接宣佈國際法不適用中國,中國比國際法還偉大
連日本共產黨都受不了井上清這種蠻橫不講理的惡搞手法,和井上清劃清界線
所以這些左派學者的理論在日本根本沒人敢提,連日本共產黨都不敢,只敢拿到中國去販賣


對於井上清那些證據,一句話就可以駁倒:

那些都是民間私人的書,毫無法律價值

不用懂國際法也很清楚,兩個人爭奪一間房屋的,你拿出一堆私人的遊記,地圖對證明你的所有權
有什麼用??人家日本是可以拿出一整疊官方的紀錄,這才有用

這也反應出中國的尷尬,中國的所有正式史書上,官廳縣志上對釣魚台根本隻字未提
所以連

"釣魚台如果真的是中國領土,那是什麼時候劃入的,歸哪個縣管??"

這樣基本的問題都答不出來,所以才會去偽造出那些有法律效用的官方假證據

林子平的三国通覧図説



井上清是在這圖上動手腳,把他局部放大,還原原圖



不用學者都馬上發現問題,林子平把中國俄羅斯都塗成紅色,照井上清的邏輯,那是中國拿著這張圖去主張俄羅斯
是中國領土,還是俄羅斯拿著這張圖來向中國要領土??
井上清作為一個學者,道德敗壞到這種程度,難怪連日本共產黨都不屑與伍

至於內容,都是出使琉球的遊記.典型的如陳侃使琉球錄

"過平嘉山,過釣魚嶼,過黃毛嶼,過赤嶼,目不暇接,一晝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
相失在後。十一日夕,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達于家。"
見古米山,乃屬琉球者,說的是古米山以後是琉球,並不能反推之前就是中國領土.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
最好的證明就是前面提到平嘉山.就是平嘉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台灣當時根本不是中國領土,

更要中國命的是上面寫的很清楚

"夷人鼓舞于舟,喜達于家"

這個表示琉球人很早就發現釣魚台,而且拿釣魚台當指標,.照中國的邏輯,反而證明了釣魚台是日本領土
自己打自己嘴巴
===
1959~1972 年,隸屬於總統府的國防研究院陸續出版全五冊《中華民國地圖集》與全五冊《世界地圖集》。

直到 1972 年《中華民國地圖集第一冊》發行第四版以前,全五冊《中華民國地圖集》當中完全找不到釣魚台。

當實不叫釣魚台,而是叫做「尖閣群島」。

和台灣之間,還標示著非常清晰的國界線。



司馬觀點:愛國行為表演 (江春男)

by (江春男)
2012年09月12日

網路上流傳一則笑話,標題是:各國遇到領土問題的反應。
俄國:開火;韓國:總統登陸;日本:海上保安廳;中國:軍事演習;台灣:徵文比賽──解決釣魚台列嶼主權爭議之我見。

主權界定太草率
這個笑話對馬政府太刻薄,其實,馬英九想學李明博榜樣,他登的彭佳嶼雖然離釣魚台140多公里,和台灣海峽距離差不多,但也算登陸,只是此陸非彼陸。
不僅如此,馬政府還具體提出釣魚台61筆土地登記資料,產權屬於國有,地籍設在宜蘭頭城鎮大溪里。該里里長可能不知道此島面積62公頃,公告現值11.6億元,比日本政府出價更高。
日本很久以前就有效佔領,但七轉八折到現在才收歸國有,我國光看航照繪測圖資,不必實地調查,沒機會登陸,就把它劃歸國有,實在省事太多了,這一招日本人就學不來。
中國動不動就以「自古以來」這四字界定主權,搬出古籍圖冊以證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依此理論也可聲稱越南、朝鮮、蒙古、琉球均為其固有疆域。奇怪的是,日本人從1895年即控制釣魚台,至今超過100年,中國卻等到海底發現油氣之後,才發現這塊固有領土被日本鬼子竊佔。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同時對釣魚台主張主權,這是各自表述一個中國、或是兩個中國、或是一中一台、或是一國兩府、或是兩岸共同抗日,誰也搞不清楚。

仿五四揭賣國賊
如果釣魚台真屬於中國的,愛國志士應效法五四精神,高舉「內除國賊,外禦強權」的標語,抗議喪權辱國的政府,揭發賣國賊,並追究中共建政以來固有領土大量喪失的問題。否則,這一切都是愛國行為表演罷了。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論國家

論國家

國家從來就不是目的,唯有當他成為讓人類實現目標的條件時,他才具有重要性。人類的目標不外是提升個人的力量來促成進步。如果有任何國家體制阻撓個人內在力量的發揮、妨礙思想的進步,即使他的思慮再細密、結構再完備,他還是有害而無用的。

-白玫瑰, 1942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由義和團進行曲到莊嚴彌撒


amisgin 2012/08/27

一. 馮光遠愛囉嗦,也搞迷糊
 

先前《痞子硬骨頭》談到馮光遠是「人上了年紀,骨頭難免鬆散」,看馮光遠最新發表的《罵著罵著,怎麼罵到陳文茜了?呵呵》,沒想到馮光遠也愛囉嗦。

呵呵新文以2003年10月4日投書蘋果日報的《莫比斯環 媒體怪圈 近親繁殖》和2011年11月7日在部落格發表的《有雄夢想家,也有雌夢想家》二篇舊文為湯底,加以今年8月23日讀者留言的佐料,是推陳出新。

不過看了舊文,才發現馮光遠愛囉嗦,也搞迷糊。

搞迷糊的是這段:「台灣的媒體圈有幾個寵兒,他(她)們總是能利用個人關係橫行於媒體之間,感謝黎智英創辦壹週刊跟蘋果日報,從此像陳文茜這種壞事做盡的人,屢次因為醜聞上報或上週刊,可是怎麼樣就是無法把新聞哭掉或搓掉,大快人心。」

政媒兩棲的陳文茜從2003年5月2日開始,不是靠醜聞在蘋果日報發表《我的陳文茜》專欄。在2003年10月4日馮光遠譴責陳文茜「先撈錢,後廉恥」與「近親繁殖」之間,前有2003年10月3日的《我的陳文茜 招待所的分際》,後有2003年10月6日的《我的陳文茜 以阿扁為界線》。

黎智英不會「把新聞哭掉或搓掉」,但還是闢專欄讓政媒兩棲的陳文茜發光發熱,只差馮矛陳盾沒有同一天出現而已。馮光遠何需感謝呢?

蘋果日報以「富少淫魔李宗瑞」、「淫魔女友前科累累」聳動的標題搭配火辣的照片搏版面,也製作偷窺與偷拍的動新聞,例如《佩甄經紀人護花瞎拼倒乳挑鞋送春光》。李宗瑞的委任律師在羈押庭指稱「女主角們模仿AV女優」,不如說是李宗瑞模仿蘋果日報吧。同樣是偷偷摸摸、未經當事人同意,差別在急就章卑劣下藥與耐心守候跟拍。

媒體之間的差別是五十步笑百步。蘋果日報今日登出總編輯馬維敏的《老總手記:還有臉罵《蘋果》?》,相對聯合報報導《中時:報導沒絲毫淫穢》,馬維敏自承處理李宗瑞案是「經過專業、法律與道德的綜合判斷」,這是沒絲毫淫穢而也毫無人性,甚至違背人性─「淫照新聞報導上掛名的文化大學實習記者陳婉芝,昨晚不接受採訪,僅透過學校公共關係室表示,報導並不是她寫的,她只是被掛名」,而來自專業、法律與道德的綜合判斷,放在其他事件也是顧此失彼、自圓其說。

二. 聖潔女神與熊熊復仇之火
2006年4月周玉蔻爆料:「陳文茜是破壞了宋正宇的家庭,還主動打電話給宋正宇的元配陳珮雯,讓陳珮雯傷心到幾乎快得憂鬱症」、「更指控許多媒體一面倒看好陳宋戀,都是受到陳文茜影響。」周玉蔻話是俐落,卻沒有像馮光遠指出老東家中國時報因為「有個痞子去跟高層哭訴,所以文章臨時被抽掉」這般明白。那些媒體受到陳文茜影響呢?

2011年8月26日第1749期時報周刊刊出夏珍專訪陳文茜的《陳文茜談情變:我對宋正宇有歉疚感》。當時陳文茜說:「我對他是有歉疚感的,如果不是因為我是公眾人物,小宋醫生不會遭到如此的傷害。」小宋醫生遭到什麼傷害?「人生從零開始」、「醫院的驗傷單」、「宋妻承認上網散流言」、「他的前半生被金錢羞辱得夠了!」、「扛下龐大的債務,承擔家計,每天忙得沒日沒夜,人也愈漸消瘦」…,然後神來一針:「或許他們財富太多,多到愛情承受不起」。

這篇專訪是一面倒地聽陳文茜數落小宋醫生的前妻與前妻家屬,然後在“只有祝福和處處為對方著想,從不相信私人事物訴諸公眾能得到真理的文茜,這一回出面談這段「姊弟戀」,「只是希望小宋醫師不要因為認識了我,持續受到傷害。」”結束, 「破壞了宋正宇的家庭」的陳文茜搖身一變,成為呵護戀人的聖潔女神,真是厲害的角色。

今年5月17日第1787期時報周刊刊出《文茜語錄/當母愛沒有名字時》,一段三十年來沒有停止過爭吵的母女情仇終於畫下終點,但「外界告知他已有了新女友」,終點之後是復仇的序曲,聖潔女神卸下面具,轉而點燃熊熊復仇之火。

2011年8月受訪時,陳文茜口中的「陽光男孩」、「孤獨而單純的大男孩」、「虔誠的基督徒」,到了今年5月談母愛的同一張嘴,成為「經常情緒失控,遇到不如意事,即口出惡言傷盡所有親近的人」、「只是一個價值偏差且控制不了情緒的男人」兼「我的前朋友」。

到了6月傳出宋正宇即將新婚,面對外界追問前男友的婚事,陳文茜除了Po文「謝謝你傷害我」再接受時報周刊專訪,最後特地召開記者會說明。說點燃熊熊復仇之火並不正確,應該是熊、熊、熊延燒之復仇烈火,果真是厲害的角色。

三. 奇美小護士是隱藏於道德底線之下或之後呢?
面對鏡頭,陳文茜說:「我不太可能是一個別人結婚的時候 我不給予祝福的人 也希望他們從此人生可以得到他們所渴望的幸福 謝謝你傷害我…。」並表示「不能接受男方踩了她的道德底線 體悟出他教養出問題 彼此是真的走不下去了。」

那位失蹤8年的奇美小護士究竟是隱藏於道德底線之下或之後呢?由於年代久遠也改朝換代,可以確定奇美小護士與道德底線等同於海平線。

從「經常情緒失控」、「口出惡言」、「價值偏差」、「謝謝你傷害我」到「咆哮咒罵」、「品格問題」、「對貧窮壓到追求金錢的渴望太強烈」、「對陳文茜以及文茜介紹去的人收錢毫不手軟」、「耍特權」、「不再用最好的藥品」、「對人性失望」…,這些令當事人相當難堪的「祝福」,詳見:
6月19日中國時報報導《陳文茜再Po文「謝謝你傷害我」》
6月21日第1792期時報周刊報導《陳文茜前男友 直擊宋正宇勾未婚妻回愛巢》
+《李永萍:陳文茜解脫了 交往6年苦忍小宋咆哮咒罵》
6月22日12:00《【中天】6/22前男友宋正宇有新歡 陳文茜:我終於解脫》
+18:52《【中天】6/22 「對人性失望」斬6年情絲 陳文茜首度話原委》
+18:54《【中天】6/22 看診突揭醫師袍秀腰身 宋正宇遭投訴》

四. 假如徐志摩慶幸躲過空難、活過中年,還會堅持「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或者得不到便摧毀之?以徐志摩的筆功,不必仗勢媒體關係,相信摧毀一個人是輕而易舉。然而擁有自由靈魂與真摯性情的徐志摩會如此卑劣嗎?

五. 人是怎麼腐蝕的
《李永萍:陳文茜解脫了 交往6年苦忍小宋咆哮咒罵》的結論之一是“陳文茜告訴李永萍,宋正宇不再是朋友,而是一面鏡子,隨時提醒她:「金錢可以如何腐蝕一個人。」” 沒有這面鏡子的人就不明白金錢腐蝕的力量嗎?

2004年10月21日周玉蔻在主持節目中爆料《陳文茜A某企業家的錢》、《周玉寇發飆 爆料陳文茜穿透明睡衣 A錢比騙子更不要臉》,其中有二段露骨的問話:「聽說陳文茜說要幫你寫自傳要住在你家,是不是?」、「聽說陳文茜住在你家裡,第二天早上起床穿著透明的睡衣,裡面卻沒穿內衣?」

馮光遠譴責的「先撈錢,後廉恥」是落後周玉蔻。

六. 如何分辨下流與下賤?
是下流者下賤?還是下賤者下流?別傷腦筋了,上帝是公平的,上流者與下流者同享下賤的權利。

審旺中案時,異議者被旺中集團狠狠修理、日夜轟炸,大家記憶猶新,其實在《【中天】7/7 陳文茜前男友宋正宇再婚 被控醫德、新娘懷孕 避答》早已炮製;涉及製作走路工事件的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與《時報周刊特調中心》,其實也落於《時報周刊特案中心》之後。

特案中心報導《陳文茜前男友 直擊名醫宋正宇 勾未婚妻回愛巢》:「六月六日下午,宋正宇因為好心情非常健談,一般診所看青春痘不用五分鐘的時間,他竟然和病患閒聊近三十分鐘。宋正宇最常和病患分享養生之道,他說:「我每天早上五點,就會從天母的豪宅健走到關渡,平常也喜歡在家裡用健身器材健身。」 談到興起時,現年五十二歲的宋正宇甚至起身拉起醫師袍,要病患看他的三十三腰,並且直誇自己的身材是倒三角身型。」

許怡雯報導《李永萍:陳文茜解脫了 交往6年苦忍小宋咆哮咒罵》:「知道《時報周刊》記者進入宋正宇診間,宋竟然脫下醫師袍穿著緊身衣,炫耀展示他的三塊肌,而讓問診者非常不舒服」。

再配上《【中天】6/22 看診突揭醫師袍秀腰身 宋正宇遭投訴》+婚禮當天《【中天】7/7 陳文茜前男友宋正宇再婚 被控醫德、新娘懷孕 避答》




宋正宇、宋正宇夫妻、黃國昌、陳為廷…,下一個輪到誰呢?如果你無法分辨下流與下賤,下一個可能輪到你。

七. 閱讀心得:千萬不要得罪陳文茜
談母愛時,陳文茜寫著:「媽媽看了我的信,哭著向我懺悔,直說對不起。」受訪時,李永萍表示「陳文茜相信宋父的為人,才接受了宋正宇的懺悔。」

千萬不要得罪陳文茜,萬一得罪了,不是無解。總而言之,就是深切懺悔。

八. 再見林益世
所有懷念林益世的至親好友與長官們,如果沒空探監,不妨點一下下面youtube影片,台上高歌的是宋正宇,畫面左上角的是壽星陳文茜和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瞧,0:58秒左下角出現興高采烈的林益世來湊熱鬧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524Z-5Mufws

九. 不必奇怪陳文茜為何對旺中案和好友林益世保持沉默。馮光遠已經說明「近親繁殖」了,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倒是奇怪的是,蔡衍明的軍師是何方神聖?

十. 由義和團進行曲到莊嚴彌撒
如果義和團沒有有模有樣地畫符唸咒,互相掩護配合作戲,那來如癡如醉的群眾瘋狂入戲呢?刀槍不入是真的,八國聯軍是假的,於是你就這麼相信了。

壹電視特地為陳文茜召開的記者會配樂,何等莊嚴肅穆,微帶如歌似的淡淡哀愁。如果記者會現場佈置素色鮮花和十字架,這真是一場莊嚴的彌撒。

 

〔 資料來源: amisgin 的部落格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2012年8月26日 星期日

司法又再羞辱了台灣一次


高榮志 2012/08/25

經過408天,從高檢署發回江國慶案,續查陳肇敏等人的刑事責任迄今,台北地檢署偵結,再對陳肇敏等人不起訴。此案法律爭議有三:
首先在於追訴權有無消滅。重罪追訴期長,輕罪短,合乎比例原則。高檢署發回續查的理由:江國慶雖不是直接死在陳肇敏等人手中,但有無適用《刑法》第15條「不作為」殺人的空間?正因為他們刑求、逼供、禁閉、設假靈堂裝鬼、逼看女童的解剖屍體,終於取得自白。

即便是現在的刑事司法,自白要翻身亦難,當時的司法實務與社會氛圍下,特別是強調嚴峻迅速的軍法,取得自白幾乎等同於取得死刑令,陳肇敏等人顯有「違反義務」的情形。

再者,有構成《刑法》第125條濫行追訴致死的可能,軍事檢察官與軍法官的身分沒問題,陳肇敏等人縱不算是追訴犯罪的人,透過《刑法》第31條「擬制身分」,至少也能成立幫助犯。

最後是《刑法》第302條的私行拘禁致死,當初,江國慶並沒有經合法的逮捕程序,軍方隨便捏造一些藉口關他禁閉,接著刑求逼供、裝神弄鬼,逼得他受盡折磨而招供,招供就等於死刑,北檢真敢說完全沒有「因果關係」?

高檢署指出這三罪,追訴期並沒有消滅,要起訴陳肇敏等人,並不是不可能。法律既有空間,北檢再度堅持不起訴,起訴標準是否一致?

事實上,檢察官普遍受批評起訴浮濫,動輒起訴人民,徒增訟累。常聽到的辯解是:「法院會還清白、起訴門檻本來就比判有罪低」。於是,我們更常看到的是:稍稍有違反義務,哪怕是泛道德的直覺,就被認定成「不作為犯」;只要出現在犯罪的任何場合,哪怕只是袖手旁觀,就是共同正犯,何況幫助犯;認定「因果關係」,漫無限制,幾乎只要「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牽拖得到就算。這才是檢察官「最真實」的起訴標準。

法律見解不同,我們可以爭執,但對於檢察官起訴有兩套嚴謹、寬鬆的不同標準,我們無法認同。

切割責任引人非議

更令人非議的是,檢察官又把整個案子割裂處理:下級公務員只能成立輕罪,追訴時效已過;上級公務員不知情,所以沒犯意;軍事檢察官和軍法官只處理後端,前端的虐待、酷刑,不關他們的事,責任切割得乾乾淨淨,「義務違反」、「擬制身分」、「因果關係」統統在檢察官的說文解字中失靈。到頭來,仍然只有被害人的歷史,加害人的歷史消失不見。

關心台灣議題的外國記者,總會提到一個問題:相對於台灣的民主和經濟成就,司法似乎令你們難為情,原因究竟是什麼?

制式的回答總不外乎:脫離威權時代未久、審檢分立未落實、法律人習於服從、司法官僚威權性仍重、保障人權的文化仍缺等等。而江國慶案就好像一張綜合性的司法考卷,我們何時才能不難為情地回答?

(作者為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律師)